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蝴蝶梦 - 小说《蝴蝶梦》电子书——第十三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六月底迈克西姆要去伦敦赴社交宴会。那是涉及本郡公务的一次宴会,只有男宾出席。他离家两天,让我独个儿留在庄园里。我很担心他这次出门会遇到什么不测事件。在我望着他的坐车在车道拐弯处消失的时候,我似乎真的感到此别将成永诀,以后再也见不着他啦。我指的自然是一场车祸,仿佛下午当我散步回来时,就会见到吓得面如土色*的弗里思正在那儿等着向我禀报噩耗,说某个乡村医院的医生已经来过电话。“你一定要鼓起极大的勇气来,”他会这么说。“恐怕你得准备好承受巨大的打击。”
  接着又仿佛是弗兰克来了,我们就一起到医院去,迈克西姆已认不出我来。我就这么坐在午餐桌前,胡思乱想这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我想象有一大群本地人士来参加葬礼,围聚在教堂墓地的四周,我自己则倚傍着弗兰克的手臂。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如此真切,以至我连餐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碰.而且一直竖起耳朵,生怕错漏了电话铃声。
  下午,我坐在花园的栗子树下,膝上搁着本书,可是一个字也没读进去。我一看到罗伯特穿过草坪走来,心想一定有电话来啦,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太太,俱乐部来电话,说是德温特先生十分钟前已到了那儿。”
  我合上书本。“谢谢你,罗伯特。他这么快就到啦。”
  “是啊,太太。一路挺顺利。”
  “他没有要我接电话。或者留下什么特别口信?”
  “没有,太太。只是说他已平安到达。电话是那儿的门房打来的。”
  “知道了,罗伯特。多谢你了。”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再没有晕眩欲吐的感觉。心里的疑惧豁然开释,好似横渡过海峡安然抵达彼岸一般。我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所以一等到罗伯特回进屋子,就立刻爬过长自,溜进餐厅,从食品柜里偷了些饼干。一共六块,是巴斯一奥利弗牌的。接着我又随手拿了个苹果。真没想到会饿得这么慌。我走到林子里才开始大嚼起来,生怕在草坪上吃会被窗口的仆人瞧见,那样一来,他们会到厨师面前搬口舌,说什么刚才看见德温特夫人用饼干和水果填肚子来着,想必是不喜欢厨房里做的饭菜。厨师当然就不高兴啦,说不定还会到丹弗斯太太面前抱怨几句呢。
  想到迈克西姆已平安抵达伦敦,再加上把那几块饼于吞进了肚子,我心情极为舒畅,甚至莫名其妙地感到快活。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大有无牵无挂一身轻的味道,好比是孩提时代度周末,既不用上课,也不要预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套条旧裙子,穿双帆布鞋,跟邻屋小朋友在附近公共草地上一起玩“猎犬追野兔”的游戏。
  我当时的感觉正是这样。来曼陀丽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想必是迈克西姆到伦敦而不在身边的缘故吧。
  我竟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为此我颇为吃惊。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希望他离开身边。而现在却如此轻松愉快,步履轻盈,情不自禁地要像孩子那样,连蹦带跳地穿过草地,连滚带爬翻身下坡。我抹去嘴上的饼干屑,大声呼唤杰斯珀。哦,我所以有这种感觉,也许因为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吧……
