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三十七章 临冬城亲王(席恩四)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壁炉内外全是黑冷灰烬,屋里只靠烛光照明。无论何时门一开,几根蜡烛就会颤抖摇曳,跟那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样。他们为她穿上蕾丝镶边的白色羔羊毛裙服,袖子和胸前缝了许多淡水珍珠。她脚踏一双白色母鹿皮拖鞋——很漂亮,但不保暖。
  她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这是一张冰雕的脸,席恩·葛雷乔伊为她披上毛皮镶边的斗蓬斗篷时心里想,一具大雪埋葬的尸体。“小姐,时辰已到。”门外,音乐奏响,竖琴、笛子还有鼓似乎都在催促他们。
  新娘抬起头,那双棕色的眼睛在烛光中闪烁。“我会做他的好妻子,忠一忠实的妻子,我……我会取悦他,并给他生许多儿子。他会知道,我是一个比真正的艾莉亚好得多的妻子。”
  再这样说话,你会没命的,或者更糟。这是他作臭佬时,学会的第一件事。“小姐,您才是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艾德公爵之女,临冬城的继承人。”名字,她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您是捣蛋鬼艾莉亚,您姐姐还喜欢称您为马脸艾莉亚。”
  “那名字是我起的。她的长脸好像马,我可不像,我很可爱。”她眼中终于溢出泪水,“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拉姆斯老爷也觉得我可爱吗?”
  “是的,”他撒谎道,“他亲口告诉过我。”
  “可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我感觉得到。他为此恼怒万分,以至于微笑也掩饰不住怒火。可这不是我的错啊,对了,他们说他蓄意伤人。”
  “小姐,您不该听信……听信谣言。”
  “他们说他伤过你。你的手,还有……”
  他嘴唇发干。“那……那是我应得的,因为我惹恼了他。您可千万不能惹恼他。拉姆斯老爷是个……是个温柔又和蔼的人。只要能取悦他,他就会好好待您。做个好妻子吧。”
  “帮帮我,”她忽然抓住他,“求你了。我以前很喜欢看你在场子里练武比剑。你好英俊。”她捏紧他的胳膊。“我们一起逃吧,我可以做你的妻子,或者你……你的情妇……随便什么,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当我的男人。”
  席恩从她的抓握中扭开胳膊。“我不……我不是你的男人。”是男人就会帮她。“你……你当自己是艾莉亚就好,做他的妻子就好。取悦他,或者……取悦他就好。不要幻想自己是别人了。”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音乐越奏越响、越来越急迫。“时辰到了。快把眼睛上的泪水擦掉。”棕色的眼睛。应该是灰眼睛才对。有人会注意到。有人会记得。“很好。现在试着微笑。”
  女孩试着微笑,但嘴唇抽搐,勉强拧开就僵硬不动了。他能看见她的牙齿。洁白漂亮的牙齿,他心想,但如果她惹恼了他,这些牙齿很快就保不住。他推开门,屋里的四根蜡烛有三根顿灭。他把新娘带进迷雾之中,婚礼宾客们在雾中等候。
  “为何是我?”当初达斯丁伯爵夫人吩咐必须由他来引领新娘时,他问道。
  “因为她父亲和她所有的兄弟都已不在人世,她母亲陨落在孪河城,他的叔叔舅舅们有的失踪、有的死了、有的作了俘虏。”
  “可她还有一个兄弟,”她还有三个兄弟,他本想说,“琼恩·雪诺就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他是她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个私生野种,而且还发下毒誓,将此生献给长城;与之相对,你身为她父亲的养子,是她仅存的亲人。让你来当她的伴郎最合适不过。”
  她仅存的亲人。席恩·葛雷乔伊与艾莉亚·史塔克一起长大,任何冒牌货都不可能骗过席恩的眼睛。如果连他也承认波顿找来的女孩就是艾莉亚,那么到场见证婚礼的北方诸侯们便没道理置疑联姻的合法性。到场贵族包皮括史陶家族和史拉特家族、妓魇安柏、争吵不休的几位莱斯威尔、霍伍德家的下属和赛文家的亲属们、肥胖的威曼·曼德勒伯爵……他们中没有哪一个对奈德·史塔克小女儿的了解有他的一半深。即便少数人私下怀疑,也懂得明智地闭上嘴巴。
