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 第一章(6)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必须反复思考。
  酝酿谎言,他说,如此快速地编造谎言,必须很聪明才是,恐怕你还不行。
  那好吧,我很笨,但并不是我说过或许对我很不利的话。阿布若是想以我的脸来估计我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言,我还没有笨到让别人如此欺负我的地步。有时候,他的眼睛很冷漠,有时候它们又对我产生渴望厖
  有时候,莉莉在我心里,盯着阿布的眼睛看了太久。
  我的鞋子在桌子下摸索,房间里就不觉得太悄无声息了。
  那棵树上有一片叶子
  茶里有水
  钱里有纸
  那颗心上有一片错掉落的雪花
  一首冬季和夏季之歌,但这是外面的世界。人们头上有树叶和雪花,就会马上落入别人的圈套。我不知道这种树的名字,否则我不会为这棵树歌唱,而一定会为白蜡树、金合欢树、杨树歌唱。我转动仍在生长的衬衣的纽扣。从那张小桌子那儿看去,我还从没有像那位少校一样,如此靠近那些树枝。我们同时注视着那棵树,我很想问:
  这是一棵什么样的树?
  这可能就是一种消遣吧。他肯定不愿意回答,而是将椅子挪到前面,而且就在裤腿在踝骨旁边来回滑动的时候,或许转动他的印章戒指,或者用他的铅笔头玩,然后反问道:
  你为什么必须知道呢?
  那我还能说什么呢?他同样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穿同样的衬衣,正如他戴着那只印章戒指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转动那粒大纽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桌子上总是放着火柴那么短的已经咬烂了的铅笔。男人们戴着印章戒指,女人们戴着耳环。人们迷信结婚戒指,直到老死都不会从手里脱下。如果男人去世了,那名寡妇就拿下他的戒指,日夜戴在她的中指上。和所有已婚人士一样,阿布上班时一直戴着那只细小的结婚戒指。我觉得,只有那只印章戒指和他的工作不相配,既折磨首饰,也折磨人。他长得一点儿也不丑,如果这不是他的戒指,那么他是很英俊的。就连他的眼睛、脸颊以及脑袋边上的耳垂,也很漂亮。无疑地,莉莉一定很喜欢伸出自己的手来,去抚摩他,有朝一日把他作为恋人介绍给我。
  他多好看呀,我一定这么说。
  人们可以对莉莉的漂亮置之不理,肉眼所见真叫人蠢蠢欲动,但这不是罪过。她的鼻子、弯脖、耳朵、膝盖,人们在蠢蠢欲动之余,真有种突然想去保护它们的冲动,用手去遮住它们,人们忧心忡忡,想到了死亡。可我从没有想到,这样的皮肤将来会起皱。在年轻和死亡之间,我从没有想到过莉莉的年老色衰。阿布的皮肤看起来好像不是来自肉体一样。这是因为他工作出色而授予他的级别。这个年龄之后他已经没有升迁的可能,他的优势不变,因为缺少的是死亡。我希望他这样。阿布的英俊是为审讯而备,他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即便他的唾沫粘到了我的手上,他的外表也不希望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也许恰恰就是这种差别,才不允许他提到莉莉。他桌上那支削短了的铅笔不适合他,不适合他这种年龄的任何人。而阿布也肯定不必为铅笔省钱的。或许他很自豪,自己的孙子长牙齿了。孙子的照片完全可以代替书桌上的铅笔头,只是和所有的办公室一样,这里也禁止摆放家庭照片。或许这是他用来书写垂直字体的铅笔头吧,或者说,一支长长的铅笔可以将印章戒指磨得很锋利。或者,那支铅笔头应该向我展示,像我这样的人已经被写了有多少。我们什么都知道,阿布说。有可能吧,我赞同莉莉的意见,或许是知道死者的表皮吧。可是对她的秘密,对莉莉的一切一无所知,阿布也未曾提及过。不知道幸福和理智,明天要做什么,我今天连自己都不清楚。而且,也不知道后天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我真的还活着厖

