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芙蓉锦 - 章节:明镜新妆,花面相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章节:明镜新妆,花面相映
  贺兰悄悄地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大厅里依然是喧闹非常,一对对人在壁炉前跳狐步舞。姨妈也下了场,一身暗紫色裙子,这颜色穿在别人身上是老气,唯有她穿上,却是神秘的妖媚,她把这颜色穿活了,恍若盛放的紫罗兰,足够颠倒众生,然而她却是在一个秃顶的老男人手里转圈,笑声最欢畅,那个男人是一家吉泰烟卷商行的吉老板,早就觊觎着梅太太,趁着今晚上薛督军不在,索性勾肩搭背占足了便宜。
  贺兰只看了一眼,心想从此姨妈的雪茄烟定是不会断的了。
  她害怕姨妈注意到自己身上这件披风,在门口就脱下来,挽在手里,又一手捧着茶花悄悄地上楼,倒是蔡老板,他坐在交椅上,手里拿着一串青皮葡萄,笑眯眯地吃着,目光始终停留在贺兰身上没挪开,贺兰上楼的时候一直都觉得自己的后脊背发凉。
  她回到房间心还怦怦跳,才把装着茶花的细颈瓶放到窗前,又将披风放在床上,巧珍就在外面拍门道:“小姐,我给你放洗澡水吧。”贺兰忙回头道:“不用了,我自己来。”噜噜从窝里跑出来,在贺兰的脚边欢快地打转,戴在脖子上的铃铛当当作响。贺兰拿起梳子坐到妆台前梳头发,才梳了几下,那握着梳子的手却突然停住了。
  镜子里映着她的面容,面颊上像是擦了胭脂一般,灿若红霞,然而那原本抹在嘴上的淡红唇膏缺了一块,是被人吮过之后变淡了的一小圈,她的心好似过电般怦然一跳,登时明白高仲祺那一句“幌子”的意思,刹那间羞得满脸如火烧,慌地用系在盘扣上的手帕来擦,手指还有点发抖。
  没多久姨妈就走进来,照例地不敲门就进来,站在贺兰的身后。贺兰坐在妆台前,抬头看着镜子里映着的姨妈袅娜的影子,恍若迎风的罂粟,镜子里不仅有梅姨妈,还有贺兰,一前一后,仿佛并蒂双姝。
  姨妈说:“披风哪里来的?”
  贺兰很是若无其事地道:“回来的时候风大,凤妮借我穿的,明天我还要还给她呢。”
  梅姨妈淡淡地笑一笑,眉梢微微上挑,“你少哄我,凤妮那样的小家庭,若是能拿出这样一件披风来,她爹也不用去各大银行商号央着借钱了。”贺兰立即顶嘴道:“难道小家庭的女孩子,连一件普通的披风都拿不出来了么?姨妈你忘了,这样的披风,我也是有个三四件的。”
  梅姨妈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上前来将那放在床上的披风一扯,指给贺兰道:“打一进门我就看见了,披风你是有不少,但是这种领子上镶珍珠钻石的披风你有几件?你给我说说看。”
  贺兰心中一惊,自己趁着夜色回来,竟未发现那披风领子上还点缀着闪亮的珍珠,颗颗如莲子般大小,就连那钻也不是普通的水钻,竟是连着几颗约有几十分的粉钻,居然如此贵重,哪里是平常人穿的物件,贺兰一想到这是高仲祺亲自为她置办的,如此大费心思,心里竟是一暖。
  姨妈看她脸上默默的颜色,冷笑道:“这样一件披风谁敢穿出来,只怕掉了这上面一粒珠子,都要肉疼好一阵了,你那位凤妮同学真大方,这都能借给你挡风。”
  贺兰见瞒不过去了,索性道:“不是凤妮,是别人给我的,那又如何?”
  梅姨妈冷笑道:“是个男人给的吧?”
  贺兰赌气不说话,梅姨妈一语言中,神色如常,淡淡道:“我告诉你,我见的男人多了,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那点小聪明在他们眼里不算什么,小心哪天死在他手上。”

  贺兰气不过,却道:“不许你这样说他!”
