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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百二十分钟的回忆 - 婚前一百二十分钟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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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人: iiswho@hotmail.com (Yang)
  标 题: 婚前一百二十分钟的回忆
  【写在前面】
  明天要作 seminar 结果今天却被小笨童拉去看电影,回来后把 paper 再看了一遍,看完后已经四点半了,精神却反而出奇的好,既然睡不著,就写写文章吧﹗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关于爱情的故事,也许写的不好,就请多多包含指教啦﹗
  我最近情绪十分不稳定,每天晚上都有跳楼的冲动,在这种情绪下写的文章,恐怕不会太好,但是不写文章,又怕自己真的跳楼去了。无论如何要把它写完,写完后,一直到五月份,我都会停笔不写其他故事,包括预备重打的旧故事。全力应付课业上的问题了。seminar 完,老板跟我说﹕「你今天表现不错喔﹗讲的很好呀﹗」老板,有你的支持,我一定两年毕业。我一定努力用功,我下礼拜绝对不和魔猪去看MTV ,一定把你交代的paper看完。
  还有,可不要以为文中的我真的是我 Lance,我才二十四,不是二十八,也没钱开著太阳钻泡女朋友。更不会用不正当手段骗女人上床。
  还是继续努力写完吧﹗希望春假前可以写得完。只要我的情绪够稳定的话。
  这次里面有些人说的应该是台语,可是要我用台语来表达,实在是蛮难打的,所以我几乎把所有台语的说法和语法,通通转成类似的国语来表达。但是用国语来表达,语意和口气又恐怕不如台语好。这样吧﹗我老爸和老妈以及长辈们应该都是说台语。其他人则不一定,各位自行判断啦﹗
  好啦﹗正文开始了﹗
  我坐在镜台前,理发师正在我的背后忙碌的吹著我的头发,我望著镜子,却什么也看不见。
  今天我要和仪结婚,吹完头发后,就要坐上租来的轿车到阿仪她家,把她娶进门。
  嗯﹗要从哪里开始呢﹖就从介绍我自己开始吧﹗我今年二十八,出生在一座小镇中,这个怕你连看也看不到她一眼,但是我出生在这。
  我的老爸是个农家子弟,可是在他十五岁时,我的祖父就到天上去了,所以他在分家产时,分到了一块贫瘠的旱田,只能种地瓜﹑花生等等的杂粮。父亲因此在十五岁那年就出外作学徒,学修理脚踏车,后来又学习修机车。不谈这些,反正他在三十岁那年把我生了下来,我还有个大三岁的哥哥。
  我爸修理机车到了他五十岁时,家里的地旁边却开出了一条道路,因此我家那块地就涨了十倍以上的地价,父亲又过了一年半才卖出,家里的存款就涨到了八位数字,呵呵﹗
  所以在我大二那年,我家就成了有钱人。父亲也不再修理机车了,他现在成天和我哥的儿子玩,偶尔就出外和他的朋友打麻将或是去钓鱼﹔就因为阿仪的爸爸也喜欢钓鱼,所以我才会和阿仪认识,甚至两小时后,就要和她一起拜祖先,向一桌一桌的宾客敬酒。阿仪是我的第三个女朋友,要说她和前两个女孩最大的差别就是﹕她该结婚了。那我对她的感觉是﹕这女的不错,把她娶回家。
  这样说好像没啥罗曼蒂克情调的样子,可是,这是事实,我们两个都该结婚了,我对她感觉不错,她对我也是,好吧﹗这样就结婚了吧﹗所以我们认识三个月,我就坐在这个椅子上,任那个理发师玩弄我的头发。
  这就好像是闹钟响了就要起床一样,我们是年纪到了就要结婚。「这叫做闹钟婚姻。」,我高中死党大鸟明这样说。
  大鸟明虽然是我的同学,可是他大我两岁,因为他重考又被留级,两年前他结了婚,新娘是他阿姨介绍的,那天晚上喝酒的时候,大鸟明这样说。
  当时我还笑他,现在我可真是心有戚戚焉啊﹗
  「你爱我吗﹖」阿仪第一次和我上床后这样问我。
  「爱妳呀﹗怎么不爱呢﹖难道我刚刚还不够爱妳吗﹖要不要再爱一次﹖」我把她抱的更紧些。
  「不是说那个啦﹗」阿仪笑著捶我,「我是说你的心里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啦。」
  「当然了﹗我心里只有妳啊﹗小仪仪。」我说。
  「你以后可不能变心喔﹗」阿仪望著我的眼睛说,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芒,又好像是一个漩涡,要把我捲下去一样。
  「放心啦﹗我一辈子最爱的就是妳了﹗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否则我决不变心。」我这样说著。阿仪很高兴的靠在我肩膀上。