  我和阿布一起注视那棵树,这一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连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桌子,一堵墙,那扇门,或者地板,我们也同时注视着。或者他注视他的铅笔,我注视我的手指。或者他注视自己的戒指,我注视自己的大纽扣。或者他注视我的脸,我注视那堵墙。或者我注视他的脸,他注视那扇门。彼此不停地看对方的脸,让人疲惫不堪,尤其让我疲惫不堪。我只相信那些不变的物体。但树在生长,那件衬衣的名字也是由它而来。尽管我把我的幸福放在家里了,但这件仍在生长的衬衣在这里。
  如果不被传讯的话,我就穿过几条小巷步行到城里的商业街去。在金合欢树下,白色的花朵或者黄色的树叶纷纷落下。如果没有什么落下的话,那么只有风落下了。当我还去工厂上班的时候,我一年顶多两次在中午时间去城里。我根本不知道,这段时间竟会有那么多人不在上班。和我不同的是,所有的人闲逛的时候是有工资的,他们在上班时间杜撰了管道破裂、疾病、葬礼,在出门散步前还得到了上司和同事深感遗憾的话语。我只有一次杜撰过我爷爷的去世,因为我想在上午九点商店开门时购买一双灰色高跟儿鞋。前一天傍晚,我在橱窗里看到了那双鞋子。我撒了谎,去了城里,买好鞋子后,谎言变成真的了。四天后,我爷爷在吃饭时从椅子上摔死了。电报一早抵达的时候,我把我那双买来才三天的灰色鞋子放到水管下,让它浸泡膨胀。我穿上鞋子,到了办公室,说我必须再请假两天,因为我家厨房进水了。如果我撒恶毒的谎,就会弄假成真了。我坐车去参加葬礼。车子沿着几个小车站行驶,我脚上的鞋子渐渐干了,到了第十一站,我才下车。这世界颠倒了,我将我谎言中的葬礼放到了小城里,然后在厨房进水时却站在墓地。土块在棺材盖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一如那双灰色高跟鞋在棺材后面的人行道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一样。
  那时候,我还挺会撒谎。没有人逮住过我。可是,这种谎言出于不得已的情况,这种不得已要求我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自此以后,如果不是出于不得已,我宁愿撒谎时被人逮住。阿布是例外,我在他那里很会撒谎。
  我漫无目的地去了城里。到工厂里去是毫无意义的。简直难以相信的是,这种毫无意义在后面的几天里被悄悄地隐藏起来了。当我像昨天一样,坐在咖啡馆的一张街头桌旁,点上自己要的冰淇淋,我马上就想再来一块蛋糕。本来我只想坐一会儿,不用点上任何东西,只是需要一点儿时间不用走路而已。为了舒服起见,我把椅子推到桌子跟前。如果椅子合适,我想一骨碌跳起来,一走了之,但不是马上又去走路。从老远看,这些街头桌子就是目标,可以提供坐下来的机会,那些桌布在街角随风飘动。只有当我舒舒服服地坐下之后,我才开始有点不耐烦起来。然后,当我的嘴巴和我的脸孔不再相称的时候,冰淇淋上来了。桌子是圆的,冰淇淋杯子、冰淇淋也是圆的。然后马蜂来了,它们急切地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它们的头是圆鼓鼓的。尽管我每花一分钱都要掂三掂,可我还是无法吃掉我花钱买的东西。

  这种毫无意义比漫无目的更容易对付,比之在工厂里的撒谎,我现在开始杜撰城里的目标。我尾随在和我同龄的女人后面。我长达数小时之久地待在服装店里,试穿她们喜欢的衣服。就在昨天,我穿了一件条纹连衣裙,故意背对着前面,来回拉扯着,将手作为领子搁在开领处,手指遮在上面当饰带。我一开始很喜欢这件连衣裙。有一点我没有考虑到,我感觉我要离开自己了。这件连衣裙看起来好像我必须马上要和自己告别似的。那时我的嘴里酸酸的,在我拥有的极短时间里,对该和自己说什么,我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我在离开之前不想认输,我说道:
  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呢,没有我的脚,你无法走远。
  因为这些人彼此在大声地说话,我的说话声音很大,我的脸都红起来了,我不希望自己是那种看上去形容丑陋的人。有人在唱歌。我不希望有人在我旁边摇头,因为我把思考和说话混淆在一起了。被完全陌生的人听见,要比没有被看到和被撞倒更叫人丢脸。尽管一个女人肯定听见我在说话,但她趁我不在的时候,拉开了我那小房间的窗帘,不假思索地将她的包皮放在椅子上,说道:
  这里有人吗?
