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黑暗的另一半 - 第一部 报复 第12章 公寓施暴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她把钥匙插向公寓门的锁孔,它没有插进锁孔发出一系列熟悉的滴答声,相反,它却把门推开了,这时,她知道出事了。她没有这样想:米丽艾姆,你多么愚蠢,上班时忘了锁门,为什么不在门上贴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喂强盗,我在厨房柜子上放着现金!”
  她没有这么想,是因为一旦你在纽约住了六个月,甚至四个月,就不会忘记锁门。如果你住在偏僻地区,也许只有在外出度假时你才锁门;如果你住在一个小城市,也许你上班时会忘记锁门;但你在纽约住过一阵儿后,即便你去隔壁拿一杯糖,你也会锁门。忘记锁门就好像呼出气后忘记吸气一样不可能。城里到处是博物馆和美术馆,但城里也到处是吸毒者和心理变态者,你不会冒险的除非你天生是个傻瓜,米丽艾姆并不是天生的傻瓜,也许有点儿苯,但不傻。
  所以她知道出事了,米丽艾姆确信小偷已经进了她的公寓,他们可能在三、四个小时前带着东西走了,但也可能仍在里面。这个假设就像孩子们学枪时的假设一样,当他们拿到第一支真枪时,他们被告知要假设枪总是装着子弹的,即使你刚把它从生产厂的盒子里拿出,也要假设枪是装着子弹的。
  甚至在门停止向里转动之前,她就极为迅速的向门边一闪,但已经太晚了。黑暗中一只手像子弹一样从门和门柜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她的钥匙落在走廊地毯上。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高大的金发男人就站在门后,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他很想抽烟,这事一结束他马上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纽约人就像矮树丛中警觉的小动物,即使在寻欢作乐时也会察觉到危险。
  他右手抓住她的右手腕,使她措手不及。现在他左手掌固定住门,右手猛地使劲把女人向前一拉。门看上去像木头的,但其实是铁的,纽约所有不错的公寓都安着铁门。她的脸咚的一声撞在门边上,两颗牙齿从牙龈上折断,割破了她的嘴巴,紧绷绷的嘴唇被撞松了,血从下嘴唇流出,溅在门上。她的鹳骨像嫩枝一样发出断裂声。
  她半昏迷地倒下。金发男人放开她,她瘫倒在走廊地毯上。动作必须迅速。据说,纽约人事不管己高高挂起,一个心理变态者可以中午在第七街一家大理发店前对一个妇女捅二十或四十刀,没有人会干涉的,金发男人知道这种传说是假的。对于被寻猎的小动物来将,这固然不错,但一个没有好奇心的小动物很快就会死掉。因此,速度是基本的。
  他打开门,抓住米丽艾姆的头发,把她拖了进来。
  片刻后,他听到走廊另一边的门栓响,接着是开门声。他不用探头就可以看到那张脸,一张没有毛的兔脸从另一个公寓的门探出来,鼻子抽动着。
  “你没有打破它吧,米丽艾姆?”他低声问,然后他提高了一个声域,两手在离嘴两寸处弯成杯形,成为一个扬声器,发出一个妇女的声音,“我想没有,你能帮我捡起它吗?”他放下手,又回到他正常的声音,“当然,等一下。”
  他关上门,从窥视镜向外看。这镜是鱼眼形的,可以看到整个走廊,虽然有点儿变形。他看到了和他的想像完全一样的景象:在走廊的另一头,一张白脸从一个门边向外窥视,就像一个兔子从它的洞口向外窥视一样。

  脸撤回去了。
  门关上了。
  它不是撞上的,而是慢慢关上的。愚蠢的米丽艾姆掉了什么东西,和她一起的男人——可能是男朋友,也可能是她的前夫——在帮她捡起,没什么可担心的。平安无事,兔子们。
  米丽艾姆呻吟着醒过来。
  金发男人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折迭剃刀,把它打开,刀刃在昏暗的灯光闪烁,灯光来自客厅中唯一亮着的一盏台灯。
  她的眼睛睁开了,抬头看着他,他也正俯身看着她,她的嘴巴涂得红红的,好像刚吃过草莓。
  他给她看剃刀,她朦胧的眼睛突然警觉地睁大,又湿又红的嘴巴也张开了。
  “你要是敢叫,我就割了你,小妞儿。”他说,她的嘴巴闭上了。
  他一只手缠住她的头发,把她拖到客厅。她的裙子在光滑的木头地板上沙沙作响,她的屁股绊住了一块地毯,她痛得哼了起来。
  “别作声,”他说,“我告诉过你。”
