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 - 第一章(6)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必须反复思考。
  酝酿谎言,他说,如此快速地编造谎言,必须很聪明才是,恐怕你还不行。
  那好吧,我很笨,但并不是我说过或许对我很不利的话。阿布若是想以我的脸来估计我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言,我还没有笨到让别人如此欺负我的地步。有时候,他的眼睛很冷漠,有时候它们又对我产生渴望厖
  有时候,莉莉在我心里,盯着阿布的眼睛看了太久。
  我的鞋子在桌子下摸索,房间里就不觉得太悄无声息了。
  那棵树上有一片叶子
  茶里有水
  钱里有纸
  那颗心上有一片错掉落的雪花
  一首冬季和夏季之歌,但这是外面的世界。人们头上有树叶和雪花,就会马上落入别人的圈套。我不知道这种树的名字,否则我不会为这棵树歌唱,而一定会为白蜡树、金合欢树、杨树歌唱。我转动仍在生长的衬衣的纽扣。从那张小桌子那儿看去,我还从没有像那位少校一样,如此靠近那些树枝。我们同时注视着那棵树,我很想问:
  这是一棵什么样的树?
  这可能就是一种消遣吧。他肯定不愿意回答,而是将椅子挪到前面,而且就在裤腿在踝骨旁边来回滑动的时候,或许转动他的印章戒指,或者用他的铅笔头玩,然后反问道:
  你为什么必须知道呢?
  那我还能说什么呢?他同样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穿同样的衬衣,正如他戴着那只印章戒指一样。他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转动那粒大纽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桌子上总是放着火柴那么短的已经咬烂了的铅笔。男人们戴着印章戒指,女人们戴着耳环。人们迷信结婚戒指,直到老死都不会从手里脱下。如果男人去世了,那名寡妇就拿下他的戒指,日夜戴在她的中指上。和所有已婚人士一样,阿布上班时一直戴着那只细小的结婚戒指。我觉得,只有那只印章戒指和他的工作不相配,既折磨首饰,也折磨人。他长得一点儿也不丑,如果这不是他的戒指,那么他是很英俊的。就连他的眼睛、脸颊以及脑袋边上的耳垂,也很漂亮。无疑地,莉莉一定很喜欢伸出自己的手来,去抚摩他,有朝一日把他作为恋人介绍给我。
  他多好看呀,我一定这么说。
  人们可以对莉莉的漂亮置之不理,肉眼所见真叫人蠢蠢欲动,但这不是罪过。她的鼻子、弯脖、耳朵、膝盖,人们在蠢蠢欲动之余,真有种突然想去保护它们的冲动,用手去遮住它们,人们忧心忡忡,想到了死亡。可我从没有想到,这样的皮肤将来会起皱。在年轻和死亡之间,我从没有想到过莉莉的年老色衰。阿布的皮肤看起来好像不是来自肉体一样。这是因为他工作出色而授予他的级别。这个年龄之后他已经没有升迁的可能,他的优势不变,因为缺少的是死亡。我希望他这样。阿布的英俊是为审讯而备,他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即便他的唾沫粘到了我的手上,他的外表也不希望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也许恰恰就是这种差别,才不允许他提到莉莉。他桌上那支削短了的铅笔不适合他,不适合他这种年龄的任何人。而阿布也肯定不必为铅笔省钱的。或许他很自豪,自己的孙子长牙齿了。孙子的照片完全可以代替书桌上的铅笔头,只是和所有的办公室一样,这里也禁止摆放家庭照片。或许这是他用来书写垂直字体的铅笔头吧,或者说,一支长长的铅笔可以将印章戒指磨得很锋利。或者,那支铅笔头应该向我展示,像我这样的人已经被写了有多少。我们什么都知道,阿布说。有可能吧,我赞同莉莉的意见,或许是知道死者的表皮吧。可是对她的秘密,对莉莉的一切一无所知,阿布也未曾提及过。不知道幸福和理智,明天要做什么,我今天连自己都不清楚。而且,也不知道后天可能发生的偶然事件,我真的还活着厖