  波顿家利用我来掩盖骗局,把我的脸面贴在他们的谎言之上。为着这个,卢斯·波顿才把他重新打扮成贵族少爷,以便于他演好这场戏。等婚礼结束,等假艾莉亚被上床开苞之后,变色龙席恩对波顿公爵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为我们办好这件事,日后我们打败史坦尼斯,就会考虑如何为你赢回令尊的宝座。”公爵大人轻言细语地向他保证,可惜这种声音说出的只有阴谋和谎言,席恩连一个字都不信。他乖乖照办是因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们的指挥跳舞,但事后……事后他会把我交还给拉姆斯,他心知肚明,而拉姆斯会再要我几根手指,把我变回臭佬。除非诸神保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攻陷临冬城,把大家统统杀死——包皮括席恩。这已是他最好的结局。
  神木林中有种奇特的温暖;神木林外,临冬城笼罩着一层冻硬的白霜。路上覆满又硬又滑的黑冰,玻璃花园破碎窗格上的霜冻在月光下闪烁。一堆堆脏雪被推到墙边,占据了每个墙角和角落。有时雪堆得太高,竟把其后的门梁彻底掩住。积雪还掩埋了灰烬和残骸,偶尔有焦黑的木梁或缠着皮肤毛发的骨头露出来。城垛和塔楼上垂下长枪那么长的冰柱,好比老人僵硬的白胡子。然而这些都是神木林之外的景象,林中的土地没有结冻,热池子蒸汽腾腾,宛如婴儿的呼吸。
  新娘着白灰两色服饰。若真正的艾莉亚能活下来参加婚礼,就会这样打扮。席恩着黑金两色服饰,斗篷用荒冢屯某位铁匠粗粗打造的铁制海怪搭扣扣在肩膀。然而兜帽底下,他的头发花白稀疏,皮肤呈现老年人的灰色。我终究成了个史塔克,他心想。新娘和伴郎手挽着手,走过一道石拱门,丝丝缕缕的雾气在脚边缠绕。鼓点颤巍,犹如少女的心跳;笛声高扬,好似甜美的应召。树冠顶上,一轮弯月漂浮在黑暗的天空里,半掩在迷雾之中,犹如丝帐背后偷窥的眼睛。
  席恩·葛雷乔伊对这片神木林并不陌生。他幼时常在此玩耍,拣起石子对着鱼梁木下冰冷的黑水池打水漂,把秘密宝藏藏在一棵古老橡树的树洞里,还用自制的弓去射松鼠。后来长大了一些,每当在场子里跟罗柏、乔里或琼恩·雪诺练剑后,他会泡在温泉池中疗养瘀伤。当他想要躲起来独处时,总能在这里的栗子树、榆树和士卒松下找到慰藉。他的初吻也在这里,而那之后不久,在一棵高大的灰绿色哨兵树下,就着一张褴褛的被子,另一位女孩让他成为了男人。
  但他从未见过神木林这副光景——灰色的幽暗树林,被温暖的雾气与浮动的光源笼罩,四面八方到处传来低语声。树下的温泉池仍在冒热气,雾蒙蒙的蒸汽裹住了树木,犹如大树的喘息。它们更冉冉爬过城墙,在围观的窗户上搭了一层灰色窗帘。
  前方有条曲折小路,铺路的破裂岩石皆已己覆满苔藓,半掩在棕色的泥土和落叶中。粗壮的棕色树根从石头下面顶上来,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因此席恩刻意扶持着新娘。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不,他不能这样想她,不能再想起这个名字。哪怕不小心提及这个名字,也会付出一根手指,甚至一只耳朵的代价。于是他专心致志地缓步前行,每一步都小心留意。走急了,失去的脚趾会让他踉跄,甚至摔跟头,而要是在拉姆斯老爷的婚礼上出这等差错,老爷很可能会剥了他惹事那只脚的皮。
  雾太浓,只看得见最近的树,稍远处是层层迭迭的高大阴影和迷离光线。蜡烛在曲折小路的两旁摇曳、在更远处的树林间摇曳,犹如热腾腾的灰汤里泡着的苍白萤火虫。感觉像是身处奇特的地下世界,抑或是世界之间永恒的边疆,那些被诅咒的灵魂会在这里悲哀地漫游一阵子,方才根据罪行去向注定的地狱。这里的观众都是死人吗?是不是史坦尼斯趁我们熟睡时发动奇袭、杀光了所有人?战斗还没打响,或是早已结束、结局一败涂地?
  个别火炬烧得炽烈,将红润的光映照在婚礼宾客们脸上,但由于迷雾不依不饶的抗拒,导致照明并不充分,周围浑似有一群半人半兽的扭曲形体。史陶伯爵成了獒犬,洛克老伯爵化身秃鹫,妓魇安伯是个石像鬼,大瓦德·佛雷成了狐狸,小瓦德扮作红色公牛——可惜少了鼻环——至于卢斯·波顿,他的脸仍是一张淡灰色面具,两只眼睛该在的地方,换上了两团脏冰。
  头顶的树上落满了乌鸦,它们蜷起羽毛蹲在光秃秃的棕色树枝上,围观树下的绮丽闹剧。都是鲁温师傅的鸟。鲁温死了,学士塔也付之一炬,但乌鸦们没事。它们离不开这里,这里是它们的家。
  席恩不知家是什么滋味,真的。
  接着雾就散了,好比舞台上帷幕揭开,戏剧发展到高潮。心树就在前方,干瘦的枝条大方地伸开,红色和棕色的落叶堆积在宽阔的白色树干上。这棵树上的乌鸦最多,它们正用恶毒的声调彼此窃窃私语,诉说着秘密。拉姆斯·波顿站在树下,穿着柔软的灰皮革高筒靴和黑天鹅绒紧身上衣,衣服用粉色丝线和闪烁的、泪珠形状的石榴石装饰。一抹微笑在他脸上跳跃。“来者何人?”他张开潮湿的嘴唇发问,衣领以上的脖子通红。“何人来见旧神?”
  作答的是席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来此成婚。她不仅是长大成熟、有了月事的女人,更是嫡亲所生、血统纯正。她来此祈求诸神的祝福。何人要迎娶她?”

  “我,”拉姆斯应道,“波顿家族的拉姆斯,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我要迎娶她。何人将献出她?”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她父亲的养子。”他转向新娘,“艾莉亚小姐,您愿意接受这个男人吗?”
