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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四十一章 变色龙(席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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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西下时,天空才开始飘雪花,但入夜后,雪已大得蒙住了月亮,犹如白色巨幕。
  “北方诸神正把怒火倾泄在史坦尼斯大人身上。”第二天早上,卢斯·波顿向聚集在临冬城大厅用餐的人们宣布,“他这个外乡入侵者,必遭旧神神罚。”
  他的属下一边欢呼赞同,一边挥拳砸那木板长桌。临冬城虽已己残破,成了废墟,但其花岗岩城墙仍能基本阻挡住寒风,使城内众人免受风雪侵袭。城内囤足了吃喝,不站岗的可以生火取暖、烘干衣服,找个温暖角落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波顿公爵之前命士兵们大肆伐木,所得足够烧上半年,因此大厅一直是暖和舒适的。野外的史坦尼斯则一无所有。
  席恩·葛雷乔伊并没加入欢呼,他注意到佛雷家的人也保持沉默。他们知道自己也是外乡人,他观察着伊尼斯·佛雷爵士及其同父异母弟弟霍斯丁爵士。佛雷家族生长在河间地,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况且北境已夺去他们家三口性命。席恩想起拉姆斯两手空空的搜索,几个佛雷就这么凭空消失在白港到荒冢屯的路上。
  高台上,威曼·曼德勒大人坐在两位白港骑士中间,正把麦片粥朝那张肥脸里送。不过,他对今天这顿早餐的热情跟婚宴当天对那张馅饼比起来,可说天差地别。一旁,独臂的海伍德·史陶正跟面色苍白的妓魇安柏小声说着什么。
  席恩排队去领粥,粥盛在一排铜灌里,用木勺舀出。他发现领主和骑士们的粥都会加牛奶、蜂蜜甚至一点黄油,但他没那待遇。这难怪,他短暂的临冬城亲王任期已经结束,在之前的戏剧中他粉墨登场,顺利担保了假艾莉亚的婚姻,现在卢斯·波顿用不着他了。
  “我记事的第一个冬天,大雪盖过了头顶咧。”排在他前面的一个霍伍德的人说。
  “吹啥咧,那会儿你不过是三尺娃儿。”一名溪流地的骑兵回嘴。
  昨晚,席恩难以成眠,不由得又构思起逃亡计划来,想趁拉姆斯及其父亲大人无暇他顾时悄悄溜走。不过,每道城门都已关闭、上闩,严密把守,没有波顿公爵的手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即便席恩找到法子出城,又能怎样?他忘不了凯拉和她的钥匙。他能上哪去?父亲已死,叔叔们用不着他,他回不了派克城。对他来说,最接近家园的地方就是这里,临冬城的废墟。
  一个废人、一座废墟。我哪也不去。
  没等轮到他舀粥,拉姆斯就带着他的好小子们趾高气昂地冲进大厅,吵着要听歌。尔贝揉揉惺忪睡眼,拿起竖琴,唱起《多恩人的妻子》,一个洗衣妇在旁击鼓应和。不过歌手更改了歌词,他把“品尝多恩人的妻子”改成“品尝北方人的女儿”。
  他很可能为这个丢舌头,席恩边想边看着粥舀进自己碗里。他不过是个歌手,拉姆斯老爷会剥他双手的皮。没有人会为他说一句好话。然而波顿公爵听了微笑,拉姆斯则哈哈大笑,这下所有人都知道跟着笑是安全的了。黄迪克觉得这首歌如此逗趣,乐得把刚喝下的酒从鼻孔里笑喷了出来。
  艾莉亚夫人没在大厅与众人同乐,事实上,婚礼当晚以后,她就没踏出过卧室。酸埃林说拉姆斯不给新娘衣服穿,还用铁链把她拴在床柱子上,但席恩知道事情没那么夸张。拉姆斯没用锁链,至少没用看得见的那种,他只在卧室门口安排了两名警卫,不许女孩自由出入。而且她只在洗澡时才赤身裸体。
