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基督山伯爵 - 大仲马小说 基督山伯爵·第20章伊夫堡的坟场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借着从窗口透进来的一线苍白微弱的光线,可以看到床上有一只平放着的粗布口袋,在这个大口袋里,直挺挺地躺着一个长而僵硬的东西。这个口袋就是法利亚裹尸 布,正如狱卒所说的,这的确不值几个钱。就这样一切都结束了。在唐太斯和他的老朋友之间,已有了一重物质的分离。他再也看不到那一双睁得大大的,仿佛死后 仍能看见的眼睛了;他再也不能紧握那只曾为他揭开事实真相的灵巧的手了。法利亚,这位与他曾长期亲密相处的有用的好伙伴,已不再呼吸了。他在那张可拍的床 上坐了下来,陷入了一种忧郁,迷悯的状态之中。
  孤零零的!他又孤零零的一个人了,他觉得自己重又陷入了孤寂之中!再也看不到那个唯一使他对生命尚有所留恋的人了,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他还不如也 象法利亚那样,不惜通过那道痛苦的死亡之门,去向上帝追问人生之谜的意义呢?自杀的念头,曾一度被他的朋友从他的思想中逐出,神甫活着的时候,他的面前, 唐太斯便不去想这事了,现在当着他的尸体,那个念头又象个幽灵似的在他面前出现了。“假如我死了,”他说,“我就可以到他所去的地方,一定可以找到他。但 怎么个死法呢?这倒不难,”他痛苦地笑着继续说道,“我只要呆在这儿,谁第一个来开门,我就向他冲上去,掐死他,这样他们就会把我绞死的。”
  人在极度悲痛之中,犹如在大风暴里是一样,两个高峰之间必是形成低谷,唐太斯这时也从这种自暴自弃的念头前退了回来,突然从绝望转变成了一种强烈的求生和自由的愿望。
  “死!噢,不!”他喊道,“现在还不能死,你已经活了这么久,受这么长时间的苦!几年前,当我存心想死的时候去死了,或许还好些,但现在这样去做,就 等于自己屈服了,承认自己的苦命了。不,我要活,我要斗争到底,我要重新去获得被剥夺了的幸福。我不能死,在死以前,我还有几个仇人要去惩罚,谁知道呢, 也许还有几个朋友要报答呢。眼下,他们要把我忘在这里,我只能象法利亚一样离开我的地牢了。说到这里,他愣住了,坐在那儿一动不动,眼睛一眨不眨,好象突 然有了一个极其惊人的想法。突然,他猛地站起身来,用手扶住额头,象是头晕似的。他在房间里转两三圈,又在床前站住了、”啊!啊!

  “他自言自语地说,”是谁使我有这个想法的?是您吗,慈悲的上帝?既然只有死人才能自由地从这里出去那就让我来装死吧!”
  他不容自己有片刻时间来考虑这个,因为如果他仔细去想的话,他这种决心也许会动摇的。他弯身凑到那个可拍的布袋面前,用法利亚制造的小刀将它割开,把 尸体从口袋里拖出来,再把它背到自己的地牢里,把它放在自己的床上,把自己平常戴的破帽子戴在他头上,最后吻了一次那冰冷的额头,几次徒劳地试着合上仍然 睁着的眼睛,把他的脸面向墙壁,这样,当狱卒送晚餐来的时候,会以为他已经睡着了,这也是常事,然后他又返回地道,把床拖过来靠住墙壁,回到那间牢房里从 贮藏处拿出针线,脱掉他身上破烂的衣衫,以便使他们一摸就知道粗糙的口袋里的确是裸体的尸身,然后他钻进了口袋里,按尸体原来的位置躺下又从里面把袋口缝 了起来。
  假如不巧狱卒此时进来,或许会听到他心跳的声音。他本来可以等到晚上七点钟的,那次查看过后再这样做的,但他怕监狱长改变临时决定,提前把尸体搬走, 这样的话,他最后的希望也就破灭了。现在,不管怎样,他决心已定,希望此举能成功。假如在搬运的途中,被掘墓人发觉他们所抬的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人, 唐太斯则不等人们回过神来,就用小刀把口袋从头到底划破,乘他们惊惶失措的时候逃走。如他们想来捉他,他就要动用刀子了。假如他们把他扛到了坟场,把他放 进了坟墓里,他就让他们在他的身上盖土,因为夜里,只要那掘墓人一转身,他就可以从那松软的泥土里爬出来逃走。他希望所盖的泥土不要太重,使他受不了。假 如不幸,那泥土太重的话,他就会被压在里面,不过那样也好,也可一了百了。唐太斯从昨天晚上起就不曾吃过东西,也不觉得饥渴,他现在也没此感觉。他现在的 处境太危险了,不容他有时间去想别的事。
  唐太斯遇到的第一个危险就是:当狱卒在七点钟给他送晚餐来的时候,也许会发觉他的掉包皮计。幸而,以往有二十多次,为了怕麻烦或是因为疲倦,唐太斯曾这 样躺在床上等狱卒来的。每当这时,狱卒就把他的面包皮和汤放在桌子上,然后一言不发的走了。这次,狱卒或许不会象往常那样沉默,他或许会同唐太斯讲话,而当 看到他不回答时,或许会走到床边去看看,这样可就全露馅了。

