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51。。。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Site Manager
地精传奇 - 第十四章 出海旅行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运动会使维达主人的心情相当愉悦,也许是因为这个的关系,他身上的伤明显地好了起来。
  当绿龙开始康复时,他的兴趣就转移到了天气与海上,我才不管他喜好什么,只要他不要用那可怕的眼神盯着我,不要有事没事就磨爪子吓唬我就行了。不过这似乎才是我不幸的开始。
  “你去准备船。然后跟我走。”
  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走进他的房间,当时我心情好极了,因为税务官报告这一个月的税收上涨了。我正盘算着如何花掉那些额外的利润,绿龙的这句话顿时让我瞪大了眼睛。
  “没听见我的吩咐吗?去准备船。”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埋头在桌上的海图上比划着。
  “主……主……主人。”我立刻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我肚子痛。”天啊,船,虽然从没见过那东西,但我知道那是渡海用的,从人类那我听过许多关于海的传说,那有比兽人可怕百倍的风暴,还有跟龙不相上下的海洋怪物。
  “蠢东西!”维达主人发怒了,在我反应过来前他已经把我拎了起来,尖利的爪子毫不留情地划破了我的衣服弄破了我的皮,“需要我把里面的东西都扯出来吗?”
  “不不不,主人,仆人的意思是,虽然肚子痛,但愿为您效劳。”这最后那句是我从人类商人那学来的,说完我凑上一个地精最真诚的微笑,虽然人类管那叫献媚。
  绿龙的目标是北偏东的某个小岛,天知道上面有什么。我,一个国王,如果突然消失了,一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这不用我操心,维达主人为我想好了一切。我,伟大的地精现世神,将前往某个具有神迹的地方去探查,为了保密要单独前往。至于我的国家,暂时由拜地精神教贝里·德古拉主教监管。永生药剂在他身上作用明显,在恢复二十多岁的模样后就没有衰老过,他更加深信我就是地精的现世神。他对我绝对地忠心。
  前往海边的路程让我体验了不同的交通工具,有时维达主人把我变成人类的样子乘坐马车,有时则变成货物乘坐那些飞行虫,在某些夜晚,他则直接恢复龙形把我扔在背上,那一刻让我想到千年前的地精龙骑将。
  当我们到达海边后,我并没有多少时间在沙滩上玩耍一番。拜地精神教最可靠的教徒已经备好船,从我到达的那一刻我便被扔到了船上,然后由维达主人单独以魔法操作开始了远航。
  远航并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事,我就记得我站在前甲板上,我保证我抬头的角度十分正确,左脚有力地支撑着整个身躯的重心,右脚则踏在船头。面对那波涛起伏的大海,我张开双臂学着人类的样子深情地呼喊着:“啊,大海。”然后就看到一个浪头从海里长了出来,海浪的阴影慢慢地驱走照在我身上的阳光,在那之后我从张着的嘴中掏出了一条鱼。而那条龙则抱着肚子,用一只手拼命地捶击着甲板。

  自从那个浪头过后,我就再也没兴趣站在甲板上了。天知道航行了多久,终于船停了。在船冲上海滩后我兴奋极了,我在空中写下文字——象形的地精文书——被风带走。我在沙上写下文字,被浪带走。于是我在石头上刻下文字,然后我被那些伪装成石头的家伙带走。
  石头傀儡,这个我从维达主人那听到的名字。我惊恐地发现自己被冰冷而坚实的手臂环抱着,本能促使我用木棒狠狠地给了他们一下,但是在那之后只剩下半截断柄握在发麻的手中。我听到维达主人呼喊着我的名字,同时一些绿色的气团从他手中飞了出来,击中的石头傀儡发出滋滋声,随后他们就像被扔进锅里的奶酪般溶化了。
  不过绿龙没来得及干掉更多的石头傀儡,一团火球从空中划过直接砸向维达主人所站的地方,紧接着一道笔直的火柱在我眼前腾起。我转过头向着火球飞来的方向望去,一条红龙!噢,我的天啊,又是一条龙!
