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3 - 第五十九章 珊莎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好一个甜蜜的梦,她无力地想,自己又回到临冬城,和淑女一起在神木林中奔跑。林间有她的父亲和兄弟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生动鲜活。若美梦可以成真——她掀开毯子。我必须勇敢起来。折磨总有一天会到尽头。如果淑女还在,我就不会害怕了。可是,淑女……罗柏、布兰、瑞肯、艾莉亚、父亲、母亲,就连茉丹修女……他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夫君不在身边,但她早已习惯。提利昂睡得很浅,通常天亮前就起床,坐到书房里,蜷在烛光下,忘我地阅读老旧的卷轴或皮革书籍。有时候,烤早餐面包皮的香味会将他引去厨房,还有的时候,他跑上屋顶花园,或在叛徒走道上散步。珊莎推开窄窗,突来的寒意不禁让她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东边天际乌云密布,只有几许阳光舐入。晨雾朦胧,好似有座大城堡在空中浮动。流云作墙壁、堡垒 和碉楼,缕缕轻丝是城上的旗臶,与泯灭的群星相连。太阳越升越高,城堡由黑转灰,最后化为千万道玫瑰色、金色或绯红色的彩带,延绵不绝,最后被清风吹散。 雾中的城堡渐不复见,只剩地面真实的红堡。门开了,两位侍女提热水进来为她洗浴。她俩是新人,提利昂说先前的仆人都为瑟曦的间谍——正好印证她的怀疑——因此统统换掉。“来,过来看呀,”她招呼她们,“空中有座城堡呢。”她们凑过来。“金色的城堡,”雪伊有短黑发和大眼睛,平时尽职尽责,但常无礼地打量珊莎,“是啊,整个儿像金子做的,闪闪发光。”“那是……金色的城堡?”贝蕾娜眯起眼睛,“瞧,塔楼都倒掉了,嗯,依我看呀,这是一座废墟。”珊莎没心情说什么残塔废墟,于是关上窗户,隔断寒气。“时间不早了,得准备参加太后的早餐会。我的夫君大人在看书吗?”“没有,夫人,”贝蕾娜道,“我没见着他。”“他该是去见父亲了,”雪伊猜测,“首相大人很倚重老爷。”贝蕾娜哼了一声,“珊莎夫人,快洗吧,水都凉了。”雪伊替她脱掉衣服,扶她进入大木盆。她紧张极了,很想要杯酒。盛大的婚礼将于正午时分在红堡对面的贝勒大圣堂举行,黄昏时移驾王座厅召开宴会:一千 名客人,七十七道大餐,以及歌手、戏子和杂耍艺人们的表演。但首先,清晨在太后的舞厅进行早餐会,与会者包皮括兰尼斯特全族(除了行动不得的蓝赛尔)和提利 尔家的男性——他们家的女性负责陪伴玛格丽小姐——以及双方麾下上百位领主和骑士。他们把我算作兰尼斯特家的人,珊莎苦涩地想。贝蕾娜一边叫雪伊去取水,一边为珊莎擦背。“您在发抖呢,夫人。”“哦,水有些凉。”她撒谎。提利昂带着波德瑞克·派恩出现时,她刚刚洗完。“你今天真是太可爱了,珊莎,”丈夫转向侍从,“波德,帮我拿杯酒。”“早餐会上有酒喝,夫君大人。”珊莎道。“可我们家也有,你不想让我干巴巴地去见老姐吧,夫人?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不仅代表新的世纪,也是伊耿登陆七大王国的三百周年纪念。”侏儒从波德瑞克手中夺过酒杯,一饮而尽。“敬伊耿·坦格利安!好个聿运儿!两个妹妹,两个老婆,三头巨龙,最最幸福的男人!”他用手背将嘴擦干。小恶魔的衣服凌乱不整,就像是合衣过了夜。“大人,您要不要换身衣服?那件新外套很漂亮。”“对,外套很漂亮,”提利昂放下杯子。“来吧,波德,我们去换衣服,好让作丈夫的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不让我的好夫人蒙羞。”良久,小恶魔折回来。他总算有些模样了,装扮之后,甚至显得高了一点。波德瑞克·派恩也换上一身华丽的紫白金三色服装,若非鼻子旁边那个红色大疹 子,看起来倒是个像模像样的侍从。这孩子很害羞,起初珊莎心存防备,因为对方是派恩家族的人,而正是伊林·派恩爵士砍了父亲的头;但不久之后她便明白,这 孩子就像她怕伊林爵士一样怕她。无论什么时候问话,他一律羞红了脸。“紫、白、金,这是派恩家族的颜色么,波德瑞克?”她友好地问。“不……我的意思是,是的,”侍从脸红了,“颜色……我们家族的纹章是紫、白方格,夫人,上面绣有金币,在格子中间,紫、白方格里都有。”他打量着她的脚。“这些金币是有故事的,”提利昂道,“毫无疑问,哪天波德一定会讲给你的脚趾知道。好啦,该出发了,夫人,你行吗?”珊莎实在不想去,实在想拒绝。我如何推脱?肚子不舒服?月经来潮?此刻的她只想爬回床上,拉下窗帘,独自待在黑暗中。我必须勇敢起来,就像罗柏,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僵硬地握住丈夫的手。在太后的舞厅里,他们享用黑莓与坚果烤的蜂蜜蛋糕,腌猪腿,培根,面包皮屑炸海星肉,秋梨,以及一道按多恩风味加大量胡椒粉烹制的洋葱奶酪配鸡蛋。 “享受七十七道大餐之前,来顿开胃早饭真美妙。”提利昂评论。