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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第四章 提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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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他嘶声叫道。虽然声音生硬而嘶哑,但至少能说话了。提利昂仍旧发着高烧,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睡了多久?他太虚弱,虚弱得不象话。“谁?”他再次叫喊,试图大声一些。
  火炬的光芒从敞开的大门外溢入,但在卧室里,唯一的光源只是床边一根快燃尽的蜡烛。
  一团黑影缓缓向他走来,他不禁浑身颤抖。这里是梅葛楼,每个下人都是太后的爪牙,这名来访者多半是瑟曦派出,前来完成曼登爵士未竟的事业。
  对方踱进烛光范围内,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侏儒苍白的脸庞,咯咯笑道:“刮胡子不专心,对吧?”
  提利昂摸向那道巨大的伤痕,从左眼直到下巴,穿过残缺的鼻子。没长好皮的肉翻在外面,手感暖暖的,“好一把可怕的大剃刀,真的。”
  波隆炭黑的头发刚刚洗过,笔直地梳在脑后。他穿着柔软的高筒靴、埕亮的皮衣、镶小银片的宽腰带和淡绿丝绒斗篷,暗灰色羊毛上装上用亮绿丝线绣着一条燃烧的锁链。
  “你上哪儿去了?”提利昂臼问对方,“从我送信给你到现在……多半有两个星期了。”
  “只有四天,”佣兵道,“况且我来过两次,你睡得跟死猪一样。”
  “我才没死,没那么容易屈从于我亲爱的老姐。”也许不该说得这样大声,但提利昂懒得在意,他打心眼里清楚瑟曦是操纵曼登爵士的幕后黑手。“你胸前的破玩意儿是什么?”
  波隆咧嘴一笑,“是什么?我的骑士纹章呗。烟灰底色上一条着火的绿锁链。蒙你父亲大人所赐,我如今成了黑水的波隆爵士,小恶魔,你可别忘了我的身份。”
  提利昂用手撑着羽毛绒床垫,向后蠕动几寸,把头枕起来,“你才不要忘了,骑士身份是谁许下的!”他一点也不喜欢“蒙你父亲大人所赐”这句话。泰温公 爵没有浪费一点时间,前脚把自己儿子从首相塔里扔出来,后脚便颁布册封,这是给所有人看的信息。“我丢了半个鼻子,你却当上骑士,诸神啊,这到底是怎么回 事?”他酸酸地感叹,“我父亲亲自册封你的?”
  “那怎么可能?我们这些从绞盘塔幸存的人被交给总主教和御林铁卫们去打点,先抹油,后拍肩。妈的,只有三个白骑士活下来主持仪式,花了整整半天。”
  “我只知道曼登爵士阵亡。”实际上,这可恶的杂种正打算割我喉咙,却被波德推进了河里。
  “还有谁死了?”
  “猎狗,”波隆说,“他其实没死,逃了。听金袍子说,他临阵脱逃,而你代他率队出击。”
  这可不算我的好主意。皱眉时,结疤的组织紧紧的,他招手示意波隆找椅子坐下。“亲爱的老姐把我当蘑菇,扔在这漆黑的地方喂我狗屎吃。波德倒是个好孩子,可他舌头能打的结比凯岩城还大,况且我对他说的情况一半都不信。我叫他去找杰斯林爵士,他竟回报说他死了!”
  “死的哪里只他一个咧,守军少说也折了几千,”波隆坐下来。
  “他怎么死的?”提利昂忙问,突然恶心起来。
  “战斗正酣时,你姐姐忽命凯特布莱克们把国王接回红堡——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金袍军看到国王离去,认为自己已遭抛弃,这时铁手挡在他们前面,命令 他们返回岗位。大家都承认拜瓦特做得很好,他们几乎就要在他的激励下回头了,不料斜刺里飞来一箭,正中铁手颈项。中箭后的他看起来不那么可怕,所以被人们 从马上拖下来,当场格杀。”
  瑟曦欠我的又一笔债。“我外甥,”他说,“乔佛里,他可有遇险?”
  “不比别人多,其实比大多数人都少。”
  “他受到什么伤害没有?带过战伤?弄脏头发?撞到脚趾?裂开指甲?”
  “毫发无伤。”
  “那瑟曦怎能这么干?我明明警告过她,一旦国王离开便会出现这种状况。告诉我,现在金袍军由谁指挥?”
