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古都 - 第六章 秋色 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明治“文明开化”的痕迹之一,至今仍保留着的沿护城河行驶的北野线电车,终于决定要拆除了。这是日本最古老的电车。
  众所周知,千年的古都早就引进了西洋的新玩意儿。原来京都人也还有这一面哩。
  可是,话又说回来,这种古老的“叮当电车”保留至今还使用,也许有“古都”的风味吧。车身当然很小,对坐席位,窄得几乎膝盖碰膝盖。
  然而,一旦要拆除,又不免使人有几分留恋。也许由于这个缘故,人们用假花把电车装饰成“花电车”,然后让一些按明治年代风俗打扮起来的人乘上,借此广泛地向市民们宣告。这也是一种“典礼”吧。
  接连几天,人们没事都想上车参观,所以挤满了那古老的电车。这是七月的事,有人还撑着阳伞呢。
  京都的夏季要比东京炎热。不过,如今东京已经看不见有人打阳伞走路了。
  在京都车站前,太吉郎正要乘上这辆花电车,有一个中年妇女有意躲在他的后头,像是忍住笑的样子。太吉郎也算是个有明治派头的人。
  太吉郎乘上电车,这才注意到这个中年妇女,他有点难为情地说:
  “什么,你没有明治派头吗?”
  “不过,很接近明治了。何况我家还在北野线上呢。”
  “是吗,这倒也是啊。”太吉郎说。
  “什么这倒也是啊!真薄情……总算想起来了吧?”
  “还带了个可爱的孩子……你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真傻……你明明知道这不是我的孩子嘛。”
  “这,我可不知道。女人家……”
  “瞧你说的,男人的事才是不可捉摸呢。”
  这个妇女带着的姑娘,肤色洁白,的确可爱。她约莫十四五岁光景,穿一身夏季和服,系上了一条红色窄腰带。姑娘好像要躲开太吉郎,腼腼腆腆地挨在中年妇女身旁坐下,紧闭着嘴唇。
  太吉郎轻轻地拽了拽中年妇女的和服袖子。
  “小千子,坐到当中来!”中年妇女说。
  三人沉默了好一阵子。中年妇女越过姑娘的头顶,向太吉郎附耳低语:
  “我常想:是不是让这孩子去祇园当舞女呢。”
  “她是谁家的孩子?”
  “附近茶馆的孩子。”
  “喂。”
  “也有人认为是你我的孩子呢。”中年妇女以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嘟哝着。
  “不像话!”
  这个中年妇女是上七轩茶馆的老板娘。
  “这孩子拉着我要到北野的天神庙去……”
  太吉郎明知老板娘是在开玩笑,他还是问姑娘:
  “你多大了?”“上初一了。”
  “嗯。”太吉郎望着少女说,“待来世投胎再来拜托吧。”
  她到底是在烟花巷里成长的孩子,好像都听懂了太吉郎这番微妙的话。
  “干吗要这孩子带你上天神庙去呢,莫非这孩子就是天神的化身?”太吉郎逗老板娘说。
  “正是啊,没错。”
  “天神是个男的呀……”
  “现在已经投胎成女的了。”老板娘正经八百地说,“要是个男的,又要遭流放的痛苦了。”
  太吉郎差点笑出声来,说:“是个女的?”
  “是个女的嘛……是啊,是个女的就会得到称心郎的宠爱喽。”
  “晤。”
  姑娘美貌非凡,是无懈可击的。额前那刘海发乌黑晶亮,那双重眼皮实在美极了。
  “她是独生女吗?”太吉郎问。
  “不,还有两个姐姐。大姐明春初中毕业,可能就要出来做舞女。”
  “长得也像这孩子这样标致吗?”
