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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四十二章 国王的战利品(阿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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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破晓的晨光,国王的军队离开深林堡,犹如一条爬出巢穴的钢铁长蛇,从原木栅栏后蜿蜒而出。
  南方骑士披上锁甲板甲,甲上布满战斗留下的坑洼和凹痕,但迎着朝阳依然闪闪发光。冬日森林里,反复漂染、缝补的褪色旗帜和外套交织成五颜六色的溪流——天蓝和橙色,红色与绿色,紫色、蓝色还有金黄色,与光秃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松树、哨兵树以及散乱的脏雪形成鲜明对比。
  骑士们各有侍从、仆人和亲兵。随后是武器师傅、厨子和马夫,然后是整队整队长矛兵、斧手和弓箭手,其中既有身经百战、两鬓斑白的老兵,也有初上战场、仍显稚嫩的新手。山地氏族民走在南方人前面,他们的首领和氏族勇士骑着毛发蓬乱的矮种马,体毛浓密的战士们穿着毛皮、熟皮革和老旧锁甲,跟着一路小跑。有些人把脸涂得棕绿相间,身上还绑了许多树枝,作为伪装。
  主队后方是辎重队:骡子、马、公牛,一长串货车和推车载着食物、草料、帐篷及其他补给。最后是后卫——大批穿板甲锁甲的骑士,另有一大队骑兵呈扇形悄然展开,以防敌人从后偷袭。
  阿莎·葛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队里一辆装有两个铁箍大轮子的封闭行李车中,手脚都戴上镣铐,由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看守。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不给战利品任何可趁之机。他打算把她带到临冬城,戴上镣铐向北方诸侯展示:海怪之女被他打败俘虏了,这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喇叭声指引队伍行进,如林的长矛尖在旭日映照下闪闪发亮,草叶边缘的晨露折射着阳光。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的森林,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劳勃十天能到。”阿莎听见费尔大人吹嘘。他爷爷在盛夏厅死于劳勃之手,不知为何仇人在孙子眼中反倒成了神。“劳勃半月前就进临冬城了,他会站在城垛边对波顿嗤之以鼻。”
  “最好别在史坦尼斯面前提这个。”朱斯丁·马赛劝他,“不然他也会要我们日夜兼程。”
  国王始终活在兄长的阴影下,阿莎心想。
  她的一边脚踝只要放上重心就会剧痛,肯定是哪里骨折了。脚踝在深林堡就消了肿,但还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早该痊愈。此外,她每动弹一下,铁镣就哗哗作响。镣铐不仅磨破了她的手脚,也磨损着她的骄傲。这是屈服的代价。
  “弯弯膝盖死不了人,”父亲教导她,“屈膝尚能提刀再起,宁折不弯蹬腿挺尸。”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叛乱失败后,亲身证明了这条真理。他先向雄鹿和冰原狼屈膝,却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卷土重来。
