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福尔赛世家三部曲3:出租 - 第一卷 第十二章 神经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芙蕾赶着路。她非迅速动起来不可;时间已经晏了,到了家里,她还得用尽一切方法来遮盖。她经过了小岛、车站和旅馆,正预备上摆渡,忽然看见一条小船上面站了一个年轻人,船系在小树丛上。
  “福尔赛小姐,”他说;“让我把你送过去。我特地来的。”
  她望着他,惊得都呆了。
  “没有关系。我刚和你家里人吃过茶。我想我可以省掉你最后一段路。我正要回庞本去,所以是顺路。我叫孟特。我在画店里见过你——你记得——就是那天你父亲请我到府上来看画的。”
  “哦!”芙蕾说;“对了——那个手绢。”
  她认识乔恩还得感激他呢;她抓着他的手,上了小船;由于心情还在激动,而且人有点喘,所以坐着一声不响。那个年轻人可不然。她从没有听见一个人在这样短的时间讲了这么多话过。他告诉她自己的年龄,二十四岁;体重,一百五十一磅;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形容自己在炮火下的感受,中毒气时是什么滋味;批评了那座朱诺,提到自己对这个女神的看法;谈到那张戈雅摹本,说芙蕾和那张画上并不太象;迅速地概括了英国的现状;谈到普罗芳先生——或者不管什么名字,——说他人非常之好;认为她父亲有几张很不错的画,有些有点过时;希望能够再把小船划来,带她到河上去玩,因为自命很靠得住;问她对契诃夫的看法,谈了自己的看法;希望哪一天两个人一同去看俄国芭蕾舞——认为芙蕾?福尔赛这个名字简直妙极;骂自己家里人在孟特的姓上给他取了个马吉尔的名字;大致形容了一下他的父亲,说她如果要看好书的话,应当读一读《约伯记》;他父亲就象还有着田地时的约伯。
  “可是约伯并没有田地,”芙蕾低声说,“他只有牛羊和骆驼,而且搬走了。”
  “啊!”马吉尔?孟特说,“我们老爷子如果搬走了就好了。我并不是要他的田地。田地在今天真是麻烦透顶,你说是不是?”
  “我们家里从来没有过田地,”芙蕾说。“别的东西全有。好象我们一个叔祖一度在杜萨特州有过一个农场,完全感情用事,因为我们原籍是杜萨特州人。那个农场使他赔了不少的钱,很受罪。”
  “他卖掉吗?”
  “没有;还留着。”
  “为什么?”
  “因为没有人肯买。”
  “对他反而好!”
  “不,对他不好。爹说他很气愤。他的名字叫斯悦辛。”
  “多妙的名字!”
  “你知道我们没有靠近,反而更远了。河在流呢。”
  “好极了!”孟特叫,把双桨暗暗沉一下;“难得碰见一个会打趣的女子。”
  “可是不及碰上一个有心计的男子。”
  小孟特举起一只手来扯自己头发。
  “当心!”芙蕾叫。“你的脑壳啊!”
  “不要紧!脑壳很厚,划一下没关系。”
  “你划行不行?”芙蕾狠狠说。“我要回去。”
  “啊!’孟特说;“可是你知道,你回去之后,我今天就看不见你了,‘菲尼’,就象法国女孩子说完祈祷跳上床时说的那样。那一天你有了个法国母亲,并且谈起你这样一个名字,你说是不是个吉祥日子?”
  “我喜欢我的名字,但那是我父亲起的,妈想要叫我玛格丽特。”
  “荒唐。你叫我M.M.,我叫你F.F.,好不好?这样合乎时代精神。”
  “我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回去就行。”
  孟特捉到一只螃蟹,回答说:“这很讨厌!”
  “你划好不好。”
  “我划呢。”他荡了几桨,带着忧郁的焦切。“当然你知道,”他冲口而出,又等一下,“我是来看你的,不是看你父亲的画。”
  芙蕾站起来。
  “你不划,我就跳下河去游泳。”
  “当真吗?那样我就可以跳下去追你。”
  “孟特先生,我晏了,而且人很疲倦;请你立即送我上岸吧。”
  她登上花园上岸的地方时,孟特站起来,两手扯着头发望着她。
  芙蕾笑了。
  “不要这样!”孟特说,再也按捺不住了。“我晓得你要说:‘滚吧,该死的头发’!”
