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3 - 第六十五章 艾莉亚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 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 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 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铎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 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 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到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 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 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姐那样。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你也拿斧子砸她了?”“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 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颤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 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 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臶。“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 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 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 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 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铎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舒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埋他?”桑铎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弓箭手口袋里有两枚银鹿和近三十个铜板。他匕首柄上有颗漂亮的粉红宝石,猎狗将其掂了掂,然后扔给艾莉亚。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带,感觉稍好了些。它 虽不比“缝衣针”,终究是铁器,可以防身。死人还有一袋箭,但没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对艾莉亚来说太大,对猎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还拿了他的圆盔,尽 管它盖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翘起来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马,否则逃不掉,”克里冈边说边四处张望,“但我敢说,妈的早跑远了。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待了多 久。”等他们抵达明月山脉脚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艾莉亚觉得他们在往东去。“我们去哪儿?”她再次问。这次猎狗回答了她,“你在鹰巢城有个姨妈,诸神保佑,也许她会为你这瘦东西付赎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门。”莱莎姨妈。艾莉亚觉得没什么指望。她要母亲,不要母亲的妹妹。她不认识莱莎姨妈,就跟不认识黑鱼舅公一样。我们当初应该进城堡的。母亲又不是真的死 了,还有罗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杀他们。也许佛雷侯爵只是把他们抓起来。也许他们正被绑在地牢里,或者被带往君临,好让乔佛里砍掉他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清 楚。“我们应该回去,”她突然决定,“我们应该回孪河城去找我母亲。