  所以这次在深林堡,海怪之女被绑着、一瘸一拐地跪在国王面前时(所幸未被强姦),也如法炮制。“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饶恕我的手下。”科尔、特里斯及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是她当时关心的。只有九个。九个残兵败将,伤得最重的科洛姆自嘲道。
  史坦尼斯饶了他们的性命,然而阿莎觉得国王心中并无真正的慈悲。毫无疑问,他很果断,也不缺乏勇气,只是人们说他……算了,就算他遵循律法到毫无变通余地的严苛地步,铁群岛长大的阿莎·葛雷乔伊也能忍受。可她不喜欢这个国王,那双深邃的蓝眼总闪烁着猜忌,冰冷的怒火一触即发。他毫不在意她的性命,只把她当人质和战利品,用于向北境展示他击溃铁民的战绩。
  他也很蠢。若她对北方佬的了解没错,制服女人不会让他们敬畏,用她做人质更是一文不值。现下她叔叔鸦眼统治着铁群岛,而他不关心她死活。或许攸伦指给她的偏瘫丈夫会觉得这是个损失,但艾里·艾枚克没那么多钱来赎她。
  她没法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她身为女人这件事似乎已己足以令他嫌恶。她知道,青绿之地的男人习惯女人穿戴丝绸,温柔可人,而非披坚执锐,手执飞斧。但在深林堡的短暂接触,使她明白就算穿着裙服,史坦尼斯依然不会对她产生兴趣。即便和罗贝特·葛洛佛虔诚的妻子希贝娜夫人在一起时,他尽管表现得客气有礼,但仍颇感不适。对这个南方国王来说,女人似乎是另一个物种,与巨人、古灵精怪和森林之子一样莫测高深。连母熊都能让他磨牙。
  史坦尼斯只听一个女人的话,不过他把她留在了长城。“我宁愿她在,”统领辎重队的金发骑士朱斯丁·马赛爵士坦言,“梅丽珊卓女士上次缺席是黑水河之战,结果蓝礼大人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半军队被河水吞没。”
  “上次?”阿莎说,“难道这女巫来深林堡了?我可没见到她。”
  “那算不上战斗。”朱斯丁爵士笑道,“你们铁民英勇善战,夫人,但力量对比太悬殊,况且我们还占了突袭的便宜。这回临冬城事先有所准备,卢斯·波顿的人也和我们不相上下。”
  或许更多。阿莎想。
  俘虏也有耳朵,史坦尼斯国王和他手下的军官在深林堡争论进军与否,她都听到了。以朱斯丁爵士为首的许多自南方追随史坦尼斯而来的骑士、领主打一开始就反对进军,但狼仔们坚持要打,他们不能容忍卢斯·波顿占据临冬城,还要从波顿私生子的魔爪中救出奈德的女儿。莫甘·里德尔、布兰登·诺瑞、大酒桶渥尔、菲林特氏族的人,甚至母熊都这样说。“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吵得最激烈的那个晚上,阿托斯·菲林特宣称,“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
  “一场长征。”名叫科里斯·彭尼的骑士说。
  “没有多长。”高迪爵士坚持,这位高大的骑士人称巨人杀手,“我们已走了这么远,光之王会为我们指明前路。”
  “到了临冬城下又如何?”朱斯丁·马赛反问,“两道高墙夹着护城河,内墙足有一百尺高。波顿决不会出城野战,我们的补给又不够围城。”
  “你别忘了,阿尔夫·卡史塔克会加入我军,”海伍德·费尔道,“还有莫尔斯·安伯。我军的北方人人数可与波顿大人抗衡。城北森林茂密,可搭建攻城塔,建造撞锤……”
  然后成千地去送死,阿莎心想。
  “不如在此过冬。”比兹伯利伯爵建议。
  “在此过冬?”大酒桶高声反对,“你以为盖伯特·葛洛佛存了多少粮草?”
