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四十六章 临冬城的鬼魂(席恩六)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他们在内城墙根找到死者。
  那人脖子折断,只有左脚伸出积雪外——雪下了一整夜,死者几乎全身被埋,若非拉姆斯的母狗鼻子灵,很可能在雪下一直埋到春天。等骨头本挖出死者,灰简妮已吃掉尸体大半张脸,结果花了半天时间才查清此人身份:一位随罗杰·莱斯威尔北上的四十四岁老兵。“是个酒鬼,”莱斯威尔声明,“我敢打赌,他在城上撒尿时摔了下去,踩滑了摔下去的。”没人质疑,席恩·葛雷乔伊只是很好奇:乌七八黑的夜里,谁会爬上被雪弄得滑不溜秋的台阶到城头去撒尿?
  当天早上,守卫们在长凳长発上吃培根油(培根当然被老爷和骑士们吃掉了)煎陈面包皮时,话题就围绕着尸体展开。
  “史坦尼斯在城里有朋友。”席恩听见有个士官嘀咕。那是陶哈家的老兵,磨旧的外套胸前绣有三棵树。守卫刚刚换岗,在外冻了一上午的士兵们进门后重重跺脚,抖掉靴子和裤子上的雪。午餐随后送上——血肠、大葱和刚出炉热腾腾的褐色面包皮。
  “史坦尼斯?”一个卢斯·莱斯威尔麾下的骑兵笑道,“史坦尼斯现在该被大雪淹死了才对,要不就是夹着尾巴逃回长城啦。”“他可能带着十万大军驻扎在城墙五尺开外的地方,”一个身穿赛文家服饰的弓箭手说,“这么大的雪,啥也瞧不见。”
  大雪无情、残忍、没有尽头地日夜降下。积雪塞满了城齿间所有空隙,为每个房顶盖上了白毯子,广场里的帐篷更是不堪重负。厅堂与厅堂间拉起了绳子,以防人们迷路。哨兵群聚到守卫塔中,伸出半冻僵的手在烧红的火盆上取暖,将城防扔给侍从们堆的那些雪人哨兵——雪人在风雪随心所欲的塑造下越变越大,身形却越来越古怪,雪拳头里握着的长矛长出了参差不齐的冰凌。他们的英姿直逼霍斯丁·佛雷爵士——霍斯丁自吹是钢筋铁骨,却很快因冻疮失去了一只耳朵。
  广场里的马最惨,盖在它们身上的毯子若不勤换,很快会被雪浸透冻硬。想生火给它们取暖行不通,战马最怕火,拼了老命也要逃开,剧烈挣扎中会把自己和其他马都弄伤。只有待在马厩的马才是安全又暖和,可惜马厩早被挤满了。
  “诸神对我们不满,”洛克老伯爵在大厅里说,“这是神怒。地狱吹来的狂风和永不休止的暴雪。我们被诅咒了。”
  “史坦尼斯才被诅咒了,”一个恐怖堡的人坚持,“他才在外头顶风冒雪。”
  “史坦尼斯大人或许比我们暖和咧,”一个愚蠢的自由骑手争辩,“他身边的女巫能召唤火。或许她的红神能把雪都融化。”
  这样说太不明智了,席恩立刻意识到。这人说得太大声,结果被黄迪克、酸埃林、骨头本这帮人听见,他们马上报告给拉姆斯老爷。于是老爷派他的好小子们抓住那个兵,拖到雪地里。“你这么喜欢史坦尼斯,我就送你去见他好了。”拉姆斯宣布。舞蹈师达蒙用上好油的长鞭狠抽了骑兵几下。接着,当剥皮人和黄迪克打赌骑兵的血凝固得有多快时,拉姆斯命人将他拖到城垛门。
  临冬城的主城门业已关闭上闩,铁闸被冰雪堵住,若想升起来,恐怕得着力清理一番;猎人门也上了锁,虽然那道门最近使用过,结冰状况没那么严重;国王门则是封闭已己久,冰雪把吊桥铁链冻得跟石头一样硬——这样就只剩城垛门。那是内墙上一道狭小的拱形边门,实际只能算半道门,因为门外虽有吊桥横跨结冰的护城河,在外墙上却没有对应的出口。通过它只能登上外墙,却无法出城。
