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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4 - (卷四)群鸦的盛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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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长,足以发现湿发叔叔唤醒的比他最初设想的多得多。知道吗?卓鼓家族企图夺取王位,还有人听‘三淹人’塔勒说马伦·沃马克才是黑心王真正的后嗣。”
  “瞎掰,国王必须在海怪家族中产生。”
  “鸦眼正属于海怪家族,而长兄优先于幼弟。”阿莎俯身靠近。“但我是巴隆国王的亲生骨肉,因此排在你们俩之前。听我说,阿叔……”
  沉默突然降临。歌声消失了,小伦伍德·陶尼放下提琴,人们纷纷转过头去。甚至匕首和盘子相碰的嗒嗒声也平息下来。
  十几个新来的人走进宴会帐篷。维克塔利昂看到“长脸”琼恩·密瑞,“褐牙”托沃德,“左手”卢卡斯·考德,吉蒙德·波特利双臂环抱在镀金胸甲前—— 那是巴隆第一次起兵期间,他从一个兰尼斯特船长身上扒下来的——橡岛的奥克伍站在他身旁。后面是“石手”、科伦·汉博利,火红的头发编成一根根辫子的“红 桨手”,“牧羊人”拉弗,君王港的拉弗,以及“奴工”科尔。
  还有鸦眼,攸伦·葛雷乔伊。
  他看上去一点没变,维克塔利昂心想,他看上去跟嘲笑我之后离开那天一模一样。攸伦的长相在科伦大王几个儿子中最为英俊,三年的流放生活并没改变这 点。他的头发仍如午夜汪洋般漆黑,没有一根白丝,而他的脸依然平整白皙,留着整洁的黑胡子。一片黑皮革遮住攸伦的左眼,但他的右眼像盛夏的天空一样湛蓝。
  他那只微笑的眼睛,维克塔利昂心想。“鸦眼。”他招呼。
  “是鸦眼国王,弟弟。”攸伦微笑道。他的嘴唇在灯光下又黑又蓝,好似淤青。
  “选王会才能决定谁是国王,”湿发站起来,“而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
  “——坐上海石之位。说得好。”攸伦环视帐内。“巧的是最近我天天坐在海石之位上,却没人提出异议。”他那只微笑的眼睛烁烁闪光。“瞧,有谁比我更 了解神灵呢?马神,火神,镶宝石眼睛的黄金神,雪松木雕的神,刻在山岩上的神,没有形体的神……我通通知道。我见到人们向他们献花,以他们的名义宰杀山 羊、公牛和儿童。我听到人们用几十种不同的语言祈祷:治愈我萎缩的腿,让那位处女爱上我,给我一个健康的儿子……保护我!保护我免遭敌人的伤害,保护我免 受黑暗的侵袭,保护我,在马王、雇佣兵、奴隶贩子和我肚子里的螃蟹面前保护我!保护我免受宁静号的掠夺。”他狂笑不止。“不敬神?天哪,伊伦,我是世上最 最敬神的水手!你侍奉的只是一个神,湿发,但我侍奉着成千上万个神。从伊班到亚夏,无论是谁,看见我的船帆就会祈祷。”
  牧师伸出一根瘦骨嶙岣的手指,“他们向树木,黄金做的偶像和羊头怪物祈祷。那些是虚伪的神……”
  “就是这样,”攸伦说,“为这不敬神的罪恶,我把他们杀光了。我让他们血洒大海,然后把自己的种子播进他们哭叫着的女人体内。你说得对,他们那些微不足道的、虚伪的神无法阻止我,你瞧瞧,我比你更虔诚,伊伦。或许你应该跪下向我祈福。”
  “红桨手”纵声长笑,其余人也跟着笑。
  “傻瓜,”牧师说,“一群傻瓜、恶仆和瞎子。你们就看不清站在你们面前的是个什么东西吗?”
  “是国王。”科伦·汉博利说。
  湿发啐了一口,大步踏入夜色之中。
  等他走后,鸦眼将微笑的眼睛转向维克塔利昂,“司令大人,你不向许久不见的哥哥问好?还有你,阿莎?你母亲还好吗?”
