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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六十二章 祭品(阿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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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党人士在村落的公共草地上搭起火刑架。
  或者该叫公共白地?到处是齐膝深的雪,但人们把这里的雪铲走,用斧子、铲子和锄头在冻土上挖洞。呼啸的寒风从西边袭来,裹挟着无数雪花吹过封冻的湖面。
  “你不会想看的。”亚莉珊·莫尔蒙说。
  “是不想,但我要看。”阿莎·葛雷乔伊是海怪之女,不是见不得丑恶的娇弱闺秀。
  这是阴暗、寒冷和饥饿的一天,跟昨天、前天一样。她们在冰上耗了大半天,瑟瑟发抖地守在较小的湖上凿出的两个冰洞旁,用戴连指手套的手笨拙地握着鱼线。不久前还能指望每人钓上一两条鱼,精于此道的狼林人甚至能钓到四五条。但今天除了深入骨髓的寒冷,阿莎一无所获。小亚也好不到哪去。两人钓到鱼已是三天前的事。
  母熊又试了一次。“我可不去。”
  后党想烧的也不是你。“你不去就不去,我保证不逃跑。我能逃哪儿去?去临冬城?”阿莎大笑,“他们说只有三日骑程。”
  六名后党人士正削砍两棵巨大的松树,把它们插入其他六名后党挖出的坑里。阿莎不用问便知道这是火刑架。夜幕就快降临,红神需要祭品。献上血与火的牺牲,后党人士如是说,光之王就会用火眼金睛,融掉歹毒的大雪。
  “即便在这黑暗与恐惧之地,光之王也保护着我们。”木桩钉入坑中,高迪·法林爵士对聚集的人群宣讲。
  “南方佬的神怎能奈何雪?”阿托斯·菲林特质问,他的黑胡须裹了一层冰。“这是旧神降下的神怒,我们应当平息旧神之怒。”
  “没错。”大酒桶渥尔道,“红神拉拉罗在这儿屁都不是。你们只会惹怒旧神,他们在岛上看着呢。”
  佃农的村落坐落于两湖之间,较大的湖里有好几个林木茂盛的小岛,如同溺死巨人伸出的冰封拳头般支在冰面上。有个岛上生了株扭曲的古老鱼梁木,枝干和周围的积雪一样白。八天前,阿莎与亚莉珊·莫尔蒙一起走到树下,仔细查看上面狭长的鲜红眼睛和血盆大口。那只是树液,她安慰自己,鱼梁木流着红色树液。她试图这么想,却不能信服——眼见为实,她看到了冻结的血。
  “是你们北方佬带来这场雪的。”科里斯·彭尼反驳,“你们和你们那些魔鬼树。拉赫洛将拯救我们。”
  “拉赫洛会害死我们。”阿托斯·菲林特坚持。
  你们两边的神都该死,阿莎·葛雷乔伊心想。
  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亲自检查两根木桩,推了推以确保牢固。
  “甚好,甚好,能用了。克莱顿爵士,带祭品上来。”
  克莱顿·宋格爵士是高迪的左膀右臂。或者说干枯的手臂?阿莎不喜欢克莱顿爵士。法林热衷于献祭红神,宋格则是纯粹的残忍。阿莎见过他注视夜火的样子:双唇微张,目光贪婪。他爱的不是神,是火,她断定。她问朱斯丁爵士宋格是否一直如此,朱斯丁爵士扮个鬼脸,“在龙石岛,他爱跟刑讯者赌博,还帮他们审讯犯人——尤其是年轻女犯。”
  阿莎毫不吃惊,宋格现在最想烧死的是她。除非暴风雪马上停止。
  他们在距临冬城三日骑程的地方停留了十九天。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可惜他们不是乌鸦,暴风雪也冷酷无情。阿莎每天早上都抱着见到太阳的希望醒来,迎接她的却始终是漫天大雪。风暴把农舍和帐篷埋在肮脏的雪堆下,很快连长厅都要吞没了。
  除开死马和湖里钓的鱼(日益减少),以及猎手们从阴冷死寂的森林里找来的些许猎物,再没吃的。骑士和诸侯享用了大部分马肉,剩给普通士兵的寥寥无几。