席间还提供大壶的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乐y 币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跑来跑去,月童则用肥胖的脸颊模仿放屁的声音,并为客人们唱低俗歌谣。珊莎发现丈夫基本不吃,只把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她自己要了多恩鸡蛋,可惜胡椒粉的味道太重,此外咬了一点水果、鱼和蛋糕。每当乔佛里的眼睛转过来,她的肚子就开始翻滚,好像有只蝙蝠在里面飞。食物清空后,太后庄重地为乔佛里系上新郎斗篷,待会国王便要将它系到玛格丽的肩膀。“这件斗篷,劳勃娶我为妻时用过,我母亲乔安娜夫人嫁给我父亲大人时也用过。”难怪,珊莎觉得它看起来有些破旧。接下来是赠礼时间。依照河湾地的传统,人们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的清晨向双方分赠礼物——当然,婚礼次日还将送礼,但那是给夫妻一起的。贾拉巴·梭尔献上一把镀金巨弓,搭配的长箭支装有绿色和绯红色的羽毛;坦姐伯爵夫人献上一对柔软马靴;凯冯爵士献上一个极为华丽的红皮革马鞍;多恩 领亲王奥柏伦献上一个蝎子形状的红金胸针。此外,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的礼物是银马刺,马图斯·罗宛伯爵的礼物是长枪比武时用的红丝帐篷,派克斯特·雷德温 伯爵则捎来一个漂亮的木舰模型,足足两百条桨,他声称这艘船目前正在青亭岛加紧赶造,“若蒙陛下恩准,我将把她命名为‘乔佛里国王的勇气号’。”小乔开心地应允,“我要用它作旗舰,直捣龙石岛,杀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乔只要用心,满可以表现得很得体,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却越来越任性。当提利昂代表他们夫妻献上礼物时,乔佛里的礼貌忽然消失了。这是一本古旧的大部头,名曰《四王志》,很明显国王对它毫无兴趣。“这是什么,舅舅?”这是一本书。珊莎猜测乔佛里是从来不肯用那对肥厚嘴唇读书的。“这是大学士喀斯所著的历史,叙述了少龙主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她的侏儒丈夫回答。“这是每个国王都该读的书,陛下。”凯冯爵士说。“我父亲从来不读书。”乔佛里将典籍扫到一旁,“如果你少花点时间阅读,恶魔舅舅,或许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啦。”他哈哈大笑……廷臣们也跟着笑。“不必伤感,珊莎,等我让玛格丽怀了孩子,便会去你们的寝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做。”珊莎直羞红到脖子,她紧张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如婚宴那天一样陡然发作。但这次,侏儒继续喝酒,什么也没说。下面轮到梅斯·提利尔公爵,他的礼物是一只足有三尺高的金杯,杯身铸成七面,面面都有无数宝石,还有两个装饰繁复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于陛下的七 大王国。”岳父解释。他还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国七大家族的纹章:红宝石狮子、翡翠玫瑰、玛瑙雄鹿、银制鳟鱼、蓝玉猎鹰、蛋白石太阳和珍珠冰原狼。“好杯!”乔佛里赞道,“唯一的缺陷是该把冰原狼挖掉,换只乌贼上去。”珊莎装作什么也没听见。“那么,玛格丽和我将在婚宴上共饮此杯,岳父大人。”国王将金杯高举,让全场都看见。“该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样高,”提利昂低声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时摔断脖子。泰温公爵最后上场,他的礼物是一柄长剑。剑鞘由镀金樱桃木制成,由上过油的红皮革包皮裹,装饰着纯金狮子头。狮子有红宝石的眼睛。当乔佛里拔剑而出,高举过头时,整个舞厅都屏住了呼吸。剑刃上有红黑两色波纹,在晨光中微微发亮。“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马图斯·罗宛叹道。“值得为它写一首歌,陛下。”雷德温伯爵宣布。“无愧为王者之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说。乔佛里国王脸上的神情就像要当即杀一个人来祭刀。他好兴奋,不停地挥舞,欢笑,“好剑!好剑得有个好名字,众卿!我该叫它什么呢?”珊莎记得狮牙,那把被艾莉亚扔进三叉戟河中的剑,还有噬心,那把他在战斗前强迫她吻的剑。不知道下一回他会不会叫玛格丽去吻这把剑。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种名字。