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要。。。
轻松的小说阅读环境
冰与火之歌1 - 卷1:权力的游戏 Chapter70 提利昂
繁体
恢复默认
返回目录【键盘操作】左右光标键:上下章节;回车键:目录;双击鼠标:停止/启动自动滚动;滚动时上下光标键调节滚动速度。
  “我儿子在他们手上。”泰温·兰尼斯特说。“是的,大人。”信使的声音因疲累而呆滞。在他破碎的无袖罩袍前胸部,干涸的血渍遮住了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你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提利昂心想。他啜了口酒,一言不发,心里想着詹姆。抬手之时,剧痛从肘部直冲脑际,提醒着他战场的滋味。他虽然爱哥哥,但就算给他全凯岩城的金子,他也不想和哥哥待在呓语森林。父亲召集的诸侯和将领纷纷安静下来,听信使陈述事情经过。宽敞通风的旅馆长厅里,只有火炉中的柴薪在劈啪作晌。经历了长途的急行南下,想到可以在旅店稍作歇息,虽然只有一晚,依旧使提利昂大为振奋……只是他暗暗希望别要又是这家充满回忆的旅店。父亲严令他们以耗尽体力的速度行进,结果损失惨重。战争中的伤员如果不能跟上,就落得被抛下来自生自灭的下场。每天早上他们动身之时,总有些人倒在路边,睡着便再没醒来;下午,又有另一些人筋疲力竭地瘫在道旁;到得晚上,更有些人当了逃兵,遁进夜色之中,连提利昂本人都很想跟他们一起走。片刻前,他人还在楼上,躺在柔软舒适的羽毛床上,怀抱雪伊温暖的身体。然而他的侍从匆匆跑来把他摇醒,报告说有人骑马带来奔流城方面的重大消息。他立刻明白他们是白跑了一趟。往南急奔,无止尽的急行军和弃于路边的尸体……全成了空。罗柏·史塔克早在好几天前便解了奔流城之围。“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呻吟道,“怎么可能?即便在呓语森林之战以后,奔流城依旧为大军团团包皮围……詹姆爵士到底在想什么,怎会把部队分为三处驻扎?他总该清楚这样会有何风险吧?”他比你这没下巴的懦夫清楚多了,提利昂心想。纵然詹姆丢了奔流城,然而听见哥哥被史威佛这种人毁谤,依旧令他怒火中烧。史威佛是个厚颜无耻的马屁精,他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把他那个同样没下巴的女儿嫁给凯冯爵士,借此与兰尼斯特家族攀上亲戚。“换我也会这么做,”叔叔应道,提利昂若是开口,绝不会如他这般冷静。“哈瑞斯爵士,您没见过奔流城,不然您一定会清楚詹姆别无选择。奔流城座落于腾石河汇流进三叉戟河的支流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河流构成了三角形的两边,而一旦遇到危险,徒利家便打开上游的闸门,在第三边造出宽阔的护城河,将奔流城变为河中孤岛。城墙自水中高高拔起,守军自塔楼上可以看清对岸数里格之内的所有事物。若要切断各方支援,攻城方必须在腾石河北岸、红又河南岸以及护城河西岸,亦即两条河之间,各放置一支军队。除此之外,别无他法。“诸位大人,凯冯爵士说得没错,”信使说,“我军已在营地周围密布削尖木栅,但在没有任何预警,河水又把我们的营地互相切断的情况下,这样的准备远远不够。他们首先袭击北方的营地,时机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先前,马柯·派柏不断骚扰我军的补给车队,但他手下只有五六十人。遭受攻击的前一晚,詹姆爵士亲自带兵去对付他们……唉,当时我们以为目标就是派柏那伙人。我们听说史塔克军还在绿叉河东岸,正朝南而去……”“你们的斥候呢?”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脸活像石雕,火光为他的皮肤罩上了一层阴森的橙色,在他的眼眶底投下深深的阴影。