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苦行记 - 第四十八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四十八章
  内华达最早的二十六座坟墓——该县的名人——杀过一打人的人——陪审团的审判——典型的陪审员——私人墓地——亡命之徒——他们杀害的人——唤醒疲惫的旅客——未流血的圆满结局
  最早在弗吉尼亚公墓里落户的是二十六个被杀害的人。每个人都这么说,每个人都相信,大家都永远这样说,永远相信。当时发生了那么多杀戮事件,其原因在于在新辟的矿区里流氓无赖占优势,任何人要“杀过人”才会受到尊敬,这是当时流行的说法。
  如果来了个生人,人们不会问他是否能干,诚实,勤快,而是——“他杀过人吗?”如果没有,那么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的低下的社会地位,就是他的合适而自然的位置;如果杀过,他就为人们所接受,其热烈程度依他杀人的数量而定。手上无血的人要想爬到高位,是场极艰难的斗争;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着六七个人的血债而来,他的价值立即受到承认,人们会找上门去巴结他。
  在内华达,有一个时期,律师、编辑、银行家、流氓头子、大赌棍和酒店老板在社会上平起平坐,同属最高阶层。要变成有权势的人,要受到大众的尊敬,最便宜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带着钻石胸针,站在柜台后面卖威士忌。我敢肯定酒店老板的等级要比任何社会成员要高一点点。他们的意见很有分量。选举应该怎样进行,这是他们的特权。任何大的活动,如果没有酒店老板们的赞助和指导,就别想搞成。如果酒店大老板答应当议员或当高级市政官,那真是大驾屈尊、野心勃勃的年盲人追求的倒不是法律职业的荣耀。陆军、海军的威风,而是酒店老板的高贵。
  作一个酒店老板和杀一个人都是极荣耀的。因此,当读者了解到在内华达有不止一个人以还算不上是挑衅的借口而被杀掉的时候,就不会大惊小怪了;杀人犯极不耐烦地想要夺得荣誉,摆脱受朋友们冷淡那种折磨人的感觉。我认识两个年轻人,他们无原无故想“杀人”,—一自己却给这种痛苦折磨死了。“那个人杀了比尔·亚当斯”,在这类人的耳朵里,这句话比从崇拜者嘴里流出的任何词句都要动听,这是至高无上的赞誉之词。
  最早躺在弗吉尼亚墓地里的那二十六个人的杀人凶手根本没有受到制裁。原因何在?因为阿尔弗雷德大帝发明陪审制的时候,自以为在当时那个社会里,这个制度可以极其奇妙地维持绝对的公正,却未曾料到在十九世纪时势已大不一样,除非他从坟墓里钻出来修订陪审制度以应付特别情况。否则这个制度就必然成为最巧妙、最有效战胜人类智慧所创造的公正的力量。既然他无法想象我们发明了天文钟以后,还会继续使用他那时的烛钟,又怎能料想到时代已把陪审制度的用处剥夺得干干净净之后,我们这些傻瓜还会继续采用它呢?他那个时代,消息传播很慢,因此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找些诚实、明智。对他们应召前去审理的这个案子一无所知的人来组成个陪审团——但我们今天是个电报和报纸的时代,他那个制度却迫使我们对蠢货与无赖组成的陪审团宣誓,因为那个制度干干脆脆地排开了诚实的人和有脑筋的人。

  我还记得弗吉尼亚有这样一场可悲的闹剧,我们称之为由陪审团进行的审判。一个臭名昭著的亡命徒,手段极其凶残毒辣地杀害了一个安分守己的市民B先生。这一案情自然充斥各报,凡认得字的人都读过了。任何不聋不哑不痴不傻的人自然也都议论过了。有人拟出了陪审员名单,B.L先生——一个著名的银行家,有身份的公民——受到了详细的询问,在美国的任何法庭上。他都会受到这样详细的讯问:
  “你听说过这个凶杀案吗?”
  “是的。”
  “你与别人谈论过这件事吗?”
  “是的。”
  “你是否就此案产生或发表过意见?”
  “是的。”
  “你是否在报上看到过此事?”
  “是的。”
  “我们不需要你。”
  一个明智,可敬,极受尊重的牧师;一个品行高尚,敦厚诚实的商人;一个精明干练,名声清白的银矿主管;还有一个身居高位的石英矿场主,都受到了同样的讯问,都同样靠边站。每个人都保证公众的议论和报章报道并未使他们产生偏见,他们庄严宣誓将抛开事前形成的一切看法,根据事实真相作出公正的判决。但是当然不能把这桩案子交给这些人去审理。只有无知无识的蠢才才能进行毫无污点的审判。
  这种决定性的盘问结束后,选出了十二个人组成了陪审团——这个陪审团宣誓说,甚至连牛圈里的牛,艾灌树丛里的印第安人和大街上的石头都知晓的凶杀案,他们都一概没听说过,没读过,没谈论过,更没有表示过看法!这个陪审团的成员有两个亡命之徒,两个下贱的啤酒店政客,三个酒巴老板,两个目不识丁的牧场主,和三个迟钝、愚昧、披着人皮的蠢驴!实际上后来得知,最后这三个家伙中有一位认为乱伦与纵火是一码事。
  这个陪审团作出的裁决是:无罪。你还能期望有什么别的结果吗?
