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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十五章 戴佛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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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乐接生婆号”乘晚潮溜进白港,此起彼伏的风吹得她打满补丁的风帆阵阵涟漪。
  她是艘老旧的平底船,向来朴素,船首像被塑造成一位提着婴儿一条脚的欢笑妇女,但那妇人的脸庞和婴儿的屁股上已满是蛀孔。她的船壳上不知涂了多少层土褐色油漆,帆布被晒得灰白、破烂不堪。没有人会多看这条船一眼——除非是好奇她为什么还浮得起来。白港人对“欢乐接生婆号”也不陌生,多年来,她定期维系着白港与姐妹屯之间平凡的贸易往来。
  戴佛斯·席渥斯带着萨拉和他的舰队启程出航时,决没料到会以如此方式抵达白港。事情乍看起来很简单:既然乌鸦送信不能为史坦尼斯国王带来白港的支持,国王遂决定派出特使与曼德勒大人当面谈判。按计划,戴佛斯将乘坐萨拉的大帆船“瓦雷利亚人号”驶入港口,后面簇拥着整个里斯舰队,以为威慑。她们的风帆都有条纹:黑黄条纹、粉蓝条纹、绿白条纹、紫金条纹等等,里斯人喜欢鲜明的颜色,其中又以萨拉多·桑恩为最。华丽的萨拉多,戴佛斯心想,可惜风暴毁了这一切。
  于是他不得不跟二十年前一样,偷偷潜入港口。他再次提醒自己此行的重要性,为谨慎起见,宁可扮成寻常海员,也不要招摇过市。
  白港粉刷成白色的石城墙自东边海岸出现——白刃河在这里注入了海湾。与戴佛斯六七年前的上一次到访相比,如今城防已有所加强,分隔内港与外港的防波堤上修了三十尺高的石墙,绵延几乎长达一里,且每隔百米就有一座塔楼。海豹岩上也有了人烟,那里从前只是座废墟。这些可能是好消息、也可能是坏消息,端乎威曼大人站在哪一边。
  戴佛斯一直对这座城市抱有好感,他第一次来这里可以追溯到在“卵石猫号”上当船童的时代。白港规模虽不比旧镇和君临,但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宽阔笔直的卵石街道行走自如。这里的房子也是用刷白的石头修筑的,陡峭的斜屋顶上铺了黑灰色瓦片。“卵石猫号”性格古怪的老船长罗洛·乌霍瑞斯常夸口说自己单凭鼻子就能分辨各个港口。他坚持认为城市好比女人,各有其独特味道:旧镇是扑过粉的老妇人,流于庸俗;兰尼斯港是朴实清新的挤奶女工,发际有木头的清香;君临则跟没洗澡的妓女一样臭;只有白港的气息咸而刺鼻,还含有一丝鱼腥味。“这是美人鱼的味道,”罗洛说,“大海的味道。”
  现在的她依然没变,戴佛斯心想,但他同时也闻到了从海豹岩上飘来的煤烟味。海豹岩是一块从海面耸立五十尺的灰绿巨岩,扼住了外港的出入航道,岩顶有一圈风化的石头,乃是几百年前先民的环堡的遗迹。现在遗迹又被重新武装起来,戴佛斯看见挺立的巨石背后架设了弩炮和喷火弩,旁边还有向外瞭望的十字弓手。那上头一定又冷又潮湿。从前每次来访,他都能看见海豹躺在巨岩周围的碎礁石上晒太阳,“卵石猫号”的瞎眼杂种会让他统计海豹数目,罗洛说见到的海豹越多,航行的运气就会越好。现在这里没有海豹了,它们一定都给士兵们燃起的烽烟吓跑了。聪明人也许能嗅出势头,聪明人也许会跟随萨拉一走了之。他现在仍可以调头去南方,回到玛瑞亚和孩子们身边。我已经为国王牺牲了四个孩子,还把第五个孩子送到他身边服侍。我有权去陪伴剩下的两个孩子,我太久没见着他们了啊。
