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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2 - 第二卷 列王的纷争 第02章 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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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佛里国王命名日的那天早上,阳光明媚,时有清风。珊莎站在塔楼窗边,看着大彗星的长尾巴,透过疾走流云,昭然可见。这时,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来护送她去比武会场。“你觉得这颗彗星代表着什么?”她问。“这是上天派来荣耀您的未婚夫的,”亚历斯爵士立时回答,“你看,它闪着光辉,在陛下的命名日划过天际,好似诸神为他举起了旗帜,以示尊崇。老百姓都把它叫做‘乔佛里国王彗星’。”他们想必是如此告诉乔佛里的,至于实情如何,珊莎可不敢确定。“我听下人把它叫做‘龙尾星’。”“是啊,乔佛里国王的宝座是以前龙王伊耿的位子,他的城堡也是由伊耿的儿子所建筑。”亚历斯爵士道,“他是真龙的继承人--况且深红又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这也是一个象征。依我之见,彗星定是上天送来宣告乔佛里国王陛下登基的,它预示着他终将击败敌人,赢得最后胜利。”真的吗?她不禁暗想,诸神真会如此残酷吗?眼下乔佛里的敌人就包皮括她自己的母亲,还有哥哥罗柏。父亲已经死于国王令下,难道接下来就要轮到罗柏和母亲了吗?彗星是红色的没错,可乔佛里不只是兰尼斯特家的人,他也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后代呀,而他们的标志是金底黑鹿,诸神怎不给小乔一颗金色的彗星呢?珊莎骤然阖上窗子,转身背离窗边。“小姐,您今天真漂亮。”亚历斯爵士说。“谢谢你,爵士先生。”珊莎知道乔佛里要她出席比武大会以示贺意,便特别精心打扮过。她穿了一袭淡紫色礼服,戴着乔佛里送的月长石发网。礼服的袖子很长,掩饰了她手上的瘀伤,那也是乔佛里的‘礼物’--他一听说罗柏自立为北境之王,气得发狂,便派柏洛斯爵士来揍她。“我们走吧?”亚历斯爵士伸出手,她挽起来,随他走出房间。假如珊莎非得从御林铁卫里选一个作跟班,她宁愿是他。柏洛斯爵士脾气暴躁,马林爵士冷酷无情,曼登爵士那双怪异的死人眼总教她不舒服,普列斯顿爵士则一副当她弱智小鬼的神情。只有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彬彬有礼,会真诚地和她说话。有次乔佛里命令他打她,他居然还表示抗议,后来他虽然还是打了,但出手比马林爵士和柏洛斯爵士轻得多。他好歹为她求过情,其他人遇上这种情形,都是绝对服从……当然,猎狗例外。可小乔都叫另外五人打她,从不叫猎狗动手。亚历斯爵士有淡褐色的头发,脸长得也不难看。今天他的白丝披风用一片金叶扣在肩头,外衣胸前则用闪亮的金线绣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橡树,看起来十分潇洒。“在您看来,今天会由谁胜出呢?”他们一边手挽着手走下楼梯,珊莎一边问。“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皮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上次的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蓬,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深红披风的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色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蓬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翘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皮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便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在期望随时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陛下。”