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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5 - 第八章 提利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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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独自醒来,轿子已经停了。
  伊利里欧摊开身子睡觉的地方,只剩一堆被压扁的垫子。侏儒觉得喉咙干燥。他梦见……梦见什么?不记得了。
  轿外有群人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提利昂摆腿跨过帘布,跳到地上,发现伊利里欧总督在跟两位骑马的人交涉。那两个人都穿旧皮衫,披深棕色羊毛斗篷。他们的长剑收在鞘里,胖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受到胁迫的样子。
  “我要撒尿,”侏儒宣布。他蹒跚着走下大道,解开马裤,就着一丛荆棘解决内急,尿了很长时间才尽兴。
  “至少他撒尿的本事不赖,”一个骑马的人说。
  提利昂把那话儿抖干净,一路走回来。“撒尿是我最不出彩的特长,见过我拉屎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他转向伊利里欧总督,“这两位可是你的熟人,总督阁下?瞧他们一身土匪装扮,我真想操起斧头来保护您咧!”
  “操斧头?”两个骑手中块头较大的大声重复道,他是个有蓬乱胡子和蓬松橙发的壮汉。“听见没,哈尔顿?这矮冬瓜敢向咱们挑战!”
  壮汉的同伴年长些,修面整洁,有一张苦行僧式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他把头发拢起来,用绳子绑在脑后。“越是不起眼的人越是会虚张声势,吹嘘自己的勇气,”他声称,“我怀疑他连只鸭子都打不过。”
  提利昂耸耸肩,“先把鸭子拿来。”
  “你眼前不就是一只?”骑手瞥了眼同伴。
  壮汉霍地抽出长柄剑,“达克①在此!你这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尿壶。”
  诸神在上,原来如此。“我以为指的是小鸭子。”
  壮汉笑声如雷,“听见没,哈尔顿?他只敢对付小鸭子!”
  “安静的鸭子更好,”那个叫哈尔顿的人用冰冷的灰色眼眸审视了提利昂一番,然后转回去对伊利里欧说,“箱子呢?”
  “骡队驮着呢。”
  “骡子太慢了。我们带了驮马来,得赶紧换上去。达克,这差事交给你。”
  “为什么当差的总是达克?”壮汉回剑入鞘,“你都干了啥,哈尔顿?我跟你,谁才是骑士啊?”说归说,他还是拍马朝骡队跑去。
  “孩子近况如何?”箱子被换到马上时,伊利里欧问。提利昂数到箱子一共六只,橡木制,用铁扣锁上。达克很轻松地就把它们举起来,扛在一边肩膀上。
  “已经长得跟格里芬一般高了,三天前他刚把达克打翻进马槽里。”
  “我才没被打翻!我只是表演下逗他玩而已。”
  “那我该祝贺你的演技啰,”哈尔顿道,“连我都被唬过了。”
  “有只箱子里装了给孩子的礼物。是姜糖,他最喜欢吃。”伊利里欧的语调听起来怪异地伤感。“我本以为可以随你们去葛·多荷,在你们顺流而下之前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会……”
  “大人,我们没时间举办宴会,”哈尔顿打断,“格里芬的意思是等我们赶回去就立刻动身。从下游传来的没一条好消息。多斯拉克人在匕首湖北出现,那是老莫索卡奥的先头部队,而哲科卡奥就跟在后头。两个卡拉萨同时穿过了科霍尔森林。”
  胖子对此嗤之以鼻,“哲科每隔三、四年就会来找科霍尔人的麻烦,科霍尔人会客客气气地送出一大笔金子,好让他回家。至于莫索嘛,他的卡拉萨就跟他一样老迈,而且人数一年比一年少。真正有实力的——”
  “——是波诺卡奥,”哈尔顿替他说完,“如果传闻属实,莫索和哲科正是被波诺驱赶而来。我们最后收到的报告声称波诺的部众接近了赛荷鲁江的源头,浩浩荡荡足有三万人。格里芬决不愿冒沿洛恩河南下时撞上渡河的波诺的风险。”哈尔顿瞥瞥提利昂,“这侏儒骑马的工夫比得上撒尿吗?”
