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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十一章 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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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最先发现客栈。主建筑坐落在弯道南岸,又长又低的厢房伸展到河面上,好似要拥抱过往旅客。客栈底层由灰石砌成,上层用了石灰粉刷的木材,顶棚则铺上石板。它带有马厩,还有座爬满藤蔓的凉亭。“烟囱没烟,”接近后他提示,“窗户也没亮光。”
  “上回经过时,客栈还开着,”克里奥·佛雷爵士道,“这地方的麦酒不错,或许我们可以去酒窖里找找。”
  “不行,里面恐怕有人,”布蕾妮说,“要么躲起来,要么是死了。”
  “几具尸体就吓着你了,妞儿?”詹姆道。
  她朝他怒目而视。“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好啦,你就不想在床上睡一宿,布蕾妮?不管怎么说,总比待在开阔的河面上安全吧?依我之见,咱们先瞧瞧究竟怎么回事,再做打算不迟。”
  她没回话,但不一会儿,却转舵朝老朽的木码头驶去。克里奥爵士赶紧手忙脚乱地收帆,待船轻轻地靠在墩子上,他又爬出去系绳子。詹姆跟随他行动,动作因铁镣而显得笨拙。
  码头远端,一根铁柱上摇晃着一面脆弱的招牌,依稀看得出画了一位下跪的国王,双手合拢,以示臣服。詹姆一眼瞧去,不由得笑出声来,“妙,这客栈太妙了。”
  “有何特别之处?”妞儿疑惑地问。
  克里奥爵士作答:“小姐,这里便是‘屈膝之栈’,建在最后一位北境之王向征服者伊耿屈膝臣服的地方。我想,招牌上画的应该就是他。”
  “当托伦带着大军南下时,河湾王和凯岩王已在怒火燎原之役中一败涂地,”詹姆道,“他亲眼目睹伊耿的巨龙和军队,于是便作出了明智的选择,弯下自己 结冰的膝盖。”突然传来一匹马的嘶鸣。“哎,马厩里居然还有一匹马,真不简单。”一匹便足以让我远走高飞。“哈哈,让我们瞧瞧这是谁的家?”不等回答,詹 姆便拖着叮当作响的镣铐冲下码头,肩膀靠在客栈门上,用力一推……
  ……正对着一把上好弹药的十字弓,一个约莫十五、又矮又胖的男孩端着它。“狮子,鱼,还是狼?”这小子盘问。
  “我想要Yan鸡呢。”同伴们走到詹姆身后。“我说,十字弓是懦夫的武器。”
  “别动,否则我舐死你!”
  “来啊,你装不上第二发就得被我表弟捅个透心凉。”
  “小心,别乱吓唬孩子啊。”克里奥爵士忙喊。
  “我们不会伤害你,”妞儿说,“吃的喝的都会付钱。”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币。
  男孩怀疑地瞧着硬币,又打量詹姆的镣铐。“他干吗带着铁家伙?”
  “这还用问?宰了几个放冷箭的呗,”詹姆道,“有麦酒吗?”
  “有。”男孩把弩放底一寸。“把剑带解开,让它们自己掉下来,或许能为你们弄点吃的。”
  他小心翼翼地转圈,来到钻石形状的玻璃厚窗前窥探,大概想确认外面的状况。“船帆是徒利家的。”
  “我们从奔流城来。”布蕾妮松开剑带的系扣,“哗啦”一声,它落在地上。克里奥爵士也照办。
  一位形容憔悴、满脸麻子的男人从地窖里走出,手握一柄屠夫切肉用的大刀。“你们一伙就三个?三个还好,马肉够了,老马倔脾气,肉还算新鲜。”
  “有面包皮吗?”布蕾妮问。
  “有硬面包皮和放陈的燕麦饼。”
  詹姆咧嘴笑道:“难得难得,今个居然碰上一位诚实店家。你瞧,上哪儿都给端些变臼面包皮和生硬老肉,却从没听他们亲口承认过哟。”
  “我不是店家。我在房子后面埋了他,连着他的女人。”
  “这么说,他俩都是被你杀的啰?”