  “你父亲大人把职位赏给了手下某位西境人,一个叫亚当·马尔布兰的骑士。”
  多数情形下,金袍子们都会抵制外地人的领导,但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真是个英明的选择。
  和詹姆一样,他是那种人们愿意心甘情愿追随的人。我失去了都城守备队。“我派波德去找过夏嘎,可他就是找不着。”
  “怪不得他,御林有那么大,其实石鸦部还在林子里,夏嘎似乎喜欢上了那儿。提魅率灼人部回家了,满载着战后从史坦尼斯大营中抢到的东西。倒是齐拉带着十来个黑耳部民在某天早上返回了临河门,却被你父亲手下的红袍卫士赶走,城里的人在旁欢呼着向他们泼屎。”
  忘恩负义。黑耳部曾为了他们浴血奋战。看来当我吃了药,无助地躺在床上发梦时,我的血亲骨肉们把我的爪牙一根一根地拔了下来。“我叫你来,首先是想让你去找我老姐。既然她的宝贝儿子在战斗中平安无事,那她就不需要人臼了。她发过誓,会放了爱拉雅雅——”
  “不用劳烦我,她已经放人了。八,九天以前放的,在鞭打之后。”
  提利昂用力提提身子,无视那突若其来的肩膀刺痛,“鞭打?”
  “他们把她栓在庭院中央的柱子上折磨,然后把血淋林的裸女推出堡门。”
  好啊,瑟曦,你等着瞧!提利昂疯狂地想。横贯脸颊的伤疤越绷越紧,他脑海里则是关不住的狂怒。没错,爱拉雅雅只是个妓女,但她甜美而勇敢,比他见过的所有贵妇人都更心地纯洁。
  提利昂没碰过她,她只是雪伊的伪装,可由于他考虑不周,竟让她为扮演角色付出了惨重代价。
  “我向老姐保证过,爱拉雅雅发生的任何事都会在托曼身上重演,”他大声回忆道,觉得自己快要吐了,“我该如何来报复一个年仅八岁的男孩?”可我不做的话,瑟曦就是赢家。
  “托曼并不在你手里,”波隆直率地说,“得知铁手丧命后,太后立刻派出凯特布莱克们去讨回托曼,罗斯比那儿的人没一个有胆说不。”
  又一次打击,不过也算一点安慰,必须承认,他喜欢托曼。“这些凯特布莱克怎么回事?按理说该是我们的人,”他烦躁不安地提醒波隆。
  “从前是,当时我能付给他们等同于太后方面的酬劳。如今她涨价了,大战后,和我一样,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当上骑士。诸神才明白这是为什么,没人见他们上过战场。”
  我的雇工背叛了我,我的朋友蒙受着灾难和耻辱,而我却一动不动地烂在这儿,提利昂心想,我以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该死的战争,胜利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吗?“听说蓝礼的鬼魂显灵,打败了史坦尼斯,有这么回事?”

  波隆浅浅一笑,“在绞盘塔上,我只看见旗臶散落战场,敌人纷纷弃械逃亡,可那些待在食堂或妓院没出门的家伙却活灵活现地吹嘘着蓝礼公爵杀了这个打败 那个。其实事实本身不难理解,史坦尼斯麾下军队中大部分人从前追随蓝礼,所以一当看见他身穿熟悉的亮绿铠甲出现时便纷纷倒戈。”
  他的一切苦苦经营、惊心动魄的出击、船桥上的血战、连脸也被砍成两半,到头来,竟为一个死人所埋没——如果蓝礼真死了的话。他还想知道别的事,“史坦尼斯如何逃走的?”
  “他手下的里斯舰队泊在海湾内,在你的铁索后面。眼见战事不妙,他们便靠到岸边,尽可能地装走士兵。据说,到最后敌人互相践踏、格杀着抢夺上船位置。”
  “罗柏·史塔克呢?在这期间,他有何举动?”
  “他手下的狼仔烧杀抢掠,一路打到暮谷城。前阵子,你父亲刚分兵给塔利伯爵,命他北上平叛。我本想跟着去,据说他不仅作战英勇,分配战利品也十分慷慨。”
  失去波隆的思虑成了最后一根稻草。“不。你必须留下来,这是你职责所在,你是首相的侍卫队长。”
  “你不是首相了,”波隆尖刻地提醒他,“你父亲才是,妈的,他有自己的卫队。”
  “你为我雇的那些人呢?”