“莫非他们什么都没看到?没给你们任何警讯?”满身血污的信使摇摇头。“我们的侦察部队最近不断失踪,我们以为是马柯·派柏搞的鬼。而偶尔回来的人又说什么也没发现。”“什么也发现不了表示他用不着眼睛,”魔山宣布,“把他们的眼睛挖出来,交给替补的斥候,告诉他:希望四只眼睛可以比两只眼睛看得清楚……如果他还是不行,那么下一个人就会有六只眼睛了。”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头审视格雷果爵士,提利昂看到父亲瞳中金光一闪,但他说不准那是赞许抑或嫌恶。泰温公爵在会议上通常保持缄默,宁可在发言前先倾听别人的意见,提利昂一直很想仿效他这个习惯。然而就算是父亲,如此沉默也很不寻常,他连酒都没碰。“你说他们发动夜袭?”凯冯爵士提问。来人疲累地点点头。“前锋由黑鱼率领,砍倒我们的卫兵,清除栅栏,以利主力攻击。等我们的人醒悟过来,对方骑兵已经跃过沟渠,手执刀剑和火把冲进了营区。我睡在西寨,就是两条河之间的地方。我们这边的人听到打斗,看见帐篷着火,布拉克斯大人便领着大家上了木筏,想划到对岸去援救。然而水流湍急,直把我们往下游冲,徒利家的守军发现后,便用城墙上的投石机发动轰击。我亲眼看到一艘木筏被砸得稀烂,另外三艘翻倒,上面的人都被卷进河里淹死……而好不容易过河的人,却发现史塔克军正在对岸等着他们。”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穿着一件银紫相间的罩袍,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父亲,我父亲大人他——”“大人,我很遗憾。”信使说,“布拉克斯大人的筏子翻船时,他穿戴着全身铠和锁甲。他是个勇士。”他是个蠢蛋,提利昂心想,一边摇晃酒杯,朝杯中的漩涡望去。大半夜的,全副武装,乘着简陋的木筏穿过急流,朝对岸严阵以待的敌人扑去——假如这叫做勇士,他宁可每次都当懦夫。不知布拉克斯伯爵被沉重的盔甲拖进漆黑的深水时,有没有觉得特别英勇啊?“随后,两河之间的营地也被敌人攻陷,”信使续道,“我们忙着渡河时,史塔克军的重骑兵排成两个纵队,从西边杀出。我看到安柏伯爵的碎链巨人旗和梅利斯特家族的老鹰纹章,但最可怕的却是那个带头的小鬼,他身边跟了一头怪物似的狼。我没和他们交手,听说那只怪物杀了四个活人,咬死十几匹马。后来我军的长枪兵组成盾墙,挡住他们的第一次冲锋,谁料徒利家一看咱们无暇他顾,便打开奔流城门,由泰陀斯·布莱伍德率军渡过吊桥出击,偷袭我军后方。”“诸神保佑。”莱佛德伯爵咒道。“大琼恩·安柏放火烧了我们辛苦建造的攻城塔,布莱伍德大人则找到了被我们锁起来的艾德慕·徒利爵士以及其他战俘,并将他们通通救走。南寨由佛勒·普莱斯特爵士指挥,眼见相邻的阵地纷纷失守,他便率领手下两千枪兵和两千弓箭手井井有条地向西撤退了,但那掌管自由骑手的泰洛西佣兵却砍断旗帜,投*了敌方。”“该死的家伙,”凯冯叔叔的口气不仅惊讶,更加愤怒。“我早警告过詹姆别相信这混蛋,为钱而战的人只会为自己的腰包皮卖命。”泰温公爵十指交叉,顶着下巴,倾听时只有眼睛在动。他两颊的金黄短须围出一张纹丝不动的脸,活像一张面具。然而,提利昂注意到父亲的光头上密布细小汗珠。“这怎么可能?”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再度哀嚎。“詹姆爵士被俘,围城军队又遭击溃……简直是大难临头!”亚当·马尔布兰爵士道:“哈瑞斯爵士,我们都很感激您指出显而易见的事实,但眼下的当务之急是,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还能怎么样?詹姆的军队不是被杀、被俘就是逃散,而史塔克家与徒利家的部队正好扼住我们的补给线,我们与西边的联系完全被切断了!他们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军凯岩城,谁又能阻止他们呢?诸位大人,我们战败了,应该立刻求和。”