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低地 - 低地(11)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母亲有一把房间扫帚,一把厨房扫帚,一把前院扫帚,一把后院扫帚,一把牛棚扫帚,一把猪栏扫帚,一把鸡窝扫帚,一把木制小阁楼的扫帚,一把谷仓扫帚,有一把房间地板扫帚,一把熏肉贮藏室扫帚和两把走道扫帚,一把扫石子路,一把清扫草地。
  母亲有很多把夏天的扫帚用来扫落在地上的叶子,有很多把冬天的扫帚用来扫掩盖了院子和道路的积雪。这些扫帚都有长长的柄。母亲也有很多把短柄扫帚。母亲在桌子抽屉里有一把扫面包皮屑的扫帚,在窗台上有一把给地毯掸尘的扫帚,双人床上一把清理床褥的扫帚,柜子里一把衣服扫帚,柜子上面一把给家具除尘的扫帚。
  母亲用她的扫帚把整个房子打扫干净。
  母亲从墙上挂钟的盒子里扫出灰尘。她打开钟的门板清扫刻度盘。母亲用最小的扫帚清洁水罐、烛台、灯伞、眼镜盒和药盒。母亲清扫收音机按钮、祈祷书封面和全家福照片。
  母亲用她新的长柄扫帚打扫墙面。
  她把蜘蛛从蛛网上扫下来。蜘蛛逃到家具下面。在那里母亲也能找到它们,她趴下,肚子贴地,用拇指碾碎它们。
  母亲挂上一块新墙布。一日之计在于晨。格言上方是一只绿色羊毛线绣成的鸟,嘴巴张得老大。自从我能看见,我就认得这只鸟。却很久以后才听过它叫。它只在房间里没有人时唱歌。一旦有人进来,就停止歌唱。但是它的嘴巴即使不在唱歌也张得老大。
  然而有一次它合上了嘴巴。我快步跑去把祖母叫过来。但是当我和她一起站到床边时,它的嘴巴又张得老大。鸟儿眨巴着一只眼睛。我却没有再和祖母说,她终究很恼火了,因为我把她从后院骗过来捉弄,她用粗糙的手揪住我的耳垂喊:我把你的耳朵从脑袋上拧下来。
  母亲拆下窗扉,放在一只大铅盆里清洗。它干净极了,可以从里面看到整个村庄,像透过水面看到的一样。它们看起来就像水做的。村庄看起来也像水做的。如果在窗扇里盯着村子看太久,就会头晕目眩。
  一切都很干净。母亲遮蔽起房间和前堂。整个房子都无人居住,一片阴暗。苍蝇也嗡嗡叫着,恍恍惚惚地从最后一道开着的门飞走。母亲也关上了这扇门。她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像是被关在外面。刺眼的阳光让她有一阵子什么都看不见。母亲把手像帽檐一样挡在眼前。
  母亲听到有东西在屋檐上吱吱叫。麻雀给自己垒了个窝。母亲又能看见了。她已经走到后院去拿长梯子。
  鸟巢小而松垮。它挂在她的扫帚上,掉到地上。皱巴巴的灰色皮肤里迸出尖叫声,掉到石子路上。猫蹲坐在那里,尾巴安静地直直放在身后。雏鸟在它的喉咙口还发出尖锐的叫声。在它的食道里还在挣扎。猫舒服地望向太阳。

  母亲仍然站在长梯子上。梯子的横板把她的脚底压宽。母亲的脚底在我上方。她踩碎我的脸。母亲站到我的眼睛上,压迫它们。母亲把我的瞳孔踏到眼白里去。母亲的脚底有深蓝色的桑葚汁斑。
  母亲侧脸看向我。她的半张脸又大又冷漠,像半个月亮。母亲只有这样的半张脸,上面的眼睛细长得像一条裂缝。梯子摇晃起来,母亲在村子上方摇晃。母亲能够伸手触摸到坐在天上的死者。
  村子上方的空气炎热,空中没有一只鸟,这是午后较晚时分。
  走道口的大门嘎吱响了。父亲走进来。父亲已经来了。父亲今天能够笔直地走路,父亲没有喝醉。
  喜悦让我的心脏狂跳。我期待晚上。喜悦里也有惧怕。喜悦里的惧怕让我的心脏狂跳,惧怕我再也不能喜悦,惧怕惧怕和喜悦是一回事。
  我试图去吃晚饭。我的牙齿不能互相咬合。我嘴里的唾沫有着一股好像不属于我的味道。我想喝下的水也塞在我的喉咙口。
  也许这一晚是极少数几个平静的夜晚之一。也许我又可以给父亲梳头发,也许我会找到一根白头发,然后我会把它连根拔出。
  也许我会在父亲的头发里绑进一只红色的发网。今天我不会碰他的太阳穴。
  我再也不碰父亲的脸。这会要他的命。
  有一次,祖母又跌倒在井边的石子路上。那次她没有把长罩衫卷到胳膊下,我笑了很长时间。我也知道,她不是因为石子路,而是因为我的笑才跌得那么重。
  那次祖母的胳膊绑上了石膏。她戴着它整整一夏。石膏胳膊的底端探出她的手,一只真正的手。祖母的石膏胳膊很漂亮。它很白皙,看起来力道十足。我有次对祖母说,这胳膊和她很配。她生气了,把拖鞋甩向我。拖鞋没有打中我,但是我哭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祖母的石膏胳膊变脏了。给她绑上石膏的那个城里的医生有着一张苍白浮肿的脸。当他看到祖母的石膏胳膊时,脸肿得更大了。
  她的石膏胳膊上溅了几滴牛屎,一些绿色的番茄叶痕迹,很多蓝色的李子汁斑和几处油迹。整个夏天都在上面,而医生似乎对这个夏天有点不满。他给她做了个新的石膏胳膊。第一个石膏胳膊更漂亮些。我不喜欢这个新石膏胳膊。它洁白无比,戴着它的祖母看上去有些笨拙。

  在这一天,祖母把我一同带进城。
