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5 - 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他狠狠地咬向那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当他撕咬着美味的肉,一任温暖的鲜血自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他不由得流出热泪。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他赶紧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黑牢门外有声音。
  他忽然住口,吓得无法动弹。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呆若木鸡。他听到了靴子踏地和铁钥匙互相碰撞的声音。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如果教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他们还会报告给拉姆斯老爷知道,然后老爷就会惩罚我。
  他明知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俄坏了。整整两天没吃东西,又或是三天。躺在这片黑暗里,怎么说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爷娶了这位伯爵夫人后,就将她锁进塔里,活活饿死。到头来,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于是他缩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牢门打开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吵。诸神保佑,老爷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撕老鼠腿,一边祈祷。老爷很长时间没找他了。这里有许多牢房,有别的囚徒。即便隔着厚重的石墙,他也常能听见他们惨叫,其中女人们的叫声总是最凄厉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再吐骨头,但那骨头却不听使唤地自他下唇滑落,缠在胡子里。别过来,他祈祷,别过来,去别处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脚步声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随即钥匙插进了他这扇门。老鼠从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乱蹬着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开门的声音是最恐怖的。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他发出一声号叫,用双手挡住眼睛。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拿开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这不是他,”一个男孩说,“瞧这衰货,我们走错房间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一个男孩回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吗?”
  “嗯,”停顿片刻。“他刚才说什么?”
  “他好像不喜欢亮光。”
  “一副死相,当然见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没?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个男孩道,“瞧。”
  第一个男孩笑答:“没错,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这只老鼠会趁他睡觉时跑来咬他,不仅会咬脚趾手指,甚至会咬他的脸。他没法对它手下留情。不吃就会被吃,黑牢里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嚅嗫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两个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句话。”一个男孩说。他在两人中较为矮小、也更狡诈。“还记得你是谁吗?”
  恐惧阵阵涌来,他不禁连声呻吟。
  “跟我说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没错,他们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教了又教,对他细致又耐心,可他太久没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说错自己的名字,他又会要我一根指头,或者更糟,他会……他会……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此刻他只觉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求求你们,”他嘶叫道,声若游丝,好像百岁老人的求恳。或许他真的活了一百岁,谁说得准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残缺不全的指头是他紧紧闭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间唯一的屏障。“求求你们,我会把老鼠交出来,请别伤害我……”
  “臭佬,”两个男孩中的大个子说,“你的名字叫臭佬。记得了?”大个子拿着火炬,小个子拿着一圈铁钥匙。

  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记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过着另一种生活。但在这里,从今以后,他就是臭佬,现在他全都记得了。
  他还记起了眼前这两个男孩。他们穿着同样的银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暗蓝色镶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才八岁,两个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个子小、叫小瓦德的个子大,这搅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男孩却引以为乐。“我记得你们,”他张开破裂的嘴唇小声说,“我记得你们的名字。”
  “你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见你,”大瓦德道。
  恐惧犹如尖刀刺进他心房。他们只是孩子,他告诉自己,两个都才八岁。即便自己虚弱得不像样,也足以制服两个八岁大的男孩。然后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钥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不,不,不,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会再要我一根指头,他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求求您,带我走吧。”于是他答应了她。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俩的命,”他动情地说。傻瓜,大傻瓜。
  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游戏,拉姆斯老爷的追猎游戏,老爷最喜欢两条腿的猎物。他们两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没命地跑,可等太阳出来,森林里远远地却能听见号角声和猎狗的吠叫。“我们分头行动,”猎狗们越追越近时,他吩咐凯拉,“这样至少有个人可以得救。”然而那女孩怕得没了主张,死活不肯离开他身边,即便他赌咒发誓说若她被人抓住,他会亲率铁民大军前来营救,也没法把她支开半步。
  结果不出一小时,他们便双双被擒。先是斜刺里冲出一只猎狗将他扑倒在地,凯拉慌乱地朝小丘上爬,却被另一只狗咬住了大腿。顷刻间狗们全部赶到,冲他们低吼咆哮,只要他们敢动便张嘴就咬。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人们随后骑马追来。是的,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不姓波顿。“你们在这儿啊,”他坐在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伤人了,不打个招呼就一走了之。怎么,嫌我招待不周吗?”凯拉拣了块石头,冷不防朝他脑袋掷去。偏出一尺多。拉姆斯笑得更欢:“该罚。”
  臭佬忘不了凯拉绝望无助的眼神,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她是那样娇小,几乎还是个孩子。但他又能做什么呢?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诉自己,如果她听我的话分头行动,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火光是痛,回忆更痛。臭佬自火炬边扭头,眼眶中有了泪花。他又找我做甚?他绝望地想,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什么也没做,至少这次没做。为什么他不干脆让我在黑牢中烂掉?他刚抓住一只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来扭去的老鼠……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小瓦德问。
