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罗兰小语 - 散文卷:谈零食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认识我的人多半都知道我喜欢吃零食。
  吃零食似乎不是好习惯。讲求卫生的人,都一致主张三顿正餐是营养的主要来源。
  吃零食会影响正餐的食量,不是养生之道。但意外的是,我虽然很瘦,但一直都很健康,而且似乎我的健康与我吃零食很有点关系。
  小的时候不用说,从父母手里要来零钱,总归是送到小店里去买了酸枣、山楂糕、山植片之类。我发现,人们在小的时候,多半都喜欢吃酸的东西,这种嗜好,到年岁大一点之后,会自然而然地改变。因而,我相信,孩子们体内一定需要大量的丙种维他命。
  当他们由正餐或“配给”的水果中摄取不到足够的丙种维他命时,他们自然而然就去求助于那些酸得要命的东西。
  十几岁到岁之间,我是住在学校里的。那段时间,就更是我吃零食的“全盛时期”。父亲每周给我元银洋作零用。那元,在当时是个大数目,是半袋面粉的价钱,可买个鸡蛋。折合现在新台币,足可当元用。我的零食从花生、蚕豆,到苹果、香蕉,应有尽有。而至今想来,仍觉开心的是,到了冬天,每逢星期六,可以出校门“购物”时,我一定买斤糖炒粟子,分钱五香花生米,外加“糖葫芦”两串,回校吃足,代替晚饭。
  学校里,星期六晚上,照例是吃炸酱面,“莱码”是白水煮白菜,白水煮豆芽,外加红白粉皮配色。我不喜欢吃面,而且我相信,我那糖炒栗子、花生米和“糖葫芦”中所含的“卡路里”和维他命,一定多过炸酱面。

  我的零食,随季节而异,而印象最深的却是秋天。北方的秋天,各种水果纷纷上市,物美价廉。单说“苹果族”,就可以说上一大串:色香味俱佳的烟台苹果;有香蕉味道沙酥可口的香蕉苹果;软绵绵细嫩嫩古典含蓄的中国苹果;形似苹果而略小、风味绝佳的“虎拉车”;还有闻香果、槟子、沙果等等。除了沙果太小之外,苹果族的水果都可以当饭,而且一律营养丰富,有益皮肤的健康和润泽。当然,这只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只是喜欢吃而已。
  说一件“狂”事,也许你会羡慕。那时中秋节是放假的。中秋节的早上,我门就相约到早市去买零食过节。早市的东西都是按批发价格,我们倒并非完全为了便宜,而是觉得好玩。
  大清早点多钟去赶早市,回来时,人人手中提着一只蒲包皮,里面装满了各种干鲜果品,诸如柿子、葡萄、梨、苹果、花生、瓜子。枣、红桔、山里红、海棠果……林林总总,应有尽有。你要问,买这么多,花多少钱呢?那真是小意思!毛钱而已。嚎这样又便宜,又花样繁多的零食,当然可以尽量地吃!

  科学家说,人是杂食的动物。
  我相信,任何讲究营养的家庭,也办不到如我那时所吃的那么“杂”,而又那么齐全。维他命ABCDEFG,大概一样也不会缺少,用不着打补针、吃补药,身体自然发育良好。而且由于这些营养的来源都是果品而非荤腥,所以不会有发胖的不良后果。直到现在,我一直被认为身体相当健康,一切娇弱的毛病我都没有。我很少吃药,所以医生认为我是最好医的病人,偶尔有病,任何药给我吃都有殊效。因为我身体中只有“抗病力”,而没有“抗药性”。
  吃零食,对我来说是一大享受。它不只是我消闲的佳品,而且是我读书的良伴。无论我是在读书,还是在做笔记,桌旁一定多多少少有点零食,多数是一包皮花生米,偶尔是柿子、苹果、梨或兰花豆。我常说,读书如果等于吃白饭,那么,零食就是菜。光吃白板,没有胃日,有点菜,饭就容易吃得下了。回想起来,我所读过的那点书,都是随着零食一同“吃”下去的。幸而那时我们学校很开明,不禁止我们在自修时吃零食,否则的话,我恐怕会少读进一些书的。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仍然喜欢在书桌上摆一瓶芝麻糖或一碟花生米的缘故,在我写稿时,一面吃,一面写,或是停下来吃一会儿再写,会使我觉得心情很愉快,减少疲劳或厌倦的感觉。