  “那当然了,”提利昂抢在奶酪贩子前头回答,“不过你最好给这侏儒准备一副特殊的鞍子和一匹好脾气的马。还有,这侏儒自己长着嘴巴。”
  “确实长了张臭嘴。我叫哈尔顿,是小团队里的医师,人送外号‘赛学士’。我的同伴是达克爵士。”
  “是罗利爵士!”壮汉叫道,“罗利·达克菲。任何骑士都能册封骑士,所以格里芬册封了我。你叫什么,矮冬瓜?”
  伊里利欧连忙接口:“他叫耶罗。”
  耶罗?听起来像给猴子起的名。更糟的是,这是个潘托斯名字,而白痴也看得出提利昂并非潘托斯人。“在潘托斯我是耶罗,”他赶紧补充,以防露馅,“但我妈管我叫胡戈·希山。”
  “你到底是个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呢?”哈尔顿追问。
  提利昂知道自己在这位“赛学士”面前得小心谨慎。“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说得好。那么胡戈·希山先生,再回答我一个问题:请问镜盾萨文是如何杀死恶龙乌拉克斯的?”
  “他把盾牌举在面前,使得乌拉克斯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直到萨文的长矛戳进它眼里。”
  哈尔顿不为所动,“这故事连达克都知道。你能告诉我在血龙狂舞时期,哪个骑士企图用同样的把戏来对付瓦格哈尔?”
  提利昂咧嘴一笑,“拜伦·史文爵士。结果他被活活烤死……不过那条龙是叙拉克斯,并非瓦格哈尔。”
  “恐怕你错了。慕昆学士所著的《血龙狂舞真史》中记载——”
  “——此书中确实记载为瓦格哈尔,但那是慕昆国师的笔误。拜伦爵士的侍从亲眼目睹了主人丧命,此后写信描述给爵士的女儿听。在信中,他写明龙是叙拉克斯,是雷妮拉骑乘的母龙,这比慕昆的版本要可信得多。试想,史文身为边疆地的骑士,而统领边疆地的风息堡支持伊耿。瓦格哈尔当时由伊耿之弟伊蒙德王子骑乘,史文又怎么可能去杀它呢?”

  哈尔顿噘起嘴,“别从马背上摔下来就好,否则你就自己滚回潘托斯去吧。正常人还是侏儒,‘含羞少女号’都不会多等。”
  “含羞的少女是我除了放荡妞之外最喜欢的货色。告诉我,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吗?”
  “我像是会召妓的人吗?”
  达克大声嘲笑:“他不敢!莱摩儿知道了会要他祈祷个够!哦,那孩子会跟他同去,然后格里芬会把他命根子切下来塞进他喉咙里!”
  “没关系嘛,”提利昂道,“反正学士不需要命根子。”
  “但哈尔顿只是‘赛学士’。”
  “你似乎很欣赏这个侏儒,达克,”哈尔顿说,“既然如此,你带他走吧。”说完他拍马扬长而去。
  达克又花了点工夫才把伊利里欧的箱子绑定在三匹驮马上。哈尔顿已不见踪影,但达克似乎并不担心。他翻身上马,一把抓住提利昂的领子,将其拎到身前。“抱紧鞍桥就万事大吉。我这坐骑步子很稳,而巨龙大道就跟处女的屁股一样光滑。”罗利爵士用右手控制缰绳,左手抓紧马皮带,踢马快速前进。
  “一路顺风,”伊利里欧在他们身后叫唤,“告诉那孩子,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但我会在维斯特洛与你们会合的。以我最亲爱的西拉的手的名义,我发誓。”
  提利昂·兰尼斯特回头看了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最后一眼,总督大人一身锦袍站在轿边,耷拉着肥厚的肩膀。尘土飞扬,奶酪贩子的身影竟显得逐渐渺小起来。
  骑过四分之一里后,达克追上了赛学士哈尔顿,随后他们并排前行。提利昂紧抓住高高的鞍桥,两条短腿被极不舒服地分开,他心知肚明等待自己的将是无穷尽的水疱、淤伤和抽筋的折磨。
  “你觉得匕首湖的水盗会怎么料理小矮人?”哈尔顿边骑边说。
  “炖矮冬瓜汤?”达克提出。
  “不洗澡的乌霍最麻烦,”哈尔顿披露,“光那身味道就臭死人。”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幸好我没鼻子。”
  哈尔顿朝他浅笑道:“要是撞上‘巫婆之齿号’的柯拉大姐,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柯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Yan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你敢!”达克沉着脸警告。
  “悉听尊令,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柯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君临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瑟曦是也。”