  “不好,”阿莎说,“有人让她做了寡妇。”
  攸伦耸耸肩,“我只听说风暴之神卷走了巴隆。他是谁杀的?告诉我,侄女,我会亲自替他复仇。”
  阿莎也站起身,“这个人的名字你跟我一样清楚。你离开了三年,然而我父亲大人去世才一天,宁静号就回来了。”
  “你是在指控我吗?”攸伦和蔼地问。
  “我需要指控你吗?”阿莎尖锐的语气令维克塔利昂皱眉。如此对鸦眼讲话很危险,即便他的眼睛仍在微笑,仍然兴味盎然地闪烁着。
  “我能操控风向?”鸦眼询问他的党羽。
  “不能,陛下。”橡岛的奥克伍说。
  “没人能控制风。”吉蒙德·波特利道。
  “若是您能就好了,”“红桨手”道,“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永不停航。”
  “你听到了吧,这是三位勇士的证词,”攸伦说,“巴隆去世时,宁静号正在海上。你若不相信叔叔的话,叔叔准许你询问船员。”
  “询问一群哑巴?天啊,真他妈管用。”
  “你应该找个管用的丈夫。”攸伦再次转向他的追随者们。“托沃德,我忘了,你有老婆吗?”
  “只有一个。”“褐牙”托沃德咧嘴一笑,揭示出他的外号由何而来。
  “我还没结婚。”“左手”卢卡斯·考德宣布。
  “那是有理由的,”阿莎说,“女人们也鄙视考德家族。别那么伤心地看着我,卢卡斯,你还有一只手嘛。”她的手握成管状前后蠕动。
  考德咒骂起来,鸦眼用一只手抵住他胸口,“这就是你的礼貌吗,阿莎?取笑卢卡斯的缺陷?”
  “缺陷?哼,都怪我,我没法把他的小鸡鸡剁下来,一劳永逸地帮上忙。论扔斧子,我不比任何男人差,但目标这么小……”
  “这女孩简直忘了自己的身份,”“长脸”琼恩·弥瑞吼道,“巴隆让她以为自己是男人——”
  “对你,你父亲也犯了同样的错误。”阿莎说。
  “把她交给我,攸伦,”“红桨手”提议,“让我打她几顿屁股,打得跟我的头发一样红。”
  “来试试看,”阿莎说,“不怕当‘红太监’的话就试试看。”她手中忽然出现了一把飞斧。她将它抛到空中,然后灵巧地接住。“这就是我的丈夫,阿叔,谁想要我,先过他这关。”
  维克塔利昂一拳砸在桌子上。“我不允许在这里发生流血事件。攸伦,带着你的……狐朋狗党……离开。”
  “我本来期待得到你更热情的欢迎,弟弟。我比你年长……很快就是你法定的国王了。”
  维克塔利昂的脸沉下来。“选王会召开后,我们来看看谁将戴上浮木王冠。”
  “这点我们意见一致。”攸伦伸出两根手指碰碰左眼上的眼罩,告辞离去。其他人像群杂种狗一样紧跟着他。他们走后,一片沉默,直到小伦伍德·陶尼继续 拉起提琴,人们才又开始畅饮葡萄酒与麦酒,但许多宾客已然失去了胃口。艾德里德·考德抱着血淋淋的手首先溜了出去,接着是威尔·汉博利,何索·哈尔洛,以 及好几个古柏勒。

  “阿叔。”阿莎将一只手搭到他肩膀上,“跟我一起走走,要是你愿意的话。”
  帐外起风了。云层掠过月亮苍白的脸,犹如战舰,竞相奋力冲刺,达到撞锤速度。星星稀少而黯淡。无数长船沿海滩停歇,桅杆高耸,仿佛岸边的森林。维克 塔利昂听见搁在沙滩上的船壳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船上的绳索在风中呜咽,旗帜猎猎飘荡。远处深水海湾里,停泊的大船上下摇晃,雾气缭绕中只能看见阴沉沉的 影子。
  他们沿海岸行走,行在潮线边,远离营地与篝火。“告诉我实情,阿叔,”阿莎道,“为何攸伦走得如此突兀?”
