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福尔赛世家三部曲2:骑虎 - 第二卷 第二章 索米斯去试探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在那许多用橱窗使伦敦西城增辉的珠光宝气商店当中,盖夫斯-考第高尔首饰铺是索米斯认为最最“有吸引力”的一家——这个名词新近才时髦起来的。他从没有象他叔父斯悦辛那样喜欢宝石过;自从伊琳在一八八九年离开家,把他送她的全部亮晶晶的东西丢下之后,他对这种形式的投资就厌恶起来。可是碰到一颗好钻石时,他仍旧认得是一颗好钻石,所以在伊琳生日的前一个星期里,他上鸡鸭街或者从鸡鸭街回来的途中,总要找一个机会在几家大珠宝店的门口停留一下;在这些大店里,你即使不能一分钱买一分货,至少货色是相当靠得住的。
  从那一次和乔里恩同车之后,他一直就在肚子里盘算,而且愈来愈认识到自己一生中这一个时期的极端重要性;他非得采取行动不可,而且不能错一点。他有一种冷静而理智的想法,要留种就趁现在,要成家立业也趁现在,否则永远休想;可是与此同时,他对这个过去曾经热烈追求过的妻子,自从上次见面后,还暗怀着一种欲望,而且深深觉得这样白白放过自己的妻子简直是违反人情之常,也违反福尔赛家人从不张扬的尊贵传统。
  他曾经向皇家法律顾问德里麦讨教过关于维妮佛梨德讼事的意见——他觉得华特布克要好得多,可是他们已经叫他当了法官(任命得这样迟,简直使人象经常一样怀疑这是一个政治手腕)——德里麦忠告他们立刻进行,好取得恢复婚姻关系的判决;对于这一点索米斯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等到他们获得恢复婚姻关系的判决之后,那就得看判决是否遵守。如果不遵守的话,这就构成法律上的遗弃,他们就可以收集品行不端证据,提出离婚请求。这一切索米斯全清楚。他们还说德里麦是首屈一指呢。他妹妹的问题这样简单还要经过这些手续,使他更加对自己问题的解决感到绝望。事实上,从各方面看来,伊琳回来是最简单的办法。如果她现在还觉得一肚皮委屈的话,难道他就没有委屈么?他也要平平气,原谅原谅她对不起自己的地方,并且忘掉自己的痛苦啊!他至少从来没有对不起她过,而这个世界又是妥协的世界啊!他给她的享受可以比她现在的享受好得多。他还会给她留下一笔很大的赡养费,而且不使她受到任何不方便。这些日子他时常端详自己的相貌。他从来就不是达尔第那样的一个风流人物,也从来没有幻想自己是一个情场圣手,可是他对自己的仪表却有相当的信心——这并不是没有理由,因为他身材长得匀称,保养得很好,眉清目秀,健康,血色少些,可是看不出一点纵酒或者其他不节制的征象。那只福尔赛的下巴和心思集中的神情在他看来应当是优点。要他自己来说,他身上并没有一点可以叫人厌恶的地方。人本来是天天靠思想和愿望生活的,所以虽则离开实现还有那么一大段路,那些想法慢慢也就变得很自然了。只要能够用实际行动来充分证明自己决心不咎既往,而且尽自己的一切去博取她的欢心,为什么她不能回到自己身边来呢?
