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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七十三章 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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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从东方狂野地吹来,沉重的铁笼在它的利齿下摇摆。风沿长城打转,卷起冰面上的气流,使得琼恩的斗篷贴紧栏杆。天空,如板岩一般灰蒙,太阳不过是云层后淡淡的亮斑。沙场彼端,干堆营火摇曳闪烁,但光芒跟这阴暗寒冷的景象相比,显得渺小而无力。阴暗的一天。当风再度撞向吊笼,琼恩·雪诺用戴手套的手握住栏杆,抓得紧紧的。他直直地望向脚下,地面迷失在阴影之中,仿佛是个无底洞。死亡就像无底洞,他寻思,几天之后,我的名字将永远蒙上阴影。人们说,私生子的血脉出自欲望与欺骗,天生便是反复无常,背信弃义。琼恩曾想证明这是错的,证明给他父亲大人看,他也能像罗柏一样当个优秀正直的儿 子。结果我表现拙劣。罗柏成为英雄国王;而就算有人记得我琼恩,也只知道我是变色龙、背誓者和谋杀犯。他不禁庆幸艾德公爵没有活着看到他的羞耻。我该和耶哥蕊特留在那个山洞里。若死后有知,他希望能告诉她。她大概会像那只鹰一样抓破我的脸,咒骂我是胆小鬼,但我还是要告诉她。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这曾是伊蒙学士的建议呻口今成了他的习惯。毕竟,他需要手指灵活,才可能有一丝机会击杀曼斯·雷德。今天早晨,他们将他从冰牢里提出,至此,他已在这五尺长、五尺宽、五尺高的冰窖里被锁了四天,里面又矮又窄,既无法站立,也无法躺直。事务官们早就 发现,食物和肉类在长城底部挖出的冰窟窿里可以保存很久……但囚犯不行。“你会死在这里面,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关上沉重的木门前说,而琼恩也相信。但 今天早晨他们又将他拉了出来,押着他颤抖蹒跚地走回国王塔,再次带到双下巴的杰诺斯·史林特面前。“老学士说我不能绞死你,”史林特宣称,“他还给卡特·派克写信,并且有胆子把那封信给我看。他说你不是叛徒。”“伊蒙活得太久了,大人,”艾里沙爵士要他放心,“他的智慧跟他的眼睛一样变得暗淡。”“对啊,”史林特说,“一个挂颈链的瞎子,以为自己是谁?”他是伊蒙·坦格利安,琼恩心想,一位国王的儿子,另一位国王的哥哥,甚至差一点自己当上国王。但他什么也没说。“然而,”史林特道,“我不愿人们说杰诺斯·史林特不公正地绞死一个人。我不愿意。我决定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证明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清白,雪诺大 人。我给你最后一次履行责任的机会,对!”他站起来。“曼斯‘雷德要和我们谈判。他知道,既然杰诺斯·史林特来了,就没机会成功,因此想要谈判。但这所谓 的‘塞外之王’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过来。他知道我会绞死他,用两百尺的绳子倒吊在长城上!他不敢来,反而要我们派代表过去。”“我们派你去,雪诺大人。”艾里沙爵士微笑。“我。”琼恩用平板的语调回复。“为什么是我?”“你曾跟这帮野人一起骑行,”索恩说,“曼斯·雷德认识你,有可能相信你。”这话错得太离谱,琼恩差点笑出声来。“你完全搞反了。曼斯打一开始就怀疑我,如果我再穿着黑斗篷出现在他营地,代表守夜人发言,他毫无疑问会把我当成反复无常的叛徒,不可信赖。”“他要代表,我们就派一个,”史林特说,“如果你怕了,不敢面对这帮土匪,就给我回冰牢去。