  满脸伤疤、外套上绣着骷髅飞蛾的里查德·霍普爵士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兄长会——”
  国王打断他。“我们都知道我兄长会怎么做。劳勃会单枪匹马冲到临冬城下,威风凛凛地一锤砸碎大门,然后拳打卢斯·波顿,脚踹他的野种。”史坦尼斯站起来,“我不是劳勃,但我会出兵解放临冬城……不成功便成仁。”
  上面的人心存疑虑,下面的兵却似乎对国王充满信心。史坦尼斯曾在长城脚下击溃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又在深林堡肃清了阿莎的铁民。他是劳勃的二弟,著名的仙女岛海战的胜利者,在劳勃起义时坚守风息堡,他还持有英雄之红剑——魔法加持的光明使者——其火焰能点亮黑夜。
  “敌人外强中干。”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向阿莎保证,“人们对卢斯·波顿敬畏有余,爱戴不足,至于他的佛雷盟友……北境从未遗忘红色婚礼,此刻聚集在临冬城的诸侯个个都在婚礼上失去了亲人。史坦尼斯全力对付波顿就好,其他北方佬自会倒戈易帜。”

  你想得倒美,阿莎想,国王首先得对付得了波顿。傻瓜才支持输家。
  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到她车里来了六次,送来吃喝及行军途中的消息。他很爱笑,讲不完的笑话,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有粉色的脸颊和蓝色的双眼,以及一头被风吹乱的白金色头发。他是位体贴的狱卒,时刻关心俘虏是否舒适。
  “他想上你。”在他第三次拜访后,母熊说。
  母熊的真名是莫尔蒙家族的亚莉珊,但她像习惯穿锁甲一样习惯了外号。这位熊岛继承人矮小敦实,肌肉虬结,有粗壮的大腿、丰满的胸脯和长满老茧的大手。她睡觉时,毛皮下还穿着锁甲,锁甲下是熟皮甲,最后才是一件为保暖翻了面的旧羊皮衣。层层包皮裹下的她看起来像个圆球。但她极度凶狠。阿莎·葛雷乔伊很难想象自己和母熊差不多年纪。
  “他想要我的领地。”阿莎回应,“他想要铁群岛。”对方善举的含义她心知肚明,其他求婚者也曾这样做。马赛家祖传的要塞远在南方,且已被剥夺,他必须争取一桩有利可图的婚姻,否则只能做国王的随从骑士。阿莎听很多人说,史坦尼斯回绝了朱斯丁爵士娶野人公主的请求。他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是顺理成章的。他肯定做着将她推上派克岛的海石之位,然后身为她的夫主,通过她统治铁群岛的美梦。当然,这需要摆脱她现在的夫主……以及把她指给那家伙的叔叔。他没机会,阿莎估量,鸦眼能把朱斯丁爵士当早餐吃,嗝都不打一个。
  没关系。无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继承父亲的领地。铁民不是宽容的民族,而阿莎短短时日里已己失败两次:一次在选王会输给攸伦叔叔,旋即又在深林堡被史坦尼斯打败。这足以证明她不适合统治。嫁给朱斯丁·马赛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的其他诸侯,对她更是有损无益。海怪之女也不过是个女人,船长和头领们会这么说,瞧她如何为青绿之地的软弱领主张开大腿!
  不过,朱斯丁爵士想用食物、酒水和言辞来献殷勤,她不打算拒绝。相比沉默寡言的母熊,他是个好伴儿,她可不想孤独地待在五千敌人中间。特里斯·波特利、少女科尔、科洛姆、罗衮等与她出生入死的伙伴目前被关在深林堡盖伯特·葛洛佛的地牢里。
  根据希贝娜夫人提供的向导们估计,军队第一天行了大概二十二里。这些向导是效忠深林堡的猎人和追踪者,以森林、树木、树枝和树干作氏族名。第二天行了二十四里,前锋部队已走出葛洛佛家的领地,进入茂密的狼林。“拉赫洛,赐予我们穿越黑暗的光芒。”当晚,信徒们聚集在国王大帐前,对着熊熊烈火祈祷。这些都是南方骑士和士兵,阿莎以为是国王的人,但来自风暴之地和王领的其他人称他们为后党……他们追随黑城堡中的红王后,而非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留在东海望的妻子。“噢,光之王,我们恳求您,用您的火眼金睛,为我们带来安全和温暖,”他们对着火焰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大个子骑士高迪·法林爵士引领大家。巨人杀手高迪,名不副实。法林胸膛宽阔,板甲下肌肉壮实。但在阿莎看来,他自大虚荣,渴望荣誉却不听劝告,好听赞扬而看不起平民、狼仔和女人。反正,他像极了他的国王。
  “给我匹马吧。”朱斯丁爵士带着半块火腿骑到车厢旁,阿莎趁势请求,“这些镣铐快把我铐疯了。我不会跑的,我保证。”
  “能给的话我一定给,好夫人。但您是国王的俘虏,不是我的。”
  “你的国王不听女人的话。”
  母熊吼着反驳:“看看你弟弟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谁还敢信铁民的话?”