  这话把达克逗乐了,哈尔顿说:“好个下流小丑,耶罗,我听说裹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达克不安地看着同伴,“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洛恩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哈尔顿道,“我向你道歉,耶罗。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领亲王的灰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灰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提利昂·兰尼斯特而言,死并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一码事。裹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传说中在凯岩城出没的机灵的兰恩的鬼魂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达克并没留意侏儒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老卡斯威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他眼看着卡斯威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故事的结局提利昂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命名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达克道,“洛伦特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洛伦特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河湾地,渡过狭海,加入了黄金团。起初我做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哈利·斯崔克兰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格里芬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里芬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赛学士哈尔顿浅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②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壮汉坚称,“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提利昂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达克与哈尔顿则去喂马喝水。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皮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麦酒送下肚。提利昂发现经历了与伊利里欧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你们拿的这些箱子,”他边吃边评论,“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黄金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罗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达克耸耸肩。

  “还有衣服,”哈尔顿插话,“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皮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
  月亮出来后,他们又回到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缓步东行。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在前方闪烁,犹如森林与山谷间一条长长的白银缎带。此情此景,竟令提利昂·兰尼斯特感到了几许平和。“长腿洛马斯所言非虚,这条大道的确是个奇迹。”
  “长腿洛马斯?”达克疑惑地问。
  “一位死了很久的作家,”哈尔顿解释,“他毕生周游世界,写下两本书《奇迹》和《人造奇迹》,书中详叙了他的游历。”
  “我小时候,我的一位叔叔把这两本书送给了我,”提利昂道,“我爱不释手,一直把它们读烂。”
  “‘天神实现了七大奇迹,人类却营造了九个’”赛学士引用书中名言,“人类真是不够虔诚,居然比神还要多造两个。瓦雷利亚的石头路就在‘长腿’列出的九大奇迹之列,我记得是第五大奇迹。”
  “是第四大奇迹,”提利昂纠正,他童年时代把这十六个奇迹背得可谓滚瓜烂熟。每逢宴会,吉利安叔叔就要他在桌边背诵。我不是特喜欢表演吗?站在端盘子的仆人中间,每个人都盯着我看,我可以向大家证明自己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幻想能踏上“长腿”的征途,周游列国,见证奇迹。