  这种陪审制度禁绝智慧与诚实,奖赏无知、愚蠢与伪证。一种毫无益处的制度仅仅因为一千年以前不错,我们就得继续沿用,真是了件可耻的事!在当今这个时代,要是一位聪明、正直、具有很高社会声望的先生发誓说,在这庄严的誓词约束下所作的证词将压倒街谈巷议以及捕风捉影的报道,他就抵得上一百个对自己的无知和愚蠢起誓的陪审员,正义在他的手中远比在他们手中安全得多。为什么不能修订一下这种陪审制度,使有头脑、正直的人与傻瓜和无赖具有相等的机会呢?在一块自诩一切公民均享有平等、自由的土地上,对一些人滥施恩惠,而对另一些人却肆意伤害,难道这是正确的吗?我是议会候选人,我要干预这种陪审制。我希望改变它,以奖励明智与正直,将白痴、无赖和不读报的人赶出陪审席。但是无疑我会失败——我为拯救祖国所作的一切努力都还“欠火候”。

  开始这一章的时候,我的意思是想讲一讲内华达“繁荣时代”的暴行。如果要描绘那个时代,那块土地,而闭口不谈鲜血和尸体,就如同描绘摩门教而不讲一夫多妻制。亡命之徒在街上昂首阔步,其架子之大小要看他行凶的次数,谦卑的崇拜者只要蒙他点个头,当天就足以幸福无边了。所不同的是,对于名声赫赫以及照当时的说法“拥有专用墓地”的暴徒,崇敬更为突出,并且一致表示热烈欢迎。当他身披下摆特长的大衣,脚蹬亮锃锃的尖头皮靴,头戴小巧精致的卷边草帽,帽沿盖着左眼招摇过市的时候,小瘪三们为他的大驾让道;当他走进馆子,侍者们扔掉银行家和商人,蜂拥过来巴结、侍候他。当他抢着膀子挤进酒巴,被撞的人们气汹汹地转过头来,一认出是他,就——道歉。他们得到的却是冰沁骨髓的一瞥,这时,那位头发卷曲、别着胸针的酒巴老板便隔着柜台满脸堆笑地表示欢迎,为他们的老相识关系使他能说出下面这样的亲热话深感自豪:
  “你好,比利,老哥?高兴见到你。你要什么——老东西?”
  “老东西”,自然是指他常用的酒。
  内华达地区最知名的人士是那些挎着左轮枪、身披长下摆外衣的好汉们。演说家、州长、资本家和议会的官儿们都享有名气,但与山姆·布朗、杰克·威廉斯、比利·马利根、法默·皮斯、休格富特、麦克、麻脸杰克、艾尔·多拉多·约翰尼、杰克·麦克那布、乔·麦克吉、杰克·哈利斯以及六指彼得之流相比之下,他们的名声便显得土里土气、可怜巴巴的了。这种人还有一大串。他们是些勇猛、鲁莽的汉子,把性命别在腰带上到处游荡。说句公道话,他们主要是自相残杀,很少打扰安份守己的公民。因为他们认为宰掉个把照他们的说法是“不堪一击”的人,把这小玩意儿加在他们那战功纪念碑上,简直是小意思。他们为芝麻大点小事就大动干戈,希望并且渴望自己被杀——照他们的话来说,要是没有“穿着靴子”被杀,简直是个耻辱。

  亡命之徒瞧不起要平民百姓的性命这种小游戏,这种例子我还记得一个。有一天晚上,我在一个馆子里吃夜宵,同坐的还有两个记者,一个小印刷商,名字就叫布朗吧,什么名字都可以。不久,一个身穿燕尾服的陌生人走了进来,他没有看到布朗放在椅子上的帽子,就坐了下来。小布朗立即骂骂咧咧地跳了起来。那个陌生人微笑着,抚平了帽子,递给布朗,一面连连道歉,口气颇有点尖酸刻薄,请求布朗别毁了他。布朗甩掉大衣,激他打架——辱骂他,威胁他,嘲笑他没胆量,赌他甚至恳求他打架;与此同时,那微笑着的陌生人在我们身边躲来躲去,装作很苦恼的样子。但是,倾刻他就严肃地说道:
  “很好,先生们,如果我们一定得打,那就来吧,我想。不过别等吃了亏后才怪我没有给你们打招呼。我一动起手来,就是你们一齐上来也不是我的对手。我可以给你们证据,如果这位朋友还是坚持要打的话,我会尽力成全他的。”
  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有五英尺长,极其笨重。他叫我们把手放在盘子上,用力把它们按着,有个盘子是个巨大的椭圆形盘子,里面还装着只硕大的面包皮。然后他坐下来,抬起桌子那一头,把两只桌腿放在膝盖上,牙齿咬住桌子,松开手,衔着桌边往后拖,直到把桌子放平,上面还有盘子等!他说他能用牙齿衔起一桶铁钉。他拿起一只普通的玻璃酒杯,一口就咬下一半。然后他扯开衣服,露出胸膛上那横七竖八的刀疤弹痕,膀子上,脸上还有许多,他相信他肉里的子弹足够铸一只铅锭。他真是武装到了牙齿。末了他宣布他是卡里布的XX先生——这个鼎鼎大名使我们听了立刻毛骨悚然。我很想披露他的名字,但担心他会来劈了我。最后他问布朗是不是还想见血。布朗把这事在心里掂量了一下,然后——请他吃晚饭。
  如果读者允许的话,我愿在下一章中收集几件昔日蛮荒时代我们那个小山村里发生的生活琐事。我当时就在那里。读者会看到我们这个官法俱全社会的特点;也会看到——举个例来说——在新开发的土地上,谋杀是怎样孕育着谋杀。
或许您还会喜欢: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雪莱诗集
作者:佚名
章节:50 人气:2
