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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六十八章 训龙者 (昆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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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夜拖着黑色的脚步缓缓走过。蝠时让位于鳗鱼时,鳗鱼时让位于鬼时。王子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难以成眠,不禁浮想联翩,回忆往事,思考未来。他在亚麻布薄被下辗转反侧,心绪为血与火的念头搅得沸腾不安。
  最终,昆廷·马泰尔放弃了休息的打算,去书房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摸黑一饮而尽。甘甜的酒抚慰了舌头,于是他点起蜡烛,又倒一杯。酒能助我入眠,他安慰自己,但心知这是自欺欺人。
  他久久注视着烛火,然后放下杯子,手掌悬在火焰上。他用尽全部意志力强迫自己放低手掌,但火苗刚舔到手心,他立刻抽回手,吃痛得尖叫起来。
  “昆廷,你疯了?”
  不,我只是害怕。我不想被烧死。“盖里斯?”
  “我听见你走动。”
  “我睡不着。”
  “烧伤自己就能睡着?那是热牛奶和摇篮曲的活儿。或者来点刺激的,我带你去圣恩神庙,给你找个姑娘。”
  “妓女?”
  “她们在这叫圣女,穿不同颜色的衣服,红色的才能上。”盖里斯坐到桌子对面,“要我说,家乡的修女该好好学一学。你可注意到老修女像干巴巴的李子?一辈子不跟男人上床就会成那样。”
  昆廷瞥了外面的露台一眼,树丛间夜色浓重,他听见水滴落地的轻柔声音。“下雨了?你找不到妓女。”
  “不会的。那些欲园建着精致的寓所,她们每晚都在里面等待,直到被男人挑走。没人挑的会等到天亮,孤独又无助。我们正好去安慰她们。”
  “你是说,她们正好安慰我吧。”
  “也可以这么说。”
  “我不需要这种安慰。”
  “我保留意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并非世上唯一的女人,你想以处男之身去死吗?”
  昆廷根本不想死。我想回到伊伦伍德城,亲吻你那两个妹妹,迎娶关妮赛·伊伦伍德,看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并与她孕育子嗣。我想骑着骏马参加比武大会,想去野外放鹰打猎,想去诺佛斯探望母亲,想去诵读父亲送我的书。我想要克莱图斯、小威和凯德里学士活过来。“你认为,丹妮莉丝乐意听到跟我和妓女上床?”
  “说不定咧。男人固然喜欢处女,但女人喜欢有技巧的男人。那是另一种剑术,熟能生巧。”
  这奚落刺痛了他。遇到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之前,在向她求婚之前,昆廷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幼稚。与她上床的想法和她的龙一样让他惊恐。满足不了她怎么办?“丹妮莉丝有个情夫。”他防御性地答道,“父亲不是送我来满足她的鱼水之欢的。你清楚我们为何而来。”
  “你没法娶她,她有丈夫啦。”
  “她不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婚姻与爱情有何干系?这点王子应当比我清楚。据说你父亲是为爱而结婚,他幸福吗?”
  几乎一点也不。道朗·马泰尔和他诺佛斯妻子的婚姻一半在分居中度过,另一半则在争吵。有人说,这是他父亲做过唯一一件草率之事,唯一一次让情感压倒理智,也因此追悔莫及。“并非所有冒险都招致毁灭,”他坚持,“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命。”你是我朋友,盖里斯,为何你只会嘲弄我的憧憬?我已经满腹疑惧,为何你还要火上浇油?“这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伟大的冒险总会死人。”
  他说得没错,故事里确实如此。英雄与朋友伙伴们启程出发,克服千难万险,最终凯旋,只是有些同伴永远回不去。可英雄不会死。我只要当英雄。“我只需要勇气,你希望多恩把我当失败者铭记么?”
  “多恩不大可能铭记我们中任何一位。”
  昆廷吮着手掌的烧伤。“多恩铭记着伊耿和他的姐妹。龙不会被轻易遗忘,他们同样会铭记丹妮莉丝。”
  “她死了便不会。”
  “她活着。”她一定得活着。“只是失踪了,我能找到她。”等我找到她,她会用看待那佣兵的眼神看待我。一旦我证明自己配得上她。
  “骑龙去找?”