  我们穿过幸福谷,朝小海湾走去。杜鹃花已经凋谢,皱曲的褐色*的残花零落散在青苔地上。风信子花尚未凋零,在山谷尽头处的林子里铺下一层厚实的绒毯,花丛间还不时冒出一些卷曲嫩绿的羊齿草。答藓溢出阵阵深沉的浓香;风信子花飘散着带点苦涩的泥土味。我躺在风信子花旁的茂密草丛中,头搁在手掌上,杰斯珀守在我身边。它气喘吁吁地望着我,样子傻乎乎的,唾液沿着舌头和肥厚的下颚往下滴。林中某处枝头息着几只鸽于。四周一片恬静宁谧。我感到奇怪,为什么当你孓身独处时,同样的环境竟会显得那么可爱。这时候要是有个朋友,旧日的同窗,坐在我身旁絮叨:“喂,顺便告诉你,前几天我遇到老同学希尔达啦。你还记得她吗?就是那个打得一手好网球的同学。她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孩子。”这该多杀风景,多无聊乏味。你就顾不上欣赏身旁的风信子花,也没法侧耳谛听头上鸽子的咕鸣。此刻我不希望有谁呆在身边,甚至迈克西姆也不例外。要是迈克西姆在这儿,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躺着,闭目养神,嘴里还嚼着一根青草。我一定是在一旁察颜观色*,留神他的眼神和表情,心中暗自揣摩,这合他的心意呢还是让他感到烦腻,还得不时忖度他在想些什么。而此刻我可以舒舒坦坦地躺着,全然不必为此操心。迈克西姆这会儿在伦敦。以后要是还有机会子身独处,那该有多美!喔,不,我是说着玩的。这种邪念岂非是对爱情的背弃?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迈克西姆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从风信子花丛中站起身来,朝杰斯珀厉声吆喝。我们一块儿出了林子,沿山谷走向海滩。这时正值退潮,大海宁静而遥远。那边的海湾宛若平静如镜的浩瀚湖面。望着此刻的大海,怎能想象出它汹涌咆哮的情景,正如置身于炎夏之中岂能想象寒冬的萧瑟?周围没有一丝儿风,灿烂的阳光泻在轻轻拍岸的海水上;海水漫人礁石之中,形成一泓泓漩水洼。杰斯珀一溜烟爬上礁岩,扭头瞥了我一眼,一只耳朵往后耷拉在脑袋上。一副调皮的怪模样。
  “杰斯珀,别往那边去,”我说。
  它当然不听我的话,放开步子便往那边跑。“这个捣蛋鬼,”我说出声来,接着也纵身翻上礁岩,去追赶杰斯珀,似乎并不是我自己有意要闯到另一侧海滩去的。“唔,可不是?”我暗自嘀咕。“实在没法子。管他呢,反正迈克西姆不在身边。这总不能怪我啊!”我踩着礁石间的水洼,哼着小调向前走,退了潮的小海湾,看起来与涨潮时不一样,不再那么令人望而生畏,狭小的港湾里海水大约只有三英尺深。我想。在这平静的浅水中驾起轻舟,随波荡漾,确是够逍遥的。浮简还在老地方。上面漆着的是绿白两种颜色*,这我上回可没有注意到。也许是由于那几天霪雨不止,色*彩不甚清晰。海滩上阒无人影。我脚踩圆卵石,来到海湾的另一侧,爬上防波堤的石砌堤壁。杰斯珀俨然像是识途老马。跑在头里。堤壁上安着一只环,一架铁梯自上而下伸入水中。也许那皮筏就曾拴在这儿,而游人也是借这架铁梯上筏子的。浮简就在对面三十英尺的地方,上面还写着什么。我侧过身伸长脖子看上面的字:“Je Reviens”。怪有趣的名字。这不像是一般的船名。不过那艘船原先也许是艘法国造的捕鱼船吧,渔船有时倒是起那种名字的,什么“平安归来”啦,“我还安在”啦,等等。“Je Reviens”——“我归来”。不错,这是个挺吉祥的船名,可惜用在那条船上并不恰当,因为它一去不复返啦。
  如果越过海岬处的灯塔,在那边的海湾航行,一定是够冷的。这儿海水平静如镜,可是那边海岬处,即使在今天这样风和日丽的日子,潮水也在奔腾不息,水面卷起一层白色*的碎浪。小船一旦绕过海角,驶出陆地环抱的海湾,就得听凭风浪摆布,东倒西歪。海水也许会哗哗扑上船来,在甲板上漫溢横流。手扶舵桐的驾船者也许会拭去溅在她眼睛和头发上的水花,抬头向那绷得紧紧的风帆扫一眼。不知道那艘小船漆的是什么颜色*,说不定也是绿白双色*,和那个浮筒一样。船身不很大,有个小船舱,弗兰克曾这么对我说过。
  杰斯珀用鼻子唤着那架铁梯子。“走吧,”我说,“我可不想跟着你转了。”我沿着港湾的堤壁走回海滩。林子边上的那座小屋显得不像上一次那么遥远,那么森然可怕。这种变化是由太阳引起的。今天,没有淅沥的雨点打在屋顶上,我顺着海滩朝小屋缓缓走去。说到底,那不过是座普通的小屋,里边又没住人,一点没什么好害怕的。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一段时间不住人,总会显得潮湿、-阴-森,连新盖的平房和别墅也不例外。况且,他们还在这儿举行过月夜聚餐之类的娱乐活动。周末来客也许常上这儿来游泳遣兴,随后乘船在海面上兜风巡游。我站定身子。朝屋前那座无人照看的爬满尊麻的庭园打量了一番。得派人来清理一下。差个园丁来,不该把它丢在一边,荒芜成这般模样。我推开庭园的小门,走到屋子门前。屋门虚掩着。我清楚地记得,上回我是把门关严的。杰斯珀吠叫起来,把鼻子凑在门沿下一个劲儿嗅着。

