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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4 - (卷四)群鸦的盛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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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道阳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水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入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蜜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 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荡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吟唱。每当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阳。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 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足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 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 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枪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 屋。旧镇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 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夹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两岸。下游,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主教们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 边。
  远处,蜜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入低语湾,参天塔就位于河口处,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 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高塔顶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 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 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 士内裤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或藏在 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 “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交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硬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交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满的脸颊,隐约的胡碴,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潮湿,鹅卵石又湿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双腿仿佛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远不会明白。”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迎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Chapter2 先知
  他们带来国王去世的消息时,“湿发”伊伦正在大威克岛上淹人。
  那是个阴冷的早晨,大海和天空一般灰黑。前三人无畏地向淹神献出了生命,但第四个的信仰不太坚定,他的肺急盼着空气,身体便随之挣扎。伊伦站在齐腰深的水 里,紧紧箍住裸体男孩的肩头,任凭男孩竭力呼吸,头却被他一次又一次按回水中。“勇敢起来,”他说,“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张开嘴巴,畅饮神灵 的祝福。让海水充盈你的肺,逝者不死,必将再起。不要抗拒了。”
  然而不知这孩子是埋在波涛下听不见声音,还是已经彻底抛弃了信仰,他狂乱地又踢又打,伊伦只好叫来帮手。四个淹人涉水过来扣住这可怜虫,把他牢牢摁进水 里。“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牧师用大海般深沉的声音祷告道,“让您的仆人埃蒙德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 钢铁的祝福。”
  一切都结束了。男孩嘴里再没有气泡冒出,他的四肢也不再摆动。埃蒙德头朝下漂浮在浅海中,苍白、冰冷而沉静。
  湿发这才发现那三个骑马的人来到了鹅卵石滩上,和他手下的淹人在一起。伊伦认得斯帕,这脸庞消瘦的老头子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而他那颤巍巍的声音是大威克 岛这一带的法律,他儿子斯塔法伦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披暗红色毛皮斗篷的少年,少年肩上华丽的别针是古柏勒家的黑金号角。他是葛欧得的儿子之一,牧师一瞥 之下便认定。古柏勒的妻子很晚才给他三个高大儿子,之前已生出了一打女儿。人们都说这三个儿子的长相无法区分,湿发伊伦也不想去分辨。不管葛雷顿、葛蒙德 还是葛蓝,牧师都没空搭理。
  他粗鲁地咆哮喝令,淹人们便抓起男孩尸体的四肢,将其抬出水面。牧师紧跟在后,赤身裸体,只有一条海豹皮包皮裹私处,待爬上岸来,已然浑身湿漉,不禁有些起 鸡皮疙瘩。他大步踏过湿冷的沙滩和海水磨光的鹅卵石,淹人们递来一件粗重长袍,袍子被染成灰蓝绿三色,正是大海的颜色、淹神的颜色。伊伦系好袍子,甩开长 发,乌黑的长发不住滴水—自从大海将他送回来之后他就没再剪过。发丝在肩膀披散,犹如一件粗糙的绳索斗篷,直垂到腰际。伊伦的头发和未经修理的纠结胡须上 都编织着海草。
  淹人们围着死人,开始祷告。诺京用手,鲁斯用跨骑在上面的身体,拼命挤压男孩的胸膛,接着伊伦上前,淹人们退开。牧师用手指掰开男孩冰凉的嘴唇,赐予埃蒙德生命之吻,一吻又一吻,直到海水从他口中涌出。男孩开始咳嗽、呕吐,他的眼睛茫然无措,充满恐惧。
  又一个重生之人,这是淹神宠爱的明证。每位牧师都有过失败,即使是“三淹人”塔勒,神圣得足以为国王加冕的人也不例外。可他—伊伦·葛雷乔伊从不失手。他 是湿发,他游历过神灵的流水宫殿,并将那里的光辉传诵给世人,“起来,”他对吐着积水的男孩大喊,一边挥打对方裸露的背脊,“你被淹过,又回到了我们中 间。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男孩剧烈地咳嗽,喷出更多海水。“再起。”他挤出的每个字眼中都蕴涵着苦痛,可这是世界的法则:人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再起,”埃蒙德踉跄着站起来,“其势,更烈。”
  “从今往后,你属于神灵。”伊伦告诉他。其他淹人聚过来,每人给了他一拳一吻作为加入的赠礼。有人替他穿上那灰蓝绿三色的杂色粗袍,还有人递给他一根浮木 棍棒。“从今往后,你属于大海,大海将保护你劈波斩浪,无畏仇寇,”伊伦道,“我们祈祷你凶猛地挥舞手中的棍棒,勇敢地面对神灵的夙敌。”
  直到这时,牧师才望向那三个骑手,他们正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是来受淹的吗,大人们?”
