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五十六章 铁岛求婚者(维克塔利昂一)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悲伤号”于破晓时分独自现身,她的黑帆在淡粉色晨光中十分寂寥。
  第五十四艘船,维克塔利昂被手下叫醒后,阴郁地想,她没有同伴。他默默诅咒着残酷的风暴之神,腹中如有一团漆黑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我的船都上哪儿去了?
  从盾牌列岛出发时,他的铁舰队共有九十三艘船。铁舰队只服从海石之位的主人,不属于其他任何首领;它平素由一百艘战船组成,船长和船员从群岛各地征集。铁舰队的战船虽比青绿之地的领主装备的大型帆船小,但有铁群岛普通长船的三倍大。这些船吃水较深,还装有凶悍的撞锤,可与王家舰队争锋。
  铁舰队绕过多恩领漫长荒芜的海岸,经历了诸多浅滩和涡流的考验,最后在石阶列岛补充粮食、野味和淡水。“无敌铁种号”在此逮住了一艘大肚子平底货船“贵妇号”。该船途经海鸥镇、暮谷城和君临航向旧镇,满载咸鳕鱼、鲸油和腌鲱鱼,铁民们将之欣然笑纳。他们经过雷德温海峡和多恩海岸途中还抓了另外五艘船——三艘平底船、一艘三桅船和一艘划桨船——这使得舰队船只总数达到九十九艘。
  离开石阶列岛时,九十九艘船被平分成三支骄傲的舰队,分头行动,约定在雪松岛最南端会合。但此刻横跨大洋现身的只有四十五艘船。维克塔利昂自己的分舰队有二十二艘船抵达世界彼岸,但也是三四成群陆续抵达的,个别船单独赶到;跛子拉弗的分舰队到了十四艘;红拉弗·斯通浩斯的分舰队只有九艘成功抵达,连红拉弗本人也不见踪影。舰队一路又抢到九艘船,所以现在总计还有五十四艘……可惜抢的都是平底船、渔船、商船和贩奴船,没有一艘战舰。打起仗来,它们对铁舰队的贡献殊为有限。
  “悲伤号”到达之前三天来了“少女克星号”,再之前一天有三艘船结伴从南方出现——俘获的“贵妇号”摇摇晃晃地跟在“喂鸦者号”和“铁吻号”身边。但那天往前,又有两天颗粒无收,直到第三天才有“无头简妮号”和“恐惧号”抵达。再往前的两天亦只有空旷的大海和无云蓝天,第三天跛子拉弗分舰队的残部抵达,包皮括“科伦大王号”、“白寡妇号”、“哀悼号”、“苦痛号”、“海兽号”、“铁夫人号”、“掠夺者之风号”、“战锤号”等十四艘船,其中两艘被风暴折磨得不成样子,只能拖带航行。
  “风暴,”跛子拉弗向维克塔利昂低声报告,“我们遭遇了三场大风暴,之间也一直有强风骚扰。瓦雷利亚刮来的红风有灰烬和硫黄味,黑风则将我们赶向那片荒芜的海岸。远航从一开始就被诅咒了。鸦眼怕您,大人,要不然他怎么打发您到半个世界之外?他打算让我们送死。”
  从古瓦兰提斯出航仅一日便遭遇风暴时,维克塔利昂产生了同样的想法。诸神不容弑亲者,他心想,否则鸦眼早死在我手上十几回了。波涛汹涌,甲板疯狂颠簸,他亲眼看见“大衮之宴号”和“红潮号”猛烈相撞,双双碎裂。全怪我哥哥,他心想。这是他的分舰队里失去的头两艘船,但远不是最后两艘。
