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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四十五章 盲眼女孩(艾莉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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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夜晚被遥远的星辰和雪上的月光点亮,醒来后却只有无边的黑暗。
  她睁开双眼,空洞地瞪着覆住她的黑暗,梦境快速淡去。如此美梦。她舔舔嘴唇,意犹未尽。绵羊咩咩叫,牧羊人眼中的恐惧,被她一只又一只咬死的狗发出的哀号,她族群的咆哮。下雪以来,猎物逐渐减少,但昨晚他们饱餐一顿,享用了羔羊肉、狗肉、绵羊肉和人肉。她的某些灰色小表亲很怕人,甚至怕死人,但她不怕。肉是肉,人是猎物,而她是统治夜晚的狼。
  但只在梦中。
  盲眼女孩翻身坐起,一跃下地,伸了个懒腰。她睡在一整块冷石头上,上面只有塞满破布的床垫,每次醒来全身僵硬紧绷。她光着长满茧的小脚来到脸盆旁。静如影。她将冷水扑在脸上,拍干。格雷果爵士,她想,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这是她的晨祷。是吗?不,她想,这不是。我是无名之辈。这是夜狼的祈祷。总有一天,她会找到他们,狩猎他们,享受他们的恐惧,品尝他们的鲜血。总有一天。
  她在一堆东西中翻到内衣,闻了闻,确定味道还能穿,然后在黑暗中套上。她的仆人衣服还在昨夜挂的地方——未经染色的羊毛上衣,又糙又痒。她把衣服扯下,熟练流畅地从头套好。最后是袜子,一只黑,一只白。黑袜子顶端缝了一圈线,白袜子没有,所以她能分清哪只是哪只,不会穿错。她的腿虽然还瘦,但每天都在变壮、变强、变长。
  这让她很开心。水舞者需要强健的腿。盲眼贝丝不是水舞者,但她不会永远做贝丝。
  她知道去厨房的路,就算不知道,她的鼻子也能领她去。辣椒和炸鱼,她顺着大厅闻过去,还有刚从乌玛的烤炉里取出的面包皮。香味让她肚子咕咕作响。夜狼享受过盛宴,但盲眼女孩肚子饿。她早就明白,梦中的肉不能当真。
  她的早餐是用辣椒油炸得焦脆滚烫的沙丁鱼,鱼太烫,伤着了手指。她从乌玛的早餐面包皮上撕下一大块,擦掉残余的油,就着一杯掺水的葡萄酒吃完。她品味着味道和气息,感受着手指下面包皮渣粗糙的触觉,油脂的滑腻,辣椒溅到手背半愈合的擦伤时的刺痛。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她提醒自己,没有视觉,感知世界的方式也很多。
  有人穿着软底加垫拖鞋进了屋,像老鼠般安静地走在她身后。她鼻孔翕张。慈祥的人。男人的味道和女人不同,空气中还有少许橙子味。只要能搞到橙子,牧师就会咀嚼橙子皮来清新口气。
  “今早你是谁?”她听见他在桌首落座,发问道。啪嗒,啪嗒啪塔,她听见,然后是一声微弱的咔哒昨啦声。他敲碎了第一颗鸡蛋。“无名之辈。”她回答。
  “你撒谎。我认识你。你是那个盲眼女乞丐。”
  “贝丝。”在临冬城,身为艾莉亚·史塔克的她见过贝丝。她或是因此重拾这个名字,抑或是觉得这个名字适合盲人。
  “可怜的孩子,”慈祥的人说,“你想要回双眼么?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他每天早上都问同样的问题。“或许我明天想要,但今天不想。”她面如止水,波澜不惊。
  “随你吧。”她听见他剥蛋壳,然后是拾起盐勺的一声清鸣。他喜欢给鸡蛋加很多盐。“昨晚可怜的盲眼女孩在哪儿乞讨?”
  “绿鳗客栈。”
  “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些什么?”
  “海王还在生病。”
  “这不算新闻。海王昨天就病了,明天还会病。”
  “或者死掉。”
  “他若死掉,才算新闻。”
  他若死掉,会有一场选举,还会爆发流血冲突。布拉佛斯就是这样。在维斯特洛,国王死了就由长子继承,但布拉佛斯人没有国王。“托尔莫·弗雷加将成为新任海王。”
  “这是绿鳗客栈谈论的?”
