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五十二章 丹妮莉丝(九)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无情的蓝天,没有一丝云彩。砖块很快会被骄阳烤热,丹妮心想,斗技士的凉鞋会踩在烫人的沙子上。
  姬琪解下丹妮肩上的丝袍,伊丽扶她进水池。旭日光芒在水面闪耀,与柿子树影参差交映。“即便重开竞技场,陛下有必要亲自出席吗?”为女王洗头时,弥桑黛问。
  “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来看我,小甜心。”
  “陛下,”弥桑黛说,“恕小人冒犯,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观看流血与死亡。”
  她说得没错,女王知道,但我无可奈何。
  丹妮很快把自己洗得前所未有的干净。她走出水池,水花轻溅,水顺着双腿流下,水珠挂满胸前。太阳爬上天空,她的人民很快便会聚集。她宁愿在芬芳的池水中泡上一整天,品尝银盘里的冰冻水果,梦想红门大宅,但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姬琪拿来软毛巾帮她擦干。“卡丽熙,您今天想穿哪条托卡长袍?”伊丽问。
  “黄丝那条。”兔女王不能不戴兔耳朵。黄丝清亮凉爽,而竞技场里今天一定会热开锅。红沙会烧透那些将死之人的鞋底。“外罩红色面纱。”面纱能阻挡风沙吹进嘴,红色则能掩盖喷溅的血点。
  姬琪为丹妮梳拢头发,伊丽涂画女王的指甲,她们一边做一边欢快地谈论竞技比赛。弥桑黛随后出现,“陛下。国王嘱咐您穿戴好后去见他。昆廷王子带着多恩人求见,希望您能允许他们说几句。”
  今天没一件顺心事。“改日吧。”
  大金字塔底层,巴利斯坦爵士等在一架华丽的敞开式步辇旁,周围围满兽面军。祖父爵士,丹妮想。他虽年事已高,披挂上丹妮赠与的铠甲仍显得高大俊朗。“陛下,您若派无垢者护卫,我会更安心。”西茨达拉去向他的表亲致意时,老骑士说,“半数兽面军是未经训练的自由民。”剩下一半是忠诚堪忧的弥林人。这话他没说出口。赛尔弥不信任弥林人,即便对圆颅党也不例外。
  “若不加以锻炼,他们永远都是这样。”
  “面具能隐藏很多东西,陛下。那位带猫头鹰面具的人与昨天和前天守卫您的可是同一人?我们如何知晓?”
  “如果连我自己都不信任兽面军,谈何让弥林人信任他们?在面具之下,他们都是正直的勇士,我将性命交托在他们手中。”丹妮朝他微笑,“你多虑了,爵士先生。有你在我身边保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只是个老人,陛下。”
  “壮汉贝沃斯也会跟在我身边。”
  “如您所言。”巴利斯坦爵士压低声音,“陛下,我们照您的命令放走了那女人梅里丝。她走之前坚持要见您,我代您跟她谈过。她声称褴衣亲王从一开始就打算率风吹团弃暗投明,因此她才被派来与您私下接触,但多恩人在她表明来意前就揭穿了他们的身份,背叛了他们。”
  尔虞我诈,女王疲惫地想,永无休止。“你信几成,爵士?”“几乎不信,陛下,但她是这么说的。”
  “必要时,他们会投奔我们么?”
