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饥饿游戏1 - 第三篇 胜利 第二十一章 赴宴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还有几个小时,夜晚即将来临。我搬来很多石头,尽可能把洞口伪装好,活干得缓慢而艰难,我挥汗如雨,使尽浑身力气搬动着石块。终于弄完了,洞口看上去就像一大块山石的一部分,和周围的石块融为一体,我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我仍从一个小口爬到皮塔那里,但从外面看不出来。很好,今晚我还得和皮塔共用一个睡袋。当然,如果我今晚回不来,皮塔也可以很好地隐藏自己,但又不会被困住。我怀疑他没有药物能坚持多久,如果我去赴宴会死掉,十二区也不可能有胜出者了。
  在这段小溪捕到的鱼比上游的鱼个头小,也更瘦,我把鱼做熟,各种容器里灌上水,消好毒,然后开始擦拭自己的弓箭,还有九支箭。我考虑是否把刀子留给皮塔,这样他还能自我保护;但实际上意义不大,他曾说伪装是他最后的自卫方法,其实也不无道理,可我还需要刀子,天知道我还会遇到什么。
  有几件事是可以肯定的,至少加图、格拉芙和萨里什在赴宴会时会有备而来。我不清楚狐狸脸怎么样,直接对抗不是她的风格,她也没有那样的实力,她手无寸铁,个头甚至比我还小,除非她最近得到了武器。此时她正在某个地方游荡,也许正瞅机会找到点什么,可另外三个人……可够我应付的。远距离射杀是我的最大优势,可我知道必须近距离,才能拿到背包皮,就是克劳狄斯·坦普尔史密斯提到的标有十二区号码的背包皮。
  我仰望天空,企望明早能少一个对手,可今晚影像中一个人也没出现。明天将出现很多面孔,而宴会也会有血腥的死亡。
  我爬进洞里,戴上夜视镜,蜷缩在皮塔身旁。挺幸运我今天白天睡了一大觉,现在我必须保持清醒,我觉得晚上不会有人袭击我们的洞穴,但我不能冒险错过清晨起身时间。
  今晚太冷了,彻骨的寒冷,大赛组织者肯定在竞技场注入了冷空气。我躺在睡袋里,皮塔的身边,尽量吸收他发热的身体散发的每一丝热量。和一个不十分亲近的人身体挨得这么近,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皮塔虽然近在咫尺,可又是那么遥不可及,就算他在凯匹特或者十二区或者在月亮上,也比此时的他离我更近些,我感到大赛开始以来还未有过的孤独。
  “今晚确实很糟,接受现实吧。”我对自己说。我尽量不去想妈妈和波丽姆,可思绪还是不由得飞回到她们身边去,她们今晚能合眼吗?大赛进行到后半段,又有宴会这样的重要活动,想必她们学校也都放假了。妈妈和波丽姆可以在家看那台嗡嗡响的破电视,也可以挤到人群中观看广场上清晰的大屏幕。在家里可以享受私人空间,去广场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人们会给她们送来宽慰的话语,也可能是一些食物。面包皮师是否信守诺言,特别是我和皮塔结成伙伴的此时,是否能让我妹妹填饱肚子呢?十二区的人一定情绪高涨,我们区以前很少有人能坚持到这一比赛阶段。我和皮塔肯定让他们很兴奋,特别是我们结盟以后。我闭上眼便可以想象他们在屏幕前呼喊,为我们鼓劲。我可以看到一张张脸——格雷茜·塞、马奇,甚至买我肉的治安警——他们都在为我们加油。
  再说盖尔,我了解他,他不会呼喊加油,只会静静地观看,时刻关注我的一举一动,渴望我能够回家。我暗自思忖他是否也希望皮塔也能回家。盖尔不是我的男朋友,可如果我敞开了心扉,他是否也乐于接受呢?他曾说过我们一起逃跑的话,这仅指我们离开十二区也能找到活路,还是另有他意?
  我和皮塔的亲吻,他又是怎么想的?