  “妈的,杀了我会承认吗?”男人吐口唾沫。“算了,狼仔干的好事,又或是狮子干的,有什么区别?反正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归咱们喽。”
  “你老婆在哪儿?”克里奥爵士问。
  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干嘛?她不在这儿……你们仨也不该在这儿,除非银钱的滋味能讨我喜欢。”
  布蕾妮把硬币掷过去。他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兜里。
  “她那儿还有,”端十字弓的小男孩宣布。
  “她那儿是有。孩子,去,到下面拿些洋葱。”
  这小子把十字弓放到肩膀,又愠怒地瞧了瞧他们,方才跑去地窖。
  “你儿子?”克里奥爵士问。
  “我和我老婆捡的小子。我们有过两个儿,一个让狮子杀掉,一个死于天花。这小子他娘被血戏班抓去了,如今的年月呀,睡觉时得有人照看才安心。”他舞动砍刀指指桌子。“你们先坐。”
  壁炉已冷,詹姆挑了最靠近灰烬的位子坐下,把长腿伸展开,每动一下都伴随着铁镣的响声。真烦人。等事情完结,我要把这堆东西绞到妞儿的喉咙上,瞧她会不会喜欢。
  不是店家的男人烤好三大块马肉,并用培根油炸洋葱,算是弥补那难吃的燕麦饼。詹姆和克里奥喝麦酒,布蕾妮则要了一杯果酒。小男孩坐在果酒桶子上,跟 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弓放于膝盖。他的养父倒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流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 了头。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蕾妮一眼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子坚守红叉河的渡口,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交战。”
  “嗨,到处都在交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魔剑。”
  詹姆握紧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弄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魔剑伎俩。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道,”男人续道,“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子,还有无数游荡的‘残人’,照谁都抢。”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布蕾妮阴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硬,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皮。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马,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他们的主人摇摇头。“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水里,堵住了河道,有群强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跳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处出没,随意穿越河流,一会这头一会那边,从不停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您不知道,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身。”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蛋,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高强呢。”
  没错,能跟劳勃·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高强。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口,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身袍子能隐藏葡萄酒的痕迹,劳勃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喷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水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子,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道呢。”
  “或许没有人,”布蕾妮坚持。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姐……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流,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道,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肥妞儿露出怀疑的神色。“这么说,也得有马才行。”
  “这里有马,”詹姆指出,“我听见马厩里的声音。”
  “没错,这里有马,”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詹姆没法忍笑,“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布蕾妮皱起眉头,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强道,“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马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道,黑色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处可见的马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马,组成一 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毛犁马,一匹半瞎的老白马,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深灰色斑纹,挺有精神头。“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你打哪儿弄的?”布蕾妮想弄清楚。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
  白马是晚上自己游荡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子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取出的鞍具上装饰着银钉,褥子的颜色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
  詹姆认不出是谁家花色,但能轻易发现褥子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马的腿,然后掰开白马的嘴巴计算。“灰马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马鞍的话,”他劝告布蕾妮,“犁马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皮里拿出三枚金币。“每匹一个金龙。”
  男人眨眨眼,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道……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让我尝尝金子。”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那么,三块金龙加上小船?”
  “他敲你竹杠呢,妞儿。”詹姆亲切地说。
  “我还要足够的食物,”布蕾妮不理詹姆,继续和主人攀谈,“有什么要什么。”
  “我有燕麦饼。”男人把剩下的两枚金币一把捞过,捏在手中揉搓,陶醉在它们发出的声响里,“呃,还有熏腌鱼——这个得用银币付帐,床位也一样。你们该要住一宿吧?”