  那时候我想到小雪,她也曾这样问我,不过可不是在床上,那时我还很纯洁,没这个胆。我那时说的是﹕「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但我可以保证的是,我现在心里只有妳,我现在最爱的也是妳。难道这样还不够吗﹖」
  事实证明是还不够,因为后来我们分手了。不过,我现在是二十八岁,可不像二十岁的我那么呆。未来的事我还是弄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一件事,如果我不对阿仪那样说的话,我要费更大的功夫去哄她。这么简单的事,为啥我二十岁的时候不懂呢﹖二十岁的我真笨呀﹗
  小雪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事实上,如果用我现在的标准来看,我们那时候恐怕只能算朋友,连好朋友都称不上。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们都只认识彼此美丽又有礼的那一面,一直到分手的时候,她还没见过我打撞球时那副模样。不过话说回来,阿仪也没看过,因为我两年没打过撞球了,唉﹗可怜的社会人士喔﹗
  我和小雪怎么认识的我都忘了,反正就是大学时代那种一对一的活动认识的。为什么要追她呢﹖我想是因为好奇吧﹗我受了六年的和尚教育,大学又是读工学院,真是满脑子对女性的好奇,对爱情的憧憬,所以显得一副猴急像,举止既呆又痤。
  初识小雪,并不觉得她很漂亮,套句我朋友的话﹕「女人嘛﹗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
  但是很奇怪的,她笑的很好看,每次我看她笑,总有种美妙的感觉,好像在夏天的早晨起床,往天上看去,在淡蓝的天空上挂著一弯浅白的月,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有吗﹖」小雪把杯子放下,微笑起来,「我都不知道。」她说。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笑容。」我好像如获至宝一样,提高了音量「等一下,我拍张照片」
  闪光灯亮了起来﹔我到现在还保留著这张相片,阿仪在翻我住的公寓时,找到了我大学时代的相簿。
  「这是谁﹖很漂亮喔﹗」她用那种抓到我小辫子的口吻说,就像是妈妈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样。
  我看了看,跟她说﹕「那个呀﹗我的初恋情人呀﹗」这下阿仪好像是挖到宝一样,缠著我说我和小雪的事。
  结果我不得不跟她谈了一个下午,所以,听我的话,绝对不要跟女人谈爱情故事,她们喜欢听,而且会在日后翻出来找你算帐。
  「那我笑起来像什么样子﹖」阿仪问我,我说﹕「像是会把我迷的死死的可爱笑容呀﹗」
  阿仪一副失望的表情,她说﹕「我要一个像她那样的形容词啦﹗」
  呵﹗真是开玩笑,我是二十八岁的成功房地产销售员,我知道如何说明一间房子的好处和隐藏房子的坏处,可是我已经不是二十岁的我,我不会在半夜写情书,写诗,写我如何的爱一个女人。
  我只好用抄袭的,我说﹕「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时开放的样子呀﹗」
  阿仪笑了,她说﹕「你才不会被一千朵一起开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你只会被一千张一千圆的钞票迷的死死的。」
  我无言以对,难道我现在只喜欢钱吗﹖
  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刚开始,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输自己,「你爱她爱的要命﹗」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不打篮球,不骑车去兜风,不参加任何联谊,有空就去找她,每天晚上绞尽脑汁写情书,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感觉,她来找我总是已经到了才打电话给我,不管我正在干什么事,一定要我马上去陪她。
  不知道她当我是什么,无线电计程车吗﹖不过我那时是挺乐在其中的,和女生约会,牵牵小手,唬烂哄女生笑,亲亲小嘴,好像挺好的,比打司诺客好玩多了。
  这是我那时的想法吗﹖忘了,我那时应该没这么低级才对。我应该是很喜欢她吧﹗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叫我去办。真的,我那时候的日记上写著﹕『不论距离的遥远,不管路程的艰难,只要妳叫我,我随时都会到。我的爱令我无所畏惧,即使是地狱的最深处,恶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惧,有妳的爱,我将一往无前。』