  七点钟来临的时候,唐太斯那颗紧张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他把一只手按在心上,想压住它的剧跳,另一只手则不断地去擦额头上的冷汗。他不时地浑身打颤, 心在紧缩着,象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抓住了似的。此时,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可是,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监狱里毫无动静,唐太斯知道他已逃过了第一关,这是一 个好兆头。终于,大约就是监狱长指定的那个时间,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爱德蒙知道关键的时刻到了,他鼓起全部的勇气,屏住呼吸,他真希望能同时屏住脉搏急 促的跳动。
  脚步在门口停了下来。那是两个人的脚步声,唐太斯猜测这是两个掘墓人来抬他了。这个猜测不久便被证实了。因为听到了他们放担架时所发出的声音。门开 了,唐太斯的眼睛透过粗布看到了隐隐约约的亮光。他看到两个黑影朝他的床边走过来,还有一个人留在门口,手里举着火把。这两个人分别走到床的两头,各人扛 起布袋的一端。
  “这个瘦老头子还挺重的呢,”抬头的那个人说道。
  “据说人的骨头每年要增加半磅哩。”另外那个抬脚的人说。
  “你绑上了没有?”第一个讲话的人问道。
  “何必增加这么多重量呢?”那一个回答说,“我们到了那儿再绑好啦。”
  “对,你说得对。”他的同伴回答道。
  “干吗要捆绑呢?”唐太斯暗自问道。
  他们把所谓的死人放到了担架上。爱德蒙为了装得象个死人,故意把自己挺得硬棒棒地,于是由那举火把的人引路,这一队人就开始走上楼梯。突然间,唐太斯 呼吸到了夜晚新鲜寒冷的空气,他知道这是海湾边冷燥的西北风。这种突然的感触,真使他悲喜交集,抬担架者向前走了二十多步,就停了下来,把担架放在地上。 其中的一个走开了,唐太斯听到了他的皮鞋在石板道上响声。
  “我到哪儿了?”他自问道。
  “真的,他可真是不轻呵!”站在唐太斯旁边的那个人边说边在担架边上坐了下来。唐太斯的第一个冲动就是想逃走,但幸而他克制住了。
  “照着我,畜生,”那个人又说,“不然我就看不到要找的东西啦。”举火把的那个人听从了他,尽管对主说话的口吻不太客气。

  “他在找什么?”爱德蒙想。“或许是铲子吧。”
  一声满意的叫喊声表示那掘墓人已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在这儿,”他说,“真不容易。”
  “对呀,”另一个回答说,“就是多等一会儿也不费你什么的。”
  说完,那人向爱德蒙走来,后者听到他的身旁放下了一件很重很结实的东西,同时他的两脚突然被使劲地绑上了一条绳子。
  “喂,你绑好了没有?”旁观的那个掘墓人问道。
  “绑好啦,很紧呢。”那一个回答道。
  “那么走吧。”于是担架又被抬了起来,他们继续向前走去。又走了五十多步的路,便停下来去开门,然后又向前走去。
  在他们走着的时候,波涛冲激成堡下岩石所发出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唐太斯的耳朵里。
  “这鬼天气!”其中的一个说道,“今夜里泡在海里可是滋味。”
  “是啊,神甫可要浑身湿个透啦。”另一个说,接着就一声大笑。唐太斯不大懂他们开这个玩笑是什么意思,他直觉得头发都竖起来了。
  “好,我们总算到啦。”他们之中的一个说道。
  “走远一点!走远一点!”另外那一个说。“你知道上一个就在这儿停的,结果撞到岩石上,躺在了半山腰里,第二天,监狱长怪我们都是些偷懒的家伙。
  他们又向上走了五六步,然后唐太斯觉得他们把他抬起来了,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把他荡来荡去。”一!“两个掘墓人一齐喊道,“二!三,走吧!”接着, 唐太斯就觉得自己被抛入了空中,象只受伤的鸟穿过空气层,然后直往下掉,以一种几乎使他的血液凝固的速度往下掉。有重物拖着他,加快了他下降的速度,但他 仍觉着下落的时间似乎持续了一百年。终于,随着可怕的一声巨响,他掉进了冰冷的海水里,当他落入水中的时候,他不禁发出了一声尖锐的惊叫,但那声喊叫立刻 被淹没有浪花里了。
  唐太斯被抛进了海里,他的脚上绑着一个三十六磅重的铁球,正把他拖向海底深处。大海就是伊夫堡的坟场。
  (第二十章完)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