  “她说会,但有代价。”
  “给他们。”弥林需要实实在在的铁家伙,不是中看不中用的金子。
  “褴衣亲王不要钱,陛下,梅里丝说他想要潘托斯。”
  “潘托斯?”她眯起眼睛,“我怎么给他潘托斯?潘托斯在半个世界之外。”
  “梅里丝说他愿意等,直到我们进军维斯特洛。”
  若我永不进军呢?“潘托斯属于潘托斯人,况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是他安排我与卓戈卡奥结婚,还送我龙蛋当结婚礼物,你、贝沃斯和格罗莱也是他送来。我欠他太多太多,不能恩将仇报,将他的城市送给佣兵。不行。”
  巴利斯坦爵士低下头,“陛下英明。”
  “今天真是个黄道吉日,吾爱!”丹妮回到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身旁时,他评论,然后扶丹妮坐上并排放着两张高大王座的步辇。
  “对你来说或是黄道吉日,对那些日落前就要死去的人却未必如此。”
  “凡人皆有一死。”西茨达拉道,“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死得光荣,死时耳畔回响着全城人的欢呼。”他向门旁的士兵举起一只手,“开门。”
  大金字塔前是个彩砖广场,热浪从砖块缝隙中氤氲上升。到处是人。有些坐轿子和步辇,有些骑驴,更多的徒步。十人中有九人向西,沿宽阔的砖路走向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他们看到步辇从金字塔中出现,欢呼声便即响起,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广场。真奇特,女王想,他们在我钉死一百六十三名伟主大人的地方向我欢呼。
  一面大鼓走在王家队列前方,清出道路。每敲一下鼓,一位身穿磨亮铜片上衣的圆颅党传令官便会高喊让人群让开。嘭!“来了!”嘭!“让路!”嘭!“女王!”嘭!“国王!”嘭!大鼓后四队兽面军并排前进,有的持短棍,有的拿仪仗,统统穿着百褶裙、皮凉鞋和多彩方格拼接斗篷,颜色匹配弥林的彩砖。他们的面具在太阳下闪烁,野猪、公牛、老鹰、苍鹭、狮子、老虎、熊、吐芯的蛇和丑陋的蜥蜴。
  不爱骑马的壮汉贝沃斯穿镶钉背心走在最前面,疤痕累累的肚皮一步一颤。伊丽和姬琪骑马跟随,旁边还有阿戈和拉卡洛,然后是坐在华丽的轿子上、头上有一顶遮阳华盖的瑞茨纳克。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骑在丹妮身侧,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长披风从肩膀垂下,白如枯骨,他左臂绑了一面白色大盾。后面稍远些跟着多恩王子昆廷·马泰尔及其两名同伴。
  队列沿长长的砖街缓缓前行。嘭!“来了!”嘭!“我们的女王。我们的国王。”嘭!“回避。”
  丹妮听见侍女们在她身后争论,打赌谁会赢得今天最后的对决。姬琪中意“巨人”格鲁尔,那家伙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头公牛,甚至鼻子上还穿青铜环;伊丽则认定碎骨者贝拉科沃的连枷会击垮巨人。我的侍女是多斯拉克人,她告诉自己,卡拉萨以杀戮为荣。她嫁给卓戈卡奥那日,婚宴上亚拉克弯刀决死拼争,有的人宴饮交欢,有的人殒命当场。生死在马王们眼中依稀平常,他们认为鲜血可以祝福婚姻。
  她的再婚不久也将浸染在鲜血中。何等幸福啊。
  嘭!嘭!嘭!嘭!嘭!嘭!鼓声比之前加快,突然变得焦躁不耐。队伍停在粉白的帕尔金字塔和绿黑的纳千金字塔间,巴利斯坦爵士抽出长剑。
  丹妮转身。“为何停下?”
  西茨达拉站起来。“路堵住了。”
  一顶轿子翻在路心,一名轿夫热晕在砖地上。“帮帮他。”丹妮下令,“扶他去街边,别让人踩着他。给他食物和水,他看起来好像饿了两周。”

  巴利斯坦爵士不安地环顾左右。周围露台上站满吉斯卡利人,冷漠无情地注视着下方。“陛下,不能停。这可能是陷阱,鹰身女妖之子——”
  “——已被驯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宣称,“女王陛下已接受我作她的国王和伴侣,他们怎敢再伤她?快照我甜美的女王吩咐,去帮助那人。”他微笑着握住丹妮的手。
  兽面军遵令上前救人,丹妮看着他们忙碌。“那些轿夫在我来以前是奴隶。我解放了他们,轿子却没变轻。”
  “没错,”西茨达拉说,“但这些人现在抬轿有报酬。您来以前,倒下那人身边会站着监工,挥舞鞭子抽烂他的背。现在有人帮助他。”
  确实。一名戴野猪面具的兽面军递给那苦命轿夫一袋水。“或许我该对这小小的胜利心存感激。”女王道。
  “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齐心协力,我俩将造就新弥林。”道路终于清开,“我们走?”
  她除了点头还能怎样?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但我要行到哪里去呢?