  “鸦眼经常出去打劫。”
  “但从没离开那么久。”
  “他驾驶宁静号去了东方,那是一段漫长的航程。”
  “我问的是他为什么离开,不是他去了哪里。”见他不答,阿莎续道,“宁静号起航时我不在,我率黑风号绕过青亭岛,前往石阶列岛,去跟里斯海盗竞争。当我回家,攸伦已经离开,而你的新婚妻子却死了。”
  “她只是个盐妾。”但自从将她交付给螃蟹之后,他没碰过别的女人。等当上国王,我必须娶妻。娶一个真正的岩妻,做我的王后,为我生子。国王必须有子嗣。
  “我父亲拒绝提起她。”阿莎说。
  “提那些无可挽回的事毫无益处。”他对这个话题感到厌烦,“我看见了‘读书人’的长船。”
  “我施尽浑身解数才把他拉出藏书塔。”
  那么,她至少获得了哈尔洛家族的支持。维克塔利昂的眉头越皱越紧。“你不可能统治铁群岛。你是个女人。”
  “原来铁岛之王是比赛撒尿决出的?”阿莎大笑,“阿叔,听你这么说我很难过,不过你也许是对的。我跟船长和头领们喝了四天四夜的酒,倾听他们说的 话……还有他们不愿意讲出口的东西。我的手下坚定地支持我,外加许多哈尔洛家的人,我还得到了特里斯·波特利,以及其他少数人的支持。但这不够,远远不 够。”她踢起一块岩石,溅入两艘长船之间的水中。“我考虑呼喊阿叔的名字。”
  “哪一个?”他问,“你有三个叔叔。”
  “加上舅舅一共四个。阿叔,听我说,我会亲自把浮木王冠戴到你头上……只要你同意跟我共治。”
  “共治?那怎么可能?”这女人什么意思?她想当我的王后?维克塔利昂发现自己以一种前所未过的方式看待阿莎,命根子也随之变硬。她是巴隆的女儿,他提醒自己,他还记得她小时候朝一扇门反复扔斧子。于是他双臂环抱胸前,“海石之位上只能坐一人。”
  “那就阿叔坐吧,”阿莎说,“我站在你身后,警卫你的后背,并在你耳边低语谏言。没有哪个国王能独自统治,即使是铁王座上的龙王也需要有人辅佐。国王之手。任命我为你的国王之手,阿叔。”
  铁群岛之王从不需要国王之手,遑论女人了。船长和头领们醉酒时会笑死我的。“当我的国王之手?你想干什么?”
  “终结这场战争,以免被战争所终结。我们已经赢得了一切能赢得的东西……若不见好就收,转眼间,所有战利品都可能化为乌有。我对葛洛佛夫人极尽礼 数,她发誓她的夫君会跟我们讲和,倘若我们交还深林堡、托伦方城和卡林湾,她保证北方人将割让海龙角和整个磐石海岸。那里虽然地广人稀,却比整个铁群岛加 起来还大十倍。和约缔结时将交换人质,从此双方互为犄角,以防铁王座干涉——”
  维克塔利昂哑然失笑,“这个葛洛佛夫人把你当白痴耍,侄女。海龙角和磐石海岸已在我们手中,换什么换呢?临冬城燃烧焚毁,化为灰烬,少狼主丢了脑袋,腐烂成泥。我们即将占有整个北境,正如你父亲大人梦想的那样。”
  “等到长船能在森林里行驶的那天,你的话才能成为现实。听着,一个渔夫或许能钓到灰色海怪,但他若不割断绳线,就会被拖进海底。北境实在太大,又住满了仇视我们的北方人,我们无法控制。”
  “回去玩你的布娃娃吧,侄女,让战士们来赢取胜利。”维克塔利昂给她看看自己的拳头。“我的两只手可是完好无缺,不多也不少。”
  “有个人需要哈尔洛家族。”
  “驼背何索提出把女儿嫁给我当王后。只要我答应,便拥有了哈尔洛家族。”
  这话似乎让那女孩吃了一惊,“哈尔洛家族属于罗德利克大人。”
  “罗德利克没有女儿,只有书籍。何索将成为他的继承人,而我将成为国王。”大声讲出来,这话显得很真实。“鸦眼离开得太久了。”
  “有的人离得越远便显得越可怕,”阿莎警告,“有胆你就去篝火间走走、听听。人们讲的故事中既没提及你的力量,也没赞美我的美貌。他们谈论的只有鸦 眼,谈论他见识的远方土地,谈论他强暴过的女子,谈论他杀死的男人,谈论被他洗劫的城市,谈论他在兰尼斯港焚烧泰温公爵舰队的手段……”
  “狮子的舰队是我烧的,”维克塔利昂强调,“我亲手将第一支火炬扔上他的旗舰。”
  “但整个计划由鸦眼制订。”阿莎把手搭上他胳膊。“他杀了你妻子……对吗?”