她不会死的,我们去救她。”“我还以为满脑子歌谣梦幻的是你姐姐,”猎狗咆哮,“没错,佛雷也许会留你母亲一命,以收取赎金。但七层地狱,凭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把她弄出来,妈的。”“你又不是一个人,我也会来。”他发出一声响,似乎是笑声,“这会把那老头吓得尿裤子的。”“你怕死!”她轻蔑地说。克里冈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现在,安静点儿,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为静默姐妹们省点麻烦。我们去谷地。”艾莉亚觉得他并不会真的割她舌头,只是说说而已,就像“粉红眼”曾说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样。但她不打算试探,毕竟桑铎·克里冈和“粉红眼”不同。“粉红眼”不能把人劈成两半,或用斧子砍杀,连用斧背砸人都不会。当晚入眠时她想着母亲,不知道该不该趁猎狗睡着时杀他,好自己去救母亲。她闭上眼睛,母亲的脸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几乎可以嗅到…………她真的嗅到 她了。气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盖一包皮括苔藓,泥土和水流,腐烂的芦苇和人所发出的臭气。她缓缓穿过松软的地面,来到河边,舔几口水,抬头闻嗅。天空 铁灰,云层密布,绿色的河水中满是漂浮物。尸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翊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 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什么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股郁郁作呕的死亡气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时在林 问追逐红鹿。末了,她用牙齿逮到一条苍白的手臂,不断摇晃,想让它动起来,嘴里却只有血与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躯,费尽全力将尸体拖回岸边,拽上泥泞的堤 坝,一个小兄弟悄悄游荡过来,舌头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龇牙咆哮,将他赶走,否则他便要进食了。此时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体脸朝下躺在泥地,死肉 苍白生褶,冰冷的血从喉咙里渗出。起来,她心想,起来,跟我们一起进食,一起奔跑。马匹的声响迫使她回头。他们从下风处来,所以她没闻出,而对方几乎快要到了。骑马的人类,黑色、黄色与粉色的翅膀翻滚飞舞,手中还有闪闪发亮的长爪 子。一些年轻兄弟咧牙露齿,准备守护食物,她啮咬他们,将他们统统赶开。这是野外的法则:鹿,兔子和乌鸦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则逃离人类。她把冰冷苍白的 战利品弃置于泥沼之中,留在拖上来的地方,毫无愧色地逃跑了……次日早晨,猎狗无须咒骂艾莉亚,或把她摇醒。这是自孪河城以来,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动梳洗马匹。他们沉默地吃着早餐,最后桑铎道,“关于你母亲……”“没关系,”艾莉亚阴郁地说,“她死了。我梦见了她。”猎狗看了她好久,然后点点头。这事没有再提。他们策马向群山前进。山势渐高,路遇一个孤立的小村庄,周围环绕着灰绿色的哨兵树和高大靛青的士卒松,克里冈决定冒险进入。“我们需要食物,”他说,“也需要休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孪河城发生的事,运气好的话,他们甚至会不认得我。”村民们正在家园周围建造一道木栅栏,看到猎狗宽阔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钱,让他干活。“有红酒,我就干。”他朝他们吼。最后,他满足于麦酒,每晚喝到睡着。他想把艾莉亚卖给艾林夫人的念头却于此间夭折。“从我们这儿再往上走会有冰霜,山路要开始下雪,几乎无法通行,”村长道,“即使你没被冻死饿死,也 会教影子山猫或穴居熊逮住,更可怕的是原住民。灼人部自独眼提魅打仗回来之后变得无所畏惧,而半年之前,冈恩之子冈梭尔刚带领石鸦部袭击了离此不到八里远 的一个村子,抢走所有女人,抢走每一粒粮食,男人也被杀死大半。他们现在有铁器,精良的长剑和锁甲,整个山路都被控制——石鸦部、奶蛇部、雾子部,所有的 高山氏族,纷纷猖獗。也许你能解决一些,但最终他们会杀了你,并把你女儿抢走。”我不是他女儿,艾莉亚如果没那么累,一定会喊出来。如今她不是谁的女儿。她什么也不是。不是艾莉亚,不是黄鼠狼,不是娜娜,不是阿利,不是乳鸽,甚至不是癞痢头。她只是个白天跟着狗儿跑,夜晚梦到狼群的笨女孩。这是个宁静的村庄。