  “其中有很多在绞盘塔战死;剩下的人和你叔叔凯冯爵士结帐之后,便被赶了出去。”
  “他可真好心,临走还记得还钱,”提利昂酸酸地说,“这么说来,你对金子也没兴趣啰?”
  “不他妈的像。”
  “好,”提利昂说,“很好,我这儿还需要你。你有曼登·穆尔爵士的消息吗?”
  波隆笑道:“他妈的给活活淹死了。”
  “我欠他一笔巨债,不知该怎么偿还。”他摸摸脸上的伤疤,“说真的,我对此人了解不多。”
  “他是个死鱼眼,穿白袍。除此之外,你还想知道什么?”
  “他的底细,”提利昂道,“从头到尾。”其实他想要的是曼登爵士为瑟曦效力的证据,但不敢直接说出来。在红堡里,人人都得学会管住嘴巴,因为墙里面不仅有老鼠、还有会说话的小小鸟和蜘蛛。“扶我起来,”他说,一边竭力撑着,“该去见父亲了,再不露面可不行。”
  “他铁定会夸你变漂亮了,”波隆嘲弄道。
  “算啦,我的脸本就这样,如今还掉了半个鼻子……我们还是说说漂亮人儿吧,玛格丽·提利尔抵达君临了没?”
  “没有,还在途中,但整个城市业已为她而陷入了疯狂。你知道吗?提利尔家从高庭运来整车整车的食物,以她的名义散发给人民。每天都有数百辆马车进 城。君临的大街小巷里,提利尔的人招摇过市,只要胸前缝着细小的金玫瑰,就不用为喝酒买单。有丈夫的女人、没丈夫的寡妇、还有妓女,所有的女性都为这些绣 着金玫瑰的黄毛小子而迷乱。”
  他们向我吐唾沫,却给提利尔们送酒喝。提利昂从床上滑下来,腿脚摇晃,天旋地转,他慌忙抓住波隆的手臂,差点跌个狗吃屎。“波德!”他叫道,“波德 瑞克·派恩!七层地狱,你在哪儿?”疼痛象只无牙的狗噬咬着他。提利昂痛恨虚弱,尤其痛恨自己的虚弱。这让他感到羞耻,羞耻让他愤怒。“波德,滚到这里 来!”
  男孩飞奔而至。他看见提利昂紧倚着波隆的胳膊站了起来,顿时张口结舌。“大人。您起来了。是否……您是……您是要酒吗?安眠酒?要我去叫学士?他说您必须待在这儿。我的意思是,待在床上。”
  “我已经在床上待得太久,把干净衣服给我。”
  “衣服?”
  为啥这孩子在战斗中头脑清醒、手脚灵活,可其他时间总是一团糟,提利昂无法理解。“衣服是用来穿的东西,”他解释,“外套,上衣,马裤,袜子。拿给我。替我穿上。我才能离开这该死的牢房。”
  合三个人之力,他才穿好衣服。虽然脸上的伤十分可怕,但伤筋动骨的是肩臂结合部那一击,有一只箭曾插进腋窝里。平日,只要法兰肯学士为他更衣,血和脓就从褪色的血肉中渗出,稍微移动就牵起一阵贯穿全身的刺痛。
  穿好上衣后,提利昂笼上一条马裤,松垮地披了一件大睡袍。波隆提起他的脚,为他穿鞋,波德则为他找来一根拐棍。出门之前,他特地喝下一杯安眠酒,酒里不仅加了蜂蜜,还有适量的罂粟花奶。
  即使如此,他仍感到眩晕,走在弯曲的石阶上,腿不住发抖,只能一手拄拐杖一手靠着波德的肩膀。途中碰到一个侍女,她瞪着大大的白眼睛,盯住他们,活象看到了幽灵。我是坟墓中爬出的侏儒,提利昂心想,看吧,想看就看个够吧,我比以前更丑了,快跑去告诉你的伙伴们吧。
  梅葛楼是红堡中最坚固的地方,一座城中之城,四周围着一圈干涸而极深的护城河,河床上钉满尖刺。出门时,已是晚上,吊桥升了起来,马林·特兰爵士穿着白甲白袍守在桥前。“放下吊桥,”提利昂命令他。
  “太后有令,日落后不得放下吊桥。”马林爵士一直是瑟曦的走狗。
  “太后正在休息,而我找父亲有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名字产生了魔力。马林·特兰爵士一边咕咬,一边下达指示,跟着吊桥就放了下来。另一位御林铁卫在河对面站岗。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看到提利昂蹒跚着走来,满脸堆笑,“感觉好点了,大人?”