  零食可能会影响正餐,但在一个对正餐一向不太感兴趣的人来说,剥夺了他的零食,也许正是剥夺了他营养的主要来源。我一向觉得一般家庭的正餐都相当单调,不适合“杂食”动物的所需。花生栗子中的乙种维他命大概比白米饭多,苹果山楂中的丙种维他命,在餐桌上那些煎炒烹炸之中也很难找到。而我这多少年来,由于工作的关系,更不得不把点心的价值放在正餐之上。
  零食,对我来说,总格外具有一种轻松、亲切、自由和愉快的感情。这正如我在读书方面一样,对所谓“正科”的数学理化之类,总不如对“副科”的音体、美术来得起劲。所以,我教书时,做科任而不能做级任。在广播电台,我主持茶余饭后的小节目,而不能担任“方面大员”。
  吃零食,大概也相当于走偏锋吧?或者,这也是我天性喜欢亲切与轻松的事物所致。
  其实,说句原谅自己的话,吃零食大概相当于男人们的吸烟,而我除吃零食之外,别无嗜好。既不吸烟,又不打牌,也不跳舞,更不喜逛委托行。顶多喜欢坐车出去透透气,找点灵感而已。一个人总该有点花销,来安慰安慰奔波劳碌的自己吧?
  你说是不是?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万历十五年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4
摘要:本书的英文版书名为“1587,AYearofNoSignificance”,作者的署名为RayHuang,1981年美国耶鲁大学出版。初稿是用英文写的,写成后,出于向国内读者求教之忱,乃由笔者本人译为中文,并作某些修改润色。我对明史感觉兴趣,说来话长。1959年,我在密支根大学历史系读书,选定了“明代的漕运”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这一研究过程花了5年。 [点击阅读]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3
摘要:我早在搬进这栋板楼之前,就听老流氓孔建国讲起过朱裳的妈妈,老流氓孔建国说朱裳的妈妈是绝代的尤物。我和朱裳第一次见面,就下定决心,要想尽办法一辈子和她耗在一起。十七八岁的少年没有时间概念,一辈子的意思往往是永远。 [点击阅读]
1980年代的爱情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9
摘要:编者按:经出版方授权,本网刊载野夫先生新著《1980年代的爱情》部分精彩章节,以飨读者。0.在一个类似京城的城市,午后的茶艺馆萧条而寂寥。我坐在窗前懒洋洋的阳光下,对座的阴影中坐着一个女人--她像是我的情人或者女友,抑或其他接近暧昧的关系。她的面庞隐居在日光背后,只有性感的声音翻越了那些窗棂构成的光柱,散漫地抚摸着我的耳朵。 [点击阅读]
莫言《丰乳肥臀》
作者:莫言
章节:71 人气:3
摘要:母亲上官鲁氏。乳名璇儿。自幼丧母,随姑父于大巴掌和姑姑长大,嫁给铁匠儿子上官寿喜。晚年信仰甚督教,寿九五而终。大姐上官来弟。母亲与姑父于大巴掌所生。先嫁沙月亮,生女沙枣花。解放后迫嫁给残疾军人孙不言。后来爱上了从日本归来的鸟儿韩,生子鹦鹉韩,在搏斗中打死孙不言,被处决。二姐上官招弟。生父亦为于大巴掌;嫁给抗日别动大队的司令司马库,生女司马凤、司马凰。 [点击阅读]
潘金莲逃离西门镇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12
摘要:刘街是那样一个处境,在耙耧山脉的一道川地里,借着公路带来的繁华,就有人在路边设摊摆点。因为方圆数十里的农民,日常赶集要到山外的乡里,于是,在四十六岁的村长庆的呼吁下,给有关部门送去了许多花生、核桃,政府就下了一纸批文,刘村正式更名为刘街,成了耙耧山中的一个集贸中心。 [点击阅读]
沙僧日记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11
摘要:3月3日其实我和大师兄,二师兄早已破了荤戒。我们经常背着师傅一起去化斋。在路上,我们捉到个兔子、野鸡什么的就马上烤来吃,可解馋了!然后再化点儿斋饭带回去给师傅吃。想想师傅没得荤腥吃着实怪可怜的。于是,我们三个决定今天把兔子肉打碎拌在饭里,让师傅也吃点儿好的。我们端着混着肉的饭回来后却遍寻不到师傅,这可把大家急坏了!最后在一个小山洞里终于发现了师傅。 [点击阅读]
暗算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5
摘要:第1节:序曲序曲听风者看风者捕风者原谅我,不能在此津津乐道地向你们复述所有具体的细节。我们的时间不多。尽管如此,我还要说,"复述"本来就是我所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是它们的高xdx潮。没有复述的活动是无从着落的,复述就是复活。 [点击阅读]
良心作证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5
摘要:这是一部美丽而又令人激动,乃至荡气回肠的小说,或者说,它是一部完全来自生活与时代的撼人写真。作家以其大手笔抒写了社会转型时期,关于人性和感情的裂变……在市委家属楼三层的一个大厅里,正进行着一场热闹的婚礼。阵阵喧闹声不时地从窗户里传出来,像一朵朵绚烂的焰火在空气里炸开。很多马路上的行人忍不住驻足倾听观望。大厅里面,周建设眼角眉梢挂着掩饰不住的喜悦,不停地应付着前来道喜的各色宾客。 [点击阅读]
悟空传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3
摘要:今何在,出生年月,一九七八年六月。被《中国图书商报》誉为内地网络文学第一人,主要作品《悟空传》《若星汉天空》《九州:羽传说》。做过网站管理、游戏策划、影视编剧。现为自己与朋友联合设计的大型虚拟幻想世界《九州》的小说出版、网站运行及游戏改编而努力中。今何在。 [点击阅读]
于丹重温最美古诗词
作者:佚名
章节:61 人气:2
摘要:内容概要:2012年,和于丹一起,重温最美古诗词,回归自在大人生。从解读儒家经典《论语》到赏析中国传统文化最源远流长、普及率最高的古诗词,于丹回归古典文学专业,17年大学授课精髓,厚积薄发,让传统文化的精髓进一步走近大众、走近当下中国人的精神世界。 [点击阅读]
王小波《黄金时代》
作者:王小波
章节:18 人气:4
摘要: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祥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愉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 [点击阅读]
最后一名女知青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也许这是天命。写完这部小说我就病了,不能说是因为写这部长篇病的,更不能说就积劳而成疾。但这短短的二十几万字是我这一生身体好坏的一个分水岭。此之前,我写小说一天数千字乃至上万字可以坚持很长时间,曾经让同行们咂舌。此之后,因为腰椎病我再也不能坐在桌前写一篇小说,甚至连稍长的一封信也不能坐下写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