  浑身是血的骑兵就这么被一路拖过吊桥、拖上城墙,他还大声抗议着。剥皮人和酸埃林抓住四肢,将其直接抛下八十尺高的城墙。城外的雪堆得老高,所以骑兵整个儿摔在了雪堆里……城上的弓箭手说之后看见那骑兵拖着一条断腿在雪地里爬行,有人给了他屁股一箭,以终止挣扎。“他活不过一小时。”拉姆斯老爷保证。
  “也或许不等太阳落山,他就在帮史坦尼斯大人吹箫了。”妓魇安柏吼回去。
  “那他可得小心点,别把老爷的命根子咬断。”瑞卡德·莱斯威尔笑道,“外面那帮家伙的命根子这会儿恐怕都冻得硬邦邦的喽。”
  “史坦尼斯大人应是迷失在暴风雪中了,”达斯丁伯爵夫人认为,“他离城堡还有很远距离。他可能死了,不然也相去不远。就让冬将军替咱们办事吧,假以时日,大雪必将他和他的军队尽数埋葬。”
  也将我们掩埋,席恩惊讶于夫人的愚蠢。芭芭蕾夫人是土生土长的北境人,按理应该更了解这片土地才对。旧神正在倾听呢。
  晚餐是豌豆粥和昨天的面包皮,士兵们开始嘀咕不满——至于高台上的领主骑士,照例享用火腿。
  席恩正俯就着木碗喝完自己那份豌豆粥,忽有人轻拍他肩膀,吓得他丢掉勺子。“别碰我,”他扭身弯腰去拣勺子,以防拉姆斯的娘门儿们把它叼走,“不许碰我。”
  她在他身边坐下,靠得很近。她是尔贝的另一位洗衣妇,比之前找他说话那位更年轻,才十五或十六岁,一头纠结的金发急需梳洗,一对饱满的嘴唇吸引着亲吻。“有的女孩就喜欢被人碰,”她浅浅一笑,“打扰大人了,我是霍莉。”。
  婊子霍莉,他心想,但她真挺漂亮。曾几何时,他会笑呵呵地把这样的女人拉到膝上,但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墓窖瞧瞧。它在哪儿呢,大人?您会带我去看吗?”霍莉把玩着一束头发,绕在自己的小指头上。“他们说里面幽深漆黑,是个触碰彼此的好地方。那些死去的国王会欣赏呢。”
  “尔贝派你来找我?”
  “没准是吧。也没准是我自己派自己来的。不过大人您若想听尔贝唱歌,我倒可以把他找来,让他为大人唱一首甜美的歌谣。”她越往下说,席恩就越确信这是个圈套。她什么意思?想达到什么目的?尔贝要他何用?那人是个歌手,是个拿竖琴当幌子、满脸假笑的皮条客。他想弄明白我怎么夺取城堡的,但决不是为了给我写首歌。他恍然大悟。他想知道我们偷袭城堡的路线,以此作为逃跑路线。波顿公爵像给婴儿裹襁褓似的将临冬城紧紧封闭,没有他的手令,谁也不能进出。他想跑,想带着洗衣妇们逃出去。席恩对此深表同情,嘴上说的却是:“我不想跟尔贝、跟你,或跟你的姐妹们有任何瓜葛。别来烦我。”
  厅外的大雪还在盘旋下降。席恩走到城墙边,又沿城墙走到城垛门。城门口的两个卫兵若非吐着白息,他肯定将其当成小瓦德堆的雪人。“我想上城墙走走。”他告诉他们,他自己的呼吸也立刻结霜。
  “上面冷得要命。”一个卫兵警告。
  “下面也冷得要命。”另一个卫兵接口,“不过我才懒得管你,变色龙。”他挥手放席恩出城门。

  积满冰雪的梯级滑溜溜的,夜里可能有致命的危险。他爬上城墙走道,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自由骑手被抛下去的地方。他把城齿间新积的雪推开,俯身出去查看。我可以跳,他判断,他摔下去能活命,我为什么不行?我可以跳,但……但跳下去之后呢?摔断一条腿,在雪地慢慢死去?或是爬啊爬,直到冻死?