  他怒从心起,扇了跛子两耳光。“头一记为你损失的船,第二记为你的荒唐话。再提什么诅咒,我就把你舌头钉在桅杆上。鸦眼能制造哑巴,我也能!”左掌的阵阵抽痛让他的语气更显刻薄,但他说到做到。“其他船会跟上。现在风暴停了,我会重新集结舰队。”
  一只猴子在桅杆上放声嚎叫,就像在嘲笑他的焦虑。肮脏吵闹的畜生。他可以派人去抓,但猴子好似很喜欢这种追逐游戏,而且比他的船员灵活得多。它们嚎个不停,他的手掌抽痛得更厉害了。
  “五十四艘船,”他嘟哝道。铁舰队作这样的远航,当然不可能完好无损……但有淹神保佑的他们,总该留下七十艘,乃至八十艘船吧。我该带上湿发,或其他牧师。起航前,维克塔利昂举行过献祭,在石阶列岛将舰队一分为三时献祭了第二次,但或许是他祷告的方式不对。要么是这样,要么是淹神在此没有力量。他越来越担心舰队航行得太远,到了连神灵都陌生的海域……但这些疑虑他只向深色皮肤的女人吐露,因为那女人不会说话,没法去乱讲。
  “悲伤号”抵达后,维克塔利昂召来单耳沃费,“我有话跟田鼠讲。你再派人去找跛子拉弗、无血汤姆和黑牧羊人,要他们召回所有狩猎队,黎明时分拔营回船。能装多少水果就装多少,能赶多少猪也赶多少,以备急需时宰杀。‘鲨鱼号’留在这里继续接收掉队船只。”“鲨鱼号”反正也要大修,风暴把她折腾成了一副空壳。如此,明日上路的船只剩五十三艘,但没有办法。“舰队明日趁晚潮出发。”
  “遵命,”沃费答应,“可多等一天也许就多一艘船,司令。”
  “是吗?多等十天也许会多十艘船,也许一艘也等不到。我们已等得太久。用这支小舰队取胜会更加荣耀。”我必须赶在瓦兰提斯人之前到达龙女王身边。
  在瓦兰提斯他亲眼看见划桨战船队在装载补给。整个城市仿佛都喝醉了。水手、士兵和修补匠在大街上跟贵族与富商们一起载歌载舞,每座旅馆每间酒肆里的人都在举杯向新任执政官致敬。大家谈论的是推翻龙女王后,将会涌入瓦兰提斯的金子、宝石和奴隶。对这样的混账话,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只一天就受不了了,于是他拿出金子为舰队的食物和淡水付账——他为此感到羞愧——旋即扬帆出海。
  风暴打击了他的舰队,也一定阻碍了瓦兰提斯人。幸运的话,瓦兰提斯舰队也会有船沉没或搁浅。但这远远不够。神灵是不会太慈悲的,那些幸存的绿色大型划桨战船应正绕行瓦雷利亚瓦畲利亚,船上满载奴兵,之后会北向直取渊凯和弥林。若有风暴之神的暗中协助,他们甚至可能已进入悲痛海湾。他们出发时有三百艘,甚至五百艘船。他们的同盟者把弥林团团围住:渊凯人、阿斯塔波人、新吉斯人、魁尔斯人、脱罗斯人以及风暴之神才知道的其他异民族,乃至弥林自己的战船——在龙女王破城之前逃出去的那些——也加入了围城大军。维克塔利昂只有五十四艘船来突破封锁。不,少了“鲨鱼号”,只剩五十三艘。
  鸦眼曾横渡大洋,从魁尔斯到高树镇,他肆意掠夺,横行无忌,不仅去过疯子才会造访的亵神港湾,还活着征服了烟海。他做这些只靠了一艘船。他能嘲笑诸神,我也可以。
  “遵命,司令。”单耳沃费答应。理发师纽特比他强出不止一倍,但鸦眼把纽特收买了,他封纽特为橡盾岛头领,从而将维克塔利昂最得力的助手变成了自己人。“继续向弥林前进?”