  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门前耸立着两尊高大的青铜战士雕像,正做殊死搏杀,一位挥舞长剑,另一位手握战斧。雕塑家准确地描绘出他们相互击杀的瞬间,青铜兵器和身体在空中形成拱门。
  致命的艺术,丹妮想。
  她曾在露台上多次眺望竞技场。小的竞技场像点在弥林脸上的麻子,大的则像红肿流脓的疮。但这座无与伦比。丹妮和她的夫君穿过青铜雕像,“壮汉”贝沃斯和巴利斯坦爵士左右护送,他们出现在一个巨大的砖碗顶上,下面环绕着一圈圈长凳,每一圈颜色都不同。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引她下去,经过黑色、紫色、蓝色、绿色、白色、黄色、橙色,最后到红色,那里的猩红砖块与下面的沙子同色。周围小贩在叫卖狗肉香肠、烤洋葱及签串狗胎,不过丹妮不需要这些,西茨达拉已在包皮厢备下几壶冰酒和凉水,外加无花果、大枣、甜瓜、石榴、核桃、青椒和一大碗蜂蜜蝗虫。“壮汉”贝沃斯见状大吼:“蝗虫!”一把抓过碗,大把大把地嚼。
  “那是美味,”西茨达拉推荐,“您尝尝吧,吾爱。它们先用香辛料腌制,然后挂上蜂蜜,又甜又辣。”
  “难怪贝沃斯满头大汗。”丹妮说,“我吃无花果和大枣就够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对面正襟危坐,周围是穿各种颜色长袍的圣女们,只有她一人着绿袍。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占据了红色和橙色长凳。女人罩面纱,男人则把头发梳成长角、手掌和矛尖形状。西茨达拉那些来自古老的洛拉克家族的亲戚偏爱紫色、靛蓝和淡紫色托卡长袍,帕尔家人则穿粉白条纹袍子。渊凯的代表都穿黄袍,坐满了国王包皮厢旁的包皮厢,带着各自的奴隶和仆人。身份略低的弥林人坐在上层,没法与杀戮超近距离接触。黑色和紫色的长凳最高,离沙地也最远,挤满了自由民和其他平民。丹妮发现佣兵也被安排在那里,团长坐在普通士兵当中。她看到棕人本皮革般的脸,还有血胡子火红的胡须和长辫。
  她夫君站起来,高举双手。“伟主大人们!女王陛下今日莅临,向诸位——她的子民们——展示她的慈爱。蒙其天恩准许,我为你们献上致命的艺术!弥林人!让丹妮莉丝女王听到你们的爱戴!”
  一万只喉咙吼出爱戴,然后两万只,然后所有人。他们喊的不是她那没几个人拼得出来的名字,而是“母亲!”——在消亡的古吉斯语里,这个词叫“弥莎!”他们捶胸顿足地狂喊:“弥莎!弥莎!弥莎!”直到整座竞技场都在颤抖。丹妮任声浪将自己席卷。
  我不是你们的母亲,她想喊回去,我是你们奴隶的母亲,是你们饕餮蜂蜜蝗虫时、死在这片沙地上的男孩们的母亲。瑞茨纳克倾身附耳:“圣上,请听,他们多爱戴您!”
  不,她知道,他们爱的是致命的艺术。欢呼声衰退时,她任自己坐下。尽管包皮厢在阴凉处,她仍觉头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话,给我倒点水。嗓子干死了。”
  “克拉兹会拿到首杀荣誉。”西茨达拉告诉她,“没有比他更好的战士。”
  “壮汉贝沃斯比他好。”壮汉贝沃斯坚称。
  克拉兹是弥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头直立的红黑头发,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对手是乌木色皮肤的盛夏群岛枪兵。枪兵的刺击起先限制了克拉兹,但等他的短剑攻入长枪圈内,就只剩下屠杀。竞技结束后,克拉兹将黑人的心剜出来,血淋淋地举过头顶,猛咬一口。
  “克拉兹认为勇者的心脏让他强大,”西茨达拉说。姬琪低声赞同。丹妮曾吃下公马的心脏,来给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将雷哥谋害在子宫里时,这毫无用处。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乔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没有背叛了吗?