  “别这样,杰斯珀,”我说。它还是死劲在唤个不停,把鼻子探进门框里。我推开门,朝里边张望。屋里还是像上次那样黑洞洞的。一切依然如旧。蜘蛛网依然挂在船模的索具上。不过,屋子尽头那扇通向船库贮藏室的门却开着。杰斯珀又汪汪大叫起来,贮藏室里扑通一声,是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杰斯珀狂吠着从我跨下窜入屋内,随即朝洞开着的贮藏室门猛扑过去。我跟在它后面朝里走了几步,然后犹豫不决地站在屋子中央,心儿怦怦直跳。“杰斯珀,回来,别像个傻瓜,”我说。它站在门口,仍狂怒地吠叫不停,声音近乎歇斯底里,贮藏室里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像是耗子。如果是耗子,狗一定早扑上去了。“杰斯珀,杰斯珀,过来,”我说。可是它不肯过来,我提起脚步慢慢朝贮藏室门口走去。
  “里面有人吗?”我问。
  没有回答。我弯下身,把手按在杰斯珀的颈圈上,从门边探头向里张望。有个人坐屋角里,身子靠着墙。瞧他那缩成一团的模样,似乎比我更胆颤心惊。原来是贝恩。他想把身子藏到一张船帆的后面去。“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对他说。他傻乎乎地朝我眨巴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
  “我没干什么,”他说。
  “安静下来,杰斯珀,”我一面呵责,一面用手捂住它的口勒;我解开自己的皮带,穿进颈圈将狗牵住。
  “贝恩,你想要什么?”我又问了一声,这回胆子壮了些。
  他没作声,只是用他那双白痴般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看你还是出去的好,”我说。“德温特先生不喜欢有人到这屋子里走动。”
  他摇摇晃晃站起身子,鬼头鬼脑地咧嘴傻笑,还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他的另一只手始终藏在背后。“贝恩,你手里拿着什么?”我说。他像孩子似地乖乖把另一只手伸给我看。他手里拿着根钓丝。“我没干什么,”他又咕哝了一遍。
  “这根钓丝是这儿的吗?”我说。
  “嗯?”他说。
  “听着,贝恩,”我说,“你想要这根钓丝,拿去得了。不过以后可别再拿了。拿人家的东西,不是诚实人干的。”
  他没吭声,光是朝我眨巴着眼睛,不安地扭动身子。
  “过来,”我口气坚决地说。他跟着我走回大房间。杰斯珀已不再吠叫,只顾嗅着贝恩的脚后跟。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呆下去,快步走出屋子,来到阳光下,贝恩拖着脚步,跟在我后面。我随手把门带上。
  “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对贝恩说。
  他把钓丝当宝贝似地攥在胸口。“你不会把我送到疯人院去吧?”他问。
  这时我才看到他害怕得浑身直打哆嗦。他双手颤抖,像哑巴似地用哀求的眼光死死盯着我。
  “当然不会,”我温和地说。
  “我没干什么呀,”他又说了一遍。“对谁也没有说过。我不想被人送进疯人院。”一滴眼泪顺着肮脏的腮帮子滚下。
  “好的,贝恩,”我说。“谁也不会撵你走的。不过,你以后可别再上那屋子去了。”
  我转身走开,他又追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
  “来,来,”他说。“我有样东西给你。”
  他傻笑着。他伸出手指朝我一招,随后转身向海滩走去。我跟着他走过去,看他弯下身子把礁石边的一块扁石头搬开。石块下有一小堆贝壳。他挑了一颗递给我。“这是给你的,”他说。
  “谢谢,真漂亮,”我说。
  他又咧嘴笑了,还不住地抓耳挠腮,刚才的恐惧全没了。“你长着天使一般的眼睛,”他说。
  我心里一惊,又低下头望着那颗贝壳,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你可不像另外一位,”他说。
  “你说的是谁?”我问。“什么另外一位?”