摘要:孤独者1在芸芸众生的人海里,你敢否与世隔绝,独善其身?任周围的人们闹腾,你却漠不关心;冷落,估计,像一朵花在荒凉的沙漠里,不愿向着微风吐馨?2即使一个巴利阿人在印度丛林中,孤单、瘦削、受尽同胞的厌恶,他的命运之杯虽苦,犹胜似一个不懂得爱的可怜虫:背着致命的负荷,贻害无穷,那永远摆脱不了的担负。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万延元年的足球队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死者引导我们我在黎明前的黑暗中醒来,寻求着一种热切的“期待”的感觉,摸索着噩梦残破的意识。一如咽下一口要以烧着你五脏六腑的威士忌,这种“期待”的感觉热辣辣的。我心中忐忑,摸索着,企望它能切实重返体内。然而这种摸索却永远都是徒劳枉然。手指已没了气力,我只好将它们并拢起来。分明觉出自己全身的骨肉都已分离。迎着光亮,我的意识畏葸不前,这种感觉也正转化成一种钝痛。 [点击阅读]
人类群星闪耀时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作品简介StefanZweig斯蒂芬·茨威格茨威格于1881年出生在奥地利维也纳一个富裕的犹太工厂主家庭,青年时代曾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获得博士学位。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茨威格便“以德语创作赢得了不让于英、法语作品的广泛声誉”。 [点击阅读]
伊利亚特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荷马史诗》是希腊最早的一部史诗,包括《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分,相传是由盲诗人荷马所作,实际上它产生于民间口头文学。伊里亚特(ΙΛΙΑΣ,Ilias,Iliad,又译《伊利昂记》,今译《伊利亚特》。)是古希腊盲诗人荷马(Homer,800BC-600BC)的叙事诗史诗。是重要的古希腊文学作品,也是整个西方的经典之一。 [点击阅读]
你好忧愁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这种感情以烦恼而又甘甜的滋味在我心头索绕不去,对于它,我犹豫不决,不知冠之以忧愁这个庄重而优美的名字是否合适。这是一种如此全面,如此利己的感觉,以至我几乎为它感到羞耻,而忧愁在我看来总显得可敬。我不熟悉这种感觉,不过我还熟悉烦恼,遗憾,还稍稍地感受过内疚。今日,有什么东西像一层轻柔的、使人难受的丝绸在我身上围拢,把我与别人隔开。那年夏天,我对岁。我非常快乐。“别人”指的是我父亲和他的情妇艾尔莎。 [点击阅读]
十一种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在格蕾丝婚礼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没人还会要求她工作。事实上,不管她想不想,都没人会让她干活。??打字机旁的玻璃纸盒里摆着一朵白色栀子礼花,这是她的老板阿特伍德先生送的礼物,连同礼花一起的还有个信封,里面卷着一张十美元的布鲁明戴尔商场①的购物礼券。自打那次在事务所圣诞派对上她热烈拥吻阿特伍德先生后,他总是待她彬彬有礼。 [点击阅读]
千只鹤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菊治踏入镰仓圆觉寺院内,对于是否去参加茶会还在踌躇不决。时间已经晚了。“栗本近子之会”每次在圆觉寺深院的茶室里举办茶会的时候,菊治照例收到请帖,可是自从父亲辞世后,他一次也不曾去过。因为他觉得给她发请帖,只不过是一种顾及亡父情面的礼节而已,实在不屑一顾。然而,这回的请帖上却附加了一句:切盼莅临,见见我的一个女弟子。读了请帖,菊治想起了近子的那块痣。菊治记得大概是八九岁的时候吧。 [点击阅读]
司汤达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我出生在罗马一个显贵门第。我三岁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尚年轻,立意改嫁,托一个无子女叔父照管我的学习。他高兴地、甚至是迫不及待地收留了我,因为他想利用他的监护人身份,决定把他收养的孤儿,培育成一个忠于神甫的信徒。对于狄法洛将军的历史,知道的人太多了,这里就用不着我赘述。将军死后,神甫们看到法国军队威胁着这个宗教之国,便开始放出风,说有人看到基督和圣母木头塑像睁开了眼睛。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