  事后我看看从前的东西,心里总有一些淡淡的忧伤,我们的分手可以说是必然的事,因为我毕竟不是开无线电计程车的,偶尔兼差开开还成,要是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
  「大头呀﹗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吗﹖」实验拍档史奴比问我。
  「嗯... ﹗没关系啦﹗作完再走还来得及。」我说,那次的实验比较麻烦。史奴比已经帮我扛了好几次实验,这次我实在不好意思。
  「那就好﹗」他很高兴的说。我们继续努力的接线路,调示波器。
  那天的确我和小雪有约,她中午打电话过来叫我晚上七点到她宿舍找她,可是每次叫史奴比一个人忙到很晚也不好意思。所以... 唉﹗等作完实验已经六点半了,我匆匆忙忙的骑著机车,冒著小雨,骑到她们学校,七点半了。
  我打电话叫人,她房间一个人也不在。这时候我开始发挥我惊人的耐力,喝掉了两罐可乐,抽完半包烟,十点半。她小姐回来了,远远的我就看见她,和另一个男孩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牵著手回来。我愣在树丛后,呆了,看著她和那男孩在宿舍门口依依道别,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回学校的路上,雨依然下著,这种天骑机车最危险,雨会把安全帽的安全玻璃弄的矇矇的,我掀开安全玻璃,一下子眼镜又矇矇的。

  在二省道上我不知道骑到多快,只知道风刮的脸很痛,还有张开嘴喊的时候一下子灌进很多风。
  回到宿舍后,我一个人跑去看MTV ,一直看到天亮,当然本来因为小雪要戒的烟癮也顾不得了,早上回宿舍睡觉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一句话「我他妈的是个大白痴。」
  这件事直到两个月后我们分手时小雪一直不知道,当然了,我也不敢让善良的史奴比知道。
  现在想起来,那天晚上大概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时候,我没有摔进山沟里完全是侥幸,我一直很感谢上天那天没要了我的命。
  这件事对我们的交往有重大的影响,我试图重新挽回我和死党的关系,开始恢復打撞球,打篮球,和朋友抽烟打牌兼唬烂的日子,小雪对我的改变并没有什么反应,她在电话里常说﹕「喔﹗你有事呀﹗那就算了,没关系。」
  我非常非常努力的想从她的语气和信件中找出她是否在意我的缺席,结果呢﹖没有,她还是淡淡的一点也没有改变。
  两个月后的夏天,我接到她的电话。
  「大头,我在火车站,你要不要出来﹗」她还是一贯的口吻,一个人杀到我住的城市来,从不事先通知我。那天是七夕前三天,礼拜日。
  「喔﹗我马上到,妳等一下下喔﹗」我应了一声,挂掉电话,骑著车到火车站找她。
  她穿了紧身牛仔裤和浅绿色佐单奴T恤,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乱逛,像从前一样的扯淡,可是我不知怎么,就觉得那天的气氛不太一样。我们在饰品店里买了一对手饰,然后到隔壁的店里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在咖啡店门口她说﹕「再见了﹗」然后甩过头,一个人往火车站的方向走了。
  我笑了笑,跨上机车回家打电视游乐器。
  那天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她,不再通信,不再半夜抱著电话不放。当然也不再有人亏我「妈的死大头,见色忘友的狗东西。」朋友中有些无聊的家伙会一直问我﹕「你和你女朋友怎么了﹖」
  我烦不胜烦,乾脆放话出去﹕「哪个再问我关于那个女人的事,我跟他翻脸。」他们才住口不问。
  后来在搬寝室的时候,小雪的信全部都遗失了,我所剩关于她的东西,仅止于那张相片和分手那天买的手𤐵,有时候做梦会梦见她,而且她的脸愈来愈模糊。
  「如果你那次没有看到那个男的和她在一起,你会不会和她分手﹖」阿仪听完了以后问我。
  我想了想,说﹕「会﹗因为我会遇见妳。」阿仪又笑了,她说﹕「又骗我﹗说实话啦﹗」
  我当然没有跟阿仪说实话,随口唬烂应付过去﹔但是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想过,如果那天我没有等那三个小时,如果小雪那天等我半小时,如果那个男的只是小雪拿来气我的... 。我会不会和她分手呢﹖我想会的,为什么我那天不愿意放下史奴比一个人做实验﹖除了不好意思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还是我对当无线电计程车司机的日子已经厌烦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我想分手的原因不是那个男的,分手的原因是因为距离和厌烦吧﹗但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这样子。