  他摇了摇头,目光又显得躲躲闪闪。他伸出手指,搁在鼻子上。“她个儿挺高,皮肤黑黑的,”他说。“她真让人觉得是条蛇哪。我在这儿亲眼看到过她。到了晚上她就来了。我看到她的。”停了停,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沉默不语。“有一回,我朝屋里张望,瞧见了她,”他继续说。“她冲着我发火了。她说:‘你不认识我,对吗?你从没在这儿看到过我,以后也不会再看到我。要是我以后再发现你在窗口偷看,我就差人把你送到病人院去。’她又说:‘你是不想去的,是吗?疯人院那儿待人可凶呢。’我说:‘我什么也不说,太太。’我还这样碰了碰我的帽子呢。”他拉了拉头上那顶防雨布做的水手帽。“现在她去了,是吗?”他焦急地问。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谁,”我慢腾腾地说。“没人会送你进疯人院的。再见吧,贝恩。”
  我转过身子,牵着杰斯珀沿海滩走上小路。可怜的家伙,谁都看得出他有些痴呆,语无伦次。谁会拿疯人院来吓唬他这样的人呢,似乎不大可能。迈克西姆说过他是个文痴,不会惹事的。弗兰克也这么说过。也许是他曾听到家里人议论过他的情况。从此这些话就一直留在他脑子里了,就像一幅丑陋的图画会始终京绕在孩子的记忆里那样。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智力也同孩子一样,他会无缘无故的喜欢某个人,今天和你好得什么似的,可明天又会拉长脸生你的气。他对我友好,无非是因为我说他可以把那根钓丝留着。到了明天再碰见他,说不定他就忘掉我是谁了。拿白痴的话当真,岂不荒唐可笑。我扭头又朝海湾瞥了一眼。那儿已开始涨潮,海水慢慢地在港口防坡堤周围激起漩涡。贝恩已翻过礁石走了。海滩上又空无人影。我从黑黝黝的树丛缺口处刚好看到小屋顶上的石砌烟囱。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拔腿逃跑。我牵着扣在杰斯珀颈圈上的皮带,气喘吁吁地沿着陡峭的小径,穿过林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跑。哪怕是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或海滩去。好像有谁守候在那荨麻丛生的小庭园内,那人一直在注视着我,听着我讲话。
  我和杰斯珀一起狂奔。它汪汪叫个不停,以为是在玩一种新鲜的游戏,所以老是试着去咬那根牵扯它的皮带,想把它一口咬断。我以前还没有注意到这儿的树竟长得这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暴突的树根,像卷须似地伸过路面,存心想把人绊倒在地。我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一面想,他们怎么也不把这个地方清理一下,迈克西姆该叫人来搞一下呀。这种低矮蓬乱的灌木林丛,毫无存在的必要,根本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该把那些盘根错节的灌木丛统统砍掉,让阳光照射到小径上来。这儿黑糊糊的,实在太昏暗。那株光秃秃的按树,已被荆棘缠得气息奄奄,看上去活像一具漂白过的骷髅肢体,树身底下有一条混浊发黑的小溪流过,溪流差不多快被成年累月雨水冲积的泥浆堵死,这会儿正无声无息地往下面的海滩缓缓淌去。鸟儿在这儿也不像在山谷里那样婉转啼鸣。四周是一片异样的沉寂。我这么喘着气在小道上奔跑,耳边听得湖水涌入海湾时的阵阵涛声。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这条小径,不喜欢这个海湾。我也不喜欢。我真是个傻瓜,竟会上这儿来。我应该呆在那边的海滩上,在那片白色*的圆卵石上散步,随后从幸福回家。
  我总算走出树林到了草坪,望见屹立在开阔地上的那幢坚实牢固的大宅,心头一阵喜悦。树林子已撇在身后。我要叫罗伯特把茶点送到栗子树下来。我看了看表,四点还不到,比我想象的要早呢。我还得稍等一会。按曼陀丽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幸亏弗里思今天休息出去了,让罗伯特把茶点摆到外面花园里来,他倒不至于考究什么仪式。正当我信步穿过草坪走近平台时,车道拐弯处的石南绿叶丛中忽然射出一道强光,在我眼前一晃,那是太阳照在金属物体上的反光,我用手遮着眼睛看看究竟是什么。好像是汽车上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来客了。不过,就算有客人来,他们也总是把车子直接开到屋子跟前,不会像现在这样,让车子停在远离屋子的车道转弯角上,还要藏在灌木丛里。我走近几步。一点也不错,是辆汽车。现在我可以看到汽车上的挡泥板,还有车篷。多怪的事啊。一般的客人从来不这么干。商人们也总是绕过旧马厩和车库打后面进来的。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轿车,他那辆车我已很熟悉。而现在这辆,车身又长又低,是辆轻型汽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是果真有谁来访,罗伯特一定已将客人领进藏书室或客厅。而如果是领进了客厅,那我穿过草地时就会被他们看到。我可不想让客人瞧见我这身打扮。我还得留客人用茶点。我在草坪边上蜘蹰徘徊,拿不定主意。不知是什么缘故,可能是由于阳光在玻璃窗上忽地一闪吧,我偶尔抬头朝屋子看了一下。奇怪,就在我抬头张望的那一刹那,我注意到西厢房间有一扇百叶窗打开了。有人站在窗前,那是个男子。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他慌忙将身子缩了回去,而他背后的人立即伸出条胳膊,把窗关上。