  “好多了。什么时候再打仗?我简直不能等了。”
  波德带他走到螺旋梯前,但提利昂只能沮丧地张口呆望。我爬不上去,他对自己承认。他只好咽下所有的自尊,让波隆抱上去,心中只盼望晚上没人出没、没人看见、没人嘲笑,没人去传播这个侏儒像婴儿般被提上台阶的故事。
  外院里,营帐到处滋生。“这些是提利尔家的人,”他们在丝绸和帆布的迷宫中穿梭,波德瑞克·派恩一边解释,“还有罗宛大人和雷德温大人的部下。这里空间不够。我的意思是,整个城堡都装不下。很多人得自己找地方住。在城里住。旅馆和其他地方。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
  国王的婚礼,乔佛里国王的婚礼。您能好起来参加婚礼吗,大人?”
  “怎么,我可不怕人。”至少,他们是来参加婚礼而不是来打仗的,不大可能会有人割你的鼻子。

  灯光还隐隐约约地在首相塔的窄窗内浮现。门卫穿红袍戴狮盔,乃是父亲的亲信。提利昂认得他们俩,他们俩也认出了他……但没人敢看他第二眼,这点他注意到了。
  走进大门,迎面遇见的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身穿华丽的黑漆胸甲,披着代表都城守备队司令身份的金缕披风,正走下台阶。“大人,”他说,“看到你起来我真高兴,我听说——”
  “——关于一个小小的坟墓已经挖好了的谣言?我也听说了。你看,这种情形下我还真非起床不可。据说你当上了都城守备队的长官,我是该恭喜你呢,还是该同情你?”
  “恐怕是两者兼而有之吧,”亚当爵士哈哈大笑。“除去战死和开小差的,我手下还有四千四百人,只有诸神和小指头才知道该怎么来支付这帮家伙的工资,而你姐姐还命令我一个都不准遣散。”
  还那么急切干嘛,瑟曦?仗已经打完,金袍军对你用处不大了。“你刚和我父亲会面?”他问。
  “是啊,恐怕我没带给他好心情。照泰温大人的观点,四千四百个守卫远及不一名走失的侍从重要,而我们始终找不到你表弟提瑞克。”
  提瑞克是他过世的二叔提盖特爵士之子,仅仅只有十三岁,却在先前的君临暴动中失了踪,当时他刚和艾弥珊德伯爵夫人成婚。这位夫人是哈佛家族最后的传人,还没断奶咧,该不会成了七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寡妇吧。“我当时也没找着他,”提利昂承认。
  “他早成蛆虫的养料啦,”波隆用惯有的傲慢腔调插了一句。“铁手搜过,太监还悬赏一大笔,他们都找不到,更别说你。算了吧,爵士。”
  亚当爵士厌恶地瞪着佣兵。“身关血亲,泰温大人的态度非常坚定:不论死活,都要找到这小子。放心,我不会辜负他。”他转向提利昂,“你可以到你父亲的书房去见他。”
  那是我的书房,提利昂心想,“好的,我记得路。”
  上楼的台阶更多,但这回他只搭着波德的肩,靠自己的力量爬了上去。波隆为他开门。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坐在窗下,就着油灯书写信件,听到门闩的声音,才抬了抬眼。“提利昂,”他平静地说,一边放下手中的鹅毛笔。
  “真是荣幸,您居然还认得我,大人,”提利昂松开波德,把身体靠住拐棍,蹒跚着走上前。
  什么事情不对劲,他突然意识到。
  “波隆爵士,”泰温公爵说,“波德瑞克。在我们谈话期间,你们最好在外面等。”
  波隆望向首相的眼神很难说不是傲慢,但最后他鞠个躬,退了出去,波德跟着他。沉重的大门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剩下提利昂·兰尼斯特独自面对他的父亲,现在是夜晚,就连窄窗也全部关上,但屋内的寒气依旧十分逼人。瑟曦给他灌输了些什么谎话?
