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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佳人 -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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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孟凌一声令下,只带了几名随从婢女和简单的行李便前往杭州,一路上,寒雨开心得像只小麻雀般,嘴巴吱吱喳喳说个没完,兴奋得无以复加。
  第二天,寒雨心血来潮,嚷着要学骑马,一向宠溺她的孟凌自然无法拒绝她的要求,于是和她共乘一匹马以保障她的安全。
  能窝在丈夫温暖的臂弯,同时享受乘风翱翔的快感,寒雨自然乐得欣然同意。
  只不过,最令孟凌感到困扰的是,他那大胆的小妻子玩兴一起,总是不考虑时间地点及场合,就着手做她想做的事,而最近,她似乎较热中于逗弄他──说逗弄是较含蓄的说法,讲明白点,根本就是挑逗──例如现在。
  她不规矩的小手在他胸膛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抚着,曲线分明的娇躯隔着衣衫,酥软无力地贴向他,对他而言,这比任何爱抚更具致命的诱惑力,尤其在她以几不可闻的娇软音调说:“老公,我好爱你哦──”的时候!
  “该死!”他懊恼的低咒。“寒雨,别玩了!”
  “我没有哇!”明艳不可方物的灵眸闪着无辜,还有意无意地移了移身子,摩挲着他紧绷的身躯,惹得他血气直往上升。
  他岂会不知她的小把戏,绷着脸,粗声说:“妳再胡来我就不让妳侧坐了。”
  “难不成你要我跨坐?我可是穿着一身罗裙哦!”她有点得意地说,不难看出她眼中恶作剧的光芒。
  “不,我会把妳丢回马车!”
  “不要啦!”她故意不依地扭着身躯,撒娇着。
  “楚、寒、雨!”孟凌火大地低吼,他肯定她是故意的,一定是!“没看到我失控妳不甘愿是不是!?”
  “人家又没怎样。”她可怜兮兮地瞅着他,一副不胜委屈的模样。
  “少装蒜,今晚我会教妳付出代价!”
  寒雨偷笑在心底,玩得欲罢不能。“不用晚上,我现在就很乐意付出代价了。”她用指尖轻搔他的下巴,风情万种又无限娇媚地说。
  要命!
  他故意不看她,刻意忽略那令人血气翻腾的话,强迫自己将精神投注在前方。
  “生气啦?”寒雨扯扯他的衣袖,怯怯地瞄了下他紧绷的五官,语带忏悔地小声问。
  “妳都敢『胡作非为』了,还会担心我生不生气吗?”他闷声说。
  “小器鬼!真没肚量。”她小声咕哝。
  孟凌没有反驳,将她搂回怀中。“闭上妳的小嘴休息一下,还有,这回不许再给我乱动!”
  五、六天下来,他们固定夜宿客栈,隔天再启程,所以寒雨以为今晚仍是在客栈投宿。“今晚我们住哪家客栈?”
  “不住客栈。”
  “不住客栈?那我们住哪?”
  “如果估计得没错,今晚我们就可以到达目的地。”
  “真的?”寒雨一听,开心得手舞足蹈──若不是在马上,她准会漫天飞舞。
  “喂,别拉我衣服,快被妳扯破了。”他眉峰轻拢,出声阻止。
  处于亢奋中的寒雨会听得进去才怪!这回她是真的有点忘形了,勾着孟凌的颈项当众给了他一个响吻。“老公,谢谢你,我爱死你了!”
  “寒雨!?这小女人是愈来愈大胆了,同时他也注意到一旁掩嘴偷笑的仆人,索性再度将她压回怀中。
  “你干么……”
  “闭嘴!”
  “吃错药了,再不就是更年期提早到了!”她喃喃自语,但还是乖乖地闭目养神。
  ※※※
  如果说她看到一座雅致清幽的别苑有任何惊喜的话,那么当这座美轮美奂的建筑物呈现在眼前时,她已是撼动得说不出话来,尤其看到扁额上刻着三个工整的字体后。
  寒雨楼!