  “是。”
  慈祥的人咬了一口鸡蛋。女孩儿听见他咀嚼。他从不在嘴里有食物时说话,待吞下鸡蛋,才道:“有人说‘贤圣既己饮,何必求神仙’,简直一派胡言。不用想,别的客栈传扬着别的名字。”他又咬了一口蛋,咀嚼,吞咽。“跟离开我们时相比,你‘多’了解到哪三件事?”
  “我了解到某些人认定托尔莫·弗雷加会成为新任海王,”她回答,“某些醉鬼。”
  “不错。有别的吗?”
  维斯特洛的河间地下雪了,她差点说出来,但他会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觉得他不会喜欢答案。于是她咬紧嘴唇,回忆昨晚的事。
  “妓女丝芙蓉怀了孩子,她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她觉得可能是被她杀掉的那个泰洛西佣兵。”
  “了解这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美人鱼女王选了一位新的美人鱼,来取代之前淹死那位。她是普莱斯坦家女仆的女儿,十三岁,没钱但很可爱。”
  “她们刚开始都很可爱。”牧师说,“但可不可爱得眼见为实,而你看不见。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
  “我只看到盲眼女乞丐贝丝,她是个可悲的骗子。去干活吧,Valar morghulis。”
  “Valar dohaeris。”她收好碗杯刀勺,站起来握住手杖。手杖五尺长,修长柔软,约有她拇指般粗细,自顶端一尺以下缠有皮革。等你掌握,它比眼睛更好用,流浪儿告诉她。
  撒谎。他们总是撒谎来测试她。手杖不可能替换眼睛,但有好过没有,因而她随身携带。乌玛开始叫她“手杖”,不过名字无关紧要。她就是她。无名之辈。盲眼女孩。千面之神的仆从。
  每晚晚餐时,流浪儿会拿来一杯牛奶,让她喝。牛奶有股奇怪的苦味,盲眼女孩十分讨厌。在接触到舌头之前,那淡淡的味道已让她警觉。她有想吐的冲动,但仍然干了杯子。
  “我要失明多久?”她总是询问。

  “直到你觉得黑暗和光明一样甜美。”流浪儿总是回答,“或者请求我们,要回你的双眼。只需请求,你就能重见光明。”
  然后你们就会把我赶走。当瞎子也比被赶走强。她不会屈服的。
  她第一次在黑暗中醒来那天,流浪儿拉着她的手,带她穿过黑白之院底下的岩石地窖和甬道,再登上深入神庙的陡峭石阶。“边走边数阶梯阶掸。”流浪儿告诫,“用手指摸墙壁。那上面有眼睛看不见的记号,却能轻易摸出来。”
  那是她的第一课。之后她学到更多。
  下午的课程是毒药和药水。她用嗅觉、触觉和味觉来感知它们,但触碰和品尝毒药十分危险,而流浪儿调和的某些药剂连闻闻都伤人。指尖烧红和嘴唇起泡早已成家常便饭,有一次她中毒太深,几天吃不下东西。
  晚餐时间是语言课。盲眼女孩已己听得懂布拉佛斯语,对话也还将就,她甚至改掉了大部分粗鄙的口音,但慈祥的人仍不满意。他坚持要她钻研高等瓦雷利亚语,还要学习里斯和潘托斯的语言。
  晚上,她和流浪儿玩撒谎游戏,但看不见让游戏变得极度困难。很多时候,她只能依靠语气和措辞;另一些时候,流浪儿允许她把手放在自己脸上。最初游戏进行得非常艰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就在她被折磨得快要尖叫时,一切突然简单起来。她学会了听辨谎言,也学会了通过嘴眼周围的肌肉运动来感觉谎言。
