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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二十一章 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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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舐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泰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惟几只游荡的野 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 泥汤。
  詹姆只消看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五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臼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辬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象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作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
  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别的……”
  “怎么啦?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服务吧。”
  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 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作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大人们事后的反应, 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 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乱伦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我干嘛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
  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
  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谁生他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拉,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地一声轻响,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 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只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 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 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 才让这匹老苯马跑起来。他俩冲过麦田,撞断无数稻穗。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 着他听见她沉重的呼吸,“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舐出最后几只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嘛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舐,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只箭,脚上也有一只,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只箭穿了右臂,另一只舐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粘粘地好象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作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 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嘛像个小姑娘家似地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 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铛”地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 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 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惟有战斗、惟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 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
  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嗬嗬!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交击中流逝。
  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地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象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咬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 该死的铁镣!他的眼皮逐渐沉重,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 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 “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 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上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 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 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带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
  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
  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辪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小穴,”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颉,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地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哪?”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 下,不可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肺中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 快他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服。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浴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过森林,走到马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了一嗽,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
  “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处女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舎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
  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
  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 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 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乳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比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斤天是个嚎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作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霍特道。“我棵以得到,全开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松他一个心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詹姆厉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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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引言——试释玻璃球游戏及其历史一般而言,对于浅薄者来说,对不存在的事物也许较之于具体事物容易叙述,因为他可以不负责任地付诸语言,然而,对于虔诚而严谨的历史学家来说,情况恰恰相反。但是,向人们叙述某些既无法证实其存在,又无法推测其未来的事物,尽管难如登天,但却更为必要。虔诚而严谨的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把它们作为业已存在的事物予以探讨,这恰恰使他们向着存在的和有可能新诞生的事物走近了一步。 [点击阅读]
理想国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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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柏拉图(公元前427年-347年)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年-399年)①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322年)的老师。他一生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古希腊民族文化中心的雅典。他热爱祖国,热爱哲学。他的最高理想,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有哲学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