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五十二章 丹妮莉丝(九)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无情的蓝天,没有一丝云彩。砖块很快会被骄阳烤热,丹妮心想,斗技士的凉鞋会踩在烫人的沙子上。
  姬琪解下丹妮肩上的丝袍,伊丽扶她进水池。旭日光芒在水面闪耀,与柿子树影参差交映。“即便重开竞技场,陛下有必要亲自出席吗?”为女王洗头时,弥桑黛问。
  “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来看我,小甜心。”
  “陛下,”弥桑黛说,“恕小人冒犯,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观看流血与死亡。”
  她说得没错,女王知道,但我无可奈何。
  丹妮很快把自己洗得前所未有的干净。她走出水池,水花轻溅,水顺着双腿流下,水珠挂满胸前。太阳爬上天空,她的人民很快便会聚集。她宁愿在芬芳的池水中泡上一整天,品尝银盘里的冰冻水果,梦想红门大宅,但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姬琪拿来软毛巾帮她擦干。“卡丽熙,您今天想穿哪条托卡长袍?”伊丽问。
  “黄丝那条。”兔女王不能不戴兔耳朵。黄丝清亮凉爽,而竞技场里今天一定会热开锅。红沙会烧透那些将死之人的鞋底。“外罩红色面纱。”面纱能阻挡风沙吹进嘴,红色则能掩盖喷溅的血点。
  姬琪为丹妮梳拢头发,伊丽涂画女王的指甲,她们一边做一边欢快地谈论竞技比赛。弥桑黛随后出现,“陛下。国王嘱咐您穿戴好后去见他。昆廷王子带着多恩人求见,希望您能允许他们说几句。”
  今天没一件顺心事。“改日吧。”
  大金字塔底层,巴利斯坦爵士等在一架华丽的敞开式步辇旁,周围围满兽面军。祖父爵士,丹妮想。他虽年事已高,披挂上丹妮赠与的铠甲仍显得高大俊朗。“陛下,您若派无垢者护卫,我会更安心。”西茨达拉去向他的表亲致意时,老骑士说,“半数兽面军是未经训练的自由民。”剩下一半是忠诚堪忧的弥林人。这话他没说出口。赛尔弥不信任弥林人,即便对圆颅党也不例外。
  “若不加以锻炼,他们永远都是这样。”
  “面具能隐藏很多东西,陛下。那位带猫头鹰面具的人与昨天和前天守卫您的可是同一人?我们如何知晓?”
  “如果连我自己都不信任兽面军,谈何让弥林人信任他们?在面具之下,他们都是正直的勇士,我将性命交托在他们手中。”丹妮朝他微笑,“你多虑了,爵士先生。有你在我身边保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只是个老人,陛下。”
  “壮汉贝沃斯也会跟在我身边。”
  “如您所言。”巴利斯坦爵士压低声音,“陛下,我们照您的命令放走了那女人梅里丝。她走之前坚持要见您,我代您跟她谈过。她声称褴衣亲王从一开始就打算率风吹团弃暗投明,因此她才被派来与您私下接触,但多恩人在她表明来意前就揭穿了他们的身份,背叛了他们。”
  尔虞我诈,女王疲惫地想,永无休止。“你信几成,爵士?”“几乎不信,陛下,但她是这么说的。”
  “必要时,他们会投奔我们么?”
