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苦行记 - 第五十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五十章
  内德·布莱克利船长——比尔·诺克斯得到了他想知道的结果——杀害了布莱克利的大副——一支会走路的武器——布莱克利捉住了诺克斯——先吊死,后审判——布莱克利作了牧师——绞刑之前先念《创世纪》第一章———绞死诺克斯——布莱克利的懊悔
  这些凶杀和审讯的统计数字使我回想起二十年前的一起极不寻常的审判与行刑;这一小段历史是每个老加利福尼亚人都很熟悉的,地球上凡是喜爱朴实、坦率、不掺废话的人们都值得听一听。我本来要为这偏离主题的话道歉的,不过我就要讲的这个故事本身便足以向诸位表示歉意了。既然我总是不断东拉西扯,也许干脆不道歉还免得使人厌烦。
  内德·布莱克利船长——这个姓名同别的什么虚构的名字差不多(因为他已风烛残年,并不想出名)——驾船从旧金山港出海远航已有很多年了。他是个身强力壮、古道热肠、目光敏锐的老水手,当海员已差不多五十年了——从少年时代起就在海上漂泊。他是个粗鲁忠厚的人,很勇敢,同时也很精明而又讲究实际。他痛恨那些无聊的因袭惯例,用他的话来说叫做“混账事”。他以一个水手的全部精力去对法律的荒唐可笑施加报复,并且坚定地相信,法律与律师的最初与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战胜正义。
  他驾驶着一艘鸟粪船开往钦查群岛。他的船员们都是好样的,但他最宠爱那个黑人大副,多年来对他十分钦佩,评价极高。内德船长是第一次到钦查群岛去,但他的名声早已传去了——说他是个受了欺骗就会不顾一切打架的人,一个决不忍受废话的人。这名声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到了钦查群岛,他发现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都是围绕着一个恶棍的所作所为。他是某商船的大副,叫比尔·诺克斯,在这一方横行霸道。晚上九点,星光灿烂,内德船长一个人在甲板上漫步。一个人影从船舷上爬上来,向他走过去。内德问:
  “谁在那里”
  “我是比尔·诺克斯,此地的第一豪杰。”
  “你爬上船来要干什么?”
  “我听人说过内德船长,我们俩人总有个强弱——我要在上岸之前分个高低。”
  “那么你找对庙门了,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我看你是不请自到。”
  他抓住诺克斯,紧紧地压在桅杆上,把他的脸打了个稀烂,然后扔进海里去。
  诺克斯不服气。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结果脸上又挨了一顿狠揍,象昨天晚上一样,栽到海里。这下他满意了。

  一星期后的一个中午,诺克斯正和一群水手在岸上狂喝滥饮,内德船长的黑人大副走了过来,诺克斯上前百般寻衅滋事。那黑人没有上当,想走开了事。诺克斯向他追去,黑人拔腿就跑,诺克斯用左轮枪向他开了一枪,把他打死了。有六七个船长亲眼看到了这件事的全部经过。诺克斯和另外两个恶棍回到他那条船的后舱,扬言闯到那里者,死路一条。没有人想到要捉拿凶手,连这个念头都没有,的确也很少有人想到要这么个机构。这里没有法律,没有警官,也没有政府。群岛属于秘鲁,但秘鲁离这里很远,它在这里没有官方代表,别国也没有。
  但是,内德船长并不为这些事操心,有没有这种机构与他无关。他怒火中烧,不顾一切地要伸张正义。晚上九点,他把双筒猎枪装满子弹,取出一副手拷,弄了盏桅灯,叫起舵手来到岸上。他说:
  “你看见码头边那只船了吗?”
  “哎,哎,先生。”
  “那是维纳斯号。”
  “哎,哎,先生”
  “你——你认得我吗?”
  “哎,哎,先生。”
  “那么,很好。把灯拿着,举到和你下巴一样高。我跟在你后面,把枪驾在你肩膀上,就这样往前走。把灯拿好,这样我才看得清楚你前头的东西。我要一直走到诺克斯那里去——捉住他——把那些家伙关起来。你要是怕死——嗯,你可认得我。”
  “哎,哎,先生。”
  他俩就这样排着走,无声无息地爬上船,来到诺克斯的舱房,舵手推开门,灯光正照着坐在地板上那两三个恶棍。内德船长叫道:
  “我是内德·布莱克利。你们都在我枪口下。没有命令不得乱动——所有的人在内。你们两位跪到屋角去;脸朝墙——嗯。比尔·诺克斯,把这手拷戴上,现在走过来。舵手,把他俩捆起来。对了。别动,先生。舵手,把钥匙放在门外。现在,伙计们,我要把你们两位锁起来,要是你们想要冲出这扇门——你们是听说过我的。比尔·诺克斯,走前头,起步走。一切都弄好了。舵手,锁门!”
  诺克斯在布莱克利的船上度过了那个夜晚,作为囚犯受到严密的看管。第二天一大早,内德船长拜访了码头上所有的船长,以海上的传统礼节请他们九点钟到他船上去观者把诺克斯在帆街上吊死。
  “什么!这人还没有受审。”
  “当然没有。不过,难道他不是杀害那个黑人的凶手吗?”
  “他是凶手;不过难道你是想不经过审判就绞死他吗?”
  “审判个鸟!既然是他杀害了那个黑人,我干吗还要对他进行审判?”