  “我不是席恩。”阿莎强调……但她依然没能摆脱镣铐。
  朱斯丁爵士沿队列飞驰而去,阿莎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情境。哈尔洛岛的十塔城。母亲屋内点了一根蜡烛,雕花大床在落满灰尘的华盖下显得如此空荡。亚拉妮丝夫人坐在窗边,遥望大海彼方。“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嘴唇颤抖。“席恩来不了。”阿莎低头看着由于两个儿子的死而崩溃的母亲,看着这个给她生命的女人。而她的第三个儿子……
  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
  若战斗在临冬城打响,无论鹿死谁手,弟弟都没法活命。变色龙席恩。连母熊都想把他脑袋插在枪上。
  “你有兄弟么?”阿莎·葛雷乔伊问了看守一句。
  “我有姐妹,”亚莉珊·莫尔蒙一如既往地粗声答道,“我娘生了五胎,都是女孩。莱安娜留守熊岛,莱拉、乔蕊儿和母亲在一起,黛西被谋害了。”
  “在红色婚礼上。”
  “是的。”亚莉珊盯着阿莎看了一会儿,“我有个儿子,两岁大。女儿九岁了。”
  “你生育好早。”
  “早是早,但总比晚了好。”
  她在讽刺我,阿莎想,随便吧。“你结婚了。”
  “才没有,我孩子的爹是头熊。”亚莉珊笑了。她牙齿参差不齐,笑起来却别有风韵。“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易形者。我们变成熊,去森林里交配。大家都知道。”
  阿莎也笑了。“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战士。”
  对方笑容消退。“这多亏了你们,熊岛上每个孩子都得警惕海怪浮起。”
  古道。阿莎别过头,锁链轻响。行军第三天,周围树木愈发茂密,车行大路慢慢变成猎物小径,很快较大的货车就无法通过了。
  熟悉的地标依次出现——一座从特定角度看有些像狼头的石山,一座半冻的瀑布,一座天然的石拱桥,上面垂下灰绿苔藓。这些地标阿莎都记得,她走过这条路,骑马到临冬城劝说弟弟席恩放弃战利品,与她一起安全地回深林堡。那次我也失败了。
  那天走了十四里,众人颇为满足。
  暮色降临时,车夫将车拉到树下。他帮马匹卸鞍,朱斯丁爵士驱马过来,松开阿莎脚上的镣铐。然后他和母熊一起押她穿过营地,去国王的大帐。她虽为俘虏,毕竟是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队长、军官们晚宴时,还是乐意打赏她残羹冷炙的。
  国王的大帐差不多有深林堡的长厅大小,但完全谈不上舒适。浆硬的黄帆布褪色严重,溅满泥水,还长着点点霉斑。大帐中央的柱子上飘扬着金色王旗,雄鹿头裹在烈焰红心之中。随史坦尼斯北上的南方领主们围住大帐的三个方向驻扎,只在大帐前方,夜火熊熊燃烧,翻卷的火舌直冲黑暗的天际。
  阿莎在看守的陪同下蹒跚着走来时,正有十几个人在为夜火劈柴。后党人士。他们信仰的红神拉赫洛是个贪婪霸道的神。她自己的神——铁群岛的淹神——在他们眼里是恶魔,而她若不改信光之王,必永堕黑暗,无法翻身。他们很乐意像烧木头树枝一样烧我。狼林之战后,有人当着她的面如此建议。史坦尼斯拒绝了。
  国王站在大帐外,凝视夜火。他看到了什么?胜利?末日?那位贪婪的红神的面孔?他双眼深陷,剪得很短的胡须犹如一圈阴影,覆在凹陷的双颊和瘦削痩削的下颌下颁上。然而他目光中有钢铁般的决绝,让阿莎知道这个男人永远、永远不会回头。

  她单膝跪在他面前。“陛下啊。”陛下啊,我在您面前是否足够谦卑?我是否做到了灰心丧气、卑躬屈膝、服服帖帖?“我恳请您,解开我双手的锁链,让我骑马吧。我决不会逃跑。”
  史坦尼斯像看一只想扑到他腿上的狗一样看着她。“这是你应得的。”
  “的确是。但现在我愿奉献我的手下、我的船只和我的智慧。”
  “你的船要么被我俘获,要么被我烧掉。你的手下……还剩几个?十个?十二个?”