  我和阿布一起注视那棵树,这一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连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桌子,一堵墙,那扇门,或者地板,我们也同时注视着。或者他注视他的铅笔,我注视我的手指。或者他注视自己的戒指,我注视自己的大纽扣。或者他注视我的脸,我注视那堵墙。或者我注视他的脸,他注视那扇门。彼此不停地看对方的脸,让人疲惫不堪,尤其让我疲惫不堪。我只相信那些不变的物体。但树在生长,那件衬衣的名字也是由它而来。尽管我把我的幸福放在家里了,但这件仍在生长的衬衣在这里。
  如果不被传讯的话,我就穿过几条小巷步行到城里的商业街去。在金合欢树下,白色的花朵或者黄色的树叶纷纷落下。如果没有什么落下的话,那么只有风落下了。当我还去工厂上班的时候,我一年顶多两次在中午时间去城里。我根本不知道,这段时间竟会有那么多人不在上班。和我不同的是,所有的人闲逛的时候是有工资的,他们在上班时间杜撰了管道破裂、疾病、葬礼,在出门散步前还得到了上司和同事深感遗憾的话语。我只有一次杜撰过我爷爷的去世,因为我想在上午九点商店开门时购买一双灰色高跟儿鞋。前一天傍晚,我在橱窗里看到了那双鞋子。我撒了谎,去了城里,买好鞋子后,谎言变成真的了。四天后,我爷爷在吃饭时从椅子上摔死了。电报一早抵达的时候,我把我那双买来才三天的灰色鞋子放到水管下,让它浸泡膨胀。我穿上鞋子,到了办公室,说我必须再请假两天,因为我家厨房进水了。如果我撒恶毒的谎,就会弄假成真了。我坐车去参加葬礼。车子沿着几个小车站行驶,我脚上的鞋子渐渐干了,到了第十一站,我才下车。这世界颠倒了,我将我谎言中的葬礼放到了小城里,然后在厨房进水时却站在墓地。土块在棺材盖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一如那双灰色高跟鞋在棺材后面的人行道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一样。
  那时候,我还挺会撒谎。没有人逮住过我。可是,这种谎言出于不得已的情况,这种不得已要求我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自此以后,如果不是出于不得已,我宁愿撒谎时被人逮住。阿布是例外,我在他那里很会撒谎。
  我漫无目的地去了城里。到工厂里去是毫无意义的。简直难以相信的是,这种毫无意义在后面的几天里被悄悄地隐藏起来了。当我像昨天一样,坐在咖啡馆的一张街头桌旁,点上自己要的冰淇淋,我马上就想再来一块蛋糕。本来我只想坐一会儿,不用点上任何东西,只是需要一点儿时间不用走路而已。为了舒服起见,我把椅子推到桌子跟前。如果椅子合适,我想一骨碌跳起来,一走了之,但不是马上又去走路。从老远看,这些街头桌子就是目标,可以提供坐下来的机会,那些桌布在街角随风飘动。只有当我舒舒服服地坐下之后,我才开始有点不耐烦起来。然后,当我的嘴巴和我的脸孔不再相称的时候,冰淇淋上来了。桌子是圆的,冰淇淋杯子、冰淇淋也是圆的。然后马蜂来了,它们急切地想填饱自己的肚子,它们的头是圆鼓鼓的。尽管我每花一分钱都要掂三掂,可我还是无法吃掉我花钱买的东西。

  这种毫无意义比漫无目的更容易对付,比之在工厂里的撒谎,我现在开始杜撰城里的目标。我尾随在和我同龄的女人后面。我长达数小时之久地待在服装店里,试穿她们喜欢的衣服。就在昨天,我穿了一件条纹连衣裙,故意背对着前面,来回拉扯着,将手作为领子搁在开领处,手指遮在上面当饰带。我一开始很喜欢这件连衣裙。有一点我没有考虑到,我感觉我要离开自己了。这件连衣裙看起来好像我必须马上要和自己告别似的。那时我的嘴里酸酸的,在我拥有的极短时间里,对该和自己说什么,我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我在离开之前不想认输,我说道:
  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呢,没有我的脚,你无法走远。
  因为这些人彼此在大声地说话,我的说话声音很大,我的脸都红起来了,我不希望自己是那种看上去形容丑陋的人。有人在唱歌。我不希望有人在我旁边摇头,因为我把思考和说话混淆在一起了。被完全陌生的人听见,要比没有被看到和被撞倒更叫人丢脸。尽管一个女人肯定听见我在说话,但她趁我不在的时候,拉开了我那小房间的窗帘,不假思索地将她的包皮放在椅子上,说道:
  这里有人吗?