  东海望的黑衣弟兄告诉他,白港的曼德勒家族和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之间并无交情。铁王座既将卢斯·波顿提拔为北境守护,威曼·曼德勒便完全有理由倒向史坦尼斯。因为白港孤掌难鸣,它需要盟友、更需要保护者,威曼大人和史坦尼斯之间可以互助互惠。至少在东海望时形势是这样。
  在姐妹屯听到的消息却很不利,若波内尔大人所言非虚,若曼德勒家族已决意加入波顿家族和佛雷家族的行列……不,他不能沉溺于幻想中,事情很快就会真相大白了。他只祈祷自己别来得太晚。
  当“欢乐接生婆号”降下风帆时,他注意到防波堤上的长墙隐藏了内港。外港更大,但内港的锚地更佳。内港本来就一面倚靠城墙,另一面以狼穴作为支撑,现在又加上防波堤上长墙的掩护。在东海望,卡特·派克告诉戴佛斯威曼大人正在兴建战舰,现下长墙后面很可能遮掩了二十多艘整装待发的战舰。
  厚厚的白城墙内,苍白的新堡在山丘顶上骄傲地矗立。戴佛斯还能看见雪圣堂的拱顶,以及拱顶上屹立的高大七神神像。曼德勒家族虽被逐出了河湾地,但他们仍保持着旧有的信仰。白港有神木林——盘根错节的老树木深锁于狼穴残破的黑石墙内,那座古老的要塞如今被当成监狱使用——但几乎可以说是修士们的天下。
  曼德勒家族的人鱼旗随处可见,它们高高飘扬在新堡的塔楼、海豹门和城墙上。在东海望,北方人坚称白港决不会背叛临冬城,但亲眼所见,戴佛斯没见到一面冰原狼旗。好在这里也没有狮子旗。威曼大人一定还没承认托曼为王,否则早该易帜了。
  码头十分拥挤。一群小渔船拴在渔市边卸货,旁边有三条细长而坚固的河上快艇,专用于挑战白刃河的急流险滩,但他真正在意的是海船:两条跟“欢乐接生婆号”一样破烂邋遢的大帆船、贸易双桅划桨船“暴风舞者号”、平底商船“英勇总督号”和“丰收号角号”,一艘紫壳紫帆、相当显眼的布拉佛斯三桅船——
  ……以及远处的战舰。

  感觉像是被捅了一刀。那艘船有黑金船壳,船首像是高抬一只前爪的雄狮,船尾写了“狮星号”几个大字,船名上方飘扬着铁王座上那小鬼国王的旗帜。换作一年前,他是认不出船名的,但派洛斯学士在龙石岛上教会了他初步的读写。这次,能识字反倒令他的希望彻底破灭。戴佛斯曾暗暗祈祷这艘船已在摧残萨拉的舰队的同一场风暴中沉没了,但诸神显然不会这么好心。佛雷已先他一步赶到,他必须面对他们。
  “欢乐接生婆号”在外港风蚀的木码头远端停靠,远远避开了“狮星号”。船员们忙着系缆绳放跳板时,船长晃悠到戴佛斯面前。卡索·摩格特是狭海上的混血儿,一位伊班捕鲸手跟姐妹屯的妓女搞出了他。他不过五尺身高,一身粗密体毛,还把头发和胡须都染成青苔的颜色,这让他看上去活像个种在黄靴子上的树桩。尽管其貌不扬,但他的航海技术没得说——虽然他对手下有些过于严厉了。“你要去多久?”
  “至少一天罢,可能更久。”戴佛斯发现大人们总是习惯让人等、让人焦虑不安,以此展示自己的权力。
  “‘接生婆’可以在港内等三天,不能更久了。否则姐妹屯会不放心。”
  “若一切顺利,我明天就回来。”
  “若不顺利呢?”