  是丹弗斯太太的胳膊。我认得那黑衣袖。我暗自寻思,也许今天是接纳公众参观的日子吧,而丹弗斯太太这时正领客人参观房间呢。不过这不可能。因为陪客人参观一向是弗里思分内的差使,而弗里思此刻又不在家。再说,西厢那些房间是不向外人开放的。连我自己到现在也没进去看过。不,今天不是参观日,星期二从不接待公众。也许是某个房间里有什么东西要修理吧。可是刚才那人朝外张望的那副模样也真有点蹊跷。他一看见我就急忙地抽身回避,而且百叶窗随即关上。还有那辆汽车,停放在石南花丛后面,这样就不会被屋子里的人看到了。话得说回来,反正这是丹弗斯太太的事,同我毫不相于。如果有朋友来看她,领他们到西厢去看看,我确实也管不着。不过据我所知,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奇怪的是,这事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
  我穿过草坪朝屋子走去,浑身不自在,觉得他们也许仍躲在百叶窗后面,从隙缝里窥视我的一举一动。
  我提步跨上台阶,从正门走进大厅,不见有什么陌生的帽子或手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然这人并不是正式来访的宾客。算了,这不关我的事。我走进花房,在盆里洗了手,这样就省得上楼去。在楼梯上或别的地方和他们劈头想遇,撞个正着,岂不尴尬。我记得午饭前编结活儿丢在晨室里了,于是就穿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晨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结袋已被人移动过。原先我是把它搁在长沙发上的,可现在不知被谁拿起,塞到了坐垫后面。沙发上原来放编结活计的地方,留有被人坐过的痕迹。刚才有谁在那上面坐过,而我的编结活儿放着碍事,就随手把它拿开了。书桌旁的那把椅子也已挪动过。看来是丹弗斯太太趁迈克西姆和我都不在的当儿,在晨室里接待了她的客人。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杰斯珀在长沙发周围唤来唤去,不住摆动尾巴。不管怎么说,它没对陌生来客起什么疑心。我拿起编结袋,往门外走去。这时,通后屋而道的大客厅边门开了,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即退回展室,躲闪得还算及时,没让人看见。我躲在门背后,朝杰斯珀竖眉瞪眼,因为长耳狗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摇着尾巴,拖着舌头,这小坏蛋会坏事的。我屏息仁立,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这时,我听到丹弗斯太太的说话声。“我想她上藏书室去了。”她说。“今天她不知怎么提早回来了。要是她真的去藏书室,那你从门厅出去就不会被她瞧见。等在这儿,我先去看看。”
  我知道他们是在讲我,益发感到犹如芒刺在背。整个儿事情是那么鬼鬼祟祟,见不得人。我并不想抓丹弗斯太太的把柄。可是杰斯珀突然掉头朝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喂,你这小杂种,”我听见那人说。杰斯珀兴奋地汪汪大叫。我急得走投无路,拼命想找个藏身的地方,当然没地方好躲。而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人走进晨室来了。我躲在门后,一开始他并没看见我,可是杰斯珀一纵身,向我窜来,一边仍快活地汪汪叫个不停。
  那人猛地转过身子,终于瞧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有谁露出那样的满脸惊讶之色*,仿佛我是破门而入的毛贼。而他倒是这宅子的主人。
  “请您原谅,”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
  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膛黑里透红,漂亮之中颇带几分俗气。他生着一对布满血红的蓝眼睛,那种眼睛往往使人联想到酗酒暴饮,耽于婬*乐。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肤色*一样,黑里透红。要不了几年工夫,此人就会发胖,脖子后的衣领上会堆起厚厚的赘肉。那张嘴巴暴露了这个酒色*之徒的本色*,粉红的嘴唇显得软沓沓的。从我站着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那股威士忌酒味。他脸上挂起微笑,那种会丢给任何女子的微笑。
  “但愿我没吓着您,”他说。
  我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自己的模样不像个大傻瓜才怪呢。“哪儿的话,当然没有,”我说。“刚才我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拿不准是谁。我没有料到今天下午会有客人光临。”
  “太不像话了,”他老练地说,“我这么擅自问来惊动您,太冒失了,希望您能原谅。其实,我是顺便进来看看老丹尼的,她可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哪。”
  “喔,当然罗,这没什么关系,”我说。
  “亲爱的老丹尼,”他说。“老天爷保佑她。她顾虑重重,生怕惊动了谁。她不想打扰您。”
  “喔,其实这一点也没关系,”我这么说,眼睛望着杰斯珀,它在那人身边快活地蹦呀跳呀,不时还用瓜子去搔他。
  “这个小要饭的,还没有把我忘掉,是不?”他说。“长得像个样子啦。我上次看见它时还是个小崽子呢。不过身上的膘嫌多了些,得多让它活动活动。”
  “我刚才还带着它着实跑了一阵,”我说。
  “是吗?你还真喜欢运动呢,”他说。他不住地拍着杰斯珀,毫不拘束地朝我笑笑,接着掏出烟盒。“来一支?”他问。
  “我不抽烟,”我告诉他。
  “真的不会?”他自己拿了一支点上。
  这类事情我向来不在乎,不过。在别人家里这么随便,我总觉得有点别扭。这当然是举止失当,至少是对我礼数不周。
  “迈克斯老兄好吗?”他说。
  他讲话的腔调不禁使我暗暗吃惊,听上去好像他和迈克西姆很熟悉。听见有人把迈克西姆叫做迈克斯,我好生奇怪。还没有人这么叫过他。
  “他很好,谢谢你,”我说。“他上伦敦了。”
  “什么?把新娘子一个人撇在这儿?啊哟,这太糟糕了,他难道不怕会有人来把你抢走?”