  “我六岁就能骑马。”
  “你摔下去好多次。”
  “那从未阻止我回到马鞍上。”
  “你从未从一千尺高空摔下。”盖里斯指出,“马也不会把骑手烤成焦骨灰烬。”
  我明白这些危险。“我听够了。你可以找艘船逃回家,盖里斯。”王子站起来,吹灭蜡烛,蹑手蹑脚地摸回床,盖上被汗水浸湿的亚麻布薄被。我该早些再吻丁瓦特双胞胎中的谁,或许两个都吻。我该去诺佛斯探望母亲,那是她的出生之地,她会知道我从未忘记她。窗外的雨点不断敲打砖块。
  狼时不知不觉到来,雨还在下,一股股冰冷的急流冲刷,很快会将弥林的砖块街道变成河流。三名多恩人在黎明前的寒意中吃了些东西——水果、面包皮和奶酪组成的简单早餐,用山羊奶冲下肚。盖里斯想给自己倒杯酒,却被昆廷阻止。“别喝酒。事成之后,有的是时间痛饮。”
  “但愿如此。”盖里斯说。
  大人物顺着露台向外看。“我就知道要下雨,”他有些郁闷,“骨头疼了一夜,它们总在雨前犯病。龙不会喜欢这天气,水火不容嘛。好比你升起篝火,烧得正旺,却来了场倾盆大雨,木头会变潮,火苗也会跟着熄灭。”
  盖里斯轻笑出声,“龙不是木头,阿奇。”
  “有些是。比如那老色鬼伊耿国王,就建了好些木头龙来征服我们,却被打得落花流水。”
  这场冒险可能好不到哪去,王子心想。庸王伊耿的愚行和失败不关他事,但他仍为此满腹狐疑,踟蹰忐忑,朋友们的强颜欢笑让他更头疼。他们不明白。他们是多恩人,我却代表多恩领。多年以后,我死去以后,这件事将写入我的赞歌。他突然起立,“时间到了。”

  朋友们也站起来。阿奇巴德爵士喝光山羊奶,用巨手手背擦去上唇小胡子上的残迹,“我拿戏服去。”
  他拿着包皮裹回来,那是第二次会面时褴衣亲王给的。包皮裹里装着三件用无数小碎布块拼成的兜帽斗篷、三根短棍、三把短剑和三个磨亮的黄铜面具:公牛、狮子和猿。
  兽面军的全套装备。“他们有暗号,”褴衣亲王交出包皮裹时告诫,“暗号是:狗。”
  “你确定?”盖里斯问,“这可是拿命去赌。”
  亲王没有闪躲,“我以我的性命担保。”
  “若是有误,你的命确实不保。”
  “你怎么得知暗号的?”
  “我们遇到几名兽面军,梅里丝温柔地问了话。这些事王子还是不求甚解的好。多恩人,在我们潘托斯有句俗话:不要问厨师往派里加了什么,只管吃。”
  只管吃。昆廷认为这话有道理。
  “我扮公牛。”阿奇宣布。
  昆廷把公牛面具递给他,“狮子归我。”
  “给我剩个猴子。”盖里斯把猿猴面具摁在脸上。“他们戴这玩意儿怎么呼吸?”