  “不,”布蕾妮毫不含糊。
  男人皱起眉头,“女人,你该不会想骑着一匹陌生的马,深夜在荒山野地游荡吧?那才傻咧,刚买的马要么陷进泥潭,要么就是摔断腿。”
  “今晚月光足够,”布蕾妮说,“我们找得到路。”
  主人仔细衡量她的话,“没银币的话,多给几个铜板也可以提供床铺,外加一两条毛毯暖身子。呃,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想赶客人走。”
  “这还差不多,”克里奥爵士道。
  “真的,毛毯刚洗过,我老婆离开前专门弄的。绝对一只跳蚤都没有,我向您保证。”他又笑着揉揉钱币。
  克里奥爵士动了心。“在床上睡一觉对我们有好处,小姐,”他劝告布蕾妮,“精力充沛,方能好好赶路。”他望向表哥,恳求帮助。
  “不,老表,妞儿说得对。我们有诺言必须遵守,而路还长着呢,不应多做逗留。”
  “可是,”克里奥张口结舌地道,“你自己刚才不是说——”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我以为这是间废弃的客栈。“填饱肚皮之后,正需要骑行散步帮助消化。”他冲妞儿一笑。“看来,小姐你打算把我当面粉扔给犁马驮喽?脚踝连在一起,我还真不知该怎么骑。”
  布蕾妮皱紧眉头,打量着铁链。不是店家的男人则摸摸下巴,“马厩后有个铁匠铺。”
  “带我去,”布蕾妮道。
  “快去吧,”詹姆说,“越快越好。这里马屎太多,不是人待的地儿。”他锐利地看了妞儿一眼,不知她明白不明白他的暗示。
  他希望双手也能获得自由,但布蕾妮终究放心不下。她拿来铁匠的锤子和凿子,朝脚镣中央用力几敲,将其弄断。当他建议=手铐也照此办理时,她没理他。
  “往下游六里,您会看见一个被烧毁的村庄。”主人一边帮他们整理鞍具、装载包皮裹,一边说话。这回他直接向布蕾妮提建议。“道路在那儿分叉。往南走会 经过沃伦爵士的石塔楼,但爵士他出去打仗死掉了,所以我不知现今谁占住那儿,你们最好避开它。依我之见,应该跟着小道进森林,往东南方向走。”

  “好的,”她回答,“我们感激你的帮助。”
  感激个鬼,詹姆心想,我们被他大敲了一笔。但他没把话说出口,因为厌倦了被这头丑陋的肥母牛不搭不理。
  她自骑犁马,把好马让给克里奥爵士,而在她威胁下,詹姆只得牵走一只眼的畜牲,盘算了半天的狠命一踢、决尘而去的念头统统落了空。
  男人和孩子目送他们离去。男人祝他们好运,也祝好日子早早降临,欢迎他们再来作客。
  孩子则一言不发,胳膊夹着十字弓。“找根长矛或者棒槌,”詹姆告诉他,“对你来说更好。”男孩露出怀疑的神色。不识好人心,他耸耸肩,调过坐骑,再也没有回头。
  克里奥爵士一路抱怨,不停哀叹错过的床铺。他们顺着月光照耀的流水,朝东南行去。红叉河在此已非常宽阔,不过很浅,岸边污泥中长满芦苇。詹姆的马沉 重而平缓地前行,这可怜的老东西,行不了直线,走着走着就往好眼睛的那边偏。虽然如此,但重回马背的感觉实在不错,自从在呓语森林,被罗柏·史塔克的弓箭 手舐掉坐骑后,他就再没骑过。
  经过焚毁的村庄,两条陌生的小道路摆在眼前,它们都很窄,不过是和平时期农民运收获到河边的途径,路面上印着深深的车撤。其中一条向东南方延伸,消失在远方的树丛里,另一条状况比较好的路笔直地朝向南方。布蕾妮稍作考虑,便策马向南而去。詹姆有些惊喜,这妞儿还不算太傻。
  “店家明明警告过我们别走这条路。”克里奥爵士反对。
  “他不是店家,”她骑马的姿势毫不优雅,却很稳健,“对于我们选择道路的事上过于热心。
  森林里……到处有强盗出没。我认为,他可能想骗我们踏进陷阱。”