  他张嘴大笑起来。那种笑声真叫我讨厌。很有点唐突无礼的味道。他这个人也叫我厌恶。就在这时,丹弗斯太太走了进来。她的目光一落在我身上,我就感到有股寒气逼来。哦,天哪,我心想,她一定巴不得把我一口吞了才解恨。
  “喂,丹尼,你来啦,”那男人说。“你百般提防,结果还是枉费心机。屋子的女主人就躲在门背后哪。”他又大笑起来。丹弗斯太太一言不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看。“暖,你怎么不替我介绍一下?”他说。“向新娘子请安问候。总不算出格的举动吧?”
  “太太,这位是费弗尔先生,”丹弗斯太太不动声色*地说,语气相当勉强。我觉得她并不想把他介绍给我。
  “您好,”我说,接着,为了不显得无礼,便说,“请留在这儿用茶点吧。”
  我的邀请似乎使他觉得满有趣。他转向丹弗斯太太。

  “你看,这样盛情相邀,岂不让人动心?”他说。“请我留下用茶点,我的天。丹尼,我还真想留下来哪。”
  我看见她朝他丢了个警告的眼色*。我感到浑身别扭。这整个场面太反常了,压根儿不该出现这种事情。
  “嗯,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不过留下来一定是乐趣无穷。我看还是离开为妙,是吗?来吧,跟我去看看我那辆车。”他还是用那种亲呢而又唐突无礼的腔调说话。我不想去看他的车。我感到进退两难,尴尬之极。“来吧,”他说。“那可是辆玲珑剔透的小车,跟可怜的迈克斯老兄这辈子用的各种车相比,跑得快多啦!”
  我编造不出什么借口,整个事情那么不自然,近于荒唐,真不知道是搞什么鬼。丹弗斯太太干吗要站在一旁那么望着我,眼睛里快冒出火来?
  “车在哪儿?”我有气无力地问。
  “在车道拐弯处。我没把车一直开到大门口,生怕惊动你哪。我想你下午可能要休息一会的吧。”
  我没答话。这谎扯得太不高明。我们一起穿过客厅,走进门廊。只见他扭头朝丹弗斯太太使了个眼色*。她可没有和他挤眉弄眼。我料想她也还不至于此。她正颜厉色*,令人生畏。杰斯珀连蹦带跳地出了屋子,上了车道,似乎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光临,使它喜出望外。看来客人和它交情不浅哩。
  “我大概把帽子忘在车里了吧,”那人说,还装模作样地朝门厅内扫视了一圈。“其实,我是绕了道悄悄进屋的,直捣丹尼的老窝。你也来看看车子吗?”
  他用询问的目光望了丹弗斯太太一眼。她犹豫不决,从眼梢瞟了我一眼。
  “不,”她回答说。“不啦,这会儿我想出去。再见,杰克先生。”
  他抓住她的手,亲亲热热地握着。“再见,丹尼,多加保重啊。你总知道上哪儿跟我联系罗。今天又见着你,真使我高兴。”他走出屋子,踏上车道,杰斯珀在他身后又蹦又跳,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后面,心里仍觉得很不是滋味。
  “亲爱的曼陀丽老屋啊,”他抬头望望那一排窗子说。“这地方差不多还是原来的模样。我看这多亏丹尼悉心照看吧。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你说呢?”
  “是的,她办事很得力,”我回答说。
  “你觉得这儿的生活怎么样?是不是大有埋没隔世之感?”
