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芙蓉锦 - 章节:上穷碧落,此生相别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章节:上穷碧落,此生相别
  傍晚的时候下了一点小雨。
  雨滴打在黄槲树的叶子上,噼里啪啦地作响,栽种在车道两侧的矮灌团花吸饱了水,沉甸甸地将柔嫩的枝条压到泥地上去,贺兰在偏厅里陪着秦太太坐了一会儿,秦太太说乏了,要躺一会儿,贺兰就出了偏厅,顺着九曲静深的回廊走着,准备回自己的院子里去,那回廊的两端种着鲜亮的海棠,都开了花了,廊子里便沉淀着一股海棠花香,贺兰走了没几步,却见秦兆煜站在回廊的栏杆前,伸手接着从廊檐上落下来的雨水。
  贺兰一怔,秦太太生日那天发生的一幕瞬间浮现在脑海里,她急切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慌地转过身去,正要走开,却听得兆煜的声音传过来,“嫂子。”
  贺兰只能转过身来,心里一阵七上八下,兆煜拍了拍手上的雨水,向着贺兰道:“我正想找嫂子呢,秦荣说我前几天喝醉了酒,是嫂子叫人来照顾的我。”贺兰一听到他提起那天的事儿,更是有点不知所措,兆煜道:“我这人一喝酒就犯浑,醒了又什么都不记得,那天没给嫂子添什么麻烦吧。”
  贺兰听他这样说,紧绷的身体一下子就松懈下来,忙道:“没有。”她如释重负,唇角不由自主地便露出一抹笑容来,秦兆煜默默地看着她,却不料她那一笑间却又抬起头来道:“不过你那天惹了母亲生气,你要记得去赔礼。”他几乎被她察觉,慌地垂下眼眸,赶紧应了一声,又若无其事地道,“嫂子,我大哥什么时候回来?”
  贺兰因为心中宽慰了很多,这会儿便笑道:“再过三天就回来了。”
  兆煜道:“父亲说火车站乱得很,安排了我到时候带侍从官接大哥下火车。”
  贺兰笑道:“那要辛苦你跑一趟。”又见他手上都是湿淋淋的雨水,“我记得你手上受了伤,可别多沾了雨水,小心感染了。”秦兆煜便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朝着贺兰笑道:“没事,家里的药好,厚厚地敷上一层就无大碍了。”贺兰笑道:“没大碍是好事。”她说到这里,便告了个别,顺着回廊走了。

  雨水从廊檐下噼里啪啦地落下来,把地上的青石板打出一个接着一个的小坑,她轻盈的脚步声隐没在回廊的尽头,秦兆煜一声不吭望着回廊外的海棠树,那海棠花开如锦,如胭脂点点,有几朵还透出一点鲜亮的虾子红色,他独自一个人站了好半天,忽然伸出双手用力地搓了一搓脸,眼珠被挤压得一阵阵生疼,仿佛是振作精神一般地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就朝外走,刚走出廊子,正好碰见三姨娘穿着一件粉红色的鲜艳斗篷,从家里的大门外袅袅娜娜地走进来,秦荣帮着她拿着从百货公司里买来的东西,三姨娘一路不停地抱怨着天气,望见秦兆煜便嫣然一笑道:“二少爷,这么急就出去啊?外面约了饭局?”
  兆煜连话都没有接,脸上冷冰冰的,把三姨娘晾在了那里,径直走了出去,三姨娘一怔,脸色难看起来,一旁的秦荣看情形尴尬,忙讪笑着道:“二少爷也不知想什么呢,竟然连姨娘都没有瞧见。”三姨娘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半晌冷冷一笑,“他哪里是没有看见我,他这是还记着太太生日那天的仇呢。”
  三天时间,一闪即过,转眼就到了承煜回来的日子,这天早晨起来,天气就出奇地好,天空碧色如洗,花园池塘里的菡萏随着风缓缓地摇曳着,莲叶蓬蓬如盖,晶莹的水珠在宽大的叶片上滴溜溜地滚动,到了下午两三点钟,贺兰正在婴儿室里给芙儿换新衣服,朱妈走进来笑道:“你看才下了好几日的雨,偏赶上姑爷回来的日子,雨就停了,叫人看着高兴。”
  贺兰微微一笑,芙儿穿了新衣服,嘴里发出呜呜的声响,好像是吹风笛的声音,伺候的丫头过来与她一起玩,朱妈朝着芙儿笑着道:“爸爸傍晚才下火车呢,小小姐可不要把衣服弄脏了。”她又向着贺兰道:“小姐,你要去火车站接姑爷么?”