她屈膝行礼。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坐吧,”小乔比比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这时,一阵号角声突然响起,国王坐回椅子上,并牵起珊莎的手。若是从前,此举定会让她心脏狂跳,然而在她乞求他网开一面,宽恕父亲之后,他竟然下令将父亲斩首示众,所以如今他的碰触令她憎恶,但她知道自己不能显露出来,于是便强作镇定。“御林铁卫的马林·特兰爵士!”司仪高喊。马林爵士从西边进入比武场,一身亮白金缕铠甲,骑着一匹乳白色的战马,灰色的马鬃飞扬,背后长长的披风宛如白雪大地,一根十二尺长枪擎在手中。“青亭岛雷德温家族的霍柏爵士!”司仪唱名。霍柏爵士骑着黑色骏马自东边进场,马儿披着酒红和蓝色相间的饰服,他的枪上也系了同样色彩的布条,盾牌上则是葡萄串家徽。雷德温家这对双胞胎和珊莎一样,都是太后强留的宾客。她很好奇,到底是谁出的主意,让他们参加乔佛里的比武大会,应该不是自愿的吧,她心想。典仪官一声喝令,两名参赛者立刻平握长枪,脚踢马刺,冲了上去。围观的卫士们和看台上的贵族男女中传出吆喝,两个骑士在赛场中央交手,木屑飞溅,钢铁交鸣。不到一秒内,白枪和花枪相继爆成碎片。霍柏·雷德温受到强烈撞击,在马背上晃了晃,但总算没有落马。他们各自在比武场尽头掉转马头,抛下断枪,自侍从手中接过新的。霍柏爵士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雷德温爵士为兄弟叫好。两人再度交手,但这次马林爵士转移枪尖,直刺霍柏爵士胸膛,打得他从马背上直飞出去,重重摔落地面。霍拉斯爵士连忙跑去扶起他被痛击的兄弟,嘴里咒骂个没完。“打得真烂。”乔佛里国王表示。“红卫地石盔城的巴隆·史文爵士!”司仪的喊声再度传来。巴隆爵士的头盔上饰有一双宽大的白翅膀,盾牌上则绘了黑白天鹅互斗的图案。“史林特家族的莫洛斯,赫伦堡杰诺斯伯爵的继承人!”“瞧他那副驴样!”小乔高声怪叫,声音之大,半场都能听见。莫洛斯只是个侍从,还是个刚当上的侍从,连拿枪举盾都有困难。珊莎知道,长枪是骑士的武器,而史林特家出身低贱。杰诺斯伯爵本来只是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近来才被乔佛里擢升为赫伦堡领主和朝廷重臣。他最好从马上摔下来,在大家面前丢脸,她苦涩地想,我希望巴隆爵士杀了他。乔佛里宣判她父亲死刑,斩首之后,正是杰诺斯·史林特将艾德公爵的首级连发抓起,高举示众,而珊莎却只能在旁啜泣哀嚎。莫洛斯的黑盔甲上镶了细致的金色涡形花纹,外罩黑金相间的格子披风。盾牌上画有血淋淋的长枪,那是他父亲挑选的家徽。然而他似乎不知该把盾牌放哪里才好,只会盲目地催马向前,结果巴隆爵士不经意地一枪戳中他盾心纹章。莫洛斯慌忙扔掉长枪,试图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失败。这少年摔下马时一只脚卡在马镫上,被狂燥的战马一路拖到场子尽头,脑袋不断在地上碰撞。乔佛里见状高声嘲笑,珊莎却大惊失色,不知诸神是否听见了她复仇的祈祷。最后大家总算把莫洛斯·史林特解下马,发现他虽浑身是血,人还活得好好的。“托曼,我们帮你挑错对手了。”国王对弟弟说,“这家伙比稻草人差劲得多。”这是蚊蝇打架接下来换霍拉斯·雷德温爵士出场,他的表现比双胞弟弟出色,击败了一位老骑士。这名老骑士的坐骑装饰着银色狮鹫服装,以蓝白条纹为底。虽然气势十足,实力却与外表很不相称。“真是差劲透了。”“我不是跟你说过?”猎狗道,“这是蚊蝇打架。”国王开始无聊了,珊莎紧张起来,于是她垂下视线,决定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保持安静。当乔佛里·拜拉席恩心情糟糕时,任何无心之言都可能使他勃然大怒。“罗索·布伦,效劳于贝里席大人麾下的自由骑手!”司仪高喊,“霍拉德家族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自由骑手当即出现在比武场西边,他的个子很小,身穿凹痕累累的铠甲,上无任何装饰,可他的对手却不见踪影。