  巴隆严令不准提及此事,但巴隆已死。“他让她怀了孩子,我不得不下手。我也想杀了他,可巴隆不准在自家厅堂里发生弑亲行为。他放逐了攸伦,永远不准回来……”
  “……只要巴隆活着?”
  维克塔利昂望向自己的拳头。“她给我戴绿帽子。我别无选择。”消息传出去,人们会笑话我,就像我跟鸦眼对质时,他嘲笑我那样。“她是心甘情愿的,她那儿湿得要命,”他炫耀道,“看来,咱们的维克塔利昂浑身上下都高大,除了最关键的地方。”但他不能告诉她这些。
  “我为你难过,”阿莎说,“更为她难过……可惜,你也让我别无选择,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夺取海石之位。”
  你办不到。“你要浪费口舌是你自己的事,女人。”
  “我们走着瞧吧,”她说,然后离开了他。
  Chapter20 淹人
  直到四肢在冰冷的盐水中冻得麻木,伊伦·葛雷乔伊方才挣扎着返回海滩,披上袍子。
  今天,他再度软弱地从鸦眼面前逃开……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刷,仿佛是在反复提醒,从前那个他已经死了。我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中重生,其势更烈。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门链的尖叫……
  盐浸的长袍硬邦邦的,多处撕裂,两星期没洗过了。羊毛贴紧湿漉漉的胸膛,吸收了胸毛中的盐水,他装满水袋,甩到肩上,大步离开。
  一位解手回来的淹人在黑暗中撞到他身上。“湿发。”对方喃喃地道歉。伊伦将一只手放在淹人头上,施与祝福,然后继续前进。地势升高,起初较为和缓, 接着陡峭起来,等到短小的荒草摩擦脚趾,海滩已被抛诸脑后。他缓缓地向上爬,一边留意倾听波涛的声音。大海从不倦怠,我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

  山上,四十四根巨石肋骨从地底冒出来,仿佛巨大的白色树干。看到它们,伊伦不禁心跳加速。娜伽是世上头一条海龙,是大海之中诞生的最具威能的生物, 它以海怪和海兽为食,愤怒时能吞下整座岛屿,然而灰海王亲手杀了它,淹神则将它的骨头变成化石,好让后世铁民永远铭记初代先王的功业。娜伽的肋骨成了灰海 王大厅的房梁和柱子,它的嘴巴则被当做他的王座。他在这里统治了一千零七年,伊伦回忆道,他娶美人鱼为妻,与风暴之神作战。他不仅统治了海洋,还统治了岩 石陆地。他穿着海草编织的长袍,而娜伽的牙齿是他高耸的苍白王冠。
  可惜这已是黎明之纪元的往事,当时的勇士们纵横四海,无可阻挡。灰海王留住了娜伽的火种,他的厅堂也因而永远保持着温暖。厅堂的墙壁挂满银色海草编 织的织锦,战士们围聚在海星形状的硕大桌旁享用大海的馈赠,他们的座椅则是用珍珠母砌成。消逝了,荣耀的岁月已经消逝。现在的铁民多么渺小,生命也变得短 暂,灰海王死后,风暴之神迫不及待地熄灭了娜伽的火种,奸人们偷去座椅和织锦,房顶和墙壁则逐渐腐朽,只剩下娜伽的骨骼,永世地纪念铁种过往的荣耀。
  是时候终结这一切,是时候重新开始了,伊伦‘葛雷乔伊心想。
  九级宽阔的阶梯通向石山顶端,石山背后为老威克岛的呼啸丘陵,更远处则是残酷的漆黑群山。伊伦在门扉曾经矗立之处停顿良久,拔出水袋的木塞,灌了一 口盐水,然后转身面朝大海。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即便在这里,他仍能清晰地听见浪涛不倦的隆隆拍打声,仍能清楚地体会到海底神灵的力量。于是伊 伦不由自主地双膝下跪。伟大的神灵啊,您把您的子民派到我这里,他祈祷,您让他们离开厅堂和茅屋,离开城堡和要塞,来到娜伽的遗骨所在,每个渔村每座山谷 的代表齐聚一堂。请您再赐予他们智慧,好让他们选出真正的王者;请您再赐予他们力量,好让他们击退虚伪的僭主。他就这样祈祷了一整夜,和神灵同在,伊伦· 葛雷乔伊无须睡眠,正如那浪涛,正如海洋中繁衍的鱼群。