  “还能去哪儿?龙女王在弥林等我。”如果我哥哥的话可信,她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银金色头发,眼睛仿佛紫晶。

  话说回来,攸伦什么时候以实相告过?或许那女孩会让他大失所望,或许她是个满脸麻子、乳房垂到膝盖上的荡妇,或许她的“龙”不过是从索斯罗斯的沼泽里搞来的斑纹蜥蜴。但如果攸伦说的是真的……石阶列岛的海盗和古瓦兰提斯的富商都异口同声地赞扬过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美貌。攸伦的话这次可能是真的。况且攸伦是打算自己占有她,又不是把她当礼物送给我。他像差遣仆人一样打发我去接她,但等我夺走了她,他会怎样哀号啊。让船员们抱怨去,维克塔利昂航行得太远、失去得太多,没拿到战利品,他绝不掉头西返。
  铁舰队司令将完好的那只手捏成拳头。“立刻去执行命令。还有,找到那个学士,带去我舱房。”
  “是。”沃费摇摇晃晃地走开。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转头望向船首,扫过整个舰队。长船覆盖了洋面。风帆被卷起来,桨也都收起,船要么下锚在海边,要么搁在淡色沙滩上。这就是雪松岛。雪松上哪儿去了?大概四百年前被统统淹死了吧。维克塔利昂自己也曾十几次带队上岸狩猎,但从没见过哪怕一棵雪松。
  从维斯特洛启航时,攸伦安插在他身边的那个娘娘腔学士说这里曾叫“百战岛”,但在此征战的人们几百年前就已作古。依我看这里该叫猴子岛才对。这里还有很多猪——铁民们从未见过这么大、这么黑的野猪,也从未见过灌木丛中有这么多不怕人的尖叫猪崽。它们现在是慢慢学乖了。铁舰队的贮藏室里存满了烟熏火腿、咸猪肉和培根。
  不过,那些猴子……猴子是灾难。维克塔利昂禁止部下把那些恶魔般的生灵带上船,但不知怎的,现在舰队一半的船上有猴子,包皮括旗舰“无敌铁种号”。他看着它们在桅杆上跳跃,从一船荡到另一船。我要有把十字弓就好了。
  维克塔利昂不喜欢这片海,不喜欢这里的无垠晴天,不喜欢这灼烤着铁民的头颅和舰船舰j沿、烧得甲板能烫伤赤脚的酷日。当然,他也不喜欢这里的风暴,它们总是突如其来。派克岛周围虽风暴频繁,好歹能闻出迹象,而南方的风暴就跟女人一样不可信赖。这里甚至连水的颜色都不正常……岸边的水是微微闪烁的蓝绿色,到远海却又成为近乎于黑的深蓝。维克塔利昂怀念家乡的灰绿海水,怀念它们的汹涌澎湃和白沫飞溅。
  雪松岛本身也不讨人喜欢。这个岛猎物虽多,但森林太绿太安静,里头全是扭曲的树木和奇异的明艳花朵,他的人从未见过类似的花。沉没的瓦罗斯城那些残破宫殿和碎裂雕像间埋藏着真正的恐怖。那地方位于舰队停泊的雪松岛最南端向北半里格处。维克塔利昂只在那住了一夜,便做了一晚黑暗的噩梦,早上醒来时满嘴鲜血。学士说他睡觉咬到舌头,他却觉得这是淹神的预示,警告他若在此逗留,早晚会被自己的血呛死。
  传说瓦雷利亚末日浩劫来临之日,三百尺高的海浪扑打在岛上,淹死了几十万男女老少,几乎无人幸免,除了正好出海的渔民和几名瓦罗斯长矛兵,他们驻守在岛上最高的山峰顶上一座结实石塔里。那几名长矛兵惊恐地注视着脚下的山丘和山谷化为狂暴的汪洋。只一个心跳,美丽的瓦罗斯城,连同城中雪松木和粉色大理石建筑的宫殿就告湮灭;岛屿最北端,那个有古老砖墙和阶梯金字塔的奴隶贩子的港都吉扎也遭遇了相同命运。