  您瞧,您是在和我说话,可不是和空气。
  情急之中,我已经不知道尾随在身后的这个女人的下落了。为了尽量让自己变得漂亮,我去试穿连衣裙。我在其他女人想要购买的连衣裙中,实在没什么好找的,至少对我是这样。那些连衣裙在惩罚我,如果我们穿同样的连衣裙,我要比其他女人更难看。我在工厂里穿着最漂亮的连衣裙,像一只珍珠鸡一样走过包皮装车间,一直走到门口,然后再回来。如果连衣裙是为西方人缝制的话,那么每次交货前我都会到楼上的莉莉那里去。我依次穿上两三套时装。
  现在挺不错,莉莉说。
  因为这是严格禁止的。穿裙子、裤子和夹克衫不如穿衬衣和连衣裙那么严格。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之前,还有一次在八月法西斯主义奴役解放日之前,我们可以从厂里买下那些连衣裙来。大多数连衣裙都是办公室里的人购买的。这些连衣裙更有风度,也不比店里的更贵,遗憾的是,衣服上面全是编织上的毛病,而且被缝纫机弄得油渍斑斑。否则的话,它们和我们的皮肤是很般配的。很多人都买上一大包皮衣服。我宁愿要这些编织毛病永远无法清除的和油渍斑斑的衣服,也不要店里那些灰不溜秋的难看的衣服。我无法忍受那些编织毛病和斑斑油渍,我也知道那些我们无法买到的衣服有多么漂亮。意大利人、加拿大人、瑞典人、法国人,他们每一个季节都穿得漂漂亮亮,过着简单的日子,裁剪、缝合、上浆、熨烫、包皮装,于是知道,人们不值得买那些现成的东西。当然很多人想到了这一点:
  与其什么也没有,不如有几个粗糙的编织毛病和黑色油斑。
  因为有编织毛病和油斑,也因为我不希望把整天度过的工厂放在家里的柜子里,所以我也不买那些衣服。每逢周日,我的同事们穿着工厂的劣等品在公园里散步,在咖啡馆里吃冰淇淋。人们用嫉妒的眼光看着那些连衣裙,人们会想到,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在哪儿上班,从哪儿弄来的衣服。

  我和莉莉下班后到那条商业街去,当我到商店里溜达而不去散步时,她就在外面等我。我不必急匆匆地逛商店,如果很快回来,反而不中莉莉的意了。她背对橱窗站着,看着天空、树木、沥青,肯定也看老男人。我不得不拉着她的手臂,好像是我在等她,而不是她在等我。我说:
  嗯,来吧。
  你那么急吗?她问,我们不是在散步吗?
  我们可以慢慢走,只是要离开这里。
  你不喜欢那些衣服吗?
  那你喜欢这儿什么?
  她咂咂舌头:
  迈着碎步,稍稍弯着身子,我喜欢这个。
  那么。
  什么那么?
  你看到多少?我问道。
  莉莉对商店不感兴趣,这和工厂无关。莉莉以前就对衣服无动于衷。尽管如此,那些男人仍盯着她看。如果我是他们中的一员,我是不会让莉莉逃过我的目光的。莉莉穿得越是难看,她的漂亮就越是显眼。她挺走运的,我小时候就是个爱虚荣的人。五岁那年,我发觉新大衣太大时,不禁痛哭流涕。我爷爷说:
  你还会长的,你多穿一点,这衣服正好合身。从前,如果还算不错的话,那一个人一辈子也就是两三件大衣,而且这还是在有钱人家里。
  我一下子套上大衣,因为我必须套上。而就在面包皮厂边上第一个角落后面,我脱下了衣服。有两个冬天,我更多地是将大衣放在胳膊上,而不是穿在身上,与其穿着难看,还不如着凉。在下下个冬天下雪的时候,大衣终于合我身了,我还是把它脱了下来,因为它已经太老太难看了。
  我若是想去理发,现在就得在大学生宿舍中间下车。我最想烫个发,或者那种老秘书的肉圆发型。啊呀,最好剃个光头,当我十点整敲阿布办公室门的时候,最好我认不出自己来才好。失去理智,在吻我手的时候脑子完全糊涂了。阳光将驾驶员的脸颊晒得暖暖的,他旁边的窗玻璃开着,外面没有风。他从自己的座位上擦去盐粒,第二个小面包皮他还没动。他为什么要买三个面包皮呢,如果吃一个面包皮就饱了的话?将有轨电车停在大路上,急匆匆地赶到商店里,等回来的时候向所有等待的人显示他肚子很饿,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个孩子手里拿着手绢睡着了。父亲将头倚靠在玻璃上,尽管他的头发好几天没有洗过,黏糊糊的毫无光泽,但还是发着光。太阳焕发出光芒。他难道没发觉,窗玻璃要比外面的太阳更热吗?在有轨电车拐弯之前,太阳并没有打搅我。也许它还在另一边玻璃窗那里吧,我不希望自己到达阿布那里时汗流浃背。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调换一下位置,乘客那么少,他们一定会盯着我看的。人们需要一个理由。那个父亲可以在任何时候坐到背阴的地方,一个小孩子就是一个理由。孩子一旦哭起来,父亲就可以换位置了,看看孩子是不是因为太阳而哭。车里如果装满了人,那绝对不行。只要有一个空座位就很好了,孩子爱怎么哭就让他怎么哭,谁也不会想到是太阳的缘故,而是会问,是否这个傻瓜父亲没有给这个爱哭爱叫的孩子准备橡皮xx头。