  “啊,”西茨达拉开心地说,“斑猫上场了。看那动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会走路的诗。”
  西茨达拉为这首会走路的诗挑选的对手和格鲁尔一般高,跟贝沃斯一样壮,但行动迟缓。斑猫挑断他脚筋时,离丹妮的包皮厢只六尺之遥。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红沙饱饮鲜血,微风是他的遗言。人们赞许地欢呼雀跃。
  “打得糟糕,死得干脆。”壮汉贝沃斯评价,“壮汉贝沃斯讨厌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虫,打个饱嗝,灌下一口酒。
  白肤的魁尔斯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蓝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鸠格斯奈人,阴郁的布拉佛斯人,来自索斯罗斯丛林、皮肤带斑纹的半人半兽的家伙——都从天涯海角赶到达兹纳克的竞技场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达拉指的是一名里斯少年,长长的金发随风飘舞……但他的对手一把抓住他头发,拽倒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时的容颜比握剑时更年轻。“他是个孩子,”丹妮说,“只是个孩子。”
  “他十六岁了,”西茨达拉坚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权选择为金钱和荣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温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今日不许有孩子死去。”
  另一个小小的胜利。或许我无法改善这个民族,她告诉自己,至少能让他们少造些孽。丹妮莉丝本想将女人间的竞技也废止,但黑发巴尔塞娜抗议说她有权像男人那样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让残废、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锤子互殴的搞笑滑稽竞技(人们认为战士越无能,竞技越开怀),但西茨达拉说,若她能和人民一同开怀大笑,人民会更爱戴她,并辩称说若无滑稽竞技,残废、侏儒和老人都会饿死。于是丹妮妥协了。

  按习俗,被定罪的罪犯会被赶进竞技场。丹妮同意遵循这项习俗,但只针对特定的犯人。“杀人犯、强姦犯及所有坚持使用奴隶的人可以送去战斗,小偷或欠债者不行。”
  斗兽仍被允许。丹妮看到一头大象迅速解决掉六匹红狼。一头公牛和一头熊作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双双疲劳而死。“肉不会浪费。”西茨达拉解释,“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一杯羹。”
  “这是良法。”丹妮说。这里的良法委实难得。“我们必须确保它延续。”
  斗兽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六名骑手。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人穿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没盔甲。起初骑兵似乎占优,他们踩翻两名对手,还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骑士攻击马匹,骑手们一个接一个跌下来被杀。这让姬琪十分不满。“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萨。”她说。
  “希望这些尸体不会炖成鲜汤。”尸体被抬走时,丹妮说。
  “马尸会下锅,”西茨达拉说,“人当然不会。”
  “马肉和洋葱使人强壮。”壮汉贝沃斯道。
  接下来是今天第一场滑稽比武,由两名娱乐侏儒进行长枪比试。这两名侏儒是一位西茨达拉邀请来的渊凯将领提供的。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他们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这明显是为了讨好丹妮。他们滑稽的动作很快让贝沃斯放声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颇为勉强。红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后,沿沙地追他的猪,骑狗的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丹妮说,“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
  “别着急,甜心,”西茨达拉说,“快放狮子了。”
  丹妮莉丝狐疑地看着他,“狮子?”
  “三头狮子,给侏儒一个惊喜。”
  她皱起眉头,“侏儒只有木剑木甲,怎打得过狮子?”
  “大概很难,”西茨达拉说,“说不定他们有绝招呢。不过我猜他们会尖叫狂奔,试图爬出竞技场。这才是真正的幽默表演。”
  丹妮不乐意。“我不许这样。”
  “温柔的女王啊,您不会让您的人民失望吧。”
  “你对我发誓战士都是成年人,且自愿为金子和荣耀以命相搏。这些侏儒不会自愿用木剑对决狮子。马上叫停。马上。”
  国王嘴唇紧抿。有一瞬间,丹妮觉得他温和的双眼里闪过一丝怒火。“遵命。”西茨达拉示意竞技场主。“别放狮子。”场主握着鞭子小跑过来后,西茨达拉说。
  “圣主,一头都不放?那还有什么乐趣?”
  “我的女王有令,不许伤害侏儒。”
  “观众会不满的。”
  “那就让巴尔塞娜上场,平息不满。”
  “圣上明鉴。”场主甩响鞭子,高喊命令。两名侏儒及他们的猪和狗一起被赶下场,观众发出不满的嘘声,朝他们扔石头和烂水果。
  待到黑发巴尔塞娜大步走上沙地,人们又欢呼起来。她是个高大的黑肤女人,除了腰布和凉鞋全身赤裸,虽然年届三十,动作仍有黑豹般的致命优雅。“巴尔塞娜深受大众喜爱。”西茨达拉说。整座竞技场已被膨胀的欢呼声淹没,“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
  壮汉贝沃斯说:“和女孩打算不得勇敢,和壮汉贝沃斯打才是真勇士。”
  “她今天的对手是一头野猪。”西茨达拉说。
  是啊,丹妮心想,因为无论你花多少钱,也找不到一个女人做她对手。“她用的大概不是木剑吧?”