他们占有两张虱子不多的稻草床,食物普通但管饱,清新的空气里则有松树的味道。然而艾莉亚很快认定,自己讨厌这地方。村民们都是 胆小鬼,甚至没一个敢看猎狗的脸,至少不会看很久。有些妇女想给她穿裙子,想让她做针线活,但她们不是斯莫伍德夫人,她全不干。有个女孩喜欢跟着她,她是 村长的女儿,与艾莉亚年纪相仿,但不过是今孩子,擦破膝盖就会哭,而且走到哪里都拿着一个笨乎乎的布娃娃。娃娃被做成有点像士兵的模样,因此女孩称他为 “兵爵士”,并夸耀它如何保护自己安全。“走开,”艾莉亚告诉过她几十次,“别来烦我。”但她不肯听,于是最后艾莉亚夺过她的布娃娃,把它撕裂,用一根手指将肚子里的碎布掏出来。“现在他真的像个兵了!”她说,然后将布娃娃扔进小河里。从此以后,女孩不再纠缠,艾莉亚则每天梳洗胆小鬼和陌客,或在树间行走。有时她会找根棍子,练习“针线活”,练着练着就会想起孪河城的事,于是便对树猛劈,直到棍子断裂。“也许我们该在这儿待一阵子。”两周后,猎狗告诉她。他麦酒喝得太多,但头脑还清醒,不像胡说。“鹰巢城是去不了的,佛雷家会继续在三河流域搜捅幸 存者。似乎这儿需要会用剑的人,以防原住民过来打劫。我们可以住下来,找个办法给你姨妈送信。”艾莉亚听到这话,脸耷拉下来。她不想留下,但也没地方可 去。第二天早上,当猎狗出去砍树运木头时,她爬回床上睡觉。但那高高的木栅栏完工之后,再没活可干,村长明确表示,他们不能留下。“到冬天,我们喂饱自己都困难,”他解释,“而你……你这样的人会带来流血。”桑铎的嘴抽搐了一下,“原来你知道我是谁。”“没错。事实上,这儿确实无人造访,但我们会上市场,去赶集。我们听说过乔佛里国王的狗儿。”“等那些石鸦什么的到来时,你会很高兴自己养了一条狗。”“也许吧。”那人犹豫了一下,然后鼓起勇气。“但他们说你在黑水河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他们说——”“我知道他们说什么。”猎狗的嗓音像两把锯子互相摩擦,“付工钱,我这就走。”离开时,猎狗得到满满一袋铜板,一袋酸麦酒,以及一把“新”剑。老实说那把剑很旧,但对他而言是新的,他用在孪河城夺来的长柄斧——在艾莉亚头上敲 出一个包皮的斧子——跟某村民交换得到。不出一天,麦酒就喝光了,但克里冈每晚磨剑,一边为每个豁口和锈斑而诅咒换剑给他的人。如果他失去了战斗的欲望,为 什么要在乎自己的剑是否锋利呢?这问题艾莉亚不敢问,但思考得很多,他带她逃离孪河城不是因为害怕吧?回到河间地,雨势已然渐小,洪水也开始退降。猎狗转而向南,折回三叉戟河。“我们去奔流城,”他一边烧烤杀死的野兔,一边告诉艾莉亚,“希望黑鱼会出钱买狼女。”“他没见过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是我。”艾莉亚厌倦了去奔流城的念头。她仿佛往奔流城走了好多好多年,却从来没有到过。每次向奔流城出发,结果总是抵达某个更糟的地方。“他不会付钱的,只会绞死你。”“随便,让他试试看。”他转了转烧烤着的食物。听他说话,不像是失去了战斗的欲望。“我知道我们可以去哪里。”艾莉亚说。她还剩一个哥哥。别人不要我,琼恩会要我的。他会叫我“我的小妹”,然后弄乱我的头发。然而这段路很长,她觉得自己一个人无法走到。她连奔流城都到不了。“我们去绝境长城。”桑铎的笑声一半像是咆哮。“小母狼想加入守夜人,是吗?”“我哥哥在长城。”她固执地说。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长城离这儿有千里之遥。妈的,我们得冲过该死的佛雷家领地,然后才刚到达颈泽。那些个沼泽有蜥狮,天天拿狼当早点。即使真的抵达北境,也没缺胳膊少腿,半数城堡里还有铁乌贼,那帮该死的北方人也不是什么好货。”“你怕他们?”她问,“你失去了战斗的欲望?”片刻之间,她以为他会打她。但野兔已烤成棕黄,表皮松脆,油脂渗出来滴进炊火,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桑铎将它从棍子上取下,用大手撕开,扔了一半到艾莉亚怀里。“我的欲望没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扯下一条腿,“但我才他妈的不在乎你或者你哥哥。我也有个哥哥。”
或许您还会喜欢:
七钟面之谜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第一章早起那平易近人的年轻人,杰米·狄西加,每次两级阶梯地跑下“烟囱屋”的宽大楼梯,他下楼的速度如此急速,因而撞上了正端着二壶热咖啡穿过大厅的堂堂主仆崔威尔。由于崔威尔的镇定和敏捷,幸而没有造成任何灾难。 [点击阅读]
万物有灵且美
作者:佚名
章节:15 人气:2
摘要:作者简介JamesHerriot吉米•哈利(1916—1995)(原名JamesAlfredWight)苏格兰人。一个多才多艺的兽医,也是个善于说故事的高手,被英国媒体誉为“其写作天赋足以让很多职业作家羞愧”。平实而不失风趣的文风和朴素的博爱主义打动了千千万万英美读者,并启发了后世的兽医文学。 [点击阅读]
人豹
作者:佚名
章节:39 人气:2
摘要:神谷芳雄还只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公司职员。他逍遥自在,只是在父亲担任董事的商事公司的调查科里当个科员,也没有什么固定的工作,所以难怪他忘了不了刚学会的酒的味道和替他端上这酒的美人的勉力,不由得频繁出入那家离京桥不远、坐落在一条小巷里的名叫阿佛洛狄忒的咖啡店。 [点击阅读]