  那我就再也回不来了。“那你就不用等我了。”
  走下跳板时,两个海关官员跟他擦肩而过,但对他毫不在意——官员们是上来找船长、并检查货物的,普通海员他们早就司空见惯,而没有谁比戴佛斯更像一个普通海员了。他中等身高,长着一张饱经风吹日晒、略显精明的农夫的脸,胡子灰白,棕发中也有了灰丝。他的打扮也极朴素:旧靴子、棕马裤和蓝色上衣,外披一件用未染色的羊毛做的斗篷,并以木制搭扣系住。他用一副盐蚀的皮手套遮掩住许多年前被史坦尼斯削短的指头。总而言之,戴佛斯看上去根本不像个贵族,更别说是国王之手。在明了白港的态度以前,这样的装扮很合适。
  他穿过码头、走进渔市。“英勇总督号”正在装载蜜酒,船边的酒桶摞了四层,他瞥见一堆酒桶后有三个水手在赌骰子。渔妇在市场里叫卖当天的渔获。一个男孩敲打着鼓点,为一头脏兮兮的、跳圆舞的老熊伴奏,好几条河上舢板凑过来围观。海豹门前有两名长矛兵站岗,胸口都有曼德勒家族的纹章,但他们忙于跟一位码头妓女打情骂俏,对戴佛斯没有兴趣。城门大开,闸门升起,戴佛斯就这么跟着人潮进了城。
  城门内是个卵石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喷泉池里有个戴王冠的人鱼石雕,从头到尾足有二十尺高。人鱼绿白相间的卷曲胡须上长满苔藓,手执的三叉戟的某个分叉早在戴佛斯出生前就断掉了,但它看起来仍旧十分威风。当地人称它为“老鱼王”。这个广场本是为纪念某个死去的领主修建的,但那人早已湮没在历史中,人们只知道这里是“鱼王广场”。
  这天下午,鱼王广场人声鼎沸。一个女人在鱼王的池子里洗内衣,并把洗好的衣服晾到三叉戟上。在商贩们做生意的拱廊下,文书和钱币兑换商忙个不停,边上还有一位雇佣巫师、一位草药妇女和一位非常蹩脚的杂耍艺人。一个男人就着推车卖苹果,一个女人在叫卖细洋葱烤鲱鱼。小鸡和小孩在人们脚边乱窜。戴佛斯以前来鱼王广场时,旧铸币厂那巨大的铁箍橡木门总是紧紧关闭着,但如今门开了。他瞥见厂内地板上铺了毛皮,挤了几百个妇女、儿童和老人,有人甚至在里面升起了小小的篝火。
  戴佛斯走到拱廊下,花半个铜分买了个苹果。“铸币厂里住了人?”他问卖苹果的。
  “没办法呀,基本都是从白刃河上游逃难来的。还有霍伍德领地的人。现在波顿的私生子横行霸道,大家都想躲进城墙里面。我不知道老爷打算如何处置他们,反正绝大多数人来的时候身无长物,只披了身破布。”
  戴佛斯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内疚。他们是来避难的,因为这里尚未遭战火波及,我却要把他们再度拖入战争。他咬了口苹果,觉得心里更不舒坦了,“这些人吃什么?”
  苹果贩子耸耸肩。“有些人讨饭、有些人偷呗,年轻的姑娘就卖身,反正她们只有这个可卖。身高超过五尺的男孩可以报名去为老爷效命,只要能握得住长矛。”
  也就是说他在招兵买马。这是好……是坏呢?苹果又干又面,戴佛斯勉强自己又咬了一口。“威曼大人打算加入私生子一边?”“这个嘛,”苹果贩子道,“老爷下次出城买苹果时,我会记得帮你问的。”
  “我听说他女儿要下嫁佛雷家。”
  “是他孙女。这我也听说了,不过老爷忘了邀请我出席婚礼。好啦,你到底还吃不吃?把果核还给我,种子金贵着呢。”