  九个。还能作战的则只剩六个。“裂颚达格摩盘踞托伦方城,他是一员焊将,对葛雷乔伊家绝对忠诚。我能将那座城堡及其中的部队献给您。”她想加上“也许”,但在国王面前含糊其辞只能起反效果。
  “托伦方城还不如我脚下的泥巴。我要临冬城。”
  “那就请击碎镣铐,让我帮您夺取它,陛下。您的王兄以化敌为友闻名,我又如何不能为您效犬马之劳。”
  “你是犬还是马?效什么劳?”史坦尼斯转头望向夜火,不知在舞蹈的橙焰中看什么。
  朱斯丁·马赛爵士抓住阿莎的胳膊,把她拉进国王大帐。“您太失策了,夫人,”他说,“决不要在他面前提劳勃。”
  我早该明白。阿莎知道身为弟弟的这种情结。她想起小时候害羞的席恩,如何活在对罗德利克和马伦的惧怕之中。他们永远不能摆脱这种情结,她明白了,即便活到第一百岁,也仍然是弟弟。她晃着铁手镯,想象要是从后面接近史坦尼斯,勒死他,该有多愉快。
  他们那晚喝了由斥候班吉寇·树枝打回来的一只骨瘦如柴的雄鹿炖的汤,但只有国王大帐内的人有权分享。没资格进帐的人分到一小块面包皮和一根不及手指长的黑香肠,就着所剩无几的盖伯特·葛洛佛的麦酒冲下肚。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我们要是乌鸦就好了。”行军第四天,天空开始飘雪,朱斯丁·马赛说。只是零星小雪,尽管潮湿阴冷,还能轻松应付。
  可次日继续下雪,第三天也下,第四天也下。狼仔们呼出的气把厚胡子冻结成冰,平素修面整洁的南方孩子也开始留长胡须,好给脸部保暖。没过多久,队伍前方的土地成了白茫茫一片,遮掩了石块、扭曲树根和落木,每一步都危机重重。寒风吹来,裹挟着翻卷雪花。国王的军队成了一堆雪人,在齐膝深的积雪中艰难跋涉。
  下雪的第三天,国王的军队开始走散。南方骑士和贵族难以适应冰雪,北方的山地氏族民却行进得快。他们的矮种马踏实稳健,而且吃得比驯马少,比战马更少得多。矮种马上的骑手习惯了冒雪行进。很多狼仔穿着古怪的鞋子,这种用弯曲的木头和皮带绑成的长条状怪东西被他们称作熊掌,他们把熊掌套在靴底。她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在雪面上行走,却不会踩碎雪壳,把大腿陷进去。
  有些人给马也戴上熊掌,毛发蓬松的矮种马戴这个和其他马戴马掌一样轻松……但驯马和军马不喜欢戴这东西。有些国王的骑士硬把熊掌绑在马蹄上,结果高大的南方马嘶叫个不休,拒绝前进,甚至想把那东西甩掉。有匹战马戴熊掌行走时扭断了蹄子。
  穿熊掌的北方人很快甩开了其他部队。他们先追上主队的骑士,然后又超过高迪·法林爵士的前锋部队。与此同时,辎重队的货车和推车越落越远,以至于后卫部队不得不经常回头催促。
  暴风雪的第五天,辎重队经过一片起伏不定、齐腰深的雪原,下面暗藏着冻结的池塘。结果冰层承受不住货车的重量,突然碎裂,冰水吞噬了三名车夫和四匹马,连带两位上前救援的人——其中包皮括海伍德·费尔。他的骑士在他淹死前把他拖出了池塘,但他冻得双唇发紫,皮肤白得跟牛奶一样。人们想尽办法也没能让他暖和起来,他们剪掉湿透的衣服,用暖和的毛皮裹住他,把他安置在火堆旁。他剧烈地哆嗦了几小时后,晚上发着高烧陷入昏迷,再也没醒来。
  那晚,阿莎头一次听到后党悄声谈论祭品——献给红神的祭品,请求真主终结暴风雪。“北方诸神降下这场大雪。”科里斯·彭尼爵士说。
