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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弗里德里克?拉森解释了凶手是(5)“盥洗室的地板有一段时间没有被雅克大叔清洗了。”他说,“从这上面的一层尘土可以看出来。现在,注意看这里,有两个大脚印的痕迹,还有他们留下的黑色粉末。这些黑色的粉末正是覆盖着森林里那条直接从埃皮奈通往庄园的马路上的煤炭粉末。在那个地方有一个烧炭工住的小村子,他们生产大量的煤炭。凶手做的就是当阁楼里没人时,在中午进入这里,并且试图偷窃。”“但是这跟偷窃有什么相关呢?你在哪里看到有偷窃的样子了?你怎么证明有偷窃行为发生呢?”我们立刻大声说道。“让我这么认为的原因就是……”这位记者继续说道。“是因为这个吗?”马奎特先生仍然跪在地上,打断了他说道。“显然是的。”胡乐塔贝耶说。马奎特先生解释说在地板的灰尘上有两个大脚印的痕迹,还有一个很重的长方形包裹的痕迹,用来扎紧包裹的绳索的痕迹清晰可见。“这么说你曾经来过这里了,胡乐塔贝耶先生?我想我已经向雅克大叔下令,让他看管好阁楼,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不要责怪雅克大叔,我是和罗伯特?达扎克先生一起来这里的。”“哦,是这样!”马奎特先生不高兴地说道,向一直保持着绝对沉默的达扎克先生瞥了一眼。“当我看到脚印旁边包裹的痕迹时,我立刻确定这是盗窃。”胡乐塔贝耶先生回答,“小偷没有随身带包裹进来,而是在这里做了一个——一个装有被偷的东西的包裹,毫无疑问,他把包裹放在这个角落准备到时间逃跑时再带走。他还在包裹旁留下了自己很重的靴子印,因为,看——没有其他脚印通向两个并排的靴子留下的脚印。这就解释了凶手在逃离黄色房间时,既没有在实验室留下任何脚印,也没有在前厅留下脚印的原因。在穿着靴子进入黄色房间之后,他发现靴子很麻烦,所以脱了下来,或者是因为他想尽可能不要发出声音。进入前厅和实验室的痕迹后来被雅克大叔清洗掉了。凶手在因为某个原因脱掉靴子之后,把它们拿在手里,并排着放到了这里包裹旁边,到那时为止盗窃已经完成了。然后这个人回到了黄色房间,溜到了床下,在床下的地板上可以看到他身体的痕迹,甚至在垫子上也可以看出来,因为垫子稍微有些移位,并且上面有些褶皱。看起来很新的稻草碎片也见证了凶手在床下的动作。”“是的,是的,这些我们都知道。”马奎特先生说。“这个小偷回到黄色房间躲在床下还有另外一个动机。”这位令人惊讶的年轻的记者继续说道,“你们肯定认为他快速地把自己藏起来,是因为马蒂尔德小姐和斯坦森先生马上就要进入阁楼了,他怕被他们从前厅的窗户看见。如果他的目的仅仅为了等机会逃跑,爬到阁楼藏身要比进入黄色房间躲起来容易得多。不!不!他必须待在黄色房间里。”这时警长打断了他的话。“说得不错,年轻人。我很欣赏你。如果我们还不知道凶手是如何顺利逃脱的,我们至少可以看看他是怎么进来并且实施盗窃的。但是他偷了什么呢?”“一些非常有价值的东西。”这位年轻的记者回答道。正在那时我们听到实验室里传来一声尖叫。我们冲了进去,发现斯坦森先生像发狂了一样,手臂颤抖着,指向一个打开的书柜,我们看到,书柜是空的。与此同时,他陷入一张很大的扶手椅里,呜咽着,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我再次被偷了!天啊,千万不要把这些告诉我的女儿。她会比我更伤心的。”他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用一种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语调补充道:“无论如何,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的女儿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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