  所以在十一月九号那天的早上,他就走进了盖夫斯-考第高尔首饰铺买了一只钻石别针。“四百二十五镑,先生,便宜得不象话了。这才是阔太太们戴的。”这句话正打中了他的心坎,所以哼也不哼一声就买下来,他把那只扁扁的绿摩洛哥皮的盒子揣在怀里上了鸡鸭街,一天当中,有好几次把盒子打开来瞧,椭圆的丝绒垫子里平放着七粒钻石,嫩汪汪地放着光。
  “如果女太太不喜欢的话,先生,随时都欢迎掉换。你只管放心好了。”如果能真的放心得了,就好了!他办完一大堆事务,这是他知道的唯一能使自己冷静的办法。正在办公时,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代办所来了一个详细的电报,还提到一个女侍役的姓名住址,答应随时都可以出面作证。索米斯最深恶痛绝的就是弄得丑声四溢,这封电报又及时地给他刺激一下。他坐地道车上维多利亚车站去时,在晚报上看到一条时新的离婚诉讼,这对于他的复合愿望又是一个新的推动力。凡是一个真正的福尔赛,心里焦急不安时,总是想到要回家;这种使这家人坚强而巩固的集体倾向,使索米斯决定回到公园巷去吃晚饭。至于他的心思,他不打算向家人吐露一个字,也没法吐露——他太沉默寡言,而且太要面子了——可是,他们知道的话一定高兴,而且会祝他成功;想到这里人觉得很开心。

  詹姆士的兴致很颓唐;原先被克鲁格那个无耻的通牒所燃起的热衷,经过上个月战事的微小进展和《泰晤士报》上要大家努力的呼吁,等于浇了一盆冷水。他不知道会是怎样的收梢。索米斯不断地提到布勒,①想借此使他高兴一点。可是他说不上来!就拿从前的考莱说吧——弄得死在那座山上,②还有这个史密斯夫人城困守在盆地上,①在他看上去全是一团糟;他觉得他们应该把海军派出去——这些人才是角色,上次在克里米亚打得真出色。索米斯转移了安慰的阵地。维妮佛梨德收到法尔的来信,牛津大学在古伊?福克司节②那天闹得厉害,还有一个营火会,他把脸上涂黑了,因此没有人认出来。
  “啊!”詹姆士喃喃说,“他是个聪明小家伙。”可是说了不久就摇起头来,说他不知道法尔会变成怎样的人,一面苦苦望着索米斯,不断地叽咕索米斯始终没有生一个儿子。他很想有一个姓自己姓的孙子。而现在——唉,弄成这样!
  索米斯退缩了一下。他没有料到会给自己来这样一个挑战,要他摊出心里的秘密。爱米丽看见索米斯脸色尴尬,就说:
  “无聊,詹姆士;不要这样说!”
  可是詹姆士,一个人的脸也不看,自顾自说下去。你看罗杰、尼古拉和乔里恩;他们全有孙子。斯悦辛和悌摩西是从来没有结婚。他自己能够做到的都已经做了;可是眼看着自己就要死了。就象讲的这一大堆话给他莫大宽慰似的,他沉默下来,用一只叉子吃着羊脑和一块面包皮,而且把面包皮吞了下去。
  索米斯一吃完晚饭就托故走掉。天气并不真冷,可是他却穿上皮大衣,这样可以替自己挡御一下这一天不时来袭的神经战栗。在潜意识里面,他知道比穿一件普普通通的皮大衣看上去神气得多。接着,摸一下胸口的那只扁皮盒子,他就出发了。他平时并不抽烟,可是却燃起一支香烟,一面走,一面小心翼翼抽着。他慢步沿着海德公园驰道向武士桥走去,算好在九点十五分时间到达采尔西。她在这种鬼地方每天晚上怎样消遣呢?女人是多么神秘啊!和她们生活这样接近,然而一点不了解她们。不知道她看中波辛尼那家伙哪一点上使她这样为他疯狂?说到底,她的所作所为的确近于疯狂,疯狂得就象着了魔一样,使她简直不顾一切,毁掉她自己也毁掉他的一生!一时间他忽然变得趾高气扬起来,就好象自己是故事里面的那种充满基督精神的男人,就要使她重新获得人生的一切希望,原谅她,忘记她过去的所作所为,并且成为她的前途救星。在武士桥岗哨对面一棵树下面,月光照得非常清澈,他重又把那只摩洛哥皮盒子掏出来,让月光把那些钻石映成五彩。对的,这些是头等的水钻!可是,当他用劲把盒子关上时,他心上又来了一个寒战;他加速步伐向前走去,两只戴了手套的手在大衣口袋里勒得紧紧的,简直巴望她不在家最好。一想到她那样神秘又使他着了慌。一个人在公寓里吃晚饭,夜夜如此,——而且穿着晚服,就象假装着在交际似的!还弹钢琴——弹给自己听!看那个样子,连只狗或者猫都没有。这使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买波杜伦养的那匹专供上车站用的牝马来。只要他上马厩去,它总是冷冷清清地在那里打瞌睡,然而在回家的路上它总比出去的时候跑得轻快些,就好象急于要回到马厩里那种冷清生活似的!“我要待她好,”他胡乱想着。