  “我非常喜欢曼陀丽,”我语气生硬地说。
  “迈克斯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呆在法国南部的某个地方?在蒙特,是吗?蒙特那地方,我一向很熟悉。”
  “不错,当时是在蒙特卡洛,”我说。
  我们已到了汽车跟前。那是辆绿色*的轻型车,跟它的主人倒是一路货。
  “你觉得这车怎么样?”他说。
  “很漂亮,”我彬彬有礼地回答。
  “坐上去兜兜风,乘到庄园门口怎么样?”
  “不,我不想去,”我说。“我有点累了。”
  “你觉得曼陀丽的女主人跟我这号人乘车兜风,让人见了有失体统,是吗?”他说着,笑了起来,还朝我摇摇头。
  “哦,不,”我说着,脸红得发烫。“真的不是。”
  他用那双放肆而讨厌的蓝眼睛,带点顽皮的神情,不住地上下打量我。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酒吧间的女招待。
  “噢,好吧,”他说。“我们可不能把新娘子引上歧途,杰斯珀,你说是吗?那可万万使不得呀。”他伸手去拿他的帽子和一副大得出奇的驾驶手套,随手把烟头往车道上一扔。
  “再见啦,”他一面说一面伸出手来。“见到你我很幸运。”
  “再见,”我说。
  “哦,顺便说一下,”他漫不经心地说。“要是你不在迈克斯面前提起我来过的事儿,那就太够朋友啦!他对我恐怕有点看法,我也说不上是什么缘故;再说,还可能给可怜的老丹尼招来麻烦。”
  “不”,我尴尬地说。“好吧,我不说。”
  “你可真够朋友。怎么,你真的打定主意不去兜风啦?”
  “不啦,要是你不见怪,我想还是免了吧。”
  “那么,再见啦。也许日后我还会来看你的。下去,杰斯珀,你这个鬼东西,你要把车上的漆抓掉啦。依我说,迈克斯就这么把你孤零零一个人撇在这儿,自己上了伦敦,实在不像话。”
  “我可不在乎。我喜欢一个人在家。”我说。
  “啊哈,真的?多离奇的事儿。要知道,这完全不合情理,违背人性*。你们结婚多久了?三个月,是吗?”
  “差不多,”我说。
  “我啊,还真希望有个结婚三个月的新娘在家里等着我呢!我是个孤苦伶仃的光棍。”他又放声大笑,随后把帽子往下一拉,盖到眼睛上边。“告辞啦,”说着,他把车发动起来,排气管劈劈啪啪喷出团团废气,汽车顺着车道飞驶而去,杰斯珀站在那儿望着汽车远去,双耳耷拉下来,尾巴夹在两腿中间。
  “哦,来吧,杰斯珀,”我说。“别这么半痴不呆的。”我转身朝屋子慢慢走去,丹弗斯太太已不见踪影。我站在厅廊里,拉了拉铃。大约五分钟光景一直没人答应。我又拉铃。一会儿,艾丽斯走了进来,一脸的不高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似的。“什么事,太太?”她说。
  “哦,艾丽斯,”我说,“罗伯特不在吗?今天我想在屋子外面的栗子树下用茶点。”
  “罗伯特下午到邮局去还没回来呢,太太,”艾丽斯说。“丹弗斯太太告诉他说您不会准时回来用茶的。弗里思当然也不在。如果您现在就想用茶点,我可以去给您拿来。我看现在还没到四点半哪。”
  “哦,没关系,艾丽斯,等罗伯特回来再说吧,”我说。原来,迈克西姆不在家,家里的事儿全都没了板眼。弗里思和罗伯特同时跑开,这种情况据我知道还未曾有过。当然,今天该弗里思休息,而丹弗斯太太又偏偏打发罗伯特上邮局去。他们料定我到很远的地方散步去了,于是那个叫费弗尔的家伙就看准这个时机来探望丹弗斯太太。时间选得再巧妙不过了。我敢说,其中肯定有鬼,而且他还要我瞒过迈克西姆。这事儿可真棘手。我不想给丹弗斯太太招麻烦,也不想平地惹起一场风波。更主要的是,我不想让迈克西姆为此烦恼。
  这个费弗尔究竟是何许人物。他把迈克西姆叫作“迈克斯”。还没有人叫过他“迈克斯”。有一回,我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倒是见过这个名字来着,是手写的纤细的斜体字,上端奇特地高耸着,而那个字母M的尾巴轮廓分明,拖得很长。我想,就只有此人叫过他迈克斯……
  我就这么站在门厅里,拿不定主意什么时候用茶,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突然,我脑子里闪出这样一个念头:也许丹弗斯太太为人不老实,一直背着迈克西姆干什么勾当,今天她和那个家伙正合伙算计着什么,不巧被我早回来一步撞上了,于是那家伙就花言巧语,装出一副同这所屋子和迈克西姆本人很熟悉的样子,拔脚溜走了。不知道他们在西厢那边于什么来着。为什么他们一瞧见我来到草地上,慌忙把百叶窗关上呢?我满腹狐疑,隐隐感到不安。弗里思和罗伯特都不在家。下午,女佣们一般总是在自己的寝室里更衣换装。于是这地方就成了丹弗斯太太一个人的天下。难道那个男人是个小偷,而丹弗斯太太又是他雇用的内线?西厢那边颇有一些值钱的东西。我顿时产生一阵说来也颇有点吓人的冲动,想此刻就悄悄摸上楼去,亲自到西厢那几个房间去看个明白。