  她这才抬眼望向自己的夫君。棕色的眼睛,不是灰色。莫非大家都是瞎子不成?她呆呆地看着他,很长时间没说话,但那双眼睛里充满乞求。这是你的机会啊,临冬城亲王心想,告诉大家,趁现在告诉大家。在他们面前高喊出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你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向整个北境证明你的清白、证明你是被逼的牺牲品。当然,这之后她难逃一死,连他也会送命,但狂怒中的拉姆斯很可能会直接动手杀人。北境的旧神至少能为他们留下这点慈悲。
  “我愿意。”新娘低低地说。
  迷雾中点点亮光围绕他们,一百根蜡烛犹如一百颗遮遮掩掩的星星。席恩向后退开,拉姆斯和他的新娘手牵手,在心树前跪下,低头以示恭顺。鱼梁木血红的眼睛朝下凝视着他们,它张开血红的大嘴巴,似乎在肆意嘲笑。头顶树枝上,有只乌鸦厉声尖叫。
  丈夫和妻子无声地祈祷了一阵后,重新站起来。拉姆斯解开席恩之前在新娘肩膀系上的斗篷——灰毛皮镶边、沉重的白羊毛斗篷,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为她披上一件粉色斗篷。那斗篷似他的上衣般点缀着无数血色石榴石,后背部位缝了一个由红色硬皮革制成的恐怖堡剥皮人,模样阴森骇人。
  婚礼就这么骤然开始,又骤然结束。北方的婚礼就是如此简单迅速。席恩认为,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北方没有牧师或修士。无论如何,这对他是桩好事。仪式结束后,拉姆斯·波顿立刻环住新娘,带她从迷雾中大步离去。波顿公爵和瓦妲夫人随后跟进,接着是其他贵族。乐师们又开始奏乐,诗人尔贝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他手下的两个女人也跟着唱,三人形成甜美的合音。
  席恩疑惑自己能否也在此祈祷。旧神会倾听我的呼声吗?他们不是他的神,从来不是。他是铁种,派克岛的血脉,他的神是群屿的淹神……但临冬城离大海太远太远,而他这一辈子,似乎没有任何神灵关心过他。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明白自己是什么东西,搞不懂自己为何还活着,甚至想不通自己干吗要生下来。
  “席恩。”一个声音轻柔地唤道。
  他猛地抬头。“谁?”他只看见树木和缠绕树木的迷雾。那声音就跟树叶摩挲的沙沙声一样微弱,带着冰冷的怨恨。那是神的声音,还是鬼魂的?他夺取临冬城时,多少人为之丧命?他失去临冬城那天呢?那天是席恩·葛雷乔伊的末日,而后他重生为臭佬。臭佬臭佬,好似惨叫。
  他忽然在这里待不住了。
  神木林外,寒气像饿狼一样扑来,冻得他牙齿打颤。他尽可能低头避开风头,朝大厅行去,紧跟在一长串蜡烛和火炬后头。靴子踩得脚下的冰吱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
  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
  这已不是他少年时代夏日里的孤傲城堡,这是一个荒凉残破的地方、一处不折不扣的废墟、一座属于乌鸦和尸体的乐园。雄伟的双层城墙依然屹立不倒,因为花岗岩不会轻易对烈火认输,但城墙里面的塔楼和堡垒几乎都没了屋顶,有的甚至整个儿倒塌。焚城大火几乎吞噬了所有的茅草和木料,玻璃花园破碎的窗格下,那些本该在漫长的冬天滋养居民的水果蔬菜,如今枯死、焦黑、冰冻。但城堡并不缺人,广场为帐篷填满,其中一半又被雪掩埋。卢斯·波顿把自己和他佛雷盟友的军队统统带进了城,几千人就这么挤在废墟里,征用了每一处空地。士兵们也睡在地窖和无顶的塔楼中,睡在遗弃了几世纪之久的建筑里。
  缕缕灰烟自重建的厨房和重新盖上顶的几座兵营碉堡中蜿蜒上升。城垛和城齿上头都堆满了雪,垂下冰柱,世间的颜色集体背叛了临冬城,只给它留下漫无边际的灰和白。史塔克的颜色。席恩不知自己为此该感到欣慰还是不安。连天空也是一片灰。灰、灰、还是灰,在这个灰色的世界里,无论望向哪头,都逃不过灰色的地网天罗。除了新娘的眼睛。那是一双棕色的眼睛。大大的棕色眼睛,其中充满恐惧。她把他当成靠山,真荒谬。他能为她做什么?难道吹声口哨,就能召唤飞马,就能带她飞出重围吗?就像她和珊莎喜欢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不,他连自己都救不了。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广场四周,麻绳吊着许多半冻僵的尸体,它们肿胀惨白的面孔上又结了一层霜。波顿公爵率前锋部队到达临冬城时,这里住进了一批难民,士兵们用长矛从城堡荒废的堡垒和塔楼中,驱赶出二十多人。其中最大胆好斗的被直接吊死,其他人充当奴工。好好工作,波顿公爵告诉他们,干得好就能得到宽待。狼林就在左近,石头和木材遍地可寻。奴工们首先建起结实的新城门,替换被烧掉的城门,接着清空了大厅倒塌的天花板,匆忙搭起新的。完工之后,波顿公爵吊死了所有工人。不过他守住了诺言,给予了宽待,因为他没剥任何一个人的皮。
  此刻,波顿军已尽数赶到。他们就着呼啸的北风,在临冬城城墙上升起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下方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席恩跟随芭芭蕾·达斯丁到来,队伍中不仅有伯爵夫人本人,还有荒冢屯征用的大批民兵和婚礼的新娘子。达斯丁伯爵夫人坚持要监护艾莉亚小姐,直到成婚为止。然而现在仪式已己告结束。她业已发下婚誓,此生属于拉姆斯了。经由这场联姻,拉姆斯成了临冬城之主。只要珍妮不惹恼他,他应该也不会伤害她吧。艾莉亚。她的名字是艾莉亚。
