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黑暗塔首曲·枪侠 - 第三章 神谕与山野 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1
  男孩找到了神谕,但那几乎毁了他。
  一种微弱的本能突然让枪侠从梦中惊醒,眼前是一片如黑丝绒般厚重的黑暗。他和杰克已经越过了第一波起伏的山峦,来到这片几乎水平的绿洲。他们离开沙漠后的这段路程十分艰辛,没有任何遮蔽物可以抵挡炫目的阳光,他们的每一步都成为痛苦的挣扎,但他们一路上都能听到蟋蟀欢快的叫声从远处的柳树林里传来。枪侠还能保持镇静,而男孩的表情就是伪装出来的不动声色,但这也很让枪侠为他骄傲了。只是杰克无法掩饰他眼神中的狂躁,那种白色发狂的眼神有时会在马身上看到,那时的马肯定是闻到了水的气味,但主人眼中那根无形的锁链让它无法撒腿跑去找水;此时的杰克就像一匹马,用马刺、马鞭都是无效的,只有靠理解才能稳住他,让他保持镇静。枪侠可以估量杰克的渴望,因为蟋蟀的叫声在他自己体内也激起了一种难以控制的疯狂。他的手臂想找到嶙峋的岩壁好在上面擦蹭,他的膝盖乞求他帮它们撕裂开道道流血的伤口。
  一路上太阳蹂躏着他们;甚至在黄昏,当太阳成了一个肿胀的红球时,它还不懈地从群山之间找到缝隙追寻着他们,晒得他们睁不开眼睛,让每一滴汗水都结晶为痛苦。

  慢慢地,路上出现了植物,起先是发黄的锯草,以坚毅的附着力紧紧地依附在干裂的土地上,也许融雪形成的溪流到这里就止步不前了。再往前走,便看到了巫头草(注:巫头草,Witchgrass,又称毛线稷,是一种在美国十分常见的野草,一年生植物,茸毛浓密。),逐渐由稀疏变得浓郁繁茂……接着他们闻到真正的青草的甜美气息,夹合着梯牧草的味道,他们兴奋地看到了树阴,这些矮枞木仿佛是他们第一次看到的树木。枪侠看到树丛中一道褐色的弧线划过。他在瞬间拔枪射击,没等杰克来得及张口惊叫,他已经捡起了射中的兔子。等待了片刻后,他将枪插回枪带。
  “给你。”枪侠说。再往前,草地已经变成一片浓郁的柳林,在习惯了被烈日烘烤得不剩一点生命的沙漠荒地后,突然看到这片绿色,两人都不由一惊。也许那里有泉水,也许还不止一处,那里会更荫凉。但枪侠转念一想,还是选择了这片开阔地。男孩已经尽力,他每走一步都是硬拖着双腿,而且树林深处可能有吸血蝙蝠。这样不管男孩有多困,蝙蝠都会搅乱他的睡梦;若是有吸血鬼,那他们俩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至少,在这个世界里不会再醒来。

  男孩自告奋勇:“我去捡些柴火。”
  枪侠笑了:“不,你待在这里,坐下来,杰克。”他记得有人说过相同的话。是一个女人说的。苏珊?他记不清楚。时间是盗去记忆的窃贼。这句话他记得,是范内说的。
  男孩顺从地坐下。当枪侠回来时,杰克已经躺在草地上睡熟了。在他翘着的一绺头发末梢,一只大螳螂重复着它行沐浴礼似的动作。枪侠大笑起来——上帝也不记得多久没见他那样开怀大笑了——生起火堆然后去打水。
  柳树林比他想像的更深,在昏暗的光线下显得非常神秘。他找到一口泉水,周围爬满了守卫着的青蛙。他装满一个水袋……然后直起身子倾听。夜空中飘荡着一种声音,莫名地激起他体内强烈的欲望,让他非常不安。甚至在特岙,和爱丽同床时,她都从来没能唤起他的这种欲望——当然,他和爱丽很多时候就像例行公事那样毫无感情。他猜也许是环境的突然变化令他产生了幻觉。在炽热的沙漠里长途跋涉之后,这里的夜色显得如此柔和,几乎要将他融化了。