  这么多人被淹死,淹神在此的力量势必强大,考虑到这个因素,维克塔利昂才选择这里作为三支分舰队的会合地。但他毕竟不是牧师,说不定理解有偏差?说不定淹神正是痛恨这个岛才要将其毁灭。弟弟伊伦与神灵的沟通更顺畅,但湿发留在了铁群岛,鼓动人们反抗攸伦的统治。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然而船长和头领们仍在选王会上喊出攸伦的名字,抛弃了维克塔利昂和其他敬神的人。
  朝阳映照在粼粼波涛上,过于耀眼,维克塔利昂头痛起来。头痛的原因是太阳、是手伤还是心底的怀疑,他也说不清。他下到甲板下自己的舱房,这儿昏暗阴凉,还有那位无须开口就能满足他需求的深色皮肤的女人。他放松地坐进椅子,女人便从水桶中取出一块柔软湿布,放在他额上。“很好,”他说,“很好。我的手也要。”
  深色皮肤的女人没回答。攸伦送出她之前先割了她的舌头,维克塔利昂毫不怀疑鸦眼还上过她。哥哥就是这样的人。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深色皮肤的女人上船那天司令提醒过自己,我不要他的残羹剩饭。他曾决心割了她的喉咙,把她扔进大海,血祭淹神。不过,他终究没有下手。
  从那时到现在已过己过了很长时间,现在维克塔利昂会向深色皮肤的女人倾吐心声,反正她也没法回嘴。“‘悲伤号’是最后一艘,”她帮他脱手套时,他告诉她,“其他船要么迷路,要么沉了,要么到得太晚。”女人用匕首尖割开裹住他左手的肮脏麻布,他的脸不禁皱成一团。“将来会有人批评我不该分割舰队。这样说的都是傻瓜。我们共有九十九艘船……妄想抱成一团横渡远洋不现实。如果我坚持一起行动,慢船会成为快船的累赘。再说,上哪去找补给供应九十九艘船?哪个港口欢迎这么一支大舰队?何况即便聚在一起,也抵不住风暴,我们依然会像落叶一样在夏日之海里被四散吹开。”
  为解决这些困难,他才将庞大的铁舰队一分为三,并给三支分舰队规定了前往奴隶湾的不同航线。最快的那些船,他拨给红拉弗·斯通浩斯,令其沿索斯罗斯北岸海盗常走的航线航行。航海的正派人都知道避开那片灼热窒闷的海岸,避开岸边那些腐烂的死城,但蛇蜥群岛上若干泥与血的镇子里,却挤满逃亡奴隶、奴隶贩子、皮革商、妓女、猎人、皮肤带斑纹的人和更丑陋的家伙。敢付铁钱,在那里就一定能搞到补给。
  较大、较慢、较笨重的那些船接令先航往里斯,去贩卖从盾牌列岛抓到的俘虏。俘虏都是赫威特伯爵镇和其他岛上的妇女儿童,以及宁肯投降不愿死战的男人——对于弱者,维克塔利昂只有鄙视。即便如此,贩奴仍让他心中不安。抓男人来当奴工或让女人做盐妾,都是天经地义,但人不是山羊也不是家禽,不该随意买卖。所以他把这卑劣的任务交给跛子拉弗,拉弗会用换得的金子为大船装满补给,以备接下来从大洋中部穿越的缓慢航程。
  他自己的分舰队取最北的航线,沿争议之地的海岸前往瓦兰提斯,在那里补充食物、淡水和葡萄酒,然后向南绕行瓦雷利亚。这条航线是最常用的东方航线,交通也最繁忙。走这条航线能抢到战利品,沿途还有小岛可躲避风暴、维修船只及必要时补充补给。