  梅姨妈便冷冷道:“果然是迷了心了,男人有几个是好的?喜欢你的时候赌咒发誓,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都摘下来给你,一旦负心起来谁也没有他们狠,把你甩了还要上来踩上两脚,弄死你拉倒。”
  她最后那几句声音极是尖锐,刺着人耳。贺兰不服气,倔道:“我就偏偏相信他。”
  梅姨妈冷笑了一声,道:“相信?当年我也什么都相信!”她话说到这里却是一顿,声音竟沙哑了,见贺兰看着自己,又换了满脸霜寒之色,冷冷道:“都是我惯得你这样无法无天的性子,脾气又坏又不听话,我提醒你一句,女孩子要自己看重自己,你可小心着点,别最后叫人吃干抹净了再回来找我哭,我活着还好,我要是死了,你就等着吃苦头去吧!”
  那最末一句话很是难听,说得贺兰脸上火烧火燎,简直是恼羞极了,又没法子接话,跺一跺脚,迫不得已转身趴在床上大哭起来,却听到“嘭”的一声,是姨妈摔门走了出去。贺兰又干哭了两声,侧耳听着姨妈的脚步声远了,才要爬起来,忽又听得一声门响,她立即又趴在被子上,抽抽噎噎地哭起来。
  巧珍蹑手蹑脚地走进来,笑嘻嘻地道:“小姐,不要装了,是我。”
  贺兰收了哭声,回过头来看是巧珍,便抽着鼻子道:“你这鬼丫头吓死我了,姨妈刚骂完我,你没看见么?还来干什么?”巧珍早就见惯了贺兰这样装哭的把戏,便笑道:“我今天得了假,回家了一趟,我爹娘做了蓬糕给我吃,我想起上次小姐说我家的糕饼好吃,就特意带回来几块,现在还热着呢,你吃不吃?”
  贺兰本就是做戏假哭,但也掉了几颗眼泪,这会儿那眼睫毛还湿漉漉地挂着几颗珍珠一般的眼泪,却从床上坐起来,解下扣子上的小手帕擦擦鼻子,眼珠子亮晶晶的,却破涕为笑,道:“你拿来,咱们一起吃。”
  邯平督军府是水泥砖石结构,石砌台基,顶是绿底黄色雕花琉璃脊,铺着绿色琉璃瓦,雕梁画栋,富丽堂皇,整体府衙呈“凹”字形,秦承煜从一来就住在西偏院的一处带廊院子里,他本无意军政,尤其看不得杀戮和政治上的争名夺利,一心在国外学建筑,谁料还是被父亲催回,他底下虽还有个弟弟,但他是家中长子,自小就极受父亲疼爱,有道是:父母在,不远行,他又怎好违背孝道,躲在国外不肯回来。
  这夜色渐浓,根伯提了一壶茶进来,见秦承煜正在看书,便放下茶壶悄悄地走出去了,他是秦家老仆人,虽然年纪大了,但对秦家自然是忠诚无比,尤其是看着承煜长了这么大,大帅便特意安排根伯来邯平跟着秦承煜。
  秦承煜闲来无事,才翻开那本《哈姆雷特》看了几页,就听到前院传来一阵嘈杂之声,接着就是“刷刷”的抽鞭子声,有人哀告求饶,秦承煜皱皱眉头,站起来推门走出去,听得那声音是从北内厅传过来的,他循着回廊走过去,进了仿歇山式顶盖的北面厅,忽见厅外天井路灯照出一片惨白的雪亮,里面种着一棵高大的榆树,一个被扒得浑身上下只剩一条短裤的男人被吊在树枝上,另有几名侍卫用蘸了水的鞭子啪啪地往他身上抽,每一鞭子都是一条鲜血淋漓的口子,汤敬业穿着草黄色呢制裤子,上着白衬衫,在那里一面喝着茶一面轻松地观刑。

