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麦田里的守望者 - 《麦田的守望者》在线阅读【第5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在潘西,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们总是吃同样的菜。这应该算是道好菜,因为他们给你吃牛排。我愿意拿出一千块钱打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星期天总有不少学生家长来校,老绥摩大概认为每个学生的母亲都会问她们的宝贝儿子昨天晚饭吃些什么,他就会回答:“牛排。”多大的骗局。
  你应该看看那牛排的样子,全都又硬又干,连切都切不开。而且在吃牛排的晚上,总是给你有很多硬块的土豆泥,饭后点心也是苹果面包屑做的布丁,除了不懂事的低班小鬼和象阿克莱这类什么都吃的家伙以外,谁都不吃。
  可是我们一出餐厅,不禁高兴起来。地上的积雪已有约莫三英寸厚,上面还在疯狂地下个不停。
  那景色*真是美极了。我们立刻打起雪仗来,东奔西跑阉着玩。的确很孩子气,不过每个人都玩得挺痛快。
  我没有约会,就跟我的朋友马尔.勃罗萨德——那个参加摔交队的——商量定,打算搭公共汽车到埃杰斯镇去吃一客汉堡牛排,或者再看一场他妈的混帐电影。我们两个谁也不想在学校里烂屁股坐整整一晚。我问马尔能不能让阿克莱跟我们一块儿去,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阿克莱在星期六晚上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呆在自己房里,挤挤脸上的粉刺。马尔说能倒是能,不过他并不太感兴趣。他不怎么喜欢阿克莱。不管怎样,我们俩都各自回房收拾东西,我一边穿高统橡皮套鞋什么的,一边大声嚷嚷着问老阿克莱去不去看电影。他从淋浴室门帘听得见我说话,可是他并不马上回答。他就是那样一种人,问他什么事都不肯马上回答。最后他从混帐门帘那儿过来了,站在淋浴台上,问我还有谁同去。他老是打听什么人去什么地方。我敢发誓,这家伙要是在哪儿沉了船,你把他救到一只他妈的船里,他甚至在跨上救生船之前都要打听是哪个在划船。我告诉他说还有马尔.勃罗萨德同去。他说:“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听起来倒象是他在给你很大面子呢。

  他总要过那么五个钟头才能收拾停当。在他收拾打扮的时候,我走到自己的窗口,打开窗,光着手捏了个雪球。这雪捏起雪球来真是好极了。不过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我本来要往一辆停在街对面的汽车上扔,可我后来改变了主意。那汽车看去那么白,那么漂亮。跟着我要往一个救火龙头上扔,可那东西也显得那么白,那么漂亮。最后我没往任何东西上扔,只是关了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雪球捏得硬上加硬。后来,我、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三个一起上公共汽车的时候,我手里还捏着那个雪球。公共汽车司机开了门,要我把雪球扔掉。我告诉他说我不会拿它扔任何人,可他不信。人们就是不信你的话。
  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两个都已看过正在上演的电影,所以我们只是吃了两客汉堡牛排,玩了会儿弹球机,随后乘公共汽车回潘西。我倒不在乎没看到电影。好象是个喜剧,凯利.格兰特主演,反正是那一套玩艺儿。再说,我过去也跟勃罗萨德和阿克莱一起看过电影,他们两个见了一些毫不可笑的事物,都会笑得象个疯子似的。我甚至不乐意坐在他们身旁看电影。
  我们回到宿舍里,还只八点三刻。老勃罗萨德是个桥牌迷,一回到宿舍,就到处找人打牌去了。
  老阿克莱在我房里呆了会儿,只是为了换换口味。
  不过这次他不是坐在斯特拉德莱塔椅子的扶手上,而是干脆躺在我的床上,他的整个脸儿还都贴在我的枕头上。他开始用极单调的声音嘟嘟哝哝地说起话来,同时一个劲儿挤着满脸的粉刺。我给了他总有一千个暗示,都没法把他打发走。他只顾用那种微单调的声音絮絮地谈着今年夏天他怎样跟一个小妞儿发生暖昧关系。这事他跟我说道总有一百遍了,每次说的都不一样。这一分钟说是在他表兄的别克牌汽车里跟她胡搞,下一分钟又说是在什么海滨木板路下面。全是一派胡言,自然啦。在我看来,他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童男。我怀疑他甚至连女人摸都不曾摸过一下哩。嗯,我最后不得不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我要替斯特拉德莱塔写一篇作文,他得他妈的给我出去,好让我凝神思索。他最后倒是出去了,可是跟往常一样磨蹭了半天才走。他走后,我换上睡衣和浴衣,戴上我那顶猎人帽,开始写起作文来。