  “她说会,但有代价。”
  “给他们。”弥林需要实实在在的铁家伙,不是中看不中用的金子。
  “褴衣亲王不要钱,陛下,梅里丝说他想要潘托斯。”
  “潘托斯?”她眯起眼睛,“我怎么给他潘托斯?潘托斯在半个世界之外。”
  “梅里丝说他愿意等,直到我们进军维斯特洛。”
  若我永不进军呢?“潘托斯属于潘托斯人,况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是他安排我与卓戈卡奥结婚,还送我龙蛋当结婚礼物,你、贝沃斯和格罗莱也是他送来。我欠他太多太多,不能恩将仇报,将他的城市送给佣兵。不行。”
  巴利斯坦爵士低下头,“陛下英明。”
  “今天真是个黄道吉日,吾爱!”丹妮回到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身旁时,他评论,然后扶丹妮坐上并排放着两张高大王座的步辇。
  “对你来说或是黄道吉日,对那些日落前就要死去的人却未必如此。”
  “凡人皆有一死。”西茨达拉道,“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死得光荣,死时耳畔回响着全城人的欢呼。”他向门旁的士兵举起一只手,“开门。”
  大金字塔前是个彩砖广场,热浪从砖块缝隙中氤氲上升。到处是人。有些坐轿子和步辇,有些骑驴,更多的徒步。十人中有九人向西,沿宽阔的砖路走向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他们看到步辇从金字塔中出现,欢呼声便即响起,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广场。真奇特,女王想,他们在我钉死一百六十三名伟主大人的地方向我欢呼。
  一面大鼓走在王家队列前方,清出道路。每敲一下鼓,一位身穿磨亮铜片上衣的圆颅党传令官便会高喊让人群让开。嘭!“来了!”嘭!“让路!”嘭!“女王!”嘭!“国王!”嘭!大鼓后四队兽面军并排前进,有的持短棍,有的拿仪仗,统统穿着百褶裙、皮凉鞋和多彩方格拼接斗篷,颜色匹配弥林的彩砖。他们的面具在太阳下闪烁,野猪、公牛、老鹰、苍鹭、狮子、老虎、熊、吐芯的蛇和丑陋的蜥蜴。
  不爱骑马的壮汉贝沃斯穿镶钉背心走在最前面,疤痕累累的肚皮一步一颤。伊丽和姬琪骑马跟随,旁边还有阿戈和拉卡洛,然后是坐在华丽的轿子上、头上有一顶遮阳华盖的瑞茨纳克。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骑在丹妮身侧,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长披风从肩膀垂下,白如枯骨,他左臂绑了一面白色大盾。后面稍远些跟着多恩王子昆廷·马泰尔及其两名同伴。
  队列沿长长的砖街缓缓前行。嘭!“来了!”嘭!“我们的女王。我们的国王。”嘭!“回避。”
  丹妮听见侍女们在她身后争论,打赌谁会赢得今天最后的对决。姬琪中意“巨人”格鲁尔,那家伙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头公牛,甚至鼻子上还穿青铜环;伊丽则认定碎骨者贝拉科沃的连枷会击垮巨人。我的侍女是多斯拉克人,她告诉自己,卡拉萨以杀戮为荣。她嫁给卓戈卡奥那日,婚宴上亚拉克弯刀决死拼争,有的人宴饮交欢,有的人殒命当场。生死在马王们眼中依稀平常,他们认为鲜血可以祝福婚姻。
  她的再婚不久也将浸染在鲜血中。何等幸福啊。
  嘭!嘭!嘭!嘭!嘭!嘭!鼓声比之前加快,突然变得焦躁不耐。队伍停在粉白的帕尔金字塔和绿黑的纳千金字塔间,巴利斯坦爵士抽出长剑。
  丹妮转身。“为何停下?”
  西茨达拉站起来。“路堵住了。”
  一顶轿子翻在路心,一名轿夫热晕在砖地上。“帮帮他。”丹妮下令,“扶他去街边,别让人踩着他。给他食物和水,他看起来好像饿了两周。”

  巴利斯坦爵士不安地环顾左右。周围露台上站满吉斯卡利人,冷漠无情地注视着下方。“陛下,不能停。这可能是陷阱,鹰身女妖之子——”
  “——已被驯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宣称,“女王陛下已接受我作她的国王和伴侣,他们怎敢再伤她?快照我甜美的女王吩咐,去帮助那人。”他微笑着握住丹妮的手。
  兽面军遵令上前救人,丹妮看着他们忙碌。“那些轿夫在我来以前是奴隶。我解放了他们,轿子却没变轻。”
  “没错,”西茨达拉说,“但这些人现在抬轿有报酬。您来以前,倒下那人身边会站着监工,挥舞鞭子抽烂他的背。现在有人帮助他。”
  确实。一名戴野猪面具的兽面军递给那苦命轿夫一袋水。“或许我该对这小小的胜利心存感激。”女王道。
  “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齐心协力,我俩将造就新弥林。”道路终于清开,“我们走?”
  她除了点头还能怎样?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但我要行到哪里去呢?