  “五十四艘船太少了,”他向深色皮肤的女人承认,“但我不敢再等。成功的唯一可能——”她撕下绷带,连带撕裂了一片血痂,他哼了一声。绷带下是又绿又黑的剑伤伤口。“——是偷袭奴隶贩子,就像我在兰尼斯港干的那样。从海上突袭,如黑虎掏心,然后抢在瓦兰提斯人追上之前带那女孩远走高飞。”维克塔利昂不是懦夫,但也不是傻瓜:五十四艘船决计打不过三百艘船。“她会做我老婆,你会成为她的女仆。”没有舌头的女仆将不会泄露任何秘密。
  他还想继续倾诉,但学士已经到了,像个胆小的老鼠一样轻叩舱门。“进来,”维克塔利昂叫道,“把门闩上。你知道我找你的原因。”
  “司令大人,”灰袍学士留着八字短须,看起来看起也像只老鼠。他以为留了胡须就有男子气概吗?此人叫卡尔文,非常年轻,只有二十二岁。“我可以看看您的手吗?”他问。
  真是蠢问题。维克塔利昂承认学士有用,但他没法不蔑视这个卡尔文。这人有粉嫩的脸蛋、柔软的双手和棕色卷发,一句话,比大部分娘们更娘们。他刚来“无敌铁种号”时,甚至还挂着一脸傻笑,不过某晚在石阶列岛他朝错误的对象傻笑,结果被勃顿·汉博利打掉四颗牙。那以后不久,卡尔文又爬来向司令抱怨说四名船员把他拖到甲板下,像骑女人那样骑他。“你用这个去解决问题,”维克塔利昂抽出一把匕首,重重地插进两人间的桌子。卡尔文拿走了匕首——司令估计他是没胆子拒绝——却不敢使用。
  “我的手就在你眼前,”维克塔利昂说,“你爱怎么看就怎么看。”
  卡尔文学士单膝下跪,以便更好地检视伤口。他甚至像狗一样去闻。“我得再帮您挤一次脓。伤口的颜色……司令大人,伤口没有愈合,也许我只能锯掉您的手。”
  他之前提过这方案。“你敢锯掉我的手,我就宰了你。而且在杀你之前,我会把你绑在栏杆上,让大家都骑你一遍。赶紧给我治挤。”
  “您会很痛。”
  “哪次不痛?”生活就是痛苦,你这傻瓜。除了淹神的流水宫殿,别处都没有欢乐。“赶紧动手。”
  于是那男孩——很难将这软弱粉嫩的家伙想成男人——将匕首刃面横过司令的手掌,用力一割。脓疮破裂,流出黄浊脓汁,像是酸败牛奶。深色皮肤的女人闻到味道昧道皱紧了鼻子,学士捂住嘴巴,连维克塔利昂自己也觉得胃里翻搅。“割深点,全割掉。我要见血。”
  卡尔文学士遵命切割。这次司令感觉到疼痛,鲜血跟脓汁一道涌出,血色深暗,在灯光下看来几乎是黑的。
  见血是好事。维克塔利昂哼哼着表示满意。当学士用几块在醋里煮过的柔软方布巾为他蘸点、挤压、擦去所有脓汁时,他坐得纹丝不动。等学士擦完,桶里的清水已成混汤,瞥一眼能吓坏任何正常人。“把脏东西端走。”维克塔利昂朝深色皮肤的女人点头示意,“她帮我包皮扎就行。”
  男孩走了,但恶臭余留,近来一直如此。学士建议应在甲板上,就着新鲜空气和阳光清洗伤口,但维克塔利昂坚决不许。他不能让船员们看见他的伤。这些人离家有半个世界之遥,若发现自己的铁司令就要倒下,后果难以预料。
  他的左手仍在抽痛——不是很强烈,但持续不断。他握手成拳,疼痛加剧,好像有把匕首在戳。不是匕首,是长剑。鬼魂手里的长剑。那个叫西瑞的人是骑士,也是南盾岛继承人。我杀了他,现在他从坟墓里爬出来报仇。从我送他前去的灼热地狱里,他用剑刺穿我的手,还狠狠地扭来扭去。