  理发师终于完成了他的工作,我戴上眼镜,站了起来,老哥在门外等我。「嘿嘿﹗我老弟还挺帅的嘛﹗」
  我们坐进他的车,我点起烟来,老哥说﹕「烟灰往外弹呀﹗等下被你大嫂抓到,我又要被念。」
  「好啦﹗」我说,「惊某大丈夫嘛﹗」
  老哥乾笑了几声,问我﹕「老爸昨天有没有跟你说什么雨伞的事﹖」
  「有呀﹗」我答,「怎么,你要结婚前一天,他也找你谈雨伞。」
  「对呀﹗」老哥笑著说,「以后我儿子结婚,我也要跟他说雨伞,这样我们家的男人都知道雨伞的故事。」
  昨天晚上,一堆亲戚朋友聚在我家,谈话主题不外是阿仪她家是个怎样的家庭,阿仪长得怎样,问我几时生小孩,心情如何之类。我妈很高兴的拿出我和阿仪拍的结婚照,谈阿仪她家经济状况,带人参观我们的新房,老爸则是坐在一边,为他的穿针引线成功得意的笑著。
  「我们家祥仔啊﹗找老婆找好久都没找到,我帮他介绍,一次就成功。」老爸说,大哥的小孩坐在他的膝盖上吃著糖,亲戚们当然是一阵諛词。
  亲戚散去之后,老爸杀到我房里来,那时我正躺在新买的双人床上,看著满房间的𤐵字和到处乱贴的红纸。老爸坐到床边,说﹕「你明天要结婚了,结婚以后就是担一个责任,不要给老婆孩子担心你。」
  我坐了起来,说﹕「我知道啦﹗我不会给阿仪担心的啦﹗」说实在话,要结婚了,我是惶恐比喜悦多﹔忙碌比甜蜜多。结一个婚,我和阿仪忙得快成白痴了,又是结婚照,又是买家具,又是送喜饼,又是这又是那的。我老哥每次听我抱怨的时候就说﹕「想想你们结婚后可以去澳洲玩半个月吧﹗保证你回来后会觉得结婚真爽」
  老爸接著就开始他的雨伞婚姻哲学,他说﹕「醃某就像雨伞一样,作人家耶醃婿就是伞面,作某就是伞骨。」他等我点了头之后继续说,「一支雨伞哪是没有伞面遮不住雨,哪是没有伞骨就怕卖开。这你听无某﹖」
  「我知啦﹗爸﹗」我说,老爸点点头又说﹕「啊婴仔就是哩伞耶喀避雨耶,你醃仔某哪是无合作,婴仔就可怜罗。哪是雨伞有孔,婴仔就是补孔耶,所以呀﹗你结婚以后,先生仔,袂作什么带志先想想你某尬仔,啊尼婚姻就耶和谐,嘛卖离婚。」
  注﹕看有没有呀﹗我翻译一下这句话,「小孩就是在伞下避雨的,你们夫妇要是不合作,小孩就可怜罗﹗要是雨伞破洞,小孩就是补洞的,所以呀﹗你们结婚以后,先生小孩,要作什么事之前先想想老婆小孩,这样婚姻就会和谐,也不会离婚。」
  接下来老爸又说些男主外女主内的事,什么家里的事一切要听阿仪吩咐,可是金钱的的事,可不能给阿仪全权作主,事业的事也是一样。谈完之后,父亲说﹕「明天还有的忙,早点睡。」
  我躺在床上,想著父亲的话,想没多久就不想了,结婚嘛﹗当我把戒指戴上阿仪的手指的时候,我就是下决心把我们的命运绑在一起。可是,我想的是,我他妈的到底爱不爱阿仪,还是单纯奉父母之命,把一个女孩娶进门,然后用责任把我和阿仪拴在一起,这样的话对阿仪公平不公平。我不想深思,这个问题等婚后再说,明天还要忙。
  那么阿仪呢﹖她怎么想﹖我们认识只有三个月,互相打量对方条件的时间比谈情说爱的时间还多,虽然我觉得我是爱她的,她是爱我的,但是我们的感情完全没有受过任何考验,完全没有时间成长,这可靠吗﹖
  「管他的﹗相亲就是这么一回事,双方看对眼了就先结婚再说了。反正自由恋爱的也未必比相亲的稳。要相信自己的运气一向不错的。」我安慰自己一番,马上把这些问题拋开,好好的睡上一大觉,做梦的时候想到阿仪还笑了出来,我很幸福的不是吗﹖阿仪她家和我家背景相当,阿仪学历,相貌,个性也都很好,我实在没有不快乐的理由,娶到这种老婆实在真不错呀﹗
  车子一下子就开回了家,进门之后,老妈帮我整理一下仪容,调整了一下领带的位置
  「明天就叫阿仪帮你打领带罗。」老妈说,我笑著回答﹕「还是妳打得比较好看啦﹗」
  老妈也笑了。我知道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我这辈子只要看到你们兄弟成家立业,生几个孙子给我抱抱,享几年清福,就可以去死罗。」我结婚大概也有一部份原因是老妈吧﹗
  迎娶的车队在对过手錶和检查无线电后出发,本来阿仪她家也没有多远,但是为了凑时辰,车队只好绕远路慢慢开,要耗足半小时的时间。
  我坐在后座,开始想起了芬,芬是我的第二个女友,恐怕也是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女人了。我和芬是在我大四下认识的,那时候我除了每星期的九堂课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外头混,除了经济来源的补习班打工之外,我还到处去参加什么直销,保险,房地产,证卷交易等等的活动,满脑子钱经。而芬就是在我打工的补习班认识的。