  即便戴着毛皮镶边的手套,席恩的手仍旧抽痛起来。他的手总是会痛,尤其是那些失去的指头。真有女人渴望过他的爱抚吗?我自封为临冬城亲王,他心想,后来的一切全是报应。他以为这次大胆的突袭会让他名垂千古、为歌谣传唱;然而现今即便有人谈论他,也是在唾骂变色龙席恩,诅咒其背信弃义的行为。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我来这里是做人质的。史塔克公爵待他并不严苛,但公爵那柄钢铁巨剑的阴影却始终横在两人之间。他待我不薄,但谈不上温馨,因为他知道,有朝一日很可能得亲手取我项上人头。
  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皮括席恩的铁民。他烧了我的马。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鬟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
  新造的大厅门伫立在前,代替之前被烧掉的门。木板匆匆切好后拼接,显得粗糙丑陋。一队卫兵手持长矛在门口守卫,他们虽披着厚实的毛皮斗篷,却依然缩成一团、抖个不停,胡须里结了层薄冰。当席恩蹒跚着登上阶梯时,他们愤愤不平地看着他。席恩也不搭理,自行推开右半扇门,闪进大厅。
  厅内洋溢着令人感动的温暖,并被火炬光芒照亮,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里面这么拥挤热闹。席恩听凭热浪冲刷过自己,然后才朝前走。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坐在长凳上,密密匝匝,以至于仆人们只能奋力蠕动来往。即便高台上的骑士和领主们也没多少空间。
  高台附近,尔贝一边弹奏竖琴,一边高唱《夏日的美丽少女》。他自称是诗人,依我看是个皮条客。曼德勒大人自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没有歌手,所以当尔贝带着一把竖琴和六个女人出现在城门口时,他得到了欢迎。“我的两个妹妹、两个女儿,剩下的一个是我老婆、另一个是我老妈。”歌手声称,虽然这帮女人没一个长得像他。“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有一个会吹笛子,有一个会打鼓。当然了,她们都是顶呱呱的洗衣妇。”
  诗人也好皮条客也罢,尔贝的嗓音还过得去,弹奏也在水准之上。废墟里碰到这路货色,也该满足了。
  众家诸侯的旗帜沿墙悬挂:莱斯威尔家金色、棕色、灰色和黑色四种马头旗;安柏家的锁链咆哮巨人旗;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的石手旗;霍伍德家的驼鹿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赛文家的黑色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这些五彩斑斓的旗帜却没法完全遮盖焦黑的墙面,或是用木板封死的空洞窗口。天花板也很可笑,新伐的色泽鲜亮的木头搭配着早被几世纪的烟尘熏黑的老房梁。

  最大的旗帜挂在高台后方,那是两面分别代表新郎和新娘的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和临冬城的冰原奔狼旗。看到史塔克的旗帜,席恩出乎意料地感到心疼。不,这不对,这跟她的眼睛一样完全不对。普尔家族的纹章乃是白底蓝盘,外套一个灰色盾纹。应该挂那一个。
  “变色龙席恩。”有些人在他经过时叫道。其他人看见他就别过眼睛。甚至有人吐了口唾沫唾沬。这是他应得的。他是阴狠地偷袭临冬城的叛徒,他是杀害自己养兄弟的凶手,他在卡林湾把乡亲交出去剥皮,如今又将自己的养妹妹送上拉姆斯老爷的床。卢斯·波顿或许用得着他,但真正的北方人有一百个理由鄙视这些卖主求荣的行为。
  缺失的左脚脚趾令他的步态滑稽笨拙,十分难看,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哈哈大笑。即便在这个被冰雪、寒冷和死亡笼罩的半冻结的墓园城堡里,也依然有女人出没。所谓的“洗衣妇”,不过是“营妓”的修饰,正如“营妓”是“婊子”的修饰。
  这些女人打哪来,席恩闹不清。她们就这么突然出现,好像尸体上的蛆虫或打扫战场的食腐乌鸦。军队总会吸引营妓。有些强悍的妓女可以一晚招待二十个男人,还能把这些男人统统喝趴下;有些妓女看起来楚楚可怜,实际那不过是另一种接客花招;有人会当上军营新娘,跟某个大兵朝这个或那个神灵低声许下诺言,但等战争结束,她便会被她的“男人”忘得一干二净。她们晚上帮男人暖床,早上帮男人补鞋,黄昏时帮男人煮饭,甚至还会洗衣服,可等男人战死,她们也会扒光他的东西。这些妓女时而会生下私生子,在军营中诞生出肮脏可怜的小怪物。就连这种女人也在嘲笑变色龙席恩。让他们笑吧。他的骄傲已己在临冬城中全部抹去,恐怖堡的黑牢里更没有它们的位置。对于知道剥皮小刀滋味的人,嘲笑再不可能带来任何伤害。
  基于出身和血统,他的座位被安排在高台上的长桌末端,离墙壁不远。他左手坐的是达斯丁伯爵夫人,夫人依然一身朴素的黑羊毛裙服,未有任何装饰;他右手没有人。他们惧怕我的卑劣行径会传染,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当场纵声长笑。
  新娘坐在拉姆斯和他父亲之间,全场最荣耀的主席位置。当卢斯·波顿提议全场向艾莉亚夫人敬酒时,她低垂着眼睛。“她的孩子会令两个古老的家族合二为一,”公爵大人宣布,“史塔克和波顿就此化干戈为玉帛。”他的声音如此轻柔,厅内众人只好都闭上嘴,凝神倾听。“遗憾的是,我们的好朋友史坦尼斯不愿赏光参加犬子的婚宴,”他的话引起厅内一阵哄笑,“拉姆斯本想把他的脑袋作为结婚礼物献给艾莉亚夫人。”笑声更响亮了。“不过,等他姗姗来迟赶到时,我们仍会补办盛大的欢迎仪式,以展示我们北方人热情好客的脾性。在此之前,请尽情吃喝,尽情享乐……因为冬天就要来了,朋友们,我认为在座许多人或许见不到下一个春天。”