“求和?”提利昂若有所思地晃着酒杯,一饮而尽,随后将空杯往地上一掷,摔成千百碎片。“哈瑞斯爵士,这就是求和的结果。打从我那好外甥决定拿艾德大人的头来装饰红堡的那一刻起,所有和谈的机会都粉碎了。眼下要跟罗柏·史塔克求和,比用地下这破杯装酒还难。占上风的是他……难道您没发现?”“两场战役的胜负并不能决定整个战争的成败,”亚当爵士坚持,“我们还远远没有战败。我很乐意跟这史塔克小鬼在战场上亲自较量较量。”“或许他们会答应暂时停战,以便双方交换人质。”莱佛德伯爵提议。“除非他们愿意三个换一个——这样我们都嫌不够咧。”提利昂尖酸地说,“再说了,我们拿谁去换我哥哥?拿艾德大人烂掉的头么?”“听说瑟曦太后手上握有首相的两个女儿,”莱佛德满怀希望地说,“假如我们提出把这小子的妹妹还给他……”亚当爵士轻蔑地哼了一声。“他疯了才拿詹姆·兰尼斯特的命来换两个小女生。”“那就把詹姆爵士赎回来,不管花多少金子。”莱佛德伯爵道。提利昂翻起白眼。“史塔克家要真那么缺钱,把詹姆的盔甲拿去熔掉不就得啦。”“我们求和,他们就会看轻我们。”亚当爵士争辩,“依我之见,我们应该立刻进兵。”“嗯,想必我们宫中的朋友会乐意提供补充兵力,”哈瑞斯爵士说,“同时也应当派人回凯岩城组织新军。”这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霍地起身。“我儿子在他们手上!”他重复了一遍,声音穿透众声喧哗,宛如利剑划破油脂。“退下,统统退下。”提利昂向来习于听命,于是他立即起身,准备和其他人一起离去。但父亲看了他一眼,“不,提利昂,你留下。凯冯,你也是。其他人给我出去。”提利昂坐回板凳,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凯冯爵士穿过房间,走到酒桶边。“叔叔,”提利昂叫道,“可否麻烦您——”“拿去。”父亲把自己面前那杯一动未动的酒递给他。这下提利昂真有些不知所措。他只有喝的份。泰温公爵坐下来。“关于史塔克那边,你的判断没错。假如艾德大人还活着,我们可以用他当筹码,与临冬城和奔流城达成停战,如此一来,便有时间全力对付劳勃的两个弟弟。眼下他死了……”他的手紧握成拳。“胡来,完全是胡来。”“小乔只是个孩子,”提利昂解释,“我在他这年纪的时候,也干过不少蠢事。”父亲目光锐利地瞪了他一眼。“是么?好在他没娶妓女为妻。”提利昂啜着酒,心想他若把酒杯朝父亲的脸上泼去,泰温公爵会是什么表情。“目前形势比你们所知的更糟,”父亲继续道,“我们有了个新国王。”凯冯爵士浑身一震。“新国——是谁?他们把乔佛里怎样了?”一抹极细微的嫌恶扫过泰温公爵的薄唇。“没怎么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外孙依旧坐在铁王座上,但那太监收到南方的消息。两周前,蓝礼·拜拉席恩在高庭娶了玛格丽·提利尔为妻,并登基为王,新娘的父亲和兄长都已向他下跪宣誓效忠。”“这真是坏消息。”凯冯爵士皱眉时,额上的沟纹深如峡谷。“我女儿命令我们立刻前往君临,协防红堡,抵御蓝礼‘国王’和百花骑士。”他嘴唇一抿。“注意,她是以国王和御前会议之名‘命令’我们。”“乔佛里国王对此事有何反应?”提利昂带着某种黑色的兴致发问。“瑟曦认为现在还不宜告诉他,”泰温公爵说,“她恐怕他会坚持亲自出兵征讨蓝礼。”“出兵?哪来的军队?”提利昂问,“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支军队交给他吧?”“他曾宣称要率领都城守卫队出征。”泰温公爵道。“他带走都城守卫队,城里势必防御空虚,”凯冯爵士说,“那么龙石岛的史坦尼斯公爵……”“是的。”泰温公爵睥睨着侏儒儿子。“提利昂,我原以为你生来只有杂耍的份,不过看来我是错了。”“哟,老爸,”提利昂说,“听起来好像赞美哩。”他笑着往前*去。“那么,史坦尼斯方面有何行动?他才是长兄,蓝礼只是三子。对于弟弟称王一事,他有何反应?”