  芬大我一岁,她大学毕业以后在补习班当导师,我则是在那家补习班里教数学和理化。我会被她吸引,完全是因为她跟小孩子在一起时的样子,那是什么样子呢﹖我一直很难说明,反正就是那种爱心的表现和可爱的笑容,或者是像我朋友说的﹕「母性美」所吸引。她常常带著一点浅浅的笑,两边的酒涡可爱的浮现出来,令我无法抗拒。
  追她的时候,家里已经卖了地,我手上𤐵钱不少,常常开著心爱的三菱太阳钻到处晃,刚追的时候可以说是采用银弹攻势,三天两头送花,送礼物,可是她就是可以不为所动,后来我才知道她那时候有男朋友在外岛当兵。
  「我也不是不喜欢你,你的追求确实令我有些心动,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虽然他不在我身边,可是我的心全在他身上,我真的不想伤害你,所以请你不要在送我花了。」
  芬写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的,你可以了解我那时是怎么想的,我喜欢她,可是她喜欢别人,我自己又不是不用当兵的,我也不想伤害那个无辜的男人,可是要我放下又实在很困难。
  我找我老哥谈这件事,我老哥这么说了﹕「怪了,每个男人都像你这样的话,我当兵的时候怎么女朋友会跑了。喜欢就去追,顾虑那么多干嘛。」

  「可是我再过个半年也要当兵,要是她跑了怎么办。」我说。
  「谁能知道以后会怎么样,眼前我看到的是你苦恼的要命,你现在如果追到她,至少你可以好好陪她半年,总比你现在还没当兵就先失恋的好。」老哥说,「眼前都顾不好了,还想到以后。」
  所以我根本不管那个在外岛的可怜男人,继续追她,硬攻不成我用软求,先表明至少可以还可以做朋友。
  后来芬跟我说﹕「我那个时候原本是想跟你断绝一切关系的,可是你实在跟强力胶一样,好黏喔﹗」
  我笑了,说﹕「开玩笑,不黏我怎么追妳,谁叫我爱妳爱得要命,完全不顾形像了。」
  我就这样有事没事去她家接她,找补习班的同事帮我做掩护,她一放假几个同事一定会找她出来玩,当然只要她到,我就一定到。慢慢的就变成我成天和她耗在一起,而且我还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和她上床,那居然是她的第一次,她和她男朋友交往两年,那家伙居然没动过她。这给我很大的道德压力,她事后虽然没有对我说什么责备的话,反而和我感情更好,可是我总觉得很对不起她。
  等到我快毕业的时候,她跟我说﹕「我和正良分手了。」然后马上一大串眼泪掉下来,她不停的说了一个下午关于她怎样对不起正良,她和正良从前的事。说实在的,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我虽然在安慰她,可是我心里乐得要死,当天晚上我们不停的做爱,一作玩她就哭,叫我绝对不能拋弃她,因为她为我拋弃了正良,为了证明这一点,她一哭完我们就再作一次。
  芬和我的危机首先出现在我家里,我带她回家见我家人,芬的个性比较内向,和我家人常常说没两句话,就和我窝在房里﹔而我那时候完全没有感到这是危险的事,我觉得既然她和我家人处的不好,那就少带她回我家,只好我成天往她家跑。这件事我妈非常的厌恶,她很怕她的儿子变成别人家的儿子﹔可是我妈又不在我面前提,她透过我哥跟我传达这件事。
  「老弟呀﹗你那个秀芬怎么来我们家都不和妈聊天。」老哥找我出去喝茶,他聊了一下子的话,就切入正题了。
  「她比较不会说话嘛﹗而且每次老妈都在看那个餐厅秀,秀芬又不喜欢看。」我替芬解释。
  「那你又怎么家里不呆,有事没事跑她家。」老哥又说,「跟你讲你这样妈很不爽喔,你要是真欢她,打算交长久的,最好不要跟妈的关系搞得不好。」
  「我没有呀﹗我又没有常常跑到她家呆很久。」我那时完全否认有这种情形,因为我压根就不觉得我有那样子。虽然我现在知道,老妈那时的顾虑是正常的,我每天不在家,帮芬的妹妹补高中数学,她老爸生病,我还跑去帮她家看店,搬货。而且我又太老实,回家还以为自己作的事很好,得意的讲给家人听,完全没察觉到我妈那股妒意,而我妈的对秀芬的反感,后来终于造成我们的分手。
  芬另一个为我妈詬病的缺点是,她太顺著我了,她甚至不反对我抽烟,可以陪著我打撞球,和死党一起闹通宵的。而我的这些行为,都是我妈所反对的,她见到芬不但不管我,反而陪著我闹,对芬的反感就渐渐加深了。老妈甚至当著我的面数落芬的不是,但是她说不赢我,居然还搬出芬的爸爸开刀住院,她家经济状况不佳的理由来。
  我为了这句话,跟老妈大吵一架,我到现在还记得老妈那时鼻涕眼泪直流,骂我为了一个女人连妈都不顾了。我看到她那样子,虽然也想安慰她,可是当时没拉下脸来作这件事,开著车子又去找芬。
  芬看我一张臭脸,倒也没有直接问我怎么了,但是我那时实在是一肚子鸟气,她没有问,我就没保留的说得清清楚楚。