  可她每晚都洗澡,拉姆斯老爷希望自己的新娘干干净净。“她没带侍女,真可怜,”拉姆斯吩咐席恩,“只有委屈你担起这个担子了,臭佬。想换上裙子吗?”他笑道,“求我的话,没准儿我真会好好打扮你。现在嘛,你在她洗澡时当侍女就好,我可不想她闻起来跟你似的。”于是,每当拉姆斯想起睡老婆,席恩的职责就是自瓦妲夫人或达斯丁伯爵夫人那边借几名女仆,从厨房提来热水。艾莉亚没跟任何一名女仆说过话,但这些女仆都瞧见了她身上的瘀伤。这是她自作自受,都怪她没能取悦他。“做艾莉亚就好。”某次扶她入水时,他忍不住告诫,“拉姆斯老爷并不想伤害你。只当我们……当我们忘记自己是谁他才会下手。他从没无缘无故地惩罚我。”
  “席恩……”她抽泣着,低声道。
  “臭佬,”他抓住她的一条胳膊,用力摇晃,“在这里我是臭佬。你必须记得这点,艾莉亚。”可这女孩毕竟不是史塔克家的人,她只是总管的小崽儿。珍妮,她叫珍妮,她不该向我求救。席恩·葛雷乔伊或许会帮她,但席恩乃是铁种,比臭佬勇敢得多。臭佬臭佬,处处讨饶。
  拉姆斯最近被这个新玩具吸引了注意力,女孩儿有奶子有沟……但珍妮的眼泪很快会令他厌烦,他会重新想起臭佬。到那时,他会一寸一寸剥我的皮,剥光指头剥手臂,剥光脚趾剥小腿;他还会要我求他,在痛不欲生中苦苦哀求他大发慈悲,切掉自己的四肢。臭佬没热水澡可洗,只能在屎堆里打滚,并且禁止擦身子。他穿的衣服很快会变成又脏又臭的破布,但直到穿烂之前都不许脱。他能期望的最好待遇就是被扔回兽舍与拉姆斯的娘儿们为伴。凯拉,他想起来,拉姆斯给新的一只母狗取名凯拉。
  他捧着粥碗,在大厅尾部找了个空板凳,离最近的火炬也有好几码远。无论白天黑夜,高台下的长凳起码是半满,人们在这里喝酒、赌骰子、高谈阔论或在安静的角落里和衣打盹儿。等轮班时,士官们会把士兵踢醒,命他们披好斗篷,上城墙巡逻。
  没人愿与变色龙席恩为伍,他也受不了他们。
  灰色的粥太稀,他只喝了三勺就推开碗,让它在旁冷掉。邻桌围坐了一群人,正高声争论这场暴风雪的强度,猜测雪得下多久才会停。“至少一天一夜,或许更久。”有个高大的黑胡子弓箭手坚称,这人胸前绣有赛文家的战斧标记。几个老兵谈起过去的见闻,说这场雪跟小时候见过的冬天相比,简直就像毛毛雨。河间地的士兵听得目瞪口呆。南方佬,没见识过冰雪和寒冷。不断有人进门,进门后就会挤到篝火边,或把手伸到烧红的火盆上,他们挂在门边钩子上的斗篷一直在滴水。
  空气窒闷,烟雾缭绕,他那碗麦片粥的表面很快凝结。这时,身后有个女人出声叫他:“席恩·葛雷乔伊。”
  我叫臭佬,他几乎脱口而出。“干吗?”
  她叉开腿,跨坐到他身边的长凳上,伸手拨开眼前一团红棕色乱发。“怎么一个人用餐,大人?来吧,起来,跟我们跳个舞。”
  他把粥碗推回面前。“我不会跳舞,”临冬城亲王是个优雅的舞者,但缺了三根脚趾的臭佬跳起舞来只会惹人嘲笑,“走开,;我没钱。”
  女人一脸坏笑。“您当我是妓女么?”她是歌手带来的洗衣妇之一,长得高高瘦瘦,由于太瘦痩、皮肤又坚韧得像皮革,所以难称美貌……但放在从前,席恩并不介意跟她滚床单,会想体验被那双长腿缠住的滋味。“说实话,钱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能用它买什么,买堆雪吗?”她哈哈大笑,“您可以用微笑来收买我。我从没见您笑过,即便是您妹妹的婚宴上。”

  “艾莉亚夫人不是我妹妹。”我也不会笑,他很想告诉她,拉姆斯痛恨我的笑容,所以才用锤子敲掉我的牙齿。我现在连东西都没法吃。“从来不是。”
  “她好歹是个可爱的少女啊。”
  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珍妮的话在他脑海回荡,应和着尔贝手下两个女孩敲出的鼓点。另一位洗衣妇正邀请小瓦德·佛雷下场,要教他跳舞。其他人讪笑起哄。“让我一个人待着。”席恩说。
  “我不合大人的口味?您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叫密瑞蕾,或者霍莉,您可能更欣赏她。男人都爱霍莉。她们不是我的亲姐妹,但个个甜美。”女人倾身贴近,呼吸里满是酒味,“如果您不愿赏脸为我笑一个,给我讲讲您夺取临冬城的故事也行。尔贝会把这故事写成歌,让您流芳百世。”
  “让我身为叛徒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身为变色龙席恩?”