  “聪明妞儿。”詹姆冲表弟一笑。“我敢打赌,那条道上有我们主人的朋友,正是他们的马给马厩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芳香。”
  “关于河上的状况,他可能也在撒谎,为了让我们买马,”小妞道,“但我不敢冒险,红宝石滩和十字路口一定有士兵把守。”
  很好,很好,她丑是丑,但没蠢透顶。詹姆不由自主地朝她笑笑。
  石塔楼顶层的窗户发出朦胧的红光,警惕他们原离此地。布蕾妮领大家穿越田野,直到碉堡在身后消失无踪,方才拐回来,回到道路上。
  他们马不停蹄地走了半夜,妞儿终于认定可以稍作歇息,这时三人早在马背上累散了架。
  他们在浅溪边找到一处橡树和芩树的小丛林,妞儿不许生火,所以夜宵只好吃硬燕麦饼和盐腌鱼。
  夜晚奇特地宁静,群星环绕着半个月亮,高挂在漆黑的天幕中。远方,隐约传来阵阵狼嗥,引得一匹马紧张踢打。除此之外,一点声音也无。战火没有触及这片土地,詹姆心想,待在这里是一种幸福,活下来是一种幸福,我马上就可以回到瑟曦身边。
  “我值头班,”布蕾妮告诉克里奥爵士,不一会儿,佛雷便打起了鼾。
  詹姆靠住一棵橡树,想着瑟曦与提利昂。“你有兄弟姐妹吗,小姐?”他问。
  布蕾妮疑惑地扫视他,“没有。我是我父亲惟一的……孩子。”
  詹姆吃吃笑道,“你想说‘惟一的儿子’,对吧?告诉我实话,他拿你当儿子看待?哎,女人做到你这份上真是绝了。”
  她一言不发地别过头,指节抠紧剑柄。好可怜的家伙,一时间他竟莫名其妙地联想到了提利昂,尽管乍看上去他俩有天差地别,却又有说不出的相似。或许正是对弟弟的思念使他又开了口,“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布蕾妮,请你原谅。”
  “你的罪恶不可原谅,弑君者!”
  “又来了。”詹姆懒散地拧着铁镣。“你究竟哪里不对劲?假如我没健忘的话,我可不曾伤害过你呢。”
  “你伤害过很多人,很多你誓言守护的人。弱者,无辜之人……”
  “……以及国王?”没错,什么都会扯上伊里斯。“别对不了解的事妄下评判,妞儿。”
  “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刚才说过,我不健忘。可你呢,就不肯好好审视?没发现自个儿既丑脾气又差吗?”
  “你千万别把我惹火了,弑君者!”
  “噢,我当然会,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为何你要起誓?”她突然问,“为何你明明对白袍所代表的意义不屑一顾,却还要穿上它?”
  为何?我的遭遇,你这姑娘能懂吗?“当时我还小,才十五岁,年纪轻轻就成为御林铁卫是一份莫大的荣耀。”
  “这不是答案,”她轻蔑地说。
  真相你是不会喜欢的。没错,他穿上白袍全是为了爱。
  父亲带瑟曦进宫里那年她才十二岁,他计划让她攀上一门王亲,为此拒绝了所有求婚,把她锁在首相塔里。在君临的宫廷,她长大了,变得更有女人味,也更加漂亮。虽然从前和雷加订婚的计划遭到失败,但父亲还有小王子韦赛里斯作目辬,而且雷加的妻子——多恩的伊莉亚身体一直不好。
  与此同时,詹姆身为侍从在萨姆纳·克雷赫伯爵手下干了四年,最后在剿灭御林兄弟会一役中因作战英勇而受封骑士。回凯岩城途中,他抽空去君临一趟,主 要想见见姐姐。瑟曦把他拉出去,悄悄告诉他泰温公爵打算让他娶莱莎·徒利,事态已进展到邀请霍斯特公爵过来谈嫁妆的地步……但若詹姆穿上白袍,就可避开婚 姻,还能时时见她。老迈的哈兰·格兰德森爵士在熟睡中去世,算是应证了自家的睡狮纹章。伊里斯想选位年轻人接替职位,既然如此,怒吼雄狮为何不能代替睡狮 呢?