  芬比我更机灵的察觉到这件事的危险性,「你还跑出来找我,如果你还想要我这个女朋友的话,赶快回家去。」芬急急的跟我说。
  「不要,我今晚绝对不回家。」我想我那时一定是气到失去理智,任凭芬怎么说好说歹,我死也不走。芬没办法,打电话到我家,想找我哥出来劝我回去,谁知道电话是我妈接的,妈一听到芬的声音就破口大骂。
  说实在的,我很佩服芬的修养,后来她在写给我的信上说﹕「那次你妈真的气疯了,而且她说的也没错,我比你大,我家经济又不好,我又不能讨她欢心。她真的没说错,真的... ,你不必为了我跟你妈吵,我不愿意见到你为了我和你妈闹的不愉快。这样只会让你妈更讨厌我,我就更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那次是我爸听见我妈那样骂,一定是芬的电话,急忙抢了过来,问清楚我在哪里之后,他自己出来找我回家。在芬的陪同下我才回家去,我妈一见到我们,就指著芬的鼻子大骂,我当然无法忍受,立刻和她吵起来,妈见我又帮著芬,气到全身发抖。那一幕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忘记,妈一边发抖一边流眼泪,骂著非常难听的话,芬站在我后面,紧紧抓著我的手,也在发抖,我回头看她,她的眼泪也像断了线一样的流,但是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努力的抓住我的手站著。
  老爸一边抱著妈把她推到饭厅,一边大喊﹕「阿荣,送阿芬回去啦﹗祥仔,你还讲,你少讲两句好么。」
  我哥低低的拉著芬想往外走,我却拉住芬不放,冲著我妈大喊﹕「今天我们就说个清楚怎样,我就是要娶秀芬,你拿我怎样。」芬试图甩开我的手,她低声叫著﹕「祥,放开啦﹗我要回去了啦﹗」
  阿芬那天终究还是回去了,我和我妈还有我爸三个人在客厅对峙了一个小时,我妈才被我爸拉回房睡觉,我躺在沙发上不停的抽烟,好像抽烟就可以把这一切通通解决掉一样。
  我哥一回来就坐了下来,也点起了烟,他抽完了烟,开口跟我说﹕「老弟,你自己想想,你这样做,对你和秀芬有什么好处。秀芬回去的路上一直哭,问我是不是她和你分手会好得多,你说,你这样是不是逼秀芬离开你。」老哥站了起来,回房睡觉。
  我无法反駮他的话,依著芬的性格,她不愿意因为她而令任何人不快乐,更何况今天这两个人是我和我妈呢﹖
  再那天晚上之后,没几天我就收到了兵单,要南下到台南龙田基地当兵,我和妈沟通过几次,妈也承认不是因为芬她家经济不佳,不是因为她比我大,而是因为我太护著芬,她完全无法忍受她的小儿子会这个样子。我跟她说﹕「我也不是不认你这个妈了,可是我一生下来你就是我妈,可是芬不一样,我要去追才有老婆。」
  妈说﹕「那你干嘛一定要那一个,换一个不行吗﹖」,我不明白我妈怎么会这样想,一样是女人,她把芬当成什么。
  「妳又不是不知道,女朋友有那么好追吗﹖而且我真的很喜欢阿芬﹗更何况阿芬只是不会说话而已,她哪里不好了﹖妳为什么看她不顺眼了。」我说。
  妈嘆了嘆气,说﹕「算了﹗算了﹗反正你喜欢就好。」
  说实在话,我真的不能理解,我喜欢芬难道就代表我不要我妈了吗﹖这两件事有什么关系呢﹖后来我哥跟我说﹕「你对秀芬她家太好了,可是对自己家呢﹖一回家就睡觉,睡饱了就去帮她家看店,有时候还乾脆不回家,这未免太不像话了。」
  「可是我们家又不缺我一个人,秀芬她家不一样,她爸爸生病了,她妈要照顾她爸,她自己要上班,她妹妹还在唸书,多我一个人去帮忙差很多。」
  「那你马上要去当兵了,芬她家要怎么办﹖」我哥说,这句话一脚踩到我的痛处,我一接到兵单就在担心了,在我去当兵的这两年,芬她家怎么办,芬怎么办,在她家最需要帮忙的时候,我要去当兵了。要是这时候有人对她好一点,她会不会跟别人跑了﹖我对这一点十分的不放心。
  「芬,我去当兵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能变心喔﹗」接兵单的第三天我到芬她家。
  芬说﹕「我们之间最重要的问题并不是你去当兵呀﹗」她接著说﹕「我们的阻碍太多了,与其勉强在一起,还不如早分开的好。」
  「妳不要这样说啦﹗」我当时真的是十分恐惧,我还没去当兵她就这样了,我要是去当兵了,一个月见不到她几次,那不是要我的命了吗﹖
  「芬﹗只要我们够坚定,我妈那边不成问题的,我爸并不反对我们,我妈是孤掌难鸣的。」我把手伸过去握住她的手说,「何况我妈昨天已经说了,只要我喜欢妳,她就没有什么反对的理由了。相信我,好吗﹗」
  芬并没有回答,她只是望著我,那眼神里充满我不了解的东西。过了好一会,她笑了,说﹕「『相信我』这三个字还真好用呀﹗好像我相信你就一切没有问题似的。」她低了头,又说﹕「如果真的这样就好了﹗」
  「芬﹗妳不要这个样子啦﹗妳这样我怎么放心去当兵呀﹗」