不过这次可没有毛皮穿了。对,没有毛皮穿。”“无须如此,大人,”艾里沙爵士说,“雪诺大人会照要求去做。他想证明自己不是变色龙,他想证明自己是忠诚的守夜人汉子。”这两人中索恩聪明得多,琼恩意识到,整个主意多半就是他的。他掉入了陷阱。“我去。”他简短清晰地回答。“大人,”杰诺斯·史林特提醒,“你得称我为——”“我去,大人。但你犯了个错误,大人。你派的人不对,大人。单单看见我就会让曼斯生气,大人若想有机会达成协议,应该派——”“协议?”前赫伦堡伯爵窃笑。“杰诺斯·史林特不跟无法无天的野人达成协议,雪诺大人。不,他不会。”“我们不是派你去跟曼斯·雷德谈判,”艾里沙爵士说,“我们派你去杀他。”风从栏杆之间呼啸而过,琼恩·雪诺打个冷颤。腿阵阵抽痛,头也一样。他虚弱到杀猫都难,然而还是得去完成使命。这是个狰狞的陷阱。由于伊蒙学士坚持琼恩的清白,杰诺斯大人不敢将他留在冰牢里等死,只能假敌人之手。“我们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只为维护王国安泰。”“断掌”科林在霜雪之牙上如是说。他必须记住这句话。反正不管刺杀曼斯成败与否,他都会被自由民处死。想再叛逃也不可能;毕竟在曼斯眼里,他已成了不折不扣的骗子和变色龙。吊笼猛地停住,琼恩摇摇摆摆地走下地面,然后“咔嗒”一声松开长爪剑鞘的搭扣。城门在左边几码之外,仍被龟盾的残骸堵塞,一头长毛象的尸体在里面腐 烂。这里还有其他尸体,散布在碎木桶、凝固沥青和烧焦的草地之间,被长城的阴影所遮盖。琼恩向野人营地走去,不想在此逗留,途经一个巨人的尸体,他的脑袋 被石头砸碎,一只乌鸦正从碎裂的头骨当中一点点啄出脑浆。经过时,乌鸦抬头看他。“雪诺,”它朝他嘶叫,“雪诺,雪诺。”然后展翅飞走。出发没多久,野人营地里出现了一个骑者,迎面而来。他不知曼斯会不会亲自来中间地带谈判。那样下手比较容易些,尽管还是很难。随着距离拉近,琼恩发现对方又粗又矮,手臂上的金箍闪闪发光,宽阔的胸前散着一把雪白胡子。“哈!”相遇之后,托蒙德大喊,“乌鸦琼恩·雪诺。我还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我以为你什么都不怕,托蒙德。”这话让野人咧嘴而笑。“说得好,孩子。我看到你的斗篷是黑色,曼斯大概不喜欢。如果你又来投奔,最好现在就爬回长城上去。”“他们派我来跟塞外之王谈判。”“谈判?”托蒙德哈哈大笑,“好极了。哈!曼斯想谈判,那是没错,但难说想跟你谈!”“他们派我来。”“我明白。跟我走吧。你要骑马吗?”“我可以走。”“你们打得顽强。”托蒙德拨转马头,朝向野人营地。“你和你的弟兄都很棒,我必须承认。我们死了两百多人,外加一打巨人。玛格亲自攻进城门,却没有出来。”“他死在一位名叫唐纳·诺伊的勇士剑下。”“是吗?这唐纳·诺伊是个大领主喽?是个穿铁衣服、闪闪发光的骑士?”“他是个铁匠,只有一只手。”“一只手的铁匠杀了‘强壮的玛格’?哈!那一定是场值得纪念的战斗,曼斯会为它谱一首歌,等着瞧吧。”托蒙德从马鞍上取下一个水袋,拔出塞子。“这能让我们暖和些。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他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琼恩。“为唐纳·诺伊,为‘强壮的玛格’。”袋内装满蜜酒,极烈的蜜酒,令琼恩眼睛水汪汪的,胸中如有条条火蛇盘踞。但在冰牢里呆过,又于寒风中乘吊笼下来,热浪显然很是受用。托蒙德拿回袋子,又喝下一大口,然后擦擦嘴。“瑟恩的马格拿发誓会撞开城门,让我们高歌踏步着通过。他说自己能摧毁长城的防御。”“他的确摧毁了长城的一部分,”琼恩说,“掉下来砸在他头上。”“哈!”托蒙德说,“是啊,我从不觉得斯迪管用。一个没胡子、没头发、没耳朵的人,打起架来都没法抓牢。”他骑马缓行,好让琼恩一瘸一拐地跟上。“腿怎么了?”“箭伤。我想是耶哥蕊特舐的。”