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红花 - 第11章 雁来红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虽然不是记得很清楚,却知道比以前更激烈、更狂热,即使现在醒来,
  身体还是沉溺在那种感觉里。恰似每下一场雨秋意就更深般,冬子的欢愉
  也是每被贵志拥抱一次就更强烈,和冬子初次邂逅贵志的的情形酷似。
  不久前才在阳台绽放的牵中花现在已脑萎,只剩下供蔓藤攀爬的竹枝孤伶伶矗立在花盆里。
  十月第一个星期五,冬子由店里国家时,在车站前的花店买了时鸡头(译注:鸡冠花)。
  她从红、黄等斑多种颜色中挑出最红的品种。
  花店老板告诉她:“时鸡头别名雁来红,等雁群飞来的时期会比现在更红。”
  最近也不知为什么,冬子特别喜欢搜集红色的花。
  以前的她总觉得红色太刺眼,只喜欢灰色和接近深蓝色这类较沉淀的额色,但,最近似乎有点改变了。
  常有人说,女人喜欢朱红色代表内心在燃烧。但是也有人说是由于内心寂寞。
  终究何者正确,冬子并不知道,不过也许都正确。
  的确,单身的寂寞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强烈,见到高校时代的同学结婚,身旁儿女环绕时,内心会有一种被据弃的寂寞。不过,这也是因为冬子已快三十岁的缘故吧?别人或许没有那样敏感。
  眼尾有了小皱纹,总让她想起自己的年龄,想到已经不再年轻,青春逐渐远离。
  但,在各种不安中,冬子的单身生活仍未崩溃,乃是因为贵志存在于她内心深处。不管如何想抗拒,七年的感情终究无法抹煞掉。即使脑子里有了分手的念头,身体和感觉仍难以割舍。
  不论是热情或冷感,都只是因贵志而产生的变化,而,现在又再度接近她了。
  尽管青春逐渐远离,随着重拾性的欢愉,最近的冬子似乎又更漂亮了。事实上,贵志就曾以开玩笑的语气说过“你最近更美、更性感了”。的确,冬子也知道自己的肌肤更有弹性、更细傲,仿佛有一段期间已快枯萎的花苞又绽放了。
  冬子曾因自己身体如此瘦弱,却又有着旺盛生命力而感到忧郁,似乎体内潜藏着某种和瘦弱外表截然不同的坚韧,就像叶鸡头的鲜红中既有燃烧般的华丽,又有某种难以言喻的寂寞。
  脆弱和坚韧并存于鲜红中,拾似冬子的内在和外表。
  傍晚,在落日中看着叶鸡头的鲜红,拉上窗帘时,贵志来了电话。
  “你在干什么?”
  “发呆。”
  “哦……”贵志说。“明天要见面吗?”
  冬子答应了。

  “明天下午八时或九时可以吗?”
  “八时好了。”
  “那么,去赤饭吃饭吧!上次去过的‘皮斯特’。”
  “好。”
  约好时间、地点后,贵志说:“我最近正在设计新大楼。”
  感觉上贵志会提到这件事,重要的并非其内容,而是要让冬子知道他目前正专注于工作,或许,温柔体贴的贵志考虑到周末夜冬子独自在家很可怜,才刻意这么说的吧!
  亦即,如果可能,他很想马上过来,却又没办法,而且理由并非因为在家,而是忙于工作。
  冬子对贵志的这种体贴了解得-清二楚。虽然表面上什么话都不说,却对冬子极尽关心能事,而,冬子就是被他的这点体贴所吸引。
  就是这种多年以来培养成默契的平淡感情最难割舍,如果是因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客观因素所吸引,会更容易分手,而且分手后也不会留下任何遗憾,但是……
  贵志说过明年或许会和冬于结婚,但,真的有可能吗?或许以他那样温柔的个性,很难忍心强迫妻子离婚。
  只是目前的冬子并不在乎这点,她冀求的是实际关系,希望让自己成为真正的女人,这样就能定下心来,永远守着贵志。
  ※※※
  翌日下午八时,冬子前往“皮斯特”时,贵志还未到。等了约莫十分钟,贵志才匆匆赶来。
  “抱歉,我迟到了。点叫什么了吗?”
  “还没。”冬子只喝果汁。
  “那么,葡萄酒焖牛肉好像不错,你觉得呢?”