  清风吹散黑云,曙光偷偷照亮世界。黑暗的天空变为板岩的灰白,黑暗的大海化作苔藓的灰绿,而海湾对面大威克岛的黑暗山峦被无数士卒松染成蓝绿色。世 界有了色泽,一百面不同的旗帜也开始舒展,伊伦看见波特利的银鱼、温奇的血月和奥克伍的深绿树林;他也看见战号、海兽与镰刀,但满山遍野、最为耀眼的还是 金色的大海怪。奴工和盐妾们开始活动了,他们重新燃起炭盆,清洗鱼肉,为船长和头领们准备早饭。等曙光照到石滩上时,铁民们也尽皆苏醒过来,掀开海豹皮毯 子,叫嚣着索要今天的第一角杯麦酒。喝个痛快吧,伊伦心想,今天,我们要实践神灵的诺言。
  是的,大海正在鼓励他、回应他,随着风势渐长,波涛也愈加雄伟,飞沫打在长船上散开,浑如漫天鹅毛。淹神醒来了,伊伦心想,神灵的赞美从海底传来。今天,我与你同在,我最强大最忠实的仆人,那个声音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他属下的淹人们在娜伽的肋骨下找到了他,他站得笔直坚挺,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狂舞。“是时候了吗?”鲁斯问。伊伦简略地一点头,“是时候了,发出召唤吧。”
  于是淹人一边互击浮木棍棒,一边走下山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敲打声响彻海滩,吧嗒吧嗒的敲打整齐划一、摄人心扉,犹如上百根大树在互相搏斗。 铜鼓敲起来了,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战号吹起来了,一支接一支。啊啊啊啊啊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呜呜。
  铁民们纷纷离开篝火,朝灰海王大厅的骨骼聚集,其中有桨手、舵手、补帆工、造船师,也有提斧头的战士和拿渔网的渔夫,奴工和盐妾跟在旁边伺候。那些 被青绿之地同化了的人则带着学士、歌手和骑士。平民们在小山底部围成半圆,后面是奴仆、孩童和女人,只有船长和头领有权利上山。欢快的西格弗里德·斯通 垂、“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当先走来,披黑貂皮披风的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行在穿褴褛的海豹皮的斯通浩斯头领身边。哥哥维克 塔利昂比所有人都高——除了阿德利克——他没戴头盔,但全身甲胄,金色的海怪披风迎风招扬。谁敢怀疑?谁能怀疑?他才是真正的王者。
  湿发张开瘦骨嶙岣的双手,让铜鼓与战号平歇下来,淹人们也放低棍棒,所有人都不再说话。天地间,唯有浪涛的咆哮,那是任何凡人都无法阻止的呐喊。 “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伊伦刻意压低声音,好让每个人都注意聆听,“忿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 宫殿里尽情欢宴。”他举目望天。“巴隆去世了!铁国王去世了!”
  “铁国王去世了!”淹人们齐声高喊。
  “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他提醒大家,“巴隆国王,我的长兄,为恢复古道献出了生命。他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亲付铁钱得来。他是勇者巴隆,受 神祝福的巴隆,两次戴上王冠的巴隆,是他为我们赢回了自由与淹神的宠爱!然而巴隆去世了……我们需要新的铁国王,坐上海石之位,继续巴隆的事业!”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回应,“新王将再起!”