“这就是女人。头一天能亲吻你,第二天也能用箭插满你全身。”“她死了。”“是吗?”托蒙德悲哀地摇摇头。“真浪费。如果年轻十岁,我会自己去偷她。她那头发,唉,最热烈的火最快燃尽,”他提起蜜酒袋子,“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他喝下一大口。“为耶哥蕊特,为火吻而生。”托蒙德将袋子递回时,琼恩重复。他喝下更大一口。“是你杀了她?”“是我的弟兄。”琼恩一直不矢口下手的是谁,也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知道。“你们这帮该死的乌鸦。”奇怪的是,托蒙德的声音虽粗哑,却相当温暖。“那个‘长矛’偷了我女儿。蒙妲,我娇小的秋苹果。他直接将她从我帐篷里偷走,当时她四个兄弟都在。托雷格从头到尾一直在睡,大蠢蛋,还有托温德……是啊,‘驯服的托温德’,这说明了一切,对吧?但后来这些年轻人跟那小子打了一架。”“蒙妲呢?”琼恩问。“她有我的血统,”托蒙德骄傲地宣称,“她打裂了他的嘴唇,还咬下半个耳朵,我听说他背上的抓痕多得穿不上衣服。然而她很喜欢他。为什么不呢?你知道,他打仗不用长矛,从来不用。外号从哪儿来的呢?哈!”即便此时此地,琼恩也不由得发笑。耶哥蕊特很喜欢“长矛”里克。他希望里克能在托蒙德的蒙妲那里找到快乐。总得有人在什么地方找到快乐。“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知道他的想法,耶哥蕊特一定会这样说。我快死了,他心想,至少这点我懂。“凡人皆有一死,”她在回答,“男人女人, 飞禽走兽都一样。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统统逃不开。早死晚死并不重要,关键是怎么死,琼恩·雪诺。”说得轻巧,他心想,你攻城时战死,我则要身 为叛徒和凶手而亡。我的死也不会干净利落,除非命丧曼斯剑下。闲话间,他们走到帐篷区。这是个典型的野人营地:篝火与便池乱七八糟地延伸,小孩和山羊随意乱逛,绵羊在树丛间咩咩呜叫,马皮挂起来晾干。没有规划,没有臺序,没有防御。到处都是男人、女人和动物。许多人不理会他,自顾自地忙碌,但更多的人停下来注视:蹲在火边的儿童,狗车里的老妇,脸上染色的穴居人,盾牌绘有爪子、毒蛇和头骨的掠袭者。他们全都转头观看。矛妇们的长发在风中飘荡,这风吹拂松林,发出阵阵叹息。由于找不到真正的山丘,曼斯·雷德将雪熊皮帐篷搭建在森林边缘一片岩石堆上。此刻塞外之王正在外面等,红黑相间的破斗篷风中飞舞。琼恩看见“狗头” 哈犸跟他在一起,想必对方已完成了针对长城沿线的佯攻,并安全返回,“六形人”瓦拉米尔也在,身旁跟着影子山猫和两头精瘦灰狼。发现守夜人派来的竟是他,哈犸扭头吐了口唾沫,而瓦拉米尔的一头狼龇牙咆哮。“你一定非常勇敢,要不就是非常愚蠢,琼恩·雪诺,”曼斯·雷德说,“居然穿着黑斗篷回我们这边。”“守夜人的汉子还能穿什么?”“宰了他,”哈犸敦促,“把尸体扔回吊笼,告诉他们另外派人。但我要留他的脑袋当旗臶,变色龙比狗还不如。”“我警告过你,此人不可信任。”瓦拉米尔语调平和,他的影子山猫用促狭的灰眼睛饥饿地瞪着琼恩。“我从来不喜欢他的气味。”“收起爪子,兽崽儿。”巨人克星托蒙德摆腿下马。“这孩子是来听我们的条件的。你敢碰他,我也许就能搞到一直渴望的影子山猫皮了。”“喜爱乌鸦的托蒙德,”哈犸冷笑,“你就是个吹牛大王,老家伙。”易形者脸颊灰暗,圆背秃顶,长得像老鼠,却有狼的眼睛。“套上鞍具的马,任何人都可以骑,”他轻声说,“跟人结合过的野兽,任何易形者都能轻易渗 入。欧瑞尔在它的羽毛中渐渐凋零,因此我接收了他的鹰。结合是双向的,狼灵,欧瑞尔如今活在我体内,低声诉说他有多狠你。而我可以在长城顶上翱翔,用鹰的 眼睛观察。”“因此我们知道,”曼斯说,“我们知道你们阻挡龟盾的人手是多么的少。我们知道从东海望来了多少人。我们知道你们的补给正在缩减,沥青、油、剑、矛,甚至连阶梯都没了,只能靠铁笼上下。