  红龙的鼻孔里喷着滚滚硫磺,黄玉色的狭长瞳孔注视着我们,他的体形明显要比绿龙大上许多,巨大的红色双翼扇起的气流卷起了沙子,长长的脖颈S形地曲着,黑色的烟缓缓地从微张的嘴中冒出。
  “卡坦!你不会得到它的。”维达举起了他的拳头。
  “维达,我会的。地精在我手上。”红龙得意地从鼻子里喷出黑色的烟团,他挥了挥手,石头傀儡开始带着我退到岛上森林里。
  如果不能逃脱,那我总要干点什么。我记得口袋中还有些核桃。看热闹时我总喜欢吃点东西,我一边盯着渐渐远去的两条龙,一边将核桃放在石头傀儡的脑袋上,然后用那剩余的木柄敲击着。
  龙的打斗时是什么样的,我没看到,当视线被树叶遮挡时,我听到了阵阵的咆哮,当然还有笔直的火柱。
  先是碰上绿龙,然后是骨头龙,这下又出来了红龙,我想没有哪个地精有我如此好的运气。我张大眼睛搜寻着可用的东西,我还不想死在这,就算不能离开这个岛,但至少要先离开石头傀儡那冰冷的怀抱。虽然我们不擅长进攻,但躲藏的技巧,只有很少的种族能与我们并列。
  前进的路越来越难走,石头傀儡放慢了脚步。一路上我不断看到从树杈上垂下的藤蔓。在逃命时我们地精的脑子也不错,我扯下我所能扯下的,然后将它们一条条缠绕在石头傀儡身上,很快抱着我的那个家伙步伐变得沉重而迟缓,最后它几乎是原地踏步。
  那些肥厚的藤蔓被拉得像弹弓上的牛皮筋一样,我看了看那些套在石头傀儡脖子及脑袋上的藤蔓,如果我弄断些缠在身上的会怎么样呢?我拿出了小刀,锋利的刀轻松地将藤蔓切成半断,然后手臂用力一挥,跟着我就感到身体飘了起来,由树叶连成的天幕迅速挤进了眼睛。石头傀儡狠狠地仰面砸在了地上,环抱我的双手也松开了。

  我当时根本就不用站起来,而是手脚并用地冲进灌木丛中,然后不顾一切地向前爬行。那些植物的刺及硬枝划得我痛极了,想想在几年前我可一点也不会痛,也许日子过得太好了,用人类的话说,我现在的皮肤也是细腻、红润、有光泽。
  现在想想我一定是被捉弄了,一定是被天上的神给捉弄了。他们就像说书人一样编个故事,然后故事里的人要怎么样都是他们说了算。不管我打算怎么做,结果是由那些与作者无异的神来决定的。那些该死的作者先把我从石头傀儡那弄出来,然后又把我引进了一处神殿遗址,最后又把那两只龙给召来了。
  我恨那些神,我恨那些写故事的,我恨那些玩弄我们的作者。
  所谓的神殿遗址只不过是一堆矮石头,偶尔还有几根柱子立在那,平整的地面上早就杂草丛生。我惊讶望着自己现在所站立的场所,不太明白丛林里怎么会有这种地方。不过这种惊讶只持续了很短的一会儿,地精总是快乐的,我努力地翻起一块块石头,拨开一丛丛杂草,试图从这片废墟中得到些什么。
  天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我踩到了什么,我看到不远处一个正方形的石台正缓缓从地下冒出来,柔和的光不停地闪动着。那光是金黄色的,绝对纯正的金黄,地精是不会认错金币的颜色的。但是事后维达主人却说那是白色的光。
  又一个把戏,又一个神的把戏。
  总之那些光让我咽了咽口水,我完全被它给吸引了,忘我地向它走去,以至于警戒的大耳朵丝毫没注意到风声,龙降落时所刮起来的风声。我走到石台跟前,笨手笨脚地拍打着,急不可待地想打开发光的夹层。一扇石板毫无征兆地碎裂了,一个巨大的水晶球出现在我眼前,不过我关注更多的则是水晶球的下方——一块镶有宝石及黄金的托板。
  “地精,把那水晶球给我!”红龙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抱紧水晶球转过身,他正在废墟边缘望着我,黄玉色的瞳孔中充满了某种渴望。“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我绝不动你一根头发。”
  “不,你骗我。”我缩在石台后面露出小半个脑袋用哭腔回应着,“你知道地精没有头发。”
  “好吧,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我绝不碰你一下。”
  “你确定你不会用火烧我吗?不会弄倒棵树然后用来砸我吗?你不会……”
  “好吧,好吧。我以龙族的名誉发誓,只要你给我水晶我马上离开,当然我不会用火烧你、不用弄倒棵树然后用来砸你,我绝不杀你,也绝不会用其他的方法伤害你。”红龙开始不耐烦起来,他不时地抬起头张望着警戒着,越来越浓的黑烟从他的鼻孔中冒出。
  我站了起来,做出了一个要把水晶球滚过去的动作,这时我看见那条红龙张大了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惊恐,连连摆手,“不,不不不,把它拿过来,我已经保证过不会伤害你,就算我想伤害你也办不到,龙类无法进入这个废墟。你看!”说完他伸出爪子伸进了废墟,然后像是触碰了什么,一阵眩目的蓝光出现了,接着“啪”的一声将那只爪子反弹了回去,“这里受到了神力的约束,神定下的规则是:只有曾骑在龙背上,被人类称为屠龙勇者的地精才能进入。要满足这条件几乎不可能,天知道维达从哪找到了你,天知道你们是怎么做的,反正你,地精,你满足了这些条件。”

  我想了想,如果把这个球给他,那维达主人不会放过我。如果不给他,我不可能离开这,这里到处都是石头与不能吃的草,我会饿死在这里。既然现在看不到维达主人,那就尽快把东西给红龙,到时就说是红龙抢走的。嗯,面对一条龙,一个地精能干什么?