  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门前耸立着两尊高大的青铜战士雕像,正做殊死搏杀,一位挥舞长剑,另一位手握战斧。雕塑家准确地描绘出他们相互击杀的瞬间,青铜兵器和身体在空中形成拱门。
  致命的艺术,丹妮想。
  她曾在露台上多次眺望竞技场。小的竞技场像点在弥林脸上的麻子,大的则像红肿流脓的疮。但这座无与伦比。丹妮和她的夫君穿过青铜雕像,“壮汉”贝沃斯和巴利斯坦爵士左右护送,他们出现在一个巨大的砖碗顶上,下面环绕着一圈圈长凳,每一圈颜色都不同。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引她下去,经过黑色、紫色、蓝色、绿色、白色、黄色、橙色,最后到红色,那里的猩红砖块与下面的沙子同色。周围小贩在叫卖狗肉香肠、烤洋葱及签串狗胎,不过丹妮不需要这些,西茨达拉已在包皮厢备下几壶冰酒和凉水,外加无花果、大枣、甜瓜、石榴、核桃、青椒和一大碗蜂蜜蝗虫。“壮汉”贝沃斯见状大吼:“蝗虫!”一把抓过碗,大把大把地嚼。
  “那是美味,”西茨达拉推荐,“您尝尝吧,吾爱。它们先用香辛料腌制,然后挂上蜂蜜,又甜又辣。”
  “难怪贝沃斯满头大汗。”丹妮说,“我吃无花果和大枣就够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对面正襟危坐,周围是穿各种颜色长袍的圣女们,只有她一人着绿袍。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占据了红色和橙色长凳。女人罩面纱,男人则把头发梳成长角、手掌和矛尖形状。西茨达拉那些来自古老的洛拉克家族的亲戚偏爱紫色、靛蓝和淡紫色托卡长袍,帕尔家人则穿粉白条纹袍子。渊凯的代表都穿黄袍,坐满了国王包皮厢旁的包皮厢,带着各自的奴隶和仆人。身份略低的弥林人坐在上层,没法与杀戮超近距离接触。黑色和紫色的长凳最高,离沙地也最远,挤满了自由民和其他平民。丹妮发现佣兵也被安排在那里,团长坐在普通士兵当中。她看到棕人本皮革般的脸,还有血胡子火红的胡须和长辫。
  她夫君站起来,高举双手。“伟主大人们!女王陛下今日莅临,向诸位——她的子民们——展示她的慈爱。蒙其天恩准许,我为你们献上致命的艺术!弥林人!让丹妮莉丝女王听到你们的爱戴!”
  一万只喉咙吼出爱戴,然后两万只,然后所有人。他们喊的不是她那没几个人拼得出来的名字,而是“母亲!”——在消亡的古吉斯语里,这个词叫“弥莎!”他们捶胸顿足地狂喊:“弥莎!弥莎!弥莎!”直到整座竞技场都在颤抖。丹妮任声浪将自己席卷。
  我不是你们的母亲,她想喊回去,我是你们奴隶的母亲,是你们饕餮蜂蜜蝗虫时、死在这片沙地上的男孩们的母亲。瑞茨纳克倾身附耳:“圣上,请听,他们多爱戴您!”
  不,她知道,他们爱的是致命的艺术。欢呼声衰退时,她任自己坐下。尽管包皮厢在阴凉处,她仍觉头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话,给我倒点水。嗓子干死了。”
  “克拉兹会拿到首杀荣誉。”西茨达拉告诉她,“没有比他更好的战士。”
  “壮汉贝沃斯比他好。”壮汉贝沃斯坚称。
  克拉兹是弥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头直立的红黑头发,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对手是乌木色皮肤的盛夏群岛枪兵。枪兵的刺击起先限制了克拉兹,但等他的短剑攻入长枪圈内,就只剩下屠杀。竞技结束后,克拉兹将黑人的心剜出来,血淋淋地举过头顶,猛咬一口。
  “克拉兹认为勇者的心脏让他强大,”西茨达拉说。姬琪低声赞同。丹妮曾吃下公马的心脏,来给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将雷哥谋害在子宫里时,这毫无用处。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乔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没有背叛了吗?