等了一阵,总算有一匹栗子色的骏马跑出来,一身大红丝绸随风飘动,然而唐托斯爵士却不在上面。又过了一会儿,唐托斯爵士方才脚步踉跄地赶到,一边咒骂,一边追着他的马,他全身上下除了胸甲和羽饰头盔外一丝不挂。他的双腿肤色苍白,细瘦伶仃,那话儿恶心地前后晃动。观众席上立时喝起倒采。唐托斯爵士抓住坐骑的缰绳,想要爬上马背,但马儿不肯站定不动,而骑士喝得酩酊大醉,光溜溜的脚始终踩不到马镫。此时观众已经笑得前仰后合……唯独国王例外。乔佛里眼中正是当日他在贝勒大圣堂前宣判艾德·史塔克公爵死刑时那种神情。下面的红骑士唐托斯爵士终于决定放弃,重重坐在泥地里,摘下羽饰头盔。“我认输!”他大叫,“给我点酒喝吧!”国王霍地起身,“去窖里搬一桶来!我要看他淹死在里面。”珊莎倒抽一口气,“不行!您不可以这样!”乔佛里转过头,“你说什么?”珊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说的话。她疯了吗?竟然当着众廷臣的面对他说“不”?她没打算开口的,可……虽然唐托斯爵士又醉又蠢又没用,但他没有恶意啊。“你说我‘不行’?你是不是这样说的?”“我……”珊莎说,“我只是觉得……如果您在您的命名日杀人……会带来厄运,陛下。”“你骗人,”乔佛里道,“既然你这么在乎他,我干脆让你们俩一起淹死算了!”“陛下,我在乎的不是他,”字句拼命从她口中涌出,“您要淹死他或砍他的头都行,可是……如果真要杀,也请您明天再杀……可千万不要今天啊,今天是您的命名日。我不忍心见您招来厄运……就算国王,这样做也会惹来厄运的啊……歌手们都这么说……”乔佛里锁紧双眉。她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在说谎,看来免不了又要遭殃了。“这女孩说得没错,”猎狗粗声道,“俗话说命名日播下的种子,一整年都会结果。”他语气平淡,彷佛一点也不担心国王相信与否。莫非真有此说?珊莎其实根本没听过,只是为了逃避惩罚而信口胡诌的。乔佛里怏怏不乐地在椅子上动了动,朝唐托斯爵士摆摆手。“把他带走!我明天再杀他,这蠢才。”“他的确是个蠢才啊,”珊莎说,“您真是英明睿智,一眼就看了出来。这种蠢才应该拿去当弄臣,而不是做骑士,对不对?您应该给他穿上小丑装,叫他耍把戏,他不配死得干净俐落。”国王端详她半晌,“或许你没有母亲说的那么笨。”他提高音量,“唐托斯,你听见小姐的话了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新弄臣,你可以换上小丑装,跟月童睡在一起。”唐托斯爵士刚与死亡擦肩而过,这时酒全醒了,他从地上爬起来:“感谢陛下。还有您,小姐,谢谢您。”两名兰尼斯特卫士把他带了下去,典仪官进到包皮厢。“陛下,”他问,“您要我召一名新对手与布伦作战呢,还是换下一组人上场?”“统统不要。这些人是蚊蝇,不是骑士。若非今天是我的命名日,我会把他们全部处死。比武大会到此为止,叫他们统统滚出我的视线!”典仪官听罢,恭敬地鞠了个躬,不过托曼可没这么听话。“我本来要跟稻草人对打的!”“改天再说。”“可我想上场!”“我才不管你想要什么。”“妈妈说我可以上场的!”“她说过。”弥赛拉公主也附和。“‘妈妈说’,”国王模仿弟弟的口气,“少孩子气啦!”“我们是小孩子,”弥赛拉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本就应该孩子气。”猎狗哈哈大笑,“这下你可辩不过她了。”乔佛里认输了,“那好,反正我弟弟再怎么也不会比刚才那些家伙差。来人,把矛靶拿出来,托曼等不及想当蚊蝇呢。”托曼高兴地叫了一声,摆动肥胖的双脚跑开去准备着装。“祝你好运!”珊莎对他说。于是他们在比武场的另一头设起一个矛靶,并为王子的小马备妥马鞍。托曼的对手是一个孩童高度的皮革战士,里面填满稻草,站在一个旋转轴上,一手拿盾,另一手则握着布垫钉头锤。有人还在假人头上绑了一对鹿角。珊莎记得乔佛里的父亲,故王劳勃,生前头盔上也有两根鹿角……乔佛里的叔叔蓝礼公爵也是,他是劳勃的幼弟,如今成了叛徒,自立为王。两个侍从合力帮王子扣进他那雕饰华丽的银红小盔甲里,头盔顶端有一大束红羽,盾牌上兰尼斯特的怒吼猛狮和拜拉席恩的宝冠雄鹿相对嬉闹。侍从扶他上马,红堡的教头艾伦·桑塔加爵士走上前,递给托曼一柄银质钝面长剑,剑刃是叶子形状,把柄特别为八岁男孩的手掌所打造。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托曼高举宝剑,“凯岩城万岁!”