  他们开始吃死人肉不足为奇。
  四个比兹伯利的人分食了已故费尔伯爵一个手下的尸体,他们从腿和臀部割下大块肉,还把前臂叉在火上烤。母熊给她讲这些时,她跟其他人一样觉得恐怖,但并不惊讶。她敢打赌,在这场可怕的行军中,这四个人绝非最早品尝人肉的——只是最早被发现的罢了。
  根据国王的判决,这四个比兹伯利的人要为他们的盛宴付出生命代价……后党人士则请求烧死他们来终结暴风雪。阿莎·葛雷乔伊跟红神毫无瓜葛,但她祈祷这场献祭能成功——如若不成,铁定会再来一场,那时克莱顿·宋格爵士就能得偿所愿了。
  四个食人者赤身裸体地被克莱顿爵士赶出来,手腕用皮绳绑在身后。他们中最年幼的绊倒在雪地里,痛哭失声。另两个仿若行尸,一路盯着地面。阿莎惊讶地发现他们看起来如此平凡。不是怪物,她发觉,只是普通人。
  四人中最年长的曾是个军士,就他还倔强。后党人士用长矛赶他,他骂声不绝。“操你们,操你们的红神。”他骂道,“听见没,法林?巨人杀手?你那欠干的表侄子死得大快人心,高迪。大爷们本该连他也吃,火化时闻着多香啊。老子敢打赌,那兔崽子香嫩可口,油水也多!”一根长矛把柄狠狠打在这人身上,让他跪倒在地,却没能封住他的嘴。他站起来,吐出一口混着碎牙的血继续开骂,“老二最美味,在火上烤个酥脆,就像肥嫩的小香肠。”即便他们用铁链捆住他,他仍喋喋不休,“科里斯·彭尼,你来啊,彭尼算什么姓?你老妈跟路边野汉取的?还有你,宋格,该死的狗杂种,你——”
  克莱顿爵士一言不发地欺近,手起刀落割开军士的喉咙,胸口溅了一片血。
  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每抽噎一声身体都跟着抖。他好瘦痩,阿莎能数清肋骨。“不,”他乞求,“求你了,他死了,已经死了。我们饿极了,求你们了……”
  “军士最聪明,”阿莎对亚莉珊·莫尔蒙说,“他激宋格杀他。”不知轮到她时,能否故伎重演。
  四个祭品背靠背悬绑在两根柱子上,三个活人和一个死人。光之王的信徒在祭品脚下摆好劈开的原木和折断的树枝,淋满灯油。他们动作迅速,因为雪下得大,木柴很快会湿透。
  “国王呢?”科里斯·彭尼爵士问。
  四天前,一名国王的侍从冻馁而死。死去的男孩名叫拜兰·法林,乃是高迪爵士的亲戚。火葬堆吞噬男孩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面色铁青地站在一旁观礼,然后又返回瞭望塔,自那以后再没现身……但时不时能看到陛下站在塔顶,被日以继夜燃烧的烽火勾勒出轮廓。他在与红神对话,有人说。他在呼唤梅丽珊卓女士,另一些人传言。不管怎么说,阿莎·葛雷乔伊觉得国王已己是走投无路,亟须帮助了。

  “坎特,去告诉国王一切就绪。”高迪爵士命令最近的士兵。
  “国王已至。”是里查德·霍普的声音。
  里查德爵士在板甲和锁甲外套了件加垫外套,上面绣着三只在灰烬枯骨上盘旋的骷髅飞蛾。史坦尼斯国王走在他身旁,阿尔夫·卡史塔克拄着黑李木手杖蹒跚着跟在他们身后。正是阿尔夫大人八天前发现这四名食人者的。这个北方佬带来一个儿子、三个孙子、四百名枪兵、四十名弓箭手、十二名骑兵、一名学士,还有一笼渡鸦……但携带的给养只够维持自己人。
  有人给阿莎解释,卡史塔克并非真正的大人,只是在领主被兰尼斯特释放前继续充当卡霍城代理城主。他身材佝偻扭曲,左肩比右肩高半尺,上面支着骨瘦如柴的脖子,然后是一口黄板牙和斜视的灰眼睛。他头上生着寥寥几根白发,分叉胡须灰白各半,十分纠结。阿莎觉得他的笑容很讨厌,然而若传言属实,夺回临冬城后将把它封给卡史塔克家。因为卡史塔克家是很久很久以前从史塔克家分出去的旁支,阿尔夫大人又在艾德·史塔克辖下诸侯中率先效忠史坦尼斯。
  据阿莎所知,卡史塔克信仰北境旧神,和渥尔、诺瑞、菲林特及其他山地氏族相同。她很好奇他来观看火祭是奉国王之命,还是想亲眼见识红神的力量。
  一见到史坦尼斯,两名绑在柱上的人便拼命哀求宽恕。国王咬紧牙关安静地听着,然后对高迪·法林说:“开始吧。”