  “啊,”西茨达拉开心地说,“斑猫上场了。看那动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会走路的诗。”
  西茨达拉为这首会走路的诗挑选的对手和格鲁尔一般高,跟贝沃斯一样壮,但行动迟缓。斑猫挑断他脚筋时,离丹妮的包皮厢只六尺之遥。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红沙饱饮鲜血,微风是他的遗言。人们赞许地欢呼雀跃。
  “打得糟糕,死得干脆。”壮汉贝沃斯评价,“壮汉贝沃斯讨厌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虫,打个饱嗝,灌下一口酒。
  白肤的魁尔斯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蓝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鸠格斯奈人,阴郁的布拉佛斯人,来自索斯罗斯丛林、皮肤带斑纹的半人半兽的家伙——都从天涯海角赶到达兹纳克的竞技场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达拉指的是一名里斯少年,长长的金发随风飘舞……但他的对手一把抓住他头发,拽倒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时的容颜比握剑时更年轻。“他是个孩子,”丹妮说,“只是个孩子。”
  “他十六岁了,”西茨达拉坚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权选择为金钱和荣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温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今日不许有孩子死去。”
  另一个小小的胜利。或许我无法改善这个民族,她告诉自己,至少能让他们少造些孽。丹妮莉丝本想将女人间的竞技也废止,但黑发巴尔塞娜抗议说她有权像男人那样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让残废、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锤子互殴的搞笑滑稽竞技(人们认为战士越无能,竞技越开怀),但西茨达拉说,若她能和人民一同开怀大笑,人民会更爱戴她,并辩称说若无滑稽竞技,残废、侏儒和老人都会饿死。于是丹妮妥协了。

  按习俗,被定罪的罪犯会被赶进竞技场。丹妮同意遵循这项习俗,但只针对特定的犯人。“杀人犯、强姦犯及所有坚持使用奴隶的人可以送去战斗,小偷或欠债者不行。”
  斗兽仍被允许。丹妮看到一头大象迅速解决掉六匹红狼。一头公牛和一头熊作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双双疲劳而死。“肉不会浪费。”西茨达拉解释,“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一杯羹。”
  “这是良法。”丹妮说。这里的良法委实难得。“我们必须确保它延续。”
  斗兽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六名骑手。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人穿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没盔甲。起初骑兵似乎占优,他们踩翻两名对手,还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骑士攻击马匹,骑手们一个接一个跌下来被杀。这让姬琪十分不满。“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萨。”她说。
  “希望这些尸体不会炖成鲜汤。”尸体被抬走时,丹妮说。
  “马尸会下锅,”西茨达拉说,“人当然不会。”
  “马肉和洋葱使人强壮。”壮汉贝沃斯道。
  接下来是今天第一场滑稽比武,由两名娱乐侏儒进行长枪比试。这两名侏儒是一位西茨达拉邀请来的渊凯将领提供的。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他们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这明显是为了讨好丹妮。他们滑稽的动作很快让贝沃斯放声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颇为勉强。红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后,沿沙地追他的猪,骑狗的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丹妮说,“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
  “别着急,甜心,”西茨达拉说,“快放狮子了。”
  丹妮莉丝狐疑地看着他,“狮子?”
  “三头狮子,给侏儒一个惊喜。”
  她皱起眉头,“侏儒只有木剑木甲,怎打得过狮子?”
  “大概很难,”西茨达拉说,“说不定他们有绝招呢。不过我猜他们会尖叫狂奔,试图爬出竞技场。这才是真正的幽默表演。”
  丹妮不乐意。“我不许这样。”
  “温柔的女王啊,您不会让您的人民失望吧。”
  “你对我发誓战士都是成年人,且自愿为金子和荣耀以命相搏。这些侏儒不会自愿用木剑对决狮子。马上叫停。马上。”
  国王嘴唇紧抿。有一瞬间,丹妮觉得他温和的双眼里闪过一丝怒火。“遵命。”西茨达拉示意竞技场主。“别放狮子。”场主握着鞭子小跑过来后,西茨达拉说。
  “圣主,一头都不放?那还有什么乐趣?”