伊迪丝华顿短篇小说
作者:佚名
章节:4 人气:2
摘要:作者:伊迪丝·华顿脱剑鸣译在我还是个小女孩,又回到纽约时,这座古老的都市对我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父亲的书屋。这时候。我才第一次能够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一旦走出家门,走上那些简陋单调的街道,看不到一处像样的建筑或一座雄伟的教堂或华丽的宫殿,甚至看不到任何足以让人联想到历史的东西,这样的纽约能给一位熟视了无数美丽绝伦的建筑、无数地位显赫的古迹的孩子提供些什么景观呢?在我孩提时代的记忆当中, [点击阅读]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佚名
章节:34 人气:2
摘要: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 [点击阅读]
再次集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昆虫的天地卡弥尼树的枝丫,悬曳着露水打湿的坚韧的蛛丝。花园曲径的两旁,星散着小小的棕色蚁垤。上午,下午,我穿行其间,忽然发现素馨花枝绽开了花苞,达迦尔树缀满了洁白的花朵。地球上,人的家庭看起来很小,其实不然。昆虫的巢穴何尝不是如此哩。它们不易看清,却处于一切创造的中心。世世代代,它们有许多的忧虑,许多的难处,许多的需求——构成了漫长的历史。 [点击阅读]
匹克威克外传
作者:佚名
章节:57 人气:2
摘要:匹克威克派除却疑云,把黑暗化为耀眼的光明,使不朽的匹克威克的光荣事业的早期历史免于湮没,这第一线光辉,是检阅匹克威克社文献中如下的记载得来的;编者把这个记录呈献于读者之前,感到最大的荣幸,这证明了托付给他的浩瀚的文件的时候所具有的小心谨慎、孜孜不倦的勤勉和高超的眼力。一八二七年五月十二日。主席,匹克威克社永任副社长约瑟夫·史密格斯阁下。一致通过如下的决议。 [点击阅读]
变形记
作者:佚名
章节:10 人气:2
摘要:一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他仰卧着,那坚硬的像铁甲一般的背贴着床,他稍稍抬了抬头,便看见自己那穹顶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块弧形的硬片,被子几乎盖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来了。比起偌大的身驱来,他那许多只腿真是细得可怜,都在他眼前无可奈何地舞动着。“我出了什么事啦?”他想。这可不是梦。 [点击阅读]
古都
作者:佚名
章节:48 人气:2
摘要:千重子发现老枫树干上的紫花地丁开了花。“啊,今年又开花了。”千重子感受到春光的明媚。在城里狭窄的院落里,这棵枫树可算是大树了。树干比千重子的腰围还粗。当然,它那粗老的树皮,长满青苔的树干,怎能比得上千重子娇嫩的身躯……枫树的树干在千重子腰间一般高的地方,稍向右倾;在比千重子的头部还高的地方,向右倾斜得更厉害了。枝桠从倾斜的地方伸展开去,占据了整个庭院。它那长长的枝梢,也许是负荷太重,有点下垂了。 [点击阅读]
同时代的游戏
作者:佚名
章节:6 人气:2
摘要:1妹妹:我从记事的年代就常常地想,我这辈子总得抽时间把这事写出来。但是一旦动笔写,虽然我相信一定能够按当初确定的写法毫不偏离地写下去,然而回头看看写出来的东西,又踌蹰不前了。所以此刻打算给你写这个信。妹妹,你那下身穿工作裤上身穿红衬衫,衬衫下摆打成结,露出肚子,宽宽的额头也袒露无遗,而且笑容满面的照片,还有那前额头发全用发夹子夹住的彩色幻灯照片,我全看到了。 [点击阅读]
名利场
作者:佚名
章节:75 人气:2
摘要:《名利场》是英国十九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生平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英国十九世纪中上层社会。当时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压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发财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英法两国争权的战争也在这时响起了炮声。 [点击阅读]
唐璜
作者:佚名
章节:22 人气:2
摘要:乔治·戈登·拜伦(1788-1824)是苏格兰贵族。1788年1月23日出生于伦敦。他天生跛一足,并对此很敏感。十岁时,拜伦家族的世袭爵位及产业(纽斯泰德寺院是其府邸)落到他身上,成为拜伦第六世勋爵。1805-1808年在剑桥大学学文学及历史,他是个不正规的学生,很少听课,却广泛阅读了欧洲和英国的文学、哲学和历史著作,同时也从事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