或许您还会喜欢: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玩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她被人用皮绳绑在一张铁架床上,仰躺着。绳带横勒住胸腔,双手被铐在床边。她早已放弃挣脱。虽然清醒,却闭着眼睛。如果睁眼,她会发现自己身处黑暗中,只有门上方渗入一丝微弱亮光。嘴里好像有口臭,真希望能刷刷牙。她竖耳倾听,若有脚步声就表示他来了。不知道时间已经多晚,但感觉得到已经太晚,他不会来看她了。这时床忽然震动了一下,她不由得睁开眼睛,似乎是大楼某个角落里的某架机器启动了。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3
摘要: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1929-),捷克小说家,生于捷克布尔诺市。父亲为钢琴家、音乐艺术学院的教授。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童年时代,他便学过作曲,受过良好的音乐熏陶和教育。少年时代,开始广泛阅读世界文艺名著。 [点击阅读]
大侦探十二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3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的住所基本上是现代化装饰,闪亮着克罗米光泽。几把安乐椅尽管铺着舒服的垫子,外形轮廓却是方方正正的,很不协调。赫尔克里·波洛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干净利落地坐在椅子正中间。对面一张椅子上坐着万灵学院院士伯顿博士,他正在有滋有味地呷着波洛敬的一杯“穆顿·罗德希尔德”牌葡萄酒。伯顿博士可没有什么干净可言。他胖胖的身材,邋里邋遢。乱蓬蓬的白发下面那张红润而慈祥的脸微笑着。 [点击阅读]
野蒿园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3
摘要:在站台上穿梭着的人们,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年仅二十四岁、体态娇孝显得郁郁寡欢的年轻女入,正在为一个小时后将要和下车的男子偷救而浑身燥热……一傍晚,有泽迪子从紫野的家里赶到新干线的京都车站时,时间是七点十分。虽说快过了四月中旬,白昼日渐延长,但一过七点,毕竟天色昏暗,车站前已开始闪烁着霓虹灯那光怪陆离的灯光。迪子沿左边笔直地穿过站台,在检票口抬头望着列车的时刻表。 [点击阅读]
1408幻影凶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5
摘要:一迈克·恩斯林还站在旋转门里面的时候就看到了奥林——多尔芬旅馆的经理——正坐在大堂里厚厚的椅子上。迈克心里一沉。要是我让律师一块儿来就好了,他想。哎,可现在为时已晚。即使奥林已经决定设置重重障碍,想办法不让迈克进入1408房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总有办法对付他的。迈克走出旋转门后,奥林伸出又短又粗的手走了过来。 [点击阅读]
百年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3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2
摘要: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点击阅读]
泰坦尼克号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一艘船。梦幻之旅。巨大、气派、豪华。彩带飘舞、彩旗飞扬。鼓乐喧天、人声鼎沸。画面所具有的色彩只存在于我们的感觉里,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单一的黄颜色,仿佛是过去多少岁月的老照片、经过无数春秋的陈年旧物。我们似乎可以拂去岁月的灰尘,历数春秋的时日,重新去领略那昔日的梦里情怀。《我心永恒》(《MyHeartGoOn》)—一曲女声的歌,似从九天而来,带着一种空蒙、辽阔的豪放之感,在我们耳际回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