  “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詹姆提出异议。
  “国王不会征求他的意见,而等木已成舟,父亲要反对也来不及,至少不能公开反对。你瞧,伊林·派恩爵士就因无心说了一句‘首相大人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就被伊里斯拔掉舌头。他可是首相卫队的队长啊,而父亲大人一句也不敢问!你这事儿,他就更无法干舒了。”
  “可是,”詹姆道,“那么凯岩城……”
  “你要岩石?还是要我?”
  他时常想起那个夜晚,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历历在目。他们在鳗鱼巷找了个破旅馆,远远避开监视的眼线,瑟曦照着酒馆招待打扮,让他兴奋无比。詹姆从未见过比那晚更热情的她。每当他想睡,她就会弄醒他,等到黎明,凯岩城已经微不足道。他亲口许下诺言,由她去完成手续。
  一月之后,乌鸦飞到凯岩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应立即前往赫伦堡的比武大会,面见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父亲雷霆震怒,他不敢公开反对——这点瑟曦说对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辞去了首相职位,回到凯岩城,并带走女儿。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换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处在宫廷,守护着那位疯王。父亲走后,连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来来去去,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巨号首相 和狮鹫首相遭到流放,锤子与匕首阁下被浸进野火,活活烧死,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国王赐予他燃烧火炬的纹章,以暗示前任的命运。火术士是国王昏庸的根源 之一。我该淹死罗萨特而非戳死这恶棍。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缓缓地说:“当年你太小,不明白伊里斯·坦格利安… …”
  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疯狂又残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涂抹七圣油的国王,你发誓为他献身。”
  “我记得自己发过的誓言。”
  “你也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她站起来,足有六尺高,满脸的雀斑、皱紧的眉头和暴露的马牙上都写满不屑。
  “没错,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还记得你做过什么。如果传言非虚,这儿有两位弑君者。”
  “蓝礼不是我害的。谁敢造谣,我就杀了谁!”
  “请便,请从克里奥开始。接下来你的工作还很艰巨,依他的说法,知道这事的人数不胜数。”
  “那是谎言!陛下遇害时凯特琳夫人在场,她亲眼看见一道阴影。蜡烛摇晃,空气变冷,然后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认,你反应倒比我快。当他们发现我站在君主的尸体前面时,我可没说:‘不,不,这不是我干的,是一道阴影,一个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杀手。’”
  他长笑不止。“告诉我实话,弑君者之间不该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还是史坦尼斯收买你去割蓝礼的喉咙?莫非蓝礼拒绝你的求爱?还是你那个来了?千万别在女人腿上流血时把刀子塞给她呀。”
  他以为妞儿就会动手。来啊,上来一步,让我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一刀结果你。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准备起跳,可妞儿终究没有动。“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她说,“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犹有过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这份光荣,这份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荣。”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妞儿。“骑士称号我凭本事挣来,并非出自别人打赏授予。我十三岁那年,虽然刚当上侍从,却已成为团体比武 的冠军;十五岁那年,随亚瑟·戴恩爵士讨伐御林兄弟会,被他亲手在战场上封为骑士。我老实告诉你,玷污我的正是这身白袍,别无他物。总而言之,省省你的嫉 妒吧,是诸神不愿赏你一个鸡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里充满无比嫌恶。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却受那宝贝誓言的约束,詹姆心想,妙极,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等妞儿大步离开,他蜷进斗篷,渴望梦见瑟曦。
  谁知闭上眼睛,见到的却是伊里斯·坦格利安。国王独自在王座厅内踱步,那双长满疙瘩、浸染鲜血的手不住绞动。这蠢货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詹姆静静地走进来,身穿黄金战甲,利剑在手。黄金战甲,不是白的,但从没有人想到过。我该把那可恨的袍子也脱掉。
  伊里斯看见剑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我要他死,这叛徒。我要他的脑袋,你快把他的脑袋献上,否则我将你一起烧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烧死!罗萨特说敌人进了城,他会好好招待他们的。说!这是谁的血?谁的!?”