  “戴好就行。”王子没心情开玩笑。
  包皮裹里还有根鞭子——旧皮革制的凶险家什,配有黄铜和骨质把手,能抽得公牛皮开肉绽。“这干嘛?”阿奇问。
  “丹妮莉丝曾用鞭子驯服黑野兽。”昆廷盘起鞭子,挂在腰上。“阿奇,带上锤子,说不定能派用场。”
  夜间进入弥林大金字塔不是件容易事。从日落到次日黎明,大门都会关闭上闩,每个入口都有卫兵把守,还有更多卫兵在能监视街道的下层露台上巡逻。卫兵从前由无垢者担任,现在换成兽面军——昆廷希望这能让情况发生变化。
  太阳升起守卫换班,但三名多恩人走下仆人阶梯时,距黎明还有半个钟头。他们周围的墙壁由几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块砌成,然而盖里斯手中火炬照不到的地方,只呈现大片灰影。长长的阶梯空无一人,唯有靴子踏在老旧砖块上擦出的轻响,在耳畔回荡。
  金字塔主门朝向弥林的中央广场,多恩人走的是开在小巷的侧门。这些门原给为主人办事的奴隶开的,现用于小贩和商人进出,运送货物。
  门是实心青铜,用沉重的铁条闩住。门前站了两名装备有短棍、长矛和短剑的兽面军,火炬光闪耀在磨亮的黄铜面具上——老鼠和狐狸。昆廷示意大人物待在阴影中,他和盖里斯大步上前。
  “你们来早了。”狐狸说。
  昆廷耸耸肩,“那我们回去好了。欢迎替我们站岗。”他知道自己说的并非标准的吉斯卡利语,但一半的兽面军是被解放的奴隶,带有世界各地的口音,所以他不会引人注意。
  “才他妈不要。”老鼠叫道。
  “说出白天的暗号。”狐狸说。
  “狗。”多恩人回答。
  两名兽面军交换眼神。在长长的三次心跳间,昆廷以为事情就此败露,美女梅里丝和褴衣亲王弄错了暗号。随后狐狸的声音含混地响起:“嗯,狗,”他说,“换你们守门。”直到两人离开,王子才松一口气。
  他们时间不多,真正的换岗人员无疑很快就会到来。“阿奇,”他喊道,大人物应声走出,火光照亮了公牛面具,“门闩,快点。”
  铁条又粗又沉,好在润滑良好,阿奇巴德爵士抬它毫不费力。他把铁条立在地上,昆廷推开门,盖里斯走出去挥舞火把。“快进来。快点。”
  屠夫的车就等在外面的小巷中。车夫轻抽骡子一鞭,车子便隆隆前行,铁框车轮碾过砖块,发出很大声音。车板上放着一只大卸八块的公牛和两头死羊。六人徒步进入,其中五人披斗篷,戴了兽面军的面具,但美女梅里丝没费心伪装。“你主人呢?”他问梅里丝。
  “我没主人。”她回答。“若是指你的亲王同僚,他带了五十人就近策应。把龙带出来,他会遵守承诺,保护你平安离开。这边由卡戈指挥。”
  阿奇巴德爵士失望地看了屠夫货车一眼。“这破车能塞下龙?”他问。
  “应该能,它能装下两头牛咧。”屠尸手也扮成兽面军,伤痕累累的脸藏在眼镜蛇面具下,但腰间那柄熟悉的黑色亚拉克弯刀出卖了他,“据说这两只野兽比女王那只要小些。”
  “深坑限制成长。”昆廷在书中读到,同样的事发生在七大王国。君临的龙穴中饲养繁殖的龙个头没能超过瓦格哈尔或米拉西斯,更别提伊耿国王的怪兽黑死神了。“铁链带够了?”