他用稚嫩的嗓音大喊,双脚夹住马肚,跑过硬泥地,朝矛靶冲去。坦妲伯爵夫人和盖尔斯伯爵参差不齐地喝采,珊莎也加入应和。国王则兀自生着闷气。托曼催小马快跑,经过假人时英勇地挥出长剑,结结实实地击中假人骑士的盾牌。矛靶转了一圈,布垫钉头锤绕回来,狠狠地敲中王子的后脑勺。托曼从马背上飞了出去,沉重地摔在地上,崭新的盔甲像一袋破铜烂铁般喀啦作响。他掉了剑,小马也离他而去,跑过城郭。四周群起哄笑,其中乔佛里国王的笑声不但最大,而且最久。“哎哟!”弥赛拉公主大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包皮厢,奔向她的小弟。珊莎发现自己充满一种古怪而轻率的勇气,“你应该跟她一起去,”她对国王说,“你弟弟可能受了伤。”乔佛里耸耸肩,“那又怎样?”“你应该把他扶起来,告诉他,他骑得很好。”珊莎克制不住自己。“他被打下马来,跌在地上,”国王指出,“这哪叫骑得好?”“你们看,”猎狗打断他们,“这小子挺勇敢,他准备再试一次。”侍从们正扶着托曼再次骑上小马。如果托曼是哥哥,乔佛里是弟弟就好了,珊莎心想,我可不介意嫁给托曼。这时,从城门楼前突然传来声响,把众人都吓了一跳。铁链嘎吱作响,闸门升起,大门也在绞链声中缓缓打开。“谁叫他们开门的?”乔佛里质问。由于城中骚动不断,红堡大门已经深锁多日。在一阵金属碰撞和马蹄声中,一队人马骑过铁闸门。克里冈走到国王身边,一手按住长剑剑柄。来者虽然风尘仆仆,面露疲态,却高举着兰尼斯特家族的红底金狮旗。其中只有少数人是穿着红袍和盔甲的兰尼斯特士兵,更多的是自由骑手和流浪武士,甲胄各异,手握利剑……除此之外,还有彷佛从老奶妈的故事里走出来的狰狞蛮人--以前布兰最喜欢这种故事--他们身披褴褛兽皮和坚硬皮革,长发长须,有的头上手上包皮着染血绷带,还有的缺眼缺耳,甚至少了几根手指。在这群人之中,骑着一匹高大红骏马,被怪异的垫高马鞍前后包皮住的,正是太后的侏儒弟弟,外号“小恶魔”的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新长出的黄黑交杂的长胡子盖住了扁凹的脸,胡须纠缠不清,粗硬如铁线。他肩上飞舞着一件黑白条纹的影子山猫皮斗篷,他用左手握缰,右手悬着白丝吊带。除此之外,在珊莎看来,他和上次造访临冬城时一样畸形:额头突出,双眼大小不一,依旧是她生平所见最为丑陋的人。虽然如此,托曼却脚踢马刺,骑着小马快步驰过场子,口中兴奋地大喊。一名身躯高大,步伐稳健,胡须几乎遮掩住脸的野蛮人将男孩从马鞍上连人带甲抱起来,放在他舅舅旁边的地上。提利昂拍拍他的背甲,托曼喘不过气的笑声回响在城墙之间,珊莎惊讶地发现他们两人竟然是同等身高。弥赛拉跟在弟弟后面奔至,侏儒抱着她的腰转了一圈,让她开心地吱吱叫。然后侏儒放开她,轻轻吻她额头,一跛一跛地穿过广场,朝乔佛里走来。他身后跟了两个人:一个是黑发黑眼的佣兵,举止有如追踪猎物的灵猫;另一个则是憔悴的青年,有一个眼窝是空的。托曼和弥赛拉跟在他们身后。侏儒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陛下。”“是你。”乔佛里说。“是我。”小恶魔应道,“不过对舅舅和长辈讲话,理应更礼貌一点。”“听说你死了。”猎狗说。小个子看了大个子一眼。他的眼睛一只绿,一只黑,两眼均透着寒意。“我在跟国王说话,没空理他的恶狗。”“我很高兴你没死!”弥赛拉公主说。“好孩子,咱们俩倒很一致。”提利昂转向珊莎,“小姐,我对您的遭遇深感遗憾。诸神实在残酷。”珊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真的为她感到遗憾吗?还是在嘲弄她呢?残酷的不是诸神,而是乔佛里啊。“乔佛里,我也对你的遭遇深表遗憾。”侏儒说。“遭遇?什么遭遇啊?”“就忘了你父亲大人?大块头,黑胡子,特威猛,努力想一想,应该能记得。他是在你之前的国王。”“喔,他啊?是的,很令人难过,他是被野猪杀死的。”“陛下,这是‘官方’说法吗?”乔佛里皱起眉头。珊莎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从前茉丹修女是怎么教她的?礼貌是贵妇人的盔甲。对,就是这句。于是她穿起盔甲,开口道:“大人,关于家母逮捕您一事,我感到非常抱歉。”“只怕很多人正为此抱歉着呢,”提利昂回答,“事情了结之前,我看会有人悔不当初……不过很谢谢你的关心。乔佛里,你母亲在哪里?”“她和我的重臣们在开会。”国王答道,“你哥哥詹姆一直打败仗。”他愤怒地看了珊莎一眼,彷佛这都是她的错。