  巨人杀手抬起手臂。“光之王,聆听吾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高迪爵士仰望渐暗的天空。“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请您重还天日明光。真主啊,请引导吾等长驱直入,歼灭仇寇。”雪花在他脸上融化。“感谢您派来夜里守护我们的群星,请您驱逐蔽天阴云,令吾等重沐星辰清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祈祷,“驱逐无情的黑暗。”
  科里斯·彭尼爵士手捧火炬踏步上前。他高举火炬在头顶挥舞一圈,火焰熊熊飘展,一名祭品开始嗫泣。
  “拉赫洛,”高迪爵士唱道,“吾等献上四位罪人。至纯至诚,供奉真主。涤净黑暗,焚尽罪身。解脱灵魂,光明永享。以其鲜血,奉出牺牲。望得神助,冰雪消融。哀鸣震天,蔚为祭献。神力加护,誓灭仇寇!请接受这份祭品,引导我们去临冬城肃清异教徒!”
  “光之王,接受祭品。”一百个声音一同叫喊。科里斯爵士点燃第一个柴堆,然后把火炬扔到第二个柴堆底下。青烟缕缕升起,祭品们开始咳嗽。接着第一朵火焰如少女娇羞露头,辗转腾挪,从木柴向人腿雀跃。转瞬间,两根木桩淹没在烈火中。
  “他死了。”火焰爬上小腿时,哭泣的男孩尖叫,“我们发现他死了……求求你们……我们饿极……”火焰舔舐卵蛋,等他下体的毛发烧起来,他的哀求化为一阵不知所云的高亢悲鸣。
  阿莎·葛雷乔伊觉得胆汁涌上喉咙。在铁群岛,她看过族人的牧师割开奴工的喉咙,抛尸入海,以荣耀淹神。那已经很残忍,这个尤甚。
  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掩住耳朵,转身离开。你无须旁观。后党人士高唱拉赫洛的赞歌,但祭品的悲鸣盖过了歌词。热浪抽打脸庞,她却浑身颤抖。空中弥漫起烟雾和尸臭,一具木桩上的身躯在烧红的锁链下不住抽搐。
  片刻后,尖叫停止。
  史坦尼斯国王一言不发地离开,回到孤独的瞭望塔上。他要回到烽火旁,阿莎清楚,向圣火寻求答案。阿尔夫·卡史塔克蹒跚着想跟上,但里查德·霍普爵士挽住他胳膊,带他去长厅。围观人群渐渐散开,回到各自的篝火边,享用能找到的些微食物。
  克莱顿·宋格悄悄贴近她,“铁B喜欢这表演?”他呼吸中有麦酒和洋葱的味道。他有双猪眼睛,阿莎心想。猪眼睛跟他很配,他的盾牌和外套上都画着长翅膀的猪。宋格的脸贴得如此之近,她甚至能数清他鼻子上的黑头,“等你在火刑架上扭动,会有更多人围观。”
  他说得没错。狼仔不喜欢她。她是铁民,她必须为族人的罪行负责,为卡林湾、深林堡和托伦方城的陷落负责,为几世纪以来磐石海岸遭受的劫掠负责,为席恩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负责。
  “放开我,爵士。”每次宋格跟她说话,她都恨不得斧子还在手里。阿莎是优秀的手指舞者,不逊群屿的任何男人,十指完好便是明证。我能与他共舞就好了。有些男人脸上缺胡子,克莱顿爵士脸上则缺把斧子。但她没有武器,只能尽力挣脱。这却让克莱顿爵士抓得更紧,戴手套的手指如铁爪嵌入她胳膊。
  “夫人要你放开她。”亚莉珊·莫尔蒙开口,“你最好照办,爵士,阿莎夫人不是祭品。”
  “她会是的,”宋格坚持,“我们容忍这魔鬼崇拜者太久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放开了阿莎的胳膊。没人会无谓地激怒母熊。
  朱斯丁·马赛适时出现。“国王对他的战利品另有安排,”他挂着惯有的笑容,双颊冻得通红。
  “国王?还是你?”宋格嗤之以鼻,“尽管做美梦,马赛,但她肯定会被烧死。她有国王之血。红袍女说,国王之血有力量,能取悦真主。”
  “拉赫洛会满足于我们刚刚献上的四名祭品。”
  “四个贱民,简直是打发叫花子。那种人渣不能停住雪,但她能。”
  母熊叫道:“要是你烧死她,雪仍在下,怎么办?你还要烧谁?我吗?”