  那场战斗对维克塔利昂而言仿如昨天。司令的盾牌严重受损,且扭到了另一边,所以当西瑞的长剑泛着寒光砍下时,他只能伸手去抓。年轻人比他想象的更强壮,那一剑砍穿了司令铁手套上的龙虾护手及下面的加垫皮手套,直切到肉。不过是小猫挠痒痒,战后维克塔利昂告诉自己。他清洗过伤口,把烧滚的醋倒在上面,包皮扎起来,没再多想。他相信疼痛迟早会消失,过段时间手掌自会痊愈。
  但事与愿违,伤口化了脓,嗣后维克塔利昂开始怀疑西瑞的长剑上有毒。不然伤口怎不自动愈合?每想到此,他就愤怒不已。真正的男人决不用毒药打仗。在卡林湾,沼泽恶魔们用毒箭对付他的人,但那毕竟是些堕落生物;西瑞是个骑士,出身高贵,只有懦夫、女人和多恩人才用毒。
  “不是西瑞,会是谁呢?”他询问深色皮肤的女人。“难道是那个老鼠学士搞的鬼?学士懂得咒语和其他鬼伎俩,他可能想先对我施毒,再怂恿我砍掉自己的手。”他越想越觉不对劲。“他是鸦眼派来,一定没安好心。”卡尔文是攸伦从绿盾岛搞到的,原在岛上为切斯特伯爵服务,照料伯爵的乌鸦、教育伯爵家的孩子——这是攸伦的说法。回想起来,当初攸伦麾下的哑巴拽着“老鼠”脖子上的锁链,将其硬拖上“无敌铁种号”时,“老鼠”一路吱吱尖叫抗议。“冤有头债有主,他若怨恨到我头上,真是搞错了对象。坚持要抓他的是攸伦,以防他放出乌鸦。”临行前,兄长也给了维克塔利昂三笼乌鸦,吩咐让卡尔文在航行途中随时报告。迄今为止,维克塔利昂拒绝放乌鸦出去。就让鸦眼猜疑琢磨好了。
  深色皮肤的女人用新鲜亚麻布为他包皮扎,一共缠绕六层。这时,伟维水·派克敲门报告说“悲伤号”船长带着俘虏求见。“他说抓到一名巫师,司令。说是从海里捞上来的。”
  “巫师?”莫非这是淹神在世界尽头送他的礼物?弟弟伊伦会明白其中含义,伊伦在重生之前见识过波涛下淹神的流水宫殿的无上荣光。但维克塔利昂和其他人一样,对最终与神的相会怀着本能的恐惧,更信赖手中武器。他握了握受伤的左手,痛得脸皱成一团,然后戴上手套站起身,“带巫师。”
  “悲伤号”船长在甲板上等他。其人个矮,丑陋多毛,出自斯帕家,外号田鼠。“司令大人,”维克塔利昂现身后田鼠报告,“他名叫马奇罗,乃是淹神的礼物。”
  巫师是个庞然大物,跟维克塔利昂同等身高,身材却胖上一倍,肚子像块大圆石,脸上长满纠缠的骨白色胡须,好像狮子鬓毛。他皮肤是黑的——不是天鹅船上盛夏群岛人松果般的褐色、不是多斯拉克马王的红褐色,也不像深色皮肤的女人那样的炭泥色,而是纯黑。比煤炭还黑,比黑玉还黑,比乌鸦翅膀还黑。他好像被火烧过,维克塔利昂思索,好像被反复烧烤,直至肌肤焦黑,骨头冒烟。熊熊火焰迄今仍在他脸颊和额头上舞蹈,他那双眼睛像是透过一张狰狞的火焰面具向外张望。这是奴隶刺青,司令明白,邪恶的印记。

  “我们发现他抱着一段桅杆,”田鼠报告,“船只失事后,他在海里泡了十天。”
  “如果他在海里泡了十天,早就一命呜呼,要么喝海水发了疯。”盐水是神圣的,湿发伊伦和其他牧师会用盐水来施与祝福,时不时自己也喝一二口以锤炼信仰。但凡人不可能连续几天喝海水还能活着。“你自称是巫师?”维克塔利昂问俘虏。
  “不,司令。”黑人用通用语回答,声音如此沉厚,仿佛源自海底。“我仅是光之王拉赫洛卑微的奴隶。”
