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沉船 - 第一章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谁都不怀疑哈梅西是准能够通过法科考试的。执掌各大学的学术女神,一向都不断从她金色的莲座上,对他撒下无数的花瓣,赐给他各种奖章,并使他屡次获得奖学金。
  大家以为,考试完毕后,哈梅西一定要马上回家了,但他却似乎并不十分急于收拾他的行囊。他父亲曾写信给他,吩咐他立刻回去。他回信说,等到考试的结果一公布,他马上就动身。
  安那达先生的儿子卓健拉是哈梅西的同学,和他住在紧隔壁。安那达先生是梵社①的社员,他的女儿汉娜丽妮最近在准备参加初级文科考试。哈梅西常常到他们家里做客。每到吃午茶的时候,他差不多总在座,但很显然,他所感兴趣的并不仅仅是茶,因为不是吃茶的时候他也常常在他们家。
  汉娜丽妮常常在洗完澡之后,跑到屋顶的阳台上去闲步,一边晾干她的头发,一边拿着一本书边走边看。哈梅西和她一样,也常常拿着书独自坐在他的房顶阳台上的梯棚边读着。这里的确是一个可以安心读书的好地方义”(可命名或可表示的事物,或与名词相对应的事物);既,但这里使他分心的事也很不少,这是谁都可以很容易猜想到的。
  --------

  ①梵社(BrahmoSamai)亦“最高精神信徒协会”,系于1828年由罗姆·摩罕·罗易(Ram—Mohan—Roy,1772—1836)首创,在加尔各答成立的一个宗教团体。其主要宗旨为改革印度的宗教思想与社会生活,当时印度较有自由思想的人多参加了这一团体,对于印度的思想解放运动曾发生极大的作用。
  直到现在两方面都还没有提到婚姻问题。安那达先生所以没提起这件事是有一个原因的;他有一位年轻的朋友到英国学法律去了,老头儿的心里老在想着那个年轻人很可以做他的女婿。
  有一天午后,在吃午茶的茶桌边,大家谈论得非常热烈。年轻的阿克谢在考试方面虽然不很行,但他的茶瘾和对于其它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嗜好却也并不亚于某些在学业上更有成就的青年;因此他也常常是汉娜丽妮茶会上的客人。今天,在谈讲中他发挥议论说,男人的才智好比一把大刀,即使没有很锋利的刀刃,它的重量也可以使它成为一种极有力的武器,但女人的机智却至多不过是一把细小的铅笔刀——不管你把它磨得多快,也决作不了什么大用……
  听到阿克谢的这种荒唐论调,汉娜丽妮倒预备默然忍受;但是,他的哥哥卓健德拉也同样提出了一些菲薄女人才智的议论,这却使得哈梅西不能忍耐了,他一变适间默然沉思的态度,开始滔滔不绝地赞颂女性的各种美德。

  哈梅西一边热烈地为女性进行辩护,一边又喝完了两大杯茶,这时忽有一个仆人送来一封他父亲写给他的信。他把信拆开匆匆看了一眼,虽然这时辩论正非常激烈,他也不得不甘认失败,匆忙地站起身来预备离去。后因大家一至向他抗议,他只好向他们解释说,他父亲刚从老家到这里来了。
  “你请哈梅西老先生进来坐一会儿吧,”汉娜丽妮对卓健德拉说,“我们也可以请老先生吃杯茶呀。”
  “别麻烦啦,”哈梅西匆忙地拦住说,“还是我马上去见他吧。”
  阿克谢这时却不禁心中暗喜。“老先生也许决不肯在这里叨扰什么哩,”他说,暗示着安那达先生是梵社社员,而哈梅西的父亲却是正统的印度教教徒。
  哈梅西的父亲布拉加·莫罕先生一见到他儿子,第一句话就是,“你必须同我一道赶明天的早车回去。”
  哈梅西抓抓头皮。“有什么事那么急吗?”他问。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布拉加·莫罕说。

  哈梅西以询问的眼光看着他父亲,心里奇怪他为什么要这样匆忙,但布拉加·莫罕却不觉得有必要满足他儿子的好奇心。
  晚上,哈梅西的父亲出去拜访他的加尔各答的朋友们去了,哈梅西坐下来预备给他父亲写一封信;他按照一般对有身份的父亲写信的格式,写下了“父亲大人高贵的莲座下”。但写完这一句后他的笔似乎怎么也不肯听使唤了,尽管他一再对自己说,他同汉娜丽妮已经以一种未经明言的誓约彼此以身相许,如果现在再把这个未经公开的婚约对他父亲隐瞒下去,那是非常不对的,也仍属徒然。他用不同的格式又写了好几张信稿,但结果仍一张一张全被撕毁了。
  晚饭后,布拉加·莫罕安静地睡去。但哈梅西却像午夜游魂一样,爬到阳台上去,烦恼地来回走着,不住地瞪着两眼望着邻家的房子。九点钟的时候,阿克谢才迟迟离去;九点半,他们的大门关上了;十点的时候,安那达先生的客厅里的灯也已经灭掉;到十点半,全院的人都沉沉入睡了。
  第二天一清早,哈梅西无可奈何地离开了加尔各答。布拉加·莫罕先生是非常小心的,他决不会让他有误车的机会。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