  “他们是伪神。”巨人杀手高迪爵士强调。
  “拉赫洛与我们同在。”克莱顿·宋格爵士道。
  “可梅丽珊卓不在。”朱斯丁·马赛爵士说。
  国王一言未发,但全听见了,这点阿莎十分确定。他坐在高桌旁,面前没怎么喝的洋葱汤凉了,那双凹陷的眼睛出神盯着最近一根蜡烛的火焰,无视周围的谈话。身材颀长的副指挥官里查德·霍普代表他发言。“暴风雪很快会平息。”霍普断言。
  结果事与愿违,暴风雪越来越强,风比奴隶贩子抽打的鞭子更残忍。阿莎本以为当狂风呼啸着从海上席卷派克岛时,她己见识过寒冷,现在发现那简直太温和。这是一种让人发狂的冷。
  即便扎营令沿队伍一路传递了下去,取暖也非易事。帐篷潮湿沉重,既不好搭也不好拆,积雪太多的话,还随时可能倒塌。国王的军队在七国最广袤的森林腹地蠕蠕而行,干木头却遍地难寻。每次扎营燃起的篝火都在变少,而且火堆通常只见冒烟,感受不到暖意。大家往往得吃冷东西,甚至是生的。
  连夜火也在萎缩,气势减弱,这让后党人士十分沮丧。“光之王,请为我们驱逐邪恶,”在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低沉的嗓音带领下,他们祈祷,“请您重现璀璨太阳,平息风暴,融化冰雪,让我们长驱直入,消灭您的敌人。长夜漫漫,寒冷晦暗,处处险恶,但您是力量、荣耀和光芒之源,拉赫洛,请把您的火焰灌注我们体内。”
  后来,科里斯·彭尼爵士大声询问一整支军队会不会被冬季风暴冻死,狼仔们听了哈哈大笑。“还没到冬天呢,”大酒桶渥尔宣称,“山里人都知道,秋天会亲你,冬天才会干你。这只是秋天的吻。”
  天哪,愿真主保佑我永远别见识冬天。阿莎的境况不算最糟,毕竟她是国王的战利品。其他人饥肠辘辘,她有的吃;其他人颤抖受冻,她住得暖。其他人骑着疲惫的马在雪上艰难跋涉,她却躺在车里堆满毛皮的床上,有帆布棚顶遮风挡雪。戴着镣铐还是有点好处。。
  马匹和普通士兵最遭罪。为争夺靠近篝火的位置,两名风暴之地的侍从刺死了一个兵。隔天晚上,几个弓箭手不顾一切地取暖,乃至把帐篷点着了——这倒是暖和了周围的帐篷。军马接连冻累而死。“没马的骑士算什么?”人们自嘲,“拿剑的雪人呗。”倒下的马被就地宰杀取肉,因为补给也开始短缺。
  比兹伯利、科伯、福克斯伍及其他南方领主劝国王安营扎寨,直到暴风雪过去。史坦尼斯不肯,他也没理会后党人士为饥饿的红神献祭的建议。
  消息是朱斯丁·马赛向她透漏的,他不像其他后党那么虔诚。“祭品能证明我们的信念仍然炽烈纯粹,陛下。”克莱顿·宋格劝谏国王。巨人杀手高迪则说,“北境的旧神降下这场暴风雪,只有拉赫洛能够终结。我们必须奉献一位不信者。”

  “我的军队里半数人是不信者,”史坦尼斯回应,“我不会烧死谁。继续祈祷。”
  今日不烧,明日也不……但若风雪不停,国王能坚持多久呢?对于淹神,阿莎从未像伊伦叔叔那么狂热,但那晚她跟“湿发”一样,真心诚意地对波涛下的主人祈祷。可惜暴风雪毫无衰减之势。行军依然缓慢,从步履蹒跚演变成爬行。一整天走五里,然后三里,最后两里。
  暴风雪的第九天,每个人都看见队长和军官们浑身湿透、疲惫不堪地来到国王的大帐,单膝跪下,报告损失。
  “死了一个,失踪三人。”
  “损失六匹马,包皮括我自己的。”