  透过石缝,我看到月亮高挂在空中,可以判断离天亮只有大约三个小时了,我做好最后的准备,我细心地把水和急救箱留在皮塔身边。如果我回不来,其他东西也没什么大用了,就算这些东西全派上用场,皮塔也只能坚持一小段时间。仔细思量之后,我把他的夹克脱下来,穿在自己身上。他不需要夹克,他在发烧,又待在睡袋里,不会冷;白天我不帮他脱下,他更会焦热无比。我的手现在已经冻僵了。我拿出露露的袜子,挖出窟窿,然后戴在手上,不管怎么说,这还管点用。我又在她的小背包皮里装上一些吃的、水瓶和绷带,把刀子别在腰里,拿好弓和箭。正准备离开时,忽然想起明星搭档的例行程序,于是我俯身给了皮塔长长的一吻。我想象着凯匹特人肯定已为此感动得落泪,我也假装擦掉眼中的泪水。之后,从石缝中挤出去,来到外面。

  我口中的哈气很快凝成白雾,很冷,就像家乡十一月的夜晚。像这样的夜晚,我常溜到林子里,和盖尔在约定地点碰头,然后挤靠着坐在一起,一边从加了棉套的金属杯中小口喝着草药茶,一边等着猎物在天亮前经过。“噢,盖尔,”我想,“你现在要在我身边该有多好……”
  我尽量放开胆子,加快步伐。戴上夜视镜看得很清楚,可左耳失聪还是让我感到很难受。我说不清爆炸到底怎样损坏了我的听力,但肯定伤得很深,难以恢复。没关系,只要能回家,我就富得流油,我可以雇人替我听声音。
  夜晚的丛林总显得不同,即便戴着夜视镜看,周围的一切仍显得陌生,好像白天的树木、花草、鱼石都已沉入睡眠,悄悄潜入夜晚的是它们不详的伙伴。我不愿尝试新路线,又回到小溪,循原路来到露露在湖边的藏身地。一路上,我没发现其他选手的任何踪迹,甚至连出气的声音、树枝断裂的声音都没听到。我或者是第一个到,或者就是其他人昨晚已在此藏好。我匍匐前行,到灌木丛里藏好,一场血腥搏斗即将到来,距离这一时刻还有一个多小时,也许两个小时。
  我嚼了几片薄荷叶,肚子还不饿。感谢上帝,我穿着皮塔的夹克和自己的夹克,否则,我就不得不来回走动来保持体温。天已经亮了,阴沉沉、雾蒙蒙,其他人还是不见踪影,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他们都认为自己身体强壮、杀伤力强、处事机敏。我纳闷他们是否已知道我和皮塔在一起?我猜测狐狸脸和萨里什甚至不知道他已受伤。最好他们认为我来取背包皮时,皮塔给我做掩护。
  可是宴会在哪儿?竞技场已经大亮,我可以把眼镜摘了,清晨的鸟儿也在歌唱。难道现在时间还没到?突然间,我心里一阵发慌,我是不是来错了地方。不,我肯定听到克劳狄斯说了宙斯之角,而宙斯之角就在眼前,我就在这里。那么我们的宴会呢?
  当第一缕金色的阳光照射到宙斯之角的时候,前面的空地上有了些动静。宙斯之角开口处的地面裂开了,一个铺着雪白桌布的圆桌升了上来,出现在竞技场。桌上放着四个背包皮,两个大黑包皮上标有二号和十一号,一个中号绿包皮上标有五号,一个小橘红色包皮——很小,我可以缠在手腕上——一定标着十二号。
  桌子咔嗒一声不动了,紧接着从宙斯之角箭也似的冲出一个人影,抓住绿包皮就跑。狐狸脸!真有她的,想出这么一个冒险而聪明的办法!其他人都还待在空地外围,等待合适时机,她已先声夺人,拿到背包皮。其他背包皮还放在桌子上,在一切难以预料时,大家谁也不会动。狐狸脸准是故意把其他背包皮放在远处,拿走一个肯定会惹来追杀者。我本该用这招!一时间,吃惊、羡慕、生气、嫉妒、沮丧,一股脑从我心里涌出。就在我迟疑的当儿,狐狸脸的棕红头发已经迅速消失在树林里,超出我的射箭范围。哈,我一直担心其他几个人,但没准我真正的对手却是她!