  多么奇特的规定啊,回想起红龙愤恨的表情我不禁在想,那条龙是不是也会怨恨那与作者无异的神呢?神弄出这么稀奇古怪的规则,然后再想办法打破它,真是无聊的家伙。
  红龙拿到水晶后马上扇动起翅膀,我则快步跑回石台,我还惦记着那块镶有宝石及黄金的托板。当我努力将托板塞进怀里时,却还意外地发现一个盒子。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盒子里面没有金币也没有宝石,只有一团金色的粘糊糊的东西。
  我伸出手搅了搅,然后放进嘴里尝了尝。呸,过期的食品果然不好吃。这时巨大的悲鸣将我的注意力从吃上移开了,两条龙在空中纠缠着。红龙在悲鸣后歪歪扭扭地飞走了,而绿龙则直接从天上掉了下来。
  我把盒子一盖,从废墟跑向绿龙坠地的地方,当时我的心慌乱极了,我进行了有生以来最虔诚的祈祷。是的,我在心里为那条绿龙祈祷。我祈求一切的神灵保佑他平安无事,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如此担心过任何人。
  维达主人可不能死,现在没有了红龙的威胁,他死了谁给我把船开回去。
  当然一切如我所愿,就像世间那些低俗的小说一样,主角总是不会死,他们好运到家了,但却总要经历磨难。该死的作者让绿龙断了只膀子,我回家的行程延后了。
  那块让我流口水的托板平息了绿龙的愤怒,他看到上面的文字,欣喜若狂。至于那个盒子,我在跑向维达主人时顺路扔到了船上,我总得给自己私下留点东西。但不知怎么回事,当我们离开那座岛时,盒子空了。
  当船只在大陆的海港靠岸后,维达主人才发现我拿着一个奇怪的盒子,他皱着眉头警告我,说随意带走那岛上的东西会引发灾难。如果要将这与随后那场不明不白、虎头蛇尾的战争联系起来,我想,我对此只能用人类的口气说一句话——“天杀的作者。”
或许您还会喜欢:
冤家,一个爱情故事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第一章1赫尔曼·布罗德翻了个身,睁开一只眼睛。他睡得稀里糊涂,拿不准自己是在美国,在齐甫凯夫还是在德国难民营里。他甚至想象自己正躲在利普斯克的草料棚里。有时,这几处地方在他心里混在一起。他知道自己是在布鲁克林,可是他能听到纳粹分子的哈喝声。他们用刺刀乱捅,想把他吓出来,他拚命往草料棚深处钻。刺刀尖都碰到了他的脑袋。需要有个果断的动作才能完全清醒过来。 [点击阅读]
刺猬的优雅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马克思(开场白)1.播种欲望的人马克思彻底改变了我的世界观,平时从不跟我讲话的小帕利埃今天早上如此向我宣布。安托万帕利埃,这个古老工业家族的继承者,他的父亲是我八个雇主之一。他是资产阶级大财团打的最后的饱嗝——特别而毫无杂质——此时,他正为自己的发现而洋洋得意,条件反射似的向我阐述起他的大道理,甚至没有考虑到我是否能听得懂, [点击阅读]
加勒比海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2
摘要:“就拿肯亚来说吧,”白尔格瑞夫少校说:“好多家伙讲个没完,却一个都没去过!我可在那度过了十四年的。也是我一生最快乐的一段日子——”老玛波小姐点了点头。这是她的一种礼貌性的和霭态度。白尔格瑞夫在一旁追问他一生中并不怎么动人的往事时,玛波小姐静静地寻找她自己的思路。这种司空见惯之事她早已熟悉了。顶多故事发生的地点不同而已。 [点击阅读]
千只鹤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菊治踏入镰仓圆觉寺院内,对于是否去参加茶会还在踌躇不决。时间已经晚了。“栗本近子之会”每次在圆觉寺深院的茶室里举办茶会的时候,菊治照例收到请帖,可是自从父亲辞世后,他一次也不曾去过。因为他觉得给她发请帖,只不过是一种顾及亡父情面的礼节而已,实在不屑一顾。然而,这回的请帖上却附加了一句:切盼莅临,见见我的一个女弟子。读了请帖,菊治想起了近子的那块痣。菊治记得大概是八九岁的时候吧。 [点击阅读]
华莱士人鱼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第一部分序章片麟(19世纪香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是伟大的《物种起源》一书的作者,是提出进化论的旷世奇才。乘坐菲茨·路易船长率领的海军勘探船小猎犬号作环球航行时,他才三十一岁。正是这次航行,使达尔文萌发了进化论的构想。然而,《物种起源》并非进化论的开端。 [点击阅读]