  “他会起来的,他一定会,”伊伦的声音如若隆隆的浪涛,“但他究竟是谁呢?谁能接过巴隆的担子?谁能统治这片神圣的岛屿?他在我们中间吗?”牧师将双手展到极致,“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一只海鸥在天空中叫唤,沉默的人群骚动起来,仿佛刚自睡梦中惊醒。大家面面相觑,探察别人的打算。鸦眼自幼缺乏耐性,湿发伊伦告诉自己,也许他会第 一个站出来——如果是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船长和头领们大老远好不容易才聚齐来参加这场盛宴,他们决不会吃了第一道菜就告退席。他们会尝一尝这位,咬一 咬那位,品评滋味,最后才将赌注下在最适合自己口味的人选上。
  攸伦多半也想到了这点,只见他环抱双臂,站在那群哑巴和混血儿中间不作声。回应伊伦的呼唤的,只有风声与涛声。
  “铁民必须拥有自己的王,”长长的沉默之后,牧师重复,“我再问一次: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我。”下方传来回答。
  “吉尔伯特!吉尔伯特国王!”响起一阵凌乱的呼叫。船长们为申请人和他的助手让开道路,他们走上山丘,来到娜伽的肋骨底下,站到伊伦身边。

  这位国王候选人生得高高瘦瘦,面容枯槁,突出的下巴刮得十分干净。他的三位助手站在两步阶梯下,分别拿着他的长剑、盾牌和旗帜,他们的面容身材跟他 十分相似,伊伦认为彼此间是父子关系。只见其中一人展开旗帜,旗上的纹章乃是一条巨大的黑色长船在追逐落日。“我是吉尔伯特·法温,孤灯堡头领。”国王候 选人向选王会做自我介绍。
  伊伦对法温家族有所了解,他们的领地包皮括大威克岛极西端的海岸和外海中零星的岛屿——那些石头岛小得可怜,只够修筑一座堡垒,而孤灯堡又在其中最为 偏远。从老威克岛向西北方航行八天,经过海豹与海狮的巢穴和无尽的灰色汪洋,才能最终到达那里。法温家族在铁民中也格外诡异,有人说他们是易形者,是不敬 神的怪物,能随意变化为海狮、海象,乃至海洋中的狼——斑点鲸。
  吉尔伯特开始讲话,他谈到落日之海对面的奇迹之地,那里没有冬天,丰饶富庶,远离死亡的威胁。“让我当上国王,我就带你们去拜访奇迹。”他大声呼吁,“让我们像娜梅利亚那样建造万艘长船,追随夕阳挺进。在那片希望的土地上,每个男人都是国王,而每个女人都是王后。”
  他的眼睛,伊伦心想,忽蓝忽灰,像大海一样变换不定。这是疯子的眼睛,牧师认定,痴呆的眼睛。他的愿景毫无疑问是风暴邪神用来诱惑铁民的陷阱。他让 助手们呈上献给选王会的礼物,包皮括海豹皮、海象牙、鲸须臂环和青铜战号。船长们看了看,纷纷别过头去,任凭下等人去挑拣。这痴呆履行完仪式后,他的助手们 开始叫嚣他的名字,结果只有法温家族的成员响应,而即便是他们自家人中也有几个默不作声的。很快,“吉尔伯特!吉尔伯特国王!”的呼吁消失殆尽。头顶的海 鸥厉声尖叫,停在娜伽的肋骨上,孤灯堡头领孤零零地走下山去。
  湿发伊伦再度上前,“我再问一次: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我!”一个深沉的嗓音吼道,人群又一次分开。
  申请人坐在精雕的浮木轿子里,由孙子们抬上山。此人十分魁梧,约二十石重,年纪大概九十岁,裹着白熊皮。他头发雪白,浓密的胡须犹如毯子,从脸颊覆 盖到大腿,和腿毛融为一体。他的孙子们虽然也个个健壮,但抬他走在陡峭的石阶上仍旧很吃力。他们在灰海王的大厅前把他放下,其中三位停在他身后担任助手。
  放在六十年前,这家伙或能胜任,伊伦心想,可惜他现在太老了。
  “是的,是我!”男人坐着喊道,其声音与身躯十分匹配,“有什么理由不选我呢?谁能比我更合适呢?告诉那些瞎了眼的家伙,我是‘铸铁者’艾里,‘公 正’的艾里,‘破砧者’艾里!托莫尔,拿我的铁锤!”一位助手将锤子高高举起,它庞大得骇人,旧皮革包皮裹把柄,钢铁斧头有一条面包皮那么大。“不知多少双手 被我这把斧头砸成肉泥。”艾里喝道,“去问问那些小偷吧!也不知多少颗脑袋被我的砧子粉碎,去问问那些寡妇!我可以给你们讲述我一生的征战故事,但我今年 才八十八岁,还有更多故事等着我去谱写!如果说年纪代表了智慧,那么没有人比我更睿智;如果说体魄代表了力量,那么没有人比我更强大!你们不是想要有继承 人的国王吗?我的子子孙孙无穷尽!是的,艾里国王,听听,这多悦耳,多悦耳,跟我一起喊吧!艾里!‘破砧者’艾里!艾里国王!”