  丰盛的餐饮由白港伯爵提供。大肚子商船从温暖的南方运来黑啤酒与黄啤酒、红葡萄酒、金色葡萄酒和紫色葡萄酒,这些酒又在大人深深的地窖里贮藏酝酿。婚宴宾客们贪婪地大吃鳕鱼糕和冬南瓜,萝卜与大轮大轮的奶酪堆积如山,此外还有烟熏的大块绵羊肉、几乎被烤焦的牛肋。最后上桌的是三张巨大臣大的婚宴馅饼,有车轮那么宽,松脆的表皮下,萝卜、洋葱、芜菁、防风草和蘑菇等食料塞得几乎快爆裂,成坨的风干猪肉浸泡在棕色调味肉汁里。拉姆斯用他的弯刀把馅饼切成条,威曼·曼德勒亲自服务,将第一块热气腾腾的馅饼献给卢斯·波顿和他肥胖的佛雷老婆,接着又呈给瓦德·佛雷的两个儿子霍斯丁爵士和伊尼斯爵士。“这将是你们品尝过的最美味的馅饼,大人们,”肥胖的伯爵大言不惭,“最好是搭配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每一口都细细品尝。我就会这么享用。”
  曼德勒身体力行,一口气吞下六块馅饼,而且从每张馅饼上各选吃了两块。他一边咂嘴一边拍肚皮,吃得上衣被棕色肉汁污染了一半,胡须里沾满馅饼的脆皮。同是胖子的瓦妲·佛雷跟他比起来也是自愧不如,她“只”吃下三块。拉姆斯吃得也很多,但他脸色苍白的新娘只看着面前的馅饼发呆。她偶尔抬起眼睛,望向席恩,席恩见到那双棕色的眼睛背后是深深的恐惧。
  长剑不允许带进大厅,但人们都带着匕首,甚至连席恩·葛雷乔伊都有。除了切肉,能用它干点别的吗?每当他看到那个曾叫做珍妮·普尔的女孩,就会陡然感觉到体侧铁刃的重量。我救不了她,他心想,但能轻而易举杀了她。没人能料到我会杀了她。我可以邀请她赏光与我跳舞,然后割她的喉咙。这难道不是一种慈悲吗?而若旧神真的听见了我的祈祷,暴怒的拉姆斯会把我当场格杀。席恩不怕死。在恐怖堡下,他早已体验过生不如死的滋味。一根接一根指头、一根又一根脚趾,拉姆斯给他上了这一课,他一辈子都没法忘掉了。
  “你不吃东西。”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不。”吃东西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事。拉姆斯把他大部分的牙齿敲成碎片,因而咀嚼成了折磨。用喝的方式要舒服些,虽然他得用双手捧杯才握得稳。
  “不喜欢猪肉馅饼吗,大人?我们的胖朋友反复强调,这是我们从未享受过的人间美味哟。”她用酒杯指指曼德勒大人,“你见过这么欢乐的胖子没?瞧他乐不可支的样子,吃起东西来双手并用,活像是在跳舞。”
  她说得没错。白港伯爵简直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活灵活现的欢乐胖子。他不止自己乐呵呵,还跟其他贵族谈笑风生,边说边拍别人的背,又高叫着要乐师演奏这首或那首歌谣。“歌手,给我们唱《终结长夜》。”他嚷道,“我知道,新娘子会喜欢这首歌。再不唱唱年轻英勇的丹妮·菲林特,让大家为她掏一把泪。”他那副模样,好像自己才是新郎。
  “他喝多了,”席恩道,“借酒来掩盖恐惧。那个人,打骨子里是懦夫。”真是这样吗?席恩其实不太确定。曼德勒的儿子们也都很胖,但在战场上表现上佳。“铁民们开战前也会欢宴,那或许是生命中最后一次狂欢。如果史坦尼斯朝这里进……”
  “不用担心,他会来的。他必须这么做。”达斯丁伯爵夫人笑出声。“而等他杀到这里,我们的胖朋友只怕会吓得当场尿裤子。他儿子死于红色婚礼,结果他还跟佛雷家的人分享面包皮和盐,在自己的屋檐下招待他们,并把一个孙女许配出去。你也看见了,他刚才甚至亲自将派呈给佛雷。曼德勒家族是从南方逃难过来的,他们曾被敌手逐出自家的领地和城堡。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今这大胖子大概想把我们全宰了,但你别看他长这么胖,他决没有这份胆略,对此我确信无疑。在那身鲜美的肥肉下跳动着一颗懦夫的心,就跟……好吧……就跟你的心一样。”
  她最后这句话像抽了他一鞭,但席恩不敢顶撞,任何无礼举动都可能付出剥皮的代价。“夫人您怀疑曼德勒大人包皮藏祸心,就该通报波顿大人。”
  “你以为卢斯蒙在鼓里?真是个天真孩子。你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他是如何提防曼德勒的。在威曼大人开动之前,他没碰过任何食物;在威曼大人喝过某桶酒之前,他也不会把那酒送进嘴里。照我看,若胖子真做出什么出格事,卢斯反而会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额外的乐趣。你知道,卢斯没有感情,多年以前,那些他爱之如命的水蛭就吸干了他所有的激情。如今的他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这场婚礼对他来说就是场游戏,一场不算太刺激的游戏。在这场游戏里,有的人是猎人,有的人是猎鹰,有的人幕后下注。卢斯以玩弄他人作为消遣。你、我、这帮佛雷,曼德勒大人、他肥胖的老婆、就连他的野种,统统都是他的棋子罢了。”一个仆人走过,达斯丁伯爵夫人伸出杯子,让仆人斟满,又比手势让他为席恩倒满。“说实在的,”她续道,“波顿大人瞧不起这区区公爵之位。北境之王有什么不可以?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弑君者成了残废,小恶魔逃匿失踪,兰尼斯特家已是群龙无首,而你又贴心地为我们消灭了史塔克家。等时机成熟,老瓦德·佛雷是不介意让他肥胖的小瓦妲当上王后玩玩的,只有白港会制造麻烦,可经过这场与史坦尼斯的决战……我确信鳗鱼大人活不下来。他会跟史坦尼斯死在一起,卢斯会像对付少狼主那样,干净利落地除掉他们两个。剩下还有谁能挑战他?”