  芙蕾一个转身,向他扬一扬手。“再见,M.M.先生!”她叫,就走进蔷薇丛里。她看看手表,又望望大房子的窗户。她有一个怪感觉,好象大房子里没有人住似的。六点钟过了!鸽子正群集归栖,日光斜照在鸽埘上,照在它们雪白的羽毛上,而且象暴雨一样落在后面林子高枝上。从壁炉角上传来弹子的清响,——没有问题是杰克?卡狄干!一棵有加利树也发出轻微的簌簌声;在这个古老的英国花园里,这树是个出人意外的南国佳人。芙蕾到达走廊,正要进去,可是听见左边客厅里的人声又站住了。妈!普罗芳先生!她从那扇遮断壁炉角落的阳台屏风后面听见这些话:

  “我不,安耐特。”
  爹可知道他喊妈“安耐特”呢?她一直都站在父亲这边——在夫妇关系不正常的人家,孩子们总是不帮这一边,就帮那一边——所以站在那里踌躇不决。她母亲低低的、柔媚而有点清脆的声音正在说着——她只听出一句法文:“明天。”普罗芳就回答:“好的。”芙蕾眉头皱起来。一个轻微的声音传到外面寂静里,后来是普罗芳的声音:“我散一回步去。”
  芙蕾三脚两步从落地窗进了那间早晨起坐的小间。他来了——从客厅里出来,通过阳台,到了草地上;方才倾听别的声音时,已经听不见的弹子声,现在重又听见了。她抖擞一下,进了穿堂,打开客厅的门。安耐特坐在两扇窗子之间的长沙发上,跷着腿,头枕在一只垫子上,樱唇微启,星眸半合,那样子看去非常之美。
  “啊!你来了,芙蕾!你爹等得都要发脾气了。”
  “他在哪儿?”
  “在画廊里,上去吧!”
  “你明天打算怎样,妈?”
  “明天?我和你姑姑上伦敦去。”
  “我本来想你会去的。你替我买柄小阳伞行吗?要素底子的。”
  “什么颜色?”
  “绿的。客人全要回去的吧,我想?”
  “是啊,全要回去;你去安慰你爹去吧。现在,吻我一下。”
  芙蕾穿过房间,弯下身子,在前额上受了一吻,掠过沙发另一头椅垫上的人坐过的印子出去了。她飞步上楼。
  芙蕾并不是那种旧式的女儿,定要父母按照管束儿女的标准来管束他们自己。她要自顾自,不愿别人干涉,也不想干涉别人;何况,一个正确的本能已经在盘算怎样一种情形对她自己的事情最有利了。
  在一个家庭起了风波的气氛下,她和乔恩的恋爱将会获得一个更好的机会。虽说如此,她仍旧很生气,就象花朵碰上冷风一样。如果那个男人当真吻了她母亲,那就——很严重,她父亲应当知道。“明天!”“好的!”而她母亲又要上伦敦去!她转身进了自己卧室,头伸到窗子外面使面颊凉一下,因为脸上突然变得滚烫。乔恩这时该到达车站了!她父亲可知道乔恩什么呢?也许什么都知道——大致知道。
  她换了衣服,这样着上去就好象回来有一会了,然后跑上画廊。索米斯顽强地站在那张斯蒂芬司前面一动不动——这是他最心爱的一张画。门响时,他头也不回,可是芙蕾知道他听见,而且知道他在生气。她轻轻走到他身后,用胳臂搂着他的脖子,把头从他肩膀上伸出去,和他脸挨着脸。这种亲近的方法从来没有失败过,可是现在不灵了,她晓得下面情形还要糟糕。
  “怎么,”索米斯硬邦邦地说,“你这算来了!”
  “就这么一句话吗,我的坏爸爸?”芙蕾说,用粉颊在他脸上挨挨。索米斯尽可能地摇头。
  “你为什么叫我盼得这样焦心?一再不回来!”
  “亲爱的,这又没什么害处。”
  “没害处!你懂得多少有害处、没害处?”
  芙蕾放下胳臂。
  “那么,亲爱的,你就讲给我听听;而且一点不要遮遮掩掩的。”她走到窗口长凳子旁边坐下。
  她父亲已经转过身来,瞪着自己的脚;样子很抑郁。“他的脚长得很小,很好看,”她心里想,眼睛恰巧和他的眼睛碰上。索米斯的眼光立即避开。
  “你是我唯一的安慰,”索米斯忽然说,“然而你闹成这种样子。”芙蕾的心开始跳起来。
  “闹成什么样子,亲爱的?”