  凯岩城公爵和比他年轻二十岁的人一样硬朗,那严峻的神情中,甚至还透出几分英气。结实的金色胡须掩盖了他的下颚,衬托出一张严厉的脸、一个秃头和一 张紧闭的嘴巴。金手组成的项链挂在他脖子上,每根手指都扣住另一只手的手腕。“好漂亮的项链,”提利昂说。它更应该戴在我身上。
  泰温公爵不理他话中带刺,“你给我坐下。这么着急地离开病床,明智吗?”
  “我受够了那张病床,”提利昂知道父亲有多鄙视虚弱。他走向最近的椅子,“瞧,您的房间多好。说出来都没人相信,当我奄奄一息时,他们居然把我扔到梅葛楼下的小黑牢里。”
  “红堡里挤满了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等他们离开后,我们自然会给你换个舒服的地方。”
  “哦?非常感谢。大婚的日子定了吗?”
  “乔佛里和玛格丽将在新年的第一天完婚,那也是新世纪的第一天,而典礼将宣告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一个兰尼斯特的新时代,提利昂心想。“好吧,父亲,看来那天我只好推掉其他约会啰。”
  “你来这儿就为着抱怨卧室和开些蹩脚玩笑?省省吧,我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
  “重要信件。当然。当然。”
  “有的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赢取,有的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好啦,你是来责备我的吧,别遮遮掩掩,提利昂。我在巴拉拔学士允许的范围内多次到病床前看望过你,当时你跟死人没两样。”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你为何赶走巴拉拔?”
  提利昂耸耸肩,“法兰肯学士不会让我继续沉睡。”
  “巴拉拔学士是雷德温大人的随员,他的医术,众人有口皆碑。瑟曦想得周到,特意推荐他来照顾你,她很为你的性命担忧。”
  只怕她担忧的是我保住小命吧。“那当然,所以她才一直守在我床前啰。”
  “你这样讲,实在很不恰当。瑟曦要操办国王的婚礼,我则要统辖战争,而至少两周前你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泰温大人审视着儿子丑陋的面孔,淡绿的眼睛毫不退缩,“的确,好可怕的伤,你当时究竟在发什么疯?”
  “敌军带着攻城锤冲向大门。若是詹姆率队出击,您会称之为英勇。”
  “詹姆不会蠢到在战斗中脱下头盔。我相信,你已经把伤你的人给杀了?”
  “不错,那可怜虫死透了。”其实曼登爵士是教波德瑞克·派恩干掉,他被推进河里,铠甲的重量使他再也没有浮上来。“死去的对手就是我的欢乐,”提利 昂甜甜地说。不过曼登爵士并非他真正的对手,他没有杀他的理由。他只是猫的爪子,而我知道猫是谁,是她,想确保我上战场一去不回。但他没有证据,泰温公爵 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指控的。“您怎么还留在城里,父亲?”
  他问,“您不去对付史坦尼斯大人或者罗柏·史塔克再或者其他什么人吗?”而且越早越好。
  “在雷德温大人的舰队赶到之前,我们无法攻打龙石岛。没关系,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太阳已经在黑水河沉没,再也不可能升起。至于史塔克,那小子人还 在西境,但另一支由赫曼·陶哈和罗贝特·葛洛佛指挥的北方大军正攻向暮谷城,我派塔利伯爵正面迎敌,同时让格雷果爵士沿国王大道进发,以切断他们的后路。 陶哈和葛洛佛将被夹在中间,史塔克军三分之一的战力已经注定要被勾销掉。”
  “暮谷城?”暮谷城毫无战略意义,少狼主干嘛急着拿下它?

  “这些你都不需要关心。你的脸苍白得跟死人一样,竟还有血从衣服里渗出来。想要什么就快说,然后给我回床上去。”“我想要……”他的喉咙干燥而紧张。我想要什么?比你打算给我的多,父亲。“波德告诉我,小指头当上了赫伦堡公爵。”
  “不过是空头衔。眼下卢斯·波顿为罗柏·史塔克守着赫伦堡,培提尔大人又极渴望光耀门楣。怎么说,他毕竟在达成提利尔的婚约一事上为我们作了很大贡献。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事实上,和提利尔的婚约是提利昂的主意,可现在说出来也太斤斤计较。“这头衔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空洞,”他警告,“除非有利可图,否则小指头决不出手。当然,事情已经公布,也只好暂时作罢。您提到还债的事?”