  这是发疯。拉姆斯会带着姑娘们出城追猎他。若诸神慈悲,红简妮、杰兹和海森特会将他撕成碎片;假如被生擒,后果不堪设想。“我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他嗫嚅着。
  第二天早晨,伊尼斯·佛雷爵士的灰发侍从被人发现赤条条地躺在城堡的老墓地里,冻死了。侍从脸上霜冻得厉害,简直像戴了张面具。伊尼斯爵士认为自己这位侍从喝得太多,在风雪中走丢了,但没人能解释他为何在户外脱光衣服。酒总是替罪羊,席恩心想,帮人们抚平猜疑。
  那天结束之前,又有一个菲林特家的十字弓手死在马厩里,被砸破了脑袋。拉姆斯老爷公布的死因是马蹄所为。更像是棍子打的,席恩认定。
  这戏码他再熟悉不过,跟他亲身经历的另一出戏何其相识,只不过换了演员。卢斯·波顿取代席恩成为戏里的主角,这些死人则取代了阿加、红鼻加尼和严厉的葛马的位置。那出戏里也有臭佬,他记得,但那是另一个臭佬,一个满手鲜血、口蜜腹剑的臭佬。臭佬臭佬,狡诈取巧。
  越来越多的死亡事件让卢斯·波顿麾下的诸侯在大厅里公开争吵起来,许多人失去了耐心。“为什么要在这里坐等那个永不会现身的国王?”霍斯丁·佛雷爵士喝问,“我们应当去讨伐史坦尼斯,取他项上人头。”
  “你要我们离开城堡?”独臂的海伍德·史陶粗声反问,听起来他宁可卸了剩下那条胳膊也不愿出城作战。“你要我们盲目地冲进暴风雪里?”
  “想讨伐史坦尼斯大人,首先得确定他的位置。”卢斯·莱斯威尔指出,“我们从猎人门派出去的斥候,近来没有一个返回。”威曼·曼德勒大人拍打着魁伟的肚皮:“白港愿与您并肩作战,霍斯丁爵士。您来打头阵,我的骑士会紧紧跟随。”
  霍斯丁爵士转头瞪着胖子,“紧到足以在背后捅我一枪,是吧?我的亲戚到底出了什么事,曼德勒?告诉我实话,他们可是你屋檐下的客人,特意送你儿子回去的。”
  “你的意思是,送回我儿子的骨头吧。”曼德勒用匕首戳起一块火腿。“我对他们印象深刻。圆肩膀雷加,伶牙俐齿,舌灿莲花;无畏的杰瑞爵士,拔剑的速度他说是老二,天下没人敢当第一;至于间谍大师赛蒙,做梦我都能听见他使唤钱币的声音。他们让文德尔的遗骨回了家,但释放威里斯的是泰温·兰尼斯特。泰温大人言而有信,让我儿平安无恙返回了白港,七神保佑他的灵魂哟。”威曼大人把火腿送进嘴,大嚼特嚼,发出响亮的咂嘴声。“北境的道路不太平哟,爵士先生。离开白港前,我送给您的兄弟们一人一份客礼,彼此互道珍重,承诺在婚礼时重逢。告别时很多人在场。”
  “很多人?”伊尼斯·佛雷讽刺,“恐怕就是你和你的部下吧?”