  阿莎再也忍不住了,“何不是克莱顿爵士?说不定拉赫洛想要个自己人咧。一位火苗舔过老二时还能高唱赞歌的忠实信徒。”
  朱斯丁爵士哈哈大笑。宋格十分不悦。“尽管找乐子,马赛,只要雪一直下,你会知道谁笑到最后。”他瞥了眼挂在木桩上的死尸,对自己笑笑,转身加入高迪爵士和其他后党人士。
  “我的斗士。”阿莎赞美朱斯丁·马赛。无论动机如何,他都当之无愧,“谢谢你来解围,爵士。”
  “你这样在后党中混不下去。”母熊说,“莫非你对红神拉赫洛失去了信心?”
  “我失去信心的何止于此。”马赛的呼吸在空中凝成白雾,“但我还相信晚餐。一起去么,女士们?”
  亚莉珊·莫尔蒙摇摇头,“没胃口。”
  “我也没有,但最好咽些马肉,不然过不多久铁定后悔。我们从深林堡出发时带有八百匹马,昨晚只剩六十四匹。”
  这与阿莎所料相去不远。几乎所有高大战马都已倒下,包皮括马赛自己的。大部分驮马也死了。即便北方人的矮种马也饿得摇摇晃晃。说到底,大家要马还有什么用?史坦尼斯己不能进军了。日月星辰太久不见,阿莎甚至觉得它们是梦中的东西。“我去吃。”

  亚莉珊摇摇头,“我不去。”
  “那我来看管阿莎夫人。”朱斯丁爵士对她说,“我向您保证,决不许她逃走。”
  母熊勉强答应,没理会他言语间的调侃。他们就此分别,亚莉珊回帐篷,阿莎和朱斯丁·马赛去长厅。路没多远,但雪深风也急,而阿莎的脚犹如两个大冰块,每走一步,受伤的脚踝脚踩都刺痛不已。
  长厅狭小简陋,却是村里最大的建筑。史坦尼斯住进湖边的石制瞭望塔后,诸侯和军官们便把这据为己有。两名守卫分立门侧,靠在高高的长矛上。其中一人为马赛掀开油腻的门帘,朱斯丁爵士护送阿莎走入厅内让人幸福的温暖中。
  大厅两边排放着长凳和搁板桌,足以容纳五十人……但挤下了
  两倍于此的人数。泥地中间挖了道火坑,上方天棚开了串烟孔。狼仔们坐在火坑一侧,骑士和南境诸侯占据另一侧。
  南方佬像群窝囊废,阿莎心想——个个形容枯槁,有的呈现病态的苍白,有的被风吹得满脸红肿;与之相对,北方佬还算容光焕发,面色红润的大汉留着灌木丛一样的胡子,穿着毛皮和铁甲。他们可能也冷也饿,但矮种马和熊掌让他们在行军中省了力。
  阿莎摘下连指毛皮手套,活动手指时痛得抽搐。她半僵的双脚在温暖的厅内逐渐解冻,疼痛也陡然加剧。佃农们逃离前留下大量泥炭,泥炭烧出滚滚浓烟和浓重的泥土味。她把斗篷的雪抖干净,挂在门内一颗钉子上。
  朱斯丁爵士在长凳上给两人找到位置,又取来晚餐——麦酒和外焦内生的大块马肉。阿莎喝了口麦酒才吃马肉。分到的肉块比上次小,但香气仍诱得她肚子咕咕作响。“谢谢您,爵士,”鲜血和油脂顺着她下巴流淌。
  “叫我朱斯丁。”马赛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块,叉起一块。
  桌子下首,威尔·福克斯伍正朝周围人吹嘘史坦尼斯会在三天后进军临冬城——他是从照料国王马匹的马夫嘴里听说的。“陛下在圣火里看到了胜利,”福克斯伍说,“一场无论在领主的城堡还是农夫的小屋都会传唱千年的胜利。”
  朱斯丁·马赛从马肉上抬起头,“昨夜冻损达到八十人,”他从齿间拽出一块软骨,弹给最近的狗,“继续行军就等着成百成百地死人吧。”
  “继续逗留,会成千成千地死人。”亨佛利·克莱夫顿爵士说,“要我说,不前进就是死路一条。”
  “前进才会死。况且就算到达临冬城,能怎样?我们怎么夺取它?半数人虚弱得迈不开步,你指望他们去攀登城墙?建攻城塔?”