  戴佛斯把果核扔还回去。苹果不好吃,但花半个铜分打听到曼德勒整军备战的动向却挺值。他绕鱼王广场前进,路过一位牵着母山羊、贩卖杯装羊奶的年轻女孩。他记起了更多城里的细节。老鱼王的三叉戟遥指着一条倾斜的小巷,巷子有卖油炸鳕鱼的,鳕鱼外面炸得金黄酥脆、里头还是雪白。再往下走有家妓院,比大多数窑子都干净,水手们可以在那里享受鱼水之欢,而不用担心被抢或被杀。有间如藤壶攀附旧船壳般攀附着狼穴墙壁的房子曾是个酿酒屋,那里酿出的黑啤酒馥郁香浓,在布拉佛斯或伊班港能买到青亭岛金色葡萄酒的价钱——如果本城居民没把它喝光的话。
  不过他现在要喝的是葡萄酒——酸败、上头的酒。他大步走过场子,下了一段阶梯,来到藏身于一家羊皮仓库底下的酒肆。这家店名叫懒鳗鱼,他当走私者时常来,这里提供全白港最老的妓女和最劣的酒,还有填满猪油和软骨的肉派——通常是难以下咽,有的时候能让人拉肚子。除了不明真相的水手,本地居民很少来这个糟透了的地方,懒鳗鱼更没有守卫或海关人员屈尊光顾。

  有些东西似乎永远不会变,懒鳗鱼里时光依旧。桶形天花板被油烟熏黑了,地板还是硬泥地,空气中仍旧弥漫着烟雾、烂肉和没清干净的呕吐物的味道。桌上的牛脂粗蜡烛放出的烟比照出的光还多,在昏暗的光线下,戴佛斯要的酒看上去是棕色不是红色的。四个妓女坐在门边喝酒,当他进门时其中一个曾满怀希望地冲他微笑。戴佛斯摇摇头,那女人便跟同伴说了句什么,几个女的笑成一团,此后便再没有理他。
  除了妓女和店主,懒鳗鱼里没有什么人。这个地窖很大,有许多阴影笼罩的角落和壁龛,很容易找到独处空间。他把酒拿到其中一个角落里,靠在墙上等待。
  不久后,他发现自己傻瞪着壁炉发呆。红袍女能从圣火中预言未来,但戴佛斯·席渥斯从火光中看见的全是过往的浮光掠影:燃烧的舰船、火红的铁索、乌云下闪烁的绿影以及盘踞于河流之上的红堡。戴佛斯是个单纯的人,只是因为偶然的机遇,才在战争中得到史坦尼斯的提拔。他不理解诸神为何会夺走他四个年轻强壮的儿子,却饶恕了老迈的父亲。有些夜里,他想到自己之所以活下来,是为了拯救艾德瑞克·风暴……但现在劳勃国王的私生子应己安全抵达石阶列岛,他戴佛斯却还苟活于世。诸神对我还有什么要求呢?他不禁疑惑,如果真有的话,白港之行定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尝了口葡萄酒,把剩下的半杯泼在脚边。
  暮色降临后,懒鳗鱼长凳上的水手开始多起来。戴佛斯问店主又要了杯酒。店主把酒和蜡烛都带来了。“吃不吃?”店主问,“我们有肉派。”
  “派里面是些什么肉?”
  “就是通常那些好肉。”
  妓女们听了就笑。“他的意思是灰肉,”一个妓女说。
  “妈的,闭上鸟嘴,你吃的也是这派。”
  “我什么屎都吃,但你别指望我说好话。”
  店主一走开,戴佛斯立刻吹熄蜡烛,继续坐在阴影里。喝起酒来的水手是全世界最饶舌的群体,即便这等劣酒也能让他们变成大嘴巴。戴佛斯要做的只是倾听。