  “你这什么意思,佛雷?”白港伯爵用衣袖抹抹嘴,“我不喜欢你的腔调,爵士。见鬼,简直是一派胡言。”
  “跟我下场子见真章,你这坨板油,让我瞧瞧你的大肚子里装了多少无耻谎言!”霍斯丁爵士叫道。
  威曼·曼德勒哈哈大笑,他手下顿时有五六名骑士跳起来。罗杰·莱斯威尔和芭芭蕾·达斯丁赶紧上前劝架,这才没见血。卢斯·波顿从始至终什么也没说,但席恩·葛雷乔伊在他的淡色眼珠里瞧出了之前从未见过的神色——不安,甚至有一丝恐惧。
  当晚,新盖的马厩被顶上的积雪压塌,死了二十六匹马和二名马夫,他们要么是被房梁砸死,要么是被积雪闷死的。第二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花在挖掘尸体上。波顿公爵在外院简单露了个面,稍作检查后下令把内院外院剩下的马统统带进屋。人们好不容易完成挖掘死尸的工作,开始屠宰死马时,却又发现了一具新尸体。
  这次再不能归咎于醉酒失足或马蹄所为了。死者是拉姆斯的好小子之一,是那个身材矮胖、淋巴肿大、脾气暴躁的士兵黄迪克。他那话儿究竟是不是黄的已经成迷,因为它被切下来狠狠地塞进了他嘴里,用力之猛以至于弄断了三颗牙。尸体最先是厨子们在厨房外发现的,积雪一直掩到脖子处,命根子和死者本身都冻成了蓝色。“烧掉尸体,”卢斯·波顿下令,“不许讲出去。不得走漏半点风声。”
  但消息还是走漏了。到中午,临冬城里绝大多数人知道了这场谋杀,很多人实际上还是听拉姆斯·波顿亲口说的。“我们会严惩凶手,”拉姆斯老爷信誓旦旦,“我会亲手剥了他的皮,烤得香香脆脆再喂他吃下去,让他一口一口吃下去。”他放话出来,凶手的名字值一枚金龙。
  入夜时分,大厅里已是臭气熏天。几百匹马、一大群狗和人们挤在同一屋檐下,地板上全是泥巴、融雪、马粪、狗屎、甚至有人的排泄物。空气中弥漫着湿漉漉的狗、湿漉漉的羊毛和湿漉漉的马毯的味道,置身于拥挤的长凳上可说毫无舒适可言,但这里有食物:厨子送上大片大片的新鲜马肉,表面烤焦了内里仍是血红,搭配上烤洋葱和烤萝卜……终于有一回,普通士兵能吃上领主和骑士享用的食物。
  可惜席恩那一口碎牙咬不动坚韧的马肉,勉力为之的结果是痛得难以忍受。他只能用匕首刃面把洋葱和萝卜砸碎成泥混着吃,又将马肉切成小颗粒,放在嘴里吮吸之后吐掉——这样他至少能尝到肉味,并从油脂和血液里得到一些营养。至于马骨头他是彻底无能为力,只能扔给狗,眼看着灰简妮一口叼住,拔腿飞奔,萨拉和垂柳在它身后追赶。
  波顿公爵指挥尔贝在大家用餐时唱歌助兴。诗人先唱《铁枪》,接着是《冬女》。芭芭蕾·达斯丁要他唱欢快的歌,于是他又唱了《王后脱鞋,国王弃冠》和《狗熊与美少女》。佛雷家的人加入合唱,有几个北方人也用拳头砸桌子,大吼道:“这只狗熊!狗熊!”但合唱吓着了马,所以很快停止,音乐也随之终结。
  私生子的好小子们围坐在墙边一支烟雾缭绕的火炬下。路顿和剥皮人在赌骰子。咕噜膝上坐了个女孩,他抓着女孩的一边奶子。舞蹈师达蒙在给鞭子上油。“臭佬。”他拿鞭子轻拍腿肚,像主人唤狗,“你又开始发臭了,臭佬。”
  席恩找不到合适的回答,只能低声应道:“是。”
  “等一切结束后,拉姆斯老爷打算割掉你的嘴唇。”达蒙边说,边用一块油腻的破布擦拭鞭子。

  我的嘴唇舔过他老婆的双腿之间,他当然要惩罚我的非礼举动。“是。”
  路顿哄笑。“瞧他那怂样,怕是求之不得咧。”
  “滚,臭佬,”剥皮人说,“熏得老子胃痛。”其他人跟着大笑。
  他赶在他们改变主意前逃开。他知道,只要厅里有吃有喝有女人有火,折磨他的人就决不会出门找他。离开大厅时,尔贝正在唱《春天绽放的春花》。
  门外的雪大得怕人,三尺之外席恩就看不清。他发现自己在白茫茫的世界里茕茕孑立,左右两边都是齐胸高的雪墙。他抬起头,雪花扫过双颊,犹如漫长不绝的冰冷轻吻。音乐声从身后的大厅传出,现在是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刹那间,几乎令他平和下来。
  他走了一段,突然撞见有人从反方向踏步而来,拉起兜帽的斗篷迎风飞舞。他们面对面注视了半晌,来人手按匕首。“变色龙席恩,弑亲者席恩。”
  “我不……我没……我是铁种。”
  “你狗屁不是。你为什么要死乞白赖地活着?”