小乔一一拒绝,直到最后听到满意的。“寡妇之嚎!”他喊道,“好!就叫这个!我要用它制造出无数的寡妇!”他再度挥 剑,“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决斗,把他的魔法剑劈成两半。”小乔试图来记下斩,吓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跄后退。看见巴隆爵士的表情,人们哄堂大笑。“小心点,陛下,”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提醒国王,“瓦雷利亚钢很锋利。”“噢,试试看,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乔佛里双手握剑,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应声而断。“好!果然锋利!你瞧,我是识货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书劈为两半,弄得自己气喘吁吁。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让人心胆俱裂!”珊莎发现丈夫业已到了暴跳的边沿。“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厉害,以后便万万不可忤逆我意。”乔佛里得意洋洋地用剑尖挑起《四王志》,抛了出去,随后优雅地将寡妇之嚎收入剑鞘。“陛下,”加兰·提利尔爵士开口,“或许您不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师傅这本书只有由他亲自誊写的四份抄本。”“现今只剩三份啦,”乔佛里解下旧配剑,换上新的。“你,小恶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还欠我一份礼物。这东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试剑。”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亚钢匕首配瓦雷利亚钢宝剑……龙骨柄的匕首,您怎么说?”小乔警惕地扫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宝剑,很好,”他点点头,“不过,不……不过最好用镶红宝石的黄金刀柄。龙骨太普通。”“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点也不在意珊莎,仿佛陷入了沉思,早餐会结束后,方才突然执起她的手。穿过庭院时,多恩领的奥柏伦亲王挽着黑发情妇跟上来。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对方只是个私生女,没结过婚,却替亲王生下两个女儿,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无惧色。雪伊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艾拉莉亚信奉某位里斯女爱神的缘故。“当初亲王殿下爱上她时,她不过是个妓女,”侍女倾诉,“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从前没机会见识多恩姑娘,现在靠拢了观察,发觉对方并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臼。“我很荣幸在学城读过《四王志》的抄本,”奥柏伦亲王对提利昂说,“喀斯很有学问,也很得体,他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提利昂锐利地回望对方一眼,“得体?依我看,是对韦赛里斯有偏见吧。这书本该成为《五王志》才对。”亲王笑道,“韦赛里斯就统治了那么几天,省略也是自然的。”“不对,他在位超过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罢了。”提利昂说。奥柏伦耸耸肩,“半年或是几天,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是个毒死亲戚以攫取王位的家伙,在位期间也平庸无获。”“贝勒是自己绝食而死的,”提利昂道,“韦赛里斯对他和对他之前的少龙主都一样忠诚。此人或许只当了半年国王,却做过十五年的首相,王国有他打理,戴伦方能专门打仗,而贝勒专司祈祷。”他叹口气,“就算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总得有人终止贝勒的愚行以拯救国家啊。”珊莎很震惊,“可……可受神祝福的贝勒是个伟大的国王,他徒步穿越骨路,与多恩领达成和平协议,并从蛇坑中救回龙骑士伊蒙王子。因为他的圣洁,毒蛇都不愿害他。”