  他们进入客厅。它很小,但很舒适,墙上挂着法国印象主义画家的画,一张广告画嵌在镜框中,上面写道:猫,现在和永远。花瓶里是干枯的花朵。一个小的组合沙发,上面套着小麦色的布。一个书橱,在书橱中,他可以看到波蒙特的两本书在一排,斯达克的四本书在另一排,波蒙特的在上一排。这么排放是错误的,但这个婊子根本不懂什么好坏,所以不必认真。
  他放开她的头发:“坐在沙发上,小妞儿。那一头。”他指指靠近茶几的一头,那上面放着电话和留言机。
  “求求你,”她低声说,没有站起来。她的嘴巴和两颊开始肿起来,说话无力,“随便你拿什么东西,钱在柜子上。”
  “坐到沙发上,那一头。”这次他一只手指着沙发,一只手用剃刀指着她的脸。
  她爬上沙发,使劲靠着垫子,黑眼睛睁得很大。她用手擦擦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手掌中的血,然后抬头看着他。
  “你要什么?”听起来就像一个满口食物的人在说话。
  “我要你打个电话,小妞儿,如此而已。”他拿起电话,用握着剃刀的手按了一下电话回答机上的“开”键,然后,把电话筒给她。它是那种老式话筒,像一个稍微变形的哑铃,比一般的话筒沉。他知道这一点,并从他给她话筒时她身体的移动看出她也知道这一点。一丝微笑出现在金发男人的嘴唇上,微笑中毫无暖意。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他问她,“我告诉你,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不高明的主意失败的人怎么了吗?”她没有回答他,他说,“他们从天上掉下来,真的,我在卡通片里见过。所以你牢牢抓住膝盖上的花筒,打消你的不高明主意。”
  她死死盯着他,血慢慢地从她下巴上落下,一滴血落在她衣服前胸。永远洗不掉了,小妞儿,金发男人想,他们说如果你赶紧用冷水洗,可以洗掉,但这次不行了。他们有机器,分光器,色彩计,紫外线,麦克白夫人是对的。
  “如果那不高明的念头又回来了,我会在你的眼中看到的,小妞儿,这些又黑又大的眼睛,你不想让一只又黑又大的眼睛从你两颊滚落,对吗?”
  她猛烈地摇摇头,连头发都围着她的脸飘起来。当她摇头时,那对美丽的黑眼睛一直没离开他的脸,金发男人感到大腿根一阵骚动。先生,你口袋里有一根卷尺,还是你就喜欢看我。

  这次微笑在他眼睛和他嘴唇同时出现,他觉得她放松了一点儿。
  “我要你俯身向前,拨泰德·波蒙特的电话号。”
  她只是盯着他,眼睛里显出镇静的神情。
  “波蒙特,”他耐心地说,“那个作家。照我说的做,小妞儿,时间过得很快。”
  “我的通讯簿。”她说,嘴唇现已肿得合不拢了,说话也听不清楚了。
  “你说什么?”他问,“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说清楚点,小妞儿。”
  她痛苦费力的说:“我的通讯簿,通讯簿,我不记得他的电话号码。”
  剃刀穿过空气想她捅来,它似乎发出向人一样的低语声,这可能只是想像,但他们俩都听到了。她更深地向坐垫缩去,肿起的嘴巴变得扭曲。他转动剃刀,让台灯昏暗的光照在刀刃上,让光像水一样掠过刀锋,然后看着她,好像如果他们不崇拜这样可爱的东西真是疯了。
  “别骗我,小妞儿,”现在他的声音中有一种柔和的南方口音,“跟我这样的人打交道,千万别这样。现在就拨他妈的号码。”她也许不记得波蒙特的电话号码,但她应该记着斯达克的。在书刊界,斯达克是你的伙伴,电话号码和人是一样的。
  眼泪开始滚出她的眼睛。“我不记得了。”她呻吟道。
  金发男人已经准备割她了——不是因为他对她生气,而是因为如果你让她这么撒谎,她就会连续不断的撒下去——这时,他又重新考虑了一下。他认为,她完全可能暂时忘掉像电话号码这样的琐事,甚至像波蒙特/斯达克这样重要人物的电话号码。她处在震惊中,如果他要她打她自己公司的电话,她可能也记不得了。
  但是,既然他们说的是泰德·波蒙特而不是里克·考利,他有办法。
  “好吧,”他说,“好吧,小妞儿,你很沮丧,我很理解。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甚至很同情你。你很幸运,因为我恰巧知道电话号码,我知道它就像我知道我自己的一样。你知道吗?我甚至不想让你打这个电话,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坐在这儿等你恢复过来,但也因为我的确同情你。我准备探过身自己拨这个号码。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米丽艾姆·考利摇摇头,她的黑眼睛似乎吃掉了她大部分的脸。
  “这意味着我信任你。到此为止,到此为止。你在听吗?你听懂了吗?”