  “您,”席恩道,“只有您。您这位荒冢屯伯爵夫人,凭借婚姻成了达斯丁家家主,本身又出自莱斯威尔家。”
  他的评论让她有些得意。她呻了口葡萄酒,黑眼珠闪闪发光。“确切地说,我是荒冢屯的寡妇……另一方面,你说得对,我愿意的话可以阻碍他。卢斯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处处哄我开心。”
  她正待再说,忽见三名学士从高台后方的领主门走出——一个高个、一个胖子、另一个非常年轻,但灰袍和颈链令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豆荚里出来的。战争爆发前,梅迪瑞克为霍伍德大人服务,罗德雷效力于赛文大人,年轻的亨利则是史拉特大人的学士。现在卢斯·波顿把他们统统带来临冬城,接管鲁温的乌鸦,以恢复此地的通信联络和消息往来。

  梅迪瑞克学士单膝跪下,凑到波顿耳边私语。达斯丁伯爵夫人厌恶地扭紧了嘴唇。“如果将来我当上王后,头一件事就是杀尽这帮灰老鼠。他们到处钻营,彼此唧唧喳喳,领主施舍的残羹剩饭养活了他们,他们却朝主人耳朵里灌输些险恶主张。仔细想来,到底谁是主谁是仆?稍有名望的领主都拥有学士,而每个次级领主也都想拥有一个。如果身边没有学士,说明你无足轻重。于是领主们荒废了学业,任由这帮灰老鼠代替他们读写信件,谁又能肯定地说,他们没为自己的目的曲解文字、篡改领主的意图呢?你说,他们到底有什么好?”
  “他们能治病。”席恩道。对方似乎期待他有所回应。
  “没错,他们能治病,他们的手段向来是这么狡猾。每当我们生病受伤、心烦意乱时,他们会照料我们,他们总在我们最虚弱最脆弱时出现。有时他们能治病救人,赢得我们的感激;如若失手,他们也会第一时间给予安慰,我们同样会感恩戴德。出于感激,我们让他们在自己屋檐下栖身,与他们分享所有的隐私和秘密,并让他们参与决策。这样要不了多久,统治者就成了被统治者。
  “瑞卡德·史塔克是个好例子。他身边的灰老鼠叫维里斯——这帮臭学士进学城时有两部分姓名,出来却只剩下一部分,你瞧狡不狡猾?由此他们掩盖了真正的身份和出身……但只要你有耐心,还是能挖掘出真相。锻造颈链之前,维里斯学士叫维里斯·佛花。佛花、希山、河文、雪诺……我们给私生子女这些姓氏,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是谁,而他们总急于掩盖。维里斯·佛花的母亲出自海塔尔家……传说他父亲是学城的博士——这帮灰老鼠道貌岸然,尤其是旧镇的老学究们。等他锻造好颈链,他那不可告人的父亲及其朋友们就忙不迭地把他送来临冬城,朝瑞卡德大人耳朵里灌输阴毒的甜言蜜语。我从不怀疑,与徒利家的婚事是他一手促成,他——”
  卢斯·波顿起立发言,她立刻闭嘴。公爵大人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耀。“朋友们,”他开口时,整个大厅立时安静,席恩甚至能听见寒风撕扯窗户上的木板,“史坦尼斯和他麾下的骑士打着他新近皈依的红神的旗帜,业已自深林堡出发,北边的山地氏族骑着多毛的矮种马为他效命。若气象允许,他会在半月之内抵达这里。与此同时,鸦食安柏率军沿国王大道南下,卡史塔克从东方进军,三路军队将在临冬城汇合,史坦尼斯大人打算把我们从这座城堡撵出去。”
  霍斯丁·佛雷霍地站起。“我们应该主动出击,各个击破,为什么要坐等他们汇合?”