奥柏伦亲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条蛇,夫人,会拿贝勒这种冷血动物开胃么?我宁可去咬有滋味的……”“亲王殿下说笑呢,珊莎夫人,”艾拉莉亚·沙德插嘴,“修士和歌手们宣扬毒蛇没有噬咬贝勒,这不符合事实。实际上,他身带四五十处咬伤,理应毙命于斯。”“结果却没有,否则韦赛里斯将称王十多年,”提利昂说,“而七大王国也会更为喜乐。有人认为贝勒后来正因蛇毒发作,才干下许多蠢事。”“想必如此,”奥柏伦亲王悠然道,可我在红堡没看见什么毒蛇,乔佛里陛下的行为该怎么解释呢?”“我不知道。”提利昂僵硬地点头,“谢谢您,亲王殿下,我们的轿子在等着呢。”说罢侏儒扶珊莎上轿,自己也笨拙地爬进来。“夫人,请把帘子关上。”“这样好吗,大人?”珊莎不想封闭起来,“今天的太阳很不错。”“如果教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发现这是我的轿子,马上就有脏东西扔过来。为我俩好,夫人,关上帘子吧。”她乖乖照办。随后夫妻俩静坐了一会儿,空气越来越窒闷炎热。“您的书……我很抱歉,大人。”她逼自己开口。“那不是我的书,已经送给了乔佛里。他如果读一读,本可学到点东西。”丈夫烦乱地说,“我早该想到,早该想到……很多……”“没关系,大人,我想匕首更适合他。”侏儒扮个鬼脸,伤疤皱成一团,“这小子要匕首,是吗?”提利昂不等她回答,“记得他在临冬城和你大哥罗柏吵过架,告诉我,他跟布兰之间也有争端么?”“布兰?”她很困惑,“在他坠楼之前?”她努力回想,一切实在离得太久。“布兰是个可爱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我记得……他和托曼用木剑比试,仅仅比试而已。”听罢此言,提利昂又陷入阴郁的沉默中。珊莎隐约听见外面穿来铁链声,闸门正在升起。不久之后,有人一声令下,轿子摇晃着开始挪动。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好瞪着交迭的双手,不安地察觉到丈夫正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自己。他为何这么看我?“你爱你的兄弟,就像我爱詹姆。”这又是兰尼斯特的诡计,好让我说出不忠的言语?“我的兄弟都是叛徒,罪有应得,而爱叛徒的人自己也是叛徒。”她的小丈夫嗤之以鼻。“罗柏起兵对抗国王,只有他,按法理来说,够得上叛徒,你其他几个兄弟只怕小到连叛徒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他揉揉鼻子,“珊莎,你知不知布兰在临冬城出的事?”“我离开之前,他摔了下来……布兰一直很会爬,不知为什么那次却摔了下来——正如我们一直担心的那样。后……后来席恩·葛雷乔伊杀了他。”“席恩·葛雷乔伊,”提利昂叹口气,“你母亲大人曾指控我……算了,不想讲那些肮脏的细节。反正她是认错了人,我从未伤害过你弟弟布兰,也不会伤害你。”他想要我说什么?“谢谢您,大人。”他想要我说句什么,可我不知道答案。他像个饥饿的孩子,我却没食物给他。为何就不能放我安静一会儿呢?提利昂揉着破烂的鼻子,一次又一次,这是个坏习惯,只能让他看起来更丑陋。“你从未问过我罗柏,或是你母亲,究竟怎么死的?”“我……我宁可不问。会做噩梦的。”“很好,我永远也不会说。”“您……您真是太好心了。”“噢,是啊,”提利昂道,“我的确有副好心肠,总把噩梦留给自己。”
或许您还会喜欢:
董贝父子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我敢于大胆地相信,正确地观察人们的性格是一种罕见的才能(或习惯)。根据我的经验,我甚至发现,即使是正确地观察人们的面孔也决不是人们普遍都具有的才能(或习惯)。人们在判断中,两个极为寻常发生的错误就是把羞怯与自大混同——这确实是个很寻常的错误——,以及不了解固执的性格是在与它自身永远不断的斗争中存在的;这两种错误我想都是由于缺乏前一种才能(或习惯)所产生的。 [点击阅读]
安迪密恩
作者:佚名
章节:60 人气:2
摘要:01你不应读此。如果你读这本书,只是想知道和弥赛亚[1](我们的弥赛亚)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你就不该继续读下去,因为你只是个窥婬狂而已。如果你读这本书,只因你是诗人那部《诗篇》的忠实爱好者,对海伯利安朝圣者的余生之事十分着迷且好奇,那你将会大失所望。我不知道他们大多数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生活并死去,那是在我出生前三个世纪的事情了。 [点击阅读]
模仿犯
作者:佚名
章节:46 人气:2
摘要:1996年9月12日。直到事情过去很久以后,塚田真一还能从头到尾想起自己那天早上的每一个活动。那时在想些什么,起床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散步常走的小道上看到了什么,和谁擦肩而过,公园的花坛开着什么样的花等等这样的细节仍然历历在目。把所有事情的细节都深深地印在脑子里,这种习惯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养成的。每天经历的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就像拍照片一样详细地留存在记忆中。 [点击阅读]