  是的,就是这座寒雨楼,引领她跨越前世今生,与他共谱这段缠绵恋曲。
  “孟凌──”寒雨泪眼汪汪地望着身畔的他,一时凝咽无语。
  “怎么啦?为什么哭了?我以为妳该是开心地展开笑颜才对。”他一时无措,双手搭着她的肩,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孟凌!”心儿一酸,她扑进孟凌怀中,凄凄切切地啜泣起来。
  这座寒雨楼提醒了她,她不属于这个年代,她该是二十世纪的楚羽寒,属于孟凌的楚寒雨,而他们的缘分只有三个月而已……她好茫然、好无助,谁能告诉她,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永远留在他身边?
  近两个月来,在孟凌身边的每一时、每一刻,她都感到无比的幸福与甜蜜,她宁愿不回去,她想永远当楚寒雨,这男人是如此情深意重,她如何离得开他呀!
  不,她不要向命运妥协,她绝不相信上天狠得下心拆散他们!
  寒雨哀哀泣诉:“孟凌,我不要离开你,我死也不离开你!”
  “傻丫头,我也不会让妳离我而去,就算要与天抗衡,我也要倾尽一切力量保有妳。”孟凌柔声安抚。
  “是吗?”飘浮的心,因承诺而渐渐有了实质的重量。
  ※※※
  西湖,位于杭州城之西,三面环山,景致如画,诗意盎然。湖中有白堤、苏堤,将湖分隔为数区。
  如孟凌所言,西湖的春景怡人,游客如潮,杨柳迎风轻展身姿,湖面倒影人一双。寒雨小鸟依人地偎在孟凌怀中,立于桥边享受着沐浴在鸟语花香中的惬意和闲适。
  “孟凌,这儿好美哦!”她由衷地赞叹道。
  “景致再美,也未及妳万分之一的娇美。”孟凌嗅着她发间的清香,柔情万种地说。
  寒雨淡淡一笑。“咦,孟凌,你看,那只蝴蝶好美,你信不信我抓得到它?”她可是练就了一套高干的“驭蝶术”!
  “吹牛是用不着花半两银子的。”他淡笑道。

  “唉呀,你居然看本姑娘不起,好,你等着瞧!”需知她楚大小姐除了好奇心重外,最大的特性就是不服输,于是她轻移莲步,追那只蝴蝶去了。
  那轻灵窈窕的身姿,在百花间飘然穿梭,轻柔的和风吹起淡青色的丝绸,黑锻般的乌丝迎风飞扬,轻盈曼妙的身段浑然天成的在花间翩翩漫舞,有如坠落凡尘的凌波仙子,构成令人屏息的绝美画面,孟凌不禁失神了──“孟凌?”寒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和蝴蝶“商量”好,先让她捉着向孟凌炫耀一番,充充面子,马上就放了它,还向它道了不少次谢,结果蝴蝶不甩她,硬是和她玩捉迷藏,这会可让她给捉着了,她得意地飞奔向孟凌,孟凌却傻傻地望着她发呆。
  “喂,帅哥,口水快流下来了!”她顽皮地取笑着。
  “啊!”孟凌闻言立刻收摄心神。“成果如何?”
  “那还用说。”她将握拢的一双小手打开一小缝,一脸得意洋洋。“看到没?我厉害吧?”
  “是,好棒,甘拜下风!”他怜爱地拍拍她的粉颊。“敢问我英勇伟大的小妻子,妳打算如何处置妳的『阶下囚』呢?”
  手儿一松,“重见光明”的蝶儿立刻展翅飞翔。“它是属于大自然。”
  游过西湖,他们又观赏了位于西湖畔的岳王庙,此庙为崇祀宋代抗金名将岳飞而建,庙内有岳坟,坟前铸了奸臣秦桧的跪像,受尽了天下人的唾骂,寒雨还差点踹上一脚──要不是为了顾及淑女形象和怕被指为破坏公物的话。
  日落前,他们回到寒雨楼用晚膳,之后沐浴更衣,现在则靠在窗边努力擦拭着她一头湿洒洒的长发,并一边抱怨:“真是的,连个吹风机也没有,要擦到民国几年才会干吶!”