  拉赫洛。原来他是红袍僧。维克塔利昂在外邦都市见过这种人,他们总在照料“圣火”。他见过的那些“红袍僧”都穿着由丝绸、天鹅绒和羔羊毛织成的富丽红袍,眼前这个人穿的却是褪色、盐渍盐溃的烂衣服,褴褛的布条挂在他粗壮的大腿和圆滚的身躯上……但司令凑近去看,发现那些布原本是红的。“一个粉袍僧,”维克塔利昂说。
  “一个魔鬼僧。”单耳沃费吐了口唾沫。
  “或许他是袍子着火,匆忙跳海的咧。”伟维水·派克的话引来哄堂大笑,连猴子也觉有趣。它们在顶上喋喋不休,其中一只甚至兴奋得拉了摊屎到甲板上。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从不信任笑声,别人的笑总让他起鸡皮疙瘩,让他觉得自己稀里糊涂就被当成了笑柄。小时候,鸦眼攸伦常取笑他,伊伦成为湿发前也这么干。他们会把嘲笑伪装成赞扬,让维克塔利昂不自觉地上钩,以至于后来他一听到笑声,就怒火中烧,怒气会在他喉头沸腾,直到他能尝出怒的味道——现下对那些猴子,他就这么仇视。猴子的滑稽动作从没给司令带来一丝笑容,却经常逗得司令麾下的船员又吼又叫又是吹口哨。
  “在他带来诅咒之前,送他去见淹神。”勃顿·汉博利催促。
  “船沉了,只有他抓着残骸活下来,”单耳沃费道,“其他船员呢?是不是被他召唤的恶魔吞吃了?他的船究竟出了什么事?”
  “船遇上风暴。”马奇罗环抱双臂,虽然周围的人都想要他的命,他却似乎一点不担心。猴子不喜欢他,它们在索具上跳来跳去,尖叫吵闹。
  维克塔利昂不清楚自己对此人的感觉。他被大海吐了出来。若非为了让我们找到,淹神干吗放过他?哥哥攸伦驯养了一群巫师,或许淹神意欲要维克塔利昂也拥有随行巫师。“你为何报告这人是巫师?”他问“田鼠”,“我只看到一个破衣烂衫的红袍僧。”
  “我起初也这么想,司令……但他知道很多事。无须我们开口,他就知道我们正前往奴隶湾,而且他知道您在这里、在这个岛上。”小个子犹豫了一下。“司令大人,他告诉我……如果不带他来见您,您必死无疑。”
  “我必死无疑?”维克塔利昂嗤之以鼻。割了他喉咙,把他扔进大海,他正待下令,伤手却一阵抽痛,犹如尖刀从手掌直刺手肘,痛得他话到喉头却化为苦涩的胆汁。他摇晃了一下,伸手抓住栏杆以防摔倒。
  “巫师诅咒了司令!”有人叫道。
  其他人跟着叫嚷:“割他的喉咙!在他召唤恶魔前宰掉他!”
  伟维水·派克头一个拔出匕首。“停手!”维克塔利昂吼道,“退下!都退下。派克,把家伙收起来。田鼠,回你的船去。汉博利,把这个巫师带到我房间。其余人,各回岗位。”半晌间,他怀疑部下不会服从。大家站在原地窃窃私语、面面相觑,一半人手上操着家伙。猴子在人们头顶拼命拉屎。啪。啪。啪。在维克塔利昂亲手抓住巫师,推向舱口之前,没有人动。
  他打开船长室的门,深色皮肤的女人转头望见他,默默地笑了……但她看见他身边的红袍僧,却立刻露出牙齿,像毒蛇般发出愤怒的嘶声。维克塔利昂用完好那只手的手背给了她一耳光,把她打翻在地。“安静,女人。给我们两个倒酒,”他转向黑人,“田鼠说的是不是实话?你预见到我的死期?”
  “是的。我还预见到别的很多事。”‘
  “地点?时间?我是战死的吗?”他完好的那只手开开合合,“如果你撒谎,我会像劈甜瓜那样劈开你的脑袋,让猴子吃掉脑浆。”
  “您的死神就在这个舱房里。大人,给我看看您的手。”
  “我的手。你怎么知道我的手?”