海边的卡夫卡
作者:佚名
章节:51 人气:2
摘要:这部作品于二零零一年春动笔,二零零二年秋在日本刊行。《海边的卡夫卡》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构思浮现出来的时候,我脑袋里的念头最先是写一个以十五岁少年为主人公的故事。至于故事如何发展则完全心中无数(我总是在不预想故事发展的情况下动笔写小说),总之就是要把一个少年设定为主人公。这是之于我这部小说的最根本性的主题。 [点击阅读]
源氏物语
作者:佚名
章节:63 人气:2
摘要:《源氏物语》是日本的一部古典名著,对于日本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日本文学的高峰。《源氏物语》是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所以在世界文学史上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日本是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在歧视女性*的传统大行其道的同时,世界上最早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偏又出自一位女性*之手,《源氏物语》全书,仅百万字,涉及三代历时七十余年,书中人物有四百多位。 [点击阅读]
琥珀望远镜
作者:佚名
章节:38 人气:2
摘要:猛兽们从深邃的山谷走来看着熟睡中的少女——威廉?布莱克紧挨着雪线有一个杜鹃花遮蔽的山谷,山谷里哗啦啦地流淌着一条乳白色的雪水融化而成的小溪,鸽子和红雀在巨大的松树间飞翔,在岩石和其下簇拥着的又直又硬的树叶间半遮半掩着一个洞。 [点击阅读]
群山回唱
作者:佚名
章节:80 人气:2
摘要: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是我双眼的努雷①;也献给我父亲,他或会为此骄傲为了伊莱恩走出对与错的观念,有一片田野,我将与你在那儿相会。——鲁米,十三世纪1952年秋那好吧。你们想听故事,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但是就这一个。你俩谁都别让我多讲。很晚了,咱们明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和我,帕丽。今天夜里你需要好好睡上一觉。你也是,阿卜杜拉。儿子,我和你妹妹出门的时候,就指望你了。你母亲也要指望你。 [点击阅读]
西线无战事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西线无战事[德国]雷马克著王国伟译作者埃里奇·马里亚·雷马克(ErichMaraRemarque,1898-1970),出生于德国威斯特伐利亚的奥斯纳布吕克。祖先是法国人,一七八九年法兰西大革命时迁移到了莱茵兰,家境清贫。他一家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龙纹身的女孩
作者:佚名
章节:31 人气:2
摘要:这事每年都会发生,几乎成了惯例,而今天是他八十二岁生日。当花照例送达时,他拆开包皮装纸,拿起话筒打电话给退休后便搬到达拉纳省锡利扬湖的侦查警司莫瑞尔。他们不只同年,还是同日生,在这种情况下可说是一种讽刺。这位老警官正端着咖啡,坐等电话。“东西到了。”“今年是什么花?”“不知道是哪一种,我得去问人。是白色的。”“没有信吧,我猜。”“只有花。框也和去年一样,自己做的。”“邮戳呢?”“斯德哥尔摩。 [点击阅读]
双城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45 人气:2
摘要: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点击阅读]
基督山伯爵
作者:佚名
章节:130 人气:2
摘要:大仲马(1802-1870),法国十九世纪积极浪漫主义作家,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其祖父是侯爵德·拉·巴那特里,与黑奴结合生下其父,名亚历山大,受洗时用母姓仲马。大仲马三岁时父亲病故,二十岁只身闯荡巴黎,曾当过公爵的书记员、国民自卫军指挥官。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他因为拥护共和而流亡。大仲马终生信守共和政见,一贯反对君主专政,憎恨复辟王朝,不满七月王朝,反对第二帝国。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