父亲皱眉道:“从一开始,我就认为史坦尼斯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危险,但他却毫无动静。嗯,瓦里斯是有些情报,比如史坦尼斯正在建造船只,史坦尼斯正在招募佣兵,还说史坦尼斯从亚夏找来一个缚影师,可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其中又有多少属实?”他有些恼怒地耸耸肩。“凯冯,拿地图来。”凯冯爵士即刻照办。泰温公爵展开皮地图,将之摊平。“詹姆留给我们一个烂摊子。卢斯·波顿及其残部在我们北方,我们的敌人还握有孪河城和卡林湾;另一方面,罗柏·史塔克坐镇西边,除非开战,我们无法退回兰尼斯特港和凯岩城。詹姆既已被捕,他的军队便也不复存在,密尔的索罗斯和贝里·唐德利恩将继续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往更远的方面看,东有艾林家族和盘据龙石岛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南边的高庭和风息堡也已经整兵待发。”提利昂狡猾地笑了笑。“父亲,别担心,至少雷加·坦格利安还没死而复生。”“提利昂,我希望你能提供一点有用的建议,不要只要嘴皮子。”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说。凯冯爵士看着地图皱眉,额头又挤成条条深缝。“眼下罗柏·史塔克得到艾德慕·徒利和三河诸侯的支持,他们的总兵力超过了我军,我们后方还有卢斯。波顿……泰温,留在这里,只怕会被三面夹击。”“我不打算留在这里。我们得在蓝礼从高庭出兵前解决掉小史塔克公爵。波顿那边我不担心,他是个谨慎的人,想必绿叉河之战只会使他更谨慎,因此他的追击不会很快。所以……明日一早我们便朝赫伦堡出发。凯冯,命令亚当爵士的斥候掩蔽我军行踪,他要多少人就给他多少人,四人为一小队,不准再发生失踪的事……”“遵命,大人,可是……为什么去赫伦堡?那是个阴森不祥的地方,听说还受了诅咒。”“让他们去说,”泰温公爵道,“把格雷果爵士放出去,要他领着那群屠夫四处劫掠。把瓦格·霍特和他的佣兵以及亚摩利·洛奇爵士也派出去,让他们各带三百骑兵,告诉他们:从神眼湖到红叉河,我希望河间地带化为焦土。”“大人,请拭目以待。”凯冯爵士说罢起身。“我这就去传令。”他鞠躬离去。剩下父子俩之后,泰温公爵瞄了提利昂一眼。“你的野蛮人可能也喜欢来点掠夺,你去通知他们:他们尽可以随瓦格·赫特出动,任意劫掠——不论财货、牲口还是女人,喜欢的就抢,不中意的就烧。”“教夏嘎和提魅如何抢劫,就跟教公鸡怎么报晓一般多此一举。”提利昂表示,“但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身边。”他们或许粗鲁难驯,但终究是他的手下,相较于父亲的人马,他宁愿信任自己的人。他可不想就这么将他们拱手让人。“那你得学会如何管束他们,我不想见到他们在城里打家劫舍。”“城里?”提利昂糊涂了,“哪个城?”“君临。我要派你进宫。”这是提利昂·兰尼斯特最没预料到的事。他举起酒杯,边喝边想,“派我进宫做什么?”“管事。”父亲唐突地说。提利昂哈哈大笑。“我亲爱的老姐对此恐怕有意见哟!”“随她去说,总得有人管管她儿子,以免他把我们全部搞垮。我认为这都是那群三心二意的重臣搞的鬼——我们的朋友培提尔、年高德劭的大学士,还有那个少了老二的活宝瓦里斯大人。乔佛里做出一桩又一桩蠢事时,他们都在干什么?到底是谁出的馊主意,竟把这个杰诺斯·史林特拔擢为贵族?这家伙的父亲是个屠夫,而他们竟给了他赫伦堡,赫伦堡!那是国王住的城堡!只要我一息尚存,他就别想踏进去。听说他挑了一支染血长枪作家徽,假如我在,非逼他改成染血的菜刀不可。”父亲并未提高音量,但提利昂从他的金黄眼瞳里体会得出他的愤怒。“他们还赶走了赛尔弥,到底是哪根筋有问题?没错,他是一把年纪了,但‘无畏的巴利斯坦’光这名号在王国就很有份量,他服侍谁,谁就跟着沾光,猎狗起得了这种作用?