这些我们都知道,而现在你知道我们知道。”他掀开帐门。“进去。其余人等在外面。”“什么,连我也是?”托蒙德说。“尤其是你。一贯多嘴。”内里很暖和。排烟孔下有堆火,还有个火盆在妲娜裹的毛皮旁边闷烧,妲娜面色苍白地流汗,她妹妹握着她的手。记得她叫瓦迩。“贾尔坠落时我很难过。”他告诉她。瓦迩用淡灰色眼睛打量琼恩。“他总是爬得太快。”她跟记忆之中一样美,苗条,胸部丰满,任何时候都极迷人,高高的颧骨线条分明,浓密的蜂蜜色头发垂至腰间。“妲娜快分娩了,”曼斯解释,“她和瓦迩就留下。她们知道我要说什么。”琼恩试图让自己的表情如玄冰一样平静。打着和谈的幌子在敌人帐篷里谋杀,本来就够恶劣了,难道我还必须当着他即将临盆的妻子的面动手?他握剑的手开 开合合。曼斯没穿铠甲,但左臀上悬有佩剑。帐篷里还有其他武器,匕首、短剑、一张弓、一袋箭、一柄青铜尖头的长矛边上躺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号角。琼恩倒抽一口气。战号,好大一只战号。“是的,”曼斯说,“这就是冬之号角,乔曼曾将它吹响,从地底唤醒巨人。”号角好大,弯曲的线条足足八尺长,开口如此宽阔,他甚至可将手肘以下全放进去。若这东西来自于野牛,那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头牛。他起初以为上面镶嵌的是青铜,走近后才意识到是黄金。古老的金子,镌有符文,逐渐褪咸棕色。“耶哥蕊特说你一直没找到号角。”“你以为只有乌鸦会撒谎?说实话,我挺喜欢你这杂种……但我从不信任你,我的信任是需要赢取的。”琼恩臼问:“如果你找到的是真正属于乔曼的号角,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还要费力去造龟盾?为什么还要派瑟恩人偷袭?如果这个号角像歌谣里说的那样管用,为什么不吹响它,解决一切问题?”作答的是怀孕的姐娜,她躺在火盆边一堆毛皮上。“我们自由民知道你们下跪之人所忘记的事。有时捷径并非安全之道,琼恩·雪诺,长角王曾说,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曼斯伸手沿巨号的曲线摩挲。“谁也不会只带一支箭去打猎,”他解释,“我本希望斯迪和贾尔能奇袭黑城堡,打开大门,所以预先以佯攻和骚扰将守军调 离,不出所料,波文·马尔锡吞下了诱饵,但你们这帮老弱病残比预期的顽强得多。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能阻止我们,事实上,你们人太少,而我的人太多。我可以 继续进攻,同时分出一万人乘木筏穿过海豹湾,从后掩袭东海望;也可以转而攻打影子塔,我比任何活人都更清楚那里的地形;我还可以派出无数人马和长毛象去你 们废弃的要塞,挖穿城门,十几处同时开工。”“那你为什么没有做?”琼恩可以就此拔出长爪作个了断,但他想先听听野人王的说法。“血,”曼斯·雷德说,“没错,我终究会赢,但你们会让我流血。血,我的人民已流得够多。”“你的损失并不严重。”“在你们手上不严重。”曼斯仔细观察琼恩的脸。“你到过先民拳峰,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异鬼……”“随着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冷,它们变得越来越强。它们先杀人,然后驱使死者。巨人们无法抵挡,瑟恩人、冰川部落与硬足民也都不行。”“你也不行?”“我也不行。”他承认的口气中有种愤怒,一种深深的苦涩,无法以言语表达。“‘红胡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长角王,他们是为征 服而前往南方,为了扫荡七大王国,我则要夹着尾巴躲到长城后面。”他再度抚摸号角。“若我吹响冬之号角,长城就会倒掉,至少歌谣里那么说。我有的部下一心 想……”“一旦长城倒掉,”妲娜说,“还有什么能阻挡异鬼?”