  “死了两个,一个是骑士。四匹马倒下,我们救回一匹,损失了其他三匹,包皮括一匹驯马和两匹战马。”
  阿莎听人们管这叫“冻损”。辎重队损失最惨重:死了不少马,数人失踪,车辆翻倒损坏。“有的马在雪地里失足,”朱斯丁·马赛向国王汇报,“有的人走散了,甚至坐在原地等死。”
  “不管他们。”史坦尼斯国王嚷道,“继续前进。”
  北方人有矮种马和熊掌,状况好得多。黑唐纳·菲林特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托斯总共只损失了一个人。林德尔、渥尔与诺瑞氏族一人未损。莫甘·林德尔走丢了一头骡子,但他认为是菲林特氏族偷的。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路程。十五天来了又去,路却没走完一半,还留下一连串损坏的货车和冻结的尸体,被飞雪掩埋。日月星辰许久不曾出现,阿莎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场大梦。
  行军第二十天,她终于除掉了脚上的镣铐。那天午后,拉她那辆车的一匹马死掉了,没法替换,仅存的驮马都要负责拉载装满粮草的货车。朱斯丁·马赛爵士策马过来,命大家屠宰死马分肉,将车子劈开做木柴,然后他解开阿莎的脚镣,替她揉揉僵硬的小腿。“我没有多余的马给您,夫人。”他说,“与您共骑我的马也会死。您只能走路。”
  阿莎每迈一步,脚踝都被身体压得抽搐般地疼。它们很快会冻麻木的,她安慰自己,一小时后,我就完全感觉不到双脚了。她只想错了一点——这不需要一小时。当夜幕降临,队伍停止前进时,她已己几乎站不住,万分怀念移动牢房的舒适了。镣铐让我变得虚弱。晚餐时她筋疲力尽,直接在桌上睡着了。
  预计十五天行军的第二十六天,蔬菜全部告罄。第三十二天,谷物和草料也没了。阿莎不仅思忖靠半冻的生马肉,人能活多久。
  “树枝发誓说我们离临冬城只有三日骑程。”当晚清点完冻损后,里查德·霍普爵士告诉国王。
  “只需把最虚弱的人留下。”科里斯·彭尼接口。
  “那些人反正没救了。”霍普强调,“还有力气的人若不赶紧前往临冬城,留下来只是白白送命。”
  “光之王会把城堡给我们。”高迪·法林爵士说,“若是梅丽珊卓女士在——”
  最终,经过一整天噩梦般的行军之后——他们勉强走了一里,损失十二匹马和四个人——比兹伯利伯爵忍不住对北方人发难:“这么行军太疯狂了。人越死越多,为什么啊?为一个女孩?”
  “为奈德的女儿。”莫甘·林德尔道。他在三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他狼仔管他叫“中林德尔”,不过很少当他面叫。深林堡之战中差点杀死阿莎的正是莫甘。后来行军途中,他专程来见阿莎请求原谅……为的是杀得兴起时喊她“贱人”,而非差点用斧子把她脑袋劈成两半。
  “为奈德的女儿。”大酒桶渥尔赞同。“要不是你们这帮上蹿下跳的南方猴子一点儿小雪就吓尿了绸裤子,我们已经救下女孩,夺回了城堡。”
  “一点儿小雪?”比兹伯利少女般柔软的嘴唇在愤怒中扭曲,“是你错误地建议我们出兵的,渥尔,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波顿的爪牙。是不是啊?他是不是派你来陛下耳边进献谗言?”