  “我们应该留在这儿,直到天气放晴。”蒙德·威尔德爵士说,他是位干尸般的老骑士,看起来行将就木。阿莎听到士兵们打赌下一个倒下的著名骑士或诸侯是谁,蒙德爵士是大热门。不晓得他们在我身上下了多少子儿咧?阿莎心想,或许还有时间加注。
  “这儿至少有安身之所,”威尔德坚持,“而且湖里有鱼。”
  “僧多粥少。”比兹伯利伯爵阴沉地说。他有理由阴沉,刚才高迪爵士烧死的是他的人,而且这座大厅里就有人说比兹伯利明知手下所为,甚至分了一杯羹。
  “没错,”奈德·树木嘟囔。他是深林堡派来的向导之一,人称没鼻子奈德——上上个冬天,冻疮夺去了他的鼻尖——对狼林的了解世上无人能及,即便国王麾下最傲慢的诸侯,也懂得在他说话时闭嘴倾听。“我了解那些湖,你们几百号人像蛆虫占领尸体一样在上头打洞,他妈的没沉下去是奇迹。从岛上看,湖面跟老鼠啃过的奶酪差不多。”他摇摇头,“湖里没鱼,你们钓光了。”
  “这更说明应该进军。”亨佛利·克莱夫顿坚持,“若命中注定难逃一死,不如持剑而死。”
  这话题昨晚争论过,前晚也争论过。前进会死,留守会死,撤退也会死。
  “想死请自便,亨佛利。”朱斯丁·马赛说,“我咧,我还想看到下一个春天。”
  “有人会称之为懦夫思想。”比兹伯利伯爵斥道。
  “懦夫总也好过吃人肉的。”
  比兹伯利的脸被愤怒扭曲,“你——”
  “打仗就得死人,朱斯丁。”里查德·霍普爵士站在厅门口,黑发被融雪打湿,“跟我们一同进军的,可以分享从波顿和他野种那里夺取的战利品,以及不朽的荣耀;虚弱得无力前进的只能先自谋生路。不过我保证,夺回临冬城后,会送食物回来。”
  “你们夺不回临冬城!”
  “此话怎讲?我们当然能做到。”高桌上有人咯咯笑道,那是阿尔夫·卡史塔克、其子阿梭尔及三个孙子坐的地方。阿尔夫撑着身子站起来,活像一只暂时飞离猎物的秃鹫,他用一只布满老人斑的手扶着儿子的肩膀,“为了奈德和他女儿,我们一定能夺回临冬城,嗯,还为了被残忍谋害的少狼主。如蒙各位不弃,我和我的人愿自告奋勇当先带路。我跟我们的好国王提了许多次,进军吧,我说,只需您一声令下,不出半月,我们都能用佛雷和波顿的鲜血来洗澡!”
  许多人跺脚呼应,还用拳头敲桌板。阿莎发现这么做的几乎都是北方人,而在火坑另一边,南方诸侯安静地坐在长凳上。
  朱斯丁·马赛等喧闹慢慢平息,方才开口:“勇气可嘉,卡史塔克大人,但仅凭勇气奈何不了临冬城的深垒高墙。您打算怎么夺回城堡?靠祈祷?扔雪球?”