  他的孙子辈急忙跟进,他的儿子们则肩扛箱子走出来,把礼物倾倒在石阶底部:无数银币、铜币和铁币,还有臂环、项圈、匕首与飞斧。少数船长拣起几件上等货,加入呼喊中。
  呼喊突然被女人的声音打断。
  “艾里!”人群纷纷让开。她一只脚踏在最下面一级阶梯上,“艾里,站起来。”
  片刻沉寂。寒风吹拂,惊涛拍岸,人们凑在彼此耳边窃窃私语。“铸铁者”艾里恶狠狠地瞪着阿莎·葛雷乔伊,“他妈的,小妹妹,你刚才说什么?”
  “我叫你站起来,艾里,”她响亮地答道,“只要你站起来,我就跟着其他人一起喊;只要你站起来,我就对你忠心不二。你不是想要王冠吗?好啊,请你站起来接受它。”
  人群中的鸦眼哈哈大笑,艾里则对其怒目而视。大个子双手握紧浮木轿子的把手,脸涨得通红,接着又涨成紫色,全身用力,颤抖不休。伊伦看见他脖子上一 根粗厚的青筋暴突,眨眼间,他仿佛就要站起来,结果却突然散了劲,呻吟着摔回垫子上。人们哄然大笑,其中攸伦笑得最放肆。大个子垂头丧气,老态龙钟,被孙 子们抬下去了。
  “谁能君临铁种,”湿发伊伦叫道,“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人们再度面面相觑。有人望向攸伦,有人扫视维克塔利昂,更有少数几个人打量阿莎。绿白色浪花颠簸长船,海鸥再度发出沙哑而孤独的尖叫。“提出要求吧,维克塔利昂,”梅林呼吁,“结束这场闹剧。”(〃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
  “我心里有数。”维克塔利昂吼回去。
  很好。等得越久,胜算越大。伊伦欣慰地想。
  接着上台的是卓鼓头领,又一位老者,但年纪比艾里轻一些。他踏步上山,背挎红雨剑,这把著名的瓦雷利亚钢剑乃是在末日浩劫降临之前锻造而成。他的三 位助手也个个显赫,其中包皮括他的两个儿子丹尼斯和唐纳,皆为铁群岛中排得上号的武士,站在他们中间的是“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这名巨人的胳膊粗如树干 ——得到他的支持,卓鼓发言的分量增加了不少。
  “凭什么国王就得在海怪家族中产生?”卓鼓以此作为开头,“派克岛有什么权利统治大家?大威克岛是最大的岛屿,哈尔洛岛是最富裕的,而老威克岛最为神圣。黑心王一脉被龙焰吞噬之后,我们铁民推举维肯·葛雷乔伊为领袖,但请记住……我们选他做大王,并非国王!”
  他的煽动颇具说服力,伊伦立刻听到有人呼喝赞同,随后老卓鼓开始回顾家族的光辉历史。他说起“恐怖的”戴尔、“掠夺者”罗里、“老爹”葛蒙德‘卓鼓 的一百个儿子。他拔出红雨剑,讲述“狡猾的”希尔玛·卓鼓如何凭借智慧和一柄木棍从全副武装的骑士手中赢得这把传家宝。他谈到古代的舰队和八百年前早已被 遗忘的战争,铁民渐渐激动起来。他滔滔不绝地演讲,一刻也不停歇,然而当他的助手打开箱子时,船长们却失望地发现卓鼓家族的吝啬。青铜决不可能买得王冠, 湿发心想,胜负已分,“卓鼓!卓鼓!邓斯坦国王!”的喊声很快平歇。
  伊伦的胃一阵痉挛,他感到浪涛比先前更有力。是时候了,他决定,是维克塔利昂提出要求的时候了。“谁将成为我们的王?”牧师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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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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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考琳·麦卡洛,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惠灵顿。她曾从事过多种工作——旅游业、图书馆、教书;后来终于成了一名神经病理学家,曾就学于美国耶鲁大学。她的第一部小说是《蒂姆》,而《荆棘鸟》则构思了四年,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方始动笔。此书一发表,作者便一举成名。作者是位多才多艺的人,喜欢摄影、音乐、绘画、服装裁剪等。她现定居于美国。 [点击阅读]
藏书房女尸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2