  因为阿尔夫·卡史塔克做好了当变色龙的准备,只等波顿大人一声令下。诸侯们纷纷叫嚣出各种建议时,席恩心想。波顿公爵举起双手,示意大家安静。“宴会大厅不宜讨论要事。大人们,我们去书房谈,也好让犬子继续他的婚礼。其他人,留下来享用吃喝。”
  恐怖堡公爵闪出门外,三位学士紧跟在后,其他的领主和军官也纷纷跟进。那个外号妓魇的憔悴老头霍瑟·安柏,满脸阴沉,愁眉不展。至于曼德勒大人,由于喝得太多,得由四个壮汉架着扶出大厅。“总得来首鼠厨师的歌,”他靠在自家骑士身上,蹒跚着走过席恩身边时嘀咕道,“歌手,来首鼠厨师的歌。”
  达斯丁伯爵夫人最后动身,她走之后,整个大厅似乎陡然沉闷得令人窒息。席恩站起身,这才意识到自己醉得有多厉害。他被桌子绊了一下,打翻了女仆手里的酒壶,酒液犹如暗红的潮流,浸透了靴子和马裤。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肩膀,五根钢铁般的指头把他捏紧。“你有任务,臭佬。”酸埃林说话时,酸臭的气息透过一口烂牙喷到他脸上。黄迪克和舞蹈师达蒙在旁边。“拉姆斯要你帮他把新娘抱上床。”
  恐惧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他。我很好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他心想,为何还找上我?但他知道自己无力反对。
  拉姆斯老爷已离开了大厅,而他那孤单的新娘似乎早被众人遗忘。她默默地缩在史塔克的大旗下,用双手捧着一只银制高脚杯。他走过去,从她看他的眼神判断,那只高脚杯被她干了不止一次。也许她以为只要喝得够多,就会麻木到能承受任何折磨。席恩不这么想。“艾莉亚夫人,”他唤道,“来吧。该是您履行义务的时候了。”
  席恩带女孩从大厅后方离开,六个私生子的好小子一路陪同。他们穿过冰冷的广场去主堡,到主堡后还要登上三段石阶方能抵达拉姆斯老爷的卧室——那是城中少数没怎么被大火波及的房间。舞蹈师达蒙边爬楼梯边吹口哨,剥皮人则吹嘘说拉姆斯老爷答应把染血的床单撕给他一片,以示荣宠。
  卧室已为新婚夫妇圆房布置妥当。家具全是崭新的,由辎重车从荒冢屯拖来;华盖床有羽毛床垫和血红色天鹅绒罩子;石地板铺了狼皮。壁炉里炉火烧得正旺,窗边小桌上还点了支蜡烛。餐具柜中放了一壶葡萄酒、两个杯子和半轮有纹理的白奶酪。
  卧室里还有一把黑色橡木雕的椅子,铺了红皮革坐垫。他们进门时,拉姆斯老爷正坐在这把椅子里,唇上满是闪亮的唾沫星子。“我甜美的童贞新娘终于来了。好孩子们,你们可以下去了。不包皮括你,臭佬,你留下。”
  臭佬臭佬,不见为好。他感觉到失去的手指蠢蠢欲动;左手两根、右手一根。腰上皮革刀鞘里的匕首那么沉,噢,那么地沉,越来越沉。我的右手只失去了小指,席恩提醒自己,我仍能握住匕首。“老爷,您要我做什么?”
  “你既把这妞儿献给了我,又怎可不服务周全,连她衣服一并脱掉呢?让我们瞧瞧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到底是哪路货色。”
  她跟艾德大人没有血缘关系。席恩几乎说出口。但拉姆斯知道。他一定知道。他为什么还要玩这场残忍的游戏?女孩站在床柱边,像一只受惊发抖的母鹿。“艾莉亚夫人,请您转身,我才好为您宽衣解带。”
  “不,”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解绳子太浪费时间。直接用刀子割开。”
  于是席恩抽出匕首。我只需转过去捅他一刀,匕首就在我手。但他忽然理解了这场游戏。这是另一个陷阱。他告诫自己,记得凯拉和她的钥匙。他正是要引诱我刺杀,才好擒住我,剥了我握匕首这只手的皮。他用左手抓住新娘的裙服。“请站着别动,夫人。”
  裙服自腰部以下很松,他从那里开始割,慢慢向上,唯恐伤到她。铁刃割过羊毛和丝绸,发出极轻柔的声音。女孩抖得像筛糠,到头来席恩不得不抓住她胳膊方能稳住她。珍妮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他握得更紧了,用上残废的手残余的全部力量。“站着别动。”
  终于,那身裙服被完全割开,一团白色衣料缠在她脚上。“还有内衣。”拉姆斯老爷下令,臭佬执行。
  等内衣也被割开后,新娘赤条条地站着,她的新娘盛装如今成了地上白色和灰色的破烂衣裳。新娘的乳房小而坚挺,臀部狭窄瘦弱痩弱,腿像鸟儿般纤瘦。她还是个孩子啊,席恩忘了她多幼小,她与珊莎同龄。当然,真正的艾莉亚更小。虽然壁炉的火很旺,新房中却寒气逼人。简妮苍白的肌肤一直在不住地抖。她的手短暂地抬起来,似乎想遮住乳房,但席恩用嘴无声地说了个“不”字,她看见之后,便停住了。
  “你觉得这妞儿有几分姿色,臭佬?”拉姆斯老爷问。
  “她……”老爷想要什么答案?去神木林之前,女孩跟他说过什么?人人都称赞我可爱。但她现在一点也不可爱,她背上蛛网状的细细线条,全是鞭痕。“……她很美,很……很美。”
  拉姆斯露出招牌式的湿润笑容。“如此说来,这妞儿让你硬了对吗,臭佬?你那话儿是不是在裤子里头急着要破茧而出咧?想不想干第一发?”他哈哈大笑。“临冬城亲王有这个权利,我们北方的领主就该遵循老规矩,享受初夜权。可惜你不是领主,对不?你是臭佬,如果照实说,你连人都不是。”他又喝了口酒,然后随手将杯子扔了出去,在房间对面的墙上砸得粉碎。石墙上溅满红色酒液。“艾莉亚夫人,上床。是的,头靠着枕头,这才是我的好老婆。现在把腿分开,让我们看看你的蜜桃。”
  女孩无言地顺从,席恩则朝门口退开一步。拉姆斯老爷坐到新娘身边,伸出一只手朝她大腿内侧摸,接着将两根指头插入。女孩痛得喘了口气。“你那里干得像老骨头。”拉姆斯抽回手,顺势给了妻子一耳光,“明明给我说,你懂得如何取悦男人。难道是骗我吗?”