  阿尔夫大人的一个孙子回答:“我们砍下树木,做成撞锤撞开城门。”
  “然后去送死。”
  另一个孙子高声插话:“我们会造云梯,攀上城墙。”
  “还是去送死。”
  阿尔夫大人的小儿子阿梭尔·卡史塔克站起来:“我们会造攻城塔。”
  “送死、送死,还是送死。”朱斯丁爵士翻个白眼,“诸神在上,卡史塔克都是疯子么?”
  “诸神?”里查德·霍普说,“你失言了,朱斯丁。只有一个真主,在这里不准提那些恶魔。现在光之王才能拯救我们,不是么?”他把手放到剑柄上以壮声势,目光则一刻没离开朱斯丁·马赛。
  朱斯丁爵士在他的注视下妥协。“光之王,没错,我对他的信仰和你一样坚定,里查德,你是知道的。”
  “我质疑的是你的勇气,朱斯丁,并非你的信仰。自深林堡出发后,丧气话你一路说不停,我真怀疑你到底是哪边的人。”

  马赛的脖子刷的一下红了,“我才不会在这儿任你侮辱。”他使劲从墙上拽下湿斗篷,力道之大,阿莎听到撕裂声。他径直走过霍普,大步出门。一阵冷风穿堂而过,吹起火坑里的灰烬,让火焰明亮了些。
  如此脆弱,阿莎心想,我的板油斗士。但若后党加害她,朱斯丁爵士是少数会站出来反对的人。因而她也起身,披上斗篷,追随他踏入暴风雪。
  阿莎没走出十码就迷路了。她能看到瞭望塔顶燃烧的烽火——一片漂浮在空中、暗淡的橙色光晕——但村落消失了。她独立于寂静的白雪世界,在齐膝深的雪堆中跋涉。“朱斯丁?”她喊道。无人回应。左方传来一声马嘶。那可怜的家伙听起来很害怕,或许它知道自己将成为明天的晚餐。阿莎紧了紧斗篷。
  她不知不觉间踉跄着回到村落的公共草地。松树桩还立在那里,烧得焦黑,但未焚毁。缠绕死者的铁链已然冷却,但仍紧缚着尸体,将其死死锁定。一只乌鸦停在尸体上,撕扯挂在焦黑头骨上烤焦的肉。大雪盖住了刑架底部的灰烬,并己没过死者的脚踝。旧神想埋葬他们,阿莎心想,旧神看不下去了。
  “好好瞧瞧,骚B。”克莱顿·宋格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烤熟后的你也一样漂亮。告诉我,乌贼会尖叫吗?”
  祖先们的神啊,若你能在波涛下的流水宫殿听到我的祷告,请赐我一把小飞斧。淹神并无回应。他甚少回应。天南地北的神都这样。“你看到朱斯丁爵士没?”
  “那个屁颠屁颠的白痴?你找他干吗,骚B?你想要的话,我比马赛男人强多了。”
  又叫我B?真奇怪,宋格这种人总会用女人身上他们唯一看重的部分来侮辱女人。而且宋格比中里德尔更糟。他说出这个词时,想要的就是这个。“你的国王会Yan割强姦犯。”她提醒他。
  克莱顿爵士失声大笑,“国王快被火晃瞎了。不过别怕,骚B,我不会操你。操你之后得宰了你,而我更想看你被烧死。”
  那匹马又在叫。“你听到了?”
  “什么?”