  “老爷就喜欢这味道,”大瓦德说,“所以才叫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凉弱小。他必须牢牢记住。记住你是谁,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就不会挨罚。这是老爷答应的,老爷金口玉言。说实话,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没力气了。他所有的力气在鞭子、饥饿和剥皮人的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所以当小瓦德推他起来,大瓦德晃动火炬,驱赶他离开牢房时,他温顺得像条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在两腿间夹得紧紧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这是个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念头,也是个邪恶危险的念头。老爷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顿,不姓雪诺。铁王座上的小国王已将拉姆斯老爷划归正统,让他有权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生,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臭佬必须记住这点。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许更久。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晓?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小瓦德举火炬走在前,臭佬温顺地跟随,而大瓦德在他身后压阵。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呢?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名副其实的皮包皮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他右耳带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臭佬就是这样。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你再仔细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是他?这怎么可能?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驯服乖巧。“……我作恶多端,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裸露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我吃了一只老鼠,”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
  “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真是孩子气的想法。不过,说到艾莉亚……“我记得她。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或许您还会喜欢: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0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1块8毛7,就这么些钱,其中六毛是一分一分的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在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硬赖来的,每次闹得脸发臊,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做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点击阅读]
歌剧魅影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歌剧魅影作者:卡斯顿·勒鲁引子:这本奇书异著讲述的是作者如何追踪调查,最后终于证实歌剧幽灵并非子虚乌有的经过。歌剧幽灵的确存在,而非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臆测的只是艺术家的奇想,剧院经理的迷信,或者是芭蕾舞团女演员、她们的老母亲、剧院女工、衣帽间和门房职员这些人凭空捏造的谣传。是的,它也曾有血有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是个影子而已。 [点击阅读]
此夜绵绵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终了也就是开始”……这句话我常常听见人家说。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它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假如有这么一处地方,一个人可以用手指头指下去说道:“那天一切一切都是打从这开始的吗?就在这么个时候,这么个地点,有了这么回事吗?”或许,我的遭遇开始时,在“乔治与孽龙”公司的墙上,见到了那份贴着的出售海报,说要拍卖高贵邸宅“古堡”,列出了面积多少公顷、多少平方米的细目,还有“古堡”极其理想的图片, [点击阅读]
死亡之犬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1我第一次知道这件事情,是从美国报社的通讯记者威廉-皮-瑞安那儿听来的。就在他准备回纽约的前夕,我和他在伦敦一起吃饭,碰巧我告诉了他,次日我要到福尔布里奇去。他抬起头来,尖叫一声:“福尔布里奇?在康沃尔的福尔布里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在康沃尔有一个福尔布里奇了。人们总觉得福尔布里奇在汉普郡。所以瑞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好奇。“是的,”我说道,“你也知道那个地方?”他仅仅回答说,他讨厌那个地方。 [点击阅读]
死亡区域
作者:佚名
章节:29 人气:0
摘要:约翰·史密斯大学毕业时,已经完全忘记了1953年1月那天他在冰上重重地摔了一跤的事。实际上,他高中毕业时已不太记得那件事了。而他的母亲和父亲则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回事。那天,他们在杜尔海姆一个结冰的水塘上溜冰,大一点的男孩们用两个土豆筐做球门,在打曲棍球,小一些的孩子则很笨拙可笑地在水塘边缘溜冰,水塘角落处有两个橡胶轮胎在呼呼地烧着,冒出黑烟,几个家长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那时还没有摩托雪车, [点击阅读]
死亡约会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0
摘要:“怎样,非把她杀掉不行吧?”这句话流进寂静的暗夜,在附近回响片刻,旋即在黑暗中向死海消逝。赫邱里·白罗手搁窗环上,迟疑了一阵。随即双眉紧皱,猛然关起窗子,仿佛要把有害的夜气全部关在外头一样,白罗自幼就相信,外头的空气最好不要让它流进房间,尤其夜晚的空气对身体更是有害。放下窗帘,紧紧挡住窗户,他向床铺走去,微微一笑。 [点击阅读]
死亡终局
作者:佚名
章节:24 人气:0
摘要: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公元前二○○○年埃及尼罗河西岸的底比斯,时间和地点对这个故事来说都是附带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无妨,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人物和情节、灵感是来自纽约市立艺术馆埃及探险队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在勒克瑟对岸的一个石墓里所发现,并由巴帝斯坎.顾恩教授翻译发表在艺术馆公报上的埃及第十一王朝的两、三封信,所以我还是以这种方式写出。 [点击阅读]
死亡绿皮书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0
摘要:“碍…”美也子不知不觉地小声叫了起来(这本书,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是专门陈列古典文学、学术专著之类的书架。进书店的时候,虽说多少带有一线期待,可是会有这样心如雀跃的感觉,却是万万没有想到。美也子每次出门旅行的时候,都要去当地的书店逛逛。地方上的书店,几乎全部都只卖新版的书刊杂志和图书。 [点击阅读]
死亡草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0
摘要:“不解之谜。”雷蒙德-韦思特吐出一圈烟云,用一种自我欣赏,不紧不慢的腔调重复道:“不解之谜呀。”他很满意地环顾着四周。这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屋顶的房梁已经变黑。房间里陈设着属于那个年代的家具,做工考究。雷蒙德-韦斯特露出了赞许的目光。作为一名作家,他喜欢完美。他在简姑姑的房间里总能找到那种舒适的感觉,因为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有个性。他一眼望过去,她直直地坐在壁炉边祖父留下来的那把椅子上。 [点击阅读]
气球上的五星期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气球上的五星期--第一章第一章演讲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介绍弗格森-弗格森博士——“Excelsior”——博士的风貌——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旅行者俱乐部”的晚宴——不失时机的频频祝酒1862年1月14日,滑铁卢广场13号,轮敦皇家地理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听众如云。学会主席弗朗西斯-M××爵士在向他可敬的同行们作一场重要的学术报告。他的话常常被阵阵掌声打断。 [点击阅读]
永别了武器
作者:佚名
章节:49 人气:0
摘要:《永别了,武器》一书系美国著名小说家海明威早期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此书以爱情与战争两条主线,阐述了作者对战争及人生的看法和态度。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志愿到意大利北部战争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巴克莱相识。亨利在前线执行任务时被炮弹炸伤,被送往后方的米兰医院就医。由于护士紧缺,凯瑟琳也来到了米兰,两人又一次相遇。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