  他回到火堆旁,烧水的同时将兔子剥了皮,将新鲜的兔肉和剩下的最后一罐蔬菜一起炖。好久没享受到这样的美食了。他叫醒杰克,看着他睡眼惺忪地狼吞虎咽。
  “我们明天还待在这里。”枪侠对他说。
  “但你要追的那个人……那个牧师……”
  “他不是牧师。别担心。他会等我们。”
  “你怎么知道的?”
  枪侠只能用摇头来回答他。他心里有一种十分强烈的直觉……但这直觉让他不安。
  饭后,他用水冲洗了吃饭的罐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能如此挥霍地用水),当他转身回来时,杰克又睡熟了。现在对杰克的这种感情,枪侠已经习惯了,他只对库斯伯特有过这种感情。库斯伯特和罗兰同岁,但库斯伯特显得比他小很多。
  纸烟的烟灰都快触到草地了,他将烟蒂扔进火堆。和烧鬼草的火堆相比,在这里,黄色的火焰显得非常不同,它是如此明亮。空气凉爽宜人,他背对着火堆躺下了。
  从远处的群山深处传来了轰隆隆的雷鸣声。他睡着了,做了个奇怪的梦。
或许您还会喜欢:
地精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 [点击阅读]
小城风云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基思-兰德里在前线服役二十五年之后踏上了归途,他驾驶着他的萨伯900型轿车①,从宾夕法尼亚大街转入宪法大街一直往西,沿着草地广场②朝弗吉尼亚方向行驶,开过了波托马克河上的罗斯福大桥。他从汽车的后视镜中瞥见了林肯纪念堂,向它挥了挥手,然后顺着66号国道继续往西开,离开了首都华盛顿。 [点击阅读]
局外人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人道主义思想加缪的思想,其核心就是人道主义,人的尊严问题,一直是缠绕着他的创作、生活和政治斗争的根本问题。《西西弗斯神话》和《局外人》构成了加缪文学创作的母题,包含着加缪未来作品的核心问题。书中,西西弗斯的幸福假设的提出,其本质动机,不在荒诞,荒诞既不能告诉我们幸福,也不能告诉我们不幸,之所以加缪假设西西弗斯是幸福的,是因为他认为只有幸福的生活才符合人的尊严,被责为永罚,却幸福,这绝对是一种反抗, [点击阅读]
廊桥遗梦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2
摘要:《廊桥遗梦》向我们描述了一段柏拉图式的经典爱情,再现了一段真挚的情感纠葛,是一部社会化和本地化思维很强的力作,《廊桥遗梦》之所以让人震惊,大概是它提出了爱情的本质问题之一——人们对于性爱的态度。 [点击阅读]
永别了武器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永别了,武器》一书系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早期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此书以爱情与战争两条主线,阐述了作者对战争及人生的看法和态度。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到意大利北部战争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相识。亨利在前线执行任务时被炮弹炸伤,被送往后方的米兰医院就医。由于护士紧缺,凯瑟琳也来到了米兰,两人又一次相遇。 [点击阅读]
福地
作者:佚名
章节:40 人气:2
摘要:海尔曼·布霍尔茨——德国人,罗兹某印染厂厂长卡罗尔·博罗维耶茨基(卡尔)——布霍尔茨印染厂经理莫雷茨·韦尔特(马乌雷齐)——布霍尔茨印染厂股东,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马克斯·巴乌姆——博罗维耶茨基的好友布霍尔佐娃——布霍尔茨的妻子克诺尔——布霍尔茨的女婿马切克·维索茨基——布霍尔茨印染厂医生尤利乌什·古斯塔夫·哈梅施坦(哈梅尔)——布霍尔茨的私人医生什瓦尔茨——布霍尔茨印染厂公务员列昂·科恩——布霍尔 [点击阅读]
第二十二条军规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约瑟夫·海勒(1923—1999)美国黑色*幽默派及荒诞派代表作家,出生于纽约市布鲁克林一个俄裔犹太人家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任空军中尉。战后进大学学习,1948年毕业于纽约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1949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后,得到富布赖特研究基金赴英国牛津大学深造一年。1950到1952年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等校任教。 [点击阅读]
简爱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2
摘要:《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中的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 [点击阅读]
血火大地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第一章绿林恶魔1没有风,天黑以后,气温还未降下来。空气的湿度很大,蚊子叮咬着人粘糊糊的肌肤。在巴西偏僻内地长大的日本姑娘水野直子,已经习惯了蚊子和毒虫,对蚊虫的毒素已产生了免疫力,即使受到它们叮咬也没什么反应。如果对它们神经过敏的话,在这里简直无法生活。一阵巨大的声音把直子惊醒。她从粗糙的木床上坐起时,那声音变成了狂吼和怒号。 [点击阅读]
1Q84 BOOK2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nbs;《1Q84BOOK2(7月-9月)》写一对十岁时相遇后便各奔东西的三十岁男女,相互寻觅对方的故事,并将这个简单故事变成复杂的长篇。我想将这个时代所有世态立体地写出,成为我独有的“综合小说”。超越纯文学这一类型,采取多种尝试。在当今时代的空气中嵌入人类的生命。 [点击阅读]
别相信任何人
作者:佚名
章节:66 人气:2
摘要: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你看到的世界,不是真实的,更何况是别人要你看的。20年来,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皮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克丽丝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