  “为什么不是聪明的席恩?仅凭听到的传言就可断定,那是一次大胆的壮举。您带了多少人?一百?五十?”
  更少。“那是疯狂之举。”
  “荣耀的疯狂之举。据说史坦尼斯有五千人,但尔贝说五万人也别想攻破这座城堡。您到底怎么攻下这里的,大人?有密道吗?”
  我只有绳子,席恩心想,还有抓钩,外加黑暗的掩护和奇袭的优势。城堡当时防备空虚,而我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他什么也没说。如果尔贝就此写出一首歌,拉姆斯十有八九会剥了他的耳膜,以确保他永远听不见。
  “您可以信任我,大人,尔贝就很信任我。”洗衣妇把手放在他手上。他戴着羊毛和皮革的手套,她则是空手,手指又长又粗,指甲都被啃过。“您还没问我的名字呢。我叫罗宛。”
  席恩抽出手。这是个陷阱,他心里明白。拉姆斯遣她来,作为另一个恶毒的玩笑,好比凯拉和她的钥匙。一个恶毒的玩笑,没错,他要我逃亡,才好惩罚我。
  想到这,他只盼给她一记老拳,揍烂那张满是嘲笑的脸;他也想亲吻她,就在这张桌上办了她,让她哭喊出他的名字。但说到底,他不敢碰她一根毫毛,无论是出于愤怒还是欲望。臭佬臭佬,我叫臭佬,我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他用残废的脚撑起身子,一瘸一拐、无言地出了门。
  门外依旧大雪纷飞,潮湿、厚重、沉默的雪。人们进出大厅的足迹很快被雪掩盖,如今积雪几乎要没过他的靴子。狼林里的雪只怕更深……而国王大道上寒风呼啸,无处可躲。广场里正在打仗——打雪仗,莱斯威尔家的孩子对上荒冢屯的孩子。另一些侍从在他头顶的城垛上堆雪人。他们让雪人握住长矛和盾牌,戴上铁半盔。雪人沿内墙列队站好,仿佛是天赐的冰雪卫士。“冬将军统率大军来跟咱们会师喽。”大厅门外一个哨兵笑话道……然后他看清了席恩的脸,意识自己在对谁说话,立刻别过头去吐了口唾沫。
  营地之外,白港和孪河城的高大战马偎在一起瑟瑟发抖。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烧毁了马厩,他父亲兴建了规模两倍于前的新马厩,以招待麾下诸侯和骑士们的战马与驯马。其他马就拴在院子里,拉起兜帽的马夫们在马群间走动,为马儿盖上毯子保暖。
  席恩继续前进,深入未经重建的城堡废墟。他在曾是鲁温师傅的塔楼的乱石堆中跋涉,乌鸦们落在上方的墙壁裂缝中看他,彼此交头接耳,不时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他站在自己曾经的卧室门口(雪从破窗吹进去,在里面积到脚踝高),接着又缅怀了密肯的锻炉和凯特琳夫人的圣堂的遗迹。残塔下,瑞卡德·莱斯威尔正用鼻子磨蹭某位尔贝的洗衣妇的脖子——是那个苹果脸猪鼻子的胖女孩。那女孩赤脚站在雪地里,裹了件毛皮斗篷,席恩觉得斗篷下面她定然一丝不挂。她看见他,便对莱斯威尔说了些什么,逗得对方纵声大笑。
  席恩步履艰难地走开。马厩后有道少有人使用的阶梯,那便是他的目的地。台阶陡峭凶险,他小心翼翼地爬上去,最后一个人上到内墙城头,远远避开侍从和雪人。没人允许他在城内自由行动,但也没人限制他。
  只要他不出城,便没人过问。
  临冬城的内墙比外墙更古老、更高大,它自上古时代耸立至今,灰色城齿立地拔高一百尺,每个角落都由方形塔楼守护。外墙是若干世纪之后才兴建的,要矮上二十尺,但墙体更厚,修缮也更完备,并且它取消方塔,改为八边形塔楼。两道墙之间是又深又宽的护城河……如今河水结冰,雪开始在冻结的河面上堆积。城齿间也堆了雪,雪不仅塞满了城上空隙,还为每个塔楼制做了一顶白色软帽。