  这头野猪是个庞然大物,獠牙有成人前臂那么长,小眼睛火气冲天。丹妮不知杀死劳勃·拜拉席恩那头猪是否也如此凶残。恐怖的生物,恐怖的死亡。刹那间,她几乎为篡夺者感到悲伤。
  “巴尔塞娜身手敏捷。”瑞茨纳克说,“她将与野猪共舞,圣主,并在它擦身而过时下刀切割。您会欣赏到野猪倒下前全身浴血的盛景。”
  开局正如他描述。野猪向前冲刺,巴尔塞娜旋身避开,兵刃在阳光下泛着寒光。“她需要一支长矛,”巴尔塞娜飞身避开野兽的第二次冲刺时,巴利斯坦爵士说,“否则打不过野猪。”他听起来就跟达里奥常说的一样,像个苛责的老祖父。
  巴尔塞娜的兵刃开始见红,但野猪也停下脚步。它比公牛聪明,丹妮发现,它不会再盲目冲刺了。巴尔塞娜也意识到这点,于是她喊叫着,主动靠近野猪,匕首在双手抛来接去。野猪向后退却,她咒骂着砍它鼻子,试图激怒它……她成功了,但这回跳迟了半瞬,结果獠牙在她左腿开了一道从膝盖到裆下的大口子。
  三万只喉咙同声悲叹。巴尔塞娜丢掉匕首,压住腿上的伤口,想要跳开逃走。她没走出两步,野猪再度冲刺。丹妮别开脸。“这够勇敢吗?”当一声尖叫响彻沙地时,她问壮汉贝沃斯。
  “挑战野猪十分勇敢,但叫这么大声就不勇敢了。她叫得壮汉贝沃斯耳朵疼,”太监揉着大肚子,上面的白色旧疤纵横交错,“肚子也疼。”
  野猪把嘴拱进巴尔塞娜肚子里,要拽出内脏。这气味让女王难以承受。热气、苍蝇、人群的叫嚷……我没法呼吸。她扯开面纱,任其飘走,又开始脱托卡长袍。她解丝袍时,珍珠流苏发出轻柔的撞击声。
  “卡丽熙?”伊丽问,“您在做什么?”
  “摘兔耳朵。”十几名手握捕猪矛的人跑到沙地上,将野猪从尸体旁赶开,赶回兽栏。竞技场主也在其中,手握一把倒刺长鞭。当他向野猪挥鞭时,女王站了起来。“巴利斯坦爵士,能否护送我回宫?”
  西茨达拉迷惑不解。“还有很多节目呢。包皮括另一场滑稽比武,六个老女人打斗,外加三场决斗,最后压轴的是贝拉科沃和格鲁尔!”
  “贝拉科沃一定会赢,”伊丽宣称,“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则说,“贝拉科沃一定会死。”
  “要么这个死,要么那个死,”丹妮说,“活下来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杀。重开竞技场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壮汉贝沃斯吃多了蝗虫。”贝沃斯的棕色大脸一副想吐的表情,“壮汉贝沃斯要牛奶。”

  西茨达拉没理太监。“圣主,弥林人来此庆祝我们结合。您听到了欢呼,您不能辜负他们的爱戴。”
  “他们为我的兔耳朵欢呼,不是为我。丈夫,带我离开这个屠宰场。”她听到野猪的鼻息,持矛人的呼喝,场主皮鞭炸响。
  “甜美的女王啊,现在不行。再待一会儿吧,再看一场滑稽比武和一场决斗。您只需闭上眼睛,没有人会发现。他们会盯着贝拉科沃和格鲁尔。现在若是——”
  一片阴影掠过他的脸。
  骚动和叫喊都停住了。一万个声音归于沉寂。每双眼睛都望向天空。暖风拂过丹妮的脸庞,透过怦
  怦心跳,她听见翅膀扇动。两名矛兵迅速逃走,场主却僵在原地。野猪回去继续拱食巴尔塞娜。壮汉贝沃斯哀号一声,滚下座位,跪倒在地。
  魔龙在众人之上盘旋,他是烈日当中的黑影。他一身黑鳞,两只双眼、犄角和脊背棘片是血红色。卓耿一直是三头龙中最大的,野外生活让他愈加伟岸,现在他翼展足有二十尺,色如黑玉。他掠过沙地上空时扇了下翅膀,好似一声霹雳。野猪抬起头,喷着鼻息……随后黑红夹杂的火焰吞没了他。三十尺外,丹妮也能感到熊熊热浪。野兽濒死的惨叫几乎和人一样。卓耿落在尸体旁,爪子陷进冒烟的肉。他开始进食,也不管那是巴尔塞娜还是野猪。