摘要:有些陈腐的词语只属于某些类型的小说。比如情节剧里的“秃头坏男爵”,侦探故事里的“藏书室里的尸体”。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为人们熟知的主题作一些适当的改变。我为自己订立了条件:书里描写的藏书室必须属于非常正统、传统的那一类,而尸体则必须让人觉得悱恻不定、触目惊心。遵循这些原则,几年来出现在笔记本上的只有短短几行文字。 [点击阅读]
解忧杂货店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导读这就是东野圭吾的本事东野圭吾小说普及性之所以这么高,几乎等于畅销书保证,一个不能不提的因素,即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能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身为作家,强项一堆,难怪东野的创作总是多元又量产。 [点击阅读]
贝姨
作者:佚名
章节:16 人气:2
摘要:一八三八年七月中旬,一辆在巴黎街头新流行的叫做爵爷的马车,在大学街上走着,车上坐了一个中等身材的胖子,穿着国民自卫军上尉的制服。在那般以风雅为人诟病的巴黎人中间,居然有一些自以为穿上军服比便服不知要体面多少,并且认为女人们目光浅陋,只消羽毛高耸的军帽和全副武装,便会给她们一个好印象。这位第二军团的上尉,眉宇之间流露出一派心满意足的神气,使他红堂堂的皮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更光彩。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闪灵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记不得哪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对艺术而言,人类的两种基本欲望只需极小的代价便可以挑动起来,那就是恐惧与性欲。对后者,非本文所涉及的话题,姑且略去。但是把恐惧带进我们的生活,却真的不难。最简单的方法:你可以躲在暗处,出奇不意地向某个路过此地的人大吼一声,你的目的就能达到。当然,前提是他不知道你要玩这个游戏。换句话说,就是对他要保证两个字——悬念。 [点击阅读]
零的焦点
作者:佚名
章节:13 人气:2
摘要:秋天,经人做媒,板根祯子和鹈原宪一订了婚。祯子二十六岁,鹈原三十六岁。年龄倒很相配,但社会上看来,结婚似乎晚了点。“三十六岁还打光棍,不知过去有过什么事?”提亲时,祯子的母亲最为介意。也许有过什么事,三十六岁还没有碰过女人,似乎说不过去。但媒人说绝对没有。好像是在撒谎。作为一男人,也太懦弱了。工作已经多年,置身于男人世界里的份子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和女人完全没交往的男人,会叫人瞧不起。 [点击阅读]
青鸟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2
摘要:郑克鲁莫里斯·梅特林克(MauriceMaeterlinck,1862—1949),比利时象征派戏剧家。出生于公证人家庭,早年学习法律,毕业后随即到巴黎小住,结识了一些崇尚象征派诗歌的朋友,从此决定了他的文学生涯和创作倾向。他的第一部作品《温室》(1889)是象征派诗歌集。同年发表的剧本《玛莱娜公主》得到了法国评论界的重视,这个剧本第一次把象征主义手法运用到戏剧创作中。 [点击阅读]
人间失格
作者:佚名
章节:21 人气:2
摘要:《人间失格》(又名《丧失为人的资格》)日本著名小说家太宰治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作品,发表于1948年,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纤细的自传体中透露出极致的颓废,毁灭式的绝笔之作。太宰治巧妙地将自己的人生与思想,隐藏于主角叶藏的人生遭遇,藉由叶藏的独白,窥探太宰治的内心世界,一个“充满了可耻的一生”。在发表这部作品的同年,太宰治就自杀身亡。 [点击阅读]
假戏成真
作者:佚名
章节:20 人气:2
摘要:接听电话的是波洛的能干秘书李蒙小姐。她把速记簿摆到一边去,拎起话筒,平淡的说,“屈拉法加8137。”赫邱里-波洛躺回直立的椅背上,闭起双眼。他的手指在桌缘上轻敲着,脑子里继续构思着原先正在口述的信文的优美段落。李蒙小姐手掩话筒,低声问说:“你要不要接听德文郡纳瑟坎伯打来的叫人电话?”波洛皱起眉头。这个地名对他毫无意义。“打电话的人叫什么名字?”他谨慎地问。李蒙小姐对着话筒讲话。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