狗是在桌子底下啃骨头的,不是拿来平起平坐的。”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提利昂的脸。“既然瑟曦管不了那小鬼,就由你来管。倘若那几个重臣胆敢跟我们耍两面派……”提利昂太清楚了。“砍头,”他叹道,“枪尖插着,挂上城墙。”“你总算还从我这儿学了点东西。”“父亲,我学的可多了。”提利昂平静地说。他喝干了酒,若有所思地把杯子放到一边。一方面,他很高兴,高兴到自己不敢承认的地步;另一方面,他又想起了不久前在绿叉河上游打的那场仗,不知自己是否又被派去防守“左翼”。“为什么派我?”他歪头问,“为何不派叔叔?为何不派亚当爵士、佛列蒙爵士或沙略特大人?为何不派……个头大点的人?”泰温公爵陡地起身。“因为你是我儿子。”他这才明白。原来你已经放弃他了,他心想,你这天杀的王八蛋,你认为詹姆与死无异,所以你只剩下了我。提利昂想一巴掌掴去,想朝他脸上吐口水,想抽出匕首把他的心掏出来,看看究竟是不是如老百姓所说的用黄金铸成。然而最终,他只是静静地坐着,一言不发。泰温公爵穿过房间,碎酒杯在他脚下喀啦作响。“最后一件事,”他走到门边时说,“不准你带那个妓女进宫。”父亲离去之后,提利昂在旅店大厅里静坐良久,最后他终于爬上楼梯,回到钟塔下舒适的阁楼房。房间的天花板虽矮,但对侏儒来说并无妨碍。从窗户看出去,他见到父亲在院子里搭的绞刑架,夜风吹起,绳子上老板娘的尸体便晃个不休。她身上的肌肉就和兰尼斯特家的希望一般微薄而破败。他回身在羽毛床边坐下,雪伊睡意惺忪地呢喃着,翻身朝向他。他把手伸到棉被下,握住她柔软的**,她张开了眼睛。“大人,”她慵懒地微笑。当她的**逐渐变硬,提利昂俯身亲吻她。“小宝贝,我真想带你去君临。”他悄声说。
或许您还会喜欢:
魔牙
作者:佚名
章节:9 人气:0
摘要:1九月四日。重宗祐下午两点准时离开银行。银行座落在新宿第一百货大楼对面,位居繁华街道一角。重宗徒步朝歌舞伎町走去。他是去歌舞伎町那家叫吉野的餐厅出席定期的银行支店长会议的。这种宴会带有和睦的性质。聚会下午七时才开始。现在的时间尚早,重宗便拐进了一家电动弹子游艺室。他每月都要玩几次这种电子游戏。虽然他十分喜爱这项游乐,但怕别人笑话。 [点击阅读]
魔都
作者:佚名
章节:43 人气:0
摘要:以文字构筑的人生舞台──久生十兰曲辰先想一下,1902年的时候,《莫格街谋杀案》现世满一甲子,《血字的研究》刚出版十五年,推理小说正处在我们所谓的“光荣时代”;而即便《科学怪人》与H?G?威尔斯的眾多作品早已出现,但科幻(SF)这一个名词,却还要等到十几年后,才会开张营业,正式成为一个可以标识的文类;尽管爱丽丝当时已经追著兔子跑到了几十年, [点击阅读]
麦田里的守望者
作者:佚名
章节:32 人气:0
摘要:《麦田的守望者》简介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点击阅读]
黄金假面人
作者:佚名
章节:44 人气:0
摘要:人世间,每隔五十年,或者一百年,要发生一次异常怪的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恶梦和小说家变的凭空臆想要怪诞得多。人间社会不啻不头庞然巨兽,不知什么时候患上莫名其妙的怪病,脾气会因此变得乖戾反常,不可捉摸。因而,世上往往会突如其来地发生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其中,关于“黄金面具”的荒唐无稽的风情,兴许可算作这每五十年或者每一百年发生一次的社会疯狂和变态吧。 [点击阅读]
黄金罗盘
作者:佚名
章节:23 人气:0
摘要:……这个狂乱的深渊是“自然”的胎盘,恐怕也是坟墓既不是海也不是地,不是风不是火所构成,而是这些元素的纷然杂陈产生了原子,因此必然不断纷争、战乱一直到那万能的创造主把它们用做黑色的材料去建造新世界。那时那深思熟虑的魔王站在地狱的岸边,向那狂乱的深渊观看了一会儿,思虑前去的航程。——约翰?米尔顿《失乐园》第二卷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11月第一版。 [点击阅读]