  “噢,众神啊,”瑞茨纳克哀嚎,“他在吃她!”总管捂住嘴,壮汉贝沃斯吐得稀里哗啦,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白皙的长脸上闪过古怪的神色——混合恐惧、贪欲和欣喜若狂——他舔了舔嘴唇。丹妮看见帕尔家的人涌上台阶,一边抓紧托卡长袍,却又在匆忙中被流苏绊倒。其他人纷纷跟进。有人跑了起来,你推我搡。但更多人呆坐原地。
  一个男人想当英雄。
  他是驱赶野猪回栏的矛兵之一,大抵喝多了,亦或发了疯,也可能旁观时爱上了黑发巴尔塞娜,甚至听过女孩哈茨雅的传言。再或者,他只想名留千古。只见他手握捕猪矛,向前冲去,脚下扬起红沙。周围座位中喊叫连连。卓耿抬起头,鲜血从齿间滴下。英雄跳上魔龙的脊,把铁矛尖刺入那鳞片覆盖的、长长的龙颈后端。
  丹妮和卓耿齐声尖叫。
  英雄全身压向长矛,矛尖刺得更深。卓耿弓起身,痛苦地嘶吼,尾巴四下抽打,头伸向长颈后端,黑色的翅膀完全展开。屠龙者一个失足,跌倒在沙地上。他挣扎着想起来,却被龙牙狠狠咬住前臂。“不!”人们只来得及喊出一个词,卓耿已拧下他胳膊,像狗甩老鼠一样甩开。
  “杀了它,”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命令其他矛兵,“杀了那野兽!”
  巴利斯坦爵士紧紧抓住她。“别看,陛下!”
  “放开我!”丹妮挣开他的手。翻过栏杆时,世界运转似乎变慢了,然后她落在竞技场中,掉了一只凉鞋。她开始奔跑,沙子挤进脚趾,温热粗糙。巴利斯坦爵士在她身后呼唤。“壮汉”贝沃斯还在吐。她跑得更快。
  矛兵们也在跑。有人握着长矛冲向龙,其他人扔掉武器,一哄而散。英雄倒在沙地上痉挛,鲜红的血从他肩上血肉模糊的断桩喷出。长矛还留在龙背上,随着龙翼拍打而摇晃,伤口腾起烟雾。眼看矛兵逼近,龙喷出黑焰,吞没了其中两人。他尾巴横扫,将从后悄悄靠近的场主扫成两半。另一人试图刺龙眼,却被龙咬住,顿时开膛破肚。弥林人尖叫着,咒骂着,嚎叫着。丹妮听见有人跑向她。“卓耿。”她不顾一切地高喊,“卓耿!”
  他转过头,齿间烟雾缭绕,血滴到地面,也化作缕缕青烟。他再次拍翅,掀起呛人的猩红沙暴。丹妮在这团火热的红云中跌跌撞撞,不住咳嗽。
  他张开嘴。
  “不,”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个。不,不能吃我,你不认识我了吗?黑色的龙牙在离她脸庞只几寸的地方合上。他原本打算扯掉我的脑袋。沙子飞进眼里,她被场主的尸体绊倒,跌坐在地。
  卓耿厉声咆哮。吼声充斥整座竞技场,熔炉般的热风席卷而来。黑龙鳞片覆盖的长颈伸向她,他张开嘴,她能看到黑齿间的碎骨焦肉。他的双眼好似熔岩。我在注视地狱,却不敢转头,她从未如此确定过一件事,如果我跑开,他就会烧死我,吃了我。维斯特洛的修士说世间有七层地狱和七重天堂,但七大王国和那里的诸神对她而言遥不可及。丹妮不晓得,如果死在这里,大草原的多斯拉克马神会不会将她召入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她的日和星并排骑在夜晚的国度?抑或愤怒的吉斯众神会派鹰身女妖锁住她的灵魂,令她永堕苦海?卓耿朝她的脸咆哮,吐息足以烫伤肌肤。巴利斯坦·赛尔弥在她右边大喊:“我!我在这里!看这里!我!”