  “我十分乐意帮妳。”身后传来一阵温柔如春风呢喃的嗓音,寒雨手中的干毛巾被接了过去,轻轻巧巧地为她擦干秀发。
  “谢啦!”她闭上眼,享受着孟凌的柔情蜜意。
  “妳有一头令人羡慕的美丽乌丝,每一根好似都具有无尽的生命力,”他掏起一束半干的发丝放在鼻间嗅着,陶然沉醉。“它散发着妳独有的特质和幽香,令人悠然神往,就和妳的人一样──”
  一个念头飞快掠过脑际,寒雨沉默了一下。“孟凌,历代的诗人曾有人以青丝比喻过情丝,是吗?”
  突然跳出的新话题让孟凌一时间抓不到头绪。“是啊,妳什么时候对诗词感兴趣起来了?”
  “没什么,随便问问罢了。”她含糊地带过,只是唇边多了抹神秘而温柔的笑意。
  ※※※
  这些天,寒雨反常得没有成天黏在孟凌身边,一天到晚躲在寒雨楼中,而房中另有一位名叫小竹的女孩,她是杭州城中有名的女红高手──别怀疑,的确是寒雨首度下决心想认真学好刺绣,这回可不是玩玩打发时间而已了,所以才会为自己找来一名手艺灵巧的指导老师。
  目前为止,已有七条丝帕被她宣告放弃,这可不能怪她,叫一个现代人去做古代人做的事,还真是苦了她,也苦了小竹──可是她不灰心,发誓非绣出一双比翼鸟儿不可!
  “唉呀!”寒雨缩回手,白皙的手指渗出鲜红的血滴,早数不清这是第几遍被针扎到。她放在唇边吸吮了几下,又不屈不挠地继续努力。
  她天资聪颖,领悟力又强,一双鸟儿怎难得倒她!从前的经验加上日夜练习,以及小竹的细心指导,成品虽然称不上出神入化、巧夺天工,却也栩栩如生,灵动可爱。
  再来,她写了四句话,请小竹教她该如何绣在丝帕上,这回,她可真的是绞尽脑汁,练习的次数连她自己都数不清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美丽大眼睛都快脱窗了。
  当然喽,以她锲而不舍,连金石都可镂的精神,哪有办不到的事?
  绣帕是完成了,再来呢,她剪下一小把自己的青丝,以从前在学校和书本上学的中国结的结法,将长长一段秀发编了起来,相扣的两端极具巧思地编了一个小花样。
  “0K,大功告成!”她吁了口气,满意地望着桌上的成品。
  不知道孟凌现在人在哪里?最近孟凌的护卫石晋廷送来一些帐目要和他研究,所以孟凌大概在楼下的书房内。
  她跳了起来。“去书房找他!”
  当寒雨三步并成两步来到书房时,孟凌正埋首书案,她敲了两下门,探首进去。“我最最亲爱的相公,你在做什么?”
  一看是她,孟凌显然有许错愕和慌张,迅速起身横挡在桌前。“没,没有,妳又不陪我,除了看书、办公事外,我还能做什么?”
  寒雨丢给她要笑不笑的一眼。“我又没说什么,你那么紧张干么?”
  “我──”好像有点反应过度了。“对了,妳怎么来了?好些天冷落了我,良心发现了吗?”他真假掺半地抱怨。
  “不是啦,人家在忙这个嘛!送给你。”她将包着她发丝的丝帕送到他面前。“打开看看。”
  孟凌不解,好奇地摊开,一时情绪起伏,震动不已!
  寒雨乘他呆怔的同时,绕过他来到桌前,在看到那幅再熟悉不过的画时,也愣住了。
  “一寸青丝一缕情,寸寸青丝系君身;缕缕情丝绕君心,生生世世共缠绵──”他喃喃念着丝帕上的字句。“寒雨,这……”
  “你不懂吗?生生世世,生死相许不只是你的承诺,更是我的诺言。”她柔情款款地望着他,眼中温存如酒的爱意浓得醉人。“正如你那幅画中所提的句子一样:寒雨楼中意缠绵,生生世世不离分,我们挺有默契的,这是什么时候画的?”

  “游西湖回来的那天。我想将妳在风中翩翩起舞的美收藏在画中,成为永恒。”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为我系上,好吗?”