  “诸神不让我死。”席恩回答。他怀疑此人正是那神秘杀手,那个在夜色掩护下神出鬼没,让黄迪克吞下自己的命根子、把罗杰·莱斯威尔的部下推下城墙的人。奇特的是,他并不害怕,只是摘下左手手套。“拉姆斯老爷不让我死。”
  那人看着他的手,嘻嘻笑道:“那我把你留给他。”
  于是席恩在暴风雪中继续跋涉,等爬上内墙城垛,手脚外头都结了层冰,冻得麻木。一百尺高的城墙上,几许微风搅动了雪,城齿间全被填满,席恩花了些力气才打穿雪墙挖出一个洞……结果发现连护城河对岸都看不清,外墙成了一道朦胧轮廓,几点阴郁的亮光在黑暗中漂移。
  这便是世界末日。君临、奔流城、派克岛、铁群岛,整个七大王国、所有他知道的地方,所有他读到过梦想过的地方,统统逝去,统统走到了时间尽头。只有临冬城孤立雪原,形影相吊。
  而他被困在城中,与鬼魂为伍。这里既有从坟墓爬出的古老鬼魂,也有他亲手制造的年轻鬼魂:密肯、法兰、红鼻加尼、阿加、严厉的葛马、橡果河边磨坊主的老婆和她的两个儿子,等等等等。他们是我的杰作,是属于我的鬼魂啊。如今他们在这里,满腔怒火。他再次想起墓窖中消失的铁剑。
  当席恩回到房间,正脱下湿衣服时,铁腿沃顿来找他,“跟我走,变色龙,大人有话对你说。”
  他没干净衣服穿,只好又套上那身湿漉漉的破布。铁腿领他回主堡,来到从前艾德·史塔克的书房。书房里不止波顿公爵在场,面色苍白严峻的达斯丁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一旁还有罗杰·莱斯威尔,他斗篷上扣着铁制马头搭扣。伊尼斯·佛雷站在壁炉边,瘦削的脸孔冻得通红。
  “听说你在城里游荡。”波顿公爵开口,“马厩、厨房、军营、城垛等各处都有人见过你。有报告说你还去查看过倒塌的堡垒和凯特琳夫人旧时的圣堂,并频繁进出神木林。对此,你否认吗?”
  “不,佬爷。”席恩确保自己吐词含糊,因为这是波顿公爵喜欢的方式。“我睡不着,佬爷,所以到处走走。”他一直低头盯着地板上陈旧的灯芯草。当面直视公爵大人是不明智的。“战前我生活在这里,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是艾德·史塔克的养子。”
  “你是个人质。”波顿纠正。
  “是,佬佳爷,我是人质。”但这里确实是我的家。不是真正的家,但是最接近家的地方。
  “有人在谋杀我的人。”
  “是,佬爷。”
  “这么说,我可以信任你了?”波顿的声音愈发轻细,“你不会用背叛来回报我的恩典。”
  “不会,佬爷,那不是我干的。我不会……我……我只是走走,走走而已。”
  达斯丁伯爵夫人道:“把手套摘下来。”
  席恩猛然抬头。“求求您,不,我……我……”
  “照她说的做,”伊尼斯爵士说,“把手亮出来。”
  席恩摘下手套,举起双手让他们检查。至少没让我赤身裸体,至少没那么糟。他的左手只剩三根手指,右手剩下四根。拉姆斯夺去了他右手的小指,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
  “野种把你弄成这样,”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佛人明鉴,实际上是我……我请求他这么做的。”拉姆斯让我求他。他就爱听我苦苦哀求。
  “你为什么要请求他?”
  “因……因为我不需要这么多手指。”
  “四根也能作案,”伊尼斯·佛雷爵士捻着从满是软肉的下巴长出的那束老鼠尾巴似的棕色胡须,“他右手还有四根手指,握得住剑。至少握得住匕首。”
  达斯丁伯爵夫人呵呵笑道:“姓佛雷的莫非都是傻瓜不成?瞧他这副德行,握得住匕首?恐怕连勺子都握不稳。你真的相信他能打倒野种的怪胎宠物,再割下那家伙的命根子往嘴里塞吗?”
