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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3 - 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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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 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 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为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呆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 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
  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她,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手掌插在腋窝,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摞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冰,穿大皮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为保险,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辬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 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份内的事 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摞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卫兵,还有两个照料马。
  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来自黑城堡,另一百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出发 时,原本是为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 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遭天谴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
  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漏给其 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 傻瓜想直接放箭去舐,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 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决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半多是女人和小孩,牲口吆喝在前面,有 山羊、绵羊、拖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装满大捆毛皮、大片的肉、成笼的鸡、块块黄油,总而言之,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
  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带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形堡垒,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明白应该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报之以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 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 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
  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皮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查 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 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
  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条过时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奈地拉拽,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 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前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砍断马 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 人手充足,又保证守秘。其中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抱碎野人的 脊梁。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色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 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 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 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
  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 辬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交到奥廷·威勒斯 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皮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 舒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把你当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做点小偷小摸不会冒被斩手的危险,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来冻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 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跨下围 一块厚皮革舒进污水烂泥,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 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哪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卡 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大人,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啥 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拥有无数妻妾。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 女儿。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 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 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化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装 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匕首插进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 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皮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忸扭捏捏送什么花,好让她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辫。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 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 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 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俺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烂事?你高兴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俺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希奇哟。但要不杀它,它说出俺做的事儿咋办呢?”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嘲弄。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大汉发怒前,齐特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敞开的老头子,不需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俺能留下那只鸟儿吗?俺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齐特赶紧宣布,为了让他闭嘴。
  “很好,咱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的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舐击。
  “看哪,”拉克说,“一头拿弓箭的肥猪。”
  没错,离他们最近的舐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
  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侯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
  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总是抢着做工,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便餐……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 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狗们还在拽,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 的食物。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通通的圆脸因专注而扭曲。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枝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舐。箭只在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枝是一定找不到了,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宣布,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枝箭,”葛兰道,这是雪诺大人另一位朋友,“握紧弓把,山姆。”
  “它好重,”胖子抱怨,不过还是取出第二枝箭。这次舐得很高,穿过了目辬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枝,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得痛哭流涕。“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忠实地拔出最后那枝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舐。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我打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打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
  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舐击,是的,噢,自己也出过嗅。”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打中了一棵树,”齐特说,“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让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你发生的事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砍碎你头骨的斧子,你的脑浆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阴沉的马脸蠢货,没你好果子吃。
  即使从拳峰这头,踏在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头又 丑又大居然敢反咬他的狗一顿鞭子。栓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 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咱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在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回来的路上越来越冷,狗们在坚 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念头,找来一块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 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他。“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似乎在激烈争论。”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告诫,四下斜倪确保没人靠近,“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也许,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那个蠢才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和又一阵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这时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皮、蚕豆和培根汤。戴文也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劈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亲 爱的唐纳·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白洁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 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索伍德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本来比干的活儿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 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 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辫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肩上,整理着黑羽毛。不会是好事。齐 特挤在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 “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作 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就连拥 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所拥有的东西。总而言之,虽然敌人为数众多,却易受 打击……他们甚至不知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人群开始窃窃私语,熊老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
  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咱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 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咱们也可以在去长城 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辬。”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 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畸足以及美女唐纳·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 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寒风呼啸。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在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辫一辫地呱呱高叫:“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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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烟头的火光渐渐暗了下来。我们也渐渐感觉到一种幻灭般的失落:老同学又相聚在一起,发现彼此之间比原来想象的少了许多共同语言,这使得我们有一些难过。现在卢瑟福在写小说,而维兰德在使馆当秘书。维兰德刚刚在特贝霍夫饭店请我们吃饭,我觉得气氛并不热烈,席间,他都保持着作为一个外交官在类似场合必须具有的镇静。 [点击阅读]
涨潮时节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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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每个俱乐部都有个烦人的家伙,“加冕俱乐部”也不例外。尽管外面正有敌机来袭击,俱乐部里的气氛却一如既往。曾经远渡重洋到过印度的波特少校扯扯手上的报纸,清清喉咙。大家都赶快躲开他的眼光,可是没有用。“《泰晤士报》上登了戈登-柯罗穗的讣闻,”他说,“当然说得很含蓄——‘十月五日死于空袭’。连地址都没写。老实说吧,那地方就在寒舍转角,坎普顿山丘上那些大宅子之一。 [点击阅读]
清洁女工之死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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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赫尔克里-波洛从维拉饭店出来,迈步朝索霍区走去。他竖起大衣领护住他的脖子,他这样做,与其说是一种需要,不如说是处于谨慎,因为这时的夜晚并不太冷。“不过,在我这种年龄,一个人还是别冒什么风险的好。”波洛习惯这样说。他心情愉快,两眼睡意朦胧。维拉饭店的蜗牛实在是美味极了,真是一个好地方,这个地道的小餐馆,这次总算是找对了。 [点击阅读]
游思集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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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你无影无踪地向前奔涌,永恒的游思,哪里有你无形的冲击,哪里死水般的空间便会荡起粼粼的波光。是不是你的心儿神往着那在不可估量的寂寞里向你呼唤的爱人?你缠结的发辫散落,飘扬成暴风雨般的纷乱;你前行的路上火珠滚滚,犹如碎裂的项链落下串串火星,这是不是就因为你心情急迫,步履匆促?你疾行的步履把世界的尘土吻得甜美芬芳,把腐朽之物扫荡殆尽;你舞蹈的四肢是暴风雨的中心,把死亡的圣霖哗哗地摇落到生命之上, [点击阅读]
漂亮朋友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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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莫泊桑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短篇小说大师,他在长篇小说创作上的成就往往因此而被湮没。其实,他在长篇小说创作上颇有建树:他继承了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的现实主义传统,在心理描写上又开拓出新路。《漂亮朋友》就是前者的一部代表性*作品。莫泊桑从事长篇创作是在写作短篇小说之后,其时他并不满足于短篇小说所取得的成就。随着他声誉鹊起,他经常涉足上流社会,开阔了眼界,便想到从更广阔的背景上去反映社会现实。 [点击阅读]
演讲与访谈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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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大附中讲演(全文)人民网日本版9月11日讯:应中国社会科学院邀请访中的日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名誉研究员大江健三郎,10日上午来到北大附中作了题为“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讲演。其演讲全文如下:我是一个已经步入老境的日本小说家,我从内心里感到欣慰,能够有机会面对北大附中的同学们发表讲话。 [点击阅读]
火花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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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你这个白痴!”他老婆说着就把她的牌甩了下去。我急忙扭过头去,避免看见海利·德莱恩的脸;不过为什么我想避免看见那张脸,我可不能告诉你,就更不可能告诉你为什么我竟然会料想到(如果我真的料想到的话)像他这样年纪的一个显要人物会注意到我这样一个完全无足轻重的小青年遇到的事了。 [点击阅读]
灿烂千阳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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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五岁那年,玛丽雅姆第一次听到“哈拉米”这个词。那天是星期四。肯定是的,因为玛丽雅姆记得那天她坐立不安、心不在焉;她只有在星期四才会这样,星期四是扎里勒到泥屋来看望她的日子。等到终于见到扎里勒的时候,玛丽雅姆将会挥舞着手臂,跑过空地上那片齐膝高的杂草;而这一刻到来之前,为了消磨时间,她爬上一张椅子,搬下她母亲的中国茶具。玛丽雅姆的母亲叫娜娜,娜娜的母亲在她两岁的时候便去世了,只给她留下这么一套茶具。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