  光顾看她了,时间在飞逝,显然我应该第二个冲到桌边,任何其他人先到,就会拿走我的背包皮,然后逃之夭夭。不能迟疑,我站起身,冲了过去。这时,我可以感觉到危险在向我逼近,还好,第一把刀带着嗖嗖的声音从我身体右边冲过来,我右耳听到声音,急忙一躲,弓杆把刀子挡了出去。我扭过身,拉满弓,瞄准格拉芙的心脏射去。她一侧身,躲过了致命一击,箭尖刺伤了她左上臂。真不走运,她还可以用右手扔刀子,但这一箭也放慢了她的进攻速度,她把箭拔下来,检查伤口。我仍照直向前冲,同时像老猎手一样,娴熟地搭上第二支箭。

  我已跑到桌边,拿起小橘黄包皮,我把它穿到胳膊上,这么小的包皮只能挎在胳膊上,我转身准备再次射箭,飞来的第二把刀正好击中我的前额,刀子滑落,在我右眉骨划出一个大口子,血顺着脸流下来,挡住我的视线,嘴里有股血的铁锈味。我摇摇晃晃退后几步,想把手中的箭朝那个大致方向射过去,我清楚这样射不中。就在这时,格拉芙砰的一声把我仰面推倒在地,用膝盖压住我的肩膀。
  “它终于来了。”我想,为了波丽姆,我想让它来得快点。可格拉芙似要享受这一刻,觉得自己还有时间。无疑,加图就在附近,保护着她,也防范着萨里什,也许还有皮塔。
  “你的男朋友在哪儿,十二区?还在闲逛,哈?”她问。
  好啊,只要我们说话,我就还活着。“他在那边,要杀死加图。”我冲她大吼。然后我用尽平生力气大喊,“皮塔!”
  格拉芙把拳头塞进我嘴里,很有效,我的声音出不来了。她左顾右看,我知道有一瞬间,她以为我说的是真话。皮塔并没有出现,她又转向我。
  “撒谎,”她咧嘴笑着,“他就快死了,加图明白扎伤了他哪里,你该不是把他藏在什么树上,让他苟延残喘吧。那个漂亮的小包皮里是什么?给‘可爱男孩’的药,哈?太糟糕了,他永远拿不到了。”
  格拉芙拉开夹克,里面赫然摆着一排刀子,她拿出几把弧形精致小刀,说:“我答应过加图,如果我抓到你,就让观众好好开开眼。”
  我拼命挣扎着想摆脱她,但是没用,她身重力大,牢牢地压在我身上。
  “算了吧,十二区,我们就要杀死你了,就像杀死你的那个小同盟,她叫什么来着,那个在树上来回跳的人?露露?嗯,先杀露露,再杀你,至于‘可爱男孩’,就让大自然来照顾他吧。你看这么样?”格拉芙问道,“现在,咱们从哪儿开始?”
  她漫不经心地用衣袖把我脸上的血擦掉,然后仔细打量我的脸,把我的脸拧来拧去,好像打量一块木头,好决定从哪里下刀子。我想去咬她的手,但她揪住我头顶的头发,把我按在地上。“我觉得……”她的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声音,“我们从你的嘴割起。”当她拿刀尖在我唇上划来划去时,我紧咬住牙齿。
  我拒绝闭上眼睛,她说露露的口气让我气愤,决定有尊严地死去。只要我能看见,尽管可能时间不长,就要直视她的眼睛,以表示对她最后的蔑视,我会一直盯着她,我不会哭喊,我要显示自己的不屈。
  “是的,我认为你的嘴唇也不会有什么用了,想给你的‘可爱男孩’最后一个飞吻吗?”她问。
  我把满满一口血和唾沫吐在她脸上。她气得涨红了脸。
  “那么,好吧,咱们就开始吧。”
  我振作精神,预备着她把怒火发泄到我身上,她刀尖刚划向我的嘴唇,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她的身体从我身上掀翻,接着听到她的尖叫。我先是一惊,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没反应过来。是皮塔来救我了?大赛组织者放出野兽来为比赛助兴?是神出鬼没的直升机把她抓到空中?
  我用麻木的臂肘支起身子,才发现都不是。格拉芙一只脚悬空被萨里什的双臂紧紧抱住。我松了口气,看到萨里什像铁塔一样站在我面前,格拉芙在萨里什的怀里就像一个破玩偶。在我的记忆中,他很高大,但现在看上去比记忆中的他更高大挺拔。如果我猜得没错,他应该是在竞技场增加了体重。他悠起格拉芙,然后一下把她掷在地上。
  他大声吼着,我趁机赶快站起来,以前从未听他大声说过话。
  “你对那小姑娘怎么啦?是你杀了她?”
  格拉芙四脚着地,向后爬着,活像个爬虫,吓得连加图的名字都喊不出来。“不!不!不是我!”

  “你说了她的名字,我听见了,你杀了她?”他越说越气,“你像割这个女孩一样,割她?”