  斯帕咳嗽几声。“我孩提时代就受过了,”他说,“我儿子在命名日时也受过。”
  伊伦嗤之以鼻。没错,斯塔法伦·斯帕刚出生就被献给了淹神,可他明白个中机窍,婴儿不过是快速地在装海水的木盆里浸了一浸,也许连头都没湿。难怪铁民会被 人打败征服,当初他们可是统治着浪涛声至的所有土地啊。“那并非真正的受淹,”他告诉头领,“逝者才能再起。好吧,不是来证明信仰,你想干什么呢?”
  “葛欧得大人的儿子有话对你说。”斯帕指指红袍少年。
  这男孩看来不会超过十六岁。“啊,你是谁?”伊伦盘问。

  “葛蒙德。葛蒙德·古柏勒,愿能取悦大人。”
  “我们应当取悦淹神。你受过淹吗,葛蒙德·古柏勒?”
  “我在命名日受过,湿发大人。我父亲特意差我来找您,他急着见您。”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葛欧得头领只管前来便是。”伊伦从鲁斯手中接过一个皮袋,袋子里装满新鲜海水。牧师拔出塞子,灌下一大口。
  “我是来带你去城堡的。”年轻的葛蒙德骑在马背上坚持。
  他害怕下马,唯恐弄湿靴子。“我要在这里履行圣职。”伊伦·葛雷乔伊是个先知,他无法忍受穷乡辟野的小领主像使唤奴工一般支使他。
  “葛欧得那儿来了只鸟。”斯帕说。
  “学士的鸟,从派克过来。”葛蒙德确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飞越海盐与坚石而来。如果消息和我相关,现在就说。”
  “只能跟你一个人讲,湿发,”斯帕道,“不能当着外人说。”
  “这些‘外人’都是我的淹人兄弟,神的仆人,与我无异。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秘密,正如我在我们的神灵面前,在神圣的大海面前没有秘密一样。”
  骑手们交换着眼色。“说吧。”斯帕催促,于是红袍少年鼓起勇气。“国王死了。”他语调平板,只有四个字,然而刹那间仿佛连大海都战栗起来。
  维斯特洛有四位国王,但伊伦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统治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国王死了。这怎么可能?上个月轮时伊伦还见过长兄,当时他满载着掠夺磐 石海岸的战利品返回到铁群岛。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巴隆的灰发已然半白,俯身时肩膀的咯吱声也比以前响多了,但国王决没有一丝一毫的病态。
  伊伦·葛雷乔伊的生命搭建在两根巨柱之上,而今短短四个字就踢倒了一根。我只剩下淹神,愿他能让我像大海一般坚韧和顽强。“我兄长是怎么过世的?”
  “陛下在派克岛过桥时摔了下去,撞在岩石上。”
  葛雷乔伊家的堡垒建造于断裂角砷,堡垒和塔楼都修在从海中伸出的巨岩上,是桥梁把派克城各部分连接起来,有岩石雕刻的封闭拱桥,也有长而摇晃的木绳索桥……“这么说来,时值狂风大作?”伊伦质问。
  “嗯,”少年答道,“没错。”
  “风暴之神卷走了他。”牧师宣布。千万年来,大海和天空进行着永不停歇的战争。大海孕育了铁种,并用鱼类支撑着他们度过严冬,而风暴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 哀。“我的长兄巴隆国王陛下让我们重新强大,从而引来了风暴之神的愤怒。如今,他正在淹神的流水宫殿中欢宴,美人鱼会满足他所有的需求,而我们将留在这干 燥凄寒之地,去继续他伟大的事业。”他塞好塞子。“我会跟你父亲大人谈谈,从这里到战锤角有多远?”