  他听到的消息大部分是旧闻了,之前已从姐妹屯的高德瑞奇伯爵、或是鲸腹陀的住民那里听过:泰温·兰尼斯特被自己的侏儒儿子杀了,他的尸体臭气熏天,以至于很多天以后都没人敢踏入贝勒大圣堂;鹰巢城夫人被一个歌手谋害,如今谷地由小指头统治,但“青铜”约恩·罗伊斯发誓要扳倒他;巴隆·葛雷乔伊也死了,他的弟弟们正在争夺海石之位;桑铎·克里冈当了土匪,沿三叉戟河烧杀抢掠;密尔、里斯和泰洛西开始了新一轮战争;东方发生了奴隶起义。
  但他也偷听到一些新消息:罗贝特·葛洛佛也在城里招募兵马,但收效甚微,因为曼德勒大人对他的呼吁不理不睬。据说大人宣称白港厌倦了征战——这是个坏消息;莱斯威尔家和达斯丁家奇袭热浪河上的铁民,烧光了长船,这也是个坏消息;波顿的私生子率军南下攻打卡林湾,霍瑟·安柏加入了他的阵营。“妓魇他亲自带队哟,”一位从白刃河上游运来兽皮和木材的讨河人说,“带着三百名长矛兵和一百名弓箭手,途中汇合了霍伍德家和赛文家的人。”这是最糟糕的消息。
  “识时务者为俊杰,威曼大人也该派些人去打仗。”在桌子远端落座的老人说。“卢斯大人既然官拜守护,出于荣誉白港理应响应他的召唤。”
  “波顿家的人懂个狗屁荣誉!”店主一边给大家杯子里添满棕色的葡萄酒,嘴里一边说。
  “威曼大人才不会挪地儿呢,他太他妈肥了。”
  “我听说他身体状况不佳,成天不是哭就是睡,病得几乎下不了床。”
  “就是说他太肥了嘛。”
  “这跟肥胖没有关系,”店主坚持,“主要是狮子抓了他儿子。”
  没人提及史坦尼斯国王,没人意识到国王陛下千里迢迢赶到北方来为他们保卫长城。在东海望,人们谈论的全是野人、尸鬼和巨人,但这些事物对白港人而言似乎都只是传说故事。
  戴佛斯俯身探到烛光中。“我听说佛雷害死了他儿子,姐妹屯的人都这么说。”
  “他们杀的是文德尔爵士,”店主道,“爵士的尸骨就躺在雪圣堂,有蜡烛环绕,你可以自个儿去瞻仰。威里斯爵士还在当俘虏。”
  糟糕透顶。他知道威曼大人有两个儿子,但他以为两个儿子都死了。如果铁王座握有威曼大人的继承人……戴佛斯自己就是七个儿子的父亲,他在黑水河上失去了其中四个,为保护剩下的儿子,他知道自己会答应诸神或世人的任何要求。史蒂芬和史坦尼斯身处数千里之外、远离战争的威胁,但戴冯作为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就待在黑城堡。他所侍奉的国王,其事业成败很可能取决于白港的态度。
  酒友们的话题转移到了龙上头。“你们肯定是疯了,”一位“暴风舞者号”上的桨手说,“乞丐王死了几年啦。有个多斯拉克马王砍了他的头。”
  “谣言是这么传的,”那个老人道,“但不清楚真假。就算他死了,也是死在半个世界之外,谁说得清?哪天国王要我的命,我铁定也想个法子装死。总而言之没人见过他的尸体嘛。”

  “废话!我还没见过乔佛里的尸体或是劳勃的尸体呢,”店主咆哮。“照你的逻辑,他们也都活得好端端的喽?你怎么不说受神祝福的贝勒这些年只是去打了个小盹儿呢?”
  老人扮个鬼脸。“韦赛里斯并非唯一的真龙,不是吗?雷加王子的儿子你能确定他真死了吗?据说他当年还是个婴儿。”
  “他们家不还有个公主吗?”一个妓女说。是那个抱怨灰肉的妓女。
  “有两个,”老人答道,“一个是雷加的女儿,一个是雷加的妹妹。”
  “戴安娜,”讨河人说,“他妹妹叫这个名字。龙石岛的戴安娜。要不就是叫戴安拉?”