  “你有几条龙?”美女梅里丝说,“我们带的铁链够捆十条,都藏在肉底下。”
  “很好。”昆廷觉得头重脚轻。这一切太不真实,有时像游戏,有时又像噩梦。在梦中,他将要推开黑暗的大门,门后等待他的是恐怖和死亡,但不知为何,他无法停止。掌心满是黏滑的汗水,他在腿上蹭了蹭,“深坑外会有更多卫兵。”
  “是的,”盖里斯说,“我们得准备好。”
  “我已经准备好了。”阿奇道。
  昆廷肚里一阵绞痛,他突然想去清清肠胃,但显然不是时候。“这边走。”他很少觉得自己如此像个男孩。他们都跟上了;盖里斯和大人物,梅里丝、卡戈及其他风吹团团员。两名佣兵从骡车某个隐秘地方拿出两把十字弓。

  穿过马厩后,大金字塔底层就像迷宫,但昆廷·马泰尔随女王来过这里,记住了路。他们穿过三道巨大的砖石拱门,走下通往地下的陡峭斜坡,经过地牢、审讯室和两个极深的石砌蓄水池。他们的脚步声空洞地回荡在墙壁间,后面跟着隆隆作响的屠夫货车。大人物从墙上烛台摘下一支火炬,照亮前路。
  他们最终停在沉重的双开铁门前,门上锈迹斑斑,令人生畏,缠绕它的长铁链每个铁环都有成年人手臂粗细。铁门的大小和厚度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质疑此行是否明智,更糟的是,两边门上都有凸突,显示出里面的东西想要破门而出。厚厚的门板布满裂缝,甚至有三处爆开,左边大门上方的角落有熔化的痕迹。
  四名兽面军守在门前。其中三人手握长矛,他们的军士佩带短剑和匕首。军士的面具是蛇蜥头,其他三人是昆虫。
  蝗虫面具,昆廷认出。“狗。”他说。
  军士身子一僵。
  昆廷·马泰尔顿时意识到出了岔子。“拿下他们,”他沙哑地说,蛇蜥也于此时拔出短剑。
  军士动作快,却没有大人物快,只见大人物将火把掷向最近的蝗虫,回手抽出战锤。蛇蜥的短剑刚出皮鞘,战锤已击中其太阳穴,轻松砸碎薄薄的黄铜面具和下面的血肉骨头。军士朝旁踉跄了半步,双膝一软,瘫倒在地,身体诡异地抽搐。
  昆廷呆若木鸡,胃里翻江倒海。他自己的武器还在鞘中,甚至没想到伸手去拔,他只顾盯着垂死的军士,浑身颤抖。扔出的火炬落在地上,明明灭灭地燃烧,使得每个阴影都在扭曲跳跃,都在模仿抽搐的尸体。王子甚至没看见蝗虫戳来的长矛,幸亏盖里斯奋不顾身地撞开他。矛尖擦过狮子面具的脸颊,这凌厉的一击几乎戳破面具。它本来会捅穿我的喉咙,王子茫然地想。
  盖里斯咒骂着迎上围向他的蝗虫。昆廷听见跑步声,随即佣兵们从阴影中冲出。一名卫兵愣了一下,盖里斯趁机欺近长矛内侧,用剑尖刺向青铜面具下方,刺穿了蝗虫的喉咙。另一只蝗虫同时被十字弓射穿了胸膛。
  最后一名蝗虫丢掉长矛,“投降。我投降。”
  “不,你去死。”卡戈一刀砍下他的头,在瓦雷利亚钢亚拉克弯刀面前,血肉、软骨和骨骼如同板油。“太吵了,”他抱怨,“长耳朵的都听见了。”
  “狗。”昆廷说,“白天的暗号是狗。为何不让通过?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你的计划是发疯,不是吗?”美女梅里丝道,“做你该做的事。”
  龙,昆廷王子心想,没错,来这是为了龙。他觉得自己病了。我在干吗?父亲,这是为什么?四个人顷刻间毙命,为什么?“为了血与火,”他呢喃道,“血与火。”鲜血汇聚脚下,缓缓渗入砖地。火就在大门彼方。“锁链……我们没钥匙……”
  “我有。”阿奇说罢奋力抡起战锤,击中锁头,火星四溅。一下,一下,再一下,第五下时,锁头碎了,锁链落到地面发出巨大的哗啦声,昆廷确信半座金字塔的人都听到了。“赶上骡车。”填饱肚子的龙会变得温顺一些。让它们先享用绵羊吧。