  大酒桶反唇相讥,“豌豆荚,冲你刚才那些话,要你是个男人,我早砍了你。不过我的剑是好钢打造,不能被懦夫的血弄脏。”他喝口麦酒,擦擦嘴,“是,每天都在死人,我们看到临冬城之前会死更多的人。那又如何?这是战争,战争就得死人。事实如此,天经地义。”
  科里斯·彭尼爵士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位氏族首领。“你想死吗,渥尔?”
  北方佬似乎觉得很好笑。“我想在千年长夏的地方永生不死;我想住进云端的城堡,俯视众生;我想回到二十六岁——我二十六岁时能整天打架整晚鬼混。人们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
  “冬天近在眼前,小子,冬天意味着死亡。我宁愿我的人为营救奈德的小女儿而死,也不要他们孤独饥饿地倒在雪地里,任泪水在脸上冻结。这样死去没有歌谣传唱。至于我,我老了,这是我最后一个冬天,能沐浴波顿的血我死而瞑目。我想要感受斧子劈开波顿家人的脑袋,热血溅在脸上的滋味,我要用舌头品尝鲜血,在回味中死去。”
  “没错!”莫甘·林德尔高喊,“鲜血和战斗!”所有氏族民齐声呐喊,用杯子和角杯使劲敲桌子,国王的大帐里咚咚作响。
  阿莎·葛雷乔伊也宁愿赶赴战场。用战斗为眼下的悲惨境遇作个了断。刀刃相见,雪白雪红,破损的盾牌和散落的肢体,一切终结。
  第二天,国王的侦察兵在两个湖泊间发现了佃农的废弃村落——那里很贫瘠,只有几间农舍、一座长厅和一个瞭望塔。尽管今天只行军了不到半里,天色也还早,里查德·霍普仍命令在此扎营。等辎重队和后卫一点点挪进村,月已己高挂,阿莎走在他们之中。
  “湖里有鱼。”霍普报告国王,“我们可以在冰上凿些洞。北方人知道怎么做。”
  尽管史坦尼斯穿着厚厚的毛皮斗篷和沉重的铠甲,看起来仍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他高大瘦削的骨架上本没有几两肉,现在更被深林堡到此的行军消磨殆尽。透过皮肤,能看到头骨的轮廓,而他下巴闭得那么紧,阿莎怕他把自己的牙都咬碎了。“那就去打鱼吧。”他一字一顿地说,“但天一亮就出发。”
  然而天亮时,营地白雪皑皑,万籁俱寂万籁倶寂。天空由黑转白,却无亮光。阿莎·葛雷乔伊躺在厚厚的毛皮底下,却冷得抽筋。她听到母熊的鼾声——女人的鼾声居然这么大,但她已己在行军途中逐渐习惯了,甚至觉得这能带来安全感——让她担忧的是外面的寂静。唤醒人们上马、集合、准备行军的喇叭没有响起。召唤北方人的号角也没有响起。情况不妙。
  于是阿莎从毛皮下钻出来,努力爬向帐外,一边敲掉晚上帐篷前堆起的雪墙。她手上的镣铐叮当作响。等她终于站起来,呼吸了一口清晨冰冷的空气,发现雪还在下,甚至比昨晚爬进帐篷前更大。湖泊消失,森林也不见,她能看见其他帐篷和小屋的轮廓,以及瞭望塔上的烽火发出的黯淡橙光。但她看不到瞭望塔,暴风雪吞没了一切。
  前方不远处,卢斯·波顿在临冬城中严阵以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军队却被大雪封困,寸步难行,号寒啼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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