  秦承煜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这样的场面极是刺眼,便从厅里走出来,出声喝止,“汤队长,你们这是干什么?”汤敬业回头一看是秦承煜,那脸上就出现了很惊愕的颜色,赶紧走过来,殷切地道:“秦公子,定是吵着你了,我们这就换个地方。”
  秦承煜看那个被吊起来的人已经被打得皮开肉绽,奄奄一息,道:“快放他下来,你们这样打,他还能活么?”汤敬业却面有难色,道:“秦公子,这是我们才抓的革命党,督军说了,吊到这里打死为止,若是让他活着,死的就是我们了。”秦承煜回头看了汤敬业一眼,怒道:“革命党就不是人么?政见不同罢了!”汤敬业立正道:“属下也是奉命办事,公子请不要为难小的。”
  秦承煜被他这几句话一堵,反而没法子发作了,耳畔全都是鞭子抽在皮肉上的啪啪之声,那人已没了惨叫的力气,鲜血淋漓的身体如同被吊起来的死鱼般痉挛着,秦承煜实在看不下去,又制止道:“先住手,既然你们是奉命行事,那我去跟薛叔说。”忽听得月亮门外传来一阵纷沓的脚步声,又有岗哨行枪礼,正是高仲祺带人回来了。
  秦承煜一回头就看到被侍卫簇拥而来的高仲祺,高仲祺锐利的目光略略一扫,看到这样的场景,道:“怎么回事?”汤敬业赶紧立正敬礼,露出一脸为难的神色来,“报告参谋长,督军下令让我们处置了这个革命党,只是秦公子……”他那语气便顿了顿,犹豫着道:“秦公子让我们住手。”
  高仲祺眉头一皱,不容置疑地道:“军令如山,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汤敬业也就明白了,道:“是。”转而对那几个行刑的卫戍指挥道:“继续抽!”那啪啪的鞭子声再度响起来。
  秦承煜冷冷地道:“高参谋长,难道军令如山就要视人命如草芥!”
  高仲祺当然知道秦承煜是什么身份,这会儿便挥手示意许重智等人退了下去,接着微微一笑,剑眉星目,一派从容淡定,上前来对秦承煜道:“大公子何必这样着急,有什么话咱们单独说。”
  这北内厅本就距离秦承煜所住的回廊院子近些,秦承煜领着高仲祺进了院厅,许重智带着警卫队的人等在院廊外,高仲祺一进屋子就看到了靠在南面墙的紫檀木书架上上下两格已是摆满了书,琳琅满目,不自禁笑道:“秦公子果然博学,竟连《丹方如神》此类书都看上了。”
  秦承煜心中不悦,并不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只道:“你们行事太过残忍。”
  高仲祺那目光在承煜的书架上转了一个圈,半晌不说话,秦承煜见他如此,竟是有躲避的意思,又道:“高参谋长……”
  高仲祺却伸手止住了他下面的话,回过头来微微一笑,客气地道:“秦公子,高某有一句良言相劝,不知当讲不当讲。”
  秦承煜道:“你请说。”
  高仲祺便笑了笑,“秦公子,我知道你是一个仁善之人,然而你今天这样的行为,实在有欠斟酌,不仅削了薛督军的面子,更是减损了大帅的威严,你是大帅之子,我们早晚都是你的属下,大帅安排你来邯平,就是为了让你提前到军中历练显威,你却如此表现,将来要如何服众?”