  阿奇巴德·伊伦伍德抓住铁门,向两旁拉开。生锈的合页又发出两声尖叫,将破锁时没吵醒的人统统吵醒。热浪突然袭来,裹挟着灰烬、硫黄和焦肉的味道。
  门后是一片深邃、饥渴的黑暗,仿如活物,虎视眈眈。昆廷感到有东西潜伏在黑暗中,盘踞,等待。战士,请赐予我勇气,他祈祷。他不想来这里,但别无选择。不然丹妮莉丝为何带我来看龙?她想让我证明自己。盖里斯递给他一支火炬,他踏进铁门。
  绿色那条是雷哥,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他提醒自己。用名字命令它们,语气平静坚决。驾驭它们,如同丹妮莉丝在竞技场驾驭卓耿。女孩孤身一人,衣衫不整,却毫无畏惧。我不能怕。她做到的,我也能。最最重要的是不流露惧意。动物可以嗅出恐惧,而龙……他对龙有什么了解?谁了解龙?龙绝迹了一个多世纪。
  深坑边缘就在前方不远处。昆廷缓缓前进,火炬左右挥舞。墙壁、地面和天花板吸收了光线。它们被烧焦了,他看出来,砖块烧黑,碎成齑粉。走一步,空气就热一分。他开始流汗。
  两只眼睛在面前升起。
  两只青铜色眼睛,比磨亮的盾牌更亮,由于自身的热度闪烁着。龙的鼻孔冒出青烟,在燃烧的双眼前笼上一层雾。昆廷手中火炬的光亮扫过暗绿龙鳞,那种绿犹如黄昏时森林深处的青苔,在最后一缕阳光消逝前的色彩。龙忽然张嘴,光和热一同袭来。在一排尖利的黑牙后,昆廷瞥见熔炉般的光景,只是那沉睡的火焰比他手中火炬明亮百倍。龙头大过马头,龙颈不断伸长,犹如巨大的绿蟒展开身体,直到那对灼热的青铜色眼睛俯视着昆廷。
  绿色,王子心想,绿色龙鳞。“雷哥……”他的声音卡在嗓子里,只发出断断续续的低吟。青蛙,他想着,我又变成青蛙。“食物,”他记起,“拿食物,”他撕哑地说。
  大人物听到他吩咐,便拽住一只羊的两条腿,将其从车上拖下,旋转着扔进深坑。
  雷哥在空中接住羊。他的头猛然扭转,口中射出一道火矛,犹如夹杂着绿色纹路的橙黄风暴。绵羊下落前便已烧焦,焦黑的兽尸还未触到砖地,龙牙已咬上来。羊肉带着一圈微弱的火焰,空中满是烤羊毛和硫黄的恶臭。魔龙的恶臭。

  “我以为有两条。”大人物说。
  韦赛利昂。没错。韦赛利昂在哪儿?王子放低火把,照亮昏暗的低处。他看到绿龙在撕咬冒烟的绵羊尸体,进食时长尾巴不断甩动,脖子上厚重的铁项圈清晰可见,项圈还悬着三尺长的断裂铁链,破碎的铁环——它们部分融化了,形状扭曲——散落在堆满焦骨的深坑地面。我上次来,雷哥还被墙壁和地面的链子拴着,王子想起,但韦赛利昂倒挂在天花板上。昆廷猛然后退一步,举起火炬,仰头看去。
  有那么一会儿,他只见被龙焰烧黑的砖石拱顶,接着一溜灰尘引起了注意,暴露了白龙的行藏。某个苍白形影就在那里,半遮半掩,微微颤动。他给自己挖巢穴,王子明白了,砖头中挖出的巢。
  弥林大金字塔的地基厚重坚固,足以支撑庞大的建筑,它的内墙有七大王国大城堡的外墙三倍厚。韦赛利昂在墙上用火焰和爪子挖出一个足够睡进去的洞。
  我们刚刚吵醒了他。魔龙像白色巨蛇一样在墙内展开,占据了天花板。更多灰烬飘洒,摇摇欲坠的砖块纷纷掉下。巨蛇变出脖子和尾巴,然后是长角的龙头,他的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犹如金黄的煤炭。他的双翼咔咔作响,猛然打开。
  昆廷的脑海一片空白。他听到屠尸手卡戈冲手下佣兵大喊。铁链,他派人去拿铁链,多恩王子想。计划是喂饱两只野兽,趁他们不备用铁链锁住,跟女王做过的一样。一条龙足矣,幸运的话两条都能到手。
  “再拿肉。”昆廷说。吃饱的野兽会变迟钝。他在多恩见过人们这样抓蛇,但在这里,面对这些怪物……“拿……拿……”