  “而你想要自己的奖赏,对吧?很好,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领地?城堡?官位?”
  “一点该死的感激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泰温公爵目不转睛瞪着他,“猴子和戏子才需要喝彩,还有伊里斯。你指挥得很好,我承认这点,无人否定你所扮演的角色。”
  “我所扮演的角色?”提利昂残余的鼻孔几乎要喷出火来,“照我看来,正是我一人拯救了这个该死的城市。”
  “不对,大家公认是我对史坦尼斯大人的突袭扭转了局面。提利尔大人,罗宛、雷德温和塔利,他们打得都很出色,别人还告诉我,那摧毁拜拉席恩舰队的野火也是你姐姐瑟曦让炼金术士们提供的。”
  “而我做的只是修剪鼻毛,对吗?”提利昂无法压抑愤懑的声调。
  “拦江铁索是个好主意,它替我们锁定了胜局,你就想听我说这个?当然,我还应当感谢你为我们达成与多恩领的联盟。弥塞拉已安全抵达阳戢城,你该高兴 才是。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信中说,她喜欢上了亚莲恩公主,而崔斯丹王子为她着迷。但说到底,我厌恶送给马泰尔家人臼,毫无必要的举措。”
  “我们也将得到人臼,”提利昂说,“我允诺道朗亲王御前会议中的重臣席位,除非他带着大军前来,否则在这儿便会任我们摆布。”
  “但愿重臣席位是马泰尔家要求的一切,”泰温公爵说,“你还许诺为他复仇。”
  “我许诺还他正义。”
  “随你怎么说。关键这事需要流血。”
  “血,肯定不是件紧俏东西,对吧?打仗的时候,我就在血泊中奔波呢。”提利昂不想兜圈子,“莫非您喜欢上了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放弃他?”
  “和他弟弟一样,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想要在权力的游戏中胜出的人,身边都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那些原住民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战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中也有。”
  “不错,也许可以换只狗,我会仔细考虑。那么,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地掠过,他闭了会儿眼,稳定心神,才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他以为 自己会走第二步,接下来是第三步,但相反,他回过了头。“您刚才问我想要什么?那好,我就告诉你,我要的只是照权利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父亲的嘴闭得更紧,“那你哥哥怎么办?”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别再自欺欺人了。詹姆从披上白袍那天起,就自动放弃了对凯岩城的继承权,只是你从不肯承认。过去的事我们不提,现在我想要你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淡绿眼睛里的金黄瞳仁就像融化一般发出光芒,却不带丝毫情感。“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道,然后加上一句,“决不。”
  这个词悬在父子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答案,提利昂心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我却从不敢提出这个话题。我早就知道。我早就心知肚明。“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明知自己不会喜欢父亲的回答。
  “你居然还问我这个?你,你这个害死母亲而出世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在你心中装满妒忌、充斥着恶意;你婬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 的律法让你冠我的姓氏、穿我的衣服,因为我无法证明你不是我的种。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目睹你佩着雄狮纹章四处蹒跚招摇,那可是我父亲的纹章, 我祖父的纹章,兰尼斯特家族的纹章!但无论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从何而来。他咬紧牙关,“瑟曦拿爱拉雅雅的事向你告状。”
  “她叫这个名字?抱歉,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比如,你小时候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摆好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畔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关心?”他答道,不愿在父亲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才不关心。她们死活都不干我事。”
  “原来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赛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那样说过,但只是为了保证爱拉雅雅的安全,让凯特布莱克们不至于虐待她。”
  “为一个妓女的安全,你居然威胁自己的家族,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
  “是你教导我,成功的威胁比直接的打击更有效。我在君临主政期间,若非如此施为,只怕乔佛里早就把家给败光了!你想鞭打人,应该从他开始。但托曼不一样……我怎会伤害托曼?