  我们带着她的新石膏胳膊走进一个公园。祖母在那里给我吃白面包皮和意大利腊肠。鸽子在我们的长凳前跳来跳去。它们不怕我们,它们啄起我扔过去的面包皮。
  祖母把围裙里的面包皮屑抖掉,我们站起身,我得到了一个粉红色的大冰淇淋,同时,还在我开始舔它之前,祖母强调,我本不配得到这个冰淇淋,因为我在火车上时没有乖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我曾想要去采田里的罂粟花,我想要火车停下来。这压根不需要多久。我能够很快地采好花。但是火车像个野人一样从所有的红色罂粟花旁开过。
  每次我和祖父在下面的山谷里挖掘沙子的时候,都有一列更漂亮的火车从河边开过。我老远就听得到它。它发出有节奏的美好声音,它的窗户里有许多颗脑袋。我高兴地一蹦老高,朝它挥手。窗子里的手也向我打招呼。他们离得远了,却仍然在招手。
  有时候窗子里有女人,她们穿着漂亮的夏装。尽管我从未清楚地看到过她们的脸,却还是知道,她们和衣服一样漂亮,这些女人永远不会在我们的车站下车,它对她们来说太小了。她们太漂亮了,以至于不能在这个站下车。
  我不想因为我的挥手而吓到她们,也许她们会害羞。我摇摆的手越来越沉重,垂下我身旁。
  我站在隆隆开过的火车旁看向它的轮子,我感觉它从我的脖子里开出来,毫不在意它会扯碎我的内脏,我会死去。它把美丽的夫人们带进城市,而我会死在这里的一堆马粪旁,苍蝇在上面嗡嗡盘绕。
  我去寻找一块没有鹅卵石的草皮。我想仰面倒下,这样不会擦伤我的脸。我想要在阴影里冷却,成为一具美丽的尸体。
  我死去的时候,他们肯定也会给我穿上美丽的新衣服。
  正当晌午,死神没有来。
  我想象,他们会自问,到底为什么我会突然死去。母亲会为我流很多泪,整个村子的人都会看到,她是如此爱我。
  但是死神仍然没有来。
  夏天在高高的青草里碾压出浓郁的花香扑向我。草上的野花在我的皮肤下爬搔。我来到河边,往胳膊上撩水。高大的亚灌木植物从我的皮肤里长出来。我是一片泥泞的美丽风景。
  我躺进高高的青草里,让我流进土地里去。我等待那些高大的柳树越过河向我走来,等它们用树枝打我,把叶子撒在我身上。我等它们说:你是世界上最美的泥地,我们都到你这来。我们也带来苗条的大水鸟,但它们会在你身体里飞,朝你身体里鸣叫。而你不许哭,因为泥沼必须勇敢,你一旦与我们交往,就必须忍受一切。

  我想要变得宽阔,这样扑扇着大翅膀的水鸟们能够在我体内找到地方,可以飞的地方。我想要撑住最美丽的驴蹄草,因为它们也沉重而闪亮。
  祖父已经在河边挖出了一座沙子小山。我收集打开的贝壳。我把它们带到水边,用来舀水喝。它们像珐琅一样洁白晶莹,而水是黄色的,盛满黄色的泥土和微小的生物,小生物看起来也和泥土无二,除了会跳动。
  我的牙齿间有沙子。我咬碎沙子,它们发出嘎嘎吱吱的声音,抓搔在舌头和上腭之间。我突然明白,贝壳死的时候会有多疼。
  我的裤子里有沙子。走路的时候它们摩擦我,这疼痛和贝壳死的时候一样。
  我下到水里,水没到肚皮。我的裤子湿了,膨胀起来。水是我肚子里的。我用手在裤子松紧带下面划拉,把腿间的沙子冲洗掉。
  这时候我感觉好像做了件禁止的事,不过没有人看到我。祖父在看他不断落到河岸的沙子。但是上帝是无处不在的。我突然想起这句话,我老是在神学课上听到这句话。我在树间寻找上帝,看见他留着白色的大胡子在树叶上方的高处,在夏天里高高在上。
  每次我坐在前面的儿童长凳上,圣母马利亚都举高食指。但是她永远摆出一张友好的脸,我不害怕她。她也总是穿着那条浅蓝色的长裙,有着红润美丽的嘴唇。神甫说,口红是用跳蚤和别的一些恶心动物的血做成的,我就问自己,为什么在侧祭坛上的圣母马利亚要染红嘴唇。我也问了神甫,当时他用尺子把我的手心抽得通红,立刻把我送回家。后来的好多天里,我的手指都不能弯曲。
  我走进花园,躺到干草堆后面的苜蓿里,抬眼望夏天。炎热的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我在广袤的世界里找不到上帝的胡子。在这一天,上帝不是无处不在的。
  祖父还在从河里挖沙子。他轻飘飘的短裤长到膝盖,粘在他的腿上。在他的大腿间看起来像鸭蹼。
  我看到亚麻布下有一块粗大的疙瘩。祖母的那里是一团浓密的毛发。这就是成人们的大秘密。
  祖父的胸前和腿上有很多毛,手臂上、手上也有很多。背上有两块毛发覆盖的大肩胛。
  祖父的毛发湿了,粘在皮肤上。他看上去像被舔过似的。他的毛发不丑也不美,相应的它们也无谓地生在那里,我想。
  祖父的脚趾很长,坚硬皮肤上的许多节疤让它们变得很弯。当祖父把脚趾放在水下时,我松了口气。
或许您还会喜欢:
