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4 - (卷四)群鸦的盛宴(47)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柯蒙多留了片刻,“大人,会面可否缓一日?自莱莎夫人死后,这孩子的病一天比一天厉害,不仅发作得更频繁,每次发作也更加剧烈。我已在所能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他放血,给他喝安眠酒和罂粟花奶,以助其入睡,然而,他需要休息……”
  “他一天能睡十二个钟头,”培提尔打断道,“而我只要他在必要的时刻保持清醒。”
  学士尴尬地用手指梳梳头发,甩开无数米粒,落到地板上。“从前,每当他焦躁不安时,莱莎夫人会喂他奶喝。安布罗斯博士说母乳具有奇特的功效。”
  “这就是你的谏言吗,学士先生?你要我们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守护者找个奶妈?那等他结婚那天,该怎样让他断奶呢?或者教他放弃奶妈的乳头直接找上新娘子的?”培提尔公爵哈哈大笑,“不,不妥,我建议你另选一条路子。孩子都爱吃甜食,对吧?”
  “甜食?”
  “甜食。蛋糕、派饼、果酱、果冻、蜂蜜……诸如此类,或许……在牛奶里加一点甜睡花,你试过吗?只加一点点,以安抚神经,帮他摆脱癫痢病的困扰。”
  “一点?”学士的喉结急促地前后蠕动,“一点点……也许,也许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频繁,然而,我可以试……”
  “一点,”培提尔公爵保证,“在你带他出来接见封臣们之前。”
  “遵命,大人。”学士急匆匆离开,每走一步,颈链都轻声作响。
  “父亲,”等众人离开后,阿莲发问,“您用早餐吗?我去盛粥。”
  “我讨厌麦片粥,”他用小指头的眼睛打量她,“一个亲吻足以当我的早餐了。”
  真正的女儿决不会拒绝为父亲献上亲吻,因此阿莲奔上前吻了他,那是干巴巴、急促的一碰,刚刚碰到脸颊,旋即急促地分开。
  “多么地……尽职尽责啊,”小指头的嘴唇在笑,眼睛却没有,“好吧,我正好有职责要交给你。去找厨子,温几壶红酒,加上蜂蜜和葡萄干,我们的客人爬了很长的路,想必又冷又渴。等他们抵达,你得亲自出去迎接,奉上面包皮、奶酪和葡萄酒……我们还剩下什么样的奶酪?”
  “呛口的白奶酪和发臭的蓝奶酪。”
  “端白的出来。此外,你得更衣。”
  阿莲低头审视自己的裙服,那是奔流城的深蓝和暗红,“您觉得这太——”
  “——太徒利化了。我的私生女儿炫耀地穿着我前妻的衣服会刺激‘公义者’们。赶快去换,嗯,需要我提醒你天蓝和乳白也不行吗?”

  “是,”天蓝和乳白乃是艾林家族的色彩。“他们有八个,您……青铜约恩也在其中?”
  “他是这八个里面我唯一关心的。”
  “青铜约恩认得我,”她提醒培提尔,“他儿子披上黑衣时,他随行来临冬城做客。”阿莲模糊地忆起,自己是如何疯狂地爱上了威玛爵士……那仿佛是一生之前的事了,是某位笨女孩的梦想。“后来,罗伊斯大人他还……他还在君临见过珊莎·史塔克,在首相的比武会上。”
  培提尔以一根手指抬起她的下巴:“罗伊斯见过这张俏脸不假,但这张脸不过是一千张脸谱中匆匆闪过的花朵。下场比武的战士关心的是自个儿的安危,不是 人群中的孩子;而临冬城的珊莎是个枣红头发的小女孩,我女儿是高大美貌的处女,头发更有栗子的颜色。人们只会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阿莲,”他吻了她的鼻 子,“叫玛迪燃起书房的炉火,我将在那里待客。”
  “不在大厅吗?”