  她的其他职责一如既往,只不过做事时会绊到家具,撞到墙壁,摔掉盘子,乃至在神庙里无助绝望地迷路。有次她差点一头滚下阶梯,幸好在另一个人生中,在她还是女孩艾莉亚时,西利欧·佛瑞尔教过她平衡之道。她及时回忆起来,救了自己。
  有的晚上,若她还是阿利、或是黄鼠狼、或是猫儿,甚至史塔克家的艾莉亚,她都会哭着入眠……但无名之辈没有眼泪。看不见,连最简单的任务也充满危险。她在厨房给乌玛打下手被烧伤了十几次,还有次切洋葱切到手指,伤口深可见骨。有两回,她找不到回地窖中自己房间的路,只能睡台阶底部的地板。盲眼女孩已学会使用耳朵,但神庙的拐角和壁龛依然诡秘难测。她的脚步声在天花板和三十座高大神像的腿间回荡,听起来似乎墙壁都在动。平静的黑水池也会奇特地干扰声音。
  “人有五感。”慈祥的人说,“学会使用另外四感,就会少受点苦。”
  她能体会肌肤上的气流,能根据嗅觉寻找厨房,能通过气味分辨男女。凭借步子的节奏,她区分出乌玛、仆人和侍僧,甚至在他们的气味传来前就知道谁是谁(除了流浪儿和慈祥之人——这两人除非有意,否则走路没有声音)。神庙里燃烧的蜡烛也有气味,不是香烛的那些,也会从烛心散发出缕缕轻烟。当她学会使用鼻子以后,她发现它们都在呐喊。
  死人也有气味。她的职责之一就是每个清晨在神庙里寻找死人,无论他们喝下池中水后,选择在哪里躺下,在哪里闭上双眼。
  今晨她找到两人。
  一个男人死在陌客脚下,一支孤零零的蜡烛在他上方摇曳。她感觉到蜡烛的热度,而蜡烛的气味让她鼻子发痒。她知道,蜡烛燃着深红火光,用眼睛去看会发现尸体沐浴在跃动的红光中。把尸体交给仆人处理前,她跪下触摸他的脸,手指经过下颌的轮廓,抚过脸颊和鼻子,穿过头发。浓密的鬈发。没有皱纹的英俊的脸。他很年轻。她猜想他为什么来这,寻求死亡的恩赐。垂死的刺客通常会来黑白之院,以求速死,但这人身上没有伤口。
  第二具尸体是个老妇人。她在一个隐藏空穴的睡椅上睡去,那里的特制蜡烛会唤起所爱与所失的幻象。甜蜜而温柔的死亡,慈祥的人经常这样说。她的指尖感觉到,老妇人是面带微笑死去的,没死多久,尸体还有余温。她的皮肤如此柔软,像被折迭了上千次、薄薄的老皮革。
  仆人抬走尸体,盲眼女孩跟在后面,以脚步声为向导。他们下楼时她数着脚步,所有台阶数她都谨记在心。神庙下是无数地窖和甬道连成的迷宫,双眼正常的人也经常迷路,但盲眼女孩熟知每块地方,偶尔记不清还可依靠手杖。
  尸体被抬进地窖,盲眼女孩在黑暗中工作。她脱掉死者的靴子、衣服及其他穿戴,掏空钱包皮,计点钱币。夺去她的视觉后,流浪儿教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触觉分辨不同钱币。布拉佛斯硬币是老朋友,指尖划过就能认出来。其他大陆和城邦的钱要难一些,尤其是遥远地方的。瓦兰提斯辉币最常见,那是还没铜分大的小硬币,一面是王冠,一面是头骨。里斯的钱是椭圆形,刻着一个裸女。其他硬币上刻有船、大象或山羊。维斯特洛硬币正面是国王头像,背面是龙。
  老妇人没有钱包皮,除了戴在一根枯瘦手指上的戒指,也没有其他财产。在英俊青年身上,她找到四枚维斯特洛金龙。她用拇指肚抚摸着磨损十分严重的硬币,想要分辨上面刻的是哪位国王,这时听到身后微弱的开门声。
  “谁?”她问。
  “无名之辈。”一个低沉、刺耳、冰冷的声音。
  他在动。她侧跨一步,抓住手杖,举起护脸。木头与木头碰撞,这一击的力道几乎震飞她的手杖。但她挡住了,并开始反击……却只劈到空气。“不在那儿。”声音又响起,“你瞎了吗?”
