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达芬奇密码 - 《达芬奇密码》第四十七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坐在装甲车那光线昏暗的货舱里就像在小房间里关禁闭一样。兰登极力克制自己的焦急,这种感觉太熟悉了,每次他被关起来时,都会有这种感觉。韦尔内说要把我们送到一个远离城市的安全的地带。那是什么地方呢?有多远呀? 长时间盘腿而坐的姿势使兰登的双腿都僵硬了。他换了个姿势,疼得向后一仰,感觉血又重新流回到了下半身。他仍然紧紧抱着那个从银行里拯救出来的奇异宝贝。 “我想我们已经上了高速公路。”索菲轻声说。 兰登也有同感。装甲车爬上银行的坡道后,停了老大一会儿,让人捏了一把汗。然后,车又左右迂回地前行了一两分钟,现在则好像在全速前进。防弹轮胎在乎坦的公路上转动,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兰登又将注意力转到怀中的紫檀木盒子上。他把这宝贝盒子放在车厢地板上,打开包皮裹在外面的夹克衫,取出盒子,拉到自己面前。索菲转身,靠到他身边。兰登突然觉得他俩就像挤在一起看圣诞礼物的孩子。 与暖色调的紫檀木盒子不同,嵌在上面的玫瑰是用浅色的木头——可能是白腊木——刻成的。玫瑰在昏暗的灯光下清晰可辨。玫瑰。整个军队、宗教组织和秘密团体都是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蔷薇十字会员。玫瑰十字社的骑士。 “来啊,打开。”索菲说。 兰登深吸了一口气,把手伸向盒盖,用欣赏的目光看了看精致的盒子,打开扣钩,掀开盖子。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 兰登曾猜想过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可是现在看来,他原有的猜测都是错的。盒内厚厚的紫红色丝绸衬里上放着一个兰登根本就不认识的东西。 那是个光滑的白色大理石圆筒,有网球罐那么大,非常精致。它看上去远比普通的圆柱形石头复杂,因为它好像是由好几块小石头拼凑成的。一个精致的铜框里迭放着六个大理石圆盘,就像一个管状的万花筒、圆筒的两端也用大理石粘着,根本无法看到圆柱内部。因为听到过液体的声音,所以兰登推测这个圆筒应该是中空的。 圆筒不仅外形神秘,周围还雕刻着许多图案,这引起了兰登的极大兴趣。每个小圆盘上都雕刻着一系列精致的字母——这些字母组成了完整的字母表。这样的圆筒使兰登想起了儿时的一种玩具——一根木棍上穿着刻有字母的转筒,转筒一转,就能拼出不同的单词。 “不可思议,是吧?”索菲小声问道。 兰登抬起头,“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索菲的眼睛闪闪发亮。“祖父过去特别喜欢制作这种东西。它是由达·芬奇发明的。” 即便在微弱的灯光下,索菲也能看到兰登脸上吃惊的表情。 “达·芬奇?”他又瞅了瞅那个圆筒,喃喃地说。 “是的。这叫做密码筒。祖父说,这个东西的设计图来自于达·芬奇的秘密日记。” “这有什么用呢?” 想起今晚发生的事情,索菲觉得自己的回答也许会包皮含一些有趣的暗示。“这是个宝库,是用来保存秘密信息的。” 兰登把眼睛睁得更大了。 索菲解释说,祖父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根据达·芬奇的发明制作模型。雅克·索尼埃是个很有天分的工匠,经常会在放满木料和金属的工作室里呆上半天。他喜爱模仿工匠大师——精通景泰蓝的各种制作工艺的费伯奇,和艺术感略逊一筹,但更注重实用性的列昂纳多·达·芬奇。 只要浏览一下达·芬奇的日记,就会明白为什么这个博学的人在以聪明睿智而闻名于世的同时,会因做事虎头蛇尾而名声狼藉。达·芬奇曾画了上千张设计图纸,但从来也没有把它们付诸实践。雅克·索尼埃的消遣之一就是把达·芬奇的突发奇想变成现实——他制作了时间机器、水泵、密码筒,甚至还做了一个完全用铰链连接的中世纪法国骑士的模型。那个模型骑士现在正骄傲地站在他办公室的桌上。这个模型是达·芬奇于1495年设计的。它以达·芬奇早年对解剖学和运动机能学的研究为基础,因此这个模型人有非常准确的关节和肌腱机构。根据设计,这个模型人可以坐起来,并能挥动手臂,还能转动脖子,同时张开下巴。在没看见这个密码筒之前,索菲还以为那个穿着盔甲的骑士是祖父的最佳作品。 “我小时候,他就给我做过一个这样的东西,”索菲说,“只是没有这么大,这么精美。” 兰登目不转睛地看着盒子:“我从没听说过密码筒。” 索菲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反应。很少人研究达·芬奇那些纸上谈兵的发明,而且一些发明连名字都没有。“密码筒”这个名字可能也是祖父起的。这个名称还是很贴切的,因为这个装置是运用密码术来保存信息的。 虽然达·芬奇对密码学的研究鲜为人知,但索菲确信他确实是这方面的先锋人物。索菲的大学老师在演示电脑编写密码的方法时,曾高度赞扬了斯莫曼和史格涅尔等当代密码学家,但没有指出实际上是达·芬奇在几百年前就发明了最基本的公众密码的编写方法。当然,索菲的祖父早就跟她说过这些。 装甲车在公路上呼啸着疾驰。索菲解释道:“密码筒是达·芬奇为长途运送秘密情报而设计的。在那个没有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时代,人们要想把私人信息传递给远方朋友的话,就只能把要说的话写下来然后拜托信使送去。然而,如果送信人知道信里有重要信息,为了能赚更多的钱,就会把这个消息卖给发信者的敌人。” 历史上有许多著名人物都曾尝试利用密码来保护信息。朱利亚斯·凯萨设计过一个叫做“凯萨盒”的密码保护工具;苏格兰女王马路亚创造过一种换位密码,成功地将秘密报告从监狱里送了出去;著名的阿拉伯科学家阿布曾运用字母替换密码保护他的秘密。 然而,达·芬奇却避开了数学和密码学而采用了“机械”的方法来保护信息。他发明了密码筒——一个可以保护信件、地图、图表等任何东西的便携容器。一旦把秘密放进这个密码筒,那么就只有知道密码的人才能将它取出。 “我们需要密码。”索菲指着刻满字母的转盘说,“密码筒的工作原理跟自行车上的号码锁一样。如果你把这些转盘上的字母正确地排成一行,锁就打开了。这个密码筒有五个转盘。把它们转到正确的位置,整个圆筒就会自动打开了。” “那么里面呢?” “圆筒一打开,你就能看到中间有个隔层,隔层里可以放下一卷纸,你可以把秘密写在上面。” 兰登不解地问道:“你说你小时候祖父给你做过这些东西?” “是的,不过都比这个小。有几次是为了我的生日。他会给我一个密码筒,然后再让我猜一个谜语。谜底就是密码筒的密码。一旦我猜出谜底,就能打开密码筒找到生日卡片了。” “要找到生日卡片,还真得费一番功夫。” “不仅如此,卡片上总是写着另一个谜语或线索。祖父喜欢在房子周围精心地设计‘寻宝行动’,提供一连串的线索让我去寻找真正的礼物。每次的寻宝行动都是对个性和品德的测试,以确保我有资格得到那个礼物,而且每次的测验都不简单。” 兰登转头用怀疑的眼神打量着这个装置。“但是,为什么不把它撬开呢?或者干脆把它砸开?这金属看上去不算结实,大理石也不硬。” 索菲笑道:“达·芬奇那么聪明,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呢。如果你把它强行打开,里面的信息会自动销毁。看。”索菲把手伸进盒子,小心翼翼地拿起那个圆筒。“放进去的任何信息都要先写在一张草质纸卷上。” “不是羊皮纸?” 索菲摇摇头。“草质的纸张。我知道羊皮纸更耐用,而且在那个年代更普遍。但是必须得用草质的纸张,而且越薄越好。” “接着说。” “把草质纸张放进密码筒的隔层之前,得先把它绕在一个玻璃小瓶上。”她敲了一下密码筒,筒里的液体汩汩作响。“瓶里是液体。” “什么液体?” 索菲笑道:“醋。” 兰登愣了一会儿,然后点头称赞:“聪明。” 醋和草质纸张,索菲想。如果有人强行打开密码器,就会弄破玻璃瓶,瓶里的醋就会迅速溶解草质纸张。等密码筒被打开的时候,那卷纸早已化作了一团纸浆。 “正如你所见,”索菲说,“得到秘密的唯一方法就是要知道一个正确的五位数密码。这上面有五个转盘,每个转盘上有26个字母,那可能作为密码的数字就有26的5次方……”她迅速地估算,“约有1,200万个。” “这么说来,”兰登边说,边琢磨着那1,200万种可能的排列。“你认为里面藏着什么秘密呢?” “不管是什么,显然祖父非常想保守这个秘密。”她合上盖子看着那朵五瓣玫瑰,突然愣住了。“你刚才说这个玫瑰是圣杯的标志?” “一点没错。对隐修会来说,五瓣玫瑰就意味着圣杯。” 索菲皱起眉头:“那就太奇怪了,因为祖父一直对我说玫瑰代表着‘秘密’。过去他在家里打秘密的电话,不想让我打搅时,总是在他办公室门上挂一朵玫瑰。他让我也学他这么做。