  索米斯又看了她一眼,如果不是眼中含有亲热,说不定可以称得上偷看她。
  “你懂得我过去跟你讲的话,”他说。“我不愿意跟我们家那一房有任何来往。”
  “我懂得,亲爱的,可是我不懂得为什么我不应当来往。”索米斯转过身去。
  “我不打算列举理由,”他说;“你应当相信我,芙蕾!”
  他说话的神情使芙蕾很受感动,可是一想到乔恩,她就不作声,用一只脚敲着壁板。她不自觉地摆出一副摩登姿态,一只腿将另一只腿盘进盘出,弯曲的手腕托着下巴,另一只胳臂抱着胸口,手抱着另一只胳臂的肘部;她身上没有一处不是弯弯扭扭的,然而——尽管如此——仍旧有一种风采。
  “你懂得我的心思。”索米斯继续说,“然而你在那边待上四天。我想那个男孩子今天跟你一起来的。”
  芙蕾的眼睛盯着他望。
  “我不要求你什么,”索米斯说;“我也不打听你做了些什么。”
  芙蕾忽然站起来,两手支颐,凭着窗子看外面。太阳已落到树后,鸽子全都阒静地歇在鸽埘上;弹子的清脆声升了上来,下面微微有点光亮,那是杰克?卡狄干把灯捻上了。
  “如果我答应你,譬如说,六个星期不和他见面,”她突然说,“你会不会高兴一点呢?”索米斯无所表示的声音还有一点打抖,使她有点意想不到。
  “六个星期?六年——六十年还象点话。自己不要迷了心窍,芙蕾;不要迷了心窍!”
  芙蕾转过身来,有点吃惊。
  “爹,这怎么讲?”
  索米斯走到近前盯着她的脸看。
  “我看你只是一时神经,”他说,“除此以外,你还当真有什么糊涂心思吗?那太笑话了。”他大笑起来。
  芙蕾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笑过,心里说,“那么,仇确是深了!唉!是什么呢?”她一只手挽着他的胳臂,淡然说:
  “当然不会;不过,我喜欢我的神经,不喜欢你的神经,亲爱的。”“我的神经!”索米斯恨恨地说,转身走开。
  外面的光线暗了下来,在河上投上一层石灰白。树木全失去了葱翠。芙蕾忽然苦念起乔恩来,想着他的脸、他的手和他的嘴唇吻着自己嘴唇时的那种感觉。她双臂紧紧抱着胸口,发出一阵轻盈的笑声。
  “哦啦!啦!就象普罗芳说的,多么小小的无聊啊!爹,我不喜欢那个人。”
  她看见他停下来,从里面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头。
  “不喜欢?”他问。“为什么?”
  “没有缘故,”芙蕾说;“就是神经!”
  “不,”索米斯说;“不是神经!”他把手里的小纸头一撕两半。“你对的。我也不喜欢那个人!”
  “你看!”芙蕾轻轻说。“你看他走路的派头!我不喜欢他这双鞋子;走起来一点声音没有。”
  下面,普罗斯伯?普罗芳在暮色中走着,两手插在两边口袋里,轻轻从胡子中间吹着口哨;他停下,望望天,那神情好象说:“我觉得这个小小的月亮不算什么。”
  芙蕾身子缩回来,低低说,“他象不象个大猫?”这时弹子的声音升上来,就好象杰克?卡狄干的一记”碰红落袋”,把猫子、月亮、神经和悲剧全盖过了。
  普罗芳又踱起来,胡子中间哼着一支调侃的小曲。这是什么曲子?哦!对了,歌剧《里果莱多》里面的《水性杨花》。正是他心里想的!她紧紧勒着父亲的胳臂。
  “就象一只猫在那里探头探脑!”她低声说,这时普罗芳正绕过大房子角上。一天中那个日夜交错的迷幻时刻已经过了——外面静静的,又旖旎,又温暖,野棠花和紫丁香的香气仍旧留在河边空气里。一只山乌突然唱了起来。乔恩现在当已到了伦敦;也许在海德公园里,走过蛇盘湖,心里想念着她!她听见身边有一点声音,眼睛瞄了一下;她父亲又在撕碎手里的那张纸头。芙蕾看出是一张支票。
  “我的高根不卖给他了,”索米斯说。“我不懂得你姑姑和伊摩根看中他什么。”
  “或者妈看中他什么。”
  “你妈!”索米斯说。
  “可怜的爹!”她想。“我看他从来没有快乐过——从没有真正快乐过。我不想再刺激他,可是乔恩回来以后,我当然顾不了他了。唉!这一夜碰到的尽够了!”