  您瞧,您是在和我说话,可不是和空气。
  情急之中,我已经不知道尾随在身后的这个女人的下落了。为了尽量让自己变得漂亮,我去试穿连衣裙。我在其他女人想要购买的连衣裙中,实在没什么好找的,至少对我是这样。那些连衣裙在惩罚我,如果我们穿同样的连衣裙,我要比其他女人更难看。我在工厂里穿着最漂亮的连衣裙,像一只珍珠鸡一样走过包皮装车间,一直走到门口,然后再回来。如果连衣裙是为西方人缝制的话,那么每次交货前我都会到楼上的莉莉那里去。我依次穿上两三套时装。
  现在挺不错,莉莉说。
  因为这是严格禁止的。穿裙子、裤子和夹克衫不如穿衬衣和连衣裙那么严格。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前,还有一次在八月法西斯主义奴役解放日之前,我们可以从厂里买下那些连衣裙来。大多数连衣裙都是办公室里的人购买的。这些连衣裙更有风度,也不比店里的更贵,遗憾的是,衣服上面全是编织上的毛病,而且被缝纫机弄得油渍斑斑。否则的话,它们和我们的皮肤是很般配的。很多人都买上一大包皮衣服。我宁愿要这些编织毛病永远无法清除的和油渍斑斑的衣服,也不要店里那些灰不溜秋的难看的衣服。我无法忍受那些编织毛病和斑斑油渍,我也知道那些我们无法买到的衣服有多么漂亮。意大利人、加拿大人、瑞典人、法国人,他们每一个季节都穿得漂漂亮亮,过着简单的日子,裁剪、缝合、上浆、熨烫、包皮装,于是知道,人们不值得买那些现成的东西。当然很多人想到了这一点:
  与其什么也没有,不如有几个粗糙的编织毛病和黑色油斑。
  因为有编织毛病和油斑,也因为我不希望把整天度过的工厂放在家里的柜子里,所以我也不买那些衣服。每逢周日,我的同事们穿着工厂的劣等品在公园里散步,在咖啡馆里吃冰淇淋。人们用嫉妒的眼光看着那些连衣裙,人们会想到,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在哪儿上班,从哪儿弄来的衣服。

  我和莉莉下班后到那条商业街去,当我到商店里溜达而不去散步时,她就在外面等我。我不必急匆匆地逛商店,如果很快回来,反而不中莉莉的意了。她背对橱窗站着,看着天空、树木、沥青,肯定也看老男人。我不得不拉着她的手臂,好像是我在等她,而不是她在等我。我说:
  嗯,来吧。
  你那么急吗?她问,我们不是在散步吗?
  我们可以慢慢走,只是要离开这里。
  你不喜欢那些衣服吗?
  那你喜欢这儿什么?
  她咂咂舌头:
  迈着碎步,稍稍弯着身子,我喜欢这个。
  那么。
  什么那么?