  “不成。我不能太靠近艾林家的王座,否则会挑起更深的怨恨,他们认为像我这样出身低微的人注定没资格向往那高高在上的座位。”
  “书房啊……”她本该就此住嘴,却不知怎的又补问了一句,“若您把劳勃……”
  “……和谷地交给他们?”
  “他们已经占有了谷地。”
  “噢,他们是占有谷地的一大块,这我承认,但远远没到控制局面的程度。我在海鸥镇很受欢迎,也有别的诸侯肯当我的朋友。格拉夫森、林德利、莱昂诺·科布瑞……当然,他们的势力比不上公义者同盟。不过阿莲,你觉得我们还能上哪儿去呢?返回我在五指半岛上的雄伟要塞吗?”
  她考虑过后路了,“乔佛里给了您一座雄伟要塞,您理所当然应该回赫伦堡。”
  “那只是虚位,我需要用它来迎娶莱莎,仅此而已——当时总不能让兰尼斯特把凯岩城封给我吧。”
  “是,但城堡已经属于您了。”
  “啊,那是怎样一座城堡啊!洞穴般的殿堂与荒废的塔楼,鬼魂与幽灵四处出没,无人打理,难以防御……还有关于诅咒的小麻烦。”
  “诅咒是歌谣和故事里才有的事。”
  这话令小指头不禁微笑:“已经有关于中毒矛惨死的格雷果·克里冈的歌谣了吗?或者关于在他之前的佣兵,被他肢解四肢的那位?那位又是从亚摩利·洛奇 爵士手中接管城堡的,而亚摩利·洛奇爵士得自于泰温公爵,结果前者教熊吃掉,后者死在自己的侏儒儿子手上。我还听说河安老夫人也死了。罗斯坦家族、史壮斯 家族、哈罗威家族,史壮斯家族……碰过赫伦堡的人统统不得好死。”

  “那就把它交给佛雷侯爵!”
  培提尔轻笑出声,“也许吧,或者给咱们亲爱的瑟曦太后……噢,可不该说她的坏话,她把那些华丽的织锦给我送来了,你说,她不是挺仁慈的吗?”
  提起太后的名字便令她全身僵硬。“不,她才不仁慈,她让我害怕。如果叫她知道我在这里——”
  “——那我只好让她提前出局了,如果她还没把自己置于死地的话,”培提尔用小指头的笑逗弄她,“在权力的游戏之中,最卑微的棋子也有自己的欲望,有时候会拒绝执行你为它们设计的行动。记住这点,阿莲,这是瑟曦始终学不会的一课。好啦,你不是还有职责要办吗?”
  她乖乖照办,首先监督厨子温酒,接着找来一大轮白奶酪,并令下人烤好二十人份的面包皮,以防诸侯们带的随从过多。吃了我们的面包皮与食盐,他们就是宾 客,再也不能伤害我们。虽说在孪河城,佛雷家族公然践踏关于宾客的律法,谋杀了她的母亲大人和哥哥,但她不相信高贵的约恩·罗伊斯会堕落到那种程度。
  随后她开始布置书房。书房已铺有密尔地毯,没必要再撒香草,阿莲吩咐两名男仆抬来搁板桌,再端来八张沉重的橡木皮革座椅——若是寻常宴席,该把两张椅子分别放在桌子首尾,再左右各放上三张,可这次不一样,阿莲另有主意,她在桌子的一面放了六张椅子,另一面放上两张。
  同盟的诸侯们应该到达雪山堡了吧,爬山十分辛苦,骑骡子需骑上一天,走路得花好多日子了。会谈将在夜间举行,蜡烛必不可少。于是等玛迪燃好炉火后, 阿莲又叫她取来若干熏香蜂蜡,这是魏克利伯爵送给莱莎夫人的求婚礼物。随后她又回去厨房,确保面包皮和葡萄酒准备妥当。一切都很顺利,还有时间留给她梳洗换 装。