  她没回答,因为言语只会掩盖他的声音。他还在动,她知道。左还是右?她跳到左边,向右挥击,仍然一无所获。一记猛斩从后袭来,击在她右腿后部。“你聋了吗?”她转身,手杖换到左手,挥击,落空。左边传来笑声,于是她劈向右边。
  有收获。手杖打到对手的武器,震得虎口发麻。“不错。”声音又响起。

  盲眼女孩不知这是谁的声音。可能是某位侍僧,她没听过,但谁说千面之神的仆人不能像变脸那样轻易变声呢?除了她,黑白之院还住着两名仆人、三名侍僧、厨子乌玛,以及被她称作流浪儿和慈祥的人的两位牧师。其他人来来去去,有时走暗道,但只有这些人常住。她的对手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人。
  盲眼女孩挥舞手杖冲向侧面,听到后方传来声音,旋身劈去,却又砍到空气。对手的手杖突然出现她双腿间,她试图转身,手杖已己打在她胫骨上。她踉跄一下,立足不稳,单膝跪地,咬到了舌头。
  她没再动。不动如石。他究竟在哪儿?
  他在她身后大笑,在她一只耳朵上留下火辣辣的疼。她想起来,他又打中她的指关节,让她的手杖“咣当”一声掉在石地上。她愤怒得嘶吼。
  “去吧。捡起来。我今天已己打倒你了。”
  “没人能打倒我。”女孩手脚并用,爬行找到手杖,带着满身瘀伤和灰尘一跃而起。地窖内波澜不惊。他走了?还在?她不知道。或许他就在她身边。倾听呼吸,她告诉自己,但什么也听不到。她又等了一会儿,才放开手杖,继续工作。要是看得见,我会狠狠打倒他。总有一天,慈祥的人会让她重见光明,到时候这人就有得好受了。
  现在老妇人的尸体已己变冷,刺客的尸体开始僵硬,但女孩对此习以为常。大部分日子,她与尸体相处的时间比跟活人要长。她想念做运河边的猫儿时结识的朋友:脊背不好的老布鲁斯科、他女儿泰丽亚和布瑞亚、戏子船的戏班、快乐码头的梅丽和她的姑娘们,以及其他流氓和码头混混。她最想念的是做猫儿的自己,甚至超过了对双眼的想念。她喜欢做猫儿,猫儿比阿盐或乳鸽或黄鼠狼或阿利都好。杀死歌手,我也杀死了猫儿。虽然慈祥的人说,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拿走她的双眼,帮她学习使用其他感官,但本来要再等半年才会进入这一阶段。黑白之院里常见盲眼侍僧,却少有她这么小的。
  女孩不后悔。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他该死。
  这话她对慈祥的人说过很多次。“你是神吗,能决定生死?”他反问,“在他们祈祷和祭献后,我们将恩赐给予那些千面之神选中的人。从古到今,一如既往。我给你讲过我们的起源,讲过第一位无面者如何回应奴隶们祈求解脱的祷告。最开始,恩赐只给予渴求死亡的人……但某一天,第一位无面者听到一名奴隶祈求的不是自己的死,而是主人的死。他的愿望如此强烈,乃至献出了自己的所有,这个祈求必须回应。第一位无面者觉得这个祭献足以取悦千面之神,便在当夜满足了祈求。完事后,他找到奴隶:‘你为此人之死献出了一切,但奴隶除了生命一无所有。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余生都必须侍奉神。’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佘生都必须侍奉神。’从那以后,我们就有了两个人。”他的手温柔而坚定地抓住她的胳膊,“凡人皆有一死。我们是死亡的工具,并非死亡本身。你取歌手性命,乃是擅行神职。我们杀人,但无权作评判。你懂吗?”