  “嗯。”她将代表她深情的一束发丝系上他的手腕。
  孟凌知道,一束青丝,不只系在他的手上,更紧紧系住了他的心,无论时空如何流转,她永远会是他永世的最爱……这样义无反顾、这样不论古今、这样浓情爱意,她忽然有感而发地念道:“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酬──”
  好哀怨。孟凌困惑地望着她。“妳在说什么?”
  “你不懂?难道你没看过『红楼梦』?”她诧异地挑起秀眉。
  “红楼梦?”那是什么东西啊?
  “不会吧?红楼梦是著名的经典文书,作者曹雪芹也因此而被称为才子……”她滔滔不绝地解说,见孟凌还是一脸茫然,于是板着脸,一副三娘教子的姿态。“平时叫你读书你不听,这下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丢人现眼了吧?谁教我是你老婆,我告诉你,汉朝盛兴赋;到了唐朝就是诗,有名的诗仙李白和诗圣杜甫就是盛唐时有名的诗人;至于宋朝,当然就是词喽,词家三李指的就是李白、李煜、李清照;直到元朝,元曲盛行起来,所谓的元曲四大家也就是关汉卿、郑光祖、白朴和马致远;而明、清时风行小说,明朝有大家耳熟能详的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清朝著名的小说当然就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和曹雪芹的红楼梦……”
  她说得口沫横飞,他听得一脸担忧。“寒雨,妳没事吧?妳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虽称不上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至少也遍读古书,略有文墨,寒雨说的,他竟听不懂──不能这么说,至少他听得懂宋代之前的,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分毫不差,但之后的……他也只能当她神智不清了。
  “不是我知不知道,是你听懂不懂!好吧,没想到你理解力这么低,我作个重点整理好了。总而言之,也就是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及明、清的小……唉呀!我忘了,现在是宋朝,你怎么会知道以后的文学发展嘛,Sorry、Sorry!我误会你了。”
  Sorry?那又是什么东西?她又在说他听不懂的话了,从相识以来,她就常说一些他听不懂的古怪用词,但就属这次最严重。“寒雨,妳是不是病了?”
  你才“扛去种”了咧!寒雨白他一眼。“那至少晋朝阮籍的『咏怀』你知道吧?”
  他轻抚绣帕上的鸟儿,若有所思地轻吟:“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
  她目光落在那幅画上,接口道:“丹青着明誓,永世不相忘──”很不谐调地,在这么如诗如画、多情浪漫的一刻,她毫无预警地哀叫一声,缩回被他紧握的手,同时也破坏了才刚营造起来的唯美气氛。“唉呀,你轻一点啦!”
  “怎么了?”他强迫性地拉过她的手察看。
  “没什么,被针扎了几下。”她轻描淡写地带过,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技术太烂,几天下来被针刺得哇哇叫吧!
  “被针刺到会有这种伤口?”望着一公分大、却颇深的伤口如今又流出滴滴鲜红的血滴,他的心口揪痛了一下,急急拉着她往房间走。
  “喂,你干么……这没什么,只不过剪刀太利,一个不小心被刀口划了一下而已……”
  孟凌拿出房中的药箱,悉心为她止血、敷药,边上药还边骂着:“妳是把自己的手当成了布在剪是不?这么不小心,痛死活该!”口吻又气又怜又心疼。
  寒雨差点大笑出声。拜托,不过是小伤口嘛──呃,很痛的“小”伤口──瞧他一副天快塌下来的表情。
  “我痛,难道你不心疼?”她娇俏地瞅着他。
  孟凌拿她没辙。“这么不懂得保护自己,我真该好好打妳一顿!”
  寒雨有恃无恐地冲着他一笑。“你不会,因为你舍不得。”
  他帮她上好药、缠上纱布才抬头望着她,一脸无奈。“妳就是看准了我的弱点,所以就吃定我了?”
  “别说这么难听嘛!我只不过比较了解自己的丈夫而已。”
  “妳还真懂得修饰文辞。”他闷声说。
  “别生气啦!”她撒娇,他不为所动;她只好再用老方法,将柔软的身子倚向他,抬起脸轻吻他的面颊。他还是不理她。她又吻上他的唇,孟凌挫败的低吟一声,反身将她压在床上,警告道:“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许再用这一招!”