  “随便。”
  贵志另外又点叫了葡萄酒和浓汤后,望向冬子。“这条项链真漂亮。”
  瞬间,冬子伸手按住胸口,回答:“船津送的。”
  今天临出门时,冬子不以为意的戴上。她穿了谈蓝的洋装,本来考虑是否配戴白玉项链,最后还是选择船津送的项链。
  “托一位朋友带回来的。”冬子补充说。
  “原来如此。”贵志盯视一会,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看来他果然喜欢你。”
  “没有这回事!他在那边已和美国女孩同居了。”
  “哦……”
  “像他那样正经的人,真令人搞不懂哩!”
  “不!”贵志啜了一口葡萄酒,用餐巾擦拭嘴唇。“可能身边没有女人难免寂寞吧!”
  “他的朋友也是这么说的。”
  “人在外国,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不管在国外或国内,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女人绝对不会和对方在一起的。以寂寞为藉口,男人太任性了。”

  “或许吧!”
  “女人可以单独一个人……”
  “男人比女人懦弱的。”
  “不对!”
  “不,确实是。男人较懦弱,不管精神上或肉体都是一样。”
  “那只是藉口!”
  “男人一旦精神受影响就会变成性无能,但是女人不一样。”
  “是吗?”
  “女人随时能够激烈燃烧自己。”
  “可是,也有熄灭的时候呢!”冬子辩称。
  “就算熄灭了,火苗还是存在,随时会再旺盛燃烧起来。”
  “没有那么简单的!”
  “不,一定可以。”
  “讨厌……”
  “我没有别的意思。”
  “可是,很奇怪呢!”
  “奇怪什么?”
  “有时燃烧,有时却熄灭……”
  “毫无理由吗?”
  “不知道。”
  “别谈这些了。待会儿去上次那家酒廊?”贵志问。
  冬子点头。
  约莫三十分钟后,两人走出“皮斯特”。
  外面下着小雨。听说台风在四国一带登陆,可能是受其影响吧!
  计程车抵达饭店后,冬子跟着贵志走出地下楼的酒廊。冬子喝白兰地。不久,贵志邀她跳舞。
  几乎全是慢步舞曲。跳第三支舞时,贵志在冬子耳畔低声问:“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什么事?”
  “手术呀!”
  “讨厌死了……”
  “我还想摸那个疤痕呢!”
  冬子忽然觉得全身发烫了。
  走出酒廓已十一时。雨仍下个不停。贵志似想在饭店休息,但,冬子拒绝了。
  “那你想怎么办?”
  “我想回家。”
  贵志点点头。两人搭乘饭店门口的计程车。
  三年前和贵志分手时,冬子认为此后绝对不会再让任何男人进入自己的住处,她打算独自生活,但,现在她却主动邀贵志回家,似乎已忘记三年前的决心。
  ※※※
  翌晨,冬子醒来时已是上午八时过后。
  窗帘缝隙射人的阳光很亮。远处传来车辆来往的声音。昨夜,不,应该说是今晨,贵志三时过后才离开。本来,贵志想留至天亮,还是冬子强迫他回家。
  之后冬子又睡着了,才会这么晚醒来。若是平日,她必须赶着做家事后准备出门,但,今天店里公休,不必赶时间。
  昨夜,冬子再度燃烧了。虽然不是记得很清楚,却知道比以前更激烈、更狂热,即使现在醒来,身体还是沉溺在那种感觉里。恰似每下一场雨秋意就更深般,冬子的欢偷也是每被贵志拥抱一次就更强烈,和冬子初次邂逅贵志时的情形酷似。

  而且,欢愉比以前更浓烈,仿佛与意志无关,只是身体自行旺盛燃烧,无止尽的……
  冬子虽对继续这样下去,以后会变成如何感到不安,但,另一方面,她却深知自己的身体完全苏醒了,不会再失去这样的喜悦,也自信永远不会忘记。
  但,时而她仍会想起:以前那段有如走在冰冷、漫长的隧道里的感觉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会有那样的空白阶段出现呢?又为什么会忽然消逝无踪?
  医师、贵志,甚至冬子自己都不明白其理由。
  但,不管如何,冬子的身体己从翳影下走出。她再度对自己的身体感到不可思议了,似乎那既是属于自己,却又有某一部分并不属于自己,亦即,体内有某一部分完全独立,绝对不会受意志所支配。
  “奇怪哩!”冬子在柔和的阳光里喃喃自语。“为什么会这样?”
  但,问自己也不可能知道的!