  韦赛利昂飞下天花板,打开的白色革翼硕大宽广。破碎的铁链挂在他脖子上,剧烈摇摆。他的火焰点亮了深坑,那是夹杂着血红与橙黄的淡金火柱,那对白翅膀的拍打在陈腐的空气中搅起一团灰烬和硫黄。
  一只手抓住昆廷的肩膀,他手中火炬跌到地上,弹开,燃烧着滚落深坑。他发现自己面对着一只黄铜猿猴。盖里斯。“小昆,这行不通,他们太野了,他们……”
  龙落到多恩人和大门之间,发出能让一百头狮子没命逃窜的狂啸。他左右摇晃脑袋,把入侵者看来看去——多恩人、风吹团员、卡戈——最后久久地停在美女梅里丝身上,一边喷着鼻息。女人,昆廷发觉,他知道她是女人。他在寻找丹妮莉丝,寻找他的母亲,却不知她为何不见了。
  昆廷挣脱盖里斯。“韦·赛利昂,”他高喊。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一时间他真怕自己弄错。“韦赛利昂。”他又喊一遍,摸索着腰间的鞭子。她用鞭子驯服黑龙,我只需效仿她。
  龙知道自己的名字,他转过头,视线在多恩王子身上停驻了三个心跳。苍白的火焰在闪亮匕首般的黑牙后燃烧,他的眼睛是两汪溶金湖泊,烟从他鼻孔升腾。
  “坐下。”昆廷边喊边咳,喊完又咳了一声。
  烟雾和硫黄的恶臭如此浓重,令人窒息。韦赛利昂对他失去了兴趣,转身面向风吹团员,蹒跚着走向大门。或许他闻到死去卫兵的鲜血和屠夫货车里的鲜肉,也或许他只是看到门开了。
  昆廷听见佣兵们的喊叫。卡戈要某人递给他铁链,美女梅里丝尖叫着要某人闪开。魔龙在地上笨拙地移动,好像四肢匍匐前进的人,但速度超乎多恩王子想象。避让不够快的风吹团团员挡了路,韦赛利昂发出又一阵狂啸。昆廷听见铁链哗啦声,随后是十字弓轻响。
  “不。”他尖叫,“不!住手!住手!”但太迟了。这帮白痴!他看到箭头从韦赛利昂的脖子上弹开,消失在暗处时,只来得及冒出这一个念头。一条火线点燃了黑暗——那是闪耀着金红光芒的龙血。
  十字弓手摸索着填装箭矢,龙却已咬住他的脖子。弓手戴着狰狞的黄铜老虎面具,此刻扔下武器,试图掰开韦赛利昂的嘴。火焰从老虎嘴里灌进去,随着几声轻柔的爆炸,男人的眼球炸开了,眼球周围的黄铜开始融化。魔龙扯下大半个人头,一边吞咽,一边吐火烤熟地上的尸体。
  其他风吹团团员不断后退,这场面连美女梅里丝都受不了。韦赛利昂长角的头在食物和佣兵们之间转来转去,但不久后忽略了佣兵,弯下脖子,从尸体上又扯下一块肉。这次是小腿。
  昆廷解开鞭子。“韦赛利昂。”他抬高声调。他能做到,他可以做到,父亲将他送到世界尽头,就是为这个。他不能让父亲失望。“韦赛利昂!”鞭子破空发出清脆声响,回荡在烧焦的墙壁间。
  苍白的龙头抬起来,巨大的金眼猛然收缩,缕缕青烟从龙鼻中袅袅上升。
  “坐下。”王子命令。不能让他嗅出你的恐惧。“坐下,坐下,坐下!”他抡圆鞭子,抽了龙脸一鞭。韦赛利昂嘶吼着。
  一股突来的热风席卷了他,他听见皮革翅膀拍打,周围扬起漫天灰烬和煤渣,接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回荡在焦黑的砖石建筑中。他的朋友在疯狂叫喊。盖里斯一遍又一遍地喊他的名字,大人物则用尽全力咆哮:“背后,背后,你背后!”
  昆廷转身,举起左手挡住扑面袭来的、地狱般的炙热熏风。雷哥,他提醒自己,绿色那条是雷哥。
  他举起鞭子,却发现鞭子烧着了,手也烧着了。他全身、全身都烧着了。
  噢,他心想,随后厉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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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