  他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我自己的血亲。”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侏儒儿子。“回去,提利昂,再也休提凯岩城的继承权。你会得到奖赏,但那将是适合你的服务和位 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这是我最后一次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下次教我在你床上发现,我就吊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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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爱丽丝·德拉·罗卡讨厌滑雪学校。她讨厌在圣诞假期也要一大早七点半就起床,她讨厌在吃早餐时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同时一条腿在餐桌下面焦躁地抖个不停,仿佛在催促她说:“快吃!”她讨厌那条会扎她大腿的羊毛连裤袜,讨厌那双让她手指不能动弹的滑雪手套,讨厌那顶勒住她的面颊、同时又用铁带扣卡住她下巴的头盔,也讨厌那双特别挤脚、让她走起路来像只大猩猩的滑雪靴。“你到底喝不喝这杯奶?”父亲再一次逼问她。 [点击阅读]
迷恋
作者:佚名
章节:104 人气:2
摘要:“喂??…喂????”…嘟嘟…嘟嘟嘟…二零零三年,成南。…又来了…又来了,该死的骚扰电话,今天是十八岁的我的第十七个生日…是我喝海带汤的日子没错了,偏偏接到这狗屎味儿的无声电话…^=_=已经一个星期了,“喂…嘟,喂…嘟”(?誄每次都是一样)那边也不说话,就是偷听我的声音然后就断了…今天早晨我居然在生日餐桌上又被涮了一次…^-_-凭我出神入化的第六感, [点击阅读]
追忆似水年华
作者:佚名
章节:129 人气:2
摘要:《追忆逝水年华》是一部与传统小说不同的长篇小说。全书以叙述者“我”为主体,将其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融合一体,既有对社会生活,人情世态的真实描写,又是一份作者自我追求,自我认识的内心经历的记录。除叙事以外,还包含有大量的感想和议论。整部作品没有中心人物,没有完整的故事,没有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 [点击阅读]
邦斯舅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2
摘要:一谈及巴尔扎克,人们首先会想到他的《高老头》、《欧叶妮·格朗台》、《幻灭》,而《邦斯舅舅》恐怕就要稍逊一筹了。然而,我们却读到了也许会令中国读者意外的评论。安德烈·纪德曾这样写道:“这也许是巴尔扎克众多杰作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不管怎么说,它是我阅读最勤的一部……我欣喜、迷醉……”他还写道:“不同凡响的《邦斯舅舅》,我先后读了三、四遍,现在我可以离开巴尔扎克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本书更精彩的作品了。 [点击阅读]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2
摘要:1我以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乐。我有一个可爱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聪颖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笃,是一对恩爱夫妻和称职的家长。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满了欢乐。这要归功于父亲,他为人随和。如今,人们不大看重随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个男人是否机敏、勤奋,是否有益于社会,并且说话算数。至于父亲,公正地说,他是一位非常随和的人。这种随和给与他相处的人带来无尽的欢愉。 [点击阅读]
马克吐温作品集
作者:佚名
章节:17 人气:2
摘要:本文是作者根据自己1868年在纽约采访州长竞选的素材写成的一篇政治讽刺小说。作者以夸张的漫画式的笔触,艺术地再现了美国社会中竞选的种种秽事丑闻,揭露了竞选的虚伪性和欺骗性。这篇小说以独立党候选人“我”的自白与大量的新闻、匿名信等引文的对照构成完整的故事,用犀利、夸张、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腐败政治的愤怒谴责。 [点击阅读]
高尔夫球场的疑云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2
摘要:我知道有这么一则已为人所共知的铁事,它的大意是:一位年轻作家决心要把他的故事的开头写得独具一格、有声有色,想借此引起那些读腻了声色犬马之类文章的编辑们的注意,便写下了如下的句子:“‘该死!’公爵夫人说道。”真怪,我这故事的开头倒也是同一个形式.只不过说这句话的女士不是一位公爵夫人罢了。那是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巴黎刚办完了一些事务,正乘着早车回伦敦去。 [点击阅读]
魔山
作者:佚名
章节:26 人气:2
摘要:一《魔山》是德国大文豪托马斯·曼震撼世界文坛的力作,是德国现代小说的里程碑。美国著名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对《魔山》的评价很高,他于一九三○年看了这部书后曾说:“我觉得《魔山》是整个欧洲生活的精髓。”确实,它不愧为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欧洲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九二九年托马斯·曼获诺贝尔文学奖,《魔山》起了决定性作用,这是评论界公认的事实。二关于托马斯·曼,我国读者并不陌生。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