“我要非常小心!”忽然间,索米斯的安排家庭生活的本领在心里变得充沛起来,使得他走到坎辛登车站对面时竟而做起好梦,而这种安排家庭生活的本领是弄人的造化过去好象一直吝惜赋予他的。在金斯路上,一个汉子从酒店里歪歪扭扭走出来,拉着一只手风琴。索米斯有半晌望着那汉子在人行道上随着自己拉长而刺耳的琴声疯癫地跳舞,接着自己就走过马路,避免和这种醉鬼撞上。一夜的拘禁!人是多么的愚蠢啊!可是那汉子已经发觉他这种回避的举动,从马路对面传来一连串的快活的辱骂。“希望有人把他拘走,”索米斯恶毒地想着。“街上这么多的单身女人,让这种流氓乱闯!”这个念头是走在他前面的一个女子身形引起的。那女子走路的派头好象熟悉得很,而且当那女子在他要去的街角上转弯时,他的心开始跳起来。他赶快走到街口转弯的地方看看清楚。对了!就是伊琳;她在那条肮脏小街上走路的派头没有错。她又转了两个弯,他在第二个转角上,看见她走进自己的公寓房子。这时他追上几步,看清楚是她,就急急忙忙赶上楼梯,刚好撞见她站在自己公寓门口。他听见大门钥匙在开门,就在她开门时吃了一惊转过身时,自己刚好赶到她身边。

  “不要慌,”他喘息地说,“我刚巧碰见你。让我进来坐一会。”
  她一只手已经掩着胸口,脸色发白,眼睛睁得多大的,后来好象是镇定下来,头点了一下,说,“好吧。”
  索米斯关上门。他也需要平息一下,所以在走进那间小客厅的时候,他整整挨了有一分钟,深深地透气使自己的心跳得慢下来。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刻,把那只摩洛哥皮盒子拿出来未免显得鲁莽。然而不拿出来这样和她当场顶着面就找不出什么跑来的借口。处在这种尴尬情况下,他对这一套借口和解释的行头完全变得不耐烦起来。这是一出戏——整个是一出戏,而且非硬着头皮唱不可!他听见她说话了,声音里带有不快和怜悯!
  “你又来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我不愿意你来吗?”
  他注意到她的衣服——一件深褐色的花丝绒,黑貂领子,一顶用同样料子做的小圆帽。这些衣服她穿起来非常适合。显然的,她还有余钱买衣服呢!他没头没脑地说: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给你买了一样东西,”就把那只绿摩洛哥皮的盒子递给她。
  “哎!不要——不要!”
  索米斯按一下盒子;七颗钻石在浅灰色丝绒上发出光彩。
  “为什么不要?”他说。“就算表示不再对我不痛快不行吗?”
  “我不能。”
  索米斯把别针拿出来。
  “我看你戴起来什么样子。”
  她向后退了两步。
  他走近两步,一只拿着别针的手伸了出来,碰到她胸前的衣服。她又退后两步。
  索米斯手放下来。
  “伊琳,”他说,“过去的事情算是过去了。如果我能做到,肯定你也能做到的。我们来重新开头,就象过去没有那种事情一样。行不行?”他的声音里含有饥渴,眼睛注视着她的脸,显出恳求的神气。她已经等于抵着墙壁站着,这时候噎了一口气,算是她唯一的回答。索米斯又说下去。
  “你难道真的愿意象个半死人一样在这种鬼地方一生一世住下去吗?回家去,我可以给你一切满足。你可以照你自己的意思生活,我可以发誓。”
  他看见她脸上讽刺地战栗起来。
  “是啊,”他又说,“可是这一次我是说的真心话。我只求你一件事情。我要——我要一个儿子。不要这副样子!我的确要一个。太吃不消了。”他的声音变得急促起来,两次把头甩向后面,就象是透不过气来似的。还是看见伊琳的眼睛盯着他望,阴沉的神色带有一种激动的恐惧,使他振作起来,由痛苦的语无伦次状态转为愤怒。
  “这难道有什么不近人情?”他咬牙切齿说。“跟自己的妻子要一个孩子难道是不近人情?你害了我们的一生,而且弄得什么事都不对头。我们只象半死人一样活着,一点希望都没有。你想想,尽管你过去做了那些事情,我——我仍旧要你做我的妻子,这难道对你还不够面子吗?你说话呢,天哪!说话呀。”
  伊琳象要说话,可是说不出来。
  “我并不想吓你,”索米斯说,口气稍微温和一点,“天晓得。我只是要你知道我再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你回去。我想你。”