  城墙之外,极目所见,皆是白色的世界。白雪编织出一件柔软的白披风,把树林、田野和国王大道一并盖住,还埋葬了避冬市镇的遗址,掩饰住拉姆斯的部下纵火烧成的断垣残壁。雪诺造孽,雪来隐瞒。不,不,拉姆斯是波顿,不是雪诺,从来不是。
  国王大道的车辙印在远处的田野和起伏丘陵间消失不见,白色终于一统江山。苍穹间唯有雪花在不停下落,在无言的天空中沉寂飘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就在远方某处,迎风顶雪。史坦尼斯大人会强攻临冬城吗?这么做是自取灭亡。这座城堡太坚固了,就算冻结的护城河无助于防御,它也堪称固若金汤。当初席恩夺取城堡乃是剑走偏锋,他命最好的部下偷偷爬墙,在夜色掩护下游过护城河。守卫们发觉时为时已晚为时己晚。但如今临冬城戒备森严,史坦尼斯决无可能故伎重演。
  史坦尼斯可以选择另一种策略,则切断城堡与外界的联系,坐等临冬城的防御者们耗尽仓库和地窖里的食物。不过波顿和他的佛雷盟友自颈泽带来庞大的辎重车队,达斯丁伯爵夫人提供了荒冢屯的食物和草料,曼德勒伯爵一行更自白港携来丰富的给养……然而军队数目庞大,有这么多张嘴要供养,只怕支撑不了太久。可惜史坦尼斯的兵同样要吃饭,还得在风雪中艰难跋涉,战斗力不会太强……当然另一方面,风雪也会激发他们拼死进城的决心。
  雪花也落在神木林里,但它们一触地面就告融化。白雪覆盖的大树底下一片泥泞,丝丝缕缕的迷雾为它们缠上幽灵般的缎带。我为什么要上这里来?他们不是我的神,我不属于这里。心树犹如苍白的巨人,站在他面前,它有雕刻的脸庞,张开的树叶是它的血红手掌。

  鱼梁木下的池子结了层薄冰。席恩跪倒在池边。“求求你们,”他破碎的牙齿挤出微弱的声音,“我没想过……”言语哽在喉头。“救救我,”他最后勉力说,“给我……”什么?力量?勇气?慈悲?雪花在周围飘落,苍白缄默的雪,隐含无声暗喻。他唯一能听见的,是轻柔的啜泣。珍妮,他心想,那一定是婚床上哭泣的珍妮。除此之外还能有谁?诸神不会哭。是吗?
  那声音实在痛苦,他难以承受。于是席恩抓住一根树枝,把自己拉起来,踢掉腿上的雪,蹒跚着向光亮的地方走回去。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他心想,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回到广场,席恩·葛雷乔伊发现这里多了很多雪人。广场里堆的都是些雪将军,它们指挥城墙上的冰雪卫士。其中一个很显然是曼德勒大人,它是席恩毕生所见最臃肿的雪人;此外还有独臂海伍德·史陶、雪夫人芭芭蕾·达斯丁,离厅门最近、披着冰胡子的老人则无疑是妓魇安柏。
  厅内,厨子们舀出加了很多萝卜和洋葱炖的大麦牛肉汤,盛进掏空的面包皮盘子里——这些是昨天吃剩的面包皮。面包皮渣被丢到地板上任由拉姆斯的娘儿们和其他狗争抢。
  姑娘们见到他都很兴奋,它们识得他的味道。红简妮大步跑来舔他的手,梅森特从桌子底下钻来,蜷在他脚边啃骨头。它们都是好狗,实在很难相信每条狗都得名于拉姆斯追猎杀害的女孩。
  席恩万分疲惫,但苦于腹中饥饿,仍就着麦酒喝了点肉汤。这时大厅已己变得十分吵闹,两名卢斯·波顿的斥候奋力赶回报告。他们从猎人门进城,报说史坦尼斯大人的行军速度现在慢如蜗牛。史坦尼斯的骑士骑着高大战马,这些马在雪地里寸步难行,山地氏族的矮种小马脚步稳健,适合风雪天前进,但氏族民不敢走太快,唯恐与主队失去联系。拉姆斯老爷要尔贝为大家演奏一首行军曲,以纪念史坦尼斯顶风冒雪的长征。于是诗人又拿起竖琴,他的一个洗衣妇则哄走了酸埃林的长剑,由她来扮演劈砍雪花的史坦尼斯。
  正当席恩呆看着第三杯麦酒的残渣时,芭芭蕾·达斯丁伯爵夫人急惊风似的冲进大厅,差遣手下两名誓言骑士把席恩找来。她站在高台上,上上下下地打量台子下的他,吸了吸鼻子。“你还穿着婚礼时那身衣服。”
