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苦行记 - 第二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第二章
  到达圣约瑟夫——只准携带二十五磅行李——告别了羔皮手套和外套——武装到牙齿——“亚伦牌”手枪——快活的武器——听人劝告,买下骡子——我们离开了“合众国”——“我们的马车”——送达印第安人的邮件——眨眼和地震之间——现代的斯芬克斯,以及她如何使我们开心——豁达的女人
  到达圣约瑟夫的那个愉快的夜晚,我们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驿站,每人掏出一百五十美元买了由陆路去内华达卡森城的马车票。
  次日清晨,天气晴朗,我们匆匆吃了早饭,急忙赶到出发地点。但是,出现了一件麻烦事,事先没有弄明白,每人携带了一只装足二十五磅行李的旅行木箱,我们大大地超重了。但每人能带二十五磅衣物,这就是我们可以随身携带的一切。于是,我们只得一把打开箱子,手忙脚乱地作了一番选择,挑出那法定的二十五磅行李装进一只旅行包皮,把箱子又送回圣路易。对这只箱子使我们真是难分难舍,因为这样,在落矶山区的波尼人招待宴会上,我们就再也没有燕尾服可穿,白羔皮手套可戴,没有大礼帽,也没有漆皮靴,没有任何能使生活安适的必需品了。我们给弄成了打仗的步兵,每人穿一套粗陋的服装,包皮括一件军用羊毛衫和一双“大头靴”。在旅行包皮里,我们还塞进一些白衬衣、内衣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我哥哥,秘书先生,随身带了五磅美国法令,一本六磅重的大字典,因为我们不知道——可怜的无知——这样的东西头天在旧金山邮购,第二天就可以送到卡森城。我带着一把史密斯—维森公司制造的可怜的七发小手枪。这样,我就武装到了牙齿。它的枪弹就象顺势疗法药片,七颗药片一齐打出去也刚够一个成人受用的。但我仍然认为它威力强大,简直是支致命的武器。它只有一个毛病:连屁也打不中。有个“押车”用这只枪对着一头母牛试了试,只要母牛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站着,不会伤着半根毫毛;但是母牛一动,押车只得瞄准另外的东西开火,母牛感到很愦憾。我的秘书哥哥身上挎了一把小号科尔特左轮手枪,用来抵御印第安人的袭击,为了防止意外,他还拉开了枪栓。乔治·白米士胆小得可怜,他是我们的旅伴,以前我们从来没看见过他。他腰间佩着一把地道的“亚伦”牌左轮手枪,没有教养的人叫它“胡椒瓶”。只要拉开板机,手指一勾,就开火了。拉起板机,击铁便翘起,弹轮一转动,击铁立刻敲下,弹丸就打了出去。顺着枪筒瞄过去,就能打中目标,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一把亚伦枪创造过这样的记录。但无论怎么说,乔治这把倒是件信得过的武器。用一个马车夫后来说的话可以作证:“它即使打不中它要打的东西,总可以打中点别的什么。”此话的确不假。有一次,他用这把枪对准钉在树上的黑桃二开火,却击中了站在左左边三十码开外的一头骡子。白米士并不想要那头骡子,但那畜牲的主人扛了把双筒猎枪跑出来,“劝”他无论如何也得把那头骡子买下来。“亚伦”真是件开心的武器!有时,它那六发子弹一齐乱飞,遇到那种情况,四面八方就没有块安全的地方,除非躲在它后面。

  我们带了两三条毯子抵御山区的严寒。至于奢侈品,我们倒还有节制——不过几只烟斗,五磅烟叶,两只大铁皮桶用来装水,在大平原的驿站之间好用,身边还有一小子弹袋银币,作为每天的早晚饭钱。
  到了八点钟,万事齐备,人也到了对岸。我们跳进马车,车夫叭叭地挥动鞭儿,马车急驰向前,把“合从国”丢在后面。这是个景色壮丽的夏日早晨,四周的景物都沐浴在阳光中,一片辉煌。微风习习,凉爽宜人。一种解脱了名种麻烦和责任的喜悦油然而生,使我们觉得,仿佛在那些拥挤、喧嚣的城市中当牛作马的年月已经被置之脑后,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们飞快地穿过堪萨斯,一个半小时以后,就来到了辽阔的大平原上。在这里,大地伸展开去——极目远眺,地势起落有致,十分壮观——就象暴风雨过后,大海的胸膛那庄重的起伏。到处都是玉米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呈现出一方方的浓绿色。突然海洋遇到干旱的地面,不再起伏波动。大地伸展开去,七百英里,平坦如一整块地板!。