  “几名死者身强体壮,”罗杰·莱斯威尔说,“且没有一个是被刀捅死的。显然,凶手不是这变色龙。”
  卢斯·波顿的淡色眼珠紧盯着席恩不放,目光跟剥皮人的剥皮刀一样锋利。“看来我不得不同意你们的结论。有没有力气姑且不论,他首先就缺乏背叛犬子的胆量。”
  罗杰·莱斯威尔咕哝一声:“不是他,会是谁呢?史坦尼斯在城内有人,这是确凿无疑的。”
  臭佬不是人,所以臭佬很安全。我很安全。他不知达斯丁伯爵夫人把墓窖里的事告诉他们没有,关于那些失踪的铁剑。
  “必须盯紧曼德勒,”伊尼斯·佛雷爵士低声说,“威曼大人对我们没有好感。”
  莱斯威尔不这么想。“他对牛排、猪排和肉派最有好感,要他离开饭桌,在乌七八黑的夜里出去杀人,那不要了他老命?唯一能让他跟饭桌分家的事是找茅房拉个把小时屎,然后回来继续吃。”
  “我当然不是指威曼大人亲自动手。他带来三百人,包皮括一百位骑士。其中任何一位都有可能——”
  “夜里搞暗杀不合骑士规范,”达斯丁伯爵夫人指出,“况且威曼大人并非唯一在你们的红色婚礼上失去至亲的人。佛雷,你以为‘妓魇’更喜欢你们?若非大琼恩落在你们手中,他早就掏出你的肠子,逼你吃下去了,就像霍伍德伯爵夫人啃手指那样。其他家族也一样,菲林特、赛文、陶哈、史拉特……少狼主身边都有他们的人。”
  “包皮括我们莱斯威尔家。”罗杰·莱斯威尔声明。
  “以及荒冢屯达斯丁家。”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双唇绽放出野兽般的浅笑,“北境永不遗忘,佛雷。”
  伊尼斯·佛雷气得嘴巴颤抖。“史塔克羞辱了我们!你们北境人别忘记这个才对!”
  卢斯·波顿揉了揉自己的薄嘴唇。“这样争吵下去毫无意义。”他朝席恩一挥指头,“你走吧。散步时当心点,我们可不想明天找到你挂着血淋淋笑容的尸体。”

  “遵命,佬爷。”席恩把手套戴回残废的手上,用残废的脚一瘸一拐地离开。
  但直到狼时他仍睡不着,于是裹了几层厚羊毛和油腻的毛皮,沿内墙又走了一圈,希望筋疲力尽后能入睡。他腿部自膝盖以下结满冰,脑袋和肩膀是白茫茫一片。站在城墙上,狂风拍面,融雪流下。
  宛如眼泪。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号角声。
  那是一声悠长压抑的悲叹,逗留在城垛之上,盘旋在夜空之中,令每一个听到它的人打骨髓里发冷。城墙沿线所有哨兵全都转头望向号声传来的方向,不由自主地攫紧长矛。在临冬城毁弃的厅堂和堡垒中,领主们屏气凝神,马儿嘶叫不安,睡觉的士兵在黑暗的角落里辗转反侧。号声刚刚平息,鼓声却又响起:砰——咚、砰——咚、砰——咚。一个名字顷刻间在城中口耳相传,就着寒气里微弱的白色吐息,低沉但迅速地扩散开去: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担尼斯来了、史坦尼斯兵临城下。
  席恩浑身潍身发抖。拜拉席恩还是波顿,对他来说毫无区别。史坦尼斯和长城上的琼恩·雪诺达成了谅解,而琼恩会毫不迟疑砍他脑袋。从一个野种手里落到另一个野种手里,真是太讽刺了。如果席恩记得怎么笑的话,铁定会哈哈大笑。
  鼓声似从猎人门外的狼林传来。他们就在城外。席恩匆匆地沿城墙走向猎人门,一路遇上二十来个同路人。他们走到城门楼却失望地发现,城外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想把城墙吹倒还是咋地?”战号再度响起时,一个菲林特家的人打趣道,“搞不好他挖出了乔曼的号角咧。”
  “史坦尼斯会不会傻乎乎地直接攻城啊?”一个哨兵问。