  伊琳举起一只手来遮着下半截脸,可是眼睛始终盯着他的眼睛看,就好象靠这双眼睛禁制着他似的。这时候,多年来的孤寂,和痛苦的回忆,自从——啊,从什么时候起的——几乎自从认识她起,就象一片巨浪在索米斯胸中涌起来;脸上显出一阵怎样也控制不了的抽搐。
  “现在还来得及,”他说;“还来得及——只要你相信得过。”

  伊琳的手从唇边拿开,两只手在胸前作了一个痛苦的姿势。索米斯一把抓着她的手。
  “不要!”她低声说。可是他仍旧抓着不放,竭力盯着她那双毫不动摇的眼睛看。后来她静静地说:
  “我是一个人住在这里。你不能再象从前那样的举动。”
  他立刻松开手,就象避开烙铁一样,转过身去。世界上真会有这种刻骨的仇恨吗?那一次粗暴的占有行动难道她到现在还耿耿在心吗?难道他因此就全然没有指望吗?他头也不抬起来,固执地说:
  “我非等你回答不走。我提出的是男人全都不愿意提的,我要一个——一个理智的回答。”
  这时几乎有点出乎他的意外,他听见她回答了。
  “你得不到一个理智的回答。理智和它毫无关系。你只能知道一个残酷的真理。我宁可死。”
  索米斯瞠眼望着她。
  “噢!”他说。这时他突然觉得说不出话来,也没法动作得了,就象一个人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一时想不出怎样应付,或者毋宁说,把自己怎样办时所感到的战栗一样。
  “噢,”他又说了一句,“有这样的糟吗?真是的!你宁可死掉。太好了!”
  “很对不起。你要我回答。我不得不说真话,你说呢?”
  这句古怪的由衷之言倒把索米斯拉回现实的怀抱。他把别针放在盒子里,把盒子关上,放进衣袋。
  “真话!”他说;“女人有什么真话会说。全是神经——神经。”
  他听见她低声说:
  “对了;神经从来不隐瞒事实,你难道没有发现过么?”他不做声,心里胡乱在想,“我要恨这个女人。我要恨她。”毛病就在这里!他真的能够恨她就好了!他向她瞥了一眼,她抵着墙站着一动不动,昂着头,双手紧紧勒着,简直象是等待枪毙似的。他赶快说:
  “你的话我一个字也不相信。你有个情人。你要是没有情人,决不会这样——这样蠢。”从她眼睛里的表情,他意识到自己说话有点语无伦次,太象过去同居在一起时那样随便讲话了。他转身向着门口,可是没法走出门。在他的心里有一种东西阻挡着他——福尔赛性格里最深藏和最隐秘的气质,那就是没法放得了手,没法看见自己的坚韧性是多么荒唐和不可救药。他又回过身来,站在那里,背抵着门,就象她背抵着墙一样,完全意识不到两个人这样隔开整个的房间有什么可笑的地方。“你除掉自己之外,可曾想到过别的人?”他说。
  伊琳的嘴唇颤动起来;后来缓缓回答说:
  “你可曾想到,在我们结婚的头一个晚上我就发现自己铸成大错——不可救药的错误;你可曾想到我有三年一直都在挽救——你可知道我一直都想挽救吗?这难道是为我自己?”
  索米斯把牙齿咬得响响的,“天知道你为的谁,我从来就不了解你;我永远不会了解你。你过去要什么有什么;现在你还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而且还可以要得多。我的毛病究竟在哪里?我明明白白地向你提一个问题:在哪里?”他并不意识这句话问得很凄惨,又继续激动地说:“我又不跛,又不讨厌,又不腻味,又不傻里傻气,是什么呢?我又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呢?”
  她的回答是一声长叹!
  她两只手勒在一起,那种姿态在他眼中非常之充满表情。“今天晚上我来这里的时候,我是——我是希望——我是诚心诚意想要能够把过去完全抹掉,重新来一个公平的开始。可是你回答我的只是‘神经’、沉默和叹气。一点实在的东西都没有。就象——就象个蜘蛛网。”
  “对了。”
  这句从房间对面传来的低声回答重又使索米斯火冒起来。
  “好吧,我可不愿意落在蜘蛛网里。我要割掉。”他一直走到她面前。“你听着;”究竟他走到她面前打算做出些什么,自己其实并不知道。可是当他走近时,她衣服上的熟悉的香味忽然打动了他。他两手搭着她的肩头,弯下来吻她。他吻到的并不是嘴唇,而是嘴唇瘪进去的一条细硬线;她两只手随即推开他的脸;他听见她说:“啊,不要!”羞耻、内疚和徒劳的感觉浸满他整个的人;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就走了出去。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