  “不——不是,大人。我受过训——训练。”
  拉姆斯霍地站起,炉火的光在他脸上跳跃。“臭佬,滚过来,把她办了我才好上。”
  半晌间,他糊涂了,“我……您的意思是……老爷,可我没有……我……”
  “用嘴巴,”拉姆斯老爷指示,“速战速决。如果我脱完衣服她还没湿,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钉到墙上。”
  神木林里,有只乌鸦厉声尖叫。匕首仍在他手上。
  他把匕首收进刀鞘。
  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他弯下腰去完成老爷交代的差事。
或许您还会喜欢:
国际学舍谋杀案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一)赫邱里·波罗皱起眉头。“李蒙小姐,"他说。“什么事,波罗先生?”“这封信有三个错误。”他的话声带着难以置信的意味。因为李蒙小姐,这个可怕、能干的女人从没犯过错误。她从不生病,从不疲倦,从不烦躁,从不草率,也就是说,就一切实际意义来说,她根本不是个女人。她是一部机器——十全十美的秘书。然而,今天上午李蒙小姐所打的一封十足简单的信竟然出了三个错误,更过分的是,她甚至没注意到那些错误。 [点击阅读]
在人间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的第二部,写于1914年。讲述的是阿廖沙11岁时,母亲不幸去世,外祖父也破了产,他无法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也在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 [点击阅读]
在黑暗中蠕动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具体的年代已经忘记。就连是从哪里来,到何处去的旅程也已想不起来。那时我刚过二十,每天在颓废中生活,当时怀疑人生的态度与刚体会到的游戏感受莫名地交织在一起。也许正因为如此,那时的记忆也就更加模糊不清了。那是艘两三百吨,包着铁皮的小木船。我横躺在二等船舱中。这是位于船尾,依照船体呈环状的铺有榻榻米的房间。 [点击阅读]
地狱之旅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0
摘要:坐在桌子后面的那个人把一个厚厚的玻璃压纸器向右移动了一点,他的脸与其说显得沉思或心不在焉,倒不如说是无表情的。由于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人工光线下,他的面色苍白。你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习惯室内生活的人,一个经常坐办公室的人。要到他的办公室,必须经过一条长而弯弯曲曲的地下走廊。这种安排虽然颇有点不可思议,却与他的身份相适应。很难猜出他有多大年纪。他看起来既不老,也不年轻。 [点击阅读]
地狱的滑稽大师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0
摘要:在环绕东京市的国营铁路上,至今仍有几处依旧带点儿乡间味的道口。这些地方设有道口值班室,每当电车要通过时,不同颜色相间的栏杆就会落下,道口看守员便开始挥动信号旗。丰岛区1站大道口也是这种古董式道口之一。那里是从市中心到人口众多的丰岛区外围之间惟一的交通线,因此,不分昼夜,轿车、卡车、汽车、摩托车的通行极其频繁,步行过往者就更不必说了。 [点击阅读]
地狱镇魂歌
作者:佚名
章节:93 人气:0
摘要:没有人知道创世之神是谁,但他(她)创造了整个世界,创造了神族和魔族,还有同时拥有两个种族力量但是却都没有两个种族强大的人族,也同时创造出了无数互相具有不同形态的异类族群,在把这些族群放置在他的力量所创造的领地中之后,连名字都没有留下的创世之神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下落。 [点击阅读]
地精传奇
作者:佚名
章节:33 人气:0
摘要:梦每个人都会有,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敲击键盘将梦化为一个个字符。做梦的人多了,写梦的人也多了,看梦的人更多了。当一个个梦想列于书站之中,我们不禁会发现许多的梦是那么相似。在金戈铁马中争霸大陆是我曾经的梦,但此时却不是我想要的。当“我意王”如天上的云朵随处可见后,英雄们早已失去光泽,那些豪言壮语怎么看都像是落日的余辉,虽然美,但已是黄昏时。对于什么题材流行我并不感兴趣,我最喜欢的还是西式奇幻。 [点击阅读]
城市与狗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凯恩说:“有人扮演英雄,因为他是怯懦的。有人扮演圣徒,因为他是凶恶的。有人扮演杀人犯,因为他有强烈的害人欲望。人们之所以欺骗,是因为生来便是说谎的。”——让保尔·萨特一“四!”“美洲豹”说道。在摇曳不定的灯光下,几个人的脸色都缓和下来。一盏电灯,灯泡上较为干净的部分洒下光芒,照射着这个房间。除去波菲里奥?卡瓦之外,对其他的人来说,危险已经过去。两个骰子已经停住不动,上面露出“三”和“幺”。 [点击阅读]
培根随笔集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0
摘要:译文序一、本书系依据Selby编辑之Macmillan本,参考《万人丛书》(Everyman’sLibrary)本而译成者。二、译此书时或“亦步亦趋”而“直译”之。或颠倒其词序,拆裂其长句而“意译”之。但求无愧我心,不顾他人之臧否也。 [点击阅读]
复仇的女神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玛柏儿小姐习惯在下午,看第二份报。每天早上,有两份报送到她家里。如果头一份能准时送到的话,她会在吃早点时读它。送报童很不一定,不是换了个新人,就是临时找人代送。报童对送报的路径,各有各的做法。这也许是送报太单调了的缘故。 [点击阅读]
复活
作者:佚名
章节:136 人气:0
摘要:《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节至第二十二节:“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么?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三节:“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七节:“……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点击阅读]
夜半撞车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0
摘要:一1在我即将步入成年那遥远的日子里,一天深夜,我穿过方尖碑广场,向协和广场走去,这时,一辆轿车突然从黑暗中冒了出来。起先,我以为它只是与我擦身而过,而后,我感觉从踝骨到膝盖有一阵剧烈的疼痛。我跌倒在人行道上。不过,我还是能够重新站起身来。在一阵玻璃的碎裂声中,这辆轿车已经一个急拐弯,撞在广场拱廊的一根柱子上。车门打开了,一名女子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拱廊下,站在大饭店门口的一个人把我们带进大厅。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