  “是的,夫人。这是给我穿的衣服。”这是他在恐怖堡学会的又一课:给什么就收什么,决不提要求。
  达斯丁伯爵夫人一如既往地全身黑衣,只有袖子边上镶嵌了松鼠毛。她的裙服有高高的硬领,烘托出脸庞。“你熟悉这座城堡。”
  “曾经。”
  “在我们脚下某处,古代的史塔克国王们坐在黑暗的墓窖里。我的人找不到下去的路,他们搜遍了城内的地下室和地窖,连地牢也查过,可……”
  “墓窖并未与地牢相连,夫人。”
  “你能带我下去吗?”
  “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
  “史塔克家的死人?哈,凑巧的是,我喜欢的史塔克都成了死人。你到底认不认得路?”
  “认得。”他不喜欢墓窖,从不喜欢,但对之并不陌生。
  “那就带路吧。士官,去找个灯笼。”
  “夫人最好穿件厚斗篷,”席恩提醒,“我们得从外面进去。”
  离开大厅时,雪下得比之前更大。达斯丁伯爵夫人裹了件黑貂皮斗篷。门口的卫兵拉紧兜帽后,看起来跟雪人没两样,只有呼出的雾气表明他们仍是活人。城头燃起很多火堆,但在铺天盖地的阴霾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他们这一小队人在一大片整齐平滑的雪地中前进,那雪直盖过半个小腿。广场里的帐篷都被半掩埋了,积雪压积压得它们东倒西歪。
  墓窖入口位于城堡最古老的区域,靠近首堡的地基——首堡己有数百年不曾使用。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把首堡也付之一炬,没烧掉的部分陆续垮塌下来。如今的首堡成了一具残壳,有一面完全敞开,雪便灌了进去。瓦砾到处散落:大块大块的断裂石料、烧焦房梁、破碎的石像鬼。积雪几乎把他们全部掩埋,某只石像鬼从雪地里伸出怪诞的面孔,无言地凝望苍天。
  这就是布兰摔下来的地方。那天席恩在艾德大人和劳勃国王的队伍中外出打猎,全没料到回城时会得知如此可怕的消息。他还记得罗柏听闻噩耗时的表情。当时没人相信残废的男孩能活下去。连诸神也杀不掉布兰,正如我做不到。这是个奇怪的想法,想起布兰还活着,感觉真奇妙。
  “这里,”席恩指着一片被积雪盖住的首堡墙壁说,“就在这下面。注意碎石。”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手下足足花了近半小时才把入口挖出来,把积雪跟碎石铲开。门冻得死死的,随行的士官不得不找来一把斧子砍门,直到铁链尖叫着断裂,露出下方直通向黑暗中的螺旋石阶。
  “下去的路很长,夫人。”席恩再度提醒。
  达斯丁伯爵夫人不为所动。“伯隆,掌灯。”
  楼梯狭窄陡峭,一个接一个世纪的来回走动已将之磨平。他们单列前进——掌灯的士官在前,席恩和达斯丁伯爵夫人跟进,末尾是夫人其余的部下。他一直觉得墓窖很冷,但那其实是夏天的事,他现在竟觉得越往下走越温暖。不,不是温暖,这里从不温暖,只是比上头暖和些。地底的寒气是永恒不变、阴魂不散的。
  “新娘子天天哭,”当他们一级接一级小心翼翼往下走时,达斯丁伯爵夫人说,“我是指艾莉亚小夫人。”
  当心,当心,千万当心。他用一只手扶墙,火炬光芒摇曳,显得脚下的台阶似乎在游移。“似……似乎是这样,夫人。”
  “卢斯很不高兴,把这话捎给你的野种主子。”
  他才不是我主子。他想反驳,心里却有个声音大叫:他是,他当然是。臭佬属于拉姆斯,拉姆斯占有臭佬。你决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
  “如果那女孩老是哭,给她穿上灰色和白色的衣服就起了反效果。佛雷家的人或许不在乎,但对北方人而言……他们惧怕恐怖堡,却敬爱史塔克。”