  罗伯特还没有回来。上茶之前正好有时间去走一趟。我犹豫地朝画廊瞥了一眼。整个屋子肃穆无声。仆人都在厨房后面的下房里。杰斯珀在楼梯脚下舔吃盘里的狗食,那稀里哗啦的声音在石筑大厅里回响着。我挪动脚步,向楼上走去,一阵异样的兴奋遍布全身,心房怦怦剧跳不已。
  ------------------
或许您还会喜欢: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玩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她被人用皮绳绑在一张铁架床上,仰躺着。绳带横勒住胸腔,双手被铐在床边。她早已放弃挣脱。虽然清醒,却闭着眼睛。如果睁眼,她会发现自己身处黑暗中,只有门上方渗入一丝微弱亮光。嘴里好像有口臭,真希望能刷刷牙。她竖耳倾听,若有脚步声就表示他来了。不知道时间已经多晚,但感觉得到已经太晚,他不会来看她了。这时床忽然震动了一下,她不由得睁开眼睛,似乎是大楼某个角落里的某架机器启动了。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3
摘要:米兰·昆德拉(MilanKundera,1929-),捷克小说家,生于捷克布尔诺市。父亲为钢琴家、音乐艺术学院的教授。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童年时代,他便学过作曲,受过良好的音乐熏陶和教育。少年时代,开始广泛阅读世界文艺名著。 [点击阅读]
大侦探十二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3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的住所基本上是现代化装饰,闪亮着克罗米光泽。几把安乐椅尽管铺着舒服的垫子,外形轮廓却是方方正正的,很不协调。赫尔克里·波洛坐在其中一把椅子上——干净利落地坐在椅子正中间。对面一张椅子上坐着万灵学院院士伯顿博士,他正在有滋有味地呷着波洛敬的一杯“穆顿·罗德希尔德”牌葡萄酒。伯顿博士可没有什么干净可言。他胖胖的身材,邋里邋遢。乱蓬蓬的白发下面那张红润而慈祥的脸微笑着。 [点击阅读]
野蒿园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3
摘要:在站台上穿梭着的人们,没有人会知道,这个年仅二十四岁、体态娇孝显得郁郁寡欢的年轻女入,正在为一个小时后将要和下车的男子偷救而浑身燥热……一傍晚,有泽迪子从紫野的家里赶到新干线的京都车站时,时间是七点十分。虽说快过了四月中旬,白昼日渐延长,但一过七点,毕竟天色昏暗,车站前已开始闪烁着霓虹灯那光怪陆离的灯光。迪子沿左边笔直地穿过站台,在检票口抬头望着列车的时刻表。 [点击阅读]
1408幻影凶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5
摘要:一迈克·恩斯林还站在旋转门里面的时候就看到了奥林——多尔芬旅馆的经理——正坐在大堂里厚厚的椅子上。迈克心里一沉。要是我让律师一块儿来就好了,他想。哎,可现在为时已晚。即使奥林已经决定设置重重障碍,想办法不让迈克进入1408房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总有办法对付他的。迈克走出旋转门后,奥林伸出又短又粗的手走了过来。 [点击阅读]
百年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冰与火之歌3
作者:佚名
章节:81 人气:2
摘要: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 [点击阅读]
泰坦尼克号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一艘船。梦幻之旅。巨大、气派、豪华。彩带飘舞、彩旗飞扬。鼓乐喧天、人声鼎沸。画面所具有的色彩只存在于我们的感觉里,而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单一的黄颜色,仿佛是过去多少岁月的老照片、经过无数春秋的陈年旧物。我们似乎可以拂去岁月的灰尘,历数春秋的时日,重新去领略那昔日的梦里情怀。《我心永恒》(《MyHeartGoOn》)—一曲女声的歌,似从九天而来,带着一种空蒙、辽阔的豪放之感,在我们耳际回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