“现在他被史塔克家抓去,我们不但丢了奔流城,连她的笨哥哥都自立为王了。”侏儒嘿嘿一笑,“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能当国王。”小乔不知该如何应对,但他看来十分不悦,满腹猜疑。“没错,嗯,舅舅,我也很高兴你没死。你有没有给我带命名日礼物啊?”“有啊,就是我的聪明才智。”“我宁愿要罗柏·史塔克的头。”小乔不怀好意地看了珊莎一眼。“托曼,弥赛拉,我们走。”桑铎·克里冈多留了一会儿,“小个子,我劝你讲话注意一点。”警告完之后,他才大步跟着国王离开。现在只剩下珊莎和侏儒,以及他的那群怪物。她试着想说些什么,“您的手受伤了。”最后她勉强说。“我在绿叉河边打仗时,被你们北方人的流星锤砸到。我从马背上摔下去,才没被他打死。”他审视着她的面容,笑容变得温和了些。“为你父亲大人哀悼,是不是?你好哀伤。”“我父亲是叛徒,”珊莎立刻说,“我哥哥和母亲也是叛徒。”这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我绝对忠于我所深爱的乔佛里。”“毫无疑问,就和被狼群包皮围的麋鹿一样忠诚。”“是狮子。”她不假思索地悄声说,说完不禁紧张地环顾四周,幸好附近没人。兰尼斯特握住她的手,轻轻挤了一下。“孩子,我只是一头小狮子,而且我向你保证,我决不会欺负你。”说完他鞠个躬,“现在,请容我告辞,我有要紧事要呈报太后和重臣。”珊莎目送他离去。他的身体随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剧烈摇晃,彷佛一只来自奇人异兽图中的怪物。他比乔佛里温柔多了,她心想,但太后对我不也很温柔?他毕竟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是太后的弟弟,小乔的舅舅,绝非我的朋友。曾经,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乔佛里王子,对他母亲,也就是当时的王后,则是大为倾慕、全然信任,结果他们回报她的却是父亲的首级。珊莎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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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昏暗的工厂里,机床的黑影排成一排。那样子让雅也想到夜晚的墓地。不过,老爸要进入的坟墓并没有如此气派。黑影们看上去就像失去了主人的忠实奴仆。它们也许正和雅也怀着同样的心情,静静地迎接这个夜晚。雅也把盛着酒的茶碗送到嘴边。茶碗的边缘有个小缺口,正好碰在嘴唇上。喝干后,他叹了口气。旁边伸过一个酒瓶,把酒倒入他的空茶碗里。“以后在各方面都会有困难,但不要气馁,加把劲儿吧。“舅舅俊郎说。 [点击阅读]
五十度灰英文版
作者:佚名
章节:67 人气:2
摘要:E L James is a TV executive, wife, and mother of two, based in West London. Since early childhood, she dreamt of writing stories that readers would fall in love with, but put those dreams on hold to focus on her family and her career. She finally plucked up the courage to put pen to paper with her first novel, Fifty Shades of Grey. [点击阅读]
古兰经
作者:佚名
章节:116 人气:2
摘要:《古兰经》概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经典,伊斯兰教徒认为它是安拉对先知穆罕默德所启示的真实语言,在穆罕默德死后汇集为书。《古兰经》的阿拉伯文在纯洁和优美上都无与伦比,在风格上是达到纯全的地步。为了在斋月诵读,《古兰经》分为30卷,一月中每天读1卷。但是《古兰经》主要划分单位却是长短不等的114章。《法蒂哈》即开端一章是简短的祈祷词,其他各章大致按长短次序排列;第二章最长;最后两三章最短。 [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