  秦承煜说道:“若是用他人的鲜血和性命来铸就我的威严,这种事我决做不出。”
  高仲祺见他如此坚决,便走到桌前倒茶,另倒了一杯放在秦承煜的手边,自己啜饮着茶水,半晌方诚恳地道:“秦公子,你读的书不比我少,古有冒顿单于鸣镝为号,鸣镝所射之处万箭齐发,有不从者斩的故事,你也是知道的,如今江山四分五裂,北有萧军,南有虞军,皆是虎狼之辈,咱们俞军是占着望天峡这个地利,大帅费尽多年心力,才能在江南江北你争我夺的夹缝中留存到如今,但如今治军若不严,无异于自取灭亡,别的不说,这天下早晚都是大公子你的,今日不过是打死了一个革命党,有什么了不得,三年前川林剿匪,薛叔为节省军粮,暗中将二百多名俘虏连夜坑埋……”

  秦承煜握茶的手猛地一抖,几滴热茶晃出来落在手背上,热辣辣地烫着肌肤,他已是听不下去,道:“够了,别再往下说了,什么天下江山,我要它何用?!不过是放在身上的金枷锁,哪有什么好处可言。”
  他性子温和,鲜少发怒,如今竟语出激烈,可见内心之纠结。高仲祺看承煜脸色发白地坐在那里,便走过来在承煜的肩头拍了拍,低声劝道:“大帅对我恩重如山,派你来邯平的时候特意先拍了一份电报给我,要我对你多加照顾,我自当竭尽全力扶助于你,我且说一句不该说的话,秦公子你是一个好人,但世事如此,造化弄人,你我又能如何?不过是随波逐流罢了。”
  秦承煜坐在桌前,竟是无话可说,心中厌倦极了这种争来夺去的权势之争,他在八九岁的时候,曾趴在门缝里亲眼看着父亲是如何将一个孩子打死,那被打死的孩子当时也不过与他差不多年纪,据侍卫说是仇家之子,父亲必要斩草除根,他当时受到极大震动,整整两年未与父亲开口说话,一闭上眼睛,就是那孩子惨死的模样。
  这世界上最丑恶的,莫过于权势之争,简直是令人违背本性,走火入魔,从此他便发誓决不从政,当初离家去了国外,也是被秦家长子这样的身份压得喘不过气来而选择的一种徒劳无力的躲避罢了,然而说到底还是要回来的,直至身陷权势纷争中去。
  高仲祺见秦承煜不再说话,脸上阴晴不定,他也就不说了,自己端着茶杯走到书桌旁,书桌上摆放着秦承煜正在看的《哈姆雷特》,他随手翻了几页,另一手端着茶正要喝,那香气四溢的一杯茶送到嘴边,却停顿了一下,眼望着那书的扉页,面容上闪过一丝淡淡的神色,却也没说什么,又将那杯茶慢慢地喝了下去。
  这天夜晚了,只听得外面罘罳下的铁马叮当作响,高仲祺放下茶杯,回过头来,向着秦承煜笑道:“秦公子,你来邯平也有几天了,明天跟我去靶场练练枪,顺便散散心,总闷在这督军府里也没什么意思。”
  秦承煜哪里有心思去那种地方,看到高仲祺盛情邀请的样子,他不好让人为难,只能点点头,又道:“这几日光看你忙碌,倒没看见薛叔出来办公。”高仲祺闻言便哈哈大笑,极是洒脱自如,朝着秦承煜道:“大公子你真是个实心人,这督军府每天人来人往,没个清闲时候,薛督军哪受得住,早在邯平外的玉山另置了一处大宅子,依山傍水,比这里可要鲜亮许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更新晚了,这几天都在收拾东西,忙得要命,现在才稍微休息一会儿。
  这个故事很长很长,目前才刚刚开始,情节还没有展开,但还是希望大家喜欢。
  剩下的明天晚上更新。
  热切等待大家的评论,谢谢大家。
或许您还会喜欢:
太阳黑子
作者:佚名
章节:56 人气:2
摘要:第一章一月光灰蒙蒙地照在黑色海滩上,最明亮的那一阵子,还不如一些夜泳的女孩的身体皎白闪耀。今天的潮水是二十一点,所以,环岛路沿路海滩夜泳的人很多。因为夜色掩护了天空的变脸,等游泳的人们感到海水、天水忽然密集交混,才恓惶地扑爬上岸。海滩上响起一片被雨打烂似的、此起彼伏的呼应声。高高的海岸线上,环岛路蜿蜒。三个男人闯过红胶质的人行道,拉开刚停在黑色车道上一辆的士车门。 [点击阅读]
我的团长我的团
作者:佚名
章节:50 人气:2
摘要:我在长江之南的某个小平原上抖抖索索地划拉着一盒火柴,但总是因无力而过度用力,结果不仅弄断了火柴梗子,还让满盒的火柴干戈寥落撒了半地。我只好又从脚下去捡那一地的火柴梗。我——孟烦了,二十四岁,今国军某支所谓新编师之一员,中尉副连长。我无力又猛力地划着火柴,这次我让整个空火柴盒从手上弹出去了。于是我再用抢命般的速度抢回地上那个火柴盒。“烦啦你个驴日的!连根火柴也日不着啊?!”我想起了我屡被冒犯的官威。 [点击阅读]
棋王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车站是乱得不能再乱,成千上万的人都在说话。谁也不去注意那条临时挂起来的大红布标语。这标语大约挂了不少次,字纸都折得有些坏。喇叭里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语录歌儿,唱得大家心更慌。我的几个朋友,都已被我送走插队,现在轮到我了,竟没有人来送。父母生前颇有些污点,运动一开始即被打翻死去。家具上都有机关的铝牌编号,于是统统收走,倒也名正言顺。我虽孤身一人,却算不得独子,不在留城政策之内。 [点击阅读]