  “我要去换衣服吃饭,”她说。
  她到了房间里忽发奇想,穿上了自己的一件“奇装”。那是一件金线织锦的上袄,裤子也是同样料子,在近脚踝的地方束得很紧,肩膀上搭着一条侍童的短斗篷,一双金色的鞋子,缀着金翅膀的麦鸠利的金盔,浑身上下都是小金铃,盔上尤其多;只要一摇头,就丁丁当当响起来。穿好了衣服,她觉得很倒口味,因为乔恩看不到她;连那个活泼的年轻人马吉尔?孟特没有能见到也似乎有点遗憾。可是锣声响了,她就走下楼来。
  客厅里被她引起一阵骚动。维妮佛梨德认为“非常有意思”。伊摩根简直着了迷。杰克?卡狄干满口的“好极”、“妙透”、“穷崭”、“真棒”。普罗芳先生眼睛含笑,说:“这是件很不错的小小行头!”
  她母亲穿一件黑衣服,非常漂亮地坐在那里望她,一言不发。他父亲只好对她来一次常识测验:“你穿上这样衣服做什么?你又不去跳舞!”
  芙蕾打一个转身,铃子丁丁当当响起来。
  “神经!”
  索米斯瞪她一眼,转过身去,把胳臂伸给维妮佛梨德。杰克?卡狄干挽着她母亲,普罗斯伯?普罗芳挽着伊摩根。芙蕾一个人走进餐厅,铃声丁丁响?.
  “小小”的月亮不久就落下去了,五月的夜晚温柔地来到,用它的葡萄花的颜色和香气裹着世间男男女女的千万种神经、诡计、情爱、渴望和悔恨。杰克?卡狄干鼻子抵着伊摩根的雪肩,打起鼾来,健康得就象头猪;悌摩西在他的“古墓”里,由于太老的缘故,也不能不象个婴儿那样睡着;他们都是幸福的,因为有不少、不少的人受到世上错综人事的揶揄,都醒在床上,或者做着梦。
  露水降下来,花儿敛上了;牛群在河边草场上吃着草,用它们的舌头探索着眼睛看不见的青草;南撒州高原上的绵羊睡得就象石头一样寂静。庞本林中高树上的雉鸡、汪斯顿石灰矿旁边草窠里的云雀、罗宾山屋檐下的燕子、美菲尔的麻雀,因为夜里没有风,全部睡得很酣,一夜无梦。那匹梅弗莱牝驹,对自己的新地方简直不习惯,微微拨弄着脚下的干草;少数夜游的动物——蝙蝠、蛾子、猫头鹰——则在温暖的黑暗中非常活跃;但是自然界一切白昼里出来的东西,脑子里都享受着夜的宁静,进入无色无声的状态。只有男人和女人还骑着忧心或爱情的竹马,把梦魂和思绪的残烛独自烧到夜静更深。
  芙蕾身子探出窗外,听见穿堂里的钟低沉地敲了十二点;一条鱼发出轻微的溅水声,沿河升起的一阵轻风使一棵白杨树的叶子突然摇曳起来,远远传来一列夜车的隆辘声,不时黑暗中传来那一点无以名之的声音,轻微而隐约的、没有名目的情绪表现,是人,是鸟兽,是机器,抑是已故的福尔赛家或者达尔第家或者卡狄干家的幽灵回到这个他们过去有过躯壳的世界来,作一次夜晚的散步,谁也说不出。可是芙蕾并不理会这些声音;她的灵魂虽则远远没有脱离躯壳,却带着迅疾的翅膀从火车车厢飞到开花的棠篱那儿,竭力找寻乔恩,顽强地抓着被他视为忌讳的声音笑貌。她皱起鼻子,从河边的夜晚香气里追忆着乔恩用手隔开野棠花和她秀颊的那一刹那。她穿着那件“奇装”,凭窗伫立多时,一心要在生命的烛焰上烧掉自己的翅膀,而那些蛾子也在这时纷纷掠过她的两颊,象朝圣的香客一样,向她梳妆台上的灯光扑去,没想到在一个福尔赛人家火焰是从来不露在外面的。可是终于连她也有睡意了;她忘掉身上的那些铃子,迅速进房去了。
  索米斯在他那间和安耐特卧房并排的房间里,也醒在床上;他从开着的窗子听见一阵隐约的铃声,就象是从星星上摇落下来的,或者象露珠从一朵花上滴下来那样,如果人能够听得见的话。
  “神经!”索米斯想。“我真说不出。她非常执拗。我怎么办呢?芙蕾!”
  他这样一直沉吟到深夜。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