  “像倒是像,不过没有这孩子标致。”
  在上七轩,眼下一个舞女也没有。即使要当舞女,也要在初中毕业以后,否则是不允许的。
  所谓上七轩,可能是由于从前只有七间茶室吧。太吉郎也不知从哪儿听说,现在已增加到二十间茶室了。
  以前,实际上是不太久以前,太吉郎和西阵的织布商或地方的主顾还经常到上七轩来寻花问柳。那时候遇见的一些女子的形象,不由自主地又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那阵子,太吉郎店铺的买卖还十分兴隆。
  “老板娘,你也实在好奇,还来坐这种电车……”太吉郎说。
  “做人最重要的是念旧情啊。”老板娘说,“我们家的生意有今天,就不能忘记从前的老顾客……”
  “再说,今天是送客人到车站来的。乘这趟电车那是顺道……佐田先生,你这才奇怪呢,独自一个人来乘电车……”
或许您还会喜欢:
假戏成真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接听电话的是波洛的能干秘书李蒙小姐。她把速记簿摆到一边去,拎起话筒,平淡的说,“屈拉法加8137。”赫邱里-波洛躺回直立的椅背上,闭起双眼。他的手指在桌缘上轻敲着,脑子里继续构思着原先正在口述的信文的优美段落。李蒙小姐手掩话筒,低声问说:“你要不要接听德文郡纳瑟坎伯打来的叫人电话?”波洛皱起眉头。这个地名对他毫无意义。“打电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他谨慎地问。李蒙小姐对着话筒讲话。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双城记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2
摘要:内容提要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梅尼特(Dr.Manette)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地侯爵(MarquisSt.Evremonde)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并获悉侯爵兄弟为了片刻婬*乐杀害他们全家的内情。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 [点击阅读]
反物质飞船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CT是一种反物质,它也可以说成是物质的一种倒转的体现形式。对于地球来讲,CT是陌生的,但在太空中却存在着许多由它构成的流星、慧星和小行星。CT原子由带负电的原子核和带正电的电子组成。这是一种肉眼不能看见的差别,但也是一种致命的差别。CT物质看起来与普通的物质别无二致——只要二者不碰触到一起。一旦碰触发生,两种物质正好相反的电荷互相抵销,相反的粒子发生爆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点击阅读]
名士风流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柳鸣九文学的作用在于向别人展示作家自己所看待的世界。这部小说的一个人物曾经这样认为:“为什么不动笔创作一部时间与地点明确、而且具有一定意义的小说呢?叙述一个当今的故事,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的忧虑,发现自己的问题,既不去揭示什么,也不去鼓动什么,仅仅作为一个见证。”这个人物这样思忖着。 [点击阅读]
呼吸秋千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皮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点击阅读]
地精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2
摘要: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 [点击阅读]
契诃夫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2
摘要:我的同事希腊文教师别里科夫两个月前才在我们城里去世。您一定听说过他。他也真怪,即使在最晴朗的日子,也穿上雨鞋,带着雨伞,而且一定穿着暖和的棉大衣。他总是把雨伞装在套子里,把表放在一个灰色的鹿皮套子里;就连那削铅笔的小刀也是装在一个小套子里的。他的脸也好像蒙着套子,因为他老是把它藏在竖起的衣领里。他戴黑眼镜穿羊毛衫,用棉花堵住耳朵眼。他一坐上马车,总要叫马车夫支起车篷。 [点击阅读]
好兵帅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雅·哈谢克(1883~1923),捷克作家,有“捷克散文之父”之称。哈谢克是一个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单枪匹马向资产阶级社会挑战,同时,他又酗酒及至不能自拔。他一生写了上千篇短篇小说和小品,还写过剧本,大多是讽刺小说。哈谢克生于布拉格一穷苦教员家庭,13岁时父亲病故,上中学时因参加反对奥匈帝国的示威游行,多次遭拘留和逮捕。 [点击阅读]
嫌疑人x的献身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上午七点三十五分,石神像平常一样离开公寓。虽已进入三月,风还是相当冷,他把下巴埋在围巾里迈步走出。走上马路前,他先瞥了一眼脚踏车停车场。那里放着几辆车,但是没有他在意的绿色脚踏车。往南大约走个二十公尺,就来到大马路,是新大桥路。往左,也就是往东走的话就是朝江户川区的线路,往西走则会到日本桥。日本桥前是隅田川,架在河上的桥就是新大桥。要去石神的上班地点,这样一直往南走就是最短的路线。 [点击阅读]
学生街杀人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从收音机里缓缓流淌出的路唐纳森的演奏,作为此时在场两人心情的BGM明显有些不合适。光平盘腿坐在原地,伸手关掉了收音机。六榻榻米大小的房间立刻被沉默所支配。广美的表情比平时更严肃,她把日本茶倒进两个茶碗里,然后把较大的一个茶碗放到了光平面前。这个茶碗是附近一个寿司店开张的时,抽奖获得的奖品。 [点击阅读]
小城风云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2
摘要:基思-兰德里在前线服役二十五年之后踏上了归途,他驾驶着他的萨伯900型轿车①,从宾夕法尼亚大街转入宪法大街一直往西,沿着草地广场②朝弗吉尼亚方向行驶,开过了波托马克河上的罗斯福大桥。他从汽车的后视镜中瞥见了林肯纪念堂,向它挥了挥手,然后顺着66号国道继续往西开,离开了首都华盛顿。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