  米丽艾姆发疯似地点头,她的头发飘起来。天哪,他喜欢头发多的女人。
  “很好,这很好。小妞儿,我拨电话时,你的眼睛要一直盯着这刀锋,它会让你别轻举妄动。”
  他探过身,在老式转盘上拨号码。当他这么做时,放大的滴答声从电话机边的留言机上传来。米丽艾姆坐着,话筒放在膝盖上,交替看着剃刀和这可怕的陌生人的脸。
  “跟他说话,”金发男人说,“如果他妻子接电话,告诉她你是纽约的米丽艾姆,你有事跟她丈夫谈。我知道你的嘴唇肿了,但让对方知道是你。给我好好干,小妞儿,如果你不愿你的脸变得像毕加索的画,你好好给我干。”
  “什么……我说什么呢?”
  金发男人微笑了。她真不错,真有味,那长长的头发。他的腹沟又一阵骚动,下面活动起来。
  电话响了,他们俩都能从电话记录器中听到。
  “你知道该说什么,小妞儿。”

  电话拿起时有咔嚓一声响。金发男人等到他听到波蒙特说“你好”,这时,他探过身去,闪电般地用剃刀在米丽艾姆的左面颊划了一刀,拉开了一条肉,鲜血喷涌而出,米丽艾姆尖叫起来。
  “你好”波蒙特在大声喊,“你好,谁啊?他妈的,是你吗?”
  对,是我,你这婊子养的,金发男人想。是我,你知道是我,对吗?
  “告诉他你是谁,这里发生了什么!”他冲着米丽艾姆喊道,“照我说的做!别让我说第二遍!”
  “是谁?”波蒙特喊道,“怎么回事?你是谁?”
  米丽艾姆又尖叫起来,血溅在小麦色的沙发套上。现在,她的衣服胸前不是一滴血,而是浸透了血。
  “照我说的做否则我用它割下你的脑袋!”
  “泰德,有个人在这儿!”她对着电话尖叫。在恐怖和痛楚中,她又能清楚地说话了,“这儿有个坏人!泰德这儿有个坏人——”
  “说你的名字!”他冲她吼道,剃刀在离他眼睛一寸的地方划过,她哭着向后退缩。
  “你是谁?为——”
  “米丽艾姆!”她尖叫道,“啊泰德别让他再割我别让坏人再割我别——”
  乔治·斯达克一刀切断结成一团的电话线,电话机发出一声愤怒的叫声,然后,寂无声响。
  这很好,还会更好,他要强xx她,他好久没有想要强xx女人了,但他很想强xx这个女人,他不想杀死她,但她叫得太厉害了。兔子们会又从他们的洞中探出头,嗅出危险的气味。
  她仍在尖叫。
  显然她已经疯了。
  于是斯达克又揪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向后拉,直到她盯着屋顶,冲着屋顶尖叫,然后割她的喉咙。
  屋里一片寂静。
  “好啦,小妞儿。”他温柔地说,把剃刀折起来放回口袋,然后伸出血淋淋的左手,阖上她的眼睛。他衬衫袖口立即浸满热乎乎的鲜血,因为她颈静脉仍在喷血,但该做的事还是要做。当对方是一个女人时,你就阖上她的眼睛,这和她有多坏无关,你总是阖上女人的眼睛。
  她只是其中一个小角色,里克·考利就不同。
  还有为杂志写文章的那个人。
  还有拍照的那个婊子,特别是她拍了那张墓碑的照片。一个婊子,对,是一个婊子,但他也将阖上她的眼睛。
  等他们都被解决了之后,就轮到和泰德本人谈了。不需要中介,面对面谈,让泰德明白理由。在他解决了这些人之后,他希望泰德已经明白了理由。如果他没有,有办法让他明白理由的。
  毕竟,他是一个有妻子的男人,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皇后般的美丽。
  而且他还有孩子。
  他把手指伸进米丽艾姆热乎乎的血中,开始在墙上飞快地写起来。他不得不走回去蘸了两次,但写得并不长,刚好在女人耸拉在沙发背上的头的上方。如果她睁开眼的话,她可以颠倒着读它们。
  当然,那是假定她还活着的话。
  他俯身过去亲亲米丽艾姆的两颊。“晚安,小妞儿。”他说,离开了公寓。
  对面走廊的男人又从他的门向外张望。
  当他看到高大、满身血污的金发男人从米丽艾姆的公寓出现时,他砰地关上门并锁上它。
  很聪明,乔治·斯达克想,穿过走廊走向电梯,他妈的非常聪明。
  他必须走得快一点儿,他没有时间磨蹭。
  今天晚上还有一件事要解决。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色房间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87 人气:0
摘要:第一章疑云(1)陈述约瑟夫?胡乐塔贝耶的这段奇妙经历时,我的心情一直都很激动。时至今日,他还在坚决反对我讲出这段仍然留有谜团的不可思议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确实可以称为过去十五年中最为奇妙的悬疑故事。如果不是著名的斯坦森教授最近在晚间杂志《荣誉军团》的一篇文章中提议,我甚至认为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著名的黄色房间案件的全部事实了。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