曼斯朝她温柔地微笑。“我有个智慧的女人。真正的王后。”他转头望向琼恩,“回去告诉他们,打开城门,让我们通过。如若照办,我就把号角交出,长城将永远矗立,直到世界末日。”打开城门,让他们通过。说得容易,接下来呢?巨人在临冬城的废墟里扎营?食人部落居于狼林,战车横扫先民荒冢,自由民在白港偷造船师傅和银器匠的女儿,从磐石海岸偷渔夫的妻子?“你是不是真正的国王?”琼恩突然问。“我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曼斯回答,“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我没有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 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随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 强者。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着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马格拿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宁愿反抗也不愿服从。”“你可以杀光敌人,”琼恩坦白地说,“但能否控制臣民?若我们让你的人通过,你有没有能力约束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并遵守律法?”“谁的律法?临冬城和君临的律法?”曼斯哈哈大笑。“需要律法的话,我们自己会定。你们的旨令和税收就留着吧。我要交出的是号角,不是自由。我们不会下跪。”“如果我们拒绝呢?”琼恩毫不怀疑他们会拒绝。熊老或许还听听,但想到要让三四万野人进入七大王国都会踌躇。艾里沙·索恩和杰诺斯·史林特根本不会考虑。“如果你们拒绝,”曼斯·雷德声称,“三天后的黎明,巨人克星托蒙德就会吹响冬之号角。”他可以带着消息回去,告诉他们关于号角的事,但若让曼斯活着,杰诺斯大人和艾里沙爵士就会以此为凭,咬定他是叛徒。千万个念头闪过琼恩脑海。若我销 毁号角,当场将它砸碎……不及细想,便听见另一只号角隔着皮帐篷低沉微弱的呜咽。曼斯也听见了。他皱起眉头,走向门口。琼恩跟在后面。到了外面,号声更为响亮。野人营地骚动起来。三个硬足民端着长矛匆匆跑过。马匹有的嘶鸣,有的喷息,巨人们用古语低沉地吼叫,甚至连长毛象也不安起来。“斥侯的号角。”托蒙德告诉曼斯。“什么东西过来了。”瓦拉米尔盘腿坐在半冻的地上,他的狼在周围紧张地绕圈。一个影子从头顶掠过,琼恩抬头看见那只鹰蓝灰色的翅膀。“从东方。”当死人出没,环墙、木桩和宝剑都变得毫无意义,他记起来,人是无法跟死者作战的,琼恩·雪诺,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哈犸皱眉,“东方?尸鬼应该在后面。”“东方,”易形者重复,“什么东西过来了。”“异鬼?”琼恩问。曼斯摇摇头,“异鬼从不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没。”战车吱吱嘎嘎地滚过沙场,其上挤满挥舞锋利骨矛的原住民。见此状况,塞外之王不禁呻吟,“妈的,他们究竟想上哪儿去?奎恩,让这帮笨蛋各自回位。把我的马牵来。母马,不是那匹公的。我还要盔甲。”曼斯怀疑地瞥了长城一眼。冰墙顶端,稻草人哨兵站在那儿当箭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动向。“哈犸,带掠袭者们上马。托蒙德,把你的儿子们找到,组织三列长矛队。”“好的。”托蒙德说着大步离开。老鼠般大小的易形者闭起眼睛,“我看到他们了……”“谁?”