  芬一直低著头,在那短短的十分钟里,我却好像过了一世纪,我也不是不了解将面临的困难,她一个人要照顾一个家庭,要维持跟我妈的关系,要维持跟我的关系,要忍受两地相思的痛苦,也难怪她要害怕,换成我的话,早就逃之夭夭了。我们两个那个时候只感到恐惧,强烈的恐惧。我后来一直在想,世上真有可以抗拒一切的爱情的话,那两个家伙不是自私自利,就是完全没有包袱。
  芬好容易抬起头来,她的眼睛中并没有泪光,她说﹕「不管了,我们今天去看海好不好﹖」我当然答应了。
  我们花了一整晚的时间在海边看海,海上十分的黑暗,低低的下弦月也并不明亮,海岸的海风从海上吹过来,带来阵阵的凉意,我们倚在太阳钻的旁边整整一个晚上,她一直把头埋在我怀里,结果在太阳从陆地的那一边照过来时,她跟我说了一句话﹕「还是天亮了﹗」

  我知道她的意思,那是说「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我拜托我哥多多照顾芬,把我自己的十万块交给芬,并且吩咐她妹妹帮我看著芬,又跟芬说﹕「我会每天写信给妳,妳不用顾虑我,有空多往我家跑跑,跟我妈关系搞好就好,我一放假就回来,这二十个月就辛苦妳了。」
  芬并没有多说话,她只说了一个字﹕「好﹗」
  在受新兵训练的时候,我真的每天写信,对我而言,写信是很痛苦的事,何况当兵真的没有什么好写的,只好每天写信回去问芬过得如何﹖家中情况怎样﹖
  头两个月倒是还好,她和我妈虽然只是维持著礼貌性的关系,可是我爸倒是对她挺好的,芬虽然忙,总也会抽空到我家坐坐,不过,如你所想,这段时间并没有维持多久,芬她爸爸的病在我受完新兵训后恶化,芬的妹妹给我的信上说﹕「我姐最近好可怜,我常常想暂时休学来帮她,可是都被她骂回来。林大哥,如果你在就好了,我真怕我姐一个人撑不下去,要是她也倒了,这个家恐怕就... ,」
  芬的信上倒是没有像她妹写的这样严重,她只说﹕「爸的病日渐恶化,医生说可能撑不到一年了,妈日夜不离陪在他旁边,我看爸垮了,妈大概也会垮下去,唉... 到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人情冷暖。......... 你在台南还过的好吗﹖不用太担心我了,反正日子总是得过下去,虽然你不在我身边常常令我觉得孤单,每次空下来就会想你,如果你在就好了,这样我就不用一个人做这些事。真的好想你喔﹗好想我们从前快乐的日子。算了,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忙呢。」
  我每次放假回家,就看著她一次比一次还没精神,有一次她还跟我说﹕「你逃兵好不好,我们跑到山上去躲好了。」
  我那次还真的吓到了,芬一向比我要负责任,我是只对她负责,她却是对所有人都负责,她会说这种话,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外,还好她马上说﹕「开你玩笑啦﹗别当真。」
  但我知道,她真的是很累很累了,也许她真的需要另一个男人来照顾她,我开始认真考虑我们分手的好坏处。
  芬和我分手是在我当兵满一年不久,我那时候在台东长滨守海防,在那里天天看海看到脑筋一片空白。我写信给她,跟她说如果有人追她的话,不用考虑我,也许另一个男人比我更好。我想我真的是看海看到变成白痴了,居然对一个等了我快四百天的女人说这种话,可是那时候我真的以为这样比较好。
  芬接到信之后马上打电话过来,痛骂我负心薄幸,说我是大混帐,一点也不了解女人,既无知又无耻等等。那次是我第一次听她骂人,只不过没想到对象是我,我努力的想解释我的想法,却愈描愈黑。
  她恨恨的说了一句话﹕「要把我甩掉也不要用这种藉口,无耻的男人。」
  好吧﹗我无耻,我无知,我白痴,我大笨蛋,我没心没肝没肺没肚肠,我去死好了吧﹗听著芬挂断电话的声音,我脑袋里只有这句话。我努力想联络到芬,打电话她不接,写信她不回,放假花五个小时去找她,她避不见面,她妹在对讲机里说﹕「我姐,我姐出去约会了啦﹗」
  那声音还真无情呀﹗好嘛﹗我在楼下死等,等到收假时间超过了,被我哥和我爸抓上车,开著车子送我回部队,结果是被禁假一个月。等我禁假期结束,我收到芬的红帖子,她在最后还加了一句话,「不希望阁下来参加婚礼」唉﹗真要我参加我也没脸去呀﹗
  看著无边的太平洋,在守夜哨的时候我真的有股逃兵的欲望,蹲在冈哨里,我在两小时内把两包军烟抽光,抽到反胃,抽到头昏,想吐却吐不出什么,只有眼泪一直流下来,黑夜的太平洋十分的黑。就是这样,我没有逃兵也没有自杀,放了假就到宾馆找女人,然后一直看布袋戏,里面的人真好,死了都可以活过来。
  当完兵回家后,我试著打听芬的消息,补习班的同事说﹕「她爸死掉不久她就结婚了,好像跟著丈夫搬到南部去了。」
  他们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我想芬结婚而新郎不是我,一定变成别人的聊天话题吧﹗
  当完兵后,又回补习班混了一阵子,然后就被我妈介绍到大舅的房地产公司上班,说实在话,那里面不少女人既漂亮个性又好,可是我想可能是罪恶感吧﹗我一直没有再追女朋友的欲望,结果后辈小李跟我说﹕「林主任,陈小姐她们都说你好酷喔﹗」