  不过在他十六岁命名日到来的十天前,泰温公爵粉碎了侏儒儿子的幻想。那天,提利昂说他要学叔叔们十六岁时的样,去造访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我的兄弟们不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父亲回应,“也不会娶个妓女。”提利昂提醒对方,自己再过十天就成年了,按习俗将可以自由行动。泰温公爵答道:“没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杂色衣、倒立着行走来取悦香料爵爷和奶酪贩子们。不过路费你自己掏,而且永远不要想回来。”眼见男孩的倔强态度被打消,父亲又补充道:“既然你闲不住,就去做点有用的事。”于是提利昂的成年礼是清扫凯岩城内所有阴沟水槽。也许他是想我掉进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泰温大概很失望,因为排水沟从没像提利昂负责清扫时那么通畅过。
  给我一杯美酒,冲去泰温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
  他们整夜骑行赶路,提利昂断断续续地犯困,就着鞍桥打盹儿,又毫无征兆地惊醒。他不时往旁边滑,但罗利爵士总能及时出手,把他捞回来。到了早晨,侏儒的脚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着了火一样。
  他们又骑了一天,才赶到葛·多荷的旧址,这座古城坐落在河边。“这就是传奇的洛恩河啊?”提利昂在小山上凝视着和缓的绿色河流说。
  “这只是小洛恩河而已,”达克纠正。
  “河如其名,”其实这河倒不算太小,但三叉戟河三条支流中最小的也有它的两倍宽,而每一条的流速都比它快。至于河边的城市,更是毫不起眼。从史书中提利昂已知葛·多荷本非大城,只是美丽出众,翠绿与繁花映衬,运河和喷泉纵横。直到被战火呑噬,直到魔龙降临。一千年后的今天,运河中只剩芦苇和淤泥,喷泉池里的一摊摊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寺庙与宫殿的残垣碎石散乱一地,唯有盘根错节的老柳树在河边荒地上愈发茂盛了。
  废墟中依旧有人居住,当地人在野草丛中辟了些小菜园。听到从古瓦雷利亚大道上传来的铁蹄声,他们大多赶紧逃回了平时居住的山洞,只有少数几个胆大的站在日头下,用呆滞、漠然的目光瞅着过路客。一个浑身赤裸、膝盖以下全是泥巴的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提利昂。她一定没见过侏儒,他明白,更别提没鼻子的侏儒了。于是他伸伸舌头,扮了个鬼脸,把女孩吓哭了。
  “你干什么?”达克质问。
  “献上飞吻呢。我吻上哪个女孩儿,她就准得哭,百发百中。”
  大道在纠结的柳树丛中忽然告终,他们沿河岸向北又骑行了一小段,直到穿出树丛,来到一个古旧的石码头。码头已有一半陷进水里,高高的褐色野草几乎把它给埋了。“达克!”有人高叫道,“哈尔顿!”提利昂将头歪到一边,只见一个男孩站在一间低矮木屋的房顶上,挥舞着一顶宽边大草帽。这是个细瘦精悍的孩子,身材匀称,一头暗蓝色头发。侏儒认为他有十五、十六岁,至少相去不远。
  那木屋原来就是“含羞少女号”的船舱。这是艘摇摇欲坠的单桅撑蒿船,横梁宽吃水浅,适合在窄小的溪流和沙洲间穿梭。一位平凡的少女,提利昂心想,但往往最丑的在床上最饥渴。往返于多恩领河流的撑篙船几乎都漆了明亮色彩,精雕细刻,这位少女却不一样。她被漆成土灰色,而且油漆已然斑驳起皮;她那巨大的主舵同样朴实无华,简单得没有任何装饰。她就像是在泥巴里滚过的下贱胚子,他心想,这样安排当然是有意为之。
  达克也高叫回应,他胯下的母马一路涉过浅滩,踩倒无数芦苇。对面的男孩从船舱跳下甲板,“含羞少女号”上其他的乘客也于此刻现身:一对像是洛伊拿人的年长夫妇站在舵边,一位披柔软白袍的清秀修女走出船舱,从眼睛旁拨开一缕暗褐色头发。
  还有格里芬,谁也不会错过格里芬。“别嚷嚷了,”他说。河面顿时肃静。
  这家伙很难对付,提利昂当即意识到。
  格里芬的斗篷乃是用洛伊拿红狼的兽皮和头皮制成,在斗篷下他穿用铁环扣紧的棕色皮衣。他修剪整洁的脸看起来也似乎是皮革制,而他的眼角边已有了皱纹。虽然他跟他儿子一样是蓝发,但发根却是红的,眉毛红得更显眼。他臀上悬了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对于达克和哈尔顿的平安返回,即便他有欣喜之意,也丝毫没流露出来。但他没有掩饰看到提利昂的不快,“一个侏儒?这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指望看到一大轮奶酪。”提利昂转向小格里芬,露出最无辜的微笑,“染蓝发在泰洛西挺时尚,但在维斯特洛,男孩会朝你丢石头,女孩会指着你的脸嘲笑你。”
  那孩子吓了一跳,“我妈是泰洛西淑女,我染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家伙究竟是谁?”格里芬严厉地问。
  哈尔顿道,“伊利里欧专门写了信跟你解释。”
  “立刻拿给我看。把侏儒带去我的舱房。”
  我不喜欢他的眼睛,提利昂坐在昏暗的舱房,看着这位佣兵坐在他对面读信时,心里这么想。两人间只隔了一张划痕累累的板条桌,桌上有只牛油蜡烛。那是一对冰蓝、冷酷、淡色的眼睛,侏儒不喜欢淡色的眼睛,因为泰温公爵就有一双淡绿色中闪烁着金黄的眸子。
  他静静地观察。这佣兵会读信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有几个在刀尖上舔血的佣兵能做到这点呢?他的嘴唇几乎一动也不动。提利昂进一步意识到。
  格里芬终于从羊皮纸上抬起头来,眯起那对淡蓝色的眼睛,“泰温·兰尼斯特死了?死在你手中?”