  你看到多少?我问道。
  莉莉对商店不感兴趣,这和工厂无关。莉莉以前就对衣服无动于衷。尽管如此,那些男人仍盯着她看。如果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是不会让莉莉逃过我的目光的。莉莉穿得越是难看,她的漂亮就越是显眼。她挺走运的,我小时候就是个爱虚荣的人。五岁那年,我发觉新大衣太大时,不禁痛哭流涕。我爷爷说:
  你还会长的,你多穿一点,这衣服正好合身。从前,如果还算不错的话,那一个人一辈子也就是两三件大衣,而且这还是在有钱人家里。
  我一下子套上大衣,因为我必须套上。而就在面包皮厂边上第一个角落后面,我脱下了衣服。有两个冬天,我更多地是将大衣放在胳膊上,而不是穿在身上,与其穿着难看,还不如着凉。在下下个冬天下雪的时候,大衣终于合我身了,我还是把它脱了下来,因为它已经太老太难看了。
  我若是想去理发,现在就得在大学生宿舍中间下车。我最想烫个发,或者那种老秘书的肉圆发型。啊呀,最好剃个光头,当我十点整敲阿布办公室门的时候,最好我认不出自己来才好。失去理智,在吻我手的时候脑子完全糊涂了。阳光将驾驶员的脸颊晒得暖暖的,他旁边的窗玻璃开着,外面没有风。他从自己的座位上擦去盐粒,第二个小面包皮他还没动。他为什么要买三个面包皮呢,如果吃一个面包皮就饱了的话?将有轨电车停在大路上,急匆匆地赶到商店里,等回来的时候向所有等待的人显示他肚子很饿,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个孩子手里拿着手绢睡着了。父亲将头倚靠在玻璃上,尽管他的头发好几天没有洗过,黏糊糊的毫无光泽,但还是发着光。太阳焕发出光芒。他难道没发觉,窗玻璃要比外面的太阳更热吗?在有轨电车拐弯之前,太阳并没有打搅我。也许它还在另一边玻璃窗那里吧,我不希望自己到达阿布那里时汗流浃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调换一下位置,乘客那么少,他们一定会盯着我看的。人们需要一个理由。那个父亲可以在任何时候坐到背阴的地方,一个小孩子就是一个理由。孩子一旦哭起来,父亲就可以换位置了,看看孩子是不是因为太阳而哭。车里如果装满了人,那绝对不行。只要有一个空座位就很好了,孩子爱怎么哭就让他怎么哭,谁也不会想到是太阳的缘故,而是会问,是否这个傻瓜父亲没有给这个爱哭爱叫的孩子准备橡皮xx头。
或许您还会喜欢:
铁皮鼓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供词:本人系疗养与护理院的居住者①。我的护理员在观察我,他几乎每时每刻都监视着我;因为门上有个窥视孔,我的护理员的眼睛是那种棕色的,它不可能看透蓝眼睛的我——①本书主人公,自述者奥斯卡-马策拉特,因被指控为一件人命案的嫌疑犯而被“强制送入”疗养与护理院(疯人院的委婉称谓)进行观察。本书的脚注皆为译注。因此,我的护理员根本不可能是我的敌人。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点击阅读]
阴谋与爱情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第一场乐师家里的一房间。米勒正从圈椅里站起来,把大提琴靠在一旁。米勒太太坐在桌旁喝咖啡,还穿着睡衣。米勒(很快地踱来踱去)事情就这么定了。情况正变得严重起来。我的女儿和男爵少爷已成为众人的话柄。我的家已遭人笑骂。宰相会得到风声的——一句话,我不准那位贵公子再进咱家的门。 [点击阅读]
阿尔谢尼耶夫的一生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2
摘要:p{text-indent:2em;}一“世间的事物,还有许多未被写下来的,这或出于无知,或出于健忘,要是写了下来,那确实是令人鼓舞的……”半个世纪以前,我出生于俄罗斯中部,在我父亲乡间的一个庄园里。我们没有自己的生与死的感觉。 [点击阅读]
随感集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白开元译1梦,我心灵的流萤,梦,我心灵的水晶,在沉闷漆黑的子夜,闪射着熠熠光泽。2火花奋翼,赢得瞬间的韵律,在飞翔中熄灭,它感到喜悦。3我的深爱如阳光普照,以灿烂的自由将你拥抱。4①亲爱的,我羁留旅途,光阴枉掷,樱花已凋零,喜的是遍野的映山红显现出你慰藉的笑容。--------①这首诗是赠给徐志摩的。1924年泰戈尔访毕,诗人徐志摩是他的翻译。 [点击阅读]