  真是,这是什么屁话,我是懒,不是酷。
  所以我一直到跟阿仪相亲的四年里,可以说在感情生活上是一片空白,对芬的歉疚一直无法拋开,是我对不起她,如果她嫁的丈夫对她不好怎么办,如果她不幸福怎么办,我从前立下的誓言怎么办。
  唯一了解这件事的老哥曾经不只一次劝过我,我并不是不知道人生有些事是天註定的,强求的要不到,该你的又躲不开﹔但是人心是肉做的,难道真能完全不会感受到痛苦﹖
  老哥说了一句话﹕「百分之百的爱情会造就百分之百的情侣﹔但是百分之百的情侣不一定是百分之百的夫妻。」
  他又淡淡的说﹕「你以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是你大嫂吗﹖不是嘛,你也知道我最爱的是那个人,可是又怎样,我把她当天人,她当我是白痴。我把你大嫂当笨蛋,她却肯嫁我。哼﹗这世上的事就是他妈的怪,尤其是爱情,註定是不公平的,谁付出的多,谁多认真一点,谁他妈的倒大霉。」
  说实在的,我对老哥的话并不能十分赞同,但是到了这个年纪,对爱情也真的是完全不抱任何幻想了,要我再像从前那样子为爱当计程车司机,为爱扛下一身压力是不可能的事,二十八岁的我是只老鹰,要打量最好的对象谈恋爱,遇到一时无法克服的阻碍就逃走,不会为了爱情赌下一切了。这是成长还是退化,是梦想的觉醒还是理想的幻灭,我不知道。对现在的我而言,我要一种责任的负担,一种归属的感觉,要一个自己的家,而阿仪正好给了我这种感觉。
  相对于阿仪对我感情世界的关心,我对她的过去是完全的不理会,当然以她的容貌,不可能完全没有人追,她曾经笑笑的说﹕「我也有过很曲折的爱情故事呢﹖」
  「只要是已经结束的,我就不想知道,反正我认识的阿仪是要做我老婆的阿仪,不是做别人女朋友的阿仪。」我说。
  阿仪笑了,她接口说﹕「我做了你老婆,可不可以再做别人的女朋友﹖」
  「妳要是敢的话,我就把那个男的抓来阉掉。」我故意把声音放的很沉。「如果妳这样还要跟他,我就认了。」
  阿仪并没有再说什么,她玩弄著手上的订婚戒指,又问我﹕「你为什么想要娶我﹖」
  我的回答是﹕「因为我爱妳爱到想跟𤐵过一辈子呀﹗小白痴。」
  阿仪直直地看著我的眼睛说﹕「希望到后来不要变成『不得不和我过一辈子』才好。」
  我和阿仪事实上都了解这场婚姻的主要原因,我们两人的爱情是其次,我们两人的年纪和家庭才是主要角色,如果按照正常的交往,我想我们会有机会好好谈个恋爱,而不是好好谈个婚姻,我们的婚姻是由于周围的闹钟拼命的响,吵的我们不得不想办法让那些闹钟安静下来。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彼此不相爱,只是那些闹钟实在是太吵了而已。
  车到阿仪家了,阿仪她家也是满满的都是人,我摸了摸口袋,确定一下红包的位置,一路送红包到阿仪的房间外,门口一个斗大的囍字,打开房门,用红包打发了她的同学朋友们,才看到阿仪被推出来。
  化了浓妆的她,我几乎不太认得,细细的手腕上是满满的金饰。簇涌著的姑姑﹑阿姨﹑婶婶等等人将我们推来推去,门外的男人们匆匆的准备著竹竿挂猪肉,米苔,火炉,。
  我牵著阿仪的手,默默的行完全部的规矩和礼仪。车子离去的时候,阵阵的鞭砲声在四周响起,车队从硝烟中驶出,阿仪好不容易可以抬起头来,我握著她的手,虽然隔著两层薄手套,但依旧可以感受到她的警张和不安,我们交换了眼神,知道前方还有很多的路要一起走,以后握手的时候就再也没手套了。
  在逝去的时光之流中,有我永恒的回忆。
  【写在后面】
  嗯.. 咳.. 这不是颁奖典礼,不过我还是要说一些话。要谢谢所有给我鼓励的朋友们,虽然写作是我的兴趣,可是没有你们的鼓励,这是很难持续下去的。要谢谢我老哥和二表姊,没有你们的婚姻,我也不会想到要写这样的一个东西。要感谢所有耐心读完的网友们,虽然创作的烦恼和打字的痛苦是属于我的,不过希望你们也能从阅读中得到乐趣,想到能带给大家快乐和想像的空间,我就很快乐了。
  要跟好友 magicpig 说对不起,因为男主角并没有照我们原先讨论的那样被砂石车撞死。
  最后,要说的是抱歉,到五月以前,我将不再写故事,虽然我还有几个构想想写,像是「空战英雄,苍蝇,我」,「跳楼者遗书」,「蜘蛛的蛋」等等...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课题是我的考试,报告,老板的警告... 。虽然我很不想去理这些事,可是人活在世上不光是为了自己的兴趣,还有别人的期望在你的背上形成好重的压力呢。嘖﹗忍不住想骂脏话,不写了。
  LANCE 于清晨五点,窗外有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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