  “我的女王有令,不许伤害侏儒。”
  “观众会不满的。”
  “那就让巴尔塞娜上场,平息不满。”
  “圣上明鉴。”场主甩响鞭子,高喊命令。两名侏儒及他们的猪和狗一起被赶下场,观众发出不满的嘘声,朝他们扔石头和烂水果。
  待到黑发巴尔塞娜大步走上沙地,人们又欢呼起来。她是个高大的黑肤女人,除了腰布和凉鞋全身赤裸,虽然年届三十,动作仍有黑豹般的致命优雅。“巴尔塞娜深受大众喜爱。”西茨达拉说。整座竞技场已被膨胀的欢呼声淹没,“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
  壮汉贝沃斯说:“和女孩打算不得勇敢,和壮汉贝沃斯打才是真勇士。”
  “她今天的对手是一头野猪。”西茨达拉说。
  是啊,丹妮心想,因为无论你花多少钱,也找不到一个女人做她对手。“她用的大概不是木剑吧?”
  这头野猪是个庞然大物,獠牙有成人前臂那么长,小眼睛火气冲天。丹妮不知杀死劳勃·拜拉席恩那头猪是否也如此凶残。恐怖的生物,恐怖的死亡。刹那间,她几乎为篡夺者感到悲伤。
  “巴尔塞娜身手敏捷。”瑞茨纳克说,“她将与野猪共舞,圣主,并在它擦身而过时下刀切割。您会欣赏到野猪倒下前全身浴血的盛景。”
  开局正如他描述。野猪向前冲刺,巴尔塞娜旋身避开,兵刃在阳光下泛着寒光。“她需要一支长矛,”巴尔塞娜飞身避开野兽的第二次冲刺时,巴利斯坦爵士说,“否则打不过野猪。”他听起来就跟达里奥常说的一样,像个苛责的老祖父。
  巴尔塞娜的兵刃开始见红,但野猪也停下脚步。它比公牛聪明,丹妮发现,它不会再盲目冲刺了。巴尔塞娜也意识到这点,于是她喊叫着,主动靠近野猪,匕首在双手抛来接去。野猪向后退却,她咒骂着砍它鼻子,试图激怒它……她成功了,但这回跳迟了半瞬,结果獠牙在她左腿开了一道从膝盖到裆下的大口子。
  三万只喉咙同声悲叹。巴尔塞娜丢掉匕首,压住腿上的伤口,想要跳开逃走。她没走出两步,野猪再度冲刺。丹妮别开脸。“这够勇敢吗?”当一声尖叫响彻沙地时,她问壮汉贝沃斯。
  “挑战野猪十分勇敢,但叫这么大声就不勇敢了。她叫得壮汉贝沃斯耳朵疼,”太监揉着大肚子,上面的白色旧疤纵横交错,“肚子也疼。”
  野猪把嘴拱进巴尔塞娜肚子里,要拽出内脏。这气味让女王难以承受。热气、苍蝇、人群的叫嚷……我没法呼吸。她扯开面纱,任其飘走,又开始脱托卡长袍。她解丝袍时,珍珠流苏发出轻柔的撞击声。
  “卡丽熙?”伊丽问,“您在做什么?”
  “摘兔耳朵。”十几名手握捕猪矛的人跑到沙地上,将野猪从尸体旁赶开,赶回兽栏。竞技场主也在其中,手握一把倒刺长鞭。当他向野猪挥鞭时,女王站了起来。“巴利斯坦爵士,能否护送我回宫?”
  西茨达拉迷惑不解。“还有很多节目呢。包皮括另一场滑稽比武,六个老女人打斗,外加三场决斗,最后压轴的是贝拉科沃和格鲁尔!”