  在卓耿闷燃的红色双眸中,丹妮看到自己的倒影。她太渺小、太脆弱、太无力又太恐惧。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恐惧。于是她在沙地上摸索,推开场主的尸体,抓到鞭子把柄。皮革温暖鲜活的触感让她鼓起一些勇气。卓耿再次咆哮,吼声差点让她扔掉鞭子。他的牙齿在她面前砰然合拢。
  丹妮拿鞭子抽他。“不!”她尖叫,用尽全身力气甩鞭。龙头向后一闪。“不!”她再次尖叫。“不!”倒刺扫过龙鼻,卓耿挺起身躯,双翼遮天蔽日。丹妮挥鞭来回抽打他布满鳞片的肚皮,直到手臂酸痛。细长的龙脖像弓一样弯起,伴着长长一声嘶吼,他向下喷出黑焰。丹妮屈身避开,挥着皮鞭高喊:“不,不,不,坐下!”他回应的咆哮中充满恐惧和愤怒,以及痛苦。他翅膀扇了一下,两下……
  ……然后收拢。魔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肚子伏地。黑血从长矛刺破的伤口流出,滴在焦黑的沙地,化作烟雾。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心想,我也一样。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跳上龙背,握住长矛拔出。矛尖半熔,铁头放出炙热的红光。丹妮扔开它,卓耿在下面扭动,积蓄力量,肌肉震颤。空中沙尘弥漫,丹妮无法观察,无法呼吸,无法思考。
  黑色的翅膀雷鸣般展开,腥红沙地陡然被抛在脚下。
  丹妮头晕目眩,不由得闭上眼睛。等她再睁眼,透过泪水和灰尘,她看到下方远处弥林人正涌上台阶,涌向街道。
  长鞭仍在她手中。她轻敲卓耿的脖子,喊道:“上升!”她另一只手抓着鳞片,手指乱抠以寻找着力点。卓耿宽大的黑翼拍打着空气,丹妮感到大腿间魔龙的灼热。很好,她心想,很好,现在,现在,就这样,就这样,带着我,带着我,飞翔!
或许您还会喜欢:
物种起源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有关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史略关于物种起源的见解的发展情况,我将在这里进行扼要叙述。直到最近,大多数博物学者仍然相信物种(species)是不变的产物,并且是分别创造出来的。许多作者巧妙地支持了这一观点。另一方面,有些少数博物学者已相信物种经历着变异,而且相信现存生物类型都是既往生存类型所真正传下来的后裔。 [点击阅读]
犯罪团伙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托马斯·贝雷斯福德夫人在长沙发上挪动了一下身子,百无聊赖地朝窗外看去。窗外视野并不深远,被街对面的一小排房子所遮挡。贝雷斯福德夫人长叹一口气,继而又哈欠连天。“我真希望,”她说道,“出点什么事。”她丈夫抬头瞪了她一眼。塔彭丝又叹了一口气,迷茫地闭上了眼睛。“汤米和塔彭丝还是结了婚,”她诵诗般地说道,“婚后还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六年之后,他们竞能仍然和睦相处。这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点击阅读]
狐狸那时已是猎人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0
摘要:苹果蠹蛾的道路没关系,没关系,我对我说,没关系。——维涅狄克特埃洛费耶夫苹果蠹蛾的道路一只蚂蚁在抬一只死苍蝇。它不看路,将苍蝇掉了个过儿,然后爬了回去。苍蝇比蚂蚁的个头儿要大三倍。阿迪娜抽回胳膊肘儿,她不想封住苍蝇的路。阿迪娜的膝盖旁有一块沥青在闪亮,它在阳光下沸腾了。她用手沾了一下。手的后面顿时拉出一根沥青丝,在空气中变硬,折断。这只蚂蚁有一个大头针的头,太阳在里面根本没有地方燃烧。它在灼。 [点击阅读]
狗年月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0
摘要:你讲。不,您讲!要不,就由你讲吧。也许该由演员开始?难道该由稻草人,由所有这些稀里糊涂的稻草人开始?要不,就是我们想等着,等到这八颗行星在宝瓶座中聚集在一块儿?请您开始吧!当时,到底还是您的狗叫了。可是在我的狗叫之前,您的狗已经叫了,而且是狗咬狗。 [点击阅读]
狼穴巨款
作者:佚名
章节:47 人气:0
摘要:1945年3月。北海上刮着凛烈的寒风。在纳粹德国一个秘密潜艇基地里,一艘潜艇固定在巨大的墩柱上。流线型的舰首在晨曦中显得轮廓格外明晰。在潜艇的腰部有一块跳板,一长队孩子正踏着跳板登上潜艇。他们彼此手挽手走着、仰起脸看着这艘奇怪的黑色船舶。有个人拿着名单在核对孩子们的名字。在潜艇的瞭望塔里,站着一个纳粹海军军官和一个穿黑大衣的高个子男人。 [点击阅读]