  “他又不是劳勃。”一个荒冢屯的兵宣称,“瞧着吧,他会在城外坐等,等着把我们饿死困死。”
  “我看他会先冻掉自个儿的卵蛋。”另一个哨兵接口。
  “我们应该出城决战。”一个佛雷认为。
  这样最好不过,席恩心想,你们你扪赶紧出城打仗,到冰天雪地里送死去吧,把临冬城留给我们这些鬼魂。他察觉到卢斯·齐斯·波顿有意一战。公爵大人必须尽快了结当前的尴尬局面。城里人太多,经不起长期围困,而城内诸侯各怀鬼胎。胖子威曼·曼德勒、妓魇安柏、霍伍德家和陶哈家的人、洛克、菲林特与莱斯威尔,这些统统是北方人,在数不清的世代里效忠于子史塔克家族。维系他们的唯一纽带是那个女孩,艾德公爵的血脉。可惜她是个冒牌货,、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羔羊。所以公爵干吗不赶在麾下势力土崩瓦解之前,驱使北方人去跟史坦尼斯拼个你死我活呢?一场雪地里的屠杀,无论谁倒下,都为恐怖堡减轻了压力。
  席恩不知公爵会不会让他也上战场。那样的话,他至少可以长剑在手,死得像个男人。拉姆斯不会给他这份解脱,但卢斯公爵会。如果我恳求他的话。我做到了他要求的一切,扮演了自己的角色,献出了那个女孩。
  战死是最甜美的解脱。
  神木林里,雪仍旧触地融化。蒸汽从温泉池升起,混杂着苔藓、泥土和腐殖质的气息。空中悬挂的温暖迷雾,为树木披上了深色长袍,令它们看起来像是高大哨兵。太阳出来以后,蒸汽腾腾的树林往往挤满了前来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但现在时间还早,这里只属于席恩·葛雷乔伊一人。
  树林中央的鱼粱木用那双洞悉一切的红眼睛看着他。席恩站在黑水池畔,在那张雕刻的红色人脸前垂下头。他依旧能听见鼓声:砰——咚、砰——咚、砰——咚、砰——咚。犹如遥远的闷雷,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这里的夜没有风,雪花从黑暗冰冷的长天垂直坠落,心树的叶子却沙沙响,似乎在一遍又一遍诉说他的名字。“席恩,”他们低声呼唤,“席恩。”
  这是旧神的呼唤啊,他心想,他们认识我。他们知道我的名字。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艾德·史塔克的养子,曾是他孩子们的朋友和兄弟。“求求您们,”他跪倒在地,“给我一把剑,我只要这个。让我身为席恩而死,而不是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温暖得难以置信。“我是铁种,来自群屿,是……是派克岛的传人。”
  一片孤单的落叶飘零而下,扫过额头,落进水池。红红的叶子有五根手指,好似一只血淋淋的手。“……布兰。”心树呐呐低语。
  他们知道,诸神真的知道,他们目睹了我的所作所为。在那奇妙的瞬间,他仿佛看到布兰的脸被刻在鱼粱木的苍白树干上,布兰正用那双红色的眼睛俯视他,目光睿智但却忧伤。布兰的鬼魂附在树上,他心想,可这太疯狂。布兰为何要缠着他不放?他很喜欢那孩子,从没伤害他。我杀的不是布兰,不是瑞肯啊,只是磨坊主的孩子,在那橡果河边的磨坊。“我必须取回两颗人头,否则大家会嘲讽我……取笑我……他们会……”
  有人问:“你在跟谁讲话?”
  席恩骤然转身,惧怕是拉姆斯找到了他,结果只是几个洗衣妇——霍莉、罗宛和一个他不知名字的女人。“是鬼魂,”他口不择言、慌忙地说,“鬼魂在跟我说悄悄话。他们……他们知道我的名字。”
  “变色龙席恩。”罗宛揪住他耳朵,用力地拧。“你必须取回两颗人头,是吗?”