  贺兰笑道:“父亲安排兆煜去了,我和芙儿在家里等他。”朱妈望一望贺兰的脸,忽地笑道:“小姐,你今天脸色真不错。”贺兰倒有点不好意思了,笑一笑,道:“刚才我涂了一点胭脂。”又微笑着轻声道:“承煜喜欢看我涂胭脂。”

  等到了傍晚,秦兆煜已经带着侍从官到了火车站,车站人来人往,从天津开来的列车还没有到,眼看着暮色苍茫,月台上的电灯都打亮了,到了这个时候,人流更是汹涌,又有一辆列车开了过来,正是从天津发来的,料想承煜就在这辆车上无疑了,兆煜忙吩咐了侍从官到各个出口等待,他本人则带了几个侍从,站在原地,就见那火车的汽笛呜呜地叫着,进站的火车越开越慢,车窗子里的人也越来越清楚,不一会儿火车停住,又是一阵人潮汹涌。
  兆煜左右张望着,终于瞅见下了火车的承煜,遥遥地正走在人流中,他高兴地扬起手来,领着侍从官从人群中穿过,叫了一声,“大哥。”
  秦承煜看见了他,也微笑着向兆煜扬了扬手,两个穿着黑风衣的人迎面向着他走过来,承煜并没有太在意,他向前走了几步,却猛地站住,只那么一瞬间,那两个穿黑风衣的人已经从他的面前擦过去了。
  那夜色清凉如水,周围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火车的汽笛声刺耳绵长,月台上的电灯白得刺眼,他却觉得眼前一暗,好似骤然烧掉的灯丝,那耀眼的亮意转瞬间化成了黯淡的一丝冷线。
  秦承煜站在人流中,他缓缓地抬起头,看到了朝着自己跑过来的兆煜。
  天已经完全黑了,悠悠的晚风吹过来,花园子里的电灯都打开了,云影一闪,便露出了很明亮的月亮,枫树与云柏在地上投下一大团一大团的影子,牵牛花到了这个时候,也就悄悄地合起来了。
  贺兰生怕芙儿冷,特意给她穿了一件宝蓝海绒的小披风,她抱着芙儿站在送承煜离开的红砖道上,周围还是一片柔和的宁静,他离开的那扇大铁门静静地闭合着,然而她抱着孩子站在这里,总可以第一眼就瞧见回来的他。
  铁门豁朗朗地推开了,在这静寂的夜色里分外地响亮,贺兰的心怦怦直跳,她朝前走了几步,天目琼花好像是镶嵌在黑色铁门上的点缀,白色的花朵犹如温润的小玉盏,在月光下散发着清辉。

  秦承煜缓慢地绕过天目琼花的一角,看到了等在红砖道上的贺兰和芙儿。
  贺兰的唇角显露出甜美的笑意,一双眼眸澄澈如秋水一般,她抱着芙儿迎了上去,秦承煜快走了几步,终于站在了她的面前,晚风里弥漫着清新的花香,电灯把她幸福的面容照耀得清清楚楚,他记得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觉得她美得好似夺目的芙蓉,明净无瑕,他愿意用尽自己的一辈子去爱她。
  她笑着望着他,“你回来了。”
  秦承煜点点头,微笑道:“我回来了。”
  他慢慢地伸出自己的手,握住了她柔软的手,凝神看着她,甚至不舍得眨一下眼睛,只想把她这一刻的模样永远地记住,永远……贺兰感觉到他把一样东西放在了自己的手心里,硬硬的,然而他的手心里还有着滚热的液体,骇人的温度直熨到她的手心里去,那液体从他们交握的手指间一滴滴地往下滴……在地上溅开一团一团的红色血花……浓烈的血腥气扑面而来,贺兰的脸上陡然出现了惊惧的神色,“承煜……”
  他微微地喘息,眼里透出脆弱的微弱光芒,轻声说:“贺兰,我爱你。”
  她只觉得自己的手忽然往下猛地一沉,彼此交握的手一下子就断开了,她的手里只剩下他专门为她买的一盒胭脂,带血的胭脂……他在她的眼前倒下去,重重地倒在了红砖路上,怀里的芙儿骤然大哭起来,黑暗从四面八方朝着她涌来,那一瞬,就好像是整个世界都轰然坍塌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周六更新。
  感谢池渊的长评,我看了好几遍,也做了回复,谢谢。
  我相信很多人都拿到《芙蓉锦》的实体书,但愿后面的内容你们也会喜欢,贺兰,应该是我写的所有故事中最坚强,最有非凡作为的女主角了。
  当命运将她逼到了极致,她却能置于死地而后生,反戈一击,这就是我爱的贺兰。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太阳黑子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第一章一月光灰蒙蒙地照在黑色海滩上,最明亮的那一阵子,还不如一些夜泳的女孩的身体皎白闪耀。今天的潮水是二十一点,所以,环岛路沿路海滩夜泳的人很多。因为夜色掩护了天空的变脸,等游泳的人们感到海水、天水忽然密集交混,才恓惶地扑爬上岸。海滩上响起一片被雨打烂似的、此起彼伏的呼应声。高高的海岸线上,环岛路蜿蜒。三个男人闯过红胶质的人行道,拉开刚停在黑色车道上一辆的士车门。 [点击阅读]
我的团长我的团
作者:佚名
章节:50 人气:2
摘要:我在长江之南的某个小平原上抖抖索索地划拉着一盒火柴,但总是因无力而过度用力,结果不仅弄断了火柴梗子,还让满盒的火柴干戈寥落撒了半地。我只好又从脚下去捡那一地的火柴梗。我——孟烦了,二十四岁,今国军某支所谓新编师之一员,中尉副连长。我无力又猛力地划着火柴,这次我让整个空火柴盒从手上弹出去了。于是我再用抢命般的速度抢回地上那个火柴盒。“烦啦你个驴日的!连根火柴也日不着啊?!”我想起了我屡被冒犯的官威。 [点击阅读]