  “戴安娜是老国王贝勒的老婆,”桨手纠正,“我在一艘以她命名的船上划过桨,‘戴安娜公主号’。”
  “如果她是国王的老婆,就该称王后啊。”
  “贝勒没有王后,他太神圣了。”
  “其实他跟她结了婚,”妓女说,“只是没睡她而已。加冕为王以后,他便把她和他其他的妹妹一起锁在塔里。一共有三个。”
  “是了,丹妮安娜!”店主大声说,“她叫这个名字。我指‘疯王’的女儿,不是贝勒那该死的老婆。”
  “丹妮莉丝,”戴佛斯开口,“她是跟着戴伦二世时期与多恩亲王联姻的丹妮莉丝取的名。不过我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我却知道,”最先谈论龙的人此刻接了口,他是个身穿浅黑色羊毛夹克的布拉佛斯桨手。“我们南下潘托斯时,曾停靠在一艘名叫‘杏眼少女号’的商船旁,我跟船长的侍者喝过酒。他跟我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说有个苗条少女在魁尔斯上过他们的船,要他们载她和三条龙返回维斯特洛。那少女生有银发紫眼。‘我亲自带她去见船长,’侍者发誓说这是真的,‘但船长不想跑这趟。他觉得贩卖藏红花和丁香的利润更丰厚,而且香料不会放火烧船。”
  地窖里哄堂大笑。戴佛斯没笑,因为他知道“杏眼少女号”的结局。诸神真残酷,他们一面让那个船长平安横渡半个世界,另一面又让他在几乎快到家时被假信号导向灭亡。那个船长比我有种,他出门时心想。按今天的市价,一个人只消去东方做一次买卖,余生就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戴佛斯年轻时也梦想过去这样的大航海,然而岁月就像蛾子围绕火焰舞蹈一样匆匆飞过,他始终没有成行。总有一天,他对自己说,总有一天,等战争结束,等史坦尼斯国王坐上铁王座、不再需要洋葱骑士了,我会带戴冯去远航——史蒂和史坦够大的话也可以去——去看魔龙和世上所有的奇迹。
  门外吹起了风,广场周围的油灯里火苗乱抖。太阳下山后气温显然更低了,但这与东海望无法相比,那里的夜晚寒风呼啸着吹过长城,如刀子般穿透最厚实的斗篷,让人血液冻结。跟那里比起来,白港的风简直像是热水浴。
  他还知道其他容易打探消息的地方:一家以七鳃鳗派闻名的旅馆;一家羊毛代理商和海关官员常去的酒屋;一家花几个铜分就能欣赏下流剧目的剧院。但戴佛斯觉得该打探的都打探到了。我确实来晚了。他本能地伸手到胸前,去摸那个皮绳系住的小口袋,但他的指骨已经不在,在黑水河的大火中他不仅丢掉了自己的船和自己的儿子们,还失去了自己的幸运符。
  下一步怎么做?他紧了紧斗篷。是径直上山、去新堡做无谓的请愿?还是回姐妹屯再做打算?或者干脆回到玛瑞亚和孩子们身边?抑或买匹马,沿国王大道奔回史坦尼斯身边,告诉国王他在白港没有朋友、更得不到希望?
  舰队起程前夜,赛丽丝王后曾宴请萨拉及其麾下船长。卡特·派克带着四名守夜人的高官前来赴宴,甚至连希琳公主也出席了。鲑鱼上桌时,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给大家讲了某个坦格利安王子把猿猴当宠物养的搞笑故事。亚赛尔爵士说,王子喜欢给猿猴穿上他过世儿子的衣服,假装那猿猴是他的孩子,不仅如此,他还时不时替那猿猴求亲。有幸被他提亲的王公贵族们纷纷礼貌地拒绝了——他们当然得拒绝。“穿上丝绸和天鹅绒,猿猴也还是猿猴,”亚赛尔爵士总结,“聪明人应该知道无论猿猴多么像人,它终究做不了人的事。”后党人士为他的玩笑乐开了怀,有几个人甚至直冲戴佛斯笑。我不是猿猴,他心想,我跟你们一样有身份地位,而且我比你们更有人格。但记忆仍旧刺痛了他。
  海豹门入夜时就关闭了,黎明到来前戴佛斯都没法返回“欢乐接生婆号”,只能在城中过夜。他凝视着手握破戟的老鱼王。我穿越大雨、沉船和风暴才来到这里,纵然希望渺茫,也不能半途而废。他失去了指骨和幸运符,但他决非穿天鹅绒的猿猴。他是国王之手。
  城堡梯是一条向上的宽阔白石阶梯,从水滨的狼穴直通山上的新堡。街道两旁有许多大理石美人鱼,美人鱼们用手托着熊熊燃烧的鲸油碗,以提供照明。到达山顶后,他回头望去,将港口尽收眼底,内港外港一目了然。只见防波堤的长墙后,内港中果然挤满了划桨战船,戴佛斯数到二十三艘。看来威曼大人胖归胖,人却不懒。
  新堡城门禁闭,他叫开了一道边门,一名守卫出来问他有何贵干。戴佛斯把那条带有王家封蜡的黑金缎带展示给他看。“请通知曼德勒大人,”他说,“我有要事需要立刻与他私下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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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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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