  “贝拉科沃一定会赢,”伊丽宣称,“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则说,“贝拉科沃一定会死。”
  “要么这个死,要么那个死,”丹妮说,“活下来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杀。重开竞技场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壮汉贝沃斯吃多了蝗虫。”贝沃斯的棕色大脸一副想吐的表情,“壮汉贝沃斯要牛奶。”

  西茨达拉没理太监。“圣主,弥林人来此庆祝我们结合。您听到了欢呼,您不能辜负他们的爱戴。”
  “他们为我的兔耳朵欢呼,不是为我。丈夫,带我离开这个屠宰场。”她听到野猪的鼻息,持矛人的呼喝,场主皮鞭炸响。
  “甜美的女王啊,现在不行。再待一会儿吧,再看一场滑稽比武和一场决斗。您只需闭上眼睛,没有人会发现。他们会盯着贝拉科沃和格鲁尔。现在若是——”
  一片阴影掠过他的脸。
  骚动和叫喊都停住了。一万个声音归于沉寂。每双眼睛都望向天空。暖风拂过丹妮的脸庞,透过怦
  怦心跳,她听见翅膀扇动。两名矛兵迅速逃走,场主却僵在原地。野猪回去继续拱食巴尔塞娜。壮汉贝沃斯哀号一声,滚下座位,跪倒在地。
  魔龙在众人之上盘旋,他是烈日当中的黑影。他一身黑鳞,两只双眼、犄角和脊背棘片是血红色。卓耿一直是三头龙中最大的,野外生活让他愈加伟岸,现在他翼展足有二十尺,色如黑玉。他掠过沙地上空时扇了下翅膀,好似一声霹雳。野猪抬起头,喷着鼻息……随后黑红夹杂的火焰吞没了他。三十尺外,丹妮也能感到熊熊热浪。野兽濒死的惨叫几乎和人一样。卓耿落在尸体旁,爪子陷进冒烟的肉。他开始进食,也不管那是巴尔塞娜还是野猪。
  “噢,众神啊,”瑞茨纳克哀嚎,“他在吃她!”总管捂住嘴,壮汉贝沃斯吐得稀里哗啦,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白皙的长脸上闪过古怪的神色——混合恐惧、贪欲和欣喜若狂——他舔了舔嘴唇。丹妮看见帕尔家的人涌上台阶,一边抓紧托卡长袍,却又在匆忙中被流苏绊倒。其他人纷纷跟进。有人跑了起来,你推我搡。但更多人呆坐原地。
  一个男人想当英雄。
  他是驱赶野猪回栏的矛兵之一,大抵喝多了,亦或发了疯,也可能旁观时爱上了黑发巴尔塞娜,甚至听过女孩哈茨雅的传言。再或者,他只想名留千古。只见他手握捕猪矛,向前冲去,脚下扬起红沙。周围座位中喊叫连连。卓耿抬起头,鲜血从齿间滴下。英雄跳上魔龙的脊,把铁矛尖刺入那鳞片覆盖的、长长的龙颈后端。
  丹妮和卓耿齐声尖叫。
  英雄全身压向长矛,矛尖刺得更深。卓耿弓起身,痛苦地嘶吼,尾巴四下抽打,头伸向长颈后端,黑色的翅膀完全展开。屠龙者一个失足,跌倒在沙地上。他挣扎着想起来,却被龙牙狠狠咬住前臂。“不!”人们只来得及喊出一个词,卓耿已拧下他胳膊,像狗甩老鼠一样甩开。
  “杀了它,”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命令其他矛兵,“杀了那野兽!”
  巴利斯坦爵士紧紧抓住她。“别看,陛下!”
  “放开我!”丹妮挣开他的手。翻过栏杆时,世界运转似乎变慢了,然后她落在竞技场中,掉了一只凉鞋。她开始奔跑,沙子挤进脚趾,温热粗糙。巴利斯坦爵士在她身后呼唤。“壮汉”贝沃斯还在吐。她跑得更快。
  矛兵们也在跑。有人握着长矛冲向龙,其他人扔掉武器,一哄而散。英雄倒在沙地上痉挛,鲜红的血从他肩上血肉模糊的断桩喷出。长矛还留在龙背上,随着龙翼拍打而摇晃,伤口腾起烟雾。眼看矛兵逼近,龙喷出黑焰,吞没了其中两人。他尾巴横扫,将从后悄悄靠近的场主扫成两半。另一人试图刺龙眼,却被龙咬住,顿时开膛破肚。弥林人尖叫着,咒骂着,嚎叫着。丹妮听见有人跑向她。“卓耿。”她不顾一切地高喊,“卓耿!”