  “除了您之外。”
  “我的确不同,”荒冢屯的女主人坦承,“但其他人个个如此。老朽妓魇前来助阵的唯一目的是向佛雷家讨要大琼恩。而你以为霍伍德家的人忘了野种的上一段婚姻,忘了他们高贵的夫人是如何被饿死、如何被逼得啃手指的吗?你觉得当他们听到新娘的哭泣时会联想起什么?那可是他们高尚的奈德珍爱的小女儿啊。”
  不,他心想,她不是艾德公爵的骨肉,她叫珍妮,只是总管之女。他相信达斯丁伯爵夫人对她的身份也有怀疑,即便如此……
  “艾莉亚夫人的哭泣带给我们的伤害比史坦尼斯大人手下所有的军队加起来还多。若那野种真想当临冬城之主,他必须学会哄老婆开心。”

  “夫人,”席恩打断道,“我们到了。”
  “下面还有台阶。”达斯丁伯爵夫人注意到。
  “那是更低的楼层,年代也更久远,据说最低下一层已经半塌。我从未下去过。”他推开门,带领这队人进入长长的拱形地道,左右显现出两两成对的坚固花岗岩柱,一直延伸到无尽的黑暗中。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士官举起灯笼,周围影影绰绰。这是无尽黑暗中的一点光明。席恩向来觉得墓窖令他不自在,此刻他能感觉到石头国王用石头眼睛打量着他,石头手指则握紧了生锈铁剑的剑柄。他们都不喜欢铁种。他感到一阵熟悉的恐惧。
  “好多人啊,”达斯丁伯爵夫人道,“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以前知道……很久以前。”席恩指点,“这边都是北境之王。最后一位是托伦。”
  “降服王。”
  “是的,夫人。在他之后只有公爵。”
  “直到少狼主为止。奈德·史塔克的坟墓在哪儿?”
  “在末尾。请跟我来,夫人。”
  他们走在两排石柱间,脚步声于墓窖里回荡,死人和石头冰原狼的眼睛似乎追随着他们。那些面孔唤醒了模糊的记忆,那些名字不由自主地浮现,他似乎听见鲁温师傅的鬼魂在轻声细语:这位是统治北境长达百年之久的雪胡王艾德利克,这位是乘船横渡落曰之海的造船者布兰登,这位是饿狼席恩·史塔克。他与我同名。这位是伯隆·史塔克公爵,他与凯岩城联手对抗派克岛的达衮·葛雷乔伊,当时七大王国实际上由外号“血鸦”的王族私生子统治,那人同时还是位巫师。
  “那个国王膝上没有铁剑。”达斯丁伯爵夫人发现。
  她说得没错。席恩不记得那是哪位国王,但本该放在他膝上的宝剑已不见踪影。膝上铁锈斑斑,显示出不久之前是有剑的。这个场面让他更为不安了,因为他总听说剑是用来确保这些含恨的复仇怨灵被封印在陵墓里,不致到阳间肆虐,如果没有了剑……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他们继续前进,芭芭蕾·达斯丁的表情随着步步前行变得越发僵硬。她和我一样不喜欢这里。席恩听见自己问道:“夫人,您为何如此仇恨史塔克家?”
  她盯着他。“和你爱他们的理由一样。”
  席恩差点绊个跟头,“爱他们?我从未……我夺取了他们的家堡,夫人。我还……还处决了布兰与瑞肯,把他们的头插在枪上,我……”
  “……随罗柏·史塔克一起南征,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下与他并肩作战,并带着他的亲笔信返回铁群岛去跟你父亲交涉。少狼主的大军中有荒冢屯的人马,我尽了最大可能少给他支持,但我或多或少必须派遣部队,以免招惹临冬城的怒火。这些人就是我的耳目,我的消息十分灵通。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是什么德行。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何热爱史塔克家?”