黑书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不要引用题词,它们只会扼杀作品中的神秘!——阿德利尽管扼杀神秘,杀死倡导神秘的假先知!——巴赫替如梦在甜蜜而温暖的黑暗中趴着熟睡,背上盖一条蓝格子棉被,棉被凹凸不平地铺满整张床,形成阴暗的山谷和柔软的蓝色山丘。冬日清晨最早的声响穿透了房间:间歇驶过的轮车和老旧公车;与糕饼师傅合伙的豆奶师傅,把他的铜罐往人行道上猛敲;共乘小巴站牌前的尖锐哨音。铅灰色的冬日晨光从深蓝色的窗帘渗入房里。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三:荒原
作者:佚名
章节:11 人气:0
摘要:《荒原》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三部。这部长篇小说的灵感来自于,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依赖于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第一部小说《枪侠》说的是罗兰,这个已经“转换”的世界里惟一幸存的枪侠,如何一路追踪并最终赶上了黑衣人,那个名叫沃特的魔法师。当中世界尚未分裂之前,沃特曾虚伪地与罗兰的父亲交好。 [点击阅读]
黑暗塔之二:三张牌
作者:佚名
章节:19 人气:0
摘要:《三张牌》是长篇小说《黑暗塔》的第二部。《黑暗塔》的故事灵感在某种程度上来自罗伯特·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其实这部作品亦受莎士比亚剧作《李尔王》的影响)。《黑暗塔》的第一部《枪侠》,交代了罗兰作为一个“转换”了的世界的最后一名枪侠, [点击阅读]
黑暗塔首曲·枪侠
作者:佚名
章节:68 人气:0
摘要:“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让我们开宗明义:如果还有谁不知道这斯的为何方怪物, [点击阅读]
黑暗的另一半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砍他,”马辛说,“砍他,我要站在这儿看。我要看血流出来。快点,别让我说第二遍。”——乔治·斯达克:《马辛的方式》人们真正的生活开始于不同的时期,这一点和他们原始的肉体相反。泰德·波蒙特是个小男孩,他出生在新泽西州伯根菲尔德市的里杰威,他真正的生活开始于1960年。那年,有两件事在他身上发生。第一件事决定了他的一生,而第二件事却几乎结束了他的一生。那年,泰德·波蒙特十一岁。 [点击阅读]
黑麦奇案
作者:佚名
章节:28 人气:0
摘要:.1.今天轮到索玛斯小姐泡茶。索玛斯小姐是资历最浅、效率最差的打字员。她年纪不小了,面孔温驯多虑,像绵羊似的。水还没开,索玛斯小姐就倒水去冲茶叶,可怜她一向搞不清壶水有没有沸腾。她一生有许多烦恼,这也是其中之一。她倒好茶,将茶杯放在每个茶碟上,各加两片软绵绵的甜饼干。 [点击阅读]
鼠疫
作者:佚名
章节:30 人气:0
摘要:用另一种囚禁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真事,两者都可取——丹尼尔-笛福①——①丹尼尔-笛福(1660-1731),英国十八世纪名作家,著有《鲁滨孙飘流记》等。故事的题材取自四十年代的某一年在奥兰城发生的一些罕见的事情。以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些不太寻常的事情发生得颇不是地方。乍看起来,奥兰只不过是一座平淡无奇的城市,只不过是法属阿尔及利亚沿海的一个省城而已。 [点击阅读]