“人。骑马的人。穿铁甲和黑衣的人。”“乌鸦。”曼斯恶狠狠地说出这个词,转向琼恩。“我以前的弟兄们以为趁谈判时偷袭,就能打个措手不及?”“如果这是他们的计划,也从未告知我。”琼恩不相信。杰诺斯缺乏出击的人手。况且他在长城另一边,而城门已被碎石封住。他脑子里的阴谋诡计属于另外一类,这不可能是他干的。“再对我撒谎,休想活命。”曼斯警告。卫兵给他带来坐骑和盔甲。琼恩看到营地里的人们各自为政,有些组成队列,似乎要进攻长城,另一些则溜进森林。 女人们驾狗车往东去,长毛象则游荡向西。一小列松散的游骑兵出现在三百码外的森林边缘,他伸手过肩,拔出长爪。来者穿黑锁甲,戴黑头盔,披黑斗篷。曼斯盔 甲穿了一半,也拔出剑来。“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他冷冷地对琼恩说。游骑兵们像冬日清晨解冻的蜂蜜般缓缓流向野人营地,越过树根和岩石,在灌木丛和大树之间挑选路径。野人们迅速迎上前,一边呐喊,一边挥舞木棒、铜剑和石斧,不顾一切地冲向自己的死敌。一声大喊,一记力劈,然后英勇地死去,琼恩听弟兄们说过自由民战斗的方式。“信不信随你,”琼恩告诉塞外之王,“我什么也不知道。”曼斯不及回答,哈犸就骑马从身边隆隆奔过,后面跟着三十名骑兵;一只死狗插在长矛上,血随着每一步洒落。曼斯看她冲入游骑兵阵营中。“也许你说的是 真话,”他道,“这帮人看起来是东海望的。骑马的水手。哼,卡特·派克的胆子一向比脑袋瓜大。在长车楼打败了‘骸骨之王’,就以为能打败我吗?真是个大笨 蛋。他没有士兵,他——”·“曼斯!”喊叫从后面传来。一名斥候冲出森林,胯下的坐骑浑身是汗。“曼斯,有更多敌人,他们包皮围了我们,铁人,铁人,一个军 团的铁人。”曼斯咒骂着甩腿上马。“瓦拉米尔,留下来保护妲娜。”塞外之王用剑尖指向琼恩,“另外把这只乌鸦看紧。如果他逃跑,撕开喉咙便是。”“放心,我会的。”易形者比琼恩足足矮一头,形容委靡不振,但那影子山猫用一只爪子就能把他肠子掏出来。“他们从北方过来,”瓦拉米尔告诉曼斯,“你快去。”曼斯戴好鸦翼盔。他的人也都上了马。“矛头阵形,”曼斯高喊,“跟我来,楔形队列。”然而当他后脚跟一夹母马,飞驰过原野,朝游骑兵们迎去时,追随他的人很快乱了套。琼恩朝帐篷跨出一步,心中念着冬之号角,但影子山猫立即上前阻挡,尾巴来回摇摆。野兽鼻孔大张,弯曲的门牙滴下唾液。它嗅到了我的恐惧。现在他比任何时候都想念白灵。两头狼在身后低声咆哮。“旗臶,”他听见瓦拉米尔呢喃,“我看见金色的旗臶,哦……”一头长毛象嘶鸣着沉重地经过,背上的木塔里有六个弓箭手。“国王……不……”易形者仰头尖叫。声音刺耳恐怖,充满痛苦。瓦拉米尔倒在地上挣扎翻滚,影子山猫也厉声嘶叫……东方高高的天空中,云层衬托之下,那只鹰燃烧起来。刹那间,它比星星更明亮,在一片红、金与橙色中翻腾,拼命拍打翅膀,似乎要飞离苦海。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尖叫声引得瓦迩走出帐篷,她脸色苍白。“怎么,出什么事了?”瓦拉米尔的狼互相厮打,影子山猫蹿进树林,他本人仍在地上抽搐。“他怎么了?”瓦迩惊恐地问,“曼斯在哪儿?”“那儿,”琼恩指指,“他去指挥战斗。”塞外之王挥舞长剑,率领零乱的楔形队列冲进一群游骑兵中。“去战斗?他不能离开,现在不行。事情开始了。”“战斗?”游骑兵的队伍在哈犸血淋淋的狗头面前四散躲避。掠袭者们一边尖叫,一边挥砍,追逐黑衣人直到森林。接着更多人从树丛下出现,骑士,重装骑士。哈犸不得不重新组队,以对付新的威胁,但她一半的手下已冲了进去。“分娩!”瓦迩朝他吼。四下传来喇叭声,洪亮尖锐。野人没有喇叭,只有战号。对此,他们跟他一样清楚;自由民困惑地东奔西跑,有的加入战团,有的远远逃离。一头长毛象踩过 绵羊群,有三个人正试图将这群羊赶往西方。战鼓擂响,野人们忙乱地组成方阵,但行动太迟,组织混乱,动作也慢。敌人从森林中出现,正东、东北和正北三个方 向,三队整齐的重骑兵,全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钢甲和鲜亮的羊毛外套。