  “我……”席恩用一只戴手套的手扶住花岗石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但你的愿望没能实现。大人,我们的共通点比你以为的要多得多。走吧。”
  前方不远处,三座石棺并肩排列。他们就在这里停下。“瑞卡德公爵。”达斯丁伯爵夫人看着中间那个形体,若有所思地说。这座雕像高高在上,有张严峻的长脸,脸上蓄了胡子。他像其他雕像一样有石眼睛,只是目光特别悲伤。“他的剑也没了。”
  确实如此。“看来有人下墓窖偷剑。布兰登的剑也被偷走。”
  “布兰登会恨死那小偷的。”她摘下手套,去碰石像的膝盖,苍白的肌肤与暗淡的石头接触。“他最爱他的剑,经常打磨。‘等我把它磨锋利,说不定哪天可以为女人的下身剃毛哟,’他老这么讲,而且他喜欢使剑。‘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他有一回跟我说。”
  “您认识他。”席恩道。
  烛光映照在她眼中,好似两团火。“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老伯爵的养子——我后来嫁给了老伯爵的儿子——但他把时间都花在去溪流地骑马上。他太热衷骑马了,他的小妹也有样学样。那两位简直是对半人马。我父亲大人很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为着莱斯威尔家族将来的权势,他愿把我的贞操献给任何一位路过的史塔克。其实他根本不用急,布兰登想要什么自己会取,决不客气。我现今是个老妇人,多年寡居让我的激情随之而去,但我依然记得他夺去我贞洁那天晚上,我的血流在他的命根子上。我相信布兰登也很欣赏那一幕。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是啊,那很痛,但也很甜美。
  “不过,当布兰登与凯特琳·徒利的婚约传来……那种痛苦就一点也不甜美了。我跟你保证,他没想过要她。他亲口对我说过,就在我俩的最后一夜……但瑞卡德·史塔克也要为将来的权势打算,他的野心在南方,所以不愿让自己的继承人迎娶自家封臣的女儿。我父亲退而求其次,指望把我许配给布兰登的弟弟艾德,结果凯特琳·徒利把他也夺走了。我只能跟年轻的达斯丁伯爵成亲,直到奈德·史塔克让我们分离。”
  “劳勃叛乱……”
  “劳勃叛乱,奈德·史塔克返回北境召集封臣时,我和达斯丁伯爵结婚尚不满半年。我恳求丈夫别去,让亲戚代他去,他有个使斧著称的叔叔,还有个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的叔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人,非要亲率荒冢屯的部队不可,不愿让任何人代替自己履行义务。出发那天,我送给他一匹马,一匹有火红鬓毛鬟毛的红色骏马,那是我父亲大人的马群里最好的马。我夫君指天发誓,等战争结束,会骑着它回家。”
  “奈德·史塔克在返回临冬城途中把那匹马还给了我。他说我夫君死得很壮烈,现在长眠于多恩边疆的赤红山脊下。他却把自己妹妹的尸骨带了回来,现在她就睡在这里……但我跟你保证,艾德公爵决不可能与他妹妹睡在一起。我要拿他去喂狗。”
  席恩糊涂了。“拿他……他的骨头……?”
  她嘴唇扭曲。一个丑陋的微笑,让他想起了拉姆斯。“凯特琳·徒利在红色婚礼前就派人送艾德公爵的尸骨北归,但你那铁民叔叔占领了卡林湾,队伍过不来。我一直监视着这事,他的尸骨过得了颈泽,但休想通过荒冢屯。”他朝艾德·史塔克的雕像瞥了最后一眼。“我们的事办完了。”
  爬出墓窖,暴风雪仍在肆虐。达斯丁伯爵夫人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但等走到首堡废墟的阴影下,她被寒风刺得抖了个激灵,随即发话:“我在下面讲的那些,你一个字也不许说出去,明白吗?”