  他转过头,齿间烟雾缭绕,血滴到地面,也化作缕缕青烟。他再次拍翅,掀起呛人的猩红沙暴。丹妮在这团火热的红云中跌跌撞撞,不住咳嗽。
  他张开嘴。
  “不,”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个。不,不能吃我,你不认识我了吗?黑色的龙牙在离她脸庞只几寸的地方合上。他原本打算扯掉我的脑袋。沙子飞进眼里,她被场主的尸体绊倒,跌坐在地。
  卓耿厉声咆哮。吼声充斥整座竞技场,熔炉般的热风席卷而来。黑龙鳞片覆盖的长颈伸向她,他张开嘴,她能看到黑齿间的碎骨焦肉。他的双眼好似熔岩。我在注视地狱,却不敢转头,她从未如此确定过一件事,如果我跑开,他就会烧死我,吃了我。维斯特洛的修士说世间有七层地狱和七重天堂,但七大王国和那里的诸神对她而言遥不可及。丹妮不晓得,如果死在这里,大草原的多斯拉克马神会不会将她召入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她的日和星并排骑在夜晚的国度?抑或愤怒的吉斯众神会派鹰身女妖锁住她的灵魂,令她永堕苦海?卓耿朝她的脸咆哮,吐息足以烫伤肌肤。巴利斯坦·赛尔弥在她右边大喊:“我!我在这里!看这里!我!”
  在卓耿闷燃的红色双眸中,丹妮看到自己的倒影。她太渺小、太脆弱、太无力又太恐惧。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恐惧。于是她在沙地上摸索,推开场主的尸体,抓到鞭子把柄。皮革温暖鲜活的触感让她鼓起一些勇气。卓耿再次咆哮,吼声差点让她扔掉鞭子。他的牙齿在她面前砰然合拢。
  丹妮拿鞭子抽他。“不!”她尖叫,用尽全身力气甩鞭。龙头向后一闪。“不!”她再次尖叫。“不!”倒刺扫过龙鼻,卓耿挺起身躯,双翼遮天蔽日。丹妮挥鞭来回抽打他布满鳞片的肚皮,直到手臂酸痛。细长的龙脖像弓一样弯起,伴着长长一声嘶吼,他向下喷出黑焰。丹妮屈身避开,挥着皮鞭高喊:“不,不,不,坐下!”他回应的咆哮中充满恐惧和愤怒,以及痛苦。他翅膀扇了一下,两下……
  ……然后收拢。魔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肚子伏地。黑血从长矛刺破的伤口流出,滴在焦黑的沙地,化作烟雾。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心想,我也一样。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跳上龙背,握住长矛拔出。矛尖半熔,铁头放出炙热的红光。丹妮扔开它,卓耿在下面扭动,积蓄力量,肌肉震颤。空中沙尘弥漫,丹妮无法观察,无法呼吸,无法思考。
  黑色的翅膀雷鸣般展开,腥红沙地陡然被抛在脚下。
  丹妮头晕目眩,不由得闭上眼睛。等她再睁眼,透过泪水和灰尘,她看到下方远处弥林人正涌上台阶,涌向街道。
  长鞭仍在她手中。她轻敲卓耿的脖子,喊道:“上升!”她另一只手抓着鳞片,手指乱抠以寻找着力点。卓耿宽大的黑翼拍打着空气,丹妮感到大腿间魔龙的灼热。很好,她心想,很好,现在,现在,就这样,就这样,带着我,带着我,飞翔!
或许您还会喜欢:
荒原追踪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由于形势所迫,我同温内图分手了,他得去追捕杀人犯桑特。那时我并没料到,我得过几个月才能再见到我这位红种人朋友和结拜兄弟。因为事件以后的进展同我当时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们——塞姆-霍金斯、迪克-斯通、威尔-帕克和我,一路真正的急行军后骑马到了南阿姆斯河流入雷德河的入口处,温内图曾把这条河称为纳基托什的鲍克索河。我们希望在这里碰上温内阁的一个阿帕奇人。遗憾的是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点击阅读]
荒岛夺命案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0
摘要:一部优秀的通俗小说不仅应明白晓畅,紧密联系社会现实和群众生活,而且应该成为社会文化的窗口,使读者可以从中管窥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方面面的情况。美国小说家内尔森-德米勒于一九九七年写出的《荒岛夺命案》正是这样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作者以其超凡的叙事才能,将金钱、法律、谋杀、爱情、正义与邪恶的斗争等融为一炉,演释出一部情节曲折、扣人心弦而又发人深思的侦探小说。 [点击阅读]
荒漠甘泉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荒漠甘泉》1月1日“你们要过去得为业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润之地。是耶和华你神所眷顾的,从岁首到年终,耶和华你神的眼目时常看顾那地。”(申十一章十一至十二节)亲爱的读者,今天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境界上,前途茫然。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新年,等待我们经过。谁也不能预知在将来的路程中有什么遭遇,什么变迁,什么需要。 [点击阅读]