男人这东西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对于性,少男们由于难以抑制自己而感到不安;与此同时,他们又抱有尝试性爱的愿望。因此,他们的实情是:置身于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情感的夹缝中苦苦思索,闷闷不乐。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成长为响当当的人是极其不易的。在此,我们所说的“响当当的人”指的是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精神方面都健康且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在成人之前,人,无一例外要逾越形形色色的障碍、壁垒。 [点击阅读]
秘密花园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玛丽·伦诺克斯被送到米瑟斯韦特庄园她舅舅那里,每个人都说没见过这么别扭的小孩。确实是这样。她的脸蛋瘦削,身材单薄,头发细薄,一脸不高兴。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脸色也是黄的,因为她在印度出生,不是生这病就是得那病。她父亲在英国政府有个职务,他自己也总是生病。她母亲是个大美人,只关心宴会,想着和社交人物一起寻欢作乐。 [点击阅读]
罗杰疑案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弗拉尔斯太太于16日晚(星期四)离世而去。17日(星期五)早晨八点就有人来请我去。我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已死了好几个小时了。九点过几分我就回到了家。我取出钥匙打开了前门,故意在大厅里磨蹭了一会,不慌不忙地把帽子和风衣挂好,这些都是我用来抵御初秋晨寒的东西。说老实话,我当时的心情非常沮丧忧愁。我并不想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能够预料今后几周将要发生的事。 [点击阅读]
荡魂
作者:佚名
章节:8 人气:2
摘要:由霸空港起飞的定期航班,于午后四时抵达东京羽田机场,羽田机场一片嘈杂,寺田绫子找到了机场大厅的公用电话亭。绫子身上带着拍摄完毕的胶卷,这种胶卷为深海摄影专用的胶卷,目前,只能在东洋冲印所冲印,绫子要找的冲洗师正巧不在,她只得提上行李朝单轨电车站走去。赶回调布市的私宅已是夜间了,这是一栋小巧别致的商品住宅。绫子走进房间后,立即打开所有的窗户,房间已紧闭了十来天,里面残留着夏天的湿气。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血字的研究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2
摘要: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 [点击阅读]
贵宾室的怪客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当浅见光彦决定乘坐“飞鸟”号豪华游轮去作环球航海旅游时,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了。“飞鸟”号是日本最大的豪华游轮,即使只住最便宜的“普通间”,作一次环球旅行所需的费用也大约要花上三百万日元。这是个几乎可以让浅见昏厥的数字。他一直认为这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话题,所以,当乘坐“飞鸟”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浅见的感受就好像是在做一个不祥的梦。 [点击阅读]
雪国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2
摘要:【一】你好,川端康成自杀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没有牵挂的人了,为了美的事业,他穷尽了一生的心血,直到七十三岁高龄,还每周三次伏案写作。但他身体不好,创作与《雪国》齐名的《古都》后,住进了医院内科,多年持续不断用安眠药,从写作《古都》之前,就到了滥用的地步。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霍桑短篇作品选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01牧师的黑面纱①①新英格兰缅因州约克县有位约瑟夫·穆迪牧师,约摸八十年前去世。他与这里所讲的胡珀牧师有相同的怪癖,引人注目。不过,他的面纱含义不同。年轻时,他因失手杀死一位好友,于是从那天直到死,都戴着面纱,不让人看到他面孔。——作者注一个寓言米尔福礼拜堂的门廊上,司事正忙着扯开钟绳。 [点击阅读]
饥饿游戏1
作者:佚名
章节:27 人气:2
摘要: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