  寒雨没有回答,拉下他的头,堵住他的唇,但她知道,下一次这招还是很灵,因为这是孟凌第五次说这句话。
  ※※※
  “好快哦,美好的一次旅游又要结束了。”寒雨有些依依不舍地说。
  “是不是不想回去?”孟凌搭着她的肩,凝望着她。
  她摇头。“虽然有点不舍,但是只要身边有你相伴,去哪里都是一样,我并不是很在意。”能拥有这趟杭州之旅的美好回忆,对她而言已是意外的收获。当初她是独自一人孤独地搭机前往杭州,没想到她真正一游杭州时,身边却多个温存多情的夫婿,不再形单影只,她已经很满足了。
  “我可以答应妳,以后每隔一年,我一定抽空陪妳回寒雨楼住一阵子,嗯?”
  “一年?”她垂下眼睑,心底涌起一抹惆怅落寞。能吗?他们还能有机会一同回到杭州,回到他们的寒雨楼吗?
  孟凌细细审视她含着轻愁的脸庞,疑云渐生。“寒雨,妳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有哇,我能有什么事瞒你?”她强打起精神,绽开一朵天衣无缝的甜甜笑容。
  但,孟凌直觉感到回程的寒雨沉默多了,她不再嚷着要和他共乘一匹马享受乘风奔驰的快感,而是乖乖坐进马车,静静绻缩在他的怀抱。
  孟凌深觉不对劲,本想回去后再探个究竟,但是一回到枫乔山庄又被接踵而来的大小事务缠住,整个人分身乏术。
  好在,回来后的寒雨又回复到那个活泼灵动的开朗性格,孟凌也就放下心来,直接将她一路的反常归类于多日来在寒雨楼里产生了感情,一时间无法调适自己的离情依依。
  而寒雨,因为爱孟凌,所以相信孟凌,她相信孟凌的诺言,不管怎样,他一定不会任她离开他的,所以,她何必管什么见鬼的月下老人和只有三个月缘分的说法,搞不好,那只是一场荒诞的梦境而已,何必让一场梦困扰自己,是不?
  所以,那个无法无天、喜欢“胡作非为”、有点顽皮、有点孩子气,又有点爱捣蛋作怪的楚寒雨又回来啦!
  “真没分寸,这么晚了居然还不回房,难道要我亲自到书房拿人吗?”
  说走就走!她一蹦一跳往书房跑,连敲门也省了,她非常粗鲁地推开门──果然,她老公正聚精会神地坐在桌前。
  孟凌连头也没抬,敢这么肆无忌惮地“破门而入”的人只有一个──他那胆大妄为的可爱小女人!
  “相公,”她吻了吻他的脸颊,唉呀!他居然敢无动于衷,连应她一声也没有,她楚寒雨岂能这么轻易受人忽视?于是她抗议:“你应该『礼尚往来』,回亲我一下,再不,至少也得应我一声啊!”
  “没空,欠着。”他目光从未离开眼前的帐簿。
  连亲吻也能欠吗?“老公!”她不满地抗议。“哪有人敬业成这副德性啦!”
  “没办法,这些帐目我得在今晚弄明白,明天才能和几位重要的人员商讨。”
  哇!他不苟言笑的严肃模样好酷哦!不过,她想挑战他的意志力,谁教他连瞧也不瞧她一眼,好似那冷冰冰又枯燥乏味的文件比她还迷人,硬是被比了下去,乱没面子的,于是──“相公,你实在帅呆了!”她放柔了语调,攀住他,轻吻他的额、颊,继而滑下他的头窝,柔情蜜意地轻啄着。
  “噢,”孟凌悲惨地低吟。“别惹我,我没空和妳玩!”但他就是无力抗拒。
  “是吗?”她不死心,她的人生字典里没有“放弃”二字。
  她吻他的下巴,不规矩的心手在他背后轻轻游移着。
  “该死的!”他懊恼的低吼,再度投降。扣住她柔软的娇躯,深深地吻住她。
  至于劳什子的帐目,如今早已不存在孟凌的脑海……※※※
  隔天,孟凌匆匆前往议事厅,寒雨想到书房找几本书阅读以打发时间,才发现孟凌昨夜研究的帐簿还放在书房中,她突然想起他昨天不是说今天要用吗?账本在这里,孟凌没带去,那他准备开哪门子的会议啊?