棋王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成千上万的人都在说话。谁也不去注意那条临时挂起来的大红布标语。这标语大约挂了不少次,字纸都折得有些坏。喇叭里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语录歌儿,唱得大家心更慌。我的几个朋友,都已被我送走插队,现在轮到我了,竟没有人来送。父母生前颇有些污点,运动一开始即被打翻死去。家具上都有机关的铝牌编号,于是统统收走,倒也名正言顺。我虽孤身一人,却算不得独子,不在留城政策之内。 [点击阅读]
沉重的翅膀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令人馋涎欲滴的红菜汤的香味,从厨房里飘送过来。案板上,还响着切菜刀轻快的节奏。也许因为身体已经恢复了健康,叶知秋的心情就像窗外那片冬日少有的晴空,融着太阳的暖意。发了几天烧,身子软软的,嘴里老有一股苦味,什么也吃不下去。厨房里送过来的香味,诱发着叶知秋的食欲。她跟许多善良的人一样,一点儿顺心的小事,都会使她加倍地感到生活的乐趣。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章节:24 人气:2
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金瓯缺
作者:佚名
章节:41 人气:2
摘要:序写历史小说有写历史小说的困难。不熟悉史实,则不会原原本本地写成有条有理、丝丝入扣的文章。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就是在刻苦钻研的基础上,搜罗了大量的资料,用去伪存真、剔异求同的科研手法才理出一个线索来的,所以历史知识就是最基本的一个必要条件。 [点击阅读]
鲁迅《呐喊》
作者:鲁迅
章节:38 人气:2
摘要:《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点击阅读]
鲁迅《彷徨》
作者:鲁迅
章节:15 人气:2
摘要: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接着一声钝响,是送灶的爆竹;近处燃放的可就更强烈了,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里已经散满了幽微的火药香。我是正在这一夜回到我的故乡鲁镇的。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他是我的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 [点击阅读]
Q版语文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从前啊,有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七个白雪公主和一个小矮人,而且白雪公主们爱穿着高叉泳衣去打猎(哎呀,不好……不好意思啊,作者又跑题了。真是低能且变态!)。森林里住着一只美若天仙的猪妈妈,(听猪五郎说的)猪妈妈生了三只可爱的猪娃娃。猪娃娃一天天长大了,猪妈妈想,该是他们独立生活的时候了。猪长大了,都是要独立谋生的。于是在孩子们生日这天,她把三只小猪叫到身边。 [点击阅读]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
作者:三毛
章节:18 人气:2
摘要:三毛,我亲爱的女儿:自你决定去撒哈拉大漠后,我们的心就没有一天安静过,怕你吃苦,怕你寂寞,更担心你难以适应沙漠的日常生活。但每次接你来信好像都在天堂,心情愉快,对生活充满信心。物质上的缺乏,气候的骤变,并没有影响你的情绪。我想可能是沙漠美丽的景色*深深地迷惑了你,夕阳中的蜃楼,一望无垠的黄沙,一向是你所神住。一旦投入其中,谁能体会?谁能领略?所以,这次你去撒哈拉,我和你父亲都没有阻止。 [点击阅读]
今生今世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据胡兰成说,张爱玲在送给他的照片背面写道:“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世事沧桑,多年后我们知道胡兰成其人,读他的书,却是因为张爱玲的缘故。虽然这有违张爱玲的意愿:“利用我的名字推销胡兰成的书,不能不避点嫌疑。”(一九七七年九月八日致夏志清)在张所着《对照记》中,也压根儿不见他的踪影。 [点击阅读]
余华《活着》
作者:余华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前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