隔墙有眼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1六点钟过了。一小时前去专务董事办公室的会计科科长还没有回来。专务董事兼营业部主任有单独的办公室,和会计科分开。天空分外清澄。从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已很薄弱,暮色苍茫。室内灯光幽暗。十来个科员没精打采,桌上虽然摊开着贴本,却无所事事。五点钟下班时间一过,其他科只剩下两三个人影,唯有这会计科像座孤岛似地亮着灯,人人满脸倦容。 [点击阅读]
魔戒第三部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在首部曲《魔戒远征队》中,记述了灰袍甘道夫发现哈比人佛罗多所拥有的戒指,其实正是至尊魔戒,统御所有权能之戒的魔戒之王。因此,佛罗多和伙伴们从夏尔一路被魔多的黑骑士追杀,最后,在伊利雅德的游侠亚拉冈的帮助下,他们终于克服万难,逃到了瑞文戴尔的爱隆居所。爱隆在该处慎重地举行了一场会议,决定将魔戒摧毁,佛罗多也被指派为魔戒持有者。 [点击阅读]
魔手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经常回想起收到第一封匿名信的那个早晨。信是早餐时分送来的,当时,时间对我来说过得非常慢,所以我做任何事都是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我慢吞吞地拿起信,发现是本地寄出的,地址是用打字机打的。除了这封信之外,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显然地帐单,另一封看得出是我那个无聊的堂兄写来的,所以我先看手上的这封。现在回想起来,乔安娜和我会对那封信特别感兴趣,倒是有点奇怪。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2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伊豆的舞女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雨已经把从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来.那年我二十岁,头戴高等学校的学生帽,身穿藏青色碎白花纹的上衣,围着裙子,肩上挂着书包.我独自旅行到伊豆来,已经是第四天了.在修善寺温泉住了一夜,在汤岛温泉住了两夜,然后穿着高齿的木屐登上了天城山. [点击阅读]
吉檀迦利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冰心译1你已经使我永生,这样做是你的欢乐。这脆薄的杯儿,你不断地把它倒空,又不断地以新生命来充满。这小小的苇笛,你携带着它逾山越谷,从笛管里吹出永新的音乐。在你双手的不朽的按抚下,我的小小的心,消融在无边快乐之中,发出不可言说的词调。你的无穷的赐予只倾入我小小的手里。时代过去了,你还在倾注,而我的手里还有余量待充满。 [点击阅读]
惊魂过山车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0
摘要:───惊魂过山车───1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故事告诉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要告诉别人,倒不是因为我怕别人不相信,而是感到惭愧。因为它是我的秘密,说出来就贬低了自己及故事本身,显得更渺小,更平淡,还不如野营辅导员在熄灯前给孩子们讲的鬼故事。我也害怕如果讲出来,亲耳听见,可能会连自己都开始不相信。但自从我母亲过世后,我一直无法安睡。 [点击阅读]
户隐传说杀人事件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没有想到拉动门栓时竟然发出惊人的响声,令男子吓了一大跳,好在风声掩去了这一声响,没有惊动房间里的人。从太阳落山的时候起就起风了。风儿摇动着树林里粗壮的树枝。整座山峦开始呼啸,呼啸声掠过屋子的屋顶。已经到了11月的月底,天空却刮起了在这季节里不可能出现的南风。据村子里的老人说,现在这个时候刮这样的风,不是一个好兆头。但愿这不是出事的征兆。对男子来说,就是靠着这风声,才使他在拉动门栓时没有被人发现。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