  不懂,她想。“懂。”她说。
  “你撒谎。正因如此,你必须继续在黑暗中行走,直到想明白这点。你也可以离开我们。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不,她想。“不。”她说。
  那晚吃过晚餐,进行了短暂的说谎游戏后,盲眼女孩把一条破布绑在头上,遮住无用的双眼,然后找到讨饭碗,请流浪儿帮她换上贝丝的脸。拿走她双眼时,流浪儿就剃了她的头——流浪儿管这叫戏子头,因为许多戏子剪成这样好让假发更服帖。乞丐剪成这样倒不是为戴假发,而是为远离跳蚤虱子。“我可以给你安上脓疮,”流浪儿说,“但那样客栈和旅店的老板会把你撵出去。”于是便给她装了痘疤,并在一侧脸颊安上一颗长黑毛的痣。“是不是很丑?”盲眼女孩问。
  “不漂亮。”
  “好的。”她还是笨蛋艾莉亚·史塔克时,也没在意自己漂不漂亮。只有父亲说她漂亮。父亲这么说,有时琼恩·雪诺也这么说。根据母亲的说法,若她肯像姐姐那样经常梳洗打理头发,细心挑选穿着,她可以变得很漂亮。但对姐姐、姐姐的朋友和其他所有人来说,她不过是马脸艾莉亚。他们现在都死了,连同艾莉亚在内。每个人都死了,除了她的私生哥哥琼恩。有些晚上,她在旧衣贩码头的旅店和妓院中听到他的传闻。长城的黑衣野种,有人这么叫他。
  我敢打赌,琼恩永远不认识盲眼贝丝。想到这她就伤心。
  她穿着褪色磨损、但温暖干净的破布衣服,衣服下藏着三把匕首——一把在靴子里,一把在袖管里,还有一把带刀鞘的贴身藏在背后。总体来说,布拉佛斯人还算友善,愿意帮助可怜的盲眼乞女,而不是伤害她。但总有人渣觉得她是个抢劫或强姦的便捷目标,匕首便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好在到目前为止,盲眼女孩还没被迫使用它们。她拿上一个破烂的讨饭木碗,腰间系上麻绳,装束齐备。
  泰坦巨人咆哮着宣告日落,她数着神庙门口的阶梯出发,踏上穿过运河的桥梁,走向列神岛。通过黏在身上的衣服和双手感受的潮气,她知道现在雾一定很浓。她早就发现,布拉佛斯的雾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今夜半个城市朦朦胧胧。
  经过神庙群时,她听到群星就位教的侍僧们在占卜塔顶,朝夜晚的繁星吟唱。循着一缕蔓延的芬芳,她来到光之王的庙宇门外,红袍僧燃起的巨大铁火盆很快让她感到了热度。红神拉赫洛的信众们放声祈祷:“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对我来说可不是。她的夜晚沐浴在月光的清辉中,沐浴在族群的颂歌中,沐浴在撕开骨肉喷出的鲜血中,沐浴在灰色表亲温暖熟悉的体味中。只有在白天,她才又瞎又孤独。

  她熟悉水滨地带。猫儿曾在港口和旧衣贩码头的小巷中讨生活,为布鲁斯科出售牡蛎、蛤蛎和扇贝。现在她穿着破布,剃了头,点了痣,和以前大不一样。但以防万一,她还是远离戏子船、快乐码头及其他猫儿出没的地方。
  她通过气味分辨每家旅店和客栈。黑船工带着海水的咸味。番拓的店散发出酸酒、馊奶酪外加从不换衣服不洗头的番拓本人的臭味。补帆工烟雾缭绕,充满烤肉的香气。七灯之院是香薰味道。锦宫则充斥着梦想成为交际花的年轻美女的香水味。
  每家店的声音也各不相同。摩洛戈的店和绿鳗客栈客桟每晚都有歌手表演。放逐者旅馆的客人会带着醉意、用几十种不同语言唱歌。雾宅总是挤满了蛇舟的撑船手,他们就神明、交际花及海王到底是不是傻瓜这类问题争论不休。锦宫安静得多,那里充斥着轻声软语,丝裙摩擦,还有女孩儿的嬉笑。
  贝丝每晚都在不同的地方乞讨。她早就发现,只要不赖在一个地方,旅店和客栈的老板便会默许她的存在。昨晚她在绿鳗客栈外度过,于是今晚过了血桥后,她向右转,前往旧衣贩码头另一端,刚好位于水淹镇边缘的番拓旅店。番拓虽然粗声粗气又浑身臭烘烘,但那身从来不洗的脏衣服和粗鲁的声线下有颗柔软的心。店里不拥挤的话,他通常会让她进去取暖,偶尔甚至给她一杯酒,一些吃的,并在她身边讲自己的故事。按番拓的说法,他年轻时是石阶列岛最臭名昭著的海盗——现在他最喜欢长篇大论回忆自己的光辉事迹。