  “死在我手指上,瞧,就这根指头,”提利昂伸出一根手指给格里芬瞻仰,“泰温公爵当时蹲下如厕,我正好用十字弓射穿他的肚皮。我看他究竟能不能拉出黄金来——遗憾的是,他做不到,我正愁没金子花咧!从前,我还害死了我老妈,噢,别忘了我外甥乔佛里,我在他婚宴上下毒,亲眼看着他窒息而死。奶酪贩子是不是把这部分漏掉了?为了取悦女王陛下,我准备把我老哥老姐统统加进谋杀名单里。”
  “取悦她?伊利里欧失去理智了吗?陛下拿一个坦承自己犯下弑君和弑亲兽行的恶棍何用?”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被我谋杀的国王霸占过她的王座,而我背叛狮子的行为,已经让女王陛下从中获益。”他挠挠烂鼻子,“别担心,我不杀你,你又不是我家人。可以把奶酪贩子的信给我瞧瞧吗?我很高兴能亲自拜读关于自己的事。”格里芬不仅忽视他的请求,还把信放到烛焰上,眼看着羊皮纸焦黑、卷曲、灰飞烟灭。“坦格利安家和兰尼斯特家之间有血仇,你为何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事业?”
  “为了金钱与荣耀,”侏儒欢快地声明,“噢,还为了报仇。只消见到我老姐,你就会恍然大悟了。”
  “我很明白仇恨的滋味。”格里芬说话的腔调,让提利昂意识到他是认真的。这个人终日以仇恨为食,以仇恨为衣,度过了多少岁月。
  “我们总算是找到共同点了,爵士先生。”
  “我不是骑士。”
  你不仅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真是缺心眼儿啊,大人。“达克爵士说是你册封他的。”
  “达克多嘴。”
  “鸭子会说话,已经很了不起了咧。好吧,格里芬,你不是骑士,而我是胡戈·希山,一只小怪物,你的小怪物——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我只想做龙女王的忠仆。”
  “那你如何服侍她?”
  “当然是用舌头啦,”他伸出舌头,舔过一根又一根手指。
  “我可以为女王陛下分析我亲爱的老姐的思考方式——如果那能叫思考的话;我可以指导她手下的将领如何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哥詹姆;我知道七国之中哪些诸侯勇敢,哪些诸侯懦弱,哪些对王室忠诚,哪些可以被收买。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她带来更多盟友。此外,在龙的方面我是行家,不知比你家‘赛学士’强出多少。我还很有趣哦,而且我吃得不多。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私家小恶魔好了。”
  格里芬掂量片刻,“听好了,侏儒,你是我的团队里最卑贱的一分子。管住舌头,乖乖听话,否则有你好受的。”
  是,父亲,提利昂差点脱口而出。“是,大人。”
  “我不是大人。”
  说谎。“把它当作我的恭维吧,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骑士,不是大人,也不是朋友。“太可惜了。”
  “省省你的毒舌。我最多把你带到瓦兰提斯,若你态度忠顺、又确有所长,到时候可以留下来,尽心竭力为女王效命。若你敢制造麻烦,我随时可能把你撵出去。”
  是吗?是要把我沉到洛伊拿河底,让鱼儿享用我的烂鼻子喽?“Valar dohaeris。”
  “睡甲板还是货舱,随你挑。耶利亚会为你准备床具。”
  “她真是太好心了。”提利昂蹒跚着鞠了一躬,走到舱房门口,又回过头。“找到女王陛下后,如果我们发现关于龙的事只是水手们醉后胡言乱语,该怎么办呢?毕竟,这个疯狂的世界充满了各种荒唐故事,你瞧,有古灵精怪,有幽灵尸鬼,有美人鱼,岩地精,长翅膀的马,长翅膀的猪,还有……长翅膀的狮子③?”
  格里芬皱眉怒视他。“我郑重警告过你了,兰尼斯特,管住你的舌头,否则有你好受的。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既关系着国家命运,也关系着大伙儿的身家性命和家族荣誉。这不是你拿来随便找乐子的游戏。”
  当然不是,提利昂心想,这是权力的游戏。“如您所愿,船长阁下,”他喃喃地说着,又鞠了一躬。
  注释:
  ①“达克”(Duck)意为鸭子。
  ②“达克菲”意为鸭子之地。
  ③“格里芬”意为狮鹫,指长翅膀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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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印]戈斯这一时期②,诗人一开始便尝试一种新的样式——散文诗。虽然泰戈尔的大部分翻译作品都采用了散文诗这种形式,然而这些作品的孟加拉文原著,显然都是些出色的韵文。那么,诗人到底为什么动手写起了散文诗呢?人们自然会以为,采用散文诗写作与“散文”③《吉檀迦利》的成功(指英译本)有关,诗人自己也赞同这种观点(《再次集》导言)。 [点击阅读]
冒险史系列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0
摘要:一歇洛克-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我认为,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