  “不!不!——”格拉芙看到萨里什手里攥着一块小面包皮那么大的石头,失声尖叫起来:“加图!加图!”
  “格拉芙。”我听到加图的声音,从声音判断,他离得很远,帮不上格拉芙。他在干什么?在抓狐狸脸和皮塔?还是埋伏在什么地方等着袭击萨里什,但又严重判断错了位置。
  萨里什手中的石头狠狠地砸向格拉芙的太阳穴,没有流血,但我看到她头上的大坑,我知道她就快完了,她胸脯急促地上下起伏,最终发出低吟。
  萨里什又急奔到我的面前,举起手中的石头,跑已没用了,我的弓上也没箭,上一支箭射向格拉芙的方向,萨里什用他奇怪的金棕色眼睛盯着我。
  “她是什么意思?露露是你的同盟?”
  “我——我——我们搭伴,炸掉了他们的给养,我设法救她,可是他先到了,一区的那个人。”我说。
  兴许他知道我救了露露,就不会用最残忍的方法慢慢杀死我了。
  “你杀了他?”他问。
  “是的,我杀了他,然后把她埋在花丛里。”我说,“她在我歌声中睡去。”
  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此时对露露的回忆占据了我的心,冲淡了刚才的一场搏杀所带来的紧张。但我头很疼,对萨里什怀有恐惧,几英尺外濒死女孩的呻吟也令我不安。
  “睡去了?”萨里什粗声粗气地说。
  “死去了,我一直唱歌直到她死去。”我说,“你们区……他们送给我面包皮。”
  我举起手,不是去拿箭,我知道自己来不及拿箭,我只是擦擦鼻子。
  “快一点,好吗,萨里什?”
  萨里什内心的矛盾从他脸上看得出来,他放下手中的石头,用好似责怪的严厉语气说:“只此一次,我放过你,为了那女孩,我们现在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你明白吗?”
  我点点头,我深知其意。什么是知恩图报,什么是爱恨分明。如果萨里什赢了,他必须回去面对那些打破规则感谢我的十一区观众,而此时他同样在打破规则对我表示感谢。我明白,这意味着现在萨里什不会砸碎我的脑壳。
  “格拉芙!”加图的声音已经很近了,通过他痛苦的音调可以判断他已看到了地上的格拉芙。
  “你最好快跑吧,火焰女孩。”萨里什说。
  不需要再说第二次,我脚踏着坚实的地面,飞也似的跑了,把萨里什、格拉芙,还有远处的加图抛在身后。一直跑到林子里,我才敢扭头看一眼。萨里什背着两个大背包皮,很快消失在那片我没看见过的未知的区域,加图跪在格拉芙身边,手里拿着长矛,求她不要离开他。过一会儿,他就会意识到这么做根本没用,她已经没救了。我在树林里拼命地跑,不停擦拭流到眼睛里的血,就像受伤逃跑的动物。几分钟之后,我听到了炮声,知道格拉芙已经死了。加图会追踪我们中的一个,或者萨里什,或者我。我内心充满恐惧,头部的伤让我很虚弱,身体摇晃。我又搭上一支箭,可加图抛矛的距离和我射箭的距离差不多远。
  有一件事让我感到安慰,萨里什拿着加图的背包皮,里面有加图急需的东西。如果要我打赌的话,我赌他会去追萨里什,而不是我。但我跑到溪边时还是没有放慢速度,我穿着靴子跳进水里,艰难地往下游走。我脱下当做手套用的露露的袜子,捂在额头上,想止住血,可袜子几分钟就被血浸透了。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了石洞,从岩石缝里挤进去。借着洞里斑驳的光线,我把包皮从胳膊上取下,把扣带割开,所有东西都倒在地上。一个细长盒子里装着皮下注射针头。我没有犹豫,把针扎进皮塔的胳膊,慢慢把药液推进去。
  我抬起手摸摸头,之后手无力地垂落在膝盖上,上面沾满黏乎乎的血。
  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一只特别美丽的银绿色飞蛾落在我的手腕上。
或许您还会喜欢: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苹果树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那苹果树、那歌声和那金子。”墨雷译《攸里披底斯的〈希波勒特斯〉》在他们的银婚日,艾舍斯特和妻子坐着汽车,行驶在荒原的外边,要到托尔基去过夜,圆满地结束这个节日,因为那里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这是斯苔拉·艾舍斯特的主意,在她的性格里是有点儿多情色彩的。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