莫普拉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1846年①,当我在诺昂写《莫普拉》这部小说时,我记得,我刚刚为夫妇分居进行了辩护。在此之前,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过斗争,由于没有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也许让人以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质;然而在我看来,婚姻的道德原则恰恰是美好不过的——①原文如此,应为1836年。事实上,《莫普拉》这部小说由乔治-桑于1835年夏至1837年春写成,1837年4月至6月发表在《两世界杂志》上,同年出版单行本。 [点击阅读]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一我有十五年不到韦尔洛臬去了。今年秋末,为了到我的老友塞华尔的围场里打猎,我才重新去了一遭。那时候,他已经派人在韦尔洛臬重新盖好了他那座被普鲁士人破坏的古堡。我非常心爱那个地方,世上真有许多美妙的角落,教人看见就得到一种悦目的快感,使我们不由得想亲身领略一下它的美。 [点击阅读]
莫罗博士的岛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1887年2月1日,“虚荣女士”号与一艘弃船相撞而失踪,出事地点大约在南纬1度,西经107度。1888年1月5日,即出事后的第十一个月零四天,我的叔叔爱德华·普伦狄克被一艘小船救起。方位在南纬5度3分,西经1ol度。小船的名字字迹模糊,但据推测应当是失踪的“吐根”号上的。我叔叔是个普通绅士,在卡亚俄码头登上“虚荣女士”号开始海上旅行。出事后人们以为他淹死了。 [点击阅读]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0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葬礼之后
作者:佚名
章节:25 人气:0
摘要:老蓝斯坎伯拖着蹒跚的脚步,一个房间接一个房间地,逐一拉起房里的百叶窗。他那粘湿的双眼,不时地望向窗外,挤出了满脸的皱纹。他们就快要从火葬场回来了。他老迈的脚步加快了些。窗子这么多。“思德比府邸”是一幢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哥德式大建筑。每个房间的窗帘都是豪华锦缎或天鹅绒,有些墙面上仍旧系挂着丝绸,尽管这些都已年久褪色。 [点击阅读]
蒙面女人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赫尔克里。波洛在他面前将信整齐地放成一摞。他拿起最上面的一封,琢磨了一会儿上面的地址,然后用放在早餐桌上的专用裁纸刀将信封背面纵向裁开,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在里面还有一个信封,用紫色的蜡仔细地封好,上面有“亲启保密”的字样。赫尔充里。波洛那鸡蛋形的脸上的眉毛向上扬了扬。他喃喃道;“耐心点,这就来了!”又一次用上了那把裁纸刀。这一次信封里出来了一封信-字迹颤巍巍的,又长又尖。好些字重重地画上了线。 [点击阅读]
蓝色特快上的秘密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0
摘要:将近子夜时分,一个人穿过协和广场(巴黎最大的广场,位于塞纳河右岸,城西北部。译注)。他虽然穿着贵重的皮毛大衣,还是不难使人看出他体弱多病,穷困潦倒。这个人长着一副老鼠的面孔。谁也不会认为这样一个身体虚弱的人在生活中会起什么作用。但正是他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发挥着他的作用。此时此刻,有一使命催他回家。但在回家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交易。而那一使命和这一交易是互不相干的。 [点击阅读]
蓝色长廊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男子已经意识朦胧。女子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周围的景物,或许刚才猛地受到了撞击,才失去了知觉。这一撞非同小可,驾驶座上已空无一人,车子正缓缓地向路边滑动,挡风玻璃的前端已接近没有护栏的路边。女子双眼模糊,她在潜意识里想到,男子曾经告诉过她这一带的悬崖有两百米深。如果车子照此滑落下去——而此时那位男子却困在副驾驶席上神志不清。 [点击阅读]
藏金潭夺宝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0
摘要:圣诞!这是两个多么可亲、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我是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哪个民族或哪个时代的语汇里,再也没有第二个如此深奥如此神圣的字眼,圣诞是年年都会到来的普普通通的节庆日子,是全家快乐的团聚、小孩充满喜悦的日子。有的人从内心深处发出真诚的呼唤:“过去和现在的耶稣基督,你永远在我们心中!”有的人情不自禁地亮起歌喉或至少让他的孩子们唱起欢乐颂:世界走向毁灭时,基督诞生到世界。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