  “六里格。你可以坐我后面。”
  “一人骑比两个人快得多。把马给我,淹神会祝福你。”
  “骑我的马,湿发。”斯塔法伦·斯帕主动提出。
  “不。他的马更好。给我,孩子。”
  少年犹豫半晌,终于还是下马把缰绳递给先知。伊伦将黝黑的赤脚踩进马镫,翻上马背。他不喜欢马—这是青绿之地的生物,会让人变得软弱—不过情况紧急,他必 须赶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时不我待,大风暴正在酝酿,他可以从浪涛声中听出来,而风暴所至除了邪恶别无他物。“去梅林大人的塔堡下的卵石镇等 我。”他告诉手下的淹人们,同时掉转马头。
  道路崎岖,越过山丘、树林和隘口,紧随一条常在马蹄下消失无踪的狭窄小道,延伸,延伸。大威克岛是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它太庞大,以至于岛上很多领主的堡垒竟然见不到神圣的大海。
  葛欧得·古柏勒正是其中之一。他的居城位于坚石山,那是全岛离淹神的国度最遥远的地方。葛欧得的臣民在矿山中劳作,地表之下黑暗的石洞里,很多人由生到死从没目睹过辽阔的海水。难怪他们生活潦倒,性情乖张。
  伊伦边骑边想,思绪飘到兄弟们身上。
  科伦·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哈龙、昆顿和唐纳尔为科伦大王的原配妻所生,她是斯通垂家的女人;巴隆、攸伦、维克塔利昂、乌尔刚和伊 伦是二房太太所生,她来自于盐崖岛上的桑德利家族;科伦的三房是他从青绿之地上掠来的姑娘,她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痴呆儿罗宾,这是理应被遗忘的兄弟。牧师对 昆顿和唐纳尔没印象,他们在襁褓中就死掉了;对哈龙的记忆也很模糊,只记得他灰灰的脸,成天静坐在无窗的房间里喃喃自语,随着灰鳞病一天天扩展到舌头与嘴 唇,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不,总有一天我们弟兄将会团聚,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大啖鲜鱼,我们四个加上乌尔。
  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但只有四个成为男子汉。这是这个寒冷世界的法则,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 短命的孩子。伊伦是四只海怪中最小也最不起眼的一只,巴隆则是最大和最威猛的一只,这个凶猛无畏的人,他生存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恢复铁种们古老的荣耀。十 岁时,他爬上菲林特悬崖,进入盲眼领主的鬼塔;十三岁时,他操纵长船和表演手指舞的技巧已能企及岛上一流好手;十五岁时,他随“裂颚”达格摩去石阶列岛, 参加夏季的掠夺行动。在那里,他首开杀戒,并带回了头两个盐妾;十七岁时,巴隆拥有了自己的长船。他具备长兄应该具备的一切风范,虽然他对伊伦只有责骂。 我是个软弱的人,浑身罪孽,我活该受轻蔑。但宁可被勇敢的巴隆责骂也比做“鸦眼”攸伦的走狗要强。虽说岁月和悲伤折磨着巴隆,却也使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 定。他生为领主之子,死时王冠加冕,他被嫉妒的神灵所谋杀,伊伦心想,现在风暴来了,这是一场群岛从没见识过的大风暴。

  骑到深夜,牧师方才在新月下窥见战锤角尖利的铁城垛。葛欧得的城堡笨拙结实,筑城巨石采自于城后绝壁,城墙下,无数洞穴和上古坑矿犹如一张张无牙的黑嘴巴。战锤角的铁门入夜时分便已关闭上锁。伊伦拣起石头击门,直到铿锵声吵醒守卫。
  前来迎接的小子长得很像葛蒙德,那个被他夺了马匹的少年。“你是谁?”伊伦问。
  “葛蓝。我父亲在等您。”
  大厅阴冷透风,处处暗影。葛欧得的一个女儿递给他一角杯啤酒,另一个负责翻搅炉火,火堆带来的烟雾比暖气还多。葛欧得·古柏勒自己正和一位身穿精致灰袍的细瘦男子低语,那男子颈上戴着由各种金属制成的锁链,表明是来自学城的学士。
  “葛蒙德呢?”葛欧得劈面问道。
  “他走路。把女人赶走,大人,还有学士。”他不喜欢学士。他们的乌鸦是风暴之神的宠物,自乌尔的事件后,他也不再信任他们的治疗。真正的男人决不应选择被奴役的命运,决不会在咽喉上锻造一条奴隶的项圈。
  “洁西拉,洁温,离开这里,”古柏勒简短地说,“你也一样,葛蓝。莫伦莫学士留下。”
  “他必须离开。”伊伦坚持。
  “这是我的厅堂,湿发,你不要喧宾夺主。学士留下。”
  他离大海太远了,伊伦告诉自己。“那我走。”他对古柏勒说,跟着便回头大步离去,黝黑赤脚上的茧疤摩擦着干燥的草席,发出沙沙的声响。整整半天的骑行看来是白费工夫,伊伦走到门边,学士突然清清嗓子,“攸伦·葛雷乔伊坐上了海石之位。”
  湿发猛然转身。厅内寒气陡增。鸦眼在半个世界之外。两年前巴隆放逐了他,并发下毒誓,如果他回来就要他的命。“说 。”他沙哑地道。
  “国王去世的第二天他便回到君王港,以巴隆二弟的身份索要巴隆的城堡和王冠,”葛欧得·古柏勒说,“现在他放出乌鸦,召唤所有的船长与每座岛屿的头领,前往派克城给他下跪,尊他为王。”
  “不。”湿发伊伦顾不上斟酌字句,“敬神的人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只在乎自己的荣耀。”
  “不久后,你也会应召前去派克,面见国王。”古柏勒说,“巴隆最近跟你谈过继承人的事情吗?”