  “我在夜火中看见了您,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您坚定凶猛地大步穿越火海,手中巨斧滴下鲜血,但一根根黑色触须缠绕着您的手腕、脖子和脚踝,您在它们牵引下跳舞,自己却没意识到。”
  “跳舞?”维克塔利昂火气上冲,“你的夜火撒谎。我从不跳舞,更不是别人的傀儡。”他一把摘下手套,把受伤的手举到红袍僧面前。“看个够吧,你不是想看这个吗?”新缠的亚麻布绷带已被鲜血和脓汁污染。“伤我的人盾上有个玫瑰。我简直是阴沟里翻了船。”
  “司令阁下不可大意,伤口再小也能致命。如您允许,我可治好您的伤。用银子最佳,钢铁也凑合。我还需要一个火盆,用来点燃火焰。您会很痛,非常非常痛,比您之前经历过的所有疼痛更剧烈。但等我完成,您的手会恢复如初。”
  神棍们的话都一样,那只“老鼠”也警告我会非常非常痛。
  “我是铁种,和尚,铁种嘲笑疼痛。我会满足你的要求……但如果你失败,如果你没能治愈我的手,我也会亲自割你喉咙,把你丢进大海。”
  马奇罗鞠了一躬,黑眼珠里精光闪烁,“就这么办。”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铁舰队司令没再现身,但“无敌铁种号”的船员却听见船长室里传来断断续续的狂笑,笑声深沉、黑暗而疯狂。伟维水·派克和单耳沃费试图开门,门却已被牢牢闩上。许久后,门内传来吟唱,那是一首奇特、高亢、带哭腔的歌,学士说歌词是高等瓦雷利亚语。吟唱开始后,猴子便纷纷逃离了这艘船,尖啸着跳进海里。
  日落时分,当大海变成墨黑、当肿胀的太阳将天空染成深邃的血红时,维克塔利昂终于回到甲板。他自腰部以上完全赤裸,左手血染到肘。船员们低声嘀咕着围拢过来,惊疑不定地交换眼神。司令举起一只烧焦的手,缕缕黑烟从指头升起。他指着学士,“抓住他,割了喉咙,投进大海。为此我们会得到顺风,一路直达弥林。”马奇罗在圣火中预见了这番景象,他还看见那场卑鄙的婚礼。那有什么关系?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这辈子制造的妁寡妇不止她—个。
或许您还会喜欢:
空幻之屋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2
摘要:星期五的早晨,六点十三分,露西.安格卡特尔睁开了她那蓝色的大眼睛,新的一天开始了。同往常一样,她立刻就完全清醒了,并且开始思考从她那活跃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头脑中冒出来的问题。她感到迫切需要同别人商量,于是想到了自己年轻的表妹米奇.哈德卡斯尔,昨天晚上才来到空幻庄园的年轻人。安格卡特尔夫人迅速地溜下床,往她那依然优雅的肩头披上一件便服后,就来到了米奇的房间。 [点击阅读]
苹果树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2
摘要:“那苹果树、那歌声和那金子。”墨雷译《攸里披底斯的〈希波勒特斯〉》在他们的银婚日,艾舍斯特和妻子坐着汽车,行驶在荒原的外边,要到托尔基去过夜,圆满地结束这个节日,因为那里是他们初次相遇的地方。这是斯苔拉·艾舍斯特的主意,在她的性格里是有点儿多情色彩的。 [点击阅读]
茨威格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战争爆发前十年,我有一回在里维耶拉度假期,住在一所小公寓里。一天,饭桌上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渐渐转变成忿怒的争吵,几乎闹到结怨动武的地步,这真是万没料到的。世上的人大多数幻想能力十分迟钝,不论什么事情,若不直接牵涉到自己,若不象尖刺般狼狠地扎迸头脑里,他们决不会昂奋激动的,可是,一旦有点什么,哪怕十分微不足道,只要是明摆在眼前,直截了当地触动感觉,便立刻会使他们大动感情,往往超出应有的限度。 [点击阅读]
蝴蝶梦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