  “否则大家会嘲讽他。”霍莉道。
  她们根本不明白。席恩挣脱开。“你们要干什么?”他质问。“我们要你。”。第三个女人用深沉的嗓音说。她年纪更大,头发里有了灰丝。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想碰你,变色龙。”霍莉微笑道。她握着一把刀。
  我可以尖叫呼救,席恩想,一定会有人听见。城里到处是全副武装的士兵。当然,在有人施以援手前他就会死,他的血会浸进土壤,滋养这棵古老的心树。这不挺好的吗?“那就来吧,”他说,“杀我吧。”他声音里的绝望多过挑衅。“来吧,动手啊,像杀其他人那样杀了我。就像杀黄迪克那样。我知道是你们干的。”
  霍莉笑道:“怎可能是我们呢?我们只是女人,有奶子有洞,等着被人干,绝对不咬人。”
  “野种伤害过你?”罗宛问,“砍了你的手指,是吧?剥了你脚趾头的皮?敲碎了你的牙齿?好个可怜孩子。”她拍拍他的脸。“我向你保证,这种事再不会发生了。你向诸神祈祷,而他们派出了我们。你想身为席恩而死?我们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赐予你迅速平静的死亡,不带一丝痛苦。”她脸上也浮现出微笑。“但你首先得为尔贝唱首歌。他正等着你呢。”
或许您还会喜欢:
恶意
作者:佚名
章节:14 人气:5
摘要:事件之章野野口修的笔记一事情发生在四月十六日、星期二。那天下午三点半我从家里出发,前往日高邦彦的住处。日高家距离我住的地方仅隔一站电车的路程,到达车站改搭巴士,再走上一小段路的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到了。平常就算没什么事,我也常到日高家走走,不过那天却是有特别的事要办。这么说好了,要是错过那天,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点击阅读]
午夜凶铃
作者:佚名
章节:36 人气:3
摘要:?19月5日晚上10点49分横滨数栋14层公寓和三溪园住宅区的北端紧紧相邻,这些新建的公寓已经有很多人入住。每一栋公寓有将近100户住家,算是人口相当密集了。但是,公寓里的住户们不相往来,彼此也不认识,只有在夜里窗子透出灯光时,才让人意识到这里有人居住。在南边,工厂的照明灯投射在漆黑的海面上,静静地拉出一道长影。工厂的外墙上交缠着无数管线,令人联想到人体内错综复杂的血管。 [点击阅读]
尤物
作者:佚名
章节:7 人气:8
摘要:渡边伸出不隐约的双手捧住她的脸,动作温柔得教她感到难以承受。她是没指望或许该说不敢指望会更贴切一些,他的温柔对待,以及他此刻凝视她的眼神,他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抱着她好长好长一段时间,什么话也没有说。终于,他开始吻她,整个晚上,因为过度渴望而凝聚成的硬结,此刻开始化解为缓缓的甜蜜,流过她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颗细胞,就象一条遗忘的溪流。 [点击阅读]
4号解剖室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6
摘要:外面一片漆黑,我恍恍忽忽地不知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慢慢地我听到一阵微弱而富有节奏的声音,这是只有轮子才能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丧失意识的人在黑暗中是听不到这么细微的声响的。因此我判断自己已经恢复了知觉,而且我从头到脚都能感受到外界的存在。我还闻到了一种气味——不是橡胶就是塑料薄膜。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女人十日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4
摘要:十位年轻的女人,为活跃无聊的产房生活,十天内讲述了!”00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初恋、引诱、遗弃、强||奸、复仇、婚外情的荒唐、性*生活的尴尬……在妙趣横生兼带苦涩酸楚的故事背后,则是前苏联社会的fu败、男人灵魂的丑陋、妇女处境的悲惨,以及她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热烈渴望和执着追求……这便是《女人十日谈》向读者展示的画面及其底蕴。 [点击阅读]
阿甘正传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3
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儿子与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134 人气:2
摘要: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杰出的英国小说家,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劳伦斯于1885年9月11日诞生在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一个矿工家庭。做矿工的父亲因贫困而粗暴、酗酒,与当过教师的母亲感情日渐冷淡。母亲对儿子的畸型的爱,使劳伦斯长期依赖母亲而难以形成独立的人格和健全的性爱能力。直到1910年11月,母亲病逝后,劳伦斯才挣扎着走出畸形母爱的怪圈。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