  问题是,我实在想不起有什么房间、屋子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可以照斯特拉德莱塔说的那样加以描写。至少我自己对描写房屋之类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因此我索性*描写起我弟弟艾里的垒球手套来。
  这题目例极容易描写。的确容易。我弟弟是个用左手接球的外野手,所以那是只左手手套。描写这题目的动人之处在于手套的指头上、指缝里到处写着诗。用绿墨水写成。他写这些诗的目的,是呆在野上遇到没人攻球的时候可供阅读。他已经死了,是一九四六年七月十八日我们在缅因的时候患白血球病死的。你准会喜欢他。他比我小两岁,可比我聪明五十倍。他实在聪明过人。他的老师们老是写信给我母亲,告诉她班上有他那么个学生他们有多高兴。而他们也决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说的确是心里话。他不仅是全家最聪明的孩子,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他从来不跟人发脾气。
  大家都认为有红头发的人最最容易发脾气。可艾里从来不发脾气,他的头发倒是极红极红。我来告诉你他有什么样的红头发吧。我十岁就开始打高尔夫球,我还记得十二岁那年夏天,有一次正在打高尔夫球,我忽然觉得只要猛一转身,就会看见艾里。
  我转身一看,果然不错,他正坐在篱笆外面的自行车上呢——围着高尔夫球场有道篱笆——他坐在离我约莫一百五十码的地方,在看我打球。他就有那样的红头发。可是天哪,他真是个好孩子,嘿。他往往在饭桌上忽然想起什么,一下子笑得不可开交,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了下来。我还只十三岁的时候,他们就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因为我用拳头把汽车间里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了。我并不怪他们,我真的不怪。他死的那天晚上我睡在汽车房里,用拳头把那些混帐玻璃窗全都打碎了,光是为了出气。

  我甚至还想把那年夏天买的那辆旅行汽车上的玻璃也都打碎,可我的手已经鲜血淋漓,使不出劲儿了。这样做的确傻得要命,我承认,可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再说你也不认识艾里。现在到了-阴-雨天,我那只手仍要作痛,此后也一直攥不拢拳头一一我的意思是说攥不紧——可是除此以外我并不怎么在乎。我是说我反正不想当他妈的外科医生或者小提琴家什么的。
  嗯,这就是我给斯特拉德莱塔写的作文。老艾里的垒球手套。那手套凑巧在我的手提箱里,我就把它取出来,抄下写在上面的那些诗。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把艾里的名字换了,不让人知道这是我弟弟的名字而不是斯特拉德莱塔弟弟的名字。
  我并不太愿意这么做,可我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其他东西可以描写。再说,我倒是有点儿喜欢写这题目。我写了约莫一个钟头,因为我得使用斯特拉德莱塔的混帐打字机,使起来很不顺手。我没有用自己打字机的原因是我已把它借给楼下的一个家伙了。
  我写完的时候,约莫是十点三十分,我揣摩。
  我一点不觉得困,所以走到窗口往外眺望一会儿,雪已经停了,可是每隔一会儿,你就可以听见一辆抛锚的汽车发动引擎的声音。你还可以听见老阿克莱打呼噜的声音。就从混帐的淋浴室门帘那儿传来。他的鼻腔有毛病,睡着的时候呼吸不怎么畅快。那家伙简直样样毛病都全了。鼻腔炎,粉刺,黄牙,口臭,灰指甲。你有时真不禁有点替这个倒楣的婊子养的难受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妖窟魔影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当山冈圭介来到琴川河的上游地区,已是时近中午。山冈行走在岩石地带时,极为小心谨慎。如果从同上次一样的道路上通过,则很容易留下足印。山冈圭介连那足印也极力避免留下。他每一步都尽量地避开土质松软的地方,以及草地,把步子尽可能踩在土质坚硬的路面上以及岩石上,以免留下走过的痕迹。他的整个行动都小心翼翼。他深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山冈进入到岩石地带的中心部位。 [点击阅读]
安德的代言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星际议会成立之后1830年,也就是新元1830年,一艘自动巡航飞船通过安赛波①发回一份报告:该飞船所探测的星球非常适宜于人类居住。人类定居的行星中,拜阿是距离它最近的一个有人口压力的行星。于是星际议会作出决议,批准拜阿向新发现的行星移民。如此一来,拜阿人就成为见证这个新世界的第一批人类成员,他们是巴西后裔,说葡萄矛浯,信奉天主教。 [点击阅读]
安德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84 人气:2
摘要:“我用他的眼睛来观察,用他的耳朵来聆听,我告诉你他是独特的,至少他非常接近于我们要找的人。”“这话你已经对他的哥哥说过。”“由于某些原因,他哥哥已经被测试过不符合需要,但这和他的能力无关。”“他的姐姐也是这样,我很怀疑他会不会也是这样,他的性格太过柔弱,很容易屈服于别人的意愿。”“但不会是对他的敌人。”“那么我们怎么做?将他无时不刻的置于敌人之中?”“我们没有选择。”“我想你喜欢这孩子。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的觉醒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情人 杜拉斯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个与昆德拉、村上春树和张爱玲并列的小资读者、时尚标志的女作家,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一个堪称当代法国文化骄傲的作家,一个引导世界文学时尚的作家……《情人》系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点击阅读]
老妇还乡
作者:佚名
章节:3 人气:2
摘要:正文第一幕火车站一阵报时钟声后,幕徐徐升起。接着就看到“居仑”两字。显然,这是北京处隐约可见的小城的名称,一片破烂、败落的景象。车站大楼同样破败不堪,墙上标出有的州通车,有的州不通;还贴着一张破烂不堪的列车时刻表,车站还包括一间发黑的信号室,一扇门上写着:禁止入内。在北京中间是一条通往车站的马路,样子可怜得很,它也只是用笔勾勒出来。 [点击阅读]
荆棘鸟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野性的呼唤
作者:杰克·伦敦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