  我们的马车是一个摇来晃去的大箱子——如果加以堂皇的描述——是个装有轮子的摇篮。六匹高头骏马拉着车子,车夫旁边并肩坐着“押车”,他是这船儿的名正言顺的船长,他的份内之事就是负责那些邮件、行李,应付特殊事件和照顾旅客。这一趟只有我们三名乘客,坐在车箱内的后座上。其它的一切地盘都塞满了邮包皮——因为我们捎上了拖延三天的邮件。它们是一道巍然矗立直达顶篷的墙,差点抵住了我们的膝盖。车顶上还捆着一大堆,前后行李箱都塞得满满的。车上共载有二千八百磅。车夫说,“一些要运到布里格姆、卡森和旧金山,但大部分是带给印第安人的,他们弄这么多废物来看,真伤脑筋。”但就在这个时候,他脸上突然现出一种恐怖的表情,好象一瞬间,他会给地震吞了进去似的。我们猜想,他讲话是要显得俏皮,意思是说大部分的邮件将要卸在大平原上,留给印第安人或别的什么人。
  每走十英里,我们换一次马匹。整天,马车在坚硬平坦的道路上几乎象飞一样平稳奔驰。一停下来,我们就跳下车去,舒展一下筋骨。所以,夜晚降临,我们仍然精力充沛,毫无倦意。
  晚饭后,上来个女人,她的家就在前面五十英里的地方。我们三个人不得不轮流到车箱外面去,坐在车夫和押车旁边。显然,她是个不健谈的女人。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她用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叮在她手臂上的一只蚊子,把另一只手慢慢抬起,在射程范围达到蚊子的时候,突然发起攻击,这猛然的一击简直可以打死一头牛。然后,她又坐下来,带着安祥的满足,研究蚊子的尸体——她百发百中,在短射程范围内,总是扣死。她把那些尸体全留在手上,作为诱饵。我坐在这个残忍的斯芬克斯旁边,看着她击杀了三四十只蚊子——看着她,等她说点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于是我自己提起话头,说道:

  “这里的蚊子真可恶,夫人。”
  “你可以打赌!”
  “夫人,你的意思是……?”
  “的确!”
  于是她兴奋起来,转过身子说道:
  “如果开头俺没把你们这些家伙当成聋子哑巴,让鬼把俺捉去。真的,见鬼。俺在这里坐呀坐呀,打这些蚊子,简直不知道你们犯了什么病。开头俺捉摸你们是聋子哑巴,后来俺猜你们不是犯了什么毛病就是傻瓜什么的。过后,俺开始捉摸你们是一群讨厌的白痴,找不到什么做的。你们打哪儿来?”
  这个斯芬克斯不再是个斯芬克斯!她那深渊里的泉水冲破了闸门汹涌而出。打个比方,九大词类就象倾盆大雨,接连四十天又四十夜,向我们劈头盖脸地泼来,把我们埋葬在一大片唠唠叨叨的荒凉的洪水底下。那乱七八糟的语法和尖声怪气的语音的废墟掩埋了一切反驳的岩石与山峰!
  多么,多么,多么地受罪哟!她滔滔不绝,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后来我真后悔提起蚊子那个话题,让她开了头。直到天将黎明她该下车的时候,一直没有闭上过嘴。要下车了,她把我们搅醒(那时我们正在打盹),说道:
  “现在下车去卡吞伍德瞧瞧,小伙子们,呆上一两天,俺今天晚上可以陪你们逛逛,要是俺能时不时插句嘴,对你们有好处,那俺就满意了。乡亲们会对你们说,俺一贯对人不亲热,特别是对穷乡旮旯的妞儿,对这种乌七八糟的人,俺就是这么个人,一个乡下妞儿,若要还自以为了不起,就该这么对待她,可是,遇到和俺一般的人,俺认为,俺毕竟是个极好相处的女人。”
  我们下决心,绝不“在卡吞伍德下车。”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