  是的。他们在海中塔上谈过,就在那座窗外狂风呼号、脚下巨浪滔天的塔楼上。当伊伦把他仅存的儿子的情况原原本本地报告之后,巴隆绝望地摇摇头,“如同我惧 怕的那样,狼仔让他变得脆弱不堪,”国王说,“我曾祈求神灵,让他们杀了他,好教他不挡阿莎的道。”在这点上,巴隆是无知的,他在女儿身上见到了自己当年 的凶悍与狂野,便以为她能继承他的事业。但是他错了,伊伦试图说服他。“女人不能统治铁种,即便阿莎那样的女人也不行。”他反复劝告,可巴隆对不想听的事 总是装聋作哑。
  牧师还不及答复葛欧得·古柏勒,学士又开了口。“海石之位属于席恩,如果王子真的死了,便应当传给阿莎。这是律法。”
  “青绿之地的律法,”伊伦轻蔑地说,“与我们有何相干?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大海的儿子,淹神的选民。女人永不能统治我们,不敬神的人更不行。”
  “那维克塔利昂呢?”葛欧得·古柏勒问,“他掌管着铁岛舰队。维克塔利昂会提出要求吗,湿发?”
  “攸伦是兄长……”学士插进来。
  伊伦的一瞥让他住了口。铁群岛上,无论小渔村还是大城堡,湿发的一瞥足以让处女晕厥,教婴儿闭嘴,足以镇住这个戴铁索的奴隶。“攸伦是兄长,”牧师说,“但维克塔利昂更虔诚。”
  “他们之间会开战?”学士问。
  “铁民不许染上铁民的血。”
  “你想得很虔诚,湿发,”古柏勒道,“你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他淹了沙汶·波特利,就因为他声称海石之位照权利应当属于席恩。”
  “如果他被淹了,那便没有流血。”伊伦说。
  学士和领主交换了个眼神。“我必须尽快给派克答复,”葛欧得·古柏勒道,“湿发,我想听听你的建议。怎么说,臣服还是反抗?”
  伊伦捻着胡子,陷入沉思。我见识过风暴,它的名字是鸦眼攸伦。“现在保持安静,什么都别答复,”他告诉领主,“我必须为此祷告。”
  “随你怎么祷告,”学士说,“都不能改变律法。席恩是法定继承人,阿莎紧随其后。”
  “安静!”伊伦怒吼道,“铁种们受够了你们这帮带项圈的学士唧唧喳喳地恭维青绿之地和青绿之地上的法律。是我们听取大海的呼唤的时候了,是我们听取神灵的 指引的时候了。”他的话音回荡在烟雾缭绕的大厅中,其中的力量让葛欧得·古柏勒和他的学士都不敢作声。淹神和我同在,伊伦心想,他指引着我。
  古柏勒邀他在城中过夜,牧师拒绝了。他鲜少在城堡屋檐下就寝,更不会于远离大海的地方休息。“我去过世上最舒适的地方,那是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我们生来是为了受苦,受苦让我们坚强。我只要一匹能载我去卵石镇的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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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众的记忆力是短暂的。曾几何时。埃奇韦尔男爵四世-乔治-艾尔弗雷德-圣文森特-马什被害一案引起巨大轰动和好奇,而今一切已成旧事,皆被遗忘,取而代之的是更新的轰动一时的消息。人们谈起这案子时从未公开说及我的朋友-赫尔克里-波洛。我得说,这全都是由于他本人的意愿。他自己不想出现在案子里。也正如他本人所希望的,功劳就算到别人头上。更何况。按照波洛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案子是他的一个失败。 [点击阅读]
人是世上的大野鸡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0
摘要:坑地阵亡战士纪念碑四周长满了玫瑰。这是一片茂密的灌木林。杂乱丛生,小草透不过气来。白色的小花开着,像纸一样卷起。花儿簌簌作响。天色破晓,就快天亮了。每天早上独自穿过马路去往磨坊的路上,温迪施数着一天的时光。在纪念碑前,他数着年头。每当自行车过了纪念碑后的第一棵杨树,他数着天数,从那儿他骑向同一个坑地。夜晚,每当温迪施锁上磨坊,他又数上一遍年头和天数。他远远地看着小小的白玫瑰、阵亡战士纪念碑和杨树。 [点击阅读]
人生的智慧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出版说明叔本华(1788-1860)是德国着名哲学家,唯意志主义和现代悲观主义创始人。自称“性格遗传自父亲,而智慧遗传自母亲”。他一生未婚,没有子女,以狗为伴。他于年写了《附录与补遗》一书,《人生的智慧》是该书中的一部分。在书中他以优雅的文体,格言式的笔触阐述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人生的智慧》使沉寂多年的叔本华一举成名。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