不是东海望的人,这不只是一队斥候,而是一支大军。难道说国王真的来了?琼恩跟野人们一样不解。罗柏回来了?铁王座上的男孩终于意识到形势的严峻?“你最好回帐篷去。”他告诉瓦迩。说时迟那时快,原野彼端,一队骑兵已冲向狗头哈犸,另一队直插托蒙德的长矛兵侧翼,他跟他的儿子们正竭力让队列调头。巨人们纷纷爬上长毛象,这对马 背上的骑士形成了威舑。琼恩发现披甲胄的战马一见到那些缓缓移动的肉山便嘶鸣逃散。野人这边也发生恐慌,成百上千的妇女儿童急匆匆逃离战场,有些直接撞到 马蹄下。他看见一个老妇人驾驶的狗车横跨三辆战车的前进路线,互相搅作一团。“天哪,”瓦迩低声道,“天哪,怎么会这样?”“到帐篷里面去陪妲娜。外面不安全。”里面也不太安全,但没必要吓她。“我得找产婆。”瓦迩说。“你就是产婆。我会守在这儿,直到曼斯回来。”刚才他失去了曼斯的踪影,现在又重新找到。只见塞外之王从骑士中杀出一条血路,拼命指挥反击。长毛象 驱散了对方中间一队人马,其余两队则像钳子一样夹拢。营地东部,一些弓箭手在朝帐篷放火箭。他看到长毛象用鼻子将一骑士从马鞍上扫起,甩到四十尺高处。野 人们从身边鱼贯逃窜,多半是惊慌的老弱妇孺,却也不乏精壮男子。其中有些人阴沉地望向琼恩,然而他手握长爪,因此没人敢找麻烦。瓦拉米尔也手脚并用地爬着 逃走。越来越多的人从森林里涌出,不仅有骑士,还有穿短背心、戴圆盔的自由骑手、骑舐手和普通士兵,数目成十成百。一面面鲜艳旗臶在他们头顶飞舞。风吹得旗面不停摆动,琼恩看不清楚,但瞥到一只海马、一群鸟和一圈花。主要是黄色,那么多黄色,黄色的旗臶,红色的图案。谁的纹章?正东、正北和东北三个方向,群群野人仍在顽抗,却被攻击者们径直踏过。自由民在人数上占优,但攻击者有铁甲和高头大马。战团中央,曼斯高高站在马蹬 上,红黑相间的斗篷和鸦翼盔使其十分醒目。他举起佩剑,人们随之聚拢,排成楔形队列的骑士则提着枪、剑和长柄斧冲杀过来。琼恩眼见曼斯的母马后腿直立,蹄 子乱蹬,被一支长枪刺中胸膛。接着,钢铁的洪流将他们淹没。结束了,琼恩心想,他们崩溃了。野人们弃械逃亡,硬足民、穴居人、穿铜鳞甲的瑟恩人,全都撒腿开跑。曼斯不见了,有人将哈犸的头挑在长竿上挥舞,托 蒙德的队伍也告溃散,只有长毛象上的巨人仍然坚持,仿佛汹涌的血海中座座披毛的孤岛。火焰从一座帐篷窜到另一座,有些大松树也燃烧起来。漫天烟雾中,冲出 一队呈楔形队列的骑士,跨着披甲胄的战马,头顶飘扬的旗臶最为醒目,那是王室的旗臶,床单那么大:一面以黄色为底,长长尖尖的火舌勾勒出一颗燃烧的红心; 另一面犹如金箔,绣有一头黑色的宝冠雄鹿。劳勃来了,片刻之间,琼恩浮现出这疯狂的念头,他想起可怜的欧文,但当喇叭再度吹响,骑士开始冲锋,他们喊出的名字是:“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万岁!史坦尼斯国王万岁!”琼恩转身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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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影片从梦中的女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我'回忆往事开始。夜里,我又梦回曼陀丽。面对这堆被焚的中世纪建筑废墟,我又想起很多过去……那是从法国开始的。做为'陪伴'的我随范霍夫太太来到蒙特卡洛。一天,在海边我看到一个在陡崖边徘徊的男子。我以为他要投海,就叫出了声。他向我投来愤怒的一瞥。我知道我想错了,他可真是一个怪人。很巧,他竟同我们住在同一个饭店里。 [点击阅读]
质数的孤独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