  她首先看中一件纯紫的丝裙服,接着又为一件暗蓝色镶银丝的天鹅绒裙服着迷,最后她想起阿莲不过是私生女,打扮不能招摇醒目。结果她换上一件羊毛裙 服,暗棕色,做工朴素,胸前与衣袖上绣了藤蔓与枝叶的装饰,还镶有金边。这件裙服舒适体贴,却几乎可算是仆女的服装。培提尔将前妻的珠宝也尽数给了她,此 刻她拿许多项链试了又试,觉得它们都过于华丽,最后只系了一条天鹅绒缎带,锻带是秋天的金色。吉思尔将莱莎的银镜端来,她发现这个颜色与阿莲蓬松的深棕色 头发很配。罗伊斯伯爵认不出我来的,她心想,连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

  自觉具备了培提尔·贝里席的信心之后,阿莲·石东戴上微笑,跑去迎接客人。
  鹰巢城是七大王国里唯一一座需要客人从地下进入的城堡。蜿蜒的石阶穿过雪山堡和危岩堡,在长天堡终结。最后六百尺是垂直的悬崖,迫使来客放弃坐骑,作出选择:要么和萝卜一起搭乘摇摇晃晃的木篮子上山,要么在山腹中攀登凿刻的搭手。
  雷德佛伯爵和韦伍德伯爵夫人是同盟中的长者,众人将吊篮让给他俩坐,篮子回来时又载了肥胖的贝尔摩伯爵上去。其他诸侯自行攀登。阿莲在新月堂温暖的壁炉前以劳勃公爵之名欢迎他们,奉上面包皮、奶酪和盛在银杯中温热的葡萄酒。
  先前培提尔给她一张纹章卷轴加以研习,因而她能通过纹章辨认出所有人。显然,胸前绣有红色城堡的是雷德佛,他身材矮小,灰胡子修剪整齐,慈眉善目; 安雅夫人是公义者同盟中唯一的女性,深绿外套上用黑玉镶有韦伍德家族的破碎车轮徽章;紫衣上绣六只银铃的是贝尔摩,梨形肚子,圆肩膀,多肉的下巴伸出无数 淡黄间灰的短须;赛蒙·坦帕顿与他刚好相反,胡子又黑又尖,外加尖鼻子和冰蓝色眼睛,使得这位九星城骑士犹如天上的猛禽;小杭特伯爵的白貂皮披风乍看上去 没有特色,直到她发现系外套的别针——五根呈扇形散开的银箭。此人年过四十,阿莲私下觉得他已接近五旬,乃父统治长弓厅近六十年之久,最近突然暴病身亡, 谣传是做儿子的迫不及待要继承权位。小杭特的脸跟鼻子红得像苹果似的,无疑是贪杯的缘故,她决心多给他倒几杯酒。
  来客中最年轻者胸前绣有三只乌鸦,每只爪下都抓着一颗血红的心脏,此人褐色的头发披到肩膀,前额垂下一绺散乱的发卷。这便是林恩·科布瑞爵士,阿莲一边想,一边警惕地扫视着对方刚硬的唇形和令人不安的眼神。
  罗伊斯兄弟走在最后,奈斯特子爵陪伴着青铜约恩。符石城伯爵如猎狗般高大,纵然头发灰白,面容沧桑,仍有说不出的魄力,那双纠结的巨掌仿佛随时能将 年轻人的脖子轻轻折断。看他严肃的神情,珊莎不由得忆起临冬城的往事,忆起伯爵大人坐在桌边和母亲低语;忆起他外出打猎,收获了一只雄鹿,欢呼呐喊声震城 堡;忆起他在校场里以比武用的钝剑将她父亲打倒在地,还打败了罗德利克爵士。不行,他一定能认出我来,他怎么可能不认识我?阿莲犹豫要不要跪在对方面前寻 求庇护。他没为罗柏而战,怎会为我而战呢?战争已告结束,临冬城成了废墟。“罗伊斯大人,”她怯生生地问,“您需要美酒以驱除寒意吗?”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