祖父会说:‘宝贝,当我们需要独处的时候,与其把对方锁在门外,倒不如在自己的门上挂一朵代表秘密的玫瑰。这样我们就会学会尊重和信任对方。’要知道,在门上挂玫瑰可是古罗马人的习俗哪。” 兰登说道:“罗马人开会时在门上挂玫瑰表示会议需要保密。与会者明白凡是在挂玫瑰的会议上通报的内容都是机密的。” 兰登又继续解释说,玫瑰暗示着秘密并不是隐修会把它作为圣杯的标志的唯一原因。一种最古老的玫瑰——五瓣玫瑰——呈对称的五边形,就像维纳斯女神指路的明星,这样玫瑰在形状上就与“女性气质”产生了关联。而且,玫瑰还代表了“正确的方向”。罗盘可以为旅客导航,而“玫瑰线”,也就是地图上的经线也可以帮助人们确定方位。因此,玫瑰从多个层面上代表着圣杯的特质——秘密、女性气质、指引方向——就像指引人们寻求真理的明星。 兰登说完,突然僵在了那里。 “罗伯特,你没事吧?” 兰登死死地盯着紫檀木的盒子。“五瓣玫瑰,”他的喉咙突然哽住了,险上闪过一丝疑惑。“这不可能。” “什么?” 兰登慢慢抬起头,轻声说道:“在玫瑰标记下面,这个密码筒……我想我知道了。”
或许您还会喜欢:
老人与海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1961年7月2日,蜚声世界文坛的海明威用自己的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整个世界都为此震惊,人们纷纷叹息这位巨人的悲剧。美国人民更是悲悼这位美国重要作家的陨落。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1899—1961年),美国小说家。1899年7月21日,海明威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郊外橡树园镇一个医生的家庭。 [点击阅读]
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佚名
章节:37 人气:2
摘要:肖申克的救赎献给拉斯和弗洛伦斯·多尔我猜美国每个州立监狱和联邦监狱里,都有像我这样的一号人物,不论什么东西,我都能为你弄到手。无论是高级香烟或大麻(如果你偏好此道的话),或弄瓶白兰地来庆祝儿子或女儿高中毕业,总之差不多任何东西……我的意思是说,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我是有求必应;可是很多情况不一定都合情合理的。我刚满二十岁就来到肖申克监狱。 [点击阅读]
贝姨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在巴黎街头新流行的叫做爵爷的马车,在大学街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胖子,穿着国民自卫军上尉的制服。在那般以风雅为人诟病的巴黎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穿上军服比便服不知要体面多少,并且认为女人们目光浅陋,只消羽毛高耸的军帽和全副武装,便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这位第二军团的上尉,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使他红堂堂的皮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更光彩。 [点击阅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茨威格(1881-1942),奥地利著名作家、文艺评论家。1881年生于维也纳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剧照(20张)个富裕的犹太工厂主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1904年后任《新自由报》编辑。后去西欧、北非、印度、美洲等地游历。在法国结识维尔哈伦、罗曼·罗兰、罗丹等人,受到他们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发表反战剧本《耶雷米亚》。 [点击阅读]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