  “哦,内德船长,这千万使不得。你想想这事传出去象什么话。”
  “传出去个屁!他莫非没有杀害那个黑人!”
  “当然,当然,内德船长——没有人否认这点——不过——”
  “那我就要把他吊死,就是这么回事。我找过的每个人都跟你们一个口气。每个人都承认他杀害了那个黑人,每个人都知道他杀了那个黑人,然而你们这些笨蛋都想要他受审。我真搞不明白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受审!听着,要是结果令人满意的话,我并不反对审判他,我还会到场帮帮忙呢。不过下午再说吧—一把这事拖到下午干吧,眼下我还要忙一阵子,要把他埋了后我才——”
  “什么,你是啥意思?你无论如何也要把他吊死——过后才审判他吗”
  “我不是说过我要把他吊死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你们这样的人。那有什么两样?你们来求情,我答应了,你们又不满意。以前和以后还不是一码事——你们知道该怎么进行。他杀害了那个黑人。嗯,我得走了。要是你那位大副想看看绞刑,把他带来吧。我还喜欢他。”
  大家一片哗然。船长们一齐上来恳求内德船长别干这种冒失事。他们保证要选品质最好的船长来组成法庭,组成陪审团;行事的方式都要适应眼下这件案子的严重性质;毫不偏袒地听取申诉,对被告作出公正的判决。他们还说,要是他坚持把他吊死在他船上,那就是谋杀,是要被美国法庭判罪的。他们苦苦哀求。内德船长说道:
  “先生们,我并不固执,也不是不讲道理。我总是想做得尽可能正确。要花多少时间?”
  “大概就一会儿功夫罢了。”
  “你们一搞完,我就可以把他带到岸上吊死吗?”
  “如果他被判定有罪的话,就没有必要耽搁,立即把他绞死。”
  “如果他被判定有罪。海王爷,难道他无罪吗?这糟蹋我的时间。你们全都明白他是有罪的呀!”
  最后,他们保证决不做见不得人的事,他才满意了,说道:
  “那好吧。你们接着来审判他,我得去修理一下他的良心,准备打发他上路——多半他很需要呢,我不想不让他出风头就这样把他打发掉。”
  这又是个障碍。他们终于说服了他,有必要让被告出庭。然后,他们讲要派个人去提他。
  “用不着,先生,我倒愿亲自去提他——他逃不出我的手心。还有,我总得到船上去拿根绳子。”
  照一定的程式组成了法庭,选出了陪审团,内德船长很快就进来了,他一手抓住那囚犯,另一只手拿着一本圣经,一根绳子。他坐在那俘虏身边,叫法庭“起锚升帆”。然后,他紧紧地盯住陪审员们,审视着诺克斯的朋友——那两个恶棍,走过去秘密地对他们说:

  “你们也到这儿凑热闹来了,你们放明白些。规规矩矩地投票,听见了吗——要不,审判完了以后,这杆双筒枪还要提问题,你们的尸首就要用两个篮子抬回家去。”
  这警告不是没有效果。陪审团一致通过——判决,“有罪。”
  内德船长一下子跳起来喊道;
  “来吧——老伙计,你到底成了我的下饭菜了。先生们,你们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我请你们大家都去看着我干干脆脆地了结这事,跟我到峡谷里去,离这儿只有一英里。”
  法庭告诉他,已经选了一个刽子手来执行绞刑,并且——
  内德船长的耐性已经到了尽头。他怒火冲天。刽子手这件事只好算了。
  大家都来到了峡谷的时候,内德船长爬上一棵树,弄好了绳扣,然后溜下树来,把绞索套在那人脖子上。他打开圣经,将草帽放在一边,胡乱翻到一章,低沉而又庄重严肃地读了一遍,然后开口道:
  “伙计,你就要到天上去结帐了,罪行坦白得越是彻底,越对你有好处。坦白吧,汉子,带一根经得起检查的木头去。你杀害了那个黑人吗?”
  没有回答。长久的沉默。船长又读了一章。不时停下来以加强效果。接着,他以真诚,规劝的口吻对他讲了一阵。最后又是那个问题:
  “你杀害了那个黑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恶狠狠的眼光。这时,船长深情地念了《创世纪》的第一和第二两章——顿了一下,虔诚地合上书,以显然很满意的口吻说道:
  “嗯,一共四章了。很少有人象我们这样为你费心。”
  后来,他跳向那罪犯,拉起了绳子,站在一旁,看着手表等了半小时,就把那具尸体放下来交给了法庭。过了一会,他站在一旁看着那一动不动的尸体沉思的时候,脸是露出怀疑的神情;显然他的内心在斗争着——是一种悔恨——他叹了口气说:
  “嗯,也许我应该把他烧死。不过我是想用最好的办法。”
  这事传到加利福尼亚(这是在“早期”),引起了许多议论,但内德船长的声誉丝毫没有降低,还的确提高了。
  当时,加利福尼亚有不少人以一种朴素原始的风尚与司法审判“作对”,因此,当别的地方也尊崇这种风尚时,他们当然会大加赞赏。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