  今晚她很幸运,旅店几乎是空的,她可以在火边找个安静温暖的角落。她刚盘腿坐下,就有东西窜过她大腿。“又是你啊?”盲眼女孩说,一边用手挠它耳根。猫咪跳上她膝盖,发出满足的呜呜声。布拉佛斯城到处是猫,番拓这里最多。老海盗相信猫能带来好运,并防止鼠害。“你认识我,对吧?”她轻声说。猫咪不会被一颗痣蒙混过去,它们都记得运河边的猫儿。
  对盲眼女孩来说,这是美好的一晚。番拓心情不错,给了她一杯兑水的葡萄酒、一块发臭的奶酪和半块鳝鱼派。“番拓是个大好人。”他大声吹嘘,然后坐下来讲他虏获香料船的故事——这故事她听过十几遍了。
  随着时间流逝,客人慢慢多起来,番拓忙得不可开交,没空再理她。这里的常客会朝她的讨饭碗扔几枚硬币。其他桌子被陌生人占据:散发着鲜血和鲸油气味的伊班捕鲸人;两名头发抹香油的刺客;一个不停抱怨番拓的桌椅距离太窄,容不下肚子的罗拉斯胖子。随后又来了三名“好心号”的里斯水手。“好心号”是一艘饱经风暴蹂躏的划桨船,昨晚勉强开进布拉佛斯,今早便被海王的卫兵扣留。
  里斯人占据了离炉火最近的桌子,喝着黑朗姆酒,觥筹间用旁人听不见的低声交谈。但她是无名之辈,所以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她甚至能通过趴在她膝上的公猫那狭长的黄眼睛看到他们:一位老人、一位青年,还有一人缺只耳朵。三人都有白金色头发和里斯人特有的光滑白皙皮肤——这是古自由堡垒血统强劲的证明。
  次日清晨,慈祥的人问她多了解到哪三件事时,她准备好了。
  “我了解到海王为什么要扣留‘好心号’。她是艘奴隶船,船舱里绑着几百名女人和孩子。”布拉佛斯由逃亡奴隶建立,故而严禁奴隶贸易。
  “我了解到奴隶来自何处。他们是维斯特洛的野人,从一个叫艰难屯的地方来,那是座被诅咒的古老废墟。”在临冬城,她还是艾莉亚·史塔克时,老奶妈讲过艰难屯的故事。“一场大战后,塞外之王被杀,野人们四处逃散。有个森林女巫说若去艰难屯,便会有船带他们去温暖的地方。结果只来了两艘里斯海盗船:‘好心号’和‘大象号’。它们是被风暴吹到北方,在艰难屯抛锚修理的,不料却发现了野人。野人有好几千,船上却没那么大地方,于是他们说只带女人和孩子。野人们已己山穷水尽,只能先送走妻子和女儿,但船一出海,里斯人就把她们赶到船底,用绳子拴起来。他们打算运到里斯贩卖,却遇上另一场风暴,两艘船也在风暴中走散。‘好心号’受损太重,船长别无选择,只能来此休整;‘大象号’可能已己返回里斯了——番拓旅店的里斯人认为‘大象号’会带更多的船回去。据说奴隶价格看涨,而艰难屯还剩下几千女人和孩子。”
  “了解这两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是的,我知道袭击我的就是你。”她的手杖骤然发难,击在他手指上,将他的手杖打落在地。
  牧师一缩,闪电般抽回手。“盲眼女孩怎么知道这个?”
  因为我看见你了。“我告诉了你三件事,无须再说第四件。”或许明天她会告诉他昨晚有只猫跟她从番拓旅店回了家,那只猫正躲在房梁上,注视着他们。或许不会。既然他有秘密,她也可以有。
  当晚,乌玛做了盐煱蟹当晚餐。杯子递给她时,盲眼女孩皱着鼻孔,三口喝完里面的东西。之后她喘起粗气,杯子也掉到地上,舌头像着了火。她饮下一杯酒,喉咙和鼻子也像火烧。
  “酒没用,只会让火焰更盛。”流浪儿告诉她,“得吃这个。”她把一块面包皮放进盲眼女孩手中。女孩将面包皮塞进嘴,咀嚼,吞咽。效果不错。第二块效果更好。
  第二天早晨,当夜狼离开她时,她睁开眼睛,看到往常的夜晚没有蜡烛的地方有一支牛脂蜡烛在燃烧,飘渺的火苗前后摇摆,犹如快乐码头的妓女。
  她从未见过如此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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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