呼吸秋千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我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边。换句话说:属于我的一切都与我如影随行。当时我把所有的家当都带上了。说是我的,其实它们原先并不属于我。它们要么是改装过的,要么是别人的。猪皮行李箱是以前装留声机用的。薄大衣是父亲的。领口镶着丝绒滚边的洋气大衣是祖父的。灯笼裤是埃德温叔叔的。皮绑腿是邻居卡尔普先生的。绿羊毛手套是费妮姑姑的。只有酒红色的真丝围巾和小收纳包皮是我自己的,是前一年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点击阅读]
四签名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下一瓶药水,再从一只整洁的山羊皮皮匣里取出皮下注射器来。他用白而有劲的长手指装好了精细的针头,卷起了他左臂的衬衫袖口。他沉思地对自己的肌肉发达、留有很多针孔痕迹的胳臂注视了一会儿,终于把针尖刺入肉中,推动小小的针心,然后躺在绒面的安乐椅里,满足地喘了一大口气。他这样的动作每天三次,几个月来我已经看惯了,但是心中总是不以为然。 [点击阅读]
在路上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 [点击阅读]
夜行观览车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观览车,意指“摩天轮”。兴建期间,附近高级公寓发生惊人命案这群斜坡上的住户,都衷心期待摩天轮落成后,明天会更加闪耀……01晚上七点四十分——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呢?远藤真弓眼前的少女名叫彩花,这名字是她取的。少女一面高声嘶喊,一面挥手把书桌上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全扫落到地上。不对,手机、大头贴小册之类她喜欢的东西部避开了。 [点击阅读]
夜访吸血鬼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2
摘要:——代序姜秋霞安妮·赖斯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之一,她1941年出生在美国新奥尔良,1961年与诗人斯坦·赖斯结为伉俪,1964年获旧金山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加州大学硕士学位。她在成名之前做过多种工作:女招待、厨师、引座员等等,经历十分丰富,为她的写作奠定了充实的基础。 [点击阅读]
天路历程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2
摘要:约翰.本仁写过一部自传,书名为《丰盛的恩典》,讲述神对罪人的恩典。约翰.本仁1628年生于英国,他的家乡靠近裴德福郡。他的父亲是一个补锅匠(这种职业早已被淘汰),专营焊接和修补锅碗瓢盆以及其他金属制品。在17世纪中叶,补锅匠奔走于各个乡村之间,挨家挨户地兜揽生意。如果有人要修理东西,他们就在顾主家中作活,完工以后顾主当场付钱。按当时的社会标准,这是一份相当卑贱的职业。 [点击阅读]
失去的胜利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2
摘要:前言1945年我曾经讯问过许多德国将领,他们一致的意见都是认为曼施坦因元帅已经被证明为他们陆军中能力最强的指挥官,他们都希望他能出任陆军总司令。非常明显,他对于作战的可能性具有一种超人的敏感,对于作战的指导也同样精通,此外比起任何其他非装甲兵种出身的指挥官,他对于机械化部队的潜力,又都有较大的了解。总括言之,他具有军事天才。在战争的最初阶段中,他以一个参谋军官的身份,在幕后发挥出来一种伟大的影响。 [点击阅读]
Copyright© 200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