  他明白。“否则我就保不住舌头。”
  “卢斯把你调教得很好。”她在这里与他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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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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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一部分序章片麟(19世纪香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是伟大的《物种起源》一书的作者,是提出进化论的旷世奇才。乘坐菲茨·路易船长率领的海军勘探船小猎犬号作环球航行时,他才三十一岁。正是这次航行,使达尔文萌发了进化论的构想。然而,《物种起源》并非进化论的开端。 [点击阅读]
南回归线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南回归线》作为亨利·米勒自传式罗曼史的重要作品,主要叙述和描写了亨利·米勒早年在纽约的生活经历,以及与此有关的种种感想、联想、遐想和幻想。亨利·米勒在书中描写的一次次性*冲动构成了一部性*狂想曲,而他的性*狂想曲又是他批判西方文化、重建自我的非道德化倾向的一部分。 [点击阅读]
卡拉马佐夫兄弟
作者:佚名
章节:94 人气:0
摘要:献给安娜-格里戈里耶芙娜-陀思妥耶夫斯卡娅卡拉马佐夫兄弟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翰福音》第十二章第二十四节)第一部第一卷一个家庭的历史第一节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阿历克赛-费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是我县地主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的第三个儿子。 [点击阅读]
印第安酋长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亲爱的读者,你知道,“青角”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无论用在谁身上,这个词都损人、气人到极点,它指的是触角。“青”就是青,“角”就是触角。因此“青角”是个刚到这个国家(指美国),缺乏经验,尚显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触角。我当初也是这么一个“青角”。 [点击阅读]
双城记
作者:佚名
章节:58 人气:0
摘要:内容提要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梅尼特(Dr.Manette)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地侯爵(MarquisSt.Evremonde)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并获悉侯爵兄弟为了片刻婬*乐杀害他们全家的内情。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 [点击阅读]
古拉格群岛
作者:佚名
章节:64 人气:0
摘要:“在专政时代,在处于敌人四面八方包皮围的情况下,我们有时表现出了不应有的温和、不应有的心软”克雷连科:在审理“工业党”案件时的发言第一章逮捕这个神秘的群岛人们是怎样进去的呢?到那里,时时刻刻有飞机飞去,船舶开去,火车隆隆驶去——可是它们上面却没有标明目的地的字样。售票员也好,苏联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的经理人员也好,如果你向他们询问到那里去的票子,他们会感到惊异。 [点击阅读]
叶盘集
作者:佚名
章节:18 人气:0
摘要:地球夕阳西坠,黄昏的祭坛下,地球,接受我双手合十最后的顶礼!女中俊杰,你历来受到英雄的尊崇。你温柔而刚烈,秉性中揉合着男性、女性的迥异气质;以不堪忍受的冲突摇撼人们的生活。你右手擎着斟满琼浆的金钟,左手将其击碎。你的游乐场响彻尖刻的讥嘲。你剥夺英雄们享受高尚生活的权力。你赋于“至善”以无上价值,你不怜悯可怜虫。你在繁茂的枝叶间隐藏了无休无止的拼搏,果实里准备胜利花环。 [点击阅读]
吉檀迦利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冰心译1你已经使我永生,这样做是你的欢乐。这脆薄的杯儿,你不断地把它倒空,又不断地以新生命来充满。这小小的苇笛,你携带着它逾山越谷,从笛管里吹出永新的音乐。在你双手的不朽的按抚下,我的小小的心,消融在无边快乐之中,发出不可言说的词调。你的无穷的赐予只倾入我小小的手里。时代过去了,你还在倾注,而我的手里还有余量待充满。 [点击阅读]
名人传
作者:佚名
章节:55 人气:0
摘要:《名人传》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又称三大英雄传。《贝多芬传》:贝多芬出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性格粗鲁,爱酗酒,母亲是个女仆。贝多芬本人相貌丑陋,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贝多芬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当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他独自一人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1792年11月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 [点击阅读]
名士风流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0
摘要:柳鸣九文学的作用在于向别人展示作家自己所看待的世界。这部小说的一个人物曾经这样认为:“为什么不动笔创作一部时间与地点明确、而且具有一定意义的小说呢?叙述一个当今的故事,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自己的忧虑,发现自己的问题,既不去揭示什么,也不去鼓动什么,仅仅作为一个见证。”这个人物这样思忖着。 [点击阅读]
吸血鬼德古拉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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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东欧,一四六二年自从她的王子骑马出征后,伊丽莎白王妃每晚都被血腥恐怖的恶梦折磨。每一夜,王妃会尽可能保持清醒;然而等她再也撑不住而合眼睡去后,她很快便会发现自己徘徊在死尸遍野、处处断肢残臂的梦魇中。她又尽力不去看那些伤兵的脸——然而,又一次,她被迫看到其中一人。永远是他那张伤痕累累的囚犯的脸,然后伊丽莎白便在尖叫声中醒来。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