  “起来吧!”冬子在床上伸懒腰。
  忽然拾起脸,见到枕边的床头柜上放着船津送她的项链,但,不知何故,在上午的阳光里,似乎变得褪色、平凡无奇了。
  冬子拿着梳子,拉开阳台的窗帘。瞬间,上午的阳光迫不及待似的一齐涌入。
  台风刚过,阳光灿烂、眩眼。她深呼吸,走出阳台,开始梳头发。
  假日里,公寓下方的庭院有孩童骑着脚踏车玩。前方马路上有少年握着球棒奔跑。
  道路、住家、还有再过去的神宫森林都溢满秋阳。
  冬子哼着歌曲缓缓梳着头发。梳子上有五、六根脱落发丝,她边用纸包皮住,边低下头,忽然见到脚边的叶鸡头。
  是两天前买回来的,但,此刻已比当时更加鲜红,仿佛在秋日的天空下燃烧。
  沉吟片刻,冬子想起另一个名称了——雁来红。
  花店老板说过,当雁群飞来时,叶鸡头会更红!
  “更红……”冬子喃喃自语。
  她忽然错觉自己的身体也似乎被染红了。
  自己体内也有红色的花苞,而此刻“红花”开始燃烧、绽放。
  或许,这朵红花一直都在燃烧、续放也末可知,只是依时间的不同,色调会呈现微妙的翳影,亦即,在熊熊燃烧时,也有冷漠沉淀期。
  至于何时会化为鲜艳的红花?何时会莫名的褪色?冬子至今仍不明白。
  只是,她此刻完全相信,自己体内的确存在着“红花”的花苞——
  文学殿堂整理校对
或许您还会喜欢: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歌剧魅影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歌剧魅影作者:卡斯顿·勒鲁引子:这本奇书异著讲述的是作者如何追踪调查,最后终于证实歌剧幽灵并非子虚乌有的经过。歌剧幽灵的确存在,而非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臆测的只是艺术家的奇想,剧院经理的迷信,或者是芭蕾舞团女演员、她们的老母亲、剧院女工、衣帽间和门房职员这些人凭空捏造的谣传。是的,它也曾有血有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是个影子而已。 [点击阅读]
此夜绵绵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终了也就是开始”……这句话我常常听见人家说。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假如有这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可以用手指头指下去说道:“那天一切一切都是打从这开始的吗?就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地点,有了这么回事吗?”或许,我的遭遇开始时,在“乔治与孽龙”公司的墙上,见到了那份贴着的出售海报,说要拍卖高贵邸宅“古堡”,列出了面积多少公顷、多少平方米的细目,还有“古堡”极其理想的图片, [点击阅读]
死亡之犬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是从美国报社的通讯记者威廉-皮-瑞安那儿听来的。就在他准备回纽约的前夕,我和他在伦敦一起吃饭,碰巧我告诉了他,次日我要到福尔布里奇去。他抬起头来,尖叫一声:“福尔布里奇?在康沃尔的福尔布里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在康沃尔有一个福尔布里奇了。人们总觉得福尔布里奇在汉普郡。所以瑞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的,”我说道,“你也知道那个地方?”他仅仅回答说,他讨厌那个地方。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约会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怎样,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暗夜,在附近回响片刻,旋即在黑暗中向死海消逝。赫邱里·白罗手搁窗环上,迟疑了一阵。随即双眉紧皱,猛然关起窗子,仿佛要把有害的夜气全部关在外头一样,白罗自幼就相信,外头的空气最好不要让它流进房间,尤其夜晚的空气对身体更是有害。放下窗帘,紧紧挡住窗户,他向床铺走去,微微一笑。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
气球上的五星期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气球上的五星期--第一章第一章演讲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介绍弗格森-弗格森博士——“Excelsior”——博士的风貌——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旅行者俱乐部”的晚宴——不失时机的频频祝酒1862年1月14日,滑铁卢广场13号,轮敦皇家地理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听众如云。学会主席弗朗西斯-M××爵士在向他可敬的同行们作一场重要的学术报告。他的话常常被阵阵掌声打断。 [点击阅读]
永别了武器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0
摘要:《永别了,武器》一书系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早期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此书以爱情与战争两条主线,阐述了作者对战争及人生的看法和态度。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到意大利北部战争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相识。亨利在前线执行任务时被炮弹炸伤,被送往后方的米兰医院就医。由于护士紧缺,凯瑟琳也来到了米兰,两人又一次相遇。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