沉重的翅膀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一令人馋涎欲滴的红菜汤的香味,从厨房里飘送过来。案板上,还响着切菜刀轻快的节奏。也许因为身体已经恢复了健康,叶知秋的心情就像窗外那片冬日少有的晴空,融着太阳的暖意。发了几天烧,身子软软的,嘴里老有一股苦味,什么也吃不下去。厨房里送过来的香味,诱发着叶知秋的食欲。她跟许多善良的人一样,一点儿顺心的小事,都会使她加倍地感到生活的乐趣。 [点击阅读]
莫言《天堂蒜薹之歌》
作者:莫言
章节:24 人气:2
摘要:莫言十九年前,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件极具爆炸性的事件——数千农民因为切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自发地聚集起来,包皮皮围了县政府,砸了办公设备,酿成了震惊全国的蒜薹事件——促使我放下正在创作着的家族小说,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义愤填膺的长篇小说。在初版的卷首,我曾经杜撰了一段斯大林语录: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十近了政治。 [点击阅读]
金瓯缺
作者:佚名
章节:41 人气:2
摘要:序写历史小说有写历史小说的困难。不熟悉史实,则不会原原本本地写成有条有理、丝丝入扣的文章。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就是在刻苦钻研的基础上,搜罗了大量的资料,用去伪存真、剔异求同的科研手法才理出一个线索来的,所以历史知识就是最基本的一个必要条件。 [点击阅读]
鲁迅《呐喊》
作者:鲁迅
章节:38 人气:2
摘要:《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这部小说集于1923年8月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出版后得到很大回响。 [点击阅读]
鲁迅《彷徨》
作者:鲁迅
章节:15 人气:2
摘要: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村镇上不必说,就在天空中也显出将到新年的气象来。灰白色*的沉重的晚云中间时时发出闪光,接着一声钝响,是送灶的爆竹;近处燃放的可就更强烈了,震耳的大音还没有息,空气里已经散满了幽微的火药香。我是正在这一夜回到我的故乡鲁镇的。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他是我的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 [点击阅读]
Q版语文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从前啊,有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七个白雪公主和一个小矮人,而且白雪公主们爱穿着高叉泳衣去打猎(哎呀,不好……不好意思啊,作者又跑题了。真是低能且变态!)。森林里住着一只美若天仙的猪妈妈,(听猪五郎说的)猪妈妈生了三只可爱的猪娃娃。猪娃娃一天天长大了,猪妈妈想,该是他们独立生活的时候了。猪长大了,都是要独立谋生的。于是在孩子们生日这天,她把三只小猪叫到身边。 [点击阅读]
三毛《撒哈拉的故事》
作者:三毛
章节:18 人气:2
摘要:三毛,我亲爱的女儿:自你决定去撒哈拉大漠后,我们的心就没有一天安静过,怕你吃苦,怕你寂寞,更担心你难以适应沙漠的日常生活。但每次接你来信好像都在天堂,心情愉快,对生活充满信心。物质上的缺乏,气候的骤变,并没有影响你的情绪。我想可能是沙漠美丽的景色*深深地迷惑了你,夕阳中的蜃楼,一望无垠的黄沙,一向是你所神住。一旦投入其中,谁能体会?谁能领略?所以,这次你去撒哈拉,我和你父亲都没有阻止。 [点击阅读]
今生今世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据胡兰成说,张爱玲在送给他的照片背面写道:“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世事沧桑,多年后我们知道胡兰成其人,读他的书,却是因为张爱玲的缘故。虽然这有违张爱玲的意愿:“利用我的名字推销胡兰成的书,不能不避点嫌疑。”(一九七七年九月八日致夏志清)在张所着《对照记》中,也压根儿不见他的踪影。 [点击阅读]
余华《活着》
作者:余华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前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