猎奇的后果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他是一个过于无聊而又喜好猎奇的人。据说有个侦探小说家(他就是因为大无聊才开始看世上惟一刺激的东西——侦探小说的)曾担心地指出,总是沉迷在血腥的犯罪案中,最终会无法满足于小说,而走上真正的犯罪道路,比如说犯下杀人罪等等。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就确确实实做了那位侦探小说家所担心的事情。由于猎奇心理作祟,最终犯下了可怕的罪行。猎奇之徒啊,你们千万不要走得太远。这个故事就是你们最好的前车之鉴。 [点击阅读]
猫与鼠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君特-格拉斯在完成了第一部叙事性长篇小说《铁皮鼓》之后,我想写一本较为短小的书,即一部中篇小说。我之所以有意识地选择一种受到严格限制的体裁,是为了在接下去的一本书即长篇小说《狗年月》中重新遵循一项详尽的史诗般的计划。我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长大的,根据自己的认识,我在《猫与鼠》里叙述了学校与军队之间的对立,意识形态和荒谬的英雄崇拜对学生的毒化。 [点击阅读]
王子与贫儿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0
摘要:爱德华:爱德华和汤姆这两个少年,是这篇故事的主角。他们两个人,由于偶然的巧合,不仅是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两个人的面貌也很相似,但两个人的命运却有天壤之别。爱德华是英国的王子,汤姆则是个小乞丐。有一天,爱德华王子在宫苑里散步,看到一个卫兵正在怒责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由于同情心,他就带这少年进入王宫,想不到却因此发生一连串意想不到的事情,差一点几就丧失了英国王位的继承权。 [点击阅读]
玩偶世家
作者:佚名
章节:5 人气:0
摘要:本剧作者亨利克·易卜生(1928-1906),是挪威人民引以自豪的戏剧大师、欧洲近代戏剧新纪元的开创者,他在戏剧史上享有同莎士比亚和莫里哀一样不朽的声誉。从二十年代起,我国读者就熟知这个伟大的名字;当时在我国的反封建斗争和争取妇女解放的斗争中,他的一些名著曾经起过不少的促进作用。易卜生出生于挪威海滨一个小城斯基恩。 [点击阅读]
环游黑海历险记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范-密泰恩和他的仆人布吕诺在散步、观望和聊天,对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君士坦丁堡的托普哈内广场一向因人群的来往和喧哗而热闹啡凡,但在8月16日那一天的晚上6点钟,却静悄悄地毫无生气,几乎是一片荒凉。从通向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港口高处看下去,仍能发现它迷人的景色,但里面却没有什么人。勉强有一些外国人匆匆而过,走上狭窄、肮脏、泥泞、有黄狗挡道的通向佩拉郊区的小街。 [点击阅读]
玻璃球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引言——试释玻璃球游戏及其历史一般而言,对于浅薄者来说,对不存在的事物也许较之于具体事物容易叙述,因为他可以不负责任地付诸语言,然而,对于虔诚而严谨的历史学家来说,情况恰恰相反。但是,向人们叙述某些既无法证实其存在,又无法推测其未来的事物,尽管难如登天,但却更为必要。虔诚而严谨的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把它们作为业已存在的事物予以探讨,这恰恰使他们向着存在的和有可能新诞生的事物走近了一步。 [点击阅读]
理想国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柏拉图(公元前427年-347年)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年-399年)①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322年)的老师。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古希腊民族文化中心的雅典。他热爱祖国,热爱哲学。他的最高理想,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有哲学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