  “罗萨特的,”詹姆回答。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睁大,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他完全发了疯,转过身去,奔向铁王座。在高墙上无数巨龙的空洞眼窟注视下,詹姆把末代龙王拖 下台阶,听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闻到屎尿齐流的恶臭,然后用黄金宝剑切开国王的喉咙。好简单啊,他时时忆起那一时刻,国王不该就这样死去吧?罗萨特虽是个 无能的火术士,至少还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们从不问谁杀掉了罗萨特……唉,怎会有人关心呢?他出身低贱,仅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不过是疯王的又一疯行罢 了。
  伊利·维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亲麾下其他骑士刚好在这时冲进大厅,所以詹姆既没办法消失,也没给牛皮大王们留下盗窃赞美或谴责的机会。只有谴责!看见他们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还有恐惧。是啊,不管他姓不姓兰尼斯特,终究是伊里斯的七卫之一。
  “城堡属于我们了,爵士,市区也一样,”罗兰德·克雷赫告诉他,但这并非完全属实。在螺旋梯上,军械库里,坦格利安的死党仍旧顽抗,格雷果·克里冈 和亚摩利·洛奇正加紧攀登梅葛楼的墙垒,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从国王门鱼贯而入。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对伊里斯的死也无动于衷:詹姆十多年 来都是泰温公爵的儿子,身为御林铁卫才不过一载,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告诉大家疯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饶过性命。”
  “是否宣布新王诞生?”克雷赫问。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亲,是劳勃·拜拉席恩,还是另立新的龙王?他想到逃去龙石岛的小王子韦赛里斯,想到雷加的 幼儿伊耿——这时还在梅葛楼他母亲怀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如此一来,狼仔们该如何嗥叫,而那风暴之王又该如何来咽下怒火啊。 刹那间,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见脚下的尸首,那泓血池正越变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妈爱怎么宣布就怎么宣布,”他告诉克雷 赫,接着爬进铁王座,剑陈于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谁前来领走王国。最后,来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史塔克。
  在他梦中,死人在燃烧,缠绕着熊熊绿火。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刚砍倒一个,立刻便有两人浮现,怎么也杀不完……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 从梦中醒来。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满雨的气息。早餐仍是燕麦饼和腌鱼,好歹克里奥爵士找到一点黑莓。太阳升起之前,他们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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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 [点击阅读]
女人十日谈
作者:佚名
章节:12 人气:5
摘要:十位年轻的女人,为活跃无聊的产房生活,十天内讲述了!”00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初恋、引诱、遗弃、强||奸、复仇、婚外情的荒唐、性*生活的尴尬……在妙趣横生兼带苦涩酸楚的故事背后,则是前苏联社会的fu败、男人灵魂的丑陋、妇女处境的悲惨,以及她们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热烈渴望和执着追求……这便是《女人十日谈》向读者展示的画面及其底蕴。 [点击阅读]
苏菲的世界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话说我对哲学产生兴趣是在研一时的自然辩证法课堂上。那是位颇为娘娘腔的老教授,本行研究人脑和意识,业余时间教授自然辩证法和自然科学史。不像其他政治课老师只晓得照本宣科,这老头有相当牛逼的学术基础,从古希腊哲学的朴素唯物主义,讲到近现代一系列科学危机,一贯而至,娓娓道来,一面精彩轻松的讲解着各种科学定律,一面逐步揭开科学背后的思辨踪影;当然作为一位老右愤, [点击阅读]
包法利夫人
作者:佚名
章节:52 人气:2
摘要: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小说】--引言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 [点击阅读]
儿子与情人
作者:佚名
章节:134 人气:2
摘要: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杰出的英国小说家,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劳伦斯于1885年9月11日诞生在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矿区一个矿工家庭。做矿工的父亲因贫困而粗暴、酗酒,与当过教师的母亲感情日渐冷淡。母亲对儿子的畸型的爱,使劳伦斯长期依赖母亲而难以形成独立的人格和健全的性爱能力。直到1910年11月,母亲病逝后,劳伦斯才挣扎着走出畸形母爱的怪圈。 [点击阅读]
幻夜
作者:佚名
章节:82 人气:2
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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