  “一匹马。不,一群马。不止一匹。”她转头倾听。大雪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很难分清从哪个方向传来。
  “这是乌贼的把戏吗?我没听到——”宋格皱眉,“见鬼。骑兵。”他带毛皮皮革手套的手笨拙地摸索剑带,花了番工夫才从鞘中抽出长剑。
  说时迟那时快,骑兵已冲到他们面前。
  这支幽灵分队从风暴中现身,都是矮马上的高个,厚厚的毛皮让他们更显魁伟。他们腰悬长剑,剑与鞘碰撞,奏出微弱的钢铁之歌。阿莎看到一人的马鞍上挂着战斧,另一人背着战锤。他们还背着盾牌,但盾面为冰雪覆盖,难以辨认纹章。尽管穿着层层羊毛、毛皮和熟皮革,阿莎还是觉得如坠冰窟。战号,她心想,我需要战号来唤醒营地。
  “跑啊,你这蠢B!”克莱顿爵士大喊,“快去通知国王。波顿大人杀来了!”宋格或许是个衣冠禽兽,但从不缺乏勇气。只见他握着剑,大步穿过雪地,挡在骑兵和国王的瞭望塔之间。瞭望塔上闪耀的烽火犹如某位陌生神明的橙色眼睛。“来者何人?站住!站住!”
  为首的骑兵在他身前勒马,后面大概有二十人。阿莎没空计算,或许风暴中还隐藏着几百人,正在奋力前进。甚或卢斯·波顿倾巢而出,借着黑暗和暴风雪的掩护,发起总攻。只是这些人……
  作为斥候太多,作为前锋又太少。其中有两人全身黑衣。是守夜人,她陡然意识到。“你们是谁?”她喊道。
  “是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回答,“我们先去临冬城,却只发现鸦食安柏在那里击鼓吹号。我们花了不少工夫才找到你们。”领头的骑兵跳下马鞍,掀开兜帽,鞠了一躬。由于他胡子太厚,又裹了厚厚一层冰,阿莎起初竟没认出他。随后她想起了,“特里斯?”她奇道。
  “小姐。”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单膝跪下。“少女也来了。还有罗衮、乌鸦嘴、手指、白嘴鸦……我们六个能骑马的人。科洛姆伤重去世。”
  “怎么回事?”克莱顿·宋格爵士质问,“你是她的人?你怎么从深林堡地牢跑出来的?”
  特里斯起身,扫掉膝上的雪。“希贝娜·葛洛佛夫人以国王的名义接受一大笔赎金后释放了我们。”
  “赎金?谁会为海里的烂货出钱?”
  “我会,爵士先生。”一位异乡口音的人策马上前。他高挑精瘦,两腿极长,让人奇怪怎么没拖到地上。“我亟须利索的护卫护我面见国王,希贝娜夫人也亟须减少几张吃饭的嘴。”围巾遮住了高个子的脸,但他头戴某种柔软织品织成的塔形无边帽,犹如三个滚筒迭放,阿莎上次航到泰洛西以后,没见过比这更古怪的装扮,“听闻史坦尼斯国王在此,我有十万火急的事务要立刻觐见陛下。”
  “七层地狱,你他妈又是谁?”
  高个子优雅地滑下矮种马,摘掉奇异的帽子,鞠了一躬。“在下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谦卑仆人。”
  从黑暗中冲出的骑兵居然是布拉佛斯银行家,这是阿莎·葛雷乔伊生平所见最不可思议的事,荒诞离奇得令她笑出声。“史坦尼斯国王住在瞭望塔里,相信克莱顿爵士很乐意帮您引荐。”
  “那太好了,时不我待啊。”银行家用精明的黑眼睛打量她,
  “若我没认错,您就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夫人。”
  “嗯,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是不是夫人另说。”
  布拉佛斯人微笑,“我们给您带了份礼物。”他示意身后的人,“我们本希望在临冬城找到国王,可惜,风暴吞没了城堡。在城墙下,我们见到带着一队毛头小子等候国王的莫尔斯·安柏。他给我们这个。”
  一个女孩和一个老头,眼看两人被粗鲁地丢在面前的雪地,阿莎心想。女孩裹着毛皮,却打颤得厉害,若非饱受惊吓,她原算得上标致,只鼻尖生有黑色冻疮。至于那老头……简直称不上是人,阿莎觉得稻草人都比他胖。他的脸皮包皮骨头,头发灰白污秽。他浑身恶臭。阿莎只看了一眼就想吐。
  他抬眼看她,“姐姐,瞧,这回我认出你了。”
  阿莎的心跳空了一拍。“席恩?”
  他的唇向后咧开,似乎想微笑。她发现他只剩半口牙,剩下的牙也有一半破损碎裂。“席恩,”他重复,“我是席恩。你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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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