  噢,他的一世英名早晚会毁在她手中!
  寒雨轻笑,她知道罪魁祸首是她,要不是她,孟凌不会如此心神恍惚,她应该觉得抱歉,她应该有愧疚感,她应该反省……但是她笑得更开怀、更愉快了!!
  好在,她还算有良心,笑完之后仍知道收拾残局,补偿她可怜的老公。
  好吧,她就发发慈悲,帮他把文件送到议事厅好了,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日行一善也好。“真受不了,我怎么还是这么善良。”她自我陶醉,浑然忘了谁是始作俑者。
  陶醉完了,她拿起桌上那几本帐簿,甫开门,一方白帕毫无预警地掩住她的口鼻,她本能挣扎了一下,淡淡的香气却直穿脑际。她意识慢慢模糊,终至晕厥。
  ※※※
  修长的手抚上不断跳动的眼皮,他微皱起眉,怎么回事?思绪总定不下来,心口乱成一团。
  唉呀,连帐簿都忘了带──孟凌摇头苦笑,转回书房。
  远远便看见书房的门敞开着,他加快脚步,到门口时,他怔了一下,俯身拾起散落地面的帐簿,思绪飞快转动着,不安的感觉蔓延全身──“寒雨……寒雨!”他惊跳起来,火速冲回房间。
  没有!她没有在房内。
  “该死!”他低咒一声,下令庄内庄外寻找庄主夫人的芳踪,然后,有人送来了一小片纸笺。
  乔庄主:尊夫人在舍下“作客”,若要其无恙,请于三日后午时,十里湖一叙,并请携来您名下所有产业相关之文件,且不需有“闲杂人等”。
  他默不作声,将纸片用力揉成一团,忿然地一掌击向桃木桌──啪!
  桃木桌登时四分五裂,支离破碎。
  他目光如冰,面罩寒霜,四周气压低得不象话,人人际若寒蝉,大气不敢喘一下,深怕触怒了此刻像北极冰山的庄主。
  “齐少鸣!你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他冷然道,令人战栗的寒眸闪着难测的危险讯息。
  因为了解孟凌的智慧,所以齐少鸣并没有留名,他和孟凌有个共同点──不做“脱裤子放屁”的蠢事。
  何以确定是齐少鸣所为?这个疑问没人敢问出口,倒是石晋廷比较有胆识,敢在此刻问孟凌:“庄主有何打算?”
  “依言赴约。”说得简洁。“我要给他一点小教训,让他知道他错得有多难谱!”
  “可是夫人在他手上──”石晋廷迟疑地。
  “所以我会一个人去。”他冷静且沉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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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早晨的阳光总是美好的,一点也不假。和煦的日光散发出柔和的金色,金色的花,金色的草,万物都笼罩在一片朦胧而又柔美的金色之中。空气中弥漫的花香气息充溢着整个旭初高中,清新飘逸。明晓溪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哈!舒服极了。最爱夏天,最爱阳光。可以吃棒棒的冰糕,可以穿凉快的衣服,如果一年四季都可以这样就好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在脸上漾开,她乐此不彼地拍拍手中的书。书呀书呀,你要是能变成冰淇淋就好了。 [点击阅读]
雾都孤儿
作者:佚名
章节:70 人气:0
摘要: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作者狄更斯(1812-1870),生于英国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海军小职员,10岁时,狄更斯全家被迫迁人债务人监狱,11岁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功。 [点击阅读]
靠自己去成功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0
摘要:六月二十五号,吃完中饭,我照例躺在沙发上看报,一边用眼角余光注意大门,好迎接放学回家的女儿。但是突然心头一震,今天不用等女儿了,因为前天我已经把她送进离家三百多哩的集中营。那不是真的集中营,而是有六十年历史的“草山(Meadowmount)音乐夏令营”。每年暑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年轻人,在那